酒店託管合同(精選5篇)
酒店託管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爲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第二章名詞定義第一條酒店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爲準。
第三條酒店正式開業日“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爲: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爲“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雙方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總收入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委託方:____________
被委託方:____________
__ 年 ___ 月 ___ 日
酒店託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真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協助甲方管理酒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________
二、合作時間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作期爲____年。
三、工資及管理費用支付:
1.甲方需支付乙方以下費用:
乙方所派廚房人員工資:(大寫)________元每月;
前廳人員工資總額:(大寫)________元每月;
管理費(大寫)________元每月;
三項合計:(大寫)________元每月。
2.甲方每月提前________日支付乙方全體人員完稅後工資,由乙方進行分配。工資不得拖欠,因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滯納金按10%每日計算)
3.乙方所派管理及技術人員到酒店指導工作時,往返交通及住宿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派出第一批員工的交通費用應在人員到達的當天甲方給予報銷。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無償爲乙方所派人員提供適當的伙食以及必要的住宿、生活設施等,並享受甲方人員同等的勞動保障待遇。
(2)甲方有權根據酒店實際營業狀況與乙方代表商議人員的統配。
(3)合作期間,乙方所派出的管理人員執行總經理、前廳經理、廚師長的話費(標準爲:每月每人100元)及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店其餘管理人員每年報銷一次往返路費。(標準爲火車硬臥及公共汽車)。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派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水平提出異議,經雙方協商,可由乙方負責另行調配。
(5)乙方所派人員在工作崗位發生工傷事故,由甲方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相關費用。
(6)乙方總經理定期或不定期對甲方酒店進行指導,差旅、食宿均由甲方安排。
(7)甲方負責爲乙方工作人員辦理健康證、暫住證等各類證件並承擔相應費用。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酒店經營的.制定和市場定位。
(2)乙方負責酒店菜品的定位、開發及製作過程的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
(3)乙方負責前廳服務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
(4)乙方負責酒店員工的技能培訓。
(5)乙方有權掌握酒店準確、詳細的財務信息。
3、雙方共同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市場推廣、品牌宣傳、收集市場信息反饋等。
(2)根據實際經營狀況、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雙方配置人員進行增減。
(3)方案1、乙方運作期間甲方每月應付管理費元,每月總營業額應達到____萬元,超出總營業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的部分乙方拿取超出部分的10%作爲提成;超出20萬元(含20萬)以內的乙方提取超出營業額的15%;超出30萬元以上的乙方提取超出營業額的18%作爲提成。管理費每半年提前支付一次。
方案2、乙方運作前三個月甲方正常交納管理費,三個月以後乙方每月總營業額應達到____萬元,乙方不收取管理費,按照總營業額提取提成作爲管理費;總營業額達到____萬元以內提取總營業額的2%作爲乙方管理費;總營業額到____萬元至____萬元內按照總營業額提取2.5%作爲管理費;總營業額達到____萬元以上按照總營業額提成3%作爲乙方管理費。
(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方案1或方案2)
五、續期:
本協議期滿,雙方有意繼續合作並對協議內容無異議,應提前三個月簽定合同,協議自動延續。如有一方退出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六、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協議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七、違約責任:
若雙方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爲,則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乙方人員兩個月工資共計大寫____元作爲違約金。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託管合同 篇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提升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
(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酒店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內容包括:客房、值班室、布草房(雜物間)、陽臺、院子50%面積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
(1)______間客房;
(2)______間標間;
(3)______大牀房50%院子面積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________平方米
(4)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房間及住宿房間等。
(5)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腦網絡及其wifi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衛生設備等設備;
(6)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經營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三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6)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7)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8)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9)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0)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四條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爲,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六條 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
第七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
管理公司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2)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3)負責爲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4)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5)負責爲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6)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
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7)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8)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9)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0)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1)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2)負責監督和考覈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3)每一會計年度前30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4)每一個月的後15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5)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1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16)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17)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18)爲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第八條 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收取。超出預算指標的部分按百分之五以上提取管理費。
第九條 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條 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一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酒店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爲: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三; 第四年起,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十三條 管理公司認爲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傢俱等。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十五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託方。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十八條 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爲原則。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二十一條 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1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二十二條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覈,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二十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爲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二十五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
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如因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二十八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後,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立即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附加
(1)委託方
1、業主方收取毛利潤的51%
2、管理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2)管理方
1、管理方有權在經營過程中變更對酒店的經營方式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酒店託管合同 篇4
酒店託管協議樣本
酒店託管協議樣本 20__
甲方:
乙方:xx酒店管理公司
本着公平、公正、真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協助甲方管理酒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二、合作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爲
年。
三、工資及管理費用支付:
1. 甲方需支付乙方以下費用:
乙方所派廚房人員工資:(大寫)
元每月;
前廳人員工資總額:(大寫)
元每月;
管理費(大寫)
元每月;
三項合計:(大寫)
元每月。
2.甲方每月提前
日支付乙方全體人員完稅後工資,由乙方進行分配。工資不得拖欠,因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滯納金按10%每日計算)
3.乙方所派管理及技術人員到酒店指導工作時,往返交通及住宿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派出第一批員工的交通費用應在人員到達的當天甲方給予報銷。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無償爲乙方所派人員提供適當的伙食以及必要的住宿、生活設施等,並享受甲方人員同等的勞動保障待遇。
(2)甲方有權根據酒店實際營業狀況與乙方代表商議人員的統配。
(3)合作期間,乙方所派出的管理人員執行總經理、前廳經理、廚師長的話費(標準爲:每月每人100元)及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店其餘管理人員每年報銷一次往返路費。(標準爲火車硬臥及公共汽車)。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派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水平提出異議,經雙方協商,可由乙方負責另行調配。
(5)乙方所派人員在工作崗位發生工傷事故,由甲方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相關費用。
(6)乙方總經理定期或不定期對甲方酒店進行指導,差旅、食宿均由甲方安排。
(7)甲方負責爲乙方工作人員辦理健康證、暫住證等各類證件並承擔相應費用。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酒店經營的制定和市場定位。
(2)乙方負責酒店菜品的定位、開發及製作過程的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
(3)乙方負責前廳服務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
(4)乙方負責酒店員工的技能培訓。
(5)乙方有權掌握酒店準確、詳細的財務信息。
3、雙方共同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市場推廣、品牌宣傳、收集市場信息反饋等。
(2)根據實際經營狀況、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雙方配置人員進行增減。
(3)方案1、乙方運作期間甲方每月應付管理費 元,每月總營業額應達到
萬元,超出總營業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的部分乙方拿取超出部分的10%作爲提成;超出20萬元(含20萬)以內的乙方提取超出營業額的15%;超出30萬元以上的乙方提取超出營業額的18%作爲提成。管理費每半年提前支付一次。
方案2、乙方運作前三個月甲方正常交納管理費,三個月以後乙方每月總營業額應達到
萬元,乙方不收取管理費,按照總營業額提取提成作爲管理費;總營業額達到
萬元以內提取總營業額的2%作爲乙方管理費;總營業額達到
萬元至
萬元內按照總營業額提取2.5%作爲管理費;總營業額達到
萬元以上按照總營業額提成3%作爲乙方管理費。
(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方案1或方案2)
五、本協議期滿,雙方有意繼續合作並對協議內容無異議,應提前三個月簽定合同,協議自動延續。如有一方退出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六、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協議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七、違約責任:若雙方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爲,則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乙方人員兩個月工資共計大寫
元作爲違約金。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爲管理公司託管協議樣本,不具備法律效力,甲方據實修改後與我公司協商另籤正式協議。
酒店託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公正、真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協助甲方管理酒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二、合作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爲 年。
三、工資及管理費用支付:
1. 甲方需支付乙方以下費用:
乙方所派廚房人員工資:(大寫) 元每月;
前廳人員工資總額:(大寫) 元每月;
管理費(大寫) 元每月;
三項合計:(大寫) 元每月。
2.甲方每月提前 日支付乙方全體人員完稅後工資,由乙方進行分配。工資不得拖欠,因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滯納金按10%每日計算)
3.乙方所派管理及技術人員到酒店指導工作時,往返交通及住宿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派出第一批員工的交通費用應在人員到達的當天甲方給予報銷。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無償爲乙方所派人員提供適當的伙食以及必要的住宿、生活設施等,並享受甲方人員同等的勞動保障待遇。
(2)甲方有權根據酒店實際營業狀況與乙方代表商議人員的統配。
(3)合作期間,乙方所派出的管理人員執行總經理、前廳經理、廚師長的話費(標準爲:每月每人100元)及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店其餘管理人員每年報銷一次往返路費。(標準爲火車硬臥及公共汽車)。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派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水平提出異議,經雙方協商,可由乙方負責另行調配。
(5)乙方所派人員在工作崗位發生工傷事故,由甲方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相關費用。
(6)乙方總經理定期或不定期對甲方酒店進行指導,差旅、食宿均由甲方安排。
(7)甲方負責爲乙方工作人員辦理健康證、暫住證等各類證件並承擔相應費用。
2、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酒店經營的制定和市場定位。
(2)乙方負責酒店菜品的定位、開發及製作過程的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
(3)乙方負責前廳服務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
(4)乙方負責酒店員工的技能培訓。
(5)乙方有權掌握酒店準確、詳細的財務信息。
3、雙方共同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市場推廣、品牌宣傳、收集市場信息反饋等。
(2)根據實際經營狀況、甲乙雙方經協商可以雙方配置人員進行增減。
(3)方案1、乙方運作期間甲方每月應付管理費 元,每月總營業額應達到 萬元,超出總營業額 萬元以內(含 萬)的部分乙方拿取超出部分的 %作爲提成;超出 萬元(含 萬)以內的乙方提取超出營業額的 %;超出 萬元以上的乙方提取超出營業額的 %作爲提成。管理費每半年提前支付一次。
方案2、乙方運作前 個月甲方正常交納管理費, 個月以後乙方每月總營業額應達到 萬元,乙方不收取管理費,按照總營業額提取提成作爲管理費;總營業額達到 萬元以內提取總營業額的2%作爲乙方管理費;總營業額達到 萬元至 萬元內按照總營業額提取 %作爲管理費;總營業額達到 萬元以上按照總營業額提成 %作爲乙方管理費。
(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方案1或方案2)
五、本協議期滿,雙方有意繼續合作並對協議內容無異議,應提前 個月簽定合同,協議自動延續。如有一方退出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通知對方。
六、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協議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七、違約責任:若雙方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爲,則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乙方人員兩個月工資共計大寫 元作爲違約金。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