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精選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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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1

【頒佈單位】 浙江省建設廳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精選29篇)

【頒佈日期】 1999-09-08

【實施日期】 1999-09-08

【有效性】 有效

爲加強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物業”)的管理,維護全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和省政府令第113號《浙江省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的規定,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一、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二、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保安、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託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

四、全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協調解決。

六、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範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業主、非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並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告知業主、非業主使用人。

業主、非業主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改正。造成他人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爲,並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並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八、業主如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凡房屋建築有附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應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 主按規定分攤。

十、與其它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賃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並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爲: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架空層、儲藏室用於營業、辦加工廠、幼兒園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踐踏、佔用綠化用地;損壞、塗劃園林建築小品;

(8)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隨意停放_____;

(11)聚衆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爲;

(12)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法律、法規、規章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爲。

十二、人爲造成公用設施設備或其它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十四、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十六、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_____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2

爲加強_________(以下簡稱“本物業”)的管理,維護全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和省政府令第113號《浙江省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的規定,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一、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二、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保安、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託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

四、全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協調解決。

六、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範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業主、非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並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告知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業主、非業主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改正。造成他人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爲,並及時告知業主委員會並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八、業主如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凡房屋建築有附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應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與其它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賃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並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爲: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架空層、儲藏室用於營業、辦加工廠、幼兒園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踐踏、佔用綠化用地;損壞、塗劃園林建築小品;

(8)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隨意停放車輛;

(11)聚衆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爲;

(12)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法律、法規、規章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爲。

十二、人爲造成公用設施設備或其它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十四、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十六、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__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名稱:_________;

2、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3、座落位置:_________市 _________區 _________路(街道) _________號;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別爲別墅_________平方米、複式別墅____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____平方米);

商業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服務樓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

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____平方米。

6、住宅戶數:_________戶(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業主入夥戶數_________戶,_________戶未入夥)。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區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a、無償使用;

b、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a、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b、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c、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d、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a、_________;

b、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7)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0)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1)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2)_________。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覈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爲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___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2、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______倍收取。

3、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覈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4、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5、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6、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4、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5、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6、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爲,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九條 爭議糾紛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對於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和乙方所在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4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_________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 至:_________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爲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期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讓購房人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並在與購房人訂立的買賣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內容;或負責讓購房人與乙方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其附件《物業使用守則》和《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每年進行一次考覈評定;並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_________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9、爲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及時繳納空置房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公共服務收費標準;

3、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4、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並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維養計劃;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爲進行制止和處理;

7、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10、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1、每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並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5、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爲_________。

4、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5、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覈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 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_________承擔。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_________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 至:_________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爲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合同期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讓購房人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並在與購房人訂立的買賣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內容;或負責讓購房人與乙方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其附件《物業使用守則》和《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每年進行一次考覈評定;並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_________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9、爲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及時繳納空置房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公共服務收費標準;

3、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4、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並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維養計劃;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爲進行制止和處理;

7、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爲,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10、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1、每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並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5、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6、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爲_________。

4、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5、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覈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 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_________承擔。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6

委託物業管理合同

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 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 (委託方):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爲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 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 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區_____路的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 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至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___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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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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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7

物業管理委任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委託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任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因甲方爲興建_____大廈發展商,據大廈公共契約規定爲大廈管理經營者,有權處理大廈之管理事務。現協議委任乙方爲甲方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大廈落成前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並於大廈落成後賦予管理該大廈之權利、職務及義務,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物業名稱。

現名_____大廈,或日後該物業名稱獲准變更時的新名稱。

第二條?物業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服務範圍。

服務範圍如附件內容(略)所載。

第四條?聘約期限。

1.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由簽約日開始生效,至大廈落成並交付使用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由交付使用日開始,爲期_____年;屆時如雙方同意,本契約可以續約,但應當提前3個月由甲、乙雙方重新簽署新契約規定之。

第五條?物業管理_____及物業設備的維護、管理、維修、更換等。

1.乙方管理大廈收取之管理費用由乙方運作,其盈餘部分爲乙方應得之合理利潤,甲方不參與分成。

2.甲、乙雙方在物業管理移交手續完成時,就乙方接管的物業及設備、設施的狀況,根據北京市各單項設備維護、維修_____標準,結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_____標準,並確定相應的預算管理制度。

3.爲保證大型設施、設備如電梯、保安警視系統,電訊系統,消防系統、污水管網、自來水熱水管網等的設備使用或更新,乙方應設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標準及設備的更新改造費用由乙方測算,提出報告,經甲方覈准後,由乙方執行。

第六條?設施、設備、圖紙的移交。

1.甲方應將該物業所涉及的設施、設備和建築物圖紙完整地移交給乙方,甲、乙雙方的圖紙移交應由雙方委派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移交圖紙逐項驗收,驗收範圍內的設施、設備、建築物及其附着物爲乙方管理範圍。未經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釋劃定不明的設施、設備、建築物及其附着物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2.圖紙移交或驗收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技術人員逐項記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3.移交項目的文件記錄應由雙方分別歸檔保存以備查覈。

第七條?物業管理公約。

1.甲方授權乙方制定物業管理公約與物業管理有關的一切規章制度,並由乙方具體執行。甲方及大廈的租戶或有_____完整產權的業主應嚴格遵守該等公約或規章制度的規定,在甲方、租戶、業主遵守該等文件的情況,出現的管理失當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租戶、業主違反該等文件規定而造成的物業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應由相應責任人負責。

2.甲方授權乙方有足夠的權力制定應急措施或臨時規定,爲有效管理該物業而制定的該等規定,甲方或甲方協助租戶、業主要嚴格遵守之。

第八條?協商及舉報投訴。

1.爲管理該物業而發生的重大事項,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

2.乙方自願接收甲方監督,因乙方管理不當,租戶、業主及甲方有權投訴,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九條?管理機構。

1.乙方在接管該物業後,於_____天內完成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崗位負責制度,乙方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及崗位負責制度及相應聯絡方式應報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監督。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_____。

第十條?財務管理。

1.乙方根據前述規定和《管理維修公約》而確定的_____項目、_____標準及_____,乙方應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項費用。

2.乙方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應報甲方備案,乙方根據物價上漲指數及管理標準和各項調價因素而需調整管理費_____標準時,應與甲方協商覈准後實施。

3.所有原始單據、憑證、帳本、報表記錄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年終獎勵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終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稅費。

政府對該物業徵收各項稅費爲甲方應納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作爲正常營業企業的應納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違約。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反本協議及該物業管理文件的規定屬違約,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約而造成該物業管理失當或乙方的損失,甲方或相應責任人應予賠償,賠償以實際損失額爲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違反管理公約等文件,構成的違約行爲,責任方還應按該等文件規定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當、疏於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業的損失,乙方應負責修復。若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投訴或聯名提議要求撤換乙方,乙方自願終止本合同,將物業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條?所有權轉移。

甲方所有權轉讓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的受讓方應無條件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終止。

1.甲、乙雙方認爲終止本合同符合雙方最大利益,可以終止本合同。

2.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提議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本合同終止。

3.甲、乙雙方因其中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本合同終止。或因甲方違反本協議,或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管理,甲方應同意與乙方終止本協議。

第十六條?爭議。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_____。

關於物業的各項_____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條?其他。

1.一切本協議、本協議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補充、修改,均以書面方式進行,該附件、補充、修改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人代表:_____法人代表: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8

委託物業管理合同範本【通用版】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將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_南__________西__________北_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保潔  

1、公共保潔  

a、公區域院內及外圍衛生、南北生活區院內衛生  

b、人員編制:__________ 人  

c、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樓宇保潔  

a、主樓__________ 層 __________ 層走廊、衛生間、牆面玻璃及地面衛生;  

b、__________ 樓電梯口; __________ 層地面及電梯間及樓面平臺衛生;電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衛生;一樓室外平臺及兩側通道;綜合樓兩側樓梯、__________樓走廊衛生間及玻璃衛生;羣樓兩側樓梯、二樓衛生間及走廊、平臺衛生  

c、人員編制主樓__________人、綜合樓及羣樓__________ 人  

d、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綠化  

1、綠化範圍:辦公及外圍區域、生活區域的草坪及樹木管理  

2、人員編制:__________人  

3、綠化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衛  

1、保衛範圍:生活區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員編制:__________ 人  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室外保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物業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費計算約定爲兩部分:  

1、甲方爲乙方物業服務人員支付水電費用、提供辦公場所及工作餐(以實際提供爲準)。  

2、甲方爲乙方物業服務人員每人每月提供-----元服務費用。(此費用包含職工工資、五險一金、稅費等的所有費用)。  

3、甲方應在次月____日前,乙方提供等額正規發票後,以轉賬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及辦公區域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 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 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4)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5)如有重大活動有權支配乙方人員,乙方人員必須服從安排;  

(6)對乙方人員有有任免權,如出現一個月內同一員工連續投訴三次有權要求換人  

(7)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  

(8)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定期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公佈管理費支出帳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物業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7)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8)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便民服務工作;  

(9)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七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4、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招標書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物業主要管理哪些方面  基本內容按服務的性質和提供的方式可分爲:常規性的公共服務、針對性的專項服務和委託性的特約服務三大類。  

1、常規性的公共服務  是指物業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是物業管理企業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務。主要有以下8項:  

(1)房屋建築主體的管理及住宅裝修的日常監督;  

(2)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  

(3)環境衛生的管理;  

(4)綠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門做好住宅區內公共秩序維護和安全防範工作;  

(6)車輛道路管理;  

(7)公衆代辦性質的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  

2、針對性的專項服務  是指物業管理企業面向廣大住用人,爲滿足其中一些住戶、羣體和單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項服務工作。包括:  

①日常生活類;  

②商業服務類;  

③文化、教育、衛生、體育類;  

④金融服務類;  

⑤經紀代理中介服務;  

⑥社會福利類;  

3、委託性的特約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在實施物業管理時,

第一大類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須做好的。同時,根據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確定第

二、

第三大類中的具體服務項目與內容,採取靈活多樣的經營機制和服務方式,以人爲核心做好物業管理的各項管理與服務工作,並不斷拓展其廣度和深度。  特約服務實際上是專項服務的補充和完善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9

1 物業概述

1.1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該項目):

1.2 物業地點: 市 區 街 號

1.3 物業規模:

1.3.1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其中地上佔 萬平方米,地下佔 萬平方米;

1.3.2 停車場規模 個車位;

1.3.3 物業管理區內人口 人;

1.3.4 物業管理區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1.3.5 物業管理區內的其他設施:        .

1.4 物業管理合同形式:小區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公司管理,簽訂專業的委託管理合同。

1.5 招標範圍:

1.6 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1.7 本次招標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2 合格條件與資格要求

2.1 投標人應至少滿足以下合格條件

a 具有物業管理 級資質;

b 有獨立法人資格;

c 有相關小區管理經驗;

d 信譽良好、實力雄厚、管理科學、能使本小區管理上一檔次,滿足小區居民的要求。

2.2 爲了被授予簽訂合同的資格,投標單位應按招投標書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標人滿意的資格文件。爲此,所提交投標文件中至少應包括下列資料:

a 有關確立投標單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複印件(包括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等其他相關資料);

b 投標單位近年完成小區管理和現在正在管理小區的情況;

c 提供小區物業管理經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物業經理)簡歷及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管理和主要人員情況;

d 提供爲完成本小區管理擬採用的主要經營策略;

e 投標銀行保函;

f 投標保證金契約擔保書;

g 投標人保證書;

h 授權書。

2.3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時,除按本條上述要求提供參加聯合體的每一成員資料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後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的每一成員均有法律約束力;

b 聯合體的各成員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所有聯合體成員按合同條件實施合同所共同和分別承擔的責任、義務及連帶責任,聯合體協議書須由所有成員的合法代表共同簽署,該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同提交招標人;

c 在聯合體協議書中必須明確一家聯合體成員作爲主辦人,該主辦人被授權代表任何或全部聯合體成員承擔合同中的一切責任和接受指示,合同的整個實施應由該主辦人負責,聯合體主辦人授權書應由聯合體所有成員的合法代表共同簽署,並附在聯合體協議書中;

d 儘管委託了聯合體主辦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協議書及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仍負有共同和分別的法律責任;

e 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否則,有關投標將被拒絕。

2.4 除非另有規定或說明,本須知中“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體各成員。

3 投標費用

3.1 投標人應自行承擔編制、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招標人無須對投標人因本次招標事宜引起的任何費用或損失負責。

4 管理目標

該項目無論從設計上、建築上以及規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國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應達到與之相匹配的水平,具體管理目標是:

4.1 樹立正確的物業管理觀念,以“服務至上,客戶第一”爲管理宗旨,從而達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個物業的檔次和社會形象。

4.2 該物業入夥開園後1年內,使該物業的管理水平達到本地區先進。

4.3 2年內使該物業達到省(直轄市)內先進水平。

4.4 3年內力爭達到全國物業管理優秀的標準。

5 投標文件的組成內容

5.1 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至少應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a 投標書及其附錄、附表格式;

b 授權書(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授權書);

c 物業管理建議書;

d 合同協議書格式;

e 履約擔保格式;

f 證明合格條件和資格的其他材料。

5.2 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果投標文件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5.3 凡獲得招標文件者,無論投標人中標與否,均應對招標文件保密,並承擔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6 招標文件的修改

6.1 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時候,可因任何原因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並以向投標人發出補充招標文件的形式做出。

6.2 招標補充文件將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招標補充文件後,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確認收到。

6.3 如果招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了修改,當他認爲必要時,可以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截止日期。

7 現場考察

7.1 投標人應按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由招標人組織的對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的考察,有關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7.2 招標人組織的現場考察僅是對招標物業現場基本情況的初步考察,並不承擔滿足投標人獲取投標所須全部資料的責任。投標人應自負其責地獲得與編制投標文件有關的一切必須材料。

7.3 現場考察後,投標人將被認爲已瞭解該物業的基本情況,物業的地理環境、各種配套設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況、通訊、交通、周邊物業狀況、工作環境及一切可能對該物業管理構成影響的現場和周圍環境情況,並已充分認識到自己應承擔的義務、責任和風險,以便將所有因現場環境因素產生的費用包括在投標報價中。招標人不再接受任何與現場環境有關的索賠。

7.4 在現場考察過程中,投標人如發生人身傷亡、財產或其他損失,不論何種原因所造成,招標人均不負責。

8 語言

8.1 投標文件及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的一切往來函件均應使用中文。投標人隨投標書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語言,但必須附中文譯本。投標書的解釋以中文爲準。

8.2 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必須毫無例外地使用招標文件所提供的投標文件格式。

9 報價編制要求

9.1 投標單位按物業管理目標及管理預算方案、北京市有關規定、結合市場實際情況編制該項目管理費用概(預)算書。

9.2 該物業業主保留對中標人某項報價偏高且明顯不合理而無法接受的單價進行調整的權利,並以此作爲簽訂合同協議書的條件之一。

9.3 該投標價將被認爲是全面達到本招標文件中已明確的優質物業管理標準的報價。

10 投標貨幣

10.1 本招標物業項目採用人民幣。

11 投標書有效期

11.1 自遞交投標書截止日算起60天。

11.2 在原定投標書有效期屆滿之前,招標人可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投標書有效期的要求。這種要求和答覆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拒絕延期的投標人將失去中標資格,但不會失去投標保證金或保函。接受延期的投標人,不需要也不允許修改它的投標文件,但必須相應地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

12 投標文件的形式和簽署

12.1 投標人應按本投標書第5條的規定,向招標人遞交一式五份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並應在文件封面上標明“正本”和“副本”字樣,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爲準。

12.2 所有文件均應打印(簽字除外).

12.3 “投標書”應由投標人的合法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中正本的任何一頁,都要由“投標書”簽署人小籤。投標文件不應有任何改動,否則應由“投標書”簽署人在改動處簽字並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13 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識

13.1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別密封在內、外兩層信封中,並在內、外兩層信封上均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13.2 遞交投標文件時,正、副本應分別包裝在兩個密封袋中。

內層信封上應分別寫明投標人(作爲收件人)和招標人(作爲發件人)的名稱及地址,以便因標書遲到或其他原因宣佈不能接受時,招標人得以將標書原封退回。內層信封的封口外應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3.3 投標密封必須在投標文件袋背面上方開口外密封,並填寫密封日期。封條上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鑑各兩枚。投標文件袋正面按照規定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鑑各一枚。

14 投標截止時間

14.1 投標人應在投標邀請書規定的遞交投標書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文件送到招標人指定地點。未密封的投標文件將不予接受。遲到的投標文件將被原封退回。

14.2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必須退回全部資料。否則,投標文件將不被接收。

15 開標

15.1 本招標項目將按投標邀請書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對所有已簽收的投標文件進行開標。投標人應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證明)或其授權代表(攜本人身份證明及授權書)出席。

15.2 在開標時,招標人將當場對已簽收的所有投標文件的正本進行開封,並覈查每一份投標文件的密封、簽署、投標書內容等有關情況,以確定其完備性。

15.3 在進行上述覈查後,將宣佈不符合要求的投標人的名稱,並同時宣佈符合要求的投標單位名稱。

15.4 開標結果宣佈完後,由各投標人的合法代表人對開標結果當場簽署確認。投標人不出席開標活動,將被視爲自動放棄投標。

15.5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以廢標處理,予以拒絕:

a 投標文件簽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b “投標書”中未填報總價;

c 投標文件將招標文件的格式、文字進行任何改動;

d 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格式、順序編寫。

16 投標文件的評價和比較

16.1 在評標階段,招標人認爲需要時可要求投標人澄清投標書中的問題,或要求補充部分其他資料,或要求對其管理方案進行答辯。對此投標人不得拒絕,並應以書面形式送交招標人。但投標人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原投標報價和標書內容提出任何形式的修改。

16.2 在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前,招標人將首先對投標文件按照本招標書中的有關規定進行符合性審查。

16.3 對於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對其管理方案和管理(概)預算進行校覈,並對管理(概)預算在算術上或累加運算上的錯誤予以修正。

16.4 招標人將只對合格的招標單位管理費用(概)預算符合性和算術性審查,並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和比較。經招標人對所有符合投標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出複合標底。

複合標底=各符合投標報價之和/符合投標單位個數

高於複合標底+50%以上(不含+50%)的投標,將被視爲無競爭性而不進入評比,低於複合標底-20%以下(不含-20%)的投標,將被視爲低於成本價也不進入評比。

16.5 除評標價之外,招標人還將進行商務評審和技術評審,一經評審後合理代價中標。

商務評審的主要內容是:

a 總管理(概)預算標價應合理;

b 其他影響該物業內業主增加或減少支付的因素;

c 投標價與複合標底價相比較;

d 未提出與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相悖的要求;

e 良好的信譽和優良的業績。

技術評審的主要內容是:

a 總經理及各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總工的資質、資歷;

b 現場組織機構,項目經理部其他人員資質、資歷;

c 以往類似項目經驗、管理情況;

d 物業管理方案的合理、可行、科學及技術先進性;

e 對該物業周邊環境的保護措施;

f 物業管理各項應急措施;

g 質量、消防、交通、環保及安全保證體系及措施;

h 專業技術力量能否滿足物業管理目標要求。

16.6 定標方式

招標人將從管理方案的可行性、投標報價、物業管理技術的先進性、質量、安全、消防、交通、環保等保證體系、投標人履約能力、履約信譽、社會聲譽等多方面進行商務評審和技術評審,以經評審後確定中標人。

16.7 招標人沒有義務必須接受最低報價的投標。

17 接受和拒絕投標的權利

17.1 招標人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有權接受和拒絕任何投標,宣佈投標無效或拒絕所有投標,並對由此引起的對投標人的影響不承擔責任,也不解釋原因。

18 中標通知書

18.1 評標結束後,招標人將在投標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中寫明該物業業主委員會(如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前,由該物業的開發商代表全體業主)將與中標單位所簽訂委託管理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本物業項目管理費用總價(即合同價格).

18.2 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18.3 招標人將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但不負責解釋未中標原因。

19 履約擔保

19.1 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10天內,應按招標人的指定或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招標人提交一份由銀行出據的履約保函,擔保金額爲合同總價的10%.

20 合同協議書

20.1 中標人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後10天內,持履約保函,與招標人簽訂委託管理合同協議書。

20.2 合同協議書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加蓋公章後生效。

20.3 如果中標人未能遵守前款規定,招標人可宣佈中標無效,將合同授予下一個預期中標,或重新組織招標。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應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現象。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時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

第八條 A、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B、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爲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爲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四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引用,由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或者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解決,兩審終審。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2、

3、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爲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衆責任保險費用;

(9)。

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

2、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

2、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

2、

3、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

2、

3、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條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爲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乙方可採取規勸、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爲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於(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

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爲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

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 (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四至: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 。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

2. 保潔費:

3. 保安費:

4. 房屋設備運行費:

5. 維修養護費: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 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

1. 房屋外觀:

2. 設備運行: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 公共環境:

5. 綠化:

6. 交通秩序:

7. 保安:

8. 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 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 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

2、 車庫車位: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 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13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其他說明。

第二條物業管理範圍

乙方所接受的物業管理範圍是物業建築產權標註及周邊區域、設施設備等資產在內的管理服務,不涉及資產的所有權。

(一)建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面□門廳□各類通道

□電梯廳□車庫□廣場道路□室外管道□窨井□其他

(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_____空調□變配電室□照明□電梯□弱電□監控設備

□給排水系統□泵房□消防設施□備用電源□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治安□消防□_____□其他

(四)公共綠地的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其他

(五)其他約定(請在選擇項中打“√”):

□會務接待□後勤保障□其他

第三條日常管理服務職責和要求

(一)建築物管理做好建築物的檢查和維修保養工作,使建築物公共部位處於完好狀態,防止各種對建築物侵蝕、損害行爲的發生。

(二)設備設施管理按照各設備設施的使用維護規範,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負責設備設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給排水等日常維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物業區域內24小時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門禁巡查、_____監控和突發事件處理等。

(四)公共環境管理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的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等。

(五)交通秩序維護物業區域內各類_____進出交通引導與_____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災管理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做好消防監控值班和巡查,注意發現火災隱患,按要求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預案演練,一旦發生火災配合消防部門撲救。

(七)能源管理定期做好對電、水、燃氣能耗的統計、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導下努力開展節能工作,制定節能措施並不斷挖掘潛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會務及接待服務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會務服務和重要活動、重大會議的接待服務,配合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九)其他後勤保障服務根據合同約定爲甲方提供餐飲、咖吧、送水、洗衣、洗車、廢棄物處理、物品搬移等服務及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突擊性、臨時性任務。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14

正文: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爲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爲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六條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_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____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15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鑑於甲方需將XX項目物業管理進行轉讓;乙方擁有合法從事物業管理資質條件。對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轉讓XX項目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甲方同意將XX項目轉讓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轉讓,對XX項目進行物業管理。

三、 轉讓物業管理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XX項目業主委員會終止乙方對該項目物業管理之日止。

四、 本合同書的生效應徵得XX項目業主同意,對此乙方承諾已徵詢業主(或房屋租賃戶)同意。

五、 從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在與XX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六、 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前,XX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所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對原與甲方已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墊付甲方(附清單),然後乙方向欠款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物管、水、電欠費和滯納金、違約金。對原與甲方未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鑑於已實際享受物管服務的事實,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其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應予繳納物管費,該費用由乙方依據合法程序負責追收繳納。

七、 乙方承諾接受原甲方在工作的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保證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得低於原標準,並按國家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在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交接過程中若產生矛盾糾紛或經濟補償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解決。

八、 甲方將A2區4樓建築面積 作爲物管用房(含室內部分辦公用品)及該商業廣場的水電設施、公共區域設施(電梯、照明、綠化、道路等)一併交給乙方(附清單),有乙方使用並負責維修、維護。且A2區4樓只能用作物管辦公不得將此房變賣、出租或抵押。

九、 乙方經營期間有權對該區道路、空間等進行合理規劃、管理和使用。

十、 對連接原廣播局通道處、橋面及臨河道下面的防洪層空間,在不影響房屋主體質量、安全並通過城建規劃等前提下,可以進行合理利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產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 甲方原商業廣場售房部(化風山公園入口旁)無償交付乙方(從簽訂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門要求拆遷,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服從,拆遷事宜概由乙方與政府接洽。

十二、 乙方管理XX項目物業期間,應依法經營。其收益歸乙方所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十三、 乙方因物業管理向XX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標準,按甲方與XX項目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非經合法程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收費標準。

十四、 本合同書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十五、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16

出租人:     房地產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承租人:    (下稱“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鑑於按如下條款和條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業,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與 年 月 日訂立本租賃合同書(下稱“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業

第一條 出租物業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於  區  座之物業(下稱“該物業”)。該物業之平面圖簡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條 該物業之面積

該物業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

第三條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條 該物業之用途

乙方租賃該物業,用於       。

第二章 租賃期限

第五條 該物業之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下稱“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下稱“止租日”)止。

第三章 該物業之交付

第六條 交付與簽收

甲方應與起租日前 天,即於 年 月 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續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該物業。乙方收取到該交付通知時,辦理書面簽收手續。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該物業。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並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該物業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 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法律規定,符合安全標準,並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諾同意與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設置抵押。

第四章 租緊急其它費用

第八條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並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交付物業管理費。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雙方商定,該物業租金之交付標準與方式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該物業之物業管理費(與市政設施使用費以下由合稱爲“其它費用”)標準爲每建築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權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進行調整)。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於 年 月 日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交付。乙方並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3月的物業管理費按金及水、電、燃氣按金和維修基金。

第九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證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代爲收取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電話、傳真、有線電視等市政設施使用費。乙方將於收到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轉交之市政設施使用費繳費通知後 天內繳付有關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並承諾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設施使用廢之手續費或附加費。

第十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將按本合同之銀行賬號之服務業之租金及其它費用。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見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條件與實施

第十一條 乙方之購買權

甲方向乙方出租該物業,系按以租代售方式進行的。乙方基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購買該物業之權利,基於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與全部款項,即爲乙方正式購買該物業之明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 以租代售之條件

(1) 以租代售之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之以租代售價格(包括含租金之格)爲每建築平方米 幣 元,並以該價格作爲該物業之出售價格,即甲、乙雙方就物業簽署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下稱“該契約”)規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價格。該房屋價款總計爲 幣 元。

(2) 該契約之付款方式

將本合同之租約支付作爲該契約之購房價款支付之組成部分。由於甲方給予乙方分期付款的優惠,乙防禦簽署該契約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該補償金的計算期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該期應付租金爲本金,按各該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3) 該契約文本

甲、乙雙方同意採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條 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做出購買該物業的明確意思表示知後或於是1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購房價款後,甲乙雙方於 日內,按本合第十二條規定之條件簽署該契約之規定向甲方付清該物業之購房價款後,甲方該物業之權屬證件即開始辦理。

第六章 該物業之修繕與室裝修

第十四條 該物業之修繕

甲方對該物業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裝修及設施狀況的部分,應於該物業起 天內予以修繕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負責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該物業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五條 該物業之室內裝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物業後,乙方有權對該物進行室內裝修。本合同依約終止時,乙方應及時將該物業交甲方。乙方應於交還該物業時,將其恢復原狀或按甲方要對裝修予以保留。乙方對該物業之裝修費用,甲方不予退還或任何補償。

第七章雙方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責任

(一) 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物業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物業。

(二) 甲方負責該物業之保修,負責對該物業及其設備、設施和附着物等進行日常維修,以保證該物業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甲方保證該物業公用部分的清潔衛生及24小時的保安工作。

(三) 乙方選擇履行契約時,甲方應該規定履行該物業賣方之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責任

(一) 按本合同規定,按期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二) 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乙方在租賃期間功將來購房後,不得隨意更改該物業的結構、外觀、設備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內搭設任何建築物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三) 乙方應當遵守該物業之《物業管理公約》。

(四) 對於甲方對該物業進行之日常維修,乙方得給予甲方進出該物業之方便,並給予適當協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方雙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

(二) 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張

本合同雙方在向對方提供有關主管部門出之證明文件後,方可作爲主張本合同免責的事由。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之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發行期間,若發生與甲方有關或與該物業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甲方未能於本合同規定的該物業之交付日期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期間自該物業應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實際交付日止,以該期間甲方應收之租金金額的日萬分之  進行計算。逾期超過 天,甲方未交付該物業,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費用 ,並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實際付款日起至甲方將全部款項實際退還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  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之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應當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費用。乙方除向甲方繼續支付自乙方應付上述違約金外,並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應付款項日起至乙方將全部款項實際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租金押金作爲乙方履約的保證。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單方中止合同,該押金不予退回;如至 年 月,履約正常,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爲,則該押金充抵租金。

(二) 乙方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十章 附則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稅費

本合同所發生之稅費,由甲方和乙方分別按政府規定繳納。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與法律適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作之手寫與印刷文字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籤。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五條 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條款或者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爲準。

第二十六條 通知與送達

(一)所有通知可用電傳、傳真可掛號郵件發出。各方相互發出的通知及書信須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發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時候更改其通訊地址時,可用電傳、傳真或郵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重要通知或書信時,應該使用信件掛號寄出加以確認(但未能發出此種確認不得使電傳或傳真發出的通知或發信失效)。

(四)任何用電傳或傳真發出的每一通知或書信,發出時間須被視爲收到時間(但如果當日並非一營業日,則下一營業日開始營業時須被視爲收到時間,以及用傳真發出時,發出的電傳機自動顯示發收人電傳號碼及接收代號時須被視爲收到時間);如用信件發出,在人手交遞時或在出寄後14天,須被視爲收到時間。

第二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八條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二份,由見證律師事務所及有關機關備案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購物中心發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務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物業使用人)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維護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範經營者的經營行爲,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____________________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享有對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範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衛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正常運行。

2. 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爲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採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 有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爲。

6. 在不影響整體經營佈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牆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於市場推廣。

7. 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託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 甲方可委託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經營範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佈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整體形象。

2. 自覺遵守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 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稅、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 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並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 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 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 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 承擔由乙方行爲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 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徵得業主同意),必須按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錶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築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於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爲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僞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承諾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______________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爲,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________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設備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爲。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爲。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爲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佔道行爲。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並遵循:

1、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 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譭其他商戶。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繫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後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____________________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範圍內吸菸、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爲。

第十四條: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禁止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爲。

第十五條: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並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嚴禁偷竊、挪用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爲。

第十七條: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僞證等違法行爲。

第十八條: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並鎖好門窗。閉市後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後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並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在非火警情況下,未經批准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佔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 ,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並按規定繳納委託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運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 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 電扶梯運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 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 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 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 電扶梯運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運行按鈕;

7、 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爲。

第二十六條: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安裝電話開通後,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託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空調運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戶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進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

(四)清潔衛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污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衛生的行爲。

第三十條: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衛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設備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開業後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並經批准,在完清手續後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後入場進行施工並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設施、設備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不得擅自撕扯、塗污、毀損甲方設置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乙方家屬、來訪客人、僱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並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爲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承諾書》爲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簦章: 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1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鑑於甲方需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物業管理進行轉讓;乙方擁有合法從事物業管理資質條件。對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轉讓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甲方同意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轉讓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轉讓,對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進行物業管理。

三、 轉讓物業管理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委員會終止乙方對該項目物業管理之日止。

四、 本合同書的生效應徵得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同意,對此乙方承諾已徵詢業主(或房屋租賃戶)同意。

五、 從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在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六、 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前,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所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對原與甲方已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墊付甲方(附清單),然後乙方向欠款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物管、水、電欠費和滯納金、違約金。對原與甲方未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戶),鑑於已實際享受物管服務的事實,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其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應予繳納物管費,該費用由乙方依據合法程序負責追收繳納。

七、 乙方承諾接受原甲方在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工作的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保證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得低於原標準,並按國家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在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交接過程中若產生矛盾糾紛或經濟補償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解決。

八、 甲方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A2區4樓建築面積 作爲物管用房(含室內部分辦公用品)及該商業廣場的水電設施、公共區域設施(電梯、照明、綠化、道路等)一併交給乙方(附清單),有乙方使用並負責維修、維護。且A2區4樓只能用作物管辦公不得將此房變賣、出租或抵押。

九、 乙方經營期間有權對該區道路、空間等進行合理規劃、管理和使用。

十、 對連接原廣播局通道處、橋面及臨河道下面的防洪層空間,在不影響房屋主體質量、安全並通過城建規劃等前提下,可以進行合理利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產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 甲方原商業廣場售房部(化風山公園入口旁)無償交付乙方(從簽訂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門要求拆遷,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服從,拆遷事宜概由乙方與政府接洽。

十二、 乙方管理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物業期間,應依法經營。其收益歸乙方所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十三、 乙方因物業管理向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戶)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標準,按甲方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非經合法程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收費標準。

十四、 本合同書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十五、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重慶市北碚區競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19

委託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任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爲興建_____大廈發展商,據大廈公共契約規定爲大廈管理經營者,有權處理大廈之管理事務。現協議委任乙方爲甲方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大廈落成前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並於大廈落成後賦予管理該大廈之權利、職務及義務,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物業名稱。

現名_____大廈,或日後該物業名稱獲准變更時的新名稱。

第二條物業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服務範圍。

服務範圍如附件內容(略)所載。

第四條聘約期限。

1.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由簽約日開始生效,至大廈落成並交付使用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由交付使用日開始,爲期_____年;屆時如雙方同意,本契約可以續約,但應當提前3個月由甲、乙雙方重新簽署新契約規定之。

第五條物業管理收費及物業設備的維護、管理、維修、更換等。

1.乙方管理大廈收取之管理費用由乙方運作,其盈餘部分爲乙方應得之合理利潤,甲方不參與分成。

2.甲、乙雙方在物業管理移交手續完成時,就乙方接管的物業及設備、設施的狀況,根據北京市各單項設備維護、維修收費標準,結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費標準,並確定相應的預算管理制度。

3.爲保證大型設施、設備如電梯、保安警視系統,電訊系統,消防系統、污水管網、自來水熱水管網等的設備使用或更新,乙方應設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標準及設備的更新改造費用由乙方測算,提出報告,經甲方覈准後,由乙方執行。

第六條設施、設備、圖紙的移交。

1.甲方應將該物業所涉及的設施、設備和建築物圖紙完整地移交給乙方,甲、乙雙方的圖紙移交應由雙方委派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移交圖紙逐項驗收,驗收範圍內的設施、設備、建築物及其附着物爲乙方管理範圍。未經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釋劃定不明的設施、設備、建築物及其附着物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2.圖紙移交或驗收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技術人員逐項記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3.移交項目的文件記錄應由雙方分別歸檔保存以備查覈。

第七條物業管理公約。

1.甲方授權乙方制定物業管理公約與物業管理有關的一切規章制度,並由乙方具體執行。甲方及大廈的租戶或有獨立完整產權的業主應嚴格遵守該等公約或規章制度的規定,在甲方、租戶、業主遵守該等文件的情況,出現的管理失當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租戶、業主違反該等文件規定而造成的物業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應由相應責任人負責。

2.甲方授權乙方有足夠的權力制定應急措施或臨時規定,爲有效管理該物業而制定的該等規定,甲方或甲方協助租戶、業主要嚴格遵守之。

第八條協商及舉報投訴。

1.爲管理該物業而發生的重大事項,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

2.乙方自願接收甲方監督,因乙方管理不當,租戶、業主及甲方有權投訴,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九條管理機構。

1.乙方在接管該物業後,於_____天內完成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崗位負責制度,乙方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及崗位負責制度及相應聯絡方式應報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監督。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_____。

第十條財務管理。

1.乙方根據前述規定和《管理維修公約》而確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乙方應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項費用。

2.乙方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應報甲方備案,乙方根據物價上漲指數及管理標準和各項調價因素而需調整管理費收費標準時,應與甲方協商覈准後實施。

3.所有原始單據、憑證、帳本、報表記錄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年終獎勵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終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稅費。

政府對該物業徵收各項稅費爲甲方應納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作爲正常營業企業的應納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違約。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反本協議及該物業管理文件的規定屬違約,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約而造成該物業管理失當或乙方的損失,甲方或相應責任人應予賠償,賠償以實際損失額爲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違反管理公約等文件,構成的違約行爲,責任方還應按該等文件規定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當、疏於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業的損失,乙方應負責修復。若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投訴或聯名提議要求撤換乙方,乙方自願終止本合同,將物業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條所有權轉移。

甲方所有權轉讓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的受讓方應無條件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終止。

1.甲、乙雙方認爲終止本合同符合雙方最大利益,可以終止本合同。

2.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提議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本合同終止。

3.甲、乙雙方因其中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本合同終止。或因甲方違反本協議,或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管理,甲方應同意與乙方終止本協議。

第十六條爭議。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保險。

關於物業的各項保險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條其他。

1.一切本協議、本協議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補充、修改,均以書面方式進行,該附件、補充、修改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人代表:_____法人代表: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20

委託管理合同

第一章 委託事宜

第一條 合同雙方

⒈業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⒉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事由及事項

⒈鑑於業主方對地處 市 路 號土地擁有 年以上使用權,並在該地塊上擁有一座建築面積 M2左右的 (暫定名,以下簡稱“會所”);業主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權委託委託管理方爲業主方的獨家代理人對會所進行經營、管理、監督和指導,並授予管理方履行本合同條款所需的全部授權。管理方本着對業主方全面負責的態度,同意接受業主方的委託,以業主方的名義來組織會所的運營。管理方按本合同進行的一切活動均爲代理業主方而爲,除本合同明確規定之外,管理方對業主方不承擔其他責任。

⒉雙方合作實行目標管理制,月營業收入目標爲不低於 元人民幣,年營業收入目標總計不低於 萬人民幣。經營成本控制在營業收入的 %以內,努力使經營費用合理化和經營利潤最大化,實現對業主方的效益回報。

3.作爲對管理方提供管理的補償報酬,管理方將以效益管理費的方式分享管理效益和成果。即:管理方每月達到營業目標後,超額部分按效益管理費用的計提方式計提。

4.本合同規定的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管理期滿後,雙方經協商可延長管理期限。

第二章 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業主方保證,在 年 月 日前將符合管理方經營管理要求的會所交給管理方,業主方不得禁止或限制管理方經營管理會所或會所的任何部分,;

第四條 業主承諾:只要管理方不違反本合同,業主不根據其所有權人的權利而提出要求,妨礙、排斥或滋擾管理方的經營,保證採取一切其有能力採取的行動保護本合同授予管理方在期限內平靜地經營管理會所的權利和特權;不採取任何有損或侵害管理方上述權利和特權的行爲。

第五條 業主方可推薦人員擔任會所業務崗位的工作,但須經過管理方的統一考覈,由管理方聘用上崗。業主方同意不直接或通過業主方的其他成員、代理人或代表參與會所的日常經營管理,同時也不直接對其推薦人員進行管理(財務的任職除外)。

第六條 業主方通過與管理方定期會晤的方式,對會所的經營提出評議、建議和指導,就涉及雙方利益的所有事務進行討論,爲經營管理環境的不斷改善共同創造條件。

第七條 負責繳付包括土地使用費在內的一切應由業主方承擔的費用。

第八條 業主方在會所內消費,管理方按照雙方商定的價格計入內部帳目,作爲效益管理費的依據。

第三章 管理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管理方以其通行的模式,制定和建立運作標準和程序,對會所進行管理。這一系統化工作主要包括:

⒈與會所品牌相對應的經營管理的理念、政策、營銷戰略和策略、個性化管理及服務項目的設置。

⒉建立服務質量標準與服務質量控制系統。

⒊設定會所各功能運作,包括市場營銷、人力資源、工程、保安、工作職責、工作與服務流程、工作質量標準、制度與規範等。並對這些功能運作的質量和數量,包括對營業收入與費用進行監控與指導。

第十條 委派會所的經理作爲管理方的代表和業主方的代理人行使本合同賦予的職責和權力。

第十一條 其他工作人員包括業主方推薦到飯店擔任職務的人員,經管理方考覈、認可後,由經理聘任。由管理方負責設置飯店崗位定額,並據此負責招聘和培訓各級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和工作人員,並可根據管理規章制度和運營需要,開除、解聘或解僱上述人員。(崗位編制及工資額另附)

第十二條 經理享有組織會所經營的權力,此種權力包括但不僅限於:

⒈制定會所經營計劃,編制年度預算,經業主方認可後組織實施。

⒉制定會所各營業部門的價格和服務費標準。

3.決定信用政策,並對客戶的信用做好限制、授予及操作工作。盡其所能收取各類到期應收款項,對逾期應收款要進行催收、查問,直至在需要或必須時,以管理方或業主方的名義對其進行訴訟。

4、管理方根據業務需要和事先規定,擁有向會所重要客戶、業務來往人員免費或優惠的審批權,以利於會所經營工作的開展,但客戶、人員名單後當定期經過業主方審批方可生效。

5、負責經營所需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條 管理方有義務通過與業主方定期會晤的形式,向業主方通報經營管理狀況,聽取業主方對會所經營提出的評議、建議與指導,在本合同的前提下儘可能地按照雙方利益一致性原則滿足業主方的要求。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和支付

第十四條 管理方的效益管理費從管理方經營管理後獲得第一筆收入之營業日開始計算收取,每月 萬元爲基本營業目標,超額部分至 萬元內按營業收入的 % 計算提取。 元以上的部分按營業收入的 %計算提取

第十五條

⒈在每一個公曆月份月底後的15天內,業主方提交一份詳細的財務報表,闡明該月份營業收入(包括業主方在店消費內部計帳額)和該月份應付的效益管理費。雙方確認後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管理方。

2.對因業主方持有異議部分的營業收入和經營利潤而引發的管理費支付問題,業主方和管理方通過定期會晤形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和精神,討論並界定清楚。所有應付管理費最遲應於財務提交報表後1個月內付清。

第五章 飯店的更新改造與資產管理

第十六條 在批准的預算範圍內,管理方爲了確保良好與安全的經營條件,對會所進行按規定的折舊年限更新改造及維修保養。

第十七條 經批准的涉及飯店工程的費用按下列規定記入飯店帳薄:

⒈日常維修保養費用屬經營費用;

⒉固定資產的更新、大修、增添等,歸重置固定資產費用,屬業主費用。

第十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會所的全部資產屬業主方所有,會所的一切債權、債務由業主方擁有或承擔。管理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抵押或處置會所資產。

第十九條 管理方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管理和使用會所的資產。但不得用會所資產、信用等對外提供任何擔保;不得出借營運資金,或用營運資金進行任何形式的投資、炒股等。

第二十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方如需對會所的固定資產進行變動或處理,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爲原則。

第六章 影響合同執行的因素

第二十一條 業主方轉讓

1.在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方式的出售、或是業主方失去50%以上公開發售的股份,在本合同中都被視作是轉讓。

2.在沒有得到由被轉讓方提供的、管理方能接受的書面約定之前,業主方不能簽署轉讓文件。在該書面約定中,被轉讓方要作出承認並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的承諾。

3.根據管理方本身的判斷、發現,如果被轉讓方及被轉讓方控制的或控制它的單位,是管理方的競爭對手或至少達不到作爲業主方的信用價值時,管理方可以選擇在轉讓文件簽署之日起終止本合同。

4.如果本合同非因管理不善造成轉讓而終止的話,業主方要承承擔向管理方賠償的責任。賠償金的數額爲管理方全年度管理費的2倍。

第七章 終止

第二十二條 如果在任何時間,發生一個或幾個下列事件或違約情況的話,未違約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

⒈管理方或業主方暫停或終止其業務;

2.管理方由於業主方無力支付應付的經營成本和經營費用及應由業主方支付的與經營相關的費用,而且在業主方收到書面通知的30天內,仍未能支付;

第二十三條 在合同因某個理由終止或到期時,管理方有權從會所撤走所有由管理方及其成員制定的手冊、標準、操作程序和收據;由管理方及其成員開發的軟件以及其它在經營和管理會所時使用的屬於管理方及其成員的財產;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並適用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五條 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經業主方、管理方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定義、用語表、一覽表等)和補充協議、修正協議類文件,經雙方簽字後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業主方: 管理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附件

定義(用語)一覽表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以下規定爲準。

一、“會所”是指位於 ,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 間(套)中餐包廂; 間棋牌包房。

2、會所所屬的各類餐廳、咖啡大廳等

3、會所所擁有的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有關建築物。。

5、會所經營所需的給排水、電力、煤氣、通訊、消防、安全監控、空調、衛生、廚房、冷藏、音視、電腦等系統設備。

6、會所所擁有的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

⑴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包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具和其他物品;

⑵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器具、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⑶會所營運所必須的其他所有物品,包括印刷品等。

三、“營業收入”是指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定義的、經營會所及其附屬設施所得的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稅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四、“經營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飯店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成本和營業性費用後的餘額。

五、“營業稅金及附加”是指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

六、“經營成本”是指餐飲部門的原材料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進價等。

七、“經營費用”是指如下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

⒈各營業部門的員工工資、福利費及各項費用,如辦公用品、郵電費、清潔用品、服務用品、棉織品攤銷、玻璃、瓷、銀及不鏽鋼用具攤銷、制服攤銷、洗滌費、裝飾費、差旅費、廚房炊具、廚房燃料等;

⒉行政管理、銷售、工程維修等部門的員工工資、福利費及這些部門發生的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洗滌費、制服攤銷費等;

⒊經營中發生的保險費、交際應酬費、廣告費、水電費、維修費、燃料及動力費、職工培訓費、壞帳損失及車船牌照使用稅等。

⒋在計算會所經營利潤時,以下各項不包括在“經營費用”之內。

⑴固定資產折舊;

⑵無形資產攤銷、遞延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

⑶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

⑷土地使用費;

⑸房屋使用費或房屋佔用費;

⑹城市房地產稅和所得稅;

⑺財產損失保險費;

⑻貸款利息支出;

⑽飯店業主方經費;

⑾管理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費;

⑿受業主方委託的會計、律師、審計等費用;

⒀其他經業主方和管理方雙方確認的非經營所發生的費用。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2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

爲加強 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 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 區 路的 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 %) 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按月租金 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 年內達到 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萬元,合理支出 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爲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 %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6.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2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六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______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______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

2.《_________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2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____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____年____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____次財務報表,每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____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____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24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針對具體行爲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房屋外觀: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爲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25

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 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 (委託方):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爲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 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 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區_____路的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 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爲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至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爲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八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___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2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管理界線: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爲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

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房屋承重結構部位(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面)、專用房間、樓梯間、走廊通道及外牆面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房屋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公共照明、安全監控、消防設施、信箱、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糞池、垃圾房、庭院燈、草坪燈、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

第八條、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條、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對未參加_____損失_____、_____玻璃破碎_____、_____盜搶_____的,乙方有權制止停放。

第十一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社區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值班、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發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報經公安部門處理。

第十二條、與房屋及附屬建築物改建、裝修相關的垃圾清運、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條、物業檔案管理。包括:物業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_________、有關財務賬冊、_________。

第十四條、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

第十五條、位於_________位置計_____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由乙方無償或按_________標準有償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換、買賣。有償使用費用於_________。

第十六條、位於_________位置計_________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經營用房委託乙方按下列約定經營(在所選項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換、買賣。

(一)乙方無償經營。經營收入扣除經營成本後,結餘部分按規定專戶存儲,全部用於補充維修資金不足及業主委員會辦公費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_________萬元,剩餘經營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規定專戶存儲,用於補充維修資金不足及業主委員會辦公費用。

第十七條、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八條、組織開展社區便民_____活動。

第十九條、向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運行費、_________。按委託協議代收電費、水費、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若委託乙方維修時,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_____。

第二十一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爲。

規勸制止無效的,報送業主委員會批准,可採取___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條、其他委託事項。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條、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

5、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6、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利息的使用情況。

8、監督檢查公共建築、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遵守《業主公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負責向業主籌集維修資金;

5、向乙方提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物業辦公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移交乙方使用。

6、按物業管理區域總建築面積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經營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移交給乙方使用。

7、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術資料和有關檔案資料,並建立交接手續。

8、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催交無效的,由甲方做出決定採取必要的措施收繳,委託乙方實施。

9、調解處理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糾紛,協調其之間的關係。

10、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建設及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辦屬於物業管理區內應完成的各項任務;

1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製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並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經業主委員會審定,提交業主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3、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及構築物、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業主委員會審定提交業主大會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_____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有關財務賬冊的管理。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業主公約》的行爲。

7、有請求業主委員會協助管理的權力。

8、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9、當業主、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10、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委託合同並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3、重大管理措施應提交業主委員會審議批准。

4、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5、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按照有關規定使用維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業主委員會提交維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報告;每年1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8、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9、發現違法行爲要及時制止並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10、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11、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終止7日內,必須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經雙方共同認可並委託審計機構審計後,向甲方移交代管財務檔案資料和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及物業辦公、經營用房。

12、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二十六條、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濟南市物業管理辦法》及《濟南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等級服務評定(試行)標準》,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行政街號、房屋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

3、封閉陽臺、空調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機構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達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8、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戶立檔。

(二)共用設備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爲18℃,不低於16℃。

(三)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四)綠化及養護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五)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公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及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七)停車場及_____停放管理

1、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停車場,_____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衛生無污染、無破損,_____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啓用。

2、配備專職或_____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實施改裝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第二十七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空閒房屋,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2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市XX年第次和第次市長辦公會議精神,爲了加強我市小區樓房的物業管理工作,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市房產物業管理公司,對我市小區物業實行規範化統一管理。爲了給住宅樓房的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將位於路××街的××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管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從××年×月×日起甲方正式將建設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全面管理。

二、從××年××月×日起乙方按着《物業管理手冊》中指定的服務內容進行服務和管理。

三、爲了加強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甲方在市物業辦公室指導下,組建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使物業工作依法進行。

四、物業管理用房和供水等設施、設備產權不變,但歸乙方無償使用、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應將××年××月××日以前的物業管理工作中所發生的費用(僱用人員工資、電費、維修費等)結清,沒有結清的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有關物業管理資料:

1、住宅小區規劃平面圖。

2、工程竣工總平面圖。

3、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

4、公用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

5、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

6、有關設施、設備安裝竣工圖及使用和維修技術資料。

七、關於大、中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問題:用戶專項維修資金按有關規定應由市物業辦公室收取,由於該小區的專項維修資金已由甲方收繳,並存入專用賬戶,待今後發生大、中型維修工程,由乙方提出施工方案及工程預算,甲方進行審覈,經業主同意後,由甲方負責出資,資金從維修基金中扣除,因資金不到位影響維修由甲方負責。

八、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費用,乙方管理費用依靠收取住戶的服務費解決,物業服務收費由乙方收繳,服務標準與收費情況無關,收費標準由乙方確定,但不得超出有關規定。

九、乙方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十、乙方的服務應按指定性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執行(具體內容見附頁1)。乙方如違約或不按承諾實現,甲方有權通過法律渠道向乙方進行索賠,同時,業主無理拒交服務費,物業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十一、在物業公司管理該小區之前,甲方應向業主通知乙方進入管理及服務情況,經得業主的同意。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見附頁2)

十三、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待簽字蓋章生效後具有法律效力,如單方違約負法律責任。

十四、此合同期限暫定爲一年,期滿後視情況可以續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2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或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爲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爲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第四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覈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爲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爲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浙江省物業管理業主公約 篇29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等。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等。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 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

7.環境衛生: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

11.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期限爲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後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爲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於: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繫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_________。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7.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服務;

2.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3.有權要求甲方和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爲;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爲,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爲,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6.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的使用有關規定;

9.每年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內容爲:_________;服務要求爲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物業入住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爲: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五條 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按以下方式處理:

1.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費用;

2.甲方負責返修;

第八章 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第二十七條 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因其他原因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撤出本物業,移交物業管理用房以及與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檔案料。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做好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等;乙方應協助甲方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作。

第二十九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因甲方行爲違約導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四條 爲維護公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條款如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牴觸,該條款無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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