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售藥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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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售藥合同 篇1

國內售藥合同

國內售藥合同(通用3篇)

合同編號:no

發票號:

簽約地點:

發貨號:

買方:賣方:中外合作廣東藥業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高新科技區)

編碼: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行:開戶行:中國分行

稅號:稅號:

帳號:賬號:

聯繫人:

身份證:

茲經買賣雙方確認,下列貨物按照下列買賣條款成交: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規格

品名規格?_____牌號?數量(單位)?單價(元)?總價(元)備註?合計金額(大寫)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條?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原廠標準,以藥檢所藥檢報告爲準。

第三條?包裝標準:原廠包裝。

第四條?交貨時間:

第五條?交貨起點有方式:賣方負責辦理運輸貨物到對方車站。

第六條?運輸方式及到站(港);鐵路或公路運輸。站名:

第七條?付款方式:電匯;付款時間,貨款應直接匯入賣方?賬戶,否則視爲未付貨款。

第八條?發貨通知:?賣方應隨時提供備貨情況,以便買方做好接貨前準備工作。在每次(批)發貨後賣應將發貨日期、品名、件數、貨重、到站等情況通知買方。

第九條?買方對貨物質量及數量有異議,應在收貨之日起五日內向賣方提出,否則視爲貨物質量、數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條?違約責任:買方逾期支付貨款,應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支付賣方逾期滯納金。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訂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災、地區性水災、風暴及國家法律、法規變更等。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由公證機關或政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拒力的有效證明,並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買賣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均應向賣方所在地法院或有關_____機構提起訴訟,由賣方所在地的法院(或)_____機關裁決解決。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得作單方面修改,如一方因故轉證、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備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賣給方辦事處一份以備案。

第十五條?本合同1-15條主要條款不得塗改,塗改無效。

買方賣方

名稱:名稱:

簽章:簽章:

日期:日期:

國內售藥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遊,爲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並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遊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遊安全須知〉。同意遵守並將其列爲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 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遊;

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並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後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

│團號 │ │人數 │ │

├───────┼───────────────┼────────┼───────────┤

│旅行日期 │ │線路與景點 │ │

├───────┼───────────────┴────────┴───────────┤

│交通工具 │ │

│及標準 │ │

├───────┼───────────────┬────────┬───────────┤

│住宿標準 │ │責任保險金額 │ │

├───────┼───────────────┴────────┴───────────┤

│用餐標準 │ │

├───────┼────┬────┬─────┬────────┬─────┬─────┤

│導遊服務 │派全陪 │ │不派全陪 │ │備註 │ │

├───────┼────┴────┴─────┴────────┴─────┴─────┤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

├───────┼───────────────┬────────┬───────────┤

│預付款數額 │ │應交納團寬總額 │ │

├───────┼───────────────┴────────┴───────────┤

│特別說明 │ │

├───────┼────┬────┬─────┬────────┬─────┬─────┤

│ │ │ │ │ │ │ │

└───────┴────┴────┴─────┴────────┴─────┴─────┘

2.甲乙雙方同意扼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遊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爲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爲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並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②乙方在旅遊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巳採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巳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採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於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後,乙方及時採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遊安全須知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註冊的“---旅行社”公章或“---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及郵編: 地址及郵編:

西安市國內旅遊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附件1)

一、報名須知

1.遊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於總團費 %的預付款,餘款在啓程前 天(不含出發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遊客報名後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遊客提出退團時,按本細則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遊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鑑於遊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不滿 歲收總團費的 %; - 歲由旅行社根據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標準與遊客商定¨ 歲 (含歲)以上按成人收費。未按成人收全額的小孩不提供酒店牀位,機、車、船票費及景點門票費(旅行社事先特別註明的除外)。兒童交通費收費標準以交通部門有關規定爲準。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間交通費、各地遊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爲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行程表所列各遊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5.導遊服務費。

三、團費不包括

1. 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 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 超重(件)行李託運費。

4. 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

1.遊客報名後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前 天以上,扣總團費的 %;出發前 -天,扣總團費的 %;出發前 - 天,扣總團費的 %;出發當天,扣總團費的 %。

2.遊客報名後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生的旅遊費用退還遊客。

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遊客說明原因,並儘早與遊客協商另行安排出遊,或全額退還遊客已交團費並按下列標準賠償遊客違約金:

出發前 天以上,賠償巳交團費的 %;

出發前 --- 天,賠償已交團費的 %;

出發前 -- 天,賠償已交團費的 %;

出發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 %。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爲遊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對有可能危及遊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遊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遊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託旅行社代管而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不足 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徵得遊客同意,並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

對 人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 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臥.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按未發生費用退還遊客,超支費用由遊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遊客交費後如遇國家政策性調價,按(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原則處理。

6.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遊客協商後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遊客的經濟損失。遊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遊客承擔。

7.遊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遊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徵得遊客的書面同意。

8.導遊應爲遊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遊客有責任配合導遊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遊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從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並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9.遊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團費,扣除巳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後,剩餘部分退還。旅行社不負擔其醫療費用。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遊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處理。此外,旅行社應向遊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遊者個人保險。

11.旅行社的旅遊服務質量受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遊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遊客可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訴,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本細則由西安市旅遊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20__年五月一日起實行。

安 全 旅 遊 須 知 (附件2)

爲了增強遊客安全意識,普及旅遊安全基本常識,使遊客參加活動的計劃圓滿、愉快、順利地完成,請遊客認真閱讀並切實遵守。

一、乘車(機、船)安全事項

1.遊客在機、車、船停穩後方可下機、車、船。按先後秩序排隊上下機、車、船;要講究文明禮貌,優先照顧老人、兒童、婦女;切勿擁擠,以免發生意外。

2.遊客在乘車途中,請不要與司機交談和催促司機開快車,違章超速和超車行駛;不要將頭、手、腳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發生。

3.遊客下車遊覽、就餐、購物時,請注意關好旅遊車窗,拿完自己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若出現遺失被盜旅行社概不負責。

4.遊客乘坐飛機時,應注意遵守民航乘機安全管理規定,特別是不要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等無線電通訊工具或電子遊戲等。

5. 不要向車窗外扔廢(雜)物品(特別是硬質物品),以免傷害他人。

二、住宿安全事項

1.遊客人住酒店後,應瞭解酒店安全須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安全轉移的路線。

2.注意檢查酒店爲你所配備的用品是否齊全,有無破損,如有不全或破損,請立即向酒店服務員或導遊報告。

3.貴重物品應存放於酒店服務總檯保險櫃,不要隨身攜帶或放在房間內,若出現遺失後果自負。

4.不要將自己住宿的酒店、房號隨便告訴陌生人;不要讓陌生人或自稱酒店的維修人員隨便進入房間;出入房間要鎖好房門,睡覺前注意房門窗是否關好,保險鎖是否鎖上;物品最好放於身邊,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遊客人住酒店後需要外出時,應告知隨團導遊;在酒店總檯領一張飯店房卡,卡片上有飯店地址、電話;如果您迷路時,可以按卡片地址詢問或搭乘出租車,安全順利返回住所。

6.遇緊急情況,千萬不要慌張。發生火警時不要搭乘電梯或隨意跳樓;鎮定地判斷火情,主動地實行自救。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滾,或用重衣物壓火苗;必須穿過有濃煙的走廊、通道時,用浸溼的衣物披裹身體,捂着口鼻,貼近地、順牆爬走;大火封門無法逃出時,可採用浸溼的衣物披裹身體,被褥堵門縫或潑水降溫的辦法等待救援或搖動色彩鮮豔的衣物呼喚救援人員。

三、飲食衛生安全事項

1。在旅遊地購買食物需注意商品質量,不要購買“三無”(無生產廠、生產日期、廠家地址)商品;發現食物不衛生或有異味變質的情況,切勿食用。

2.出門旅遊,應隨身帶上礦泉水及乾糧等食品,以備不時之需。注意請勿喝生水和不潔淨之水。

3.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贈送的香菸、食物和飲晶,防止他人暗算。

4.旅遊期間要合理飲食,不要暴飲、暴食或貪雜食。

5。爲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遊客應自備一些常用藥品,以備不時之需。切勿隨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藥品。

喜歡喝酒的遊客在旅途中應控制自己的酒量,飲酒時最好不超過本人平時酒量的三分之一;若出現酗酒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肇事者本人承擔。

四、遊覽觀景安全事項

1.聽取當地導遊有關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應預防意外事故和突發性疾病的發生。

2.經過危險地段(如陡峭、狹窄的山路、潮溼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擁擠;前往險峻處觀光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條件是否可行,不要強求和存僥倖心理。

3.登山或參與活動中應注意適當休息,避免過度激烈運動;同時做好防護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庫)遊覽或活動時,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單獨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險河道。

5.乘坐纜車或其他載人觀光運載工具時,應服從景區工作人員安排;遇超載、超員或其他異常時,千萬不要乘坐,以防發生危險。

6.遊覽期間,遊客應三兩成羣,不要獨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則上應原地等候導遊的到來或打電話求救、求助,千萬不要着急。自由活動期間遊客不要走的太遠。帶小孩的遊客,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讓小孩單獨行動,並注意安全。

五、購物娛樂安全事項

1.不要輕信流動推銷人員的商品推薦。

2.無意購買時,不要向商家問價或還價。

3.不要隨商品推銷人員到偏僻地方購物或取物。

4.要細心鑑別商品真僞,不要急於付款購物。購物時應向商家索取正式發票。

5.在熱鬧擁擠的場所購物或娛樂時,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錢包、提包、貴重的物品及證件;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遊客在購物、娛樂時,主要應防止被詐騙、盜竊和搶劫事故的發生。

6. 在景點內娛樂時,應根據自身的條件參與適應的項目;在自由活動期間外出娛樂活動時,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注意聽從導遊的安排,記住集中的時間和地點;認清自己所乘坐的車型、車牌號及顏色;不要遲甲方(代表)籤 名:時間:到,因遲到造成的後果由個人負責。

2.在旅遊活動中,爲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請遊客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亂扔菸頭和火種;遵守交通運輸部門、酒店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各種法律、法規。

3.遊客乘坐的機、車、船在行駛的途中,若遇有交通事故發生時,應聽從導遊的安排及指揮,不要慌張;發生人員傷害的應盡力施救或自救;同時注意保護現場,避免損失擴大。

4.遊客乘坐飛機旅遊時,應帶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小孩應帶戶口本原件,滿16歲未辦理身份證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證明原件),並注意保存好,導遊發給你機票時應覈對自己機票上的姓名、往返時間、抵離目的地、航班號是否正確;請注意保存好機票和火車票並配合導遊把票收回。如因遊客原因造成不能登機,旅行社概不負責。

5.遊客在旅途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機構(如交通運輸部門、酒店、保險公司、風景區管理單位)訂立的條例或合同規定處理或公安部門查處。本旅行社盡力提供必要的協助。

6. 遊客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旅遊途經地區當地的民族、民俗習慣。旅遊安全是旅遊活動的頭等大事,搞好旅遊安全是本旅行社與全體遊客的共同責任。尊敬的遊客,爲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注意旅遊安全。

甲方(代表)籤 名: 乙方簽名(章)

時 間: 時 間:

國內售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客服:華北區:_________;華東區:_________;華南區:_________

客戶賬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爲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大田*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採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爲對方保守商業祕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_________《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_________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甲方。

2、爲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_________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爲_________‰。

如甲方要爲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聲明價值。若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則視爲甲方不爲此票貨物投保。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聲明價值)×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願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爲_________元/票。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選“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爲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寄件人付費□收件人付費□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可多選):

□單票現金結算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於500元的客戶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於500元,經雙方確認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爲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爲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每月25日□每月30日□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核對並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於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採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現金□支票□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爲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覈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爲甲方提供大田*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一年內爲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繫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六、備註: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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