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辦法(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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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辦法 篇1

一、總則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辦法(精選3篇)

1目的

爲了規範公司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印章的定義

本管理辦法所指的印章是指,在公司發佈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本上,因工作需要以公司名義證明其法律效力、權威作用或爲了標識、提示而使用的印章,一般包括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海關報關章等。

3責任部門

31法務部是公司印章的管理部門,負責印章的刻制、銷燬、封存、保管(商務部、財務部負責保管的印章除外)、用章審批及統籌管理工作。

32商務部是公司公章、法人簽名章、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及使用管理部門。

33財務部是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人名章、發票專用章的保管及使用管理部門。

二、印章的刻制

刻制印章由需求部門發起《公司印章刻制銷燬封存審批單》流程,經印章需求部門負責人、法務部負責人及兩個部門的分管副總裁審覈批准後,由法務部負責印章的刻制及政府主管部門的備案工作。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刻制完畢當日交相應責任部門進行保管,交章人與印章保管人辦理交接手續。

2責任部門應指定印章保管人,印章應嚴密上鎖,嚴禁私自交他人代爲保管印章。

3印章丟失或被盜應立即上報部門負責人,並同時知會法務部。

4法務部負責留存公司歷史及現存印章的彩色圖樣,並對公司印章所屬公司、印章準確名稱、數量、刻制日期、保管人進行詳細記錄,做好公司內部備案工作。

四、印章的外借及使用

1除公司另有規定的,外借或使用印章的,應由需求人發起《公司簽章使用審批單》流程,寫明使用事由、簽章所屬公司、簽章類型、簽章文件名稱、份數、使用形式,並上傳簽章文件作爲流程的附件。

2使用印章的,《公司簽章使用審批單》流程由需求人直接上級以及法務部審批;外借印章的,《公司簽章使用審批單》流程由需求人直接上級、隔級上級以及法務部審批。

分管副總裁對負責部門審批權限有特別要求的,按其要求執行。

3《公司簽章使用審批單》流程審批人員應在流程到達本人節點後半日內完成審批,審批通過後,印章保管人應在半日內與需求人聯繫,並根據溝通情況安排蓋章或印章使用及外借。

4外借印章的,需求人應在流程上寫明印章外借的期限,並應當日返還。

如特殊情況無法當日返還的,應在申請時說明原因。

5印章保管人應嚴格控制印章的外借期限,如在審批的外借期限內未及時歸還的,印章保管人需與需求人隔級上級進行確認,並在流程上進行備註說明。

6印章保管人應在《公司簽章使用審批單》流程審批通過後,方能外借公章或安排印章的使用。

7印章保管人應根據《公司簽章使用審批單》流程發起的時間及事項緊急性、重要性妥善協調安排印章的外借及使用。

8用印質量

用印位置適宜、端正清晰,不得模糊不清;文件是兩頁以上的,除有特殊情況外,需加蓋騎縫章;若文件內容有修改,則需在修改處加蓋印章。

9印章保管人應對印章使用、外借需求人、使用事由、簽章所屬公司、簽章類型、簽章文件名稱、份數、使用形式、外借日期及返還日期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並妥善保管記錄。

10印章保管人不得私自外借、蓋章,不得違反本管理辦法規定外借、蓋章,除經需求人隔級上級、印章保管人的隔級上級及法務部共同書面同意的,嚴禁在空白紙張及未批准文件、資料、證明上使用各類印章。

五、特殊情況下的印章使用及外借

1日常工作中的印章使用及外借

11下述日常工作中使用印章的,在得到部門負責人的長期授權後,不需發起《公司簽章

使用審批單》流程即可到印章保管人處蓋章,外借印章的,仍需發起《公司簽章使用審批單》流程,審批通過後方可外借印章。

財務部:

提交給商務局、版權局、國稅、地稅、財政局、統計局的各種報表;

辦理退稅;

辦理工資卡;

12人力資源部:

員工的入離職通知;

人事證明,包括:工資、在職情況、婚姻情況等;

新生畢業的接收函等;

員工職稱評定;

申購經濟適用房兩限房等的相關文件;

員工因私使用印章的,包括:辦理銀行卡、購房貸款等。

2合同及投標文件的印章使用及外借

21合同及投標文件用章

簽署合同(包括銷售合同和非銷售合同)或投標文件需要使用印章的,不需發起《公司簽章使用審批單》流程,待合同審批流程非銷售合同審批流程或標書審批流程審批完成後,需求人即可到印章保管人處蓋章。

22合同及投標文件外借印章

簽署合同或投標需要外借印章的,需求人需發起《公司簽章使用審批單》流程,並關聯已審批通過的合同審批流程非銷售合同審批流程或標書審批流程,流程審批通過後方可外借印章。

3公司明確規定可以不發起《公司簽章使用審批單》流程就可以使用印章的其他情形。

六、印章的銷燬封存

根據公司機構的撤銷、變更或因使用時間過長受到磨損需要銷燬或封存的印章,需由印章保管人發起《公司印章刻制銷燬封存審批單》流程,由印章責任部門負責人、法務部負責人及兩個部門的分管副總裁審批後,印章保管人將需銷燬或封存的印章移交給法務部,由法務部負責到政府主管部門辦理註銷手續,或將回收的印章證明或廢止的印章進行封存。

七、附則

1本管理辦法適用於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

2本管理辦法由法務部制訂、監督執行並負責解釋。

3本管理辦法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辦法 篇2

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

規範公司印章管理,降低公司經營風險,保障公司合法權益。

第二條  適用範圍

(一)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

(二)本辦法所稱印章包含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及其他銀行開戶預留印鑑和其他對公印章。

第三條  印章製作

公司依法註冊後,應按當地政府及部門規定的款式及尺寸申請刻制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及合同專用章等各種對公印章。

第四條  印章保管

(一)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由管理部統一管理。

(二)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及銀行其他預留印鑑由財務負責人保管。

(三)印章保管人休假、出差,應委託專人保管印章。

(四)印章保管人調動、離職,應辦理印章移交手續。

(五)各種對公印章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若確因工作需要,應由申請人出示借據,標明借用時間及用途,並經部門負責人及公司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帶出。

(六)若因保管不善導致對公印章遺失,應立即向部門及公司負責人彙報,並依法公告作廢。

第五條  用章審批

(一)使用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前,應由申請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由總經理予以審批。

(二)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及銀行其他預留印鑑的使用由財務負責人負責審批,並同時知會總經理。

第六條  印章使用

(一)未經公司董事會批准,任何人不得爲任何具有擔保、抵押性質的文件加蓋任何印章。

(二)公司公章主要用於客戶對賬、往來公函、對政府主管部門報送的文件、報表、證件辦理及其他法定要求。

(三)合同專用章僅用於對外簽署的各種合同或協議;除非客戶明確要求應加蓋公章,否則所有合同均應加蓋合同專用章。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銀行預留印鑑、銀行票據蓋章、收款單據蓋章及其他法定要求。

(五)法人代表印章原則上只能用於銀行預留印鑑及其他法定要求。

(六)發票專用章僅用於公司依法對外開具的各種發票及發票清單。

(七)使用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時,應由蓋章人及時、規範填寫相應的《印章使用登記表》。

(八)《印章使用登記表》應作爲重要會計檔案裝訂,規範保管。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辦法 篇3

第一條 公司財產範圍

本公司財產主要爲:

1.辦公事務用品:桌椅、公文箱、電話機、打字機、複印機、計算機、交通車等;

2.建築物:辦公樓、廠房宿舍等;

3.機器設備:____________;

4.原料及成品:___________。

第二條 主管部門

________部門負責公司財產的管理工作。

第三條 採購

1.各部門根據需要提出請購單或請購計劃,報_____覈准後,交由_____部門辦理採購。

2.採購品經驗收合格後,即由採購部門填寫財產卡交由_____建檔管理,財產實物由使用單位領回使用並負責保管。

3.由購入而取得的不動產,應由_____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第四條 折舊盤點

_____部門應會同_____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前對公司財產進行盤點,對新購置的財產應於次月_____日對賬一次,採用_____方法,並以賬面價值爲準,其折舊耐用年限依所得稅規定。

第五條 報廢、出售

對無法繼續使用的財產按規定辦理報廢,或以_____方式出售,並作相應的會計處理。

第六條 其它

各項財產的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等資料統一由_____部門保管,使用單位可使用複印件。

第七條 責任及處分

各單位對所使用的財產負有保管、保養的責任。財產發生損害時,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出具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視情節輕重進行處分。

第八條 生效

本管理辦法自即日起生效,_____對本辦法享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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