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精選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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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

甲方(發包方):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精選23篇)

乙方(承包方):南京凱源建築設備租賃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爲了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保障員工人身健康 ,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指導施工,使生產環境做到標準化、規範化,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獎罰有據可依,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各施工班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規範施工,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項目部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死亡事故爲零、杜絕重特大機械事故及火災事故的發生;重傷爲零,減少輕傷,年負傷率控制在3‰ 以內。

2、爭創紅河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三、管理細則及處罰:

1、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司機信號工、司索工、電工)應熟悉掌握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制度,持證上崗;學員應有專人指導,無證不得上崗,違章者給予500元/次處罰並調離本崗位。

2、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隨時掌握機械運轉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若發現無證操作給予1000元/次處罰並立即改正。

3、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經檢查確認無誤後,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共同簽字,未做到分別給雙方50元/次處罰。

4、塔機司機應熟悉機械性能,聽清信號,嚴格遵守十不弔的規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有人停留或行走進時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鬥、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製鋼筋砼樓板不準雙拼吊。

5吊砌塊必須使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用磚籠,並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應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着的物件不準吊。

8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少於3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以上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5、機械嚴禁帶病運轉,發現不正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報告項目部,待故障排除後方可繼續使用,違反者給予200元/次處罰。

6、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和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及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未做到的給予50元/次處罰。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開空檔),要慢起輕放,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鬆開迴轉制動器,小車、平衡應置於非工作狀態,吊鉤升至離起重臂頂端2m—3m處,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8、作業中若遇6級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完全鬆開,起重臂應隨風自由轉動,離開操縱室必須切斷電源,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9、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檢查或檢修,必須系掛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塔身任何部位不得粘貼懸掛對風有阻力的標語牌,塔身高出周圍建築物或達到一定的高度,夜間塔頂應有紅燈警示,違者罰承包人400元/次處罰。

10、按塔機說明書的要求及時安裝附着裝置,保障塔吊機身的穩定。塔機基礎嚴禁積水,應有排水措施,違者罰承包人200元。

11、塔機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持證人員實施並應有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人員在現場監督,私自安裝和拆除的罰承包人20__元。

四、獎懲兌現辦法:

1、各承包班組罰款從勞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整個施工期間,遵章守紀,執行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滿足施工要求,未發生任何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且每次檢查均爲合格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五、未盡事宜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爲了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保障員工人身健康 ,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指導施工,使生產環境做到標準化、規範化,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獎罰有據可依,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各施工班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規範施工,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項目部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死亡事故爲零、杜絕重特大機械事故及火災事故的發生;重傷爲零,減少輕傷,年負傷率控制在3‰ 以內。

2、爭創紅河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三、管理細則及處罰:

1、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司機信號工、司索工、電工)應熟悉掌握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制度,持證上崗;學員應有專人指導,無證不得上崗,違章者給予500元/次處罰並調離本崗位。

2、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隨時掌握機械運轉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若發現無證操作給予1000元/次處罰並立即改正。

3、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經檢查確認無誤後,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共同簽字,未做到分別給雙方50元/次處罰。

4、塔機司機應熟悉機械性能,聽清信號,嚴格遵守十不弔的規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有人停留或行走進時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鬥、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製鋼筋砼樓板不準雙拼吊。

5吊砌塊必須使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用磚籠,並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應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着的物件不準吊。

8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少於3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以上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5、機械嚴禁帶病運轉,發現不正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報告項目部,待故障排除後方可繼續使用,違反者給予200元/次處罰。

6、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和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及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未做到的給予50元/次處罰。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開空檔),要慢起輕放,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鬆開迴轉制動器,小車、平衡應置於非工作狀態,吊鉤升至離起重臂頂端2m—3m處,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8、作業中若遇6級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完全鬆開,起重臂應隨風自由轉動,離開操縱室必須切斷電源,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9、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檢查或檢修,必須系掛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塔身任何部位不得粘貼懸掛對風有阻力的標語牌,塔身高出周圍建築物或達到一定的高度,夜間塔頂應有紅燈警示,違者罰承包人400元/次處罰。

10、按塔機說明書的要求及時安裝附着裝置,保障塔吊機身的穩定。塔機基礎嚴禁積水,應有排水措施,違者罰承包人200元。

11、塔機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持證人員實施並應有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人員在現場監督,私自安裝和拆除的罰承包人20__元。

四、獎懲兌現辦法:

1、各承包班組罰款從勞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整個施工期間,遵章守紀,執行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滿足施工要求,未發生任何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且每次檢查均爲合格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五、未盡事宜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爲貫徹和執行《安全生產法》,明確雙方在甲方所屬港區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保衛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保衛措施,確保碼頭生產有序、安全、高效地進行。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管理職責及措施

一、甲方職責:

1. 甲方提供的生產設施、現場辦公場所和工屬具等應具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保證乙方的安全生產條件。

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

3. 制定甲方與本協議相關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治安管理規定;

(3)人員車輛進出港管理制度;

(4)車輛進出閘口通告;

(5)道路交通事故預案;

(6)廈門集裝箱碼頭集團《集裝箱拖車、駕駛員進港管理辦法》;

(7)其他相關安全保衛補充規定。

4. 甲方安保部負責對港區的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工作統一協調管理,負責組織現場的工作監督、檢查和違章違紀考覈。

二、乙方職責:

1. 乙方必須遵守《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 乙方必須設置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裝卸、運輸作業的流程實施安全管理和督查,並建立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程序。

3. 加強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組織所屬人員認真學習甲方港區安全、治安管理的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依法辦事。

4. 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如安全帽、工作制服(帶反光條)、雨衣、勞保鞋等,保證務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5. 集裝箱拖車駕駛員應取得國家合法有效的駕駛執照,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取得進港作業資格後方可進入甲方港區參與生產經營活動。

6. 乙方對甲方安保部的評價記錄、事故處理意見應予高度重視,積極整改和處理相關人員並作出相應的反饋。

7.乙方在組織生產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要求,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條違章責任及事故處理

一、安全事故、治安案例處理:

1. 甲乙雙方明確甲方安保部爲事故處理的業務主管部門。

2. 任何人尤其是事故當事人不得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

3. 事故調查處理應按照實事求是,依照法律、法規辦理的原則。對於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甲乙雙方應及時召開必要的事故、案件分析會,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事故的處理乙方應尊重甲方的意見。

二、責任劃分:

由於對管理規定落實不力造成的一切後果,如貨物丟失案件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後,由甲、乙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其他違章違約處罰標準參照甲方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對拖車單位車輛、駕駛員進行糾正、處理、追究事故責任同時進行違章積分處理(標準見附表一)。

1. 拖車一次有兩種以上違章行爲,應當分別計算,累加罰款及分值。

2. 拖車司機因違章違規行爲造成事故的,除按照違章行爲記分外,還應按照下列規定追加記分:造成輕微事故的,追加1分;造成一般事故的,追加3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追加6分。事故等級按碼頭事故處理辦法劃分。

3. 積分週期爲一年,拖車每年12分,所屬車隊每年6分,分值達到相應檔次的按相關規定處理。一個積分週期期滿後,該週期積分分值給予消除,不帶入下個積分週期。

4. 拖車司機違章積分,依車隊車輛總數不同分檔追加所屬車隊記分。具體爲:以15部車輛爲基數,車隊車輛數在15部以內(含15部),司機違章積分每3分追加所屬車隊記分1分;16部—30部,司機違章積分每6分追加所屬車隊記分1分;依此類推。

5. 拖車積分管理:

(1)拖車積分扣罰一次性6分的違章,碼頭開出書面警告通知拖車單位,同時禁止該拖車進入碼頭14天。拖車積分累計扣罰達到6分,碼頭開出書面警告,同時禁止該拖車進入碼頭7天。

(2)拖車積分扣罰累計達到9分後,碼頭開出書面警告通知拖車單位,同時禁止該拖車進入碼頭1個月。

(3)拖車積分扣罰累計達到12分後,碼頭開出書面警告通知拖車單位,立即吊銷該司機《拖車進港證》,同時該拖車禁止進入碼頭3個月。

6. 拖車單位積分管理:

(1)拖車單位所屬拖車數量15部(含15部)以內的拖車,累加扣罰3分將扣罰車隊分1分,拖車數量15部以上的,累加扣罰6分將扣罰車隊分1分。

(2)拖車單位累計扣分超過3分,碼頭開出書面警告通知拖車單位,並要求限期整改。

(3)碼頭向拖車單位開出書面警告之日後3個月內,如拖車單位繼續存在扣罰車隊分的情況,將對該車隊下屬所有拖車進行禁止進入港區作業1周的處罰。

(4)拖車單位在年度內扣罰分數累計達到6分,拖車單位下屬所有拖車在收到安保部通知後即時暫停進入港區作業,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整改結果,決定禁止該車隊全部或部分車輛進入港區作業1周到1個月的處罰。

7.事故若造成碼頭財產損失,所屬車隊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違章違規違約處理金額不計入賠償金內。

8. 每一起違章違規違約行爲,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會開出“違章處罰通知單”,當事人簽名後,第一聯由甲方安保部存檔,第二聯交給責任當事人,第三聯由甲方財務部存檔。

9. 對於拒不執行甲方違章處罰或者屢犯者,甲方會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加重處罰措施,以確保甲方生產順利進行。

第三條附則:

一、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採用甲方最新的版本規定。但經甲方或甲乙雙方認定的“補充規定”或“會議紀要”未納入最新版本時,可優先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雙方安全生產和責任劃分的重要依據。甲方應無償提供相關文件,以便指導工作,但乙方應保護甲方文件的保密性。

二、雙方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其獎勵辦法參照甲方相關制度獎懲辦法執行。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集裝箱拖車及駕駛員港區違章違規違約處理標準及說明

序號行爲說明違約金額扣分值

1無證駕駛拖車進入港區或駕駛套牌拖車進港無合法有效駕駛證件駕駛拖車進入港區800元12

2酒後駕駛拖車進入港區醉酒進入港區報轄區派出所處理800元12

3違反以下事項,造成安全事故肇事逃逸或僞造現場500元6

4違反港區治安綜合治理規定偷竊、聚衆賭博、打架鬥毆、違規用火,攜帶違禁物品進入碼頭區域的等違反相關轄區治安管理條例的行爲500元6

5抵制公司安全制度執行的抵制、刁難公司安全治安相關制度執行的400元6

6提前行車吊具或集裝箱未完全脫離前行車400元6

7違反特種作業規定無特種作業證,特別是危險品300元6

8未經允許進入港區限制區域未經允許擅自進入碼頭重點工作崗位、重點設備設施限制區域以及橋面作業區域等;

未經允許擅自攀爬大型設備、流動設備等;300元6

9交/提箱時車架旋鎖未完全打開司機未檢查或旋鎖故障100-300元6

10不服從甲方管理指揮插隊、堵塞閘口,擾亂交通秩序,謾罵碼頭作業人員;影響碼頭生產秩序100-300元6

11闖關車輛未經碼頭閘口人員、碼頭保安員檢查直接出港的;

車輛運載集裝箱或貨物未提交有效出閘口單據強行出閘的;造成閘口設施損壞的另行賠償。300元4

12強闖“關路”進入行駛龍吊視線盲區或強行從吊具及貨物下方通過200元4

13違規載人進入港區攜帶人員(包括直系親屬)進入港區100-300元3

14與作業設備搶道未主動避讓港區作業機械100-200元3

15提供虛假證明或未持有效《拖車駕駛員進港證》無進港證或塗改、僞造單據、證明、執照等票證;提供虛假證件、單據及虛假公章。100-200元3

16違章行駛不按交通標線、標誌行駛:佔道、逆向、鳴喇叭、堆場內調頭;交叉路口不減速100-200元2

17違章停放港區內、外未按標線標誌亂停放、亂甩車架、佔道停車100-200元2

18在港區作業現場吸菸及亂丟垃圾進入封閉線,無論是上車還是下地;

視吸菸區域的危害性質爲處罰標準。100-200元2

19擅自挪用、損壞辦公設施未經許可擅自挪用、損壞辦公設備或設施的,損壞另照價賠償100元2

20行駛過程中打電話或進行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爲發生事故的另按事故類別處理100元2

21車輛行駛過程中未關好車門或集裝箱門發生事故的另按事故類別處理100元2

22車輛在港區內故障,影響作業或道路交通達半小時未能離開未及時報告、有效組織搶修,影響碼頭生產100元2

23違反港區安全生產作業規範場內擅自開啓箱門;

提破箱回場前,未能關好箱門;

已辦理交提箱,但未按時到達指定場位;

無故場內下車,司機在場內行走;

違反其他作業安全相關管理規定的。

24未按規定開啓車燈或指示燈轉向燈、夜行燈、防霧燈、雙閃燈等100元2

25超速行駛港區限速30KM/H,路口、堆場內通道限速15KM/小時,閘口、通道口、地磅、庫門口、軌道等限速10KM/小時100元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保證藍圖公司翼鋼電站安全運行,保障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人員、設備的安全,參照國家電力行業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共同做好電站安全管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電站安全管理規定》、國務院493號令《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及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甲乙雙方應不斷強化以安全第一責任人爲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改造勞動條件,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工作人員、設備安全。

三、甲、乙雙方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到原則,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覈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覈安全工作。

四、甲方責任:

1、電站設備設施及場所應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規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書面計劃,甲方爲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體檢並建檔。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症者,老、弱、病、殘者及未成年工嚴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運行規程的考試,建立安全教育、考試檔案。

4、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

5、審查乙方提交的現場安全運行防護措施。

6、督促乙方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以及持證上崗。

7、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有權按甲方的有關處罰規定予以處理。

8、督促或組織乙方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和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及時向乙方傳達甲方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通報和會議精神。

9、組織或參與乙方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應聘請第三方專家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員(包括甲方外請、外聘的工作人員)到電站工作也應遵守電站的現場規程制度,並接受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勸解、監管。

五、乙方職責:

1、遵守甲方頒佈的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規定和制度,服從監督和指導。

2、建立健全電站生產運行管理的現場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落實。

3、乙方長期從事電站的運行管理,應完全瞭解電站生產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因此,乙方派駐電站的工作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並嚴格格執行,乙方須對該電站運行人員進行定期體檢,進行安規和安全技術的培訓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彙總表報甲方備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報送工作人員安規、運規考試成績彙總表,且人員不應隨時更換,不得冒名頂替,但不合格人員應立即予以更換。對進入生產現場的甲方及外來工作人員,乙方應按照現場規程制度的要求進行安全勸解、監管。

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向甲方報送特種作業證的年審記錄。

5、按規定對安全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檢驗、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在檢定週期內使用,並向甲方報送檢驗記錄,必須按規定爲工作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現場運行安全措施、重大隱患的事故防範措施報甲方審查。

7、乙方必須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並書面通報甲方,安全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熟悉水電站生產和安全有關規程、制度、標準的人員擔任,乙方安全員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應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每月對“兩票三制”進行統計、分析,做出合格率評價,報甲方審查,乙方按時向甲方報送事故卡片、事故統計報表、年、月報表以及每月發生的不安全情況。

9、對甲方提出的監察性意見,必須按要求組織整改並及時回覆。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並採取應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事故,並向甲方報送事故分析處理報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承擔相應的經濟和考覈責任。

2、甲方按照規定對乙方或乙方個人的違章處罰及其他安全方面的處罰可在每月支付給乙方的運行、維護、生產管理費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調解決。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

乙方代表簽章:

時間: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爲了落實中信水岸城花園一期項目工程起重機械施工的安全責任,確保工程其中機械施工安全,甲乙雙方達成一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安全生產目標

傷亡控制指標:死亡事故爲零,重傷事故爲零,輕傷事故控制在1.2%以下,火災事故爲零,。

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無安全事故

2.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建設部辦法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程及省建設廳、市建委、市施工安全監督站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二、甲方責任

1. 審覈乙方的從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資格,是否符合本工程建築機械施工的要求

2. 將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標、安全生產概況和要點向乙方進行交底,對乙方施工全程進行監督。

3. 甲方和乙方安全負責人,應統一協調工程起重機械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提供本工程目前安全生產的動態,提供相關的安全宣傳資料,指導乙方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5. 指導乙方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協助乙方的安全管理,提高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6. 指導、協助乙方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做好安全管理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 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指出並責令整改,整改合格後才能進行施工,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必須採取強硬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8. 如發生重大上傷亡事故,必須派人指導,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和救援工作。

9. 根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方法》,控制好本工程安全生產設施費,按進度分階段驗收乙方的安全措施,經安監機構同意、監理通知,收到業主付款和甲方審覈安全生產措施費落實情況後,支付乙方安全措施費,支付比例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方法》執行。

三、乙方責任

1. 遵守國家、省、市、建築公司所頒發的各項安全法規、行業標準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程序、應急預案),建立和健全與現場安全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操作規程。

2. 應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款專用,遵守有關工傷保險的繳費規定,爲所有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降低生產安全風險。

3. 嚴格按照勞動保護法,定期發放工資。

4. 進入施工現場後,服從甲方的管理,落實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指定安全生產責任人,成立安全生產架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工前把指定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報甲方項目部。落實安全管理職責,指定安全管理措施,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能,保證員工持證上崗,減低安全事故的發生機率。

5. 開工前將指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方案、措施報甲方和監理按相關程序審批,審批後嚴格按制定的安全生產製度、方案、措施施工。

6. 進場前將施工中需使用的設備、設施書面報甲方項目管理部,同時遵守設備設施的安全施工規定。

7. 施工中需要搭設、安裝安全設施、臨時用電、使用設備、施工方案的編制、材料的檢驗、裝拆資質、施工人員的從業資格、完工後的檢驗、檢測等,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安全管理要求。

8. 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或危害,應及時採取防範措施,同時向項目部報告,由項目部通知其他施工單位,共同防範。

9. 必須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當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管理規定,填寫好安全運行記錄,定期上交給甲方。

10. 做好現場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於自防自教,自覺遵守《施工現場防火規定》。

11. 發生安全事故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93號令《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條例》的規定編寫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四、其他約定

1. 乙方在施工時間,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沒有達到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每次罰款300元,安全生產責任人不參加檢查的每次罰款300元。

2. 乙方不及時編寫方案、安全運行記錄,每次扣款300元。

3. 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臺帳,填寫好安全生產措施費報表,安全生產措施費必須專款專用,甲方對安全生產措施費的使用進行監督,沒有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臺帳或將安全生產措施費挪作他用的,從重處罰。

4. 乙方被國家質量安全管理機構通報,提出停工整頓,造成甲方停工扣分時,在工程款中扣除所有的安全生產措施費。

5. 甲方項目安全員有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的權利,對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實,安全隱患較多,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排除的情況,有進行限期整改和罰款的權利。

6.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獎罰條例》的規定

7. 甲方統一購買安全生產管理資料,施工質量管理資料,安全設備材料,安全管理教育培訓資料等發放給乙方(成本費由乙方支付)。

8. 乙方未按施工所在地區建設主管部門要求辦理平安卡的,每人罰款50元。

9. 甲方發現乙方的安全員、電工、焊工、裝拆工未持證上崗,每人罰款50元。

10. 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安全知識考覈,未參加人員每人罰款50元。

11. 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管理人員戴白色安全帽,專兼職安全員戴紅色安全帽,生產工人戴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6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爲了切實落實特種設備安裝、拆卸和使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確保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健康和財產安全,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鑑於出租人與承租人已簽訂《設備租賃合同》,雙方就設備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出租方單位基本情況

出租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止: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責任範圍:乙方出租的特種設備在安裝、拆卸和使用過程的人身安全和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 、雙方義務

3.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 設備進場前,雙方應共同確定設備的型號、規格和安裝平面位置。

3.3 設備安裝、拆卸過程中,雙方應共同與拆裝單位確認周圍環境、確定警戒區域的設置,配合拆裝單位採取措施防止人員進入。設備安裝後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經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4 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

3.5 發生事故或險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並按規定上報。

4 、乙方權利和義務

4.1 遵守工程建設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標準規範和操作規程,並隨時接受甲方、業主、地方政府、監理等單位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4.2 出租的特種設備結構件均應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內,超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結構腐蝕磨損嚴重、屬淘汰或限制、禁止使用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應當對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吊具、索具等進行定期校驗、維護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應當對設備至少每週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在對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做到設備始終處於良好的工況,安全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設備自身原因或違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4.3 負責向甲方及時提供設備基礎圖紙、合格的預埋件和經拆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安裝/拆卸方案和技術措施、應急預案。

4.4 設備進場,應及時如實提供設備相關資料(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出廠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設備備案證明、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自檢合格證明)和設備安裝相關資料(營業執照、起重設備安裝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證書、輔助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複印件供甲方查驗,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4.5設備安裝、拆卸、頂升和附着等過程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裝單位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如遇可能影響設備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發生設備事故後,以及停止使用半年以上再次使用前,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4.6負責對操作、指揮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糾正違章行爲;派駐現場的操作、指揮、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負責爲本單位從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使用;嚴格執行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

嚴禁安排操作人員帶病上崗和連續加班。本單位現場人員在工作中傷亡或患職業病、突發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其工傷保險待

遇。

4.7 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4.8 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並同時告知甲方和相關方現場人員採取應急措施。

4.9 負責爲本單位現場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保險義務。加強對本單位人員非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並對非工作時間和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負責爲本次出租的設備辦理保險,並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4.10 應當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迅速組織救援、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規定立即如實向甲方和有關單位報告。配合甲方和有關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做好家屬的安撫、事故善後處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負責向乙方進行進場前的安全總交底,配合乙方做好設備安裝、拆卸及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5.2 有權審查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和安裝/拆卸單位資質及安裝拆卸工、設備操作、指揮人員的資格,並按照規定負責審查和報批安裝/拆卸單位編制的安裝/拆卸工程施工方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3 按照乙方提供的設備地基、基礎施工圖紙和安裝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設備地基、基礎和附牆預埋件的施工,並做好設備基礎周圍的排水及防護。應當向乙方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地質資料、混凝土的強度報告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基礎施工資料。

5.4 負責向乙方提供辦理設備使用登記所需的工程報建相關資料。

5.5 設備安裝、拆卸、頂升和附着等作業過程,協助乙方設置警戒區域。

5.6 負責協調勞務分包企業、其他相關方與乙方在設備使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7 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爲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6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爲《設備服務合同》的附件,同《設備服務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7 、協議份數及資料性附件

7.1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7.2 本協議書的資料性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 出租人的營業執照、行業確認書複印件及現場負責人法人委託書。

7.2.2 本次出租設備備案證明、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安裝前自檢合格證明等資料複印件。

7.2.3 乙方擬委託的拆裝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及現場負責人法人委託書。

8、 補充條款

甲 方:( 公 章 ) 乙 方:( 公 章 )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7

總包單位(甲方):分包單位(乙方):

爲貫徹落實“安全第一,綜合治理”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及省市相關規定,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施工分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 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範圍:

4、 承包方式:甲方單獨中標

(二) 合同實行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完成。

(三) 協議內容

1、 協議承包範圍

凡乙方承建的工程項目中職工人身安全和生活設施,生產機械,機電設備及施工安全等。

2、 目標管理承包內容

(1)堅持實現“五無”即全年無死亡事故、無重大設備事故

無重大生產火災事故、無中毒及倒塌事故的發生。

(2)實行建築安全標準及技術規範,現場合格率100%、優良率85%以上,並創建哈爾濱市安全標準化工地樣板工地。

3、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爲方針,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頒發的各項安全法規、標準、條例、規定。

(2)乙方負責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考覈制度。

(3)施工前乙方負責對進場工人及特殊工種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接受有關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

(4)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施工進度組織進度施工,不得延誤甲方施工工期,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及相關處罰。

(5)施工期間乙方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分項有關安全管理、防火工作;甲方派趙顯剛、楊超負責聯繫檢查、監督乙方安全施工及防火工作。乙方對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積極配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檢查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發生。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有關規定進行施工,接受甲方檢查和指導工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及停工整改,乙方整改完成後由甲方負責檢查及驗收合格後再進行施工。

(7)在生產過程中施工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

(8)乙方在施工現場施工中必須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監督腳手架安裝與拆除或改動,防火、機械臨時用電等安全管理工作。

(9)乙方負責編制有針對性施工安全生產方案,工人安全教育交底、及人員名冊上報甲方項目部,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方案進行管理施工。

(10)乙方人員對施工腳手架改動、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施工機械不得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必須上報甲方項目部負責人同意,並採取有效安全措施批准後進行施工作業。

(11)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執行國家及地方規定,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中、小型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規定做到“定機定人”並持證上崗,嚴禁違章無證操作,電氣、電焊、機械、氣焊的人員進行操作各類機電設備。

4、其他未盡事宜

5、 本協議所定的各項規定經甲乙雙方同意後簽訂本協議。

6、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單位簽字蓋章有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 本協議與工程合同共同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實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房檐、屋面脫落處抹灰後做防水,通廊防水、球磨新廠房天窗填料鑿除後再填充密實,牆壁滲水處理

爲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勞務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施工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並作爲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乙方進廠(站、庫)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 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繫。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爲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三) 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五) 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 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

(七) 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八)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九)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一)施工時,不影響工人正常工作。鑿除施工時,需搭設作業平臺,滿鋪鐵跳板。並及時把拆除的建築垃圾清理乾淨。

(十二)施工時,灌漿料澆築後,現場應清理乾淨。

第四條: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爲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9

甲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保證藍圖公司翼鋼電站安全運行,保障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人員、設備的安全,參照國家電力行業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共同做好電站安全管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電站安全管理規定》、國務院493號令《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及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甲乙雙方應不斷強化以安全第一責任人爲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改造勞動條件,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工作人員、設備安全。

三、甲、乙雙方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到原則,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覈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覈安全工作。

四、甲方責任:

1、電站設備設施及場所應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規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書面計劃,甲方爲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體檢並建檔。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症者,老、弱、病、殘者及未成年工嚴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運行規程的考試,建立安全教育、考試檔案。

4、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

5、審查乙方提交的現場安全運行防護措施。

6、督促乙方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以及持證上崗。

7、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有權按甲方的有關處罰規定予以處理。

8、督促或組織乙方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和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及時向乙方傳達甲方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通報和會議精神。

9、組織或參與乙方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應聘請第三方專家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員(包括甲方外請、外聘的工作人員)到電站工作也應遵守電站的現場規程制度,並接受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勸解、監管。

五、乙方職責:

1、遵守甲方頒佈的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規定和制度,服從監督和指導。

2、建立健全電站生產運行管理的現場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落實。

3、乙方長期從事電站的運行管理,應完全瞭解電站生產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因此,乙方派駐電站的工作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並嚴格格執行,乙方須對該電站運行人員進行定期體檢,進行安規和安全技術的培訓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彙總表報甲方備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報送工作人員安規、運規考試成績彙總表,且人員不應隨時更換,不得冒名頂替,但不合格人員應立即予以更換。對進入生產現場的甲方及外來工作人員,乙方應按照現場規程制度的要求進行安全勸解、監管。

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向甲方報送特種作業證的年審記錄。

5、按規定對安全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檢驗、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在檢定週期內使用,並向甲方報送檢驗記錄,必須按規定爲工作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現場運行安全措施、重大隱患的事故防範措施報甲方審查。

7、乙方必須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並書面通報甲方,安全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熟悉水電站生產和安全有關規程、制度、標準的人員擔任,乙方安全員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應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每月對“兩票三制”進行統計、分析,做出合格率評價,報甲方審查,乙方按時向甲方報送事故卡片、事故統計報表、年、月報表以及每月發生的不安全情況。

9、對甲方提出的監察性意見,必須按要求組織整改並及時回覆。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並採取應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事故,並向甲方報送事故分析處理報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承擔相應的經濟和考覈責任。

2、甲方按照規定對乙方或乙方個人的違章處罰及其他安全方面的處罰可在每月支付給乙方的運行、維護、生產管理費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調解決。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

乙方代表簽章:

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0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承包形式:勞務專業承包

其他專業承包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徹落實國家及××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子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建立檔案並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備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6.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

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

施工資質範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範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市有關安全標準並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爲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並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R>15.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4h內向甲方報告,並按照××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訂經濟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年*月*日*年*月*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1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精神,爲進一步加強租賃廠房場所、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人民羣衆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將開發區 路 號 樓 平方米的房屋(場地)(屬 結構,防火等級 級)出租給乙方使用。附屬設施有: 特種設備有: 。

二、乙方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內容:

;從業人員數量爲:___ 人。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或特種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並具備出租時確定使用內容的安全生產條件。

2.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範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

3.對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4.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存在隱患時,及時督促乙方整改,並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並服從甲方對其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檢查和督促。

2.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對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爲核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並制定安全應急救援,疏散預案。

4.在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設備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

5.承租廠房(場所)的裝修(改造)和設備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築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設備和建築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發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事故時,及時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六、乙方在生產經營中有關安全管理要求:

1.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要加強從業人的安全教育和勞動紀律,治安教育,不得隨意進入他人生產經營區域,嚴禁非生產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場所,特種設備,就確認具備了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須做到憑有效證件使用和持有效證件上崗。

3.生產場地或倉庫應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滅火器材,嚴禁在禁菸區域內吸菸,嚴禁違章動用明火。

4.因生產需要使用,須到防火監督部門登記備案,經認定許可後方可使用,嚴禁在宿舍,倉庫,辦公場所區域內使用。

5.嚴禁生產,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產確需使用的須經安監,消防,環保,公安等部門批准,方可使用,並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實行定點存放,專人負責。

6.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封閉,堵塞,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嚴禁在生產、經營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宿舍。

7.不得隨意變更廠房,場地的用途和破壞建築物的結構,在鋪設,裝修水,電,煤,氣,線路或管道時,不得違反安全規定。

七、甲乙雙方安全生產有關人員名單:

甲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爲:

甲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爲:

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爲:

乙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爲:

乙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爲:

乙方安全管理人員爲:

八、附則

1.本協議書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2

甲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說明: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各自承包工程項目,在同一作業區施工,爲了保證雙方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安全措施,特簽定本協議。(因乙方是進入甲方爲主體施工現場施工,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乙方簽訂本協議應當視爲已經充分理解並全部接受協議內容,若有疑問及不明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爲準。)

第一條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___________

乙方的資質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安全生產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建設、監理單位審覈並對資料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

甲方: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說明: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專業資格證書上崗。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上崗。

2.施工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爲,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

3.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監理單位、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4.按部頒JGJ59-99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JGJ59-99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並罰款。

5.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單位的簽發安全檢查整改單應無條件地整改。

6.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對甲方單位的安全環境和提供的施工設施進行安全狀況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施工,否則發生事故造成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負責。不得擅自拆除和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及施工設施。

8.投入現場的全部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並遵守操作規程。

9.向甲方單位交納安全保證金,繳費額爲承包合同總金額的%並在進場前劃到甲方單位。

第六條

協議效力

1.本協議發生爭議以甲方規定爲準。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3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委託 擔任 工程現場負責人,全權負責該合同的施工生產、安全等一切事務,並承擔全部責任。

二、 基本規定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乙方還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業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覈辦法、安全管理協議,從事生產。

2、乙方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由乙方負責繳納辦理,併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及年審。

3、雙方共同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化解糾紛矛盾,確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產總值的 上交管理費(含稅費)給甲方。

三、 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職責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培訓考試合格後,取得安監部門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培訓辦證由乙方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複印件、教育培訓情況必須報甲方備案。

2、爆破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領退、運輸、使用爆破器材。若違反爆破器材管理規定,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損壞生產、安全設施等違章行爲,按照甲方《安全生產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開展“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5、每日作業前,必須進行崗前會議和班前會議,並有記錄。

6、必須提取足額的安全費用(原則上不低於工程總造價的2%),並作出安全費用計劃,制定並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和落實情況報甲方備案。

7、必須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家屬進行用火用電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規範用電,配備消防器材,避免用電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足量地爲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督促檢查佩帶和使用情況。必須按照規定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如發現出現職業病,乙方必須積極給予治療並承擔相應費用。

9、配備專職安全員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於安全隱患,發現一起,整改一起。項目負責人要開展日常的安全自檢自查,每週下井檢查不得少於2次。

10、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實行安全考覈獎懲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檢查、有獎罰,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

11、加強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加強特種設備、危險物品和危險源的管理。

(二)、乙方權利

對業主提出的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作業指令,應當拒絕。發現危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必須停止作業或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並及時撤離現場。

四、 事故處理

1、乙方爲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凡因生產事故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

擔(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人員如發生安全事故,甲乙雙方要積極配合組織

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成立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做好善後工作,並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並邀請業主參加,聽取

其意見和建議,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頻發,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

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清退。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生產需要,乙方在甲方場地內進行施工、安裝、搬運、裝卸、維修、拆除等作業。爲了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甲方負責作好乙方作業過程中的協調配合工作。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實行安全監督檢查,對乙方違反甲方區域內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爲,有權勒令停止作業,視違章情節給予經濟處罰500元至50000元。

3、甲方負責教育本方職工不可擅自進入乙方施工區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種設備、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並服從甲方現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強自身安全生產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責任。

2、乙方必須將生產作業的相關資質複印件於作業前報送甲方備案。

3、所有進入施工場地的乙方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佩戴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並經甲方審覈檢查。

4、乙方有轉包項目,應與轉包方簽訂安全協議,並報送甲方備案。

5、乙方與甲方如在作業現場內交叉作業,必須首先確保甲方生產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須指派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監督、協調工作。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由乙方負責採取安全措施。

7、施工現場內乙方需接臨時電源時,必須報請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辦妥相關手續後方可進行。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關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規定,並做到工完場清。

9、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動用明火等危險作業時應向甲方提出申請,辦妥相關手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作業。

10、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嚴禁在廠區內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徵得甲方安全生產部門或保衛部門書面同意。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門衛管理制度。

三、爭議的處理

乙方須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設備、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仲裁等方式予以解決,無法通過協商、仲裁方式解決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爲一年。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爲了確保外協野外勘探施工現場的正常生產,預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爲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附屬協議。

一、乙方項目負責人爲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護知識的學習,並做好記錄,掌握安全生產技能,對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安全問題負責。

二、乙方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設置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負責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防範工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整改,並做好安全工作日誌。

三、野外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金屬焊接工、鑽塔操作工、柴油機工等,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乙方必須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野外鑽探施工使用的大量的柴油、汽油、機油等如遇有明火、高溫表面、摩擦撞擊、絕熱壓縮、電氣火花、靜電火花、雷擊、光熱射線等會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必須在施工現場對這些引火源採取嚴格的控制措施,禁止在危險區域吸菸、禁止在野外丟棄未熄滅的菸頭和其它火源,各種引火源必須與可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各種油料實行嚴格的審批、登記制度,並有專人管理。

五、乙方必須做好電氣安全技術防範工作。對鑽機、水泵、柴油機等鑽探設備,要採取保護接零、接地系統,安裝漏電保護器加強絕緣,採用安全電壓、設置防止誤操作等造成觸電事故的安全生產連鎖保護裝置、鑽塔等設備要安裝避雷器,每班必須檢查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齊全、有效,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六、乙方必須做好機械安全技術防範工作。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觸摸機械設備轉動部位、禁止加油、修理、檢查、清掃等。機械的傳動部分、操作區、塔上作業區、鑽機的移動區域等,都要進行特殊防護,並設置明顯的警告標誌,在施工現場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標誌。

七、乙方必須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雨季常見的災害有崩落和滑坡、山洪暴發、泥石流等,這些事故的發生常常毀壞野外的工程設施:破壞和阻隔道路交通等,因此要合理地設計和安排鑽探施工。雨季來臨之前,必須挖好排水溝和防洪堤壩,陡坡處挖臺階,注意收聽天氣預報,檢查道路和鑽探場地狀況,做好充分的預防和準備工作。

八、施工用車輛及駕乘人員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隨時檢查、保養好車輛,車況不好不準出車,嚴禁貨車車廂載人。

九、乙方要加強人員管理,協調好與當地政府、羣衆的關係,避免打架鬥毆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財物的保管維護工作,避免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損失。

十、乙方項目負責人必須做好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作業中,督促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和使用合符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施工環境的保護工作,嚴禁生活垃圾亂丟、亂扔鑽機周圍的油、水污染環境。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和責令乙方整改人員的不安全行爲和處於不安全狀態的機械及管理上的缺陷;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爲進行糾正,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做出相應處罰。

十二、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和安全管理,不得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並做好防雷、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盜、防中暑和有害氣體噴出等工作,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十三、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故(特別是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援,儘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十四、本協議書自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全環保部備案一份。

十七、本協議自簽訂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之日生效,有效期與勘探施工項目承

包同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__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6

建設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民法典》。

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年___月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爲準。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推計。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人身死亡事故爲零;

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爲零;

3.重大火災事故(爲零;

4.負同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爲零

5.嚴重未遂事故爲零。

6.環境污染事故爲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爲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五、甲、乙雙方共同的義務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在市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見附圖)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爲;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具體責任

1.對乙方制定上報的安全目標責任、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專項技術安全措施、各項文件審覈備案。

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

定期召開或參加施工現場安全會議,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現象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並監督乙方限期落實;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的具體責任

1.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覈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3.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分包項目。

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報甲方備案。

4.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範標準(建設部頒發的jgj59-99)的安全保護設施。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

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5.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並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

並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覈、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

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並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8.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衛生要求。

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10.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爲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4.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15.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16.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17.合同簽定後,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爲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8.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9.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

警示標誌、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20.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

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21.夜間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做到不擾民。

2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23.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

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2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2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6.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28.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29.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

潮溼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15ma。

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

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

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

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3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僞劣等不合格產品。

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32.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常州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

33.模板製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的有關規定。

33.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33.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

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並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支成一體。

33.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3.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33.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杆、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牆頂、獨立樑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採取不少於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採取不少於四個吊點。

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並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後,方可摘除卡環。

33.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並應加設防護欄杆。

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33.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的有關規定。

33.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簽證。

33.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於50mm。

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杆應向低處延長不少於2跨,高低差不得大於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於0.5m。

33.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於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33.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腳手架安拆要求;

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覈合格的專業架子工。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34.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後;

e)達到設計高度後。

34.2.1.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後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

e)連牆杆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杆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墊板,也可採用槽鋼等。

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34.2.2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誌。

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検攀職墊鋪腳手板椃闌だ父擱柵椉艫凍鷗連牆杆棿蠛岣小橫杆椓⒏底排的大橫杆、擱柵、平杆、斜撐杆。

(即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連牆杆、剪刀撐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

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着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裏豎立,搬運防止自裏向外翻起。

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後,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

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35.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5.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35.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

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35.5.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範措施

35.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

強化安全意識。

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35.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5.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35.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爲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35.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後安全評議活動。

聽取和採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5.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後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並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35.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並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35.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5.14.開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採取防護措施後,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

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35.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後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必須遵守執行。

35.16.基坑開挖前後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36.“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臺、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鉤。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杆防護,並設明顯標誌。

d.樓梯口設臨時欄杆,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於70公分)

36.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並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託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

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

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說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說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36.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並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36.5.施工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

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36.6.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36.7.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爲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爲考覈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爲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覈內容。

37.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電梯安裝要求

37.1.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後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37.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後告知。

37.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

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後一道附着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其他附着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7.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築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爲了更好消除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

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38.2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

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牀鋪,且單人單牀。

38.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

集體宿舍內的牀鋪應有序安放,並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

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38.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38.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衛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38.6.項目部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39.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落地式外牆腳手架搭設方案

3.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

4.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

5.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建設單位:_________(甲方蓋章)施工單位:_____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7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__________人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建立檔案並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備、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6、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範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範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並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爲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檔案,並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4、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5、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並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8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1 目的

爲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項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生產經營中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2 本協議書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5《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

3 承包內容(範圍)及合同金額: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4 承包期限: 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5 甲方責任和權利

5.1 要求乙方提交承攬該項目應具備的相關資質複印件備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規程、安全管理負責人名單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特種設備檢驗報告及安全使用許可證、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合格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資料的複印件備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考覈辦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對功能承包單位用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根據各個具體的施工項目,組織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應採取的各項安全措施,提供作業範圍地下、上方和相鄰關係可能影響施工安全的資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甲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5.5 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備案,便於協助支持乙方執行。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未落實的有權停止生產作業,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5.6 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並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見。對不按期完成隱患整改的,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對違章行爲有權制止,並根據具體情況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7 甲方發現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時,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產作業,撤離現場作業人員,待隱患整改完畢,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才能恢復生產。

5.8 甲方按其監管職責配合地方政府、上級部門對乙方在合同約定作業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督促乙方按調查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未經調查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復生產。

5.9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承包單位之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互助協作關係。

5.10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作業。

5.11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12 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在甲方區域內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風、水、電、汽等動力能源,並負責指定接點。

5.13 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負有責任的,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6 乙方責任和權利

6.1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責任。

6.2 乙方對承包期內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設計、管理、資金、技術、設備、設施和人員)實行自主管理,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6.3 乙方負責將相關安全資質證照複印件交甲方備案,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並保證從甲方承攬的工程項目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

6.4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圍繞本工程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標準。

6.5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6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

6.7 乙方必須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6.8 乙方用工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的有關規定。

6.9 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爲從業人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爲在高危行業崗位或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0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所屬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能上崗,並建立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檔案備查。對所屬從業人員經常性進行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訓,並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本作業區域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範措施及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6.11 乙方必須爲所屬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勞動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證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職業衛生標準。

6.12 乙方必須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所屬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依法對用工職業危害後果負責。職業健康檢查費由乙方承擔。

6.13 乙方必須爲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4 乙方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和器材,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將評審發佈的應急預案交甲方備案,便於配合救援。

6.15 乙方必須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隱患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6.16 乙方負責對所屬區域內的各級危險源點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7 乙方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在進入生產現場前進行查驗,確保符合作業安全要求。

6.18 乙方投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特種設備,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定期監督檢驗合格,並將《檢驗報告》和《安全使用許可證》複印件送甲方備查。

6.19 生產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和管理,杜絕“三違”行爲。

6.20 乙方必須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起重機械、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根據作業要求安排相關管理責任人進行管理。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6.21 乙方必須根據具體施工項目、不同生產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定期對生產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防範措施,作爲本協議附件報甲方備案。生產現場暫時停止生產作業的,乙方必須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22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必須到甲方指定地點搭接,保持規範,不得到指定點以外的其它地點隨意私拉亂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亂動自己所承擔項目範圍以外的設備、工具及設施。

6.23 乙方指派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與甲方協調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24 乙方必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

6.25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向甲方報告。事故發生後,乙方應根據事故情況決定啓動應急預案級別,立即搶救傷員,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謊報。

6.26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範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7 安全工作考覈

7.1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覈。

7.2 乙方出現“三違”行爲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覈。

8 協議效力

8.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8.2 本協議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一致。

9 其他: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19

爲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明確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統一監督,將乙方的安全納入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3、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組織制定並實施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並組織實施事故救險。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範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並盡力爲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5、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在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覈、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設置並進行監管。

7、按照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序,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並備案。

8、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9、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10、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關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爲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參加甲方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一通三防”例會、工程技術人員專題會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的會議。

4、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設備運轉要安全完好,安全設施要確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檢修制度,並且教育職工愛護礦井安全生產設施。

5、負責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入井人員應辦理入井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6、負責掘進工作面及其區域內的有關安全設施的建立、使用和維護,並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所必須的通風、供電、運輸、壓風等生產系統的安全可靠。

8、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9、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時,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0、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三違”現象,要有具體的獎罰辦法。

12、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及時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備案。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可並處20__元以下罰款;

(1)無故經常不參加甲方組織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和其他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會議的;

(2)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3)未在其負責的區域內建立有關安全設施,並未在有關設施、設備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並按500~5000元/處進行現金罰款。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100~5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其所在項目部處500~20__元現金罰款。

4、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標準化檢查不達標,甲方不予驗收工程,並對施工項目部進行罰款。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20

工程名稱:

甲方(總包):乙方(分包):

爲了認真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爲主”安全生產方針和強化“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理念,加強馬池口村民安置房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護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及環境影響事件的發生,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職責,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爲馬池口村民安置房項目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的專項協議,在雙方審覈確認後簽訂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單位公章後有效,施工過程中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和企業CI管理要求,覈查乙方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乙方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二、審覈乙方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三、監督乙方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覈實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監督乙方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報的進場人員花名冊,對入場人員進行公司級、項目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五、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控制檢查中,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爲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檢查時有權糾正任何違章行爲,並勒令其整改,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直至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後方可復工。

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有權對乙方給予適當的處罰。

對於嚴重不服從甲方管理,野蠻施工者,甲方有權將其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對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合格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大型機械設備乙方必須出具安拆專項方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按規定程序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按規定予以調查、處理。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統一指揮和監督,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的安全生產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按照甲方企業CI要求,建立、維護統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按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覈合格,並取得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書。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__]91號]要求,本項目需要乙方配備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負責編制本項目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並在施工作業前,報甲方進行審覈備案。

做好對施工現場內作業活動的日常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並定期向甲方報告檢查情況。

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解決處理,並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應當立即制止;對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應按時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四、對本項目的施工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備案;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書面上報甲方。

組織施工人員入場作業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週歲的童工。

經現場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持身份證明和三張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辦理施工作業胸卡,憑胸卡進出本項目施工現場。

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甲方警衛人員的檢查。

五、配備的架子工、電工、電氣焊工、信號工、機械操作工、吊籃操作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要及時報甲方覈驗。

六、負責本單位作業班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

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統籌協調,並派專人進行監護。

不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合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七、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嚴禁沒有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上崗進行作業。

八、自行配備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的生產資質、合格證書以及國家有關部門檢驗證明。

需要在現場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實際檢驗的,必須在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設備、設施。

九、必須配備專職臨電電工。

施工作業需要連接電線線路時,必須由專業的電工完成。

嚴禁非專職電工進行電氣連接作業。

機具、設備的電源線路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設或使用甲方搭設的腳手架,必須按照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加強管理;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不得隨意拆改。

在建築樓內施工時,對洞口、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要愛護,不得隨意拆改、毀壞;工作中確實需要拆改,須報甲方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拆改;作業結束或下班休息時,必須及時將安全防護設施恢復固定好。

一、乙方動火作業,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設立安全消防責任人和作業監護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作業前,向甲方提出動火申請,得到書面批准後,方可操作。

進行電氣焊作業,配備的電氣焊設備應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業前,及時向甲方進行動火申請,作業中應清除作業區域內可燃、易燃物,配備專職看火人和滅火器材,作業後檢查作業區域內卻無火源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嚴禁私自拆改、毀壞、挪用甲方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

十二、乙方應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必須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加強季節性施工的安全管理。

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十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管理要求,實施有關環境管理措施及節水、節電、節材措施,實行綠色施工、節能降耗。

減少本單位、本施工區域的污染源對環境的影響,確保本單位、本施工區域噪聲、固體廢棄物、污水、有毒有害氣體等重要環境因素達標排放。

施工垃圾隨產生隨清理,嚴禁從樓層高處向下方拋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住宿和飲食的安全教育。

宿舍內不得私自亂接高壓電路,嚴禁臥牀吸菸;不得聚衆賭博、酗酒,不得傳播黃色影像刊物。

自建食堂必須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健康知識培訓證和身體健康證;採購食品必須到正規商店,嚴禁購買路邊商販的食品。

十五、加強對施工人員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教育。

出行必須遵守安全交通法規和社會治安條例。

嚴禁有偷拿、盜竊、破壞的不良行爲事件的發生。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環境污染或有關投訴,給甲方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其責任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年*月*日*年*月*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2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名稱:

爲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安全,爲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甲方與乙方就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入場須知

1.1 乙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施工管理有關規定以及北京市政府關於外地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爲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現場管理與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覈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至項目管理部,複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並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複印件再次複印]。

1.3乙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非北京市戶籍人員】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北京市政府指定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健康證等。凡因爲乙方工人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1.4乙方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務市場管理規定及甲方其它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2.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2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乙方應通知甲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並由甲方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3乙方應保證現場隱患整改率爲100%。

2.4乙方應保證因工死亡、重傷事故爲零。

2.5乙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2.6乙方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7乙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2.8乙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2.8.1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乙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跟班檢查管理。

2.8.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乙方項目經理、安全員必須持有建委核發的《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

乙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覈後方可上崗。

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乙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乙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2.8.3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乙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乙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

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2.8.4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

置齊全並且靈敏可靠。

乙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

乙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施須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驗收管理。

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甲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乙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的交接驗收制度。

2.8.5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管理制度。

2.8.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2.8.7 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2.8.8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乙方員工在施工現場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亡事故爲工傷事故。

乙方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報告。並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僞證,不準隱瞞不報。

乙方須承擔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爲何人,乙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應當承擔因爲乙方事故的善後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甲方工作的事件給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凡發生傷亡事故,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如屬乙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8.9 乙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定、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現場指令。

三、安全防範

3.1乙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乙方必須採取一切嚴格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妨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並保證建築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乙方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應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3.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3 甲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爲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政府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3.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電焊機專用保護箱等。乙方應提供並督促施工人員佩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要佩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乙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准。

3.6乙方應按規定每50人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安全員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並執行。

四、消防保衛

4.1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2乙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4.3凡由於乙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5.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甲方的規定執行。

5.2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爲,保持和平安定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爲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5.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制定的規章制度,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於此:

a安全生產;

b消防保衛;

c文明施工:

d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5.4乙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5.5乙方應自費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急救設備等,並且採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六、違約責任:

6.1乙方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報甲方備案並經安全教育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必須持證

上崗。每發現一名未經教育上崗作業或特種作業未持證上崗人員,罰款個人_100_元,單位10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2發現現場抽菸的,每發現一人次處罰個人50元,單位500元,現場動用明火作業未經過批准,開具動火作業證的,每發現一次處罰個人100元,單位1000元。造成嚴重後果影響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3現場所有二級配電箱以下用電設備使用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監督,所有臨時用電設備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JGJ46-20__》規範要求,每發現一處違章用電設備,甲方由權沒收違章用電設備並處罰單位20__元,每發現一次非電工接電,處罰個人100元,單位1000元,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4施工期間,如發生乙方施工人員私自偷盜甲方材料事件,除按甲方進貨價格雙倍賠償外,處罰單位_20__元,個人依法扭送公安機關。

6.5 乙方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如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掛好安全帶,電工作業穿好絕緣鞋等,每發現一次罰款個人50元,發生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6 乙方須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垃圾必須及時清運。如乙方未及時清運,甲方有權指定他人清理,所需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加倍扣除並處罰單位1000元。

6.7 乙方使用小型機械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工人使用時必須按章操作,每發現一次不合格設備工具,違章操作使用,甲方有權沒收,並罰單位1000元,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 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與總包方簽訂的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環境保護、臨時用電協議對乙方具有同等約束效力,甲方有權對乙方加重處罰。

2.如因乙方降低安全生產投入及條件,使用租賃不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標準產品、設備,施工人員違章操作、違反施工現場各項規章制度、規定,所引起的政府部門、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一切處罰均由乙方承擔。造成事故及嚴重後果的,除承擔責任外,甲方有權對其追償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並在追償未果前提下藉助法律手續解決糾紛。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並加蓋各有關單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約定的合同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八、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九、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人名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22

甲方:(以下簡稱爲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爲乙方)

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生產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生產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原則,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重傷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爲零;火災事故爲零;爆炸事故爲零;環境污染事故爲零;急性中毒事故爲零;職業病事故爲零;安全隱患整改率達100%。

二、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機構崗位職責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對全廠安全工作起組織、協調、監督、服務的作用。具體包含: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重點監督檢查乙方生產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和各項安全規程及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檢查乙方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遇到危急情況可令其停止作業生產。根據有關規定,對違章違紀人員進行處罰等。

乙方爲承包範圍內安全生產責任主體。乙方應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應兼顧各專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須具備三年以上的生產現場經歷,並經上級安監部門培訓、考覈,持證上崗;乙方應服從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及人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乙方安全專職人員要熟悉有關安全知識、法規、標準、制度,籍此對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報告隱患,制止指揮、操作違章。

三、安全投入和安全保證金

乙方要用自己的資金在安全設備、儀器日常維護、安全教育培訓、安全防護措施(含照明、臨時護欄、警告標誌及保衛警衛設施等,但除塵設備、放射源的防護服、檢測儀以及應急救援設施等甲方提供,乙方負責維護維修)、安全防護用品方面進行投入。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的一切與生產相關的設施(包括但不限於生產設施及生產輔助設施)防腐、維護保養、檢測檢驗等工作,對進入承包廠區的人員進行管理以及負責承包範圍內的文明生產和安全工作;廠房主體結構防腐、地面平整硬化等重大土建投入由甲方承擔。

爲了強化乙方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規範安全生產管理,根據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__〕23號)相關精神,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抵押安全保障金50萬元。如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本年度全部安全保證金。

乙方在生產承包期間,當年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沒有動用安全保障金的,安全保障金自然結轉,下年不再增加存儲。當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動用安全保障金的,甲方應當重新覈定乙方應存儲的安全保障金數額,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在覈定通知送達後1個月內按規定標準將安全保障金補齊。生產承包期滿,甲方將乙方抵押的安全保障金全額無息返還給乙方。

四、隊伍人員准入承諾

1、乙方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疾病。參加粉塵等有害工種工作人員,必須提供健康證明,長期接塵工作人員必須定期輪換;

2、乙方爲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電工、焊工、起重工、壓力容器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覈合格取得證書後方能上崗。乙方要如實報告特種作業工作人員的資格狀況;

3、乙方對本單位的生產人員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如實向甲方報告。如有人員調整時,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生產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8歲的童工,不得安排50歲以上的生產人員從事強體力勞動。

五、現場管理要求

1、現場總體要求是設施標準、行爲規範、作業有序、環境整潔、遵章守紀。

2、堆放。各種物料、設備必須整齊堆放。

3、乙方必須在臨口、臨邊等生產現場危險部位、場所懸掛安全標誌和警示牌,並認真維護和管理,不得隨意拆除和挪動。標牌標識設置要符合——要求。

4、安全設施、安全通道、溝道孔洞蓋板、臨邊臨口防護、高處及交叉作業安全設施、焊接作業設施、臨時用電設施等要符合規範標準要求。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嚴禁亂拆亂動。

5、進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正確使用安全帶,現場嚴禁吸菸。

6、未經批准,不得任意在設備、結構、牆板或樓板上開孔或焊接臨時結構。

7、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懸吊重物和起重滑車。

六、作業環境安全管理

1、乙方有責任做好作業人員的勞動安全保護工作,包括勞動安全技能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具的發放及正確使用,作業壞境的安全交底,確保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2、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愛護公用設施、道路、綠化、建築物等,遵守文明施工規定,不得損壞和污染公用設施;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予以處罰;

3、乙方作業人員不能隨意改動、移動、破壞公用設施。如妨礙作業需要變動者,須經甲方同意。

七、作業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1、進入廠區的作業機動車輛必須登記,辦理入廠手續,服從機動車輛出、入廠管理制度;

2、進入廠區的作業機動車輛必須保證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車輛帶病作業;

3、機動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不得借證冒名頂替。違反規定者,甲方有權進行處理或處罰。

4、乙方自備及租賃的各類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乙方有責任向作業人員講明承包範圍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地點及禁令,並在“危險區”相應部位懸掛明顯標誌;

2、乙方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允許方能進入危險區作業,不得隨意動用危險品。作業前應做好安全措施;

3、他方作業人員帶入現場的危險品必須登記,並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在現場使用危險品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同意,並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區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畢必須檢查火種隱患,防止發生火災。

九、應急預案的編制

1、乙方必須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嚴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生產,明確消防負責人,自覺接受上級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承擔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管理缺陷和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2、乙方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報甲方審批,並按審批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演練、評審,做好演練、評審記錄。

十、設備及作業安全管理

1、乙方作業人員應愛護廠房設備和附屬建築物,不得損壞。作業中應注意保護設施。起重、搬運中注意不得碰壞電線、設備、建築物等;

2、他方作業人員不得隨意開啓、關閉運行設備,臨時接駁電源、氣源、水源等,須經乙方有關人員批准,報甲方備案,辦理手續,明確正常及事故情況下的操作範圍;

3、乙方作業中動火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防火措施;

4、乙方作業人員從事設備檢修、技木改造、試驗等工作,必須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和動火作業等管理制度,不得以“習慣作法”爲理由,違反管理規定;

5、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違反操作票管理的行爲和現象,必要時可以暫時停止施工作業並處以罰款等處理;

6、重大檢修,乙方在開工前,必須提出作業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並負責安全;

7、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工作負責人即安全負責人。5人以上的作業隊伍應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工前乙方必須自上而下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全體作業人員均須掌握作業特點及作業安全措施。甲方有權檢查和監督乙方的作業安全,有權糾正違章冒險作業和不安全行爲並進行罰款、停止工作、辭退等處理。

十一、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指導書

1、乙方在重大檢修作業前要編好作業組織設計,編好安全技術措施。一切活動必須有安全措施,並在作業前進行交底。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開工。

2、對危險性較大作業、特殊作業、季節性特點作業,應根據相關規定編寫專項措施,並按規定組織審查。

3、交底工作要做到:逐級交底雙方簽字;內容要具體明確有針對性;要分析危險因素及存在問題;安全技術措施切實有效;對操作方法程序交底;提供的特種作業證、被交底人與實際工作人員要三頭對案,不能矛盾;書面交底記錄統一規範並妥善保存。

4、一般作業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乙方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審查批准,由班(組)技術員交底後執行。

5、重要臨時設施、重要作業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氣候)性作業、多工種交叉等作業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甲、乙雙方負責人批准,由班(組)技術員或專責工程師交底後執行。

6、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及帶電作業等危險性作業項目的安全措施,須經技術和安監等部門審查,由專責工程師交底後執行。

7、編制安全作業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項目的主要危險點,有針對性地從技術措施上加以防止與消除危險。

8、審批後的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未經措施審批人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若改變原措施必須重新報審覈批准。

9、對拒不執行上述措施,一經發現,處以5000元以內的罰款。

十二、安全保衛管理

1、進入乙方承包範圍內的他方施工隊伍安全工作由乙方主體負責,監督管理權屬於乙方,甲方予以協調,安全責任由他方施工隊伍負責。

2、進入廠房內的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乙方安監機構登記,發放通行證件,並在有效期間使用。施工完畢後應交回證件,不得將證件轉借他人;

3、施工人員應經過乙方安監機構的教育,瞭解承包範圍的安全保衛要求,不得做違反社會治安的活動。對違反規定者,乙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進行處罰。

十三、事故處理

1、乙方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

2、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調度室及值班領導人報告,同時積極組織搶救,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攝像。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僞證或擅自損毀事故現場,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環境污染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 )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省、市地方政府及中國煤炭進出口公司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規定報告小時內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省、市有關部門。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乙方承擔其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接待和善後處理工作。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及相關責任。

5、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傷亡人員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十四、甲、乙雙方根據管理需要,可填寫如下表格,作爲安全協議之附表,登記備案:

1、作業人員登記表;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登記表;

3、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教育、考覈登記表;

4、入廠危險品登記表;

5、職業衛生健康檔案登記表。

十五、協議效力

1、安全協議作爲洗選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洗選承包合同有同等效力。

2、在管理過程中執行《洗選承包合同》中安全條款時,本協議具有優先權。

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洗選承包合同終止後自動作廢。

甲方:(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章)

負責人:(簽字)

塔式起重機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篇23

甲方:

乙方:

爲了落實________________項目工程起重機械施工的安全責任,確保工程其中機械施工安全,甲乙雙方達成一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安全生產目標

傷亡控制指標:死亡事故爲零,重傷事故爲零,輕傷事故控制在1.2%以下,火災事故爲零,。

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無安全事故

2.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建設部辦法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程及省建設廳、市建委、市施工安全監督站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二、甲方責任

1. 審覈乙方的從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資格,是否符合本工程建築機械施工的要求

2. 將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標、安全生產概況和要點向乙方進行交底,對乙方施工全程進行監督。

3. 甲方和乙方安全負責人,應統一協調工程起重機械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提供本工程目前安全生產的動態,提供相關的安全宣傳資料,指導乙方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5. 指導乙方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協助乙方的安全管理,提高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6. 指導、協助乙方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做好安全管理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 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指出並責令整改,整改合格後才能進行施工,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必須採取強硬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8. 如發生重大上傷亡事故,必須派人指導,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和救援工作。

9. 根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方法》,控制好本工程安全生產設施費,按進度分階段驗收乙方的安全措施,經安監機構同意、監理通知,收到業主付款和甲方審覈安全生產措施費落實情況後,支付乙方安全措施費,支付比例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方法》執行。

三、乙方責任

1. 遵守國家、省、市、建築公司所頒發的各項安全法規、行業標準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程序、應急預案),建立和健全與現場安全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操作規程。

2. 應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款專用,遵守有關工傷保險的繳費規定,爲所有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降低生產安全風險。

3. 嚴格按照勞動保護法,定期發放工資。

4. 進入施工現場後,服從甲方的管理,落實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指定安全生產責任人,成立安全生產架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工前把指定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報甲方項目部。落實安全管理職責,指定安全管理措施,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能,保證員工持證上崗,減低安全事故的發生機率。

5. 開工前將指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方案、措施報甲方和監理按相關程序審批,審批後嚴格按制定的安全生產製度、方案、措施施工。

6. 進場前將施工中需使用的設備、設施書面報甲方項目管理部,同時遵守設備設施的安全施工規定。

7. 施工中需要搭設、安裝安全設施、臨時用電、使用設備、施工方案的編制、材料的檢驗、裝拆資質、施工人員的從業資格、完工後的檢驗、檢測等,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安全管理要求。

8. 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或危害,應及時採取防範措施,同時向項目部報告,由項目部通知其他施工單位,共同防範。

9. 必須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當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管理規定,填寫好安全運行記錄,定期上交給甲方。

10. 做好現場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於自防自教,自覺遵守《施工現場防火規定》。

11. 發生安全事故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93號令《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條例》的規定編寫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四、其他約定

1. 乙方在施工時間,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沒有達到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每次罰款300元,安全生產責任人不參加檢查的每次罰款300元。

2. 乙方不及時編寫方案、安全運行記錄,每次扣款300元。

3. 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臺帳,填寫好安全生產措施費報表,安全生產措施費必須專款專用,甲方對安全生產措施費的使用進行監督,沒有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臺帳或將安全生產措施費挪作他用的,從重處罰。

4. 乙方被國家質量安全管理機構通報,提出停工整頓,造成甲方停工扣分時,在工程款中扣除所有的安全生產措施費。

5. 甲方項目安全員有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的權利,對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實,安全隱患較多,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排除的情況,有進行限期整改和罰款的權利。

6.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獎罰條例》的規定

7. 甲方統一購買安全生產管理資料,施工質量管理資料,安全設備材料,安全管理教育培訓資料等發放給乙方(成本費由乙方支付)。

8. 乙方未按施工所在地區建設主管部門要求辦理平安卡的,每人罰款50元。

9. 甲方發現乙方的安全員、電工、焊工、裝拆工未持證上崗,每人罰款50元。

10. 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安全知識考覈,未參加人員每人罰款50元。

11. 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管理人員戴白色安全帽,專兼職安全員戴紅色安全帽,生產工人戴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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