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實習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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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實習合同範本

【實習律師實習協議】

實習律師:是指取得律師資格(開始司法考試前)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司法考試開考後)、沒有律師執業經歷,領取實習律師證後,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人員。

律師事務所接受實習律師需要和實習人員簽訂一份實習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實習協議雖然有律師事務所和實習律師雙方簽訂,但由於律師行業和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事務所接受實習人員有部門規章和行業規範規定,因此,雙方簽訂協議時,不得違反規章和行業規範,負責,發證部門有權拒絕發證。

這些規章和行業規範的主要內容有:

一、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以下簡稱“實習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三)品行良好;

(四)未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除外);

(五)無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記錄;

(六)已取得律師資格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七)符合本細則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二、《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的申領、審覈、發放:

(一)擬接收實習的律師事務所對以下內容審覈無誤後,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所在地省轄市律師協會:

1、申請實習人員填寫的《實習申請表》;

2、申請實習人員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或律師資格證書;

3、申請實習人員身份證,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交的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或者暫住證;

4、申請實習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辭去原職的證明,或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業證明;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等證明本人能夠專職從事律師職業的材料;

5、申請實習人員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未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除外)的證明材料;

6、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藍底);

並附律師事務所關於本所及擬指定的指導律師符合本細則規定條件的情況說明,律師事務所與申請實習人員簽訂的《實習協議》。

接受擬兼職從事律師職業的人員申請實習的,除提交上列規定相關材料外,還應當提交申請實習人員所在的高等院校法學院系或者法學研究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實習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應提供原件和1份複印件。省轄市律師協會審覈同意的,原件退回,複印件加蓋與原件相符章後,與其他申請材料一併歸入申請人實習檔案。

實習協議

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姓名:

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法律職業資格或律師資格證號:

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號: 聯繫電話:

實習律師事務所:浙江麗陽律師事務所

執業證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實習指導律師姓名: 律師執業證號:

執業年限: 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的規定,申請律師執業實習人員和實習律師事務所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實習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實習期限

第一條 實習人員自有管轄權的律師協會完成審覈登記之日起在實習律師事務所實習,實習期限爲一年。

二、實習內容

第二條 實習指導律師應當按照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制定的《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務訓練指南》,指導實習人員進行律師業務基礎技能訓練。實習指導律師應當制定《實習計劃》,《實習計劃》可作爲本協議附件。

第三條 實習人員實習期間應該聽從實習指導律師的安排,虛心學習,認真完成指定任務。

三、實習紀律

第四條 實習人員必須遵守律師執業紀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維護集體榮譽,接受實習律師事務所各項制度的管理,保守實習律師事務所商業祕密。

第五條 實習人員違反實習紀律的,實習指導律師可以教育糾正,如情節嚴重,實習律師事務所有權終止實習。

第六條 《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期間紀律規範》,作爲本協議附件。

四、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權利:

1.瞭解對律師(含實習律師)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實習律師事務所規章制度,對相關規章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2.遇到法定、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義務:

1.遵守《律師法》及律師執業紀律的規定,接受實習律師事務所的日常管理;

2.接受實習律師事務所指派從事實習律師、律師業務,實習律師期間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

五、實習律師事務所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實習律師事務所的權利:

1.實習律師事務所有權對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實習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2.實習律師事務所有權根據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具體表現,對其品行、操守及其是否適合律師職業作出初步判斷;

第十條 實習律師事務所的義務:

1.實習律師事務所應當爲實習人員提供必要的實習環境和條件;

2.實習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表現,如實作出《實習鑑定書》;

3.實習律師事務所應當在正式實習前,對實習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以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實習人員、律師事務所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費用

第十二條 協議雙方就實習人員實習期間的費用問題約定如下:

1.實習人員任實習律師期間,按照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考覈辦法計算報酬,但不得低於麗水市最低工資的標準。

2、實習律師事務所爲實習人員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八、實習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第十三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協議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實習協議的解除可以有以下幾種方式:

1.協議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2.協議期滿,自動解除;

3.協議雙方或一方出現違反相關規定或約定的行爲,本協議可以單方解除;

九、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協議及附件共3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實習人員1份,實習律師事務所1份,審覈登記機關1份。

實習人員(簽章): 實習單位(簽章):

負責人:

簽訂時間:_ _年___月__日

簽訂地點:浙江省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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