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料合同(通用7篇)
供料合同(通用7篇)
供料合同 篇1需用方(甲方):
供應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地點
1、工程名稱: 農田灌溉水渠
2、工程地點: 舟曲縣峯迭鎮
第二條 沙石料供應工程內容概況
1、承包內容:承擔甲方承包工程的沙石料供應。
2、沙石料供應至甲方指定的施工位臵。
第三條 單價的確定
沙子單價(元/m)按實際水渠方量收方,每立方40元(含運費)。
第四條 爭議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 合同生效、終止及合同份數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所有價款結算完畢3後即告終止。
3、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供料合同 篇2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保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訂購數量及單價
注:結算時按實際方量計算。
二、甲方向乙方供應砂石料,甲方保證乙方所需要的砂石料,含泥量不能超過國家標準。
三、計量方式:供應數量由乙方委派運輸司機或工地負責人;驗收簽字確認,按實際方量計算。
四、付款方式:現金交易;有特殊原因;另做協商。
五、運輸方式:由乙方自提,甲方不承擔運輸任何費用;如要送貨上門;運費另算。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一方違約,有違約方承擔責任,並按經濟合同執行。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積極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 需方: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供料合同 篇3需用方(甲方):
供應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條 工程名稱、地點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第二條 石料供應工程內容概況
2.1、承包內容:承擔甲方承包工程的石料供應。
2.2、石料供應開始時間:具體工作方法時間按照甲方發出的書面
2.3、石料供應總量: m3。
2.4、石料供應至甲方指定的施工位臵。
2.5、石料的規格及其它要求
第三條 單價的確定
3.1、石子單價(元/m3)
3.2、運費(元/m3)
3.3、其他費用
3.4、合計總價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第五條 甲方工作
5.1、提前24小時提出石料供應計劃,並提交經甲方駐工地代表簽字的《石料需求單》。
5.2、向乙方詳細介紹施工現場情況及現場車輛行駛停放路線等。首次供應石料,在進入現場轉彎處應設明顯標誌或有專人候車。
5.3、按有關規定保證對石料進行合理保管。
5.4、爲乙方車輛進出場創造良好的條件,保證場內道路暢通、堅實,並具備必要的照明條件。
5.5、石料到現場以後,要有專人負責驗收石料,並指揮車輛就位。
5.6、甲方負責現場附近50米以內交通、環衛事宜。
第六條 乙方工作
6.1、根據甲方的石料需求單,按時提供甲方要求的規格的合格石料。
6.2、乙方在運輸石料的過程中,要遵守當地政府的有關道路、交通衛生等方面的規定,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乙方應保證甲方免於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索賠、責任及損失。
6.3、承擔乙方人員不遵守甲方現場安全管理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的
6.4、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應嚴格執行甲方的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及相關管理辦法。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6.5、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和義務造成的不良後果及處罰,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石料價款結算及支付
7.1、石料量覈算
7.1.1、石料數量覈算依據:雙方依據甲方現場代表簽字的石料需求單和甲方材料員和門衛共同簽收的石料入庫單,共同確定石料數量,作爲每月石料數量覈算的依據。
7.1.2、覈算程序:乙方在每月 日(節假日除外)將當期的石料供應量《石料需求單》複印件報送甲方進行確認。
7.2、價款支付與結算
7.2.1、甲方不支付乙方預付款
7.2.2、石料價款按數量支付,當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方法對乙方供應的石料量進行覈算、確認達 m3後,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報告後 日內財務部發出付款證書,於 內向乙方支付。
7.2.3、其他約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提供石料,因乙方供應不及時造成工程延誤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每延誤 天,乙方向甲方交納違約罰款 元。
8.2、因乙方原因造成石料供應數量不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3、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石料質量責任,如果石料質量發現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4、因乙方人員現場不聽指揮或其它原因,造成石料在現場堆放不當,造成的二次搬運費由乙方承擔。
8.5、如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貨款達 個月以上,乙方有權在提前告知甲方的情況下,停止供應石料至甲方支付所欠貨款爲止,同時不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索賠、責任及損失。
8.6、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雙方均無需承擔責任
8.7、其它約定:
第九條 爭議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
第十條 合同生效、終止及合同份數
10.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所有價款結算完畢後即告終止。
10.3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本合同副本 份。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供料合同 篇4買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的“貴安新區電子信息產業園標準廠房二期及物流園B區綜合樓”項目供貨事宜達成一致,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貨物的產品名稱、產品類別、供貨內容等見下表:
注:1、供貨單價爲固定綜合單價包乾模式,無論市場如何變化雙方均不作調整。
2、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選擇多家供貨人,不得以此爲由進行堵工鬧事。
3、乙方不得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材料供貨原因而導致的堵工鬧事行爲,否則處罰20000
元/次。
二、貨物種類、規格、型號及數量
”工程項目所需貨物的種類、規格、數量以雙方確認的《工地收貨單》爲準,如現場抽查某車牌供貨數量少於收貨單時,該車牌所有供貨數量均以實際抽查最少數量計算。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交貨方式
1、乙方按照經甲方確認的規格、數量進行供貨,並且以雙方共同約定的時間交貨,約定
時間內沒有供貨的,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責任;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或未經甲方確認擅自進行供貨的,甲方一律概不認可,且乙方自行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2、交貨地點:安順市馬場鎮沙壩村貴安新區電子信息產業園標準廠房二期及物流園工地。
四、貨物數量、質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乙方所供貨物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並負責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質量證明及檢驗報告等
相關文件以供相關部門驗收使用,所供貨物方量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簽字,如乙方供應的產品存在質量、數量問題,因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送貨到指定交貨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由乙方開具多聯式存根《工地收貨單》,甲方須在《工地收貨單》上簽字確認(甲方負責人書面或短信、微信等其他方式委派的兩名以上現場人員共同簽字方可生效)。
3、供貨驗收流程:甲方發要約指令→乙方自行供貨到工地→甲方驗收簽字→卸貨。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在乙方供貨每滿兩個月期限後支付至前期已供貨量總產值的70%。
2、甲方於春節放假前一週內付至乙方供貨總產值的80%,工地完工後3個月後付清尾款。
六、違約責任
1、乙方貨物質量不合格的,必須按甲方要求無條件予以退換,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供貨質量及進度造成甲方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金額從乙方材料結算款中扣除。若雙方存在爭議,需提交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進行鑑定,鑑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如乙方中途違約,無法按時供貨,或者發生堵工鬧事行爲,甲方有權另行發包,已供貨產值按綜合單價的80%結算,乙方無條件自行退場。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糾紛,應積極友好協商或者解決,協商不成需要訴訟的,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
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 簽約日期:___
供料合同 篇5甲方:
乙方:
因施工需要由乙方爲甲方負責砂子的供應,爲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經充分協 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材料要求 :砂子應級配良好、質地堅硬、顆粒潔淨、粒徑小於 5 ㎜ ,含泥量應小於 3%,其它指 標也應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有關規定。
二、收料地點 :由乙方運輸至甲方的使用地點後收料。
三、單價: 元/立方米。
運至 段內時單價:
運至 段內時單價:
以上單價含一切費用。
四、計量與支付方式
1、計量:對所購砂料的數量由甲乙雙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點現場按照裝車收方計量或由乙方 現場堆料一定數量後,甲乙雙方共同收方。具體採用那種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據工程具體 施工情況而定。此收方數量經現場覈實後,將作爲結算的依據。
2、支付:甲方按實際拉運數量和本協議價格計算出的總價,每 支付一次。不開具發票.
五、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規格和技術要求;
2、按照雙方確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額;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車時發現材料不符合質量要求或乙方不 按甲方指定地點卸料時,甲方有權拒收;
4、甲方委託聯絡人 或樁號,以保證乙方及時供應。 電話: ,爲乙方提供砂子需要的時間、地點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保證按甲方要求供應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質量、數量、規格、供應時間、供 應地點等) ;
2、乙方爲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負任 何責任。
3、乙方聯絡人: 電話: 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後在 24 小時內供貨到現場。
六、本協議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否則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協議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否則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 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
八、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當協商解決或由有仲裁管轄權的勞動仲 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一式兩 甲乙雙方各執一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在供應結束、費用結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 (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供料合同 篇6需方: (簡稱甲方)
供方: (簡稱乙方)
爲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爲,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產品供應:
需方在瀝青混合料生產中,使用供方的碎石,供方保證分批按需按時按規格向需方供應碎石。
二、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由需方電話通知,按工程需要進場,但必須提前通知所需數量。
2、交貨地點:湖北經天路橋有限公司瀝青拌合站。
3、交貨方式:供方負責汽車運輸到需方指定工地,運費、材料費及卸車費均包含在單價內。
三、價格、結算和付款方式:
1、碎石每噸
1、結算以實際供貨數量現場簽證單據爲準計算。
2、付款方式:年底結清。
四、技術要求:供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產品標準供應,不符合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須清除現場,結算時不予計量。
五、驗收標準:石料嚴格按GB/T14685-20xx標準驗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甲方驗收質量及方量時,供方必須配和,如遇問題雙方協商解決。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八、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結清,合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加蓋雙方印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供方: 需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料合同 篇7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加工生產及相關服務達成達下協議。
第一條、石材供料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
2、石材供料時間:
3、交付地點:
4、甲、乙雙方根據合同要求及供料進度確定具體批次的石材產品的交付時間和地點。
第二條、承接方式
1、甲方應在年月求,就相關要求向乙方進行書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設計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提供石材等原材料的,加工設備技術人員應按甲方要求,並接受甲方檢驗,加工費用明細見附件加工單。
3、乙方需要第三方協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負責。
4、乙方要求設計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另一方應盡保密義務。
第三條、質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應當符合以下標準,國家相關規定及地方相關規範規定等相關標準。
第四條、運輸與裝卸
1、成品石材的運輸由:石材在運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運輸的一方負責,運費由 乙方 承擔。
2、成品石材運到施工現場應由:
3、石材在裝卸中發生的損毀由負責裝卸的一方負責,裝卸費由
第五條、驗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廠前自檢,並向甲方出具石材產品的出廠質量保證書(以下簡稱“合格證”)。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時,甲方應派人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後甲方應當同時出具驗收單;實際交付石材的品種、規格、數量等,依據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驗收單確認,質保書及驗收單爲本合同附件。
2、成品石材的運輸由甲方負責的,甲方在裝運前驗收並出具驗收單,成品石材的運輸由乙方負責的,乙方在裝運輸後驗收並出具驗收單。
第六條、合同價格與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人民幣 (大寫)
2、支付方式:
A、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作爲預付款,計人民幣 元,雙方約定預付款處理方式 按進度。
B、款項支付
Ⅰ、按供料進度, (時間)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 日內核算並支付進度款。
Ⅱ、按供料進度,每 (數量)結算一次,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結算報表後 日內核算並支付進度款。
Ⅲ、合同價款結算方式爲
Ⅳ、供料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價款的 %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待完工驗收後 天內支付餘款,甲方暫留合同總價款的 %作爲保脩金,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質量不符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並達標後繼續供料,對不達標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減少價款,因重新供料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改進後仍不能達標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價款 支付。
3、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價款 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合同總價款 %支付,乙方對已加工的成品石材享有保留權。
5、其他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變更與未盡事宜補充
1、乙方開始加工後,甲方變更加工或相關服務要求應與乙方協商,並制定書面補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爲標準計算變更部分的合價款,因變更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合同有關但無合同約定的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與合同條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向法院仲裁申請仲裁
2、雙方協商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 方: 乙 方: 簽訂人: 簽訂人: 住所地: 住所地: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