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設計合同(通用15篇)
勘察設計合同 篇1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勘察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發包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勘察設計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爲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設計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勘察設計依據
1.發包方給承包方的委託書或勘察設計中標文件。
2.發包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3.承包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1.合同書;
2.中標函(文件);
3.發包方要求及委託書;
4.投標書。
第四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
4.工程勘察設計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設計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
6.承接方式:_________。
7.預計勘察設計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條 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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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 內容要求 │ 提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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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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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資料及文件名稱│ 份數 │ 內容要求 │ 提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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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爲_________天。由於發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八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方、承包方另行議定。
2.本工程費總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元作爲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工程費)。
3.本合同生效後,發包方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方不按時向承包方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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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付工程費時間│佔合同總額(工程進度)百分比│金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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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1.本工程進行中,發包方對工程內容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發包方應在變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方有權拒絕變更;承包方接通知後於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文件資料,發包方收到該文件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文件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方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2.變更後,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
第十條 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勘察設計。
(2)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方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交付勘察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發包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承包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勘察設計文件的時間。
(3)發包方變更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費。
(4)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承包方爲發包方所做的各項勘察設計工作,發包方應支付相應勘察設計費。
(5)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開始勘察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勘察設計工作的,發包方應根據承包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6)發包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承包方勘察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權推遲勘察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7)發包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承包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的上級或勘察設計審批部門對勘察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方均應支付應付的勘察設計費。
(8)發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勘察設計文件時,須徵得承包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勘察設計週期,且發包方應支付趕工費。
(9)發包方應爲承包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10)勘察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標準圖、部標準圖及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負責解決。
(11)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承包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2.承包方責任
(1)承包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勘察設計文件,並對提交的勘察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勘察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___年。
(3)負責對外商的勘察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該合同項目的勘察設計聯絡工作。
(4)承包方對勘察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承包方勘察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承包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5)由於承包方原因,延誤了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勘察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後,承包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應雙倍返還發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勘察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承包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勘察設計文件一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勘察設計交底、處理有關勘察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承包方仍負責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第十一條 工程勘察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勘察設計版權全部屬承包方所有,發包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勘察設計造型、勘察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爲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發包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發包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承包方勘察設計進度或造成勘察設計修改,承包方除可推遲交付勘察設計文件日期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_元計算,增補勘察設計費。
3.發包方因故要求變更勘察設計,經承包方同意後,除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設計費。
4.發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應立即停止勘察設計,發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勘察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發包方報請初步勘察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承包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發包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承包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發包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發包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發包方付給承包方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_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發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承包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勘察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勘察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勘察設計費1%。
第十三條 勘察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發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設計,經承包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發包方應按承包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勘查設計費,或按勘察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設計時,須具有勘察設計審批機關或勘察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勘察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發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勘察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十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發包方、承包方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並經發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勘察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經發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方的,則應向承包方支付停、窩工費。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條 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1.由發包方負責組織對承包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後____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並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爲接受承包方的報告、成果、文件。
3.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方自檢後,書面通知發包方檢查;發包方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方、承包方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後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方接通知後24小時內仍未能到現場檢驗,承包方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方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文件、發包方應在___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方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5.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並以發包方開始使用日期爲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移交完畢,如發包方不能按時按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方承擔,如承包方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條 獎勵
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承包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_____%獎勵承包方。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十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
2.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1.本合同需經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爲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爲準。
2.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勘察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3.因發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勘察設計工作進行相應勘察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勘察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勘察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一半;勘察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勘察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發包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勘察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2項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係。
4.本合同以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發包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二十三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勘查勘查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設計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_________備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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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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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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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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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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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表一: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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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編號│項目名稱│建設性質│投資 │規模│建築層數│結構│勘察設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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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工程、地質勘察設計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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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工程名稱│ │ 場地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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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單位│ │要求提交│ │提出任務書日期 │ 年 月 日│
├──────┼───┤ │ ├────────┼──────┤
│ │ │勘察設計│ │要求提交資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設計 │ │ │ ├────────┼──────┤
│ │ │資料內容│ │要求提交資料份數│ 份 │
│技術要求 │ │ │ ├────────┼──────┤
│ │ │ │ │附任務書附圖 │藍圖 份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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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序號│總圖編號 │建築物│勘察設│層│高度 │建(構)│結構 │對差異│
│ │ │名稱 │計地坪│數│(米)│築物等級│類型 │沉降敏│
│ │ │ │高 │ │ │ │ │ │
│ │ │ │(米)│ │ │ │ │感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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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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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構)築物基礎 │ 主要設備說明 │地下│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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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尺(│材│砌│單位荷重 │設│ 設備基礎 │下設│ │
│ │ 米│ │ │ │ ├─┬──┬─┬──┬───┤ │ │
│ │ ×│ │置│(噸/米 │備│形│尺(│材│砌 │單位荷│室備│ │
│ │ 米│ │ │ │ │ │ 米│ │置深│重(噸│ │ │
│ │ )│ │深│)或總荷 │名│ │ ×│ │度(│/米)│或情│ │
│ │ │料│ │ │ │ │ 米│ │米)│或總荷│ │ │
│狀│寸 │ │度│重(噸) │稱│狀│寸)│料│ │重(噸│地況│ │
│ │ │ │ │ │ │ │ │ │ │ )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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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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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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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文件和資料名稱 │份 數 │提交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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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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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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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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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勘察或設計文件名稱和內容 │份數│質量│提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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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_____》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_____、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覈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_____。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_____。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_____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爲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
勘察設計合同 篇3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的規定和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____。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 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 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聯繫人:____ 聯繫人:____
通訊處:____ 通訊處:____
勘察設計合同 篇4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 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與設計資料:序號文件內容或名稱文件提交日期備註
(二)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文件:序號 設計文件名稱 份數 交付日期 備註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爲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三)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二)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託設計項目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爲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向乙方按設計概算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五)對採用先進技術而節約投資、縮短工期或在建成後有顯著經濟效益的設計,經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可適當增收工程設計費。增收金額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未定具體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設計收費標準調整時,甲乙雙方已定的設計收費額應按新標準重新覈定,並按覈定後的設計收費額進行結算。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正式書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現場設計或派駐現場設計代表時,應向乙方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乙方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5、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6、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乙方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甲方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爲本合同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全部屬乙方所有,甲方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不得將本工程的設計造型、設計文件、及有關數據進行修改、複製、描繪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爲非本工程所屬的其它工程建設之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乙方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實際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費用,每日按_____元計算。如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結清應付設計費,結束本合同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關係並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甲方從應付設計費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按應付工程設計費的_____償付違約金。
(三)由於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償付違約金的要求,違約金額爲甲方向乙方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違反政府有關規定及法律的責任。(四)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爲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五)由於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採取補救措施,並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乙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並且要有雙方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的簽字(或蓋章)方爲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爲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相應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超過該設計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第(二)款辦理,結束本工程甲乙雙方合同關係。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_____________區(縣)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單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勘察設計合同 篇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承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
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
②選址報告;
③規劃要求;
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
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
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覈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爲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勘察設計合同 篇6
委託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一)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覈及竣工驗收。
(三)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四)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五)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六)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2.乙方責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六份,施工圖設計八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二)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三)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四)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五)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條 勘察設計取費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及辦法計取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先撥付百分之二十做爲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勘察費。
第五條 經濟賠償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三十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百分之一,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百分之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百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一百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百分之一。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由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七條 其它
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工程所在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經辦銀行一份。
建設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通信地址:
市城鄉建委設計科研處
(蓋章) 年 月 日
編號:
勘察設計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通信地址: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
(蓋章) 年 月 日
勘察設計合同 篇7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結合實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制的經驗,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是委託方與承包方爲完成一定的勘察設計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第三條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雙方必須具有法人地位。委託方是建設單位或有關單位,承包方是持有勘察設計證書的勘察設計單位。
第四條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
勘察合同,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委託,經雙方同意即可簽訂。
設計合同,須具有上級機關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方能簽訂。小型單項工程須具有上級機關批准的文件方能簽訂。如單獨委託施工圖設計任務,應同時具有經有關部門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方能簽訂。
第五條 勘察設計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一、建設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二、委託方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
承包方勘察的範圍、進度和質量;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
三、勘察、設計取費的依據,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四、違約責任。
第六條 勘察設計合同在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由雙方負責人或指定的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爲有效。
第七條 按規定收取費用的勘察設計合同生效後,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定金。勘察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
勘察任務的定金爲勘察費的百分之三十,設計任務的定金爲估算的設計費的百分之二十。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販還定金。
第八條 一般建設工程(特殊專業工程除外)勘察設計合同雙方的責任是:
一、委託方
1、向承包方提供開展勘察設計工作所的需的有關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
委託初步設計的,在初步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選廠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勘察的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委託施工圖設計的,在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3、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付給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二、承包方
1、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2、設計單位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交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設計單位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第九條 建設工程的設計任務由兩個以上的設計單位配合設計,如委託其中一個設計單位總包時,可以簽訂總包合同。總包單位和各分包單位應簽訂分包合同。總包單位對委託方負責,分包單位對總包單位負責。
第十條 委託方或承包方違反合同規定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的責任:
一、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勘察設計單位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應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對於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勘察設計單位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二、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因委託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
三、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償付辦法與金額,由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在合同中訂明。
第十一條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對於建設工程設計任務書以前的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選廠勘察、代編設計任務書等)以及諮詢、技術服務等其它工作的委託與承包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 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有關的其他問題,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本條例的規定製訂本部門的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勘察設計合同 篇8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_
設計單位:__________
設計編號: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訂
建築安裝工程設計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_____________萬元,建設地點在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
甲方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
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____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 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 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本合同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計委,......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附:__________(1)________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2)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
__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
勘察設計合同 篇9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委託方(甲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承託方(乙方):______
地 址: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覈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爲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____元計算,增補設計費。
3.甲方因故要求變更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議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設計費。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立即停止設計,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償還,定金不足設計進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設計實際進度補交費用。
5.甲方報請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時間超過半年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設計費不予退回。
6.由於乙方的勘察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時,乙方除負責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外,要免收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並應付給甲方與直接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7.勘察設計文件(圖紙)交付時間按協議規定時間拖後時,由甲乙雙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該階段勘察設計費的1%,提前時,甲方付給乙方該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經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設計費時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按天數累計計算,每天償付勘察設計費1%的違約金,但每天償付最高額不得超過100元。
9.乙方不及時到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不及時按審批機關意見修改設計時,每影響一天應減付設計費1%.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按 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的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以及勘察設計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設計合同 篇10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爲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爲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爲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爲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爲______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並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__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勘察設計合同 篇11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
工程名稱: 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工程設計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勘測設計工作所必需的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承擔責任。
2、 負責與本工程配套項目的設計委託,並協調設計過程中的有關配合問題。
3、 按本合同要求付給乙方設計費。
4、 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 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按與甲方約定時間交付設計文件,並保證質量。
2、 乙方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供設計文件。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甲方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概(預)算。
第四條 勘察設計費用
1、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用。
2、 結算辦法:
①甲方應交付乙方委託勘察設計費:
(RMB)¥: 元整(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②甲方預付之定金扣抵相同金額的勘察設計費。
3、設計完成後,乙方通知甲方領取繳款通知書,甲方應及時付清勘察設計費用,逾期一年不付清勘察設計費用的,視爲甲方放棄該工程設計,除另有約定外,繳款通知書時間即爲支付勘察設計費用時間。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因勘測設計質量低劣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引起工程返工浪費的,乙方除了應該完善勘測設計外,尚應根據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大小減收(受損失部分的勘測設計費)以至免收勘測設計費。
2、由甲方提供的基礎資料不準確,或不能按期提供設計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基礎材料,而造成乙方停工、返工或修改設計的,甲方應按乙方爲此而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和按天付給乙方以階段設計的設計費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乙方設計階段的提交日期亦應順延。
3、因建設計劃項目變更,或設計原則與原設計任務書有重大變更造成設計報廢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各階段收費標準向乙方付清設計費,如仍須乙方設計則雙方應經過協商另行簽訂合同。
第六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由各自主管部門組織調解,調解達不成協議時向江陰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也同樣是合同的有效部分。本合同附件的勘察設計委託書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壹份留存。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勘察設計合同 篇12
茲有工程
總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電話號碼: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電話號碼:
甲方與乙方達成協議,因有鑑於甲方已進入與僱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於附表一內,作爲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誠實守信,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及相關事實,甲乙雙方應充分如實告知相關當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標的應合法有效。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範圍:附件二。
第四條:價款
4.1工程總價:人民幣 元整,大寫爲 (此項爲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爲依據,此爲稅後價),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xx年江蘇省單位估價表方式按綜合單價進行結算。材料按市場當月信息價結算,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總包以實際工程量價款中抽取 %作爲總包管理費。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下浮點、稅金、配合費等費用。此管理費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動扣除。
4.4此合同開工10天內,乙方向甲方交質量保證金 萬元,此保證金應在該分包工程驗收完工後,15天內歸還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期限
5.1開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報告爲準) 交付日
5.3合同總工期: 天
5.4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5個自然日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應辛勤以赴,不得耽誤。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進場施工費 元。
乙方施工至壹個月後,10天內付進場第壹個月的工程進度款的75%。以後以按每月工程量的進度款付75%,工程結束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刪除
工程竣工後六個月內付5%。
6.2工程竣工滿一年後20天內5%付清(此項爲保固金)。
6.3水電費由甲方預交,費用從乙方工程最後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電費用是決算後機械費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爲前提。
第七條: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範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八條: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爲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爲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託書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後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9.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並運送指定地點。如不及時處理,經乙方書面確認,甲方可以於該期工程款中扣除20xx元以下罰款。
9.3 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不得打架鬥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條: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爲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及材料,除甲方當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視爲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爲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一條:工程保險
11.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1.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註明或特別載列於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二條:變更設計
12.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2.1.2爲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2.2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2.3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爲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三條:工程延期
13.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於原因發生後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條:驗收
14.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4.2本工程進度於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後,由甲方驗收。
14.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爲驗收合格之日,作爲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4.5本工程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爲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五條: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計算之違約金。
15.1.1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約依上述原因而終止或解除時,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發生其它賠償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償。
15.3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5.4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並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於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其它
17.1合約時效: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自付清尾款後終止。
17.2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7.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爲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爲送達。
附件
1、甲方與其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內容(價格條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圖紙一覽表,雙方認可的施工圖
3、甲方提供的設施 、材料清單
4、甲方指定之負責人授權委託書
(以下無正文)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擔保人:
乙 方:
勘察設計合同 篇13
發包人(甲方):設計人(乙方):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程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工程地點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本合同內容: 項目採用設計總包責任制,設計內容包括建設項目紅線區域範圍內的電力通道結構和土建、電力通道電器、自來水、強電(含外電接入)、綠化景觀(如有)等相關專業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以及設計所需的測量(包括地形和障礙物、管道等)和地勘工作,以及項目設計概算的編制。
第三條 勘察設計服務週期:
設計週期:15日內完成方案設計,方案確定後20日完成施工圖;
勘察週期:滿足設計進度要求。
第四條 設計標準: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設計規範
第五條: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暫定爲:(大寫:貳佰捌拾萬零肆仟柒佰元整)
(1)暫定設計費=估算投資額×設計費費率
【本工程的估算投資額暫按可研批覆中工程費,設計費費率爲2.2%】
暫定設計費:結算時設計服務費計價額以經高新區評審中心審覈批准的控制價金額爲準。
(2) 勘察費普通孔全費用包乾單價爲: 1480 元/孔,暫定工程量爲: 65 孔,
植物膠鑽孔包乾單價爲: 360 元/米,暫定工程量爲: 160 米。
暫定勘察費:1480×65+360×160=153800元(大寫:壹拾伍萬叄仟捌佰元整 )(最終按實際
(3)測量費帶狀地形測量全費用包乾單價爲:180000元/平方公里,暫定工程量爲:0.105平方公里,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協議書、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合同條件及合同附件(含變更合同的補充協議書);
(4)合同技術規範書(含合同技術規範書的變更);
(5)投標文件
(6)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補遺書,如果有);
(7)標準、規範和有關技術文件;
(8)其他有關文件。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合同價款支付:
甲方支付合同價款時,乙方須提供聯合體牽頭單位及聯合體成員單位對收款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收款銀行等相關信息進行書面確認,甲方按確認書進行款項支付,由收款單位向甲方提供相應付款金額的正式發票。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本合同的結算、價款結算工作。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設計工作,使本工程按合同約定設計週期完成設計工作並符合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設計規範,具體詳細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1月10日
合同訂立地點:高新區南部園區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後生效。
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年月日:
勘察設計合同 篇1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______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爲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爲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爲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爲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爲______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並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______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 _____________
勘察設計合同 篇15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節合同協議書
本合同由________(建設單位名稱,以下簡稱“建設單位”)與______(設計單位名稱,以下簡稱“設計單位”)共同簽訂。根據招標文件及相關文函,經雙方認可,設計單位願意依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以人民幣(大寫)元(¥)的合同總價,承擔_________工程勘察設計服務工作。
1.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專用合同條款;
(3)通用合同條款;
(4)招標文件(含答疑及澄清);
(5)投標函及投標文件;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文件。
(9)正版標準設計和典型造價(G1-G4層)。
2.上述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爲準。
3.設計單位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完成本工程各階段勘察設計服務工作;全面開展樣板點的標準建設工作。
4.建設單位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設計單位支付合同價款。
5.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副本___份,建設單位執___份,設計單位執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且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後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單位(公章):
設計單位(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