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安全協議書(精選10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82W

用電安全協議書 篇1

用電安全協議書範本一

用電安全協議書(精選10篇)

甲方(供電方):

乙方(用電方):

因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爲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二、用電方用電負荷:

三、臨時用電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安全責任

1、電力線路及保護裝置應根據用電容量配備。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採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戶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採用螺栓連接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隻漏電開關控制一隻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迴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後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電話)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並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並且因此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設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並粘貼於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用電安全協議書範本二

甲方:

乙方:

爲明確雙方職責,現立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公交站臺就近接用路燈電源。乙方在每次接電作業前應事先告知我處路燈所,並在路燈所專業人員現場監督指導下進行。爲確保人身安全和路燈正常運行,路燈電源至公交站臺的主線路應採用VV-3*6電纜,電纜護套管採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0.5m;在車行道採用鍍鋅鋼管,深埋0.7m,;明管敷設的供電線路必須用塑料軟管護套。乙方必須在路燈電源接出端安裝與供電負荷相匹配的塑殼漏電保護開關。公交站臺須設置獨立的接地體進行接入。

2、甲方若發現乙方有違規操作,不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無關的電器設備時等違規行爲時,通知乙方進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內不整改的有權終止供電。

3、乙方責任範圍爲甲方電源接出點始至接入設備,在接電、安裝及今後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用電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於兩次的安全巡檢制度,並做好文字臺賬供甲方及相關管理單位檢查。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用電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員、行人、以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設備所產生的電費由電力部門收取,接受電業監察部門檢查。

5、若路燈電纜的負荷較重,或遇特殊天氣、自然災害(暴雨、洪澇等)等影響路燈設施正常、安全運行,甲方可無條件地切斷電源。

公交站臺接用電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須及時做好安全處置,否則,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6、本協議一式叄份(一年一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20__年12月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用電安全協議書 篇2

甲 方:

乙 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臨電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的臨電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 )、地方、公司及本項目的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此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一. 說明

1. 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電氣傷亡事故的發生。

2. 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3.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爲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二. 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爲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臨電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作爲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臨電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體系。

三. 甲方責任:

1. 甲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 )及國家、地方、甲方上級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定等要求,監督現場所有施工單位遵照執行。

2. 甲方電氣專業人員應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技術、操作、使用、安全等相關知識和要求,定期組織對現場用電線路及設備進行檢查。

3. 甲方負責提供用電電源及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設施,負責組織臨電施工人員按照規範要求安裝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組織其驗收並上報電氣安全主管部門。

4. 因甲方提供配電設施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設備和線路電氣事故,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 甲方負責現場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設備、線路的運行、維護、檢修及監督管理,保證以上配電系統的正常安全運行,並定期對以上設施監督檢查。

6. 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電設施由所用電單位負責提供,甲方負責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7. 甲方定期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常識教育。

8. 甲方負責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各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 乙方責任:

1. 乙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定等要求,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並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2. 乙方負責自行提供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用電設施,並設置臨電負責人,由其負責本單位所有配用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維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 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必須滿足規範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規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權禁止其入場使用並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電設施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 乙方必須在進場前一週提交用電申請表,將本單位所需用電電源負荷及數量上報甲方,由甲方批准後根據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負責實施。乙方未提交用電申請或未經甲方批准或批准後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實施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5. 乙方必須在進場後一週內負責將本單位臨電人員名單及低壓電工操作證上報甲方。乙方現場所有臨電人員必須持有效電工操作證上崗,操作證不得作假,不得超過有效期限;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 未經項目批准,乙方不得隨意挪動現場臨時用電設施,不得亂接拉電源。一經發現,甲方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處理。

7. 建築物內不得隨意設置220/380V照明、插座等用電設施,如需設置,必須提前向甲方報請用途及批准後方可設置。

8. 乙方宿舍、廚房、庫房等場所照明用電嚴格按照臨電規範和項目規章制度,禁止隨意使用220/380V電壓照明,其他生活用電在經甲方同意並有用電批准單後方可使用。乙方負責本單位節約用電工作,人走燈滅,杜絕設備空載、超載運行。乙方未經甲方批准就使用而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 甲方在乙方每間宿舍內安裝了漏電配電箱及220V插座1個,此插座用途爲提供手機充電及夏天電風扇、冬季電暖器用電,限定負荷上限爲1KW(單相),此插座嚴禁改變使用用途,嚴禁用於電爐、電熱水器、電熱毯、電飯鍋等用電,嚴禁超負荷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插座位置,嚴格遵守《生活區宿舍用電管理規定》。乙方不遵守本條規定內容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 乙方不得私自移動、改動現場的一切用電設施、設備和線路。不得隨意亂拉亂接線路及設備,防止觸電及火災的發生。如確有需要,必須經甲方電氣專業工程師查看同意後,通知臨電電工接線安裝,按批准方案進行施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而發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 乙方人員不得砸撬破壞配電設施和電氣線路,必須嚴格服從甲方項目及臨電人員的監督管理。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由臨電專業人員巡迴檢查,發現電氣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甲方,確保安全用電。

12. 施工現場配電箱、櫃周圍3米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其他一切材料和物品。

13. 乙方負責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14.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臨電負責人負責。乙方領導及現場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每個在場人員用電的安全教育,並以身作則嚴格遵守甲方的用電規定。

15. 乙方在完工退場前,必須把從甲方領取的設備和剩餘材料按收發記錄量退回,如有丟失和損壞,按實物採購價格的兩倍扣罰。

16. 各種施工機械、電氣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機修人員及電工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17. 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於3米,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於30米。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採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8. 現場每臺電氣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爲30mA以下,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配電室至各支路均採用三相五線制,接地保護。

19. 施工現場照明用的流動性碘鎢燈應採用封閉式碘鎢燈,採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於0.2米的絕緣材料隔離,嚴禁採用木棒作支架。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20.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電焊機,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漏電保護器。其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應使用專門的焊把線且必須使用快速插頭,其長度不得超過30米,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 施工現場設置配電箱,其前後2米範圍內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防止影響電工的維護和操作。

22. 配電箱、櫃放置應平穩,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於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0.6米,小於1.5米。

23. 維修時應切斷電源,掛醒目的警告標誌牌(如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等字樣)或一人工作、一人看護。

24. 如發現電氣出現燒蝕、鬆動等情況,應立即進行檢修。任何人均不得將任何 用電設備的電源線直接勾掛在電氣裝置上,一經發現應立即加以制止。。

25. 施工現場地下室、潮溼場所、施工作業面等處照明使用36V低壓,甲方僅提供樓層、樓梯低壓照明幹線,低壓照明支線、低壓燈泡及行燈由乙方自行解決。

26. 現場配電箱需上鎖並由臨電人員負責維修及保養,所有施工人員不準擅自撬、拉、拽配電箱門,違者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罰款。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放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電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購物中心的整體用電安全,結合商戶的實際用電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1、甲方爲乙方提供本購物中心內商鋪用電電源。

1、乙方用電必須提前向甲方相關領導申請,並取得同意後,簽訂外場活動用電安全協議。

3、用電費用採用安裝電錶計量,添加用電電損計算,乙方必須每月按時交納用電費用不得拖延。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活動現場用電設備設施和器材必須符合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產品。乙方用電線路必須安裝規範。乙方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5、因乙方違反國家用電相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觸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相關負責人: 相關負責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電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爲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_______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2.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並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3.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範。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5.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1)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2)在二級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供電。乙方接線供電順序爲:開關箱-流動箱或專用箱-機具、用電器具。

6.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並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檢查人員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罰款數額參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7.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覆。

8.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與乙方《安全施工協議書》有關條款執行。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0.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用電安全協議書 篇5

(以下簡稱乙方),因爲業務需求建設全省消防指揮網項目:沙河市消防大隊消防指揮網絡,以便更快更有效的保障沙河市本地消防接警、指揮系統暢通商情使用沙河市電力局(沙河消防大隊橋東中隊西側往北高村線0337)共計7根電力杆加掛、敷設通信光纜。爲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相關事宜友好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安全責任

甲方有監督檢查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的權利,有權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1、 在本工程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或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發生電網、設備損壞等事故均有乙方承擔責任。

2、 在正常運行期間,因甲方線路故障造成乙方人身傷亡、光纜線路和設備損壞等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施工或其他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 甲方的有關線路因改遷或架空線路改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制定相應的通信光纜改遷方案,其遷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甲方因上級或政策原因,需要乙方拆除光纜線路,乙方應無條件拆除。

第三條 本協議所涉及的任何安全責任與沙河市消防大隊無關。

第四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第三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用電安全協議書 篇6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爲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於《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並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0.1S。潮溼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僞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

年 月 日

用電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監督方:

見證方:

爲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提高下窪鎮農電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農電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農村居民的用電安全,保證農村電網安全可靠運行,特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本村用電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制止用戶私自違章作業。

2、 檢查用電戶用電安全操作規程,有權制止非法操作、違章操作。

3、 協助乙方做好用電安全教育。

4、 協助乙方監督檢查用電作業和用電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經乙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在下達整改通知書後由甲方負責督促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5、 介紹用電作業環境,提供必要的用電安全作業條件。

6、 協助乙方定期召開用電安全工作會議,對用電戶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培訓。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農電安全規定及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轄區內用電戶及人員做好用電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

2、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用電安全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徵得監督方同意。

3、乙方應熟知《農村安全用電規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4、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及安全考覈;

5、負責轄區內電力設施的巡視檢查、維護檢修、安裝驗收,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6、貫徹執行電力公司的各種安全用電管理辦法,加強對村配變臺區一級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和農戶家用漏電保護器的定期檢查(包括二級、三級保護),保證各級漏電保護器的安裝率、投運率和動作率達到有關規定要求;

7、進行農村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不斷提高用戶的安全用電意識,防止發生人身觸電事故,若因乙方管理疏忽,工作失職發生的人身觸電事故與甲方無關;

8、依靠《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

三、其它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監督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監督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見證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用電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監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提高用電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居民的用電安全,保證電網安全可靠運行,特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用電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制止用戶私自違章作業。

2.檢查用電戶用電安全操作規程,有權制止非法操作、違章操作。

3.協助乙方做好用電安全教育。

4.協助乙方監督檢查用電作業和用電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經乙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在下達整改通知書後由甲方負責督促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5.介紹用電作業環境,提供必要的用電安全作業條件。

6.協助乙方定期召開用電安全工作會議,對用電戶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培訓。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用電安全規定及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轄區內用電戶及人員做好用電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

2.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用電安全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徵得監督方同意。

3.乙方應熟知《農村安全用電規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4.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及安全考。

5.負責轄區內電力設施的巡視檢查、維護檢修、安裝驗收,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6.貫徹執行電力公司的各種安全用電管理辦法,加強對村配變臺區一級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和農戶家用漏電保護器的定期檢查(包括二級、三級保護),保證各級漏電保護器的安裝率、投運率和動作率達到有關規定要求。

7.進行農村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不斷提高用戶的安全用電意識,防止發生人身觸電事故,若因乙方管理疏忽,工作失職發生的人身觸電事故與甲方無關。

8.依靠《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

三、其它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監督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監督方(蓋章):______ 見證方(蓋章):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用電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爲明確供電企業(簡稱甲方)和雙電源(自備電源)用電客戶(簡稱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及《農村安全用電規程》等電力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乙方根據用電需要向甲方申請雙電源供電,需向甲方提供雙電源用電申請書並附有有關資料圖紙和自備發電機組的設備參數和技術資料,經甲方審覈批准後按圖紙施工,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供電手續。

二、供電方式、安裝地點及產權分界

1、甲方從 線 號高壓桿或從 線 變臺 號低壓桿接線向乙方供電。

2、乙方自備電源(自備發電機)共 臺,容量: 千瓦,電壓: 伏,廠家:

,型號: ,安裝日期: ,安裝地點: 。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分界點:高壓供電在 線 號高壓桿高壓計量箱進線T接點處;低壓供電在 線 變臺 號低壓桿 計量電度表進線處;具體接線方式及分界點詳見附圖《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三、供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供用電雙方按本協議第二條的產權分界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供用電雙方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設備。

3、乙方負責保護並監視受電裝置內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的正常運行;如有異常,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三、 安全運行管理責任

1、乙方的低壓兩相自備電源應採用雙投刀閘切換電源,低壓三相四線自備電源應採用低壓四極雙接刀閘,如因條件限制(距離過遠或總屏刀閘容量在1000安以上時),可採用電氣閉鎖,但切換電源時,不允許有合環和並列的可能。

2、乙方的高壓自備電源,電源側的斷路器,應採用機械聯鎖裝置,如開關櫃距離過遠,可採用電氣閉鎖,但應保證任何情況下,只有一路電源投入運行,而無誤並列、誤合環的可能;在進戶終端杆裝置隔離刀閘,該刀閘操作權屬甲方。

3、甲電方雙電源投入運行時,必須先做核相檢查以防非同相併列;乙方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從事有可能導致相位變化的工作、配電室(箱)主接線發生變化、主變壓器更換或大修後在重新投運時也必須作核相工作。

4、 乙方不允許高低壓雙電源並列運行者,必須在電源開關或刀閘上裝設可靠的聯鎖裝置。

5、乙方不得擅自變更主備電源運行方式;不得超過批准的備用用電容量用電。

6、凡經甲方同意二條高壓饋線分別同時供電的乙方,其低壓側應各自分開線路供電,嚴禁合環運行;同時嚴禁低壓側使用臨時線作爲互爲備用電源。

7、乙方自備電源不得併入電網運行,如需同時使用甲方電源及自備電源時,電氣結線應各自分開,不得並接,以保證用戶負荷權取一個電源。

8、乙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雙電源管理辦法”的要求及調度協議內容、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

9、乙方必須向甲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報送變(配)電值班人員名單;如值班人員有變動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

10、乙方不得並列低壓雙路電源;用戶有自備發電機者,其自備電源與電網連接處必須裝設雙投刀閘,不得使用電氣閉鎖。

11、乙方裝設的自備發電機必須經甲方審覈批准後方可投入運行,對未經審批私自投運自備發電機者,一經發現用電檢查部門可責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線並按《供電營業規則》第100條第6款進行處理。

12、未經甲方用電檢查人員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戶供電。

13、甲方用電檢查部門對裝有非併網自備發電機並持有《自備發電機使用許可證》的用戶應單獨建立臺帳進行管理。

14、甲方和乙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如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事後應立即通知對方。

15、在電力供應暫時緊張時,或個別用戶確因生產需要安裝自備發電機組的,均按本規定辦理;但電網供電正常後應立即拆除,改爲單電源用電。

四、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甲方對乙方自備電源的運行使用情況有權進行檢查,對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後,應及時進行驗收。甲方不承擔因乙方電氣設備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責任。

2、乙方對其所有的自備電源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對可能危及受電線路廊道的樹木、竹子及時進行修剪或砍伐,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和誤動作發生。

3、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乙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使自備電源電力向甲方電網送電導致的設備和人身事故及一切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自備電源只能作爲停電時的應急措施,自發自供,不得將自備電源的電力向自身以外供電;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供出電源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規定處理。

6、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乙方必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電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提起訴訟解決。

六、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甲方、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協議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94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定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4、本協議附件包括:

(1)供用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2)雙電源(自備電源)設備臺帳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負責)人: 法定代表(負責)人:

或其委託代理人: 或其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用電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職責,現立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公交站臺就近接用路燈電源。乙方在每次接電作業前應事先告知我處路燈所 ,並在路燈所專業人員現場監督指導下進行。爲確保人身安全和路燈正常運行,路燈電源至公交站臺的主線路應採用VV-3*6電纜,電纜護套管採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0.5m;在車行道採用鍍鋅鋼管,深埋0.7m,;明管敷設的供電線路必須用塑料軟管護套。乙方必須在路燈電源接出端安裝與供電負荷相匹配的塑殼漏電保護開關。公交站臺須設置獨立的接地體進行接入。

2、甲方若發現乙方有違規操作,不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無關的電器設備時等違規行爲時,通知乙方進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內不整改的有權終止供電。

3、乙方責任範圍爲甲方電源接出點始至接入設備,在接電、安裝及今後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用電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於兩次的安全巡檢制度,並做好文字臺賬供甲方及相關管理單位檢查。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用電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員、行人、以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設備所產生的電費由電力部門收取,接受電業監察部門檢查。

5、若路燈電纜的負荷較重,或遇特殊天氣、自然災害(暴雨、洪澇等)等影響路燈設施正常、安全運行,甲方可無條件地切斷電源。

公交站臺接用電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須及時做好安全處置,否則,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6、本協議一式_____份(一年一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__年_____月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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