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責任協議書(精選7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22W

安全用電責任協議書 篇1

單位,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規的規定,爲了更好的保證可靠的供電和電網的安全,協議如下:

安全用電責任協議書(精選7篇)

一、供用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供用電雙方按產權分界點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供電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設備。

3、在用電方受電裝置內安裝的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負責保護並監視其正常運行;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

二、 安全運行管理責任

1、供電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用電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用電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用電方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爲代表乙方行爲,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高壓入網證上崗, 嚴禁無證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後果。

3、用電方必須向供電方的用電檢查部門報送變(配)電值班人員名單;如值班人員有變動時,必須書面通知供電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

4、未經供電方用電檢查人員同意,用電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戶供電。

5、用電方必須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用電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供電方對用電方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用電方整改後,應及時進行驗收。供電方不承擔因用電方電氣設備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責任。

2、用電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供電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用電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導致電網不安全運行的一切後果全部由用電方承擔。

5、用電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供電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6、用戶產權的線路發生任何事故,供電局不承擔責任。

7、供電方應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費。用電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期限交付電費。對逾期不交者,按規定加收遲納金,並可停止供電。

四、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 20xx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1 日止。協議到期後,如供用電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 兩 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 一 份。

供電方:(簽章) 用電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責任協議書 篇2

爲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增強教師的用電安全意識,確保學校的財產安全和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區教育局對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特制定《利民一中用電安全責任書》:

1、嚴格按照用電安全程序來完成各種用電工作,不能私自安裝和亂拉亂接電線。

2、各辦公室電源和用電器確定專人分管,即用即開、不用則關,特別是放學、放假,更要特別查看,確保萬無一失。

3、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者,學校將追查當事人的責任,並給予經濟處罰。

4、嚴格按照用電規程用電,誰主管、誰負責,誰用電、誰負責,若出現安全事故,將追究當事人一切責任。

學校簽字(簽章)

安全用電責任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爲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負責提供施工電源,並把施工電源送到(經雙方共同驗收)符合安全標準的二級分配電箱。並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用電的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3、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4、在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三、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乙方在甲方現場施工期間必須遵守現場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責任協議書 篇4

用電安全責任書

近期縣內發生了幾起因不安全用電而引起的火災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損失。這些事故的發生引起了人們對安全用電的警惕。爲了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爲了落實公司店面財產的安全,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進行和店面用電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由公司與店面負責人簽訂相關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要落實到人。簽訂人爲用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用電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對店面的設備用電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供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聯繫電工解決。如出現特殊情況,應立即停電並聯系電工。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不得延誤。

三、對店面用電認真檢查,發現有亂插插頭的、使用禁用電器的,要及時糾正,以免發生意外。

四、做好節約用電安全防範措施,及時關閉不必要的照明設備,做到人走燈熄,用電合理化分配,不造成意外浪費。

五、未經公司審批,任何人不允許隨意私自改動線路,亂接亂搭電路。

六、因違章私自改變電源線路及違章操作設備,使用大功率電器,導致設備損壞及造成個人財產損失者以此對店面負責人追究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行政部(簽字): 區域負責人(簽字):

店面負責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用電責任協議書 篇5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責任書

爲保障現場施工臨時用電的安全,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規定,各施工隊必須要有持證的電工上崗,加強施工用電管理;但鑑於我項目各施工隊目前電工上崗證尚在辦理,對此我項目特對各施工作業隊簽訂此責任書,同時希望各施工隊必須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用電。

施工人員嚴禁在人字梯上行走,造成後果自己將負全權責任。如若發現將拍照取證,並進行100元/人・次。

⑴、施工作業隊現場的電工必須掌握臨時用電的基本常識及設施、線路的規範架設;並按照臨時用電安全交底進行作業。

⑵、電工應配全安全作業防護用品,作業時按要求使用;否則項目部將代購,並收取20﹪的費用。

⑶、配電箱門配鎖,並由專業人員管理;還應有防雨防腐措施,四周不得堆放雜物; ⑷、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1.3m小於1.5m。

⑸、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制,嚴禁同一開關上直接控制二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

⑹、配電箱、開關箱的導線進出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上箱體頂面、側面、後面、門處。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並做防水彎。

⑺、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週檢修一次,並由專職電工完成,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及使用絕緣工具。

⑻、施工隊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責任書中要求進行作業,若違規造成臨時用電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相應施工隊負責人承擔全責,項目部根據事故情節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

單位:

施工隊負責人:(簽字)

安全用電責任協議書 篇6

安全用電責任書

爲了加分局用電工作的管理,防止養護站發生用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用電責任書》。

一、要自覺接受安全用電的管理,使用電器要加強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工作;要對安全用電工作負有全部責任,安排專人管理、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用電安全;

二、每天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用電情況,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三、修理電器設備、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單位部批准;未經單位部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供電部門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

五、凡違反本規定而發生事故的,由肇事養護站負責人或肇事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新和公路分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養護站站長簽字:

用電職工簽字:

安全用電責任協議書 篇7

爲了加我局用電工作的管理,防止班站發生用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用電責任書》。

一、要自覺接受安全用電的管理,使用電器要加強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工作;要對安全用電工作負有全部責任,安排專人管理、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用電安全;

二、每天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用電情況,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三、修理電器設備、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單位部批准;、未經單位部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供電部門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

五、凡違反本規定而發生事故的,由肇事班站負責人或肇事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新和公路分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簽字:

用電職工簽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