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抵押車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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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抵押車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私人抵押車合同(通用3篇)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爲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爲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 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爲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爲憑,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 牌 型汽車 輛,車輛牌號爲: ,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爲 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粘貼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爲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 省 市 路 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爲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並應以乙方爲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

十、乙方如爲代爲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爲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爲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爲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願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的稽覈。乙方因行使監督稽覈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覈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爲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 法院爲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爲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爲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

連帶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私人抵押車合同 篇2

借款人:______出借人:______保證人:______抵押人:______

根據《民法典》、《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爲個月,自__年月起至__年月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固定利率,月利率%.

第二條借款給付方式

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託的第三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爲

戶名

開戶銀行

第三條借款人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3.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2按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爲每的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4.4出現本合同第__.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出借人,並落實出借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五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5.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保證人情況。

5.2借款人出現本合同第__.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並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5.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按照實現債權的費用、違約金、複利、罰息、利息、本金的先後順序歸還,即先抵費用,後還息,再還本。

第六條借款擔保

6.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保證人爲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抵押人以其名下的爲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擔保;

出質人以其所持的爲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債務向出借人提供質押擔保。

6.2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人實現債權和擔保權的費用。

6.3保證擔保的期間:保證期間爲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借款人與出借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爲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6.4當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質物不行使擔保物權,放棄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該擔保物權時,保證人承諾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叄拾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爲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叄拾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爲止。

7.3對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作爲違約損失賠償。

7.4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及從合同項下義務,出借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爲,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以及採取其他財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鑑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被徵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出借人實現擔保權。

本合同所稱擔保物包括抵押物、質物和出質權利。

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證人之配偶聲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已經充分知悉本合同條款;借款人或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證人配偶並願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財產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爲簽署頁,無正文。

借款人:______出借人:______保證人:______抵押人: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私人抵押車合同 篇3

甲方:中國XX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爲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於衢州經濟____區的地號爲b—29號地塊、面積爲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爲衢州國用(20)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爲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於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爲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並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二條爲擔保本協議

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於中國XX銀行市分行金額爲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爲質押,存單的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爲乙方。

第三條本存款單擔保的範圍爲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

第四條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

第五條特別約定  本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在市土管部門將上述b—2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過戶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並由乙方取得新的權證文本時,本質押協議生效。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市經濟____區地塊編號爲b—29號、面積爲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爲衢州國用(20)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戶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向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於市經濟____區b—29號地塊過戶到乙方名下。

第七條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後向甲方支付本協議

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於市經濟____區b—29號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215;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215;  甲、 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爲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達成的《合同》(以下簡稱爲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市215;鎮,面積爲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爲抵押物)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爲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爲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辦理: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

第六條;  

(二)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 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 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 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一)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二)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爲。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爲處理此違約行爲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用等)。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  

1. 抵押物清單  

2. 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包括住所、電話、郵編、開戶行、帳號等。)  甲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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