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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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精選21篇)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鑑於:

乙方已同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爲甲方員工,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爲維護公司與員工的共同利益,防止公司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流失,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根據《公司法》、《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是指屬於甲方所有的,具有實用性,不爲公衆所知或者不能從外界公開渠道直接取得的,能給甲方帶來經營利益,並經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的經營信息或技術信息。

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發展規劃、投資決策、機構改革方案、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財務資料、法律事務信息、未公佈的工資福利和人事調整方案、未公開的辦公室會議記錄、不宜對外公開的內部規章制度。

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本、樣品、模型、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函電等。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書,即是甲方保護其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的措施之一。

二、甲方依法享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的所有權。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和終止與甲方勞動關係一年內,因履行職務或者利用了甲方的物資或者資料或者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質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成果,屬於職務成果,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者轉讓這些職務成果。乙方應當積極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資料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取得和利用有關知識產權。

三、保密責任: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有不明確之處,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

2、除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規定無權知悉該祕密的甲方員工)知悉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

3、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直至甲方的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以解密等方式公開時止。

四、競業禁止義務

1、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從事任何第二職業;

2、乙方承諾,無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似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3、乙方承諾,無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研發、生產和經營活動。

4、乙方承諾,無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當於離職前,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所持有或掌握的甲方的財物和載有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文件記錄、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盤、光盤、儀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乙方應保證有關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信息不外泄,並不得將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擅自保留或複製或交與任何第三方。

五、經雙方協商,乙方離職後,在競業限制期內,甲方將按月發給乙方補償費用。補償費用爲:□無。□以乙方離職前12個月本單位的個人月實發平均工資的爲標準。領取方式爲乙方逐月到甲方領取。 (協商解決,但必須有,勞動法有規定,但沒有規定標準)

六、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標準爲:離職前12個月本單位個人月實發平均工資的五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並承擔甲方因調查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同時,甲方有權選擇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因乙方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技術完全公開的,甲方的實際損失爲該項技術的全部價值,價值認定由國家認可的無形資產評估機構評定。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書作爲勞動合同的補充,因執行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爲的處理。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入職甲方到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期間。

本協議所稱的離職,是指乙方表示終止勞動關係並將此種意願付諸實踐的行爲,包括辭職、辭退等正常離職和乙方的非正常離職。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爲準。

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在本協議期內,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調整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2

員工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兩年內,需保護甲方商業祕密,並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1.1甲方在乙方遵守勞動合同及本協議所規定的競業禁止期間的前提下,在其在職期間和離職後兩年內,按其全年工資收入20%的標準支付補償費用。

1.1.2支付方式爲:商業保密和競業禁止補償費用按年度支付,由甲方於每年農曆春節放假前支付至乙方預留的銀行帳戶,如乙方賬戶無法支付,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乙方仍需遵守勞動合同和本協議。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2.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客戶信息,產品配方,產品檢測報告,工程信息,經營信息(產品定價,經營策略等)商業利益、客戶資料均屬於甲方享有。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業務允許範圍內充分利用開展生產、經營、業務活動。上述資料等各項權利均歸甲方享有。

1.2.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具體應承擔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客戶信息,產品配方,產品檢測報告,工程信息,經營信息(產品定價,經營策略等),不得私自收集客戶信息,生產配方等商業祕密。

1.2.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和有關的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承擔保守義務的事項亦屬於保密範圍。

1.2.4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處,乙方作爲員工,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1.2.5乙方承諾,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員工、其他人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承諾保密義務的業務資料、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1.2.6乙方承諾,在其離職後兩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它商業祕密,乙方應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1.2.7乙方承諾,在爲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否則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和侵權賠償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或追償。

1.2.8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兩年內,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

1.2.9乙方承諾,在職期間或離職之後兩年內,不得直接、間接或者試圖影響本企業的客戶關係,使用其向離職職工或者第三方轉移。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引誘、或拉攏在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本企業,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因職務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在離職交接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第二條合同的違約責任

1.3.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三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時,即可視爲拒絕支付)的,甲方除如數向乙方支付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用,還應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5000元。

1.3.2如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應得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利息損失(如已經支付違約金,應當予以扣除)。

1.3.3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處分。

1.3.4因乙方違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祕密已經公開,而且由於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延遲支付約定的補償費支付期限三個月以上,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爲拒絕支付)。

本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或之後簽訂的商業祕密協議的效力。

第四條爭議解決方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效力之分割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具體條款,無論是當事人協商修改,還是法院判決部分無效,均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

第六條雙方聲明

本競業禁止協議完全出於甲乙雙方的真實意圖,乙方沒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強迫,乙方所接受時間、地域和領域的競業限制出於完全自願。

第七條合同的效力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八條合同的持有及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男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聯繫方式: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作爲公司的董事,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競業行業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3、不得同時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兼職;

4、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競業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就職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

因爲競業禁止是法定義務,所以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違約責任

董事違反了法定的義務,將會受到一定的制裁。

1、請求權。公司董事如違反競業禁止義務,公司即享有請求該董事停止其競業行爲的請求權。

2、歸入權。即公司將違反競業禁止義務之董事從事競業行爲的收入視爲公司的收入。

3、造成公司損失,將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元。

四、爭議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的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4

協議編號:______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上列雙方當事人爲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爲: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 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爲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仲裁裁決的時間爲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仲裁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 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爲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一)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爲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 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_行業、_______________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爲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 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八條 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爲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 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爲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爲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制止、調查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爲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 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上列雙方當事人爲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爲:_______________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_____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爲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仲裁裁決的時間爲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仲裁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____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爲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爲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____行業、_____________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____。

第六條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爲____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八條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爲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_______________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爲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____。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爲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制止、調查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爲的情節給予____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當事人爲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爲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爲。構成《公司法》意義上的侵權行爲必須同時具備兩個要件:主體必須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該董事或經理同時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二條 競業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爲合同履行期間。

第三條 競業禁止內容

1、禁止行業: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

2、禁止地域: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四條 支付

由於公司監事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爲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制止、調查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有爭端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7

本保密和競業禁止合同(下簡稱“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簡稱“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簡稱“僱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

2.僱員承認,在其受聘於公司期間或之後的任何對保密信息的未經授權的披露、使用或處置或與公司競爭將給公司的業務帶來不利的影響,並給公司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和損失;

3.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

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定義

爲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保密信息”: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競爭業務”:指(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 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僱員;(2)向任何競爭對手;(3)爲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 競業禁止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

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爲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 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爲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上海]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 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首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作爲公司的董事,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爲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競業行業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3、不得同時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_____;

4、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_____期限

_____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就職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

因爲_____是法定義務,所以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違約責任

董事違反了法定的義務,將會受到一定的制裁。

1、請求權。公司董事如違反_____義務,公司即享有請求該董事停止其競業行爲的請求權。

2、歸入權。即公司將違反_____義務之董事從事競業行爲的收入視爲公司的收入。

3、造成公司損失,將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元。

四、爭議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五、合同的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爲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上列雙方當事人爲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 競業禁止

競業禁止即競業行爲的禁止,指處於特定地位的人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爲。

構成《公司法》意義上的侵權行爲必須同時具備兩個要件:主體必須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該董事或經理同時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二條 競業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爲合同履行期間。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爲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爲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三條 競業禁止內容

1、禁止行業: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

2、禁止地域: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第四條 支付

由於公司監事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爲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的數額,爲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制止、調查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有爭端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0

甲方:上海自動化機械有限公司

乙方:                         

爲保護用人單位及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及用人單位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及競業禁止事項,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明確本協議第一條所列之商業祕密歸甲方所有。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研發設計資料及研發成果、自行開發的計算機軟件、計算機數據庫、技術文檔及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供應商資料及進貨渠道、客戶資料、定價政策、營銷計劃、未公開的財務資料、招投標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應當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乙方也必需承擔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爲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4、非爲甲方利益,乙方自己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視爲泄密;

5、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四、競業限制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兩年內(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終止兩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有競爭關係或有其他利害關係的單位就職。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兩年內(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終止兩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或者利用其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爲自己或他人從事經營活動。

五、經濟補償金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期限時起,甲方應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向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爲雙方勞動關係終止前最後一個年度乙方平均工資的30%即 元。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競業限制補償金向有關機關提存。

六、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

2、如果因爲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爲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爲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爲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爲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爲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爲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爲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爲而支付的調查取證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全部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爲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由於乙方是公司的職業經理人,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對法人財產擁有絕對經營權和管理權。

因此,甲乙雙方就乙方對於公司工作的保密和競業禁止約定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禁止行業及地域

競業禁止的行業包括與本單位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業;並且乙方承諾在禁止地域範圍內也承擔禁止義務,包括甲方在與其他公司協議過程中籤署的禁止地域。

競業禁止的期限爲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間。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爲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爲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乙方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爲: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條 支付

由於乙方是甲方的職業經理人,經理人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爲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的數額,爲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制止、調查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第五條 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爲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 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企業)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員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爲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 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爲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3.1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爲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 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3

競業禁止協議最新的格式

總部: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上列雙方當事人爲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禁止協議:

第一條競業禁止

本協議所稱競業禁止,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爲: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競業禁止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爲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仲裁裁決的時間爲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仲裁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____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爲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一)____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____。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行爲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____行業、_____________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____。

第六條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爲____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八條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禁止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爲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爲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____。

義務人未能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文件或履行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禁止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禁止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爲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制止、調查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爲的情節給予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4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爲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鑑於乙方任職期間已經或有可能將要接觸、知悉甲方商業祕密且離職後應承擔競業禁止的義務,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共同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要求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簽訂本協議;

2、甲方有權對商業祕密及競業範圍進行解釋;

3、甲方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乙方競業禁止期間,即與乙方勞動關係解除或中止後________年內,每月向乙方按其離職前________年從甲方獲得的平均月工資的____%的標準支付補償金。

第二條 乙方的競業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當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或與甲方解除或中止勞動關係兩年內不得有下列行爲:

(1)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或類似的營業;

(2)受聘於(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它方式提供勞務、技術指導、諮詢等服務)與甲方同類或類似行業的企業;

(3)直接或間接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企業內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或關鍵崗位的職工離開企業;

(4)直接、間接影響或試圖影響企業的客戶關係,包括原材料、零部件產品的供應客戶和企業產品的銷售客戶,使其向離職職工或者

第三方轉移。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爲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爲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三條 支付經濟補償由於公司監事的競業禁止的義務是法定的,因此在合同履行的期間,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爲由拒絕支付補償金。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四條 違約責任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收益應當甲方所有。

第五條 爭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他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競業行業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3、不得同時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兼職;

4、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競業禁止期限競業禁止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就職日起至勞動合同終止。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爲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爲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因爲競業禁止是法定義務,所以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爲由拒絕支付補償金。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三、違約責任董事違反了法定的義務,將會受到一定的制裁。

1、請求權。公司董事如違反競業禁止義務,公司即享有請求該董事停止其競業行爲的請求權。

2、歸入權。即公司將違反競業禁止義務之董事從事競業行爲的收入視爲公司的收入。

3、造成公司損失,將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元。

四、爭議解決雙方之間發生了爭議,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的生效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6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的人員具有針對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須遵守。

競業禁止的生效是依據法律,只要成爲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有法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而部門經理、普通員工等無需承擔此義務。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禁止

1、競業禁止期限爲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禁止的區域爲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風險提示: 競業禁止只限制在職期間,只針對在職人員,只要未離職,就一直適用。

若是要限制離職人員,需要在員工離職時,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約束其跳槽到競業公司產生糾紛。

但建議在員工開始接觸商業祕密時就與其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因爲大部分離職原因都與企業有矛盾或是爲了追求高薪待遇,離職時是比較難與其簽訂的,應提前做好風險防範。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5、乙方離職後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員工離職。

第三條 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

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爲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

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

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 違約救濟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爲;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

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風險提示: 單位對競業禁止人員不需要支付補償。

若是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則員工離職後要按月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不能以已經支付過所謂的“競業禁止補償金“爲由拒絕支付補償金。

更不能將其在職期間獲得的保密費當做是對競業限制人員離職後的補償金。

第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爲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禁止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信息的定義

在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

1.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商業機會、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信息、保密方法有關的所有信息;

2.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知識、系統、工藝、研究成果及技術改進、專有知識、設計權、程序有關的所有信息;

3.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有關的所有信息;

4.與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客戶和合作夥伴的經營有關的所有信息。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發表、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披露保密信息(包括向不得甲方其他員工披露保密信息)。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不得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允許他人使用保密信息(包括不得允許甲方其他員工使用保密信息)。

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保密信息;

4.甲方可根據需要隨時調整或出臺新的保密政策,無論屆時乙方是否仍然在職,都應遵守甲方所有的新保密政策。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者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6.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且本協議沒有約定之處,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義務。

7.乙方應當在其與甲方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甲方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拷貝。

8.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爲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應當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9.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0.乙方如發現甲方祕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11.乙方承諾在爲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保密信息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和侵權賠償可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三條 競業禁止

乙方在任職期內及雙方之間的《勞動協議》解除或終止之日起____年內承擔以下競業禁止義務:

1.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保密信息有關的生產和服務。

2.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

3.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的任何管理人員或員工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員工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4.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的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甲方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甲方的業務關係。

5.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員工、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實施下列行爲:

(1)投資或從事甲方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

(2)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3)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第四條 對價

乙方確認,甲方發放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考慮到乙方依本協議第二、三條所應承擔的義務,乙方從甲方取得的勞動報酬已構成其在本協議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對由其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經乙甲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份,乙甲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8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爲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原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1.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3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違約責任

3.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爲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墓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爲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3.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三、爭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堤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19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禁止

1、競業禁止期限爲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禁止的區域爲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二條 乙方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5、乙方離職後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員工離職。

第三條 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爲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 違約救濟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爲;

2、負有競業禁止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爲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20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_____

1、_____期限爲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爲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_____的區域爲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二條?乙方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_____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5、乙方離職後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員工離職。

第三條?甲方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離職後第二天起,甲方應當按照_____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_____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爲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第四條?違約救濟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_____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爲;

2、負有_____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爲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篇21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上列雙方當事人爲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_____協議:

第一條?_____

本協議所稱_____,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爲: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_____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_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爲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_____裁決的時間爲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_____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爲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一)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二)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三)_________行業,包括_________。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_____行爲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行業、_________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

第六條?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_____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爲_________;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_____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_____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_____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_____義務。

第八條?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_____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爲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_____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爲其交納養老_____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_____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爲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爲制止、調查違約行爲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爲的情節給予__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__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_____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_____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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