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設備長期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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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設備長期合同 篇1

承租方:安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供電設備長期合同(通用3篇)

出租方:供電工程分公司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1、在租賃期間,合同所列租賃儀器的所有權屬於甲方。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儀器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設備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一條:租賃設備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設備在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設備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設備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設備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於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爲租賃設備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二條:租賃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設備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

3、租賃設備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租賃設備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設備的毀損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設備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將租賃設備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更換與租賃設備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當租賃設備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若儀器因被盜等原因遺失或無法修復的損毀,乙方按儀器價值正常折舊後賠償甲方。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租金的支付。若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乙方應於租金約定支付日前將儀器送還甲方,若乙方在當日未將儀器送還,視爲乙方繼續租用儀器,乙方應按日加支應付租金的5%給甲方。在乙方應付租金未到位前,甲方保留停機的權利,如付款後繼續租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5%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設備,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附屬文件具備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

出租方:

日期:

供電設備長期合同 篇2

委託轉供電協議

供電方委託轉供方被轉供方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法定代表(負責)人:?法定代表(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電話:電話:電話:

電傳:電傳:電傳:

郵編:郵編:郵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帳號

稅務登記號:稅務登記號:稅務登記號:

爲明確供電企業(以下簡我供電方)委託供電的單位(以下簡稱轉供方)向其他用戶(以下簡稱被轉供方)進行轉供電力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實現安全、合理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轉供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轉供電關係

經供電方、轉供方和被轉供方三方(以下簡稱三方)協商,供電方委託轉供方向被轉供方供電。轉供方同意接受委託,並向被轉供方承擔供電義務。被轉供方通過轉供方獲得用電權利,與供電方簽訂供用電合同,並向供電方承擔相應的義務。

二、轉供電方式

轉供方同意從其所有的____變電所____出線的____千伏線路____杆向被轉供方受電裝置供電。

三、轉供電容量

根據被轉供方申請的用電容量,經三方確認,被轉供方的用電容量爲________千伏安(千瓦),最大用電負荷爲________千瓦(安)。

四、轉供用電期限

委託轉供電期限爲本協議的有效期限。

五、三方的權利與義務

1.被轉供方通過本協議,依法從供電方獲得用電的權利,並根據國家規定的電價、隨電價收取費用標準和用電量承擔向供電方繳納電費的義務。

2.轉供方依據本協議承擔向被轉供方安全供電的義務,並從供電方獲得轉供費用的權利。

3.供電方依據本協議應直接受理被轉供方的用電申請,並有對被轉供方裝表計量和收取電費的權利,承擔向轉供方支付轉供費用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解決被轉供方用電指標。

六、轉供電的計量及電費

1.供電方應按國家規定直接對被轉供方使用的電力、電量進行安裝電能計量裝置,並負責抄表和收取電費。

2.供電方依據《供電營業規則》第十四條規定,在計算轉供方的用電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數調整電費時,應扣除被轉供方每月用電計量裝置實際記錄的電量和轉供損耗電量。

3.轉供電線路的損耗電量,由該線路的產權所有者負擔。

七、轉供費用

供電方向轉供方支付轉供費用按被轉供方每月的實際用電量以每千瓦時____元計算,每月支付一次。

八、轉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確認,轉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________處。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轉供方,由轉供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被轉供方,由被轉供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均應執行《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在運行、檢修、停電等操作時,三方應加強聯繫,相互配合。

九、違約責任

1.轉供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對被轉供方限電、停電。需要依法停限電時,應依法按規定的程序通知被轉供方。未按規定的程序通知被轉供方停電,給被轉供方造成損失的,轉供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被轉供方責任造成供電方、轉供方對外停電,並給其造成損失的,被轉供方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對供電方、轉供方及其他用電方承擔賠償責任,但不承擔因供電方、轉供方責任使事故擴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3.被轉供方未經供電方、轉供方同意,擅自超計劃指標用電,轉供方應通知被轉供方自行限電,必要時經供電方同意可中止供電。

4.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有關條款處理。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如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三方共同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可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則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合同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四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訂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自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5.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轉供方、被轉供方各執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____份。

6.本協議附件包括: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電方:(蓋章)轉供方:(蓋章)被轉供方:(簽章)

簽約人:(簽章)簽約人:(簽章)簽約人:(簽章)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供電設備長期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和城區供電所(______________)第08號文件精神,經乙方本人申請,自願與甲方有償解除勞動用工合同關係,接受企業一次性經濟補償,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一次性經濟補償費用的計算

乙方同意在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時,按公司改制企業職工一次性安置標準_____________元/年計算經濟補償金:醫療費一次性補貼按每年______________元計算。

二、工齡計算:

乙方在甲方的工齡計算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_年零___個月。

三、解除勞動關係時間:

甲乙雙方自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

四、協議事項:

1、甲方與乙方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甲方依照上述計算方式對乙方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費和醫療補償金_____________元。

2、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關係後,雙方原有的勞動合同權利義務關係即行終止。甲方給乙方支付一次性經濟補償費後,不再支付乙方其他補償費用。

五、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部門和組織各存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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