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律顧問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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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1

甲方(聘請方):

2022法律顧問合同(通用12篇)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聯繫人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爲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協助公司起草、制訂、完善以下相關規章制度

(1)公司員工手冊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員工獎懲制度。

2、協助起草、制訂、審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和各類業務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培訓,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三)、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四)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唐齊斌律師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利用自身專業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爲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爲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在本單位設法務部,並指派法務部工作人員配合甲方律師工作;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過錯(過錯認定以律師執業規範爲依據)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及支付時間

1、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第1項至第7項法律顧問費爲人民幣,於本合同簽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

2、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專案代理(訴訟與仲裁)收費:

在顧問期限內,乙方免費爲甲方代理件20萬以下(含10萬)標的或無標的的訴訟或仲裁案件,但甲方應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辦案費用。

除此之外的訴訟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乙方收取的律師費須按顧問單位標準給予優惠,具體標準爲:每件案件收取基本辦案費爲人民幣20xx元,並根據爭議金額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師費:

(1)爭議金額爲人民幣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或者無具體爭議金額要求,不再收取;

(2)爭議金額爲人民幣20萬元以上至200萬(含100萬),收取比例爲3%;

(3)爭議金額爲人民幣200萬元以上,收取比例爲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方式。

3、本合同第一條第三款、第四款項目收費:

對於甲方出資登記的企業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甲方企業併購、收購、對外投資等項目以及出差辦案,甲方需要乙方參與提供法律服務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收費。

4、以上費用不包括差旅費、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等辦案支出費用,此類費用由甲方與乙方據實結算後向乙方支付;以上費用也不包括訴訟費或仲裁費,訴訟費或仲裁費根據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5、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評估、諮詢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襄陽市城區外辦案(所謂城區外,是指襄陽市公交總公司的市內公交營運線路覆蓋範圍以外的地區)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資料裝訂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5至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襄樊市樊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爲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或者甲方繼續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之義務的,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條件繼續有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及時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一條 附則

1、如甲方對乙方指派律師服務質量不滿意,可申請調換;

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作爲本合同補充內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唐齊斌律師持有一份;

4、本合同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2

甲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聘請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 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爲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各類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3.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4.爲甲方有關招投標、工程施工、房地產開發、投資帶動總承包業務、對外投資等提供日常或者專項法律服務;

5.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6.根據甲方業務需求,提供有關法律諮詢及累計 小時內的法律培訓服務;

7.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8.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1.乙方保證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或有關談判。

2.乙方保證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出具有關書面的法律意見。

3.如需乙方現場辦公,乙方現場辦公時間爲 ,乙方保證及時安排律師協助甲方處理經營過程中的各項法律事務。

四、法律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收費:每個合同年度(12個月)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爲人民幣 元整(¥ 元)整。分兩期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後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用 %,即人民幣 元整(¥ 元)整;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餘款人民幣 元整(¥ 元)整。

2.專項服務收費:訴訟、仲裁、對外投資等專項事務,乙方將與甲方另行協商收費,乙方承諾按當地指導價的百分之 收費。

以下事項不構成上述專項服務的標準,應納入常年法律顧問工作範疇: 訴訟、仲裁:針對案件進行的前期調查取證、出具法律意見書;

對外投資:前期的法律調查(不包括盡職調查)、對策劃方案和可行性研究

報告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3. 乙方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鑑定、調查及 地區外的差旅等費用時,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 地區內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複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將常年法律服務費用匯入乙方如下賬戶:

賬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背景信息,並提供有關資料、文件、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2.甲方應根據本合同及時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六、乙方義務

1. 乙方應指派專業的律師處理甲方委託事項,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範,勤勉盡責地爲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2.乙方應依照可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經驗,爲甲方提供穩健、謹慎的法律意見或建議。

3. 乙方應對處理甲方委託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並依甲方要求籤訂保密協議,但因履行法定披露義務或根據監管部門、司法部門的要求進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4.本合同履行期內及履行期屆滿後 個月內,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有利害關係的其他當事人的委託、聘用。

5. 乙方應每季度開始的一週內向甲方提交上季度工作報告,彙報工作內容、提供法律服務人員及工作時間、書面法律意見(包括電子郵件)以及企業管理建議等書面材料。乙方爲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不限工作時間及工作量。

七、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支付律師費用,則乙方有權拒絕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並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③丟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④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託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⑤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重大錯誤,給委託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由於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3. 乙方違反約定,累計三次未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

八、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將就是否繼續委聘乙方擔任下年度常年法律顧問事宜協商並確定是否簽署新的委聘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 時間:

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烏蘭察布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 (烏政辦字[20xx]118號) 通知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指定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用乙方指定的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二、聘用期限爲20xx年十一月三日至20xx年十一月三日;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事務提供諮詢;

2、爲甲方草擬、審查、修改經濟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代理甲方參與經濟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

4、爲甲方轄區內單位、個人提供法律知識宣傳、諮詢、代書等;

5、爲甲方人員提供法律知識培訓;

6、應甲方要求,爲甲方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四、法律顧問的工作原則:

1、乙方參與法律事務,應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

2、保守在從事法律顧問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個人隱私;

3、不得利用在從事法律顧問工作中知悉的非公開信息,爲本人或者他人謀取利益;

4、未經甲方授權和許可,不得擅自對外披露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五、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由甲方根據需要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提前告知乙方,由乙方指定律師作爲甲方的法律顧問,辦理相關事宜;

六、其他約定: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原則上爲無償提供法律服務;

2、如涉及訴訟、調解、仲裁及複雜合同的起草,由雙方具體協商費用

3、如無償提供法律服務中涉及交通、文印、差旅等實際支出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相關部門備存一份;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_________因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購買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爲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爲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當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訴書請求金額的30%作爲違約金。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證券交易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損失的認定涉及到_________虛假陳述的揭露時間和更正時間,目前,對該日期的認定法律界存在爭議。具體依據虛假陳述揭露日還是虛假陳述更正日計算損失有待於法院最終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4、法院審理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堅持“着重調解、鼓勵和解”的原則。在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爲了讓投資者早日得到賠償,可能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5、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是一種新型的訴訟案件,並且涉及人數衆多,訴訟、執行中可能需要較多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6、其他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5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 乙方: 律師事務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的主要工作內容: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您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諮詢。

2、提供電話諮詢熱線 疑難問題24小時內解答

3、爲個人從事各種民事活動提供規範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提供個人從事的相關行業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6、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並提出建議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見書;

7、以委託律師的身份維護您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8、協助您處理涉及個人的各種民事、行政、刑事糾紛,代理起訴、應訴或與有關部門交涉、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9、辦理私人財產的轉讓、質押等手續;代爲監管私人財產。

10、辦理其它個人不便直接出面辦理的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

三、爲使乙方更好地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應做到:

1、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文件,並保證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爲乙方提供工作上的便利,配合乙方工作並保證爲工作保密;

3、指定 作爲乙方聯繫人,協助和配合乙方工作,簽收乙方提交的文書;

4、當乙方律師爲甲方的事務外出工作時,應支付交通、住宿和差旅津貼等費用。

5、甲方有權利對委託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於商業祕密考慮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爲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乙方應做到:

1、乙方接到甲方有關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事項之委託,及時安排辦理;

2、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如因工作變動、調動等原因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應及時另派律師接替,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重要業務資料,有保密義務。

五、甲方每年向乙方交納法律顧問費 元,支付時間和方式爲 。

乙方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鑑定、翻譯、資料、複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六、乙方參加甲方的重大非訴訟項目或者代理甲方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代理行政複議等,雙方單獨簽訂協議,並視案件情況按同類案件的收費標準給予20%優惠。

七、未經甲方正式授權,乙方對外簽署的有關法律文件,甲方有權拒絕執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乙方對甲方違反法律、政策之委託,有權不予接受,並不構成違約。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二〇一 年 月 日起至二〇一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雙方同意,可變更合同條款。

如一方中途提出解除本合同,則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的解除合同通知,自另一方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的不再退還,由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退還相應的法律顧問費。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 乙雙方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表示同意。

第二條: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範圍:

1, 就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事項進行法律諮詢;

2, 提出書面的法律諮詢意見或建議;

3, 審覈、修改法律文件,如合同、章程、商務信函等;

4, 就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書;

5, 就專項事務出具律師見證書;

6, 對重大客戶、合作伙伴進行資信調查;

7, 當好法律參謀,防範、化解法律風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8, 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及運作機制;

9, 對企業員工進行法制教育;

10, 代理訴訟、仲裁、參與調解、談判等法律服務。

第三條: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地點一般在乙方辦公地,可以利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現代化手段進行工作,另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按需到甲方辦公地工作。

第四條: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應恪守律師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資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提交的資料用於訴訟或非訴訟活動。

第五條:甲方在要求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時,不得要求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違法執業,並應向法律顧問提供真實的信息和材料。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即可要求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有義務按照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費用:

1、 就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事項進行法律諮詢;對重大客戶、合作伙伴進行資信調查;參與調解、談判、對企業員工進行法制教育等法律事務按小時收費,每小時服務費爲人民幣500元;

2, 就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書、法律文書翻譯等的服務費爲每一張A4紙(4號字單倍行距)人民幣500元

3, 審覈、修改法律文件,如合同、章程、商務信函等;當好法律參謀,防範、化解法律風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及運作機制等涉及法律文書修改的服務費爲每三張A4紙(4號字單倍行距)人民幣500元;

4, 代理訴訟、仲裁按照江蘇省律師收費標準收費;

5, 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通訊費、郵寄費等據實結算

6, 在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工商查詢費、專業鑑定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法律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1、 一般情況下,按月支付,在每月的月初由乙方提供上個月進行服務的清單,先用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到甲方指定的信箱,甲方審覈後,在每月10日前向乙方的賬戶上匯款,乙方收到款項後開出發票,並且連同蓋了章的清單交給甲方。

2、 遇到代理訴訟、仲裁則應先簽訂代理合同和委託書,然後用轉賬支票的方式支付代理費,乙方收賬後開出發票交給甲方。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期滿前,如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或者用其他形式支付法律服務費用,本合同即提前終止,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九條:任何一方不認真履行義務導致違約或因要求解除合同產生糾紛,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應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顧問律師備案壹份,自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行爲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方與乙方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甲方聘請白沙法律服務所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第二條 乙方律師可提供以下服務工作:

1、應甲方要求,提供法律諮詢;

2、應甲方要求,對重大決策進行法律論證,可提交法律意見書;

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擬發佈的重要規範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議;

4、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法律審查重大的經濟(合作)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法律意見;

6、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可配合甲方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對全民所有(集體)資產或國有(鄉鎮)企業進行風險防範管理的建議或意見;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法律訴訟;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申請強制執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託,參與企業改制、資產重組合並(整合)等工作。

第三條 聘請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期限爲叄年,自20xx年1月10日開始至20xx年1月9日止。

第四條乙方律師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師可採取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書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及地點,及時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及緊急性需要,乙方律師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適地點爲甲方工作,但甲方應爲乙方律師提供合理的工作條件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甲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五條 費用承擔及支付:

1、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1、2、3、4、5、6、7項業務的法律顧問費用爲叄萬元人民幣/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須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顧問費用貳萬元人民幣,以後每年七年級次性支付貳萬元人民幣。

鑑於乙方律師是“應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務,故甲方不得以乙方律師未提供工作服務爲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顧問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8、9、10項業務,另行與乙方約定收費。

3、以上本條1、2項乙方收取的費用是指律師的法律顧問費和代理費,不包括辦理業務時由法院或者其他機關收取的費用。

4、乙方律師爲辦理甲方業務發生的必要的招待費用和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大額招待費用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可向甲方預借必要的工作費用;乙方律師須及時持票報銷。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甲方保證爲乙方律師履行義務所提供的信息、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律師應當積極進行有針對性的業務研究,按照公認的律師職業道德準則和業務標準爲甲方提供高效、優質法律服務。

3、乙方律師必須保守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祕密。

4、乙方律師爲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見或建議供甲方決策參考,對甲方不具有約束力。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地點:

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8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甲方因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爲實現對單位內部的有效管理,同時爲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提供法律保障,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高 震 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受託承辦下列法律事務:

1、乙方爲甲方提供有關日常經營管理事務的法律意見,解答法律諮詢,根據需要出據法律意見書、建議書;

2、乙方爲甲方的重大經營決策提供口頭或書面形式的法律意見和建議,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

3、審查、修改甲方的合同及有關法律文書;審覈公司的相關法律文件;

4、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可以爲甲方的工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的法律宣傳;

5、應甲方的要求和委託,就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見證書和發表律師聲明等法律文書;

6、參與處理調解公司在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爭議或者其它重大糾紛事項;

7、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商業調查、資信調查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8、代理參加民事、經濟、刑事和行政訴訟以及仲裁活動,以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9、經雙方協商的其它法律事務。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及證明文件;

2、甲方應如實告知與乙方的法律顧問工作有關事實情況,不得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

3、甲方如委託乙方本合同第二條中的第8項業務時,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簽發授權書;

4、甲方應當按時交納提供法律服務支付的實際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應交納的另行委託代理事項有代理費。

5、乙方應當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爲實現甲方的經濟利益和社會效益提供法律服務;

6、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後,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認真、及時的完成甲方交辦的工作;

7、乙方須保守因工作關係而獲得的關於甲方的經營、技術及商業祕密; 8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服務請求。 9 、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可根據甲方的提議,雙方協商決定。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常年法律顧問在合同期內免費,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提提供服務。法律顧問期間,以上合同第二條第 1 項至第 4 項不再收費,以上合同第二條第 5 項至第 8 項在本合同約定收取的顧問費之外按乙方的收費標準減半收取律師代理費。

2、律師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鑑定、翻譯、資料、複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時,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

3、如果甲方逾期不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中止或解除本協議,並且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委託,乙方不退還已收的費用。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乙方退還自無故終止履行本協議之日起以後的費用。若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中途提出正當理由和依據要求終止本協議,雙方應協商予以解決,必要時簽訂書面協議。

六、本常年法律顧問聘請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如需續簽,應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團隊,負責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爲明確雙方權責,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工作。

二、乙方根據需要,可以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法律諮詢:

就甲方經營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乙方適時提供法律諮詢,包括口頭、書面、電子文檔等形式。

2、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

乙方依照工作職責或甲方的授權,就特定事項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等。

3、參與重大商務談判:

應甲方的要求,爲甲方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支持,審查潛在合作伙伴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

4、起草、審查、修改合同和規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類合同文本,對重要合同逐步實施法律顧問會簽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評審、合同管理制度。對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見,協助甲方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企業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及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

應甲方的要求,切實保障甲方的知識產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權。協助甲方進行工商登記等工作。

6、法律培訓: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針對甲方的經營需要,系統制定並負責實施法律事務的專業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經銷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識。

7、提供有關法律信息: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提供相關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合法經營。

8、受甲方委託,代理各類訴訟、仲裁、行政複議案件,參與調解糾紛。(須另行簽訂代理合同)

9、完善勞動法律制度:協助甲方完善勞動制度,審查、修改甲方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聯繫約定,併爲乙方指派的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四、法律顧問費、其他費用的支付標準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顧問費爲每年______人民幣,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畢。

2、本合同第二條第5至8項所列的法律服務項目及參與特別重大、複雜的商務談判,乙方將另行收費,並優惠計費。計費方式爲小時收費或按標的比例協商確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證費、調查費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收取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費等由甲方據實支付。

5、乙方每年爲甲方提供上述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不超過__小時(另行收費部分除外),超過部分另行收費。有效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五、乙方指派的律師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授權範圍內,獨立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六、乙方應對其所指派的律師負責日常管理。重大、複雜、疑難案件應 由乙方集體討論決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時,應另行指派律師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對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甲方僱員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中止提供法律服務並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乙方指派律師因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機構認定後,乙方將在其所收律師服務費的範圍內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視乙方已經全部完成本合同項下法律顧問工作;合同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甲方可以提出書面文件終止續期,否則合同自動續期一年;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退還所收律師費用。若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事先徵得對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二、本合同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此詮釋。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爲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一人負責與法律顧問的聯繫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1.免費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免費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託,有償參與相關業務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有償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免費向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每年不少於兩次,每次不少於_________分鐘;

6.應甲方委託,有償以甲方法律顧問的名義作授權聲明或有關代理行爲;

7.接受甲方委託,有償代爲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8.接受甲方委託,有償依法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條款的責任和材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委託乙方(律師)所從事的各項工作;

3.甲方在乙方從事本合同第二條內有償服務項目的工作時,按相關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或雙方協商支付乙方有償服務費用。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爲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工作範圍的內容)服務,依法切實地維護甲方的利益;

2.及時辦理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範圍內的法律事務;

3.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4.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第五條 有償服務費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元,作爲乙方無償服務費用開支,並由乙方負責收取;

2.乙方辦理受甲方(委託)的有關案件的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差旅費,案件的有關法院收費、鑑定費、檔案費、資料費等有關部門的收費應按有關標準或由雙方協商確定額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託代理合同約定的費用和有關有償服務費用,乙方有權選擇中止或者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或法律顧問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自行全權負責。

第六條 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相關費用;如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退還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所收取的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

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1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爲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爲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這種諮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爲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諮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

3、爲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爲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爲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佔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併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爲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併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爲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爲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爲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爲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覈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註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爲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爲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託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爲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2022法律顧問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爲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各類法律文件,如協議、合同、章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商務信函等;

3、爲甲方的具體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4、爲甲方建立或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和運作機制;

5、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招標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

6、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7、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管理人員講授有關法律知識;

8、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顧問律師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爲甲方工作。甲方如遇緊急法律事務,可以隨時聯繫乙方的顧問律師及時處理。顧問律師如因公出差或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辦理的,將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及時辦理。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顧問費____元,顧問費用按年繳納。

五、顧問律師參加訴訟、仲裁、以及項目談判,如果標的額在10萬以下的(包括10萬)不再另行收費;標的額超過10萬的,按規定酌減收費,即按照標的額的2%收費。

六、顧問律師在本市和到外地辦案,甲方按照合理標準負擔顧問律師的食宿和交通等費用。

七、甲方應向顧問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必要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顧問律師工作。

八、甲乙雙方相互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故意泄露對方之商業祕密。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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