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合同(精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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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合同 篇1

甲方:

種子合同(精選4篇)

乙方: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村委會

爲實現雜交稻種產銷平衡,並對制種基地實行規範化管理,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合同如下,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制種面積及基地管理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特約乙方制種遂雜號組合,面積________畝。乙方必須由村制種輔導員按照甲方指定的地點實行劃片制種,並分戶造冊落實到田到戶,乙方不得任意變動制種田塊和制種組合。甲方爲乙方提供親本、生產需要配套的激素和藥劑、技術輔導、產地檢疫等物資和服務。甲方在落實制種面積時,向乙方每畝預收______元費用,收種結束後,統一結算。

2、甲方按面積定量供給乙方親本種子,絕不允許計劃內親本種子或秧苗外流。乙方生產的種子必須全部投售給甲方,不得私自販賣。種子收購價格根據當時糧食價格及參照鄰縣收購價。

3、基地管理實行公司、鄉(鎮)農技站、村二委三級領導下的輔導員負責制。輔導員由村二委會、鄉(鎮)農技綜合推薦,由甲方實行年度聘任,負責本村面積落實、技術輔導、種子收購及協助做好黑市種子舉報調查處理等事宜。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雜交稻生產操作規程,認真抓好生產技術的各個環節,虛心接受業務人員及制種輔導員的技術指導、檢查及督促。

4、爲杜絕計劃外製種和私自販賣種子行爲,甲方對所有組合、親本進行統一編號,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執行制種代碼制度。

二、質量管理

1、乙方在落實制種面積時,必須自行搞好花期隔離。制種田四周200米範圍內不得有異品種同花期水稻種植,異品種水稻花期與制種田花期錯開應達25天以上,嚴禁隔離區內種植粳糯稻。

如發現制種田四周200米內有串花水稻的應及時自行組織割除。

2、乙方制種大田期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去雜去劣,制種田父、母本雜株各不超過爲0.1%。並做到單收、單運、單曬、單貯存,嚴防機械混雜。投售種子時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精選處理,確保種子質量達到國家標準,且芽谷率3%以下,紅粒率1%o以下,外觀色澤好,不得有泥漿谷。

3、爲確保種子質量,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實行種子質量保證金制度。甲方在收種時扣留10%的種款作種子質量保證金,待第二年大田種植無質量問題後,於農歷_____月_____日前付給。

三、違約責任

1、甲方指導嚴重失誤,根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承擔相應責任。

2、輔導員要認真按公司要求做好輔導等工作,如不負責任,公司對其進行解聘。

3、如發現乙方計劃外製種或私自販賣種子,親本秧苗外流,縣種子管理站將依法進行查處,根據乙方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索賠的權利,並同時取消乙方下年度制種資格。

4、如發現有串花水稻未自行及時處理的,甲方提出中止合同的履行,後果乙方負責。

5、乙方計劃內生產的種子,如質量達到國家標準,不得拒收,如若拒收,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按計劃面積每畝賠償500元。

6、乙方生產的種子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要求的,須請縣種子管理站提請農業主管部門提出可行性處理意見後方可收購,否則不予收購。入庫的種子,經發芽試驗及下年大田種植鑑定,如不合格的,除質量保證金不退還外,乙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四、其它約定

1、乙方生產的種子必須經縣植檢站產地檢疫合格。如發生檢疫性病害,須請縣植檢站提請農業主管部門提出可行性處理意見後方可收購,否則不予收購。

2、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制種減產,甲方視情況酌情處理。

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4、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鑑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遂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縣程管理站一份,鑑證機關一份。

甲方: 乙方:鎮(鄉)村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種子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訂地點:

買受人: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規定,本着公平、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標的、數量及價款

標的

名稱

品牌

商標

生產規格

等級

單位

計量單位

單價

總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萬仟佰拾元角分

第二條種子標籤標註內容:。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

第四條結算方式、時間:。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所有。

第六條檢驗檢疫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七條擔保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出賣人應具有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

種子生產許可證編號;

種子經營許可證編號;

其他。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出賣人買受人

出賣人:買受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日期: 日期:

監製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種子合同 篇3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銷的作物、品種、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作物

品種

產地

商標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貨時間及數量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種子的所有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五條交貨方式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託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三條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

第十四條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

第十六條雙方責任和義務

委託人責任:

1.委託銷售的品種,如果屬應當審定的品種,必須經審定通過。

2.委託單位或個人委託銷售的品種,必須是自有品種、聯合開發或授權品種,以及未經保護的品種。

3.委託單位或個人委託銷售的種子,必須是經過包裝的、質量合格的種子。

4.委託代銷的年限不得超過所持《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限。

受託人責任:

1.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人報告的義務。

2.受託人不得接受無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委託銷售種子。

3.受託單位或個人不能委託其他單位或個人代銷其種子。

4.受託單位或個人必須按照委託單位或個人要求的指定地點、作物、品種、註冊商標、包裝規格銷售其種子。

5.受託單位或個人不得拆包銷售其種子。

6.受託單位或個人經營種子發生的質量糾紛,由委託人單位或個人出面協調,受託單位或個人積極配合。

7.受託單位或個人可以接受多家委託。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委託人違反第十六條對其約定的條件,發生糾紛和經濟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受託人違反第十六條對其約定的條件,造成發生糾紛和經濟損失的,由受託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種子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__________受託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種子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委託甲方在______省種子管理站東郊試驗站種子加工廠代加工小麥、玉米、蔬菜等作物種子。

二、加工費用:使用清雪_____包衣-自動計量包裝全套加工流程加工,玉米_____元/公斤,使用自動計量包裝流程加工,玉米_____元/公斤,加工其它作物種子價格由雙方臨時協商確定。

三、在甲方種子加工廠加工種子發生的裝卸費、水電費、人員工資、設備折舊費、維修保養費及短期倉儲費(一週內)由甲方負擔。如種子貯存期超出一週,費用按倉貯收費標準另計。

四、乙方種子加工所需種衣劑、包裝袋等均由乙方負擔。如種衣劑由甲方提供,其費用另計。種子加工的廢種子和下腳料由乙方自行處理。

五、種子加工質量保證:甲方種子加工廠是採用國外及國內先進主機建成的,生產率高,加工質量好,計量範圍廣。其工藝流程爲四層篩風篩雪比重雪包衣-計量包裝(範圍0.1-50kg)。乙方提供的種子原始淨度≥95%時,甲方保證種子加工的淨度、計量精度、獲選率(種子損失率)、破碎率、種衣牢固度、包衣合格率等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有關標準。乙方提供的種子需包衣時,應提供質量合格、成膜性好,使種子包衣後能夠連續進行自動計量包裝的種衣劑。

六、設備加工能力_____t/h,每天加工小麥、玉米能力_____-_____萬公斤,如乙方需分裝_____kg以下小包裝種子時,加工能力每天_____萬公斤左右。

七、種子加工前,乙方應提供甲方種子質量檢驗單。純度、發芽率、水分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甲方方可進行代加工。

八、代加工數量:小麥、玉米:乙方應保證年種子加工量不低於_____萬公斤,每個品種加工數量不低於_____萬公斤。

九、合同期限:雙方本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合同期限_____年,自簽訂之日起計算。

十、訂金:合同生效_____日內,乙方應預付甲方代加工定金_____萬元。

十一、代加費用結算:每批種子加工後,乙方對種子加工質量進行檢驗,質量達到國家有關標準和合同規定要求,乙方應在提貨前將全部加工費支付甲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隨時協商修訂。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省種子管理站 乙方:

簽字: 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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