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精選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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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一、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嚴格遵章守紀,不違反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串崗,不酒後作業,禁止到處抽菸,只能在固定的吸菸點吸菸,集中精力進行安全生產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精選31篇)

二、認真學習瓦工、抹灰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熟識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

三、堅持上班自檢制度。對所使用的腳手架、板、安全掛鉤、安全門,施工環境的洞口、安全網、電線等進行全面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對違規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人,要進行處罰。

四、要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任意變更、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並不得動用與班組無關的機械和電器設備,加強自我防護。

五、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要衣着整齊,佩戴好出入證。上崗前戴好安全安全帽,危險處操作繫好安全帶,使用電動工具要戴好防護眼鏡。

六、基槽開挖注意塌方,要多看一眼留心周邊。

七、實行文明施工,不得從高處往地面拋擲物品,隨幹隨清,按類堆放。

八、使用吊車時要用鋼板墊好吊車腿,不要站在大臂下面。

職工簽字

日期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食堂)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一.目的

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護各位工友及家屬的安全健康,保證工地的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二.協議內容:

1、乙方應該與甲方簽定《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的義務。

2、乙方必須乙方人員進行日常安全教育。

3、乙方應該對乙方人員進行文明禮儀教育。

4、乙方應該及反饋乙方人員對食堂的建議、意見。

5、乙方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食堂。乙方人員進入食堂之前,須經食堂的負責人同意,並且不影響甲方安全工作的前提下。

6、甲方應該全力做好食堂的工作,保障各位工友的飲食健康。

7、甲方應該接受乙方的合理的建議、意見。改進食堂工作。

9、甲方應該做好食堂安全衛生工作。

10、對於乙方工友的合理的,必要的要求,甲方能夠做到的,就應該做到。

11、如果發生爭議,糾紛,甲乙雙方領導得知後,馬上趕到現場,或者指派其他領導馬上到現場。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積極地把爭議,糾紛平息。如果事態惡化,後到場的一方應該對惡化情況負主要責任。

12、甲方應該做好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安全、文明禮儀教育。

13、甲乙雙方應該經常互通情況。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及本企業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2.定製年、季度消防保衛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審批,提出具體建議並監督實施。

3.配合消防監督機關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考覈。

4.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火災隱患進行解決。

5.負責調查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意見。

6.負責施工現場的保衛,對新招人員的暫住證、就業證等進行檢查,並將情況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門便於監督管理。

7.貫徹執行國家、本市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標準。制定措施和計劃並認真落實。

8.深入現場,車間監督檢查施工生產中有關揚塵、煙塵噪聲和水污染等防治措施的落實。

9.負責宣傳、教育、考覈,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10.協助技術部門做好塵毒、噪聲的治理,並做好各種有關數據的測定。測定資料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11.認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和冬季防煤氣中毒的預防及檢查落實工作。協助做好防暑藥品的購買和發放。

12.發生工傷事故積極採取搶救、治療措施,並向事故調查組織提供傷勢情況。

13.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和對特殊工種的定期體格檢查。發現不適應某種工作的人員應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14.經常對行政崗位人員進行專業安全知識教育,對所使用的機電設備和炊事機具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其安全防護設施齊全、靈敏、有效。

15.負責企業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飲食衛生,預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

16.貫徹落實市建委、集團公司創建達標與文明施工的管理標準,參加傳達標與文明施工的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糾正措施,並規範相關內業資料。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項目副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爲在跨線立交橋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定安全生產合同:

一. 此合同所稱施工安全範圍包括:施工機械.汽運車輛.機械操作人員. 機械操作協助人員等安全。

二. 施工機械. 汽運車輛

1. 項基本原則乙方應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書面彙報材料,並保證提供的施工車輛及現場安全標誌符合有關技術指標.保證提供材料真實有效,機械設備各項手續齊全.如有不符,甲方有權拒絕機械上路作業。

2.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應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得違章行駛。

3.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在作業時應注意觀察並避讓其他車輛和行人,不充許隨意停靠,影響其他車輛通行。.

4.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應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和指揮,不得私接與本項目無關的其他業務.起土場地遇到外地人員妨礙施工,甲方負責協調.但不負責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的誤工損失。

5. 乙方機械在作業時和汽運車輛在運土過程中,或因操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6. 乙方機械和汽運車輛在本工程內必須做好防盜.防自燃等工作,如發生遺失.火災等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三. 機械操作人員及協助人員

1. 乙方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機械和汽運車輛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所有證照必須齊全。

2. 乙方應注意安全文明操作,遵守安全規程,不得與地方及其他人員.過往車輛發生矛盾,如有特殊情況應立即與項目部聯繫,不得將事態擴大。

3. 乙方應注意自身安全,不得疲勞操作.帶病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4. 在施工期間該機械和汽運車輛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四. 項目單價.及付款方式

1. 土方裝車及運輸,每方爲參元整,乙方負責運到自定廢土場。

2. 土方工程完工之前,甲方必須付給乙方工程款50﹪,完工驗收後,二個月時間內付清乘餘50﹪。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5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及上級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文件和要求,負責日常安全生產培訓、考覈和安全生產活動。

2、實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劃和公司質量體系文件《施工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3、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安全負責標準化的執行情況,配合技術部門做好腳手架搭設與各項防護措施方案的審覈並參加驗收。

4、監督檢查各類安全防護用品的購買、使用及產品質量情況。對出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公司技安部門。

5、監督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協助辦理操作證件的年審、換證、取證等項工作。

6、實施安全跟蹤管理,做到“一清、二查、三落實”。

7、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填寫《文明施工安全檢查評分表》對存在的問題填發《五定表》和《隱患通知書》,並按時複查。

8、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9、參加生產工作會,瞭解生產過程和施工進度,提出安全防護標準和安全措施意見。

項目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員簽字: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6

立合同單位: 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班 組(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搞好本項目安全文明的創建,特將目標分解,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乙雙方要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遵守公司及項目部棟號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在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同時,分層次搞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安全技教育,提高工人自我保護能力,做到“三不傷害”。

二、乙方要組織開展好班組的安全和新工人的班組教育,操作前要認真地做好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交底,搞好班組安全工作的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工作。

三、方要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認真接受監督檢查,努力完成班組的安全任務,杜絕一切安全隱患和事故。

四、甲方不得強迫工人冒險作業,應爲施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提供勞動保護和使用推薦的安全防護用品。乙方要正確自覺使用這些防護用品,對於因非正確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不及時報告解決,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不違章指揮,乙方不違章操作、不違犯勞動紀律。甲方如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違章違紀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獎罰按公司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方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項目代表(簽字)

班 組 長(簽字)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7

第一條 基本要求

1.公司認真執行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管理。

2.公司全體員工應遵守安全生產守則,樹立安全生產的高度責任感,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二條 主管部門

1.公司各級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2.部門主管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等方面做到安全生產“五同時”。

第三條 安全教育

公司全體員工應當認真執行安全教育制度,新員工進公司未經安全教育,不準上崗工作;特殊工種必須經專門培訓、考覈合格方可上崗。

第四條 安全防護

公司全體員工應愛護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勞防用品,不準私拆和損壞防護裝置。

第五條 規範操作

公司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規定,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不得擅自動用本崗位以外的機器設備、裝置等。

第六條 事故處理

嚴格執行事故分析制度,發生事故時,有關員工應在____小時內以____形式向____彙報,不得隱瞞;事後應當認真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吸取教訓,加強預防措施。

第七條 安全宣傳活動

公司全體員工應認真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宣傳活動,開展無事故、無違章、無隱患競賽,接受安全生產檢查,並督促有關同事遵守安全生產守則。

第八條 責任承擔

公司員工在生產過程中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不按規定穿戴使用勞防用品等造成事故的,均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解釋

1.本守則如有未盡事宜,由公司____部另行制訂。

2.本守則的解釋權屬公司____部。

第十條 生效條件

本守則自公司____批准之日起生效。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8

工程名稱:

甲方:(建設單位)

己方:(施工單位)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工程實施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依據國家和江蘇省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工程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取

根據江蘇省建設廳文件(蘇建價( ) 號)《關於印發<江蘇省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辦法>的通知》和蘇州市建設局文件(蘇建價[ ] 號)《關於轉發<江蘇省建設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價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施工合同中明確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以及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落實到位和專款專用。市政工程的現場安全文明措施費分爲基本費(1.0%)、現場考評費(0.6%)和獎勵費(0.2/0.4%),另外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需增加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論證、審查等費用,由施工單位在措施費中單獨計取。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設施和真實、準確、齊全的地下管線資料,組織勘察,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

3、甲方有權隨時進行監督、監督,並有權責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隱患的權利。

4、甲方可以委託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實行全過程監控。

5、甲方有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取得的突出成績給予獎勵的權利。

6、甲方有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規,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章,不服從甲方管理等行爲進行處罰直至單方解除合同和權利。

7、甲方安全責任人員應檢查乙方自帶或外租機械設備、小型電動工具、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並進行驗收。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施工單位承接工程業務應當具備相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責任制度,根據工程項目規模和 特性配備足夠專職安全員。

2、施工單位對現場和作業面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技術防護措施費用於安全防 護,符合建設工程安全標準。

3、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工作人員有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行爲,乙方有權制止違章行爲,並提出批評、拒絕執行以及檢舉、控告的權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而不制止並造成損失,乙方承擔責任。

4、因甲方過錯,造成己方人員或財產的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乙方負責人必須履行對其招收的全體務工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的義務。

5、乙方必須爲其招收的外地務工人員辦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續和證件,在項目開工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法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違反本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在爲甲方工作期間,乙方自帶或外租的設備、設施,確保性能完好,進入施工現場, 大型機械設備應當具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和設備履歷書。經甲方安全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凡未經驗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持證上崗。

9、乙方在施工期內,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經常維護保養。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10、在施工期內,乙方得生活區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並保持宿舍、食堂等處的環境衛生。

11、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冬季,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等電器設備。

12、夜間施工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做到不擾民。

13、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古蹟時,要立即保護現場,並及時報告。嚴禁破壞、私自收藏、倒賣或隱瞞不報。

1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五、獎勵與處罰:按照工程項目所在項目部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爲勞務合同的從合同,隨勞務合同生效而生效,勞務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協議自然失效,但因乙方違背協議,造成主合同終止,不影響本協議責任條款的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9

企業安全生產-你應知道的法律知識

企業法律顧問系列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安全生產非常重要,除了涉及人身安全,也關係到企業的未來發展,如安全生產不規範可能會涉及民事賠償、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因此安全生產管理需引起企業重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吳君瑜律師團隊整理出企業安全生產應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識點:

一、哪些企業必須安全生產?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都必須安全生產,且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即使是隻從事研發工作的科技型企業也要遵守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不限於製造型企業。

二、關於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1.誰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答: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單位生產經營負全面責任,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具體指的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長投資人等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管理職責有哪些?

答:(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時,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有:

(1)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

(2)如因此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依據事故的嚴重程度(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處上一年年收入的30%-80%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如因此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4.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承擔的法律責任有:給予降級、撤職的處分,並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罰款;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5.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同上述第4條規定。

三、關於生產經營單位的相應法律責任

1.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2.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並如實記錄?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並形成培訓記錄,安全生產行政機關進行檢查時,需能提供培訓記錄。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3.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安全生產相應制度企業必須建立。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並向從業人員通報?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5.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以避免出現安全事故時因無法及時應對而產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1條。

6.生產經營單位如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7.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應當。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同上述第6條。

8.生產經營單位如未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9.生產經營如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十萬元的,單處或者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是否應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是否應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如未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均應當,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職責各方必須簽訂協議約定清楚。如未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11.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之間如未設有符合緊急疏散需要、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情節輕重生產經營單位承擔的法律責任有: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2.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的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的,該協議是否有效?如無效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1)免除或減輕人身損害的協議無效。

(2)因協議無效,生產經營單位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個人經營的投資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13.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生產經營單位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等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承擔數額不等的罰款:

(1)一般事故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較大事故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3)重大事故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4)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五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一千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0

一、工地不接受18歲以下、58歲以上以及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貧血、聾啞、殘疾人等身體不健康的人員,若隱瞞情況者,後果自負,且與本單位無關。

二、本項目部所有員工必須進行入場“三級教育”,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辦理工牌,否則,視爲非本工地員工,發生一切事故均與本單位無關。

三、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工地甲方、總包、監理的有關規定,並服從其管理,有事及時向項目部彙報。

四、各班組要認真召開每天班前安全交底,並做好班組安全日記,各班班長,安全協管員,根據施工特點檢查安全隱患,反對麻痹大意,野蠻施工。

五、所有員工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下額帶,穿軟底鞋,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

六、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非機電人員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該班組和違規者負責承擔。

七、高空作業不得拋扔木方、扣件、鋼管、工具等一切物件;不得酒後上崗;在沒有防護的情況下,不得邊緣行走或施工。否則,處罰100-200元,若所造成安全事故,由違規者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八、每天工作前檢查自身安全防護情況,未做好,不得開始工作,工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得開小差,檢查周圍其他人員的安全防護情況,自身有無影響到他人安全,他人工作是否影響到自身安全,有相互影響者必須停止工作。電焊、氣割等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危險作業許可證做好防火措施,檢查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物品,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九、在溝槽內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全程監控有無溝槽壁坍塌隱患),否則不得施工作業。若擅自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工人不準帶家屬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及生活區。若發生一切事故均與本單位無關。

十一、工地不準打架鬥毆;否則對相關班組處以1000-5000元罰款。

十二、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視安全生產,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持遵守工作崗位,嚴禁非工種操作。否則,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任何人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及違章作業有權拒絕施工,不冒險蠻幹。

十四、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工作,機械和動力機械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設有安全防護裝置,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否則,若發生安全事故,由自己和該班組負責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每個員工上下班區域爲施工現場,員工離開此區域應注意人身財產安全,若發生意外應及時報警。

本人 通過認真學習上述條款及有關安全管理知識,深刻體會到安全生產重要性和必要性,本人鄭重承諾:

1.本人年齡符合規定,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精神病、貧血、聾啞、殘疾人等疾病,如有隱瞞,發生任何一切安全事故,本人自己負責且與項目部無關。

2.本人自覺遵守公司一切管理制度,若上班時,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繫好安全帶,有違反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處罰細則》,願受公司、工地處罰。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本人若上班時,未做好安全防護,違章施工,粗心大意,工作不負責任,對所造成的不良後果負一切責任。

4.本人擅自修理電氣設備,違章亂開機械設備等違反建築安全管理條例,所造成安全事故的後果,全部由自己負責承擔。

5.以上條款本人已領會,並自覺遵守本協議。

分項單位負責人(簽字):

職 工 (簽字):

項目部安全辦 (簽字):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總承包方):________ 乙方(分包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爲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安全,爲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__________就__________工程與建設單位外委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協議內容

1.甲方責任及義務

1.1.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1.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並在施工前上報甲方審覈。

1.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單,直至清退出場。

1.4.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1.5.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員有權停工和採取強行措施使之達到安全標準。

2.乙方責任及義務

2.1.乙方須嚴格遵守 市關於施工企業用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 例。任何因爲乙方違反上述條 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乙方必須爲其施工及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2.3.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4.乙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爲100%,並達到 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2.5.乙方應杜絕死亡、重傷、火災、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事故輕傷率控制在 ‰以下。

2.6.乙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

2.7.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8.乙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跟班檢查管理。

2.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10.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2.11.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具有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

2.12.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2.13.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購買正規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等。

2.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

2.15.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權向建設單位彙報情況,讓建設單位參與監管。

2.17.凡由於乙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等災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乙方獨立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2.18.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爲,保持和平安定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爲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負責。

2.19.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 市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揚塵控制、固體廢棄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施工中乙方應採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現行文件規定允許的程度,並且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和費用。

2.20.乙方應嚴格貫徹執行甲方關於施工技術管理、現場防護、施工用電、機械、化學危險品管理、消防防護及保護女工的各項程序。

2.21.乙方應對接觸職業病危害源的現場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護品,並對其健康定期進行檢查,並承擔其相應費用。

2.22.乙方須按規定對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分類堆放並及時清運。

2.23.現場狹小乙方不能在現場設置食堂及宿舍。

2.24.對於乙方負責處理的廢棄物,甲方有權監督、跟蹤檢查乙方廢棄物處理情況。如乙方在處理過程中對環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權另行委託第三方進行廢棄物處理,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採取其它處罰措施的權利。

3.外保溫吊籃的使用

3.1.甲方責任及義務

3.1.1.甲方負責提供吊籃給乙方做外牆保溫使用。

3.1.2.甲方負責吊籃租賃安裝調試及使用過程中的維護維修。

3.1.3.甲方提供的吊籃必須是合格產品,設備相關資料齊全。

3.1.4.吊籃配重塊數量及重量按廠家要求設置,不允許減少。

3.2.乙方責任及義務

3.2.1.吊籃內作業人員數量不得超過2人。

3.2.2.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將安全帶用安全鎖釦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專用安全繩上。

3.2.3.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籃前必須對吊籃進行全面的檢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吊籃在雷雨、霧天和五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條 件下禁止使用。

3.2.5.安全鋼絲繩不得彎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觸油類,嚴禁砂漿、雜物進入安全鎖內,工作鋼絲繩不得有砂漿、雜物,如發現鋼絲繩開裂,亂絲、變形必須通知總包方更換。

3.2.6.安全鎖鎖緊鋼絲繩時,安全鋼絲繩在受力情況下,嚴禁強制開鎖,應將平臺提升,在安全鋼絲繩不受力時自動打開安全鎖。

3.2.7.提升機如發生異常噪聲應停止使用。

3.2.8.吊籃使用結束後,將提升機、電控箱、安全鎖用防水物品包紮,防止雨水滲入。

3.2.9.由於乙方使用不當及人爲原因造成吊籃損壞的乙方按價賠償。

3.2.10.吊籃內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不允許進行高空作業,工作期間不允許飲酒。

3.2.11.吊籃使用過程中由於乙方操作不當及違章作業等自身過錯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非乙方原因責任方負責。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2

一是進一步加強了農機安全的“三加強,五整頓”工作,對全市農機駕駛培訓學校、拖拉機考試員、教練員的資質、資格依法進行大檢查,凡不符合資質、資格要求的,限期整改,直到達到標準爲止;二是依法開展農機安全大檢查,重點查處“_____非駕”、無牌無證駕駛、酒後駕駛、農機尾氣超標排放等違法違規行爲;三是“三夏”“三秋”期間,重點加強了農機作業現場管理,堅決杜絕農機作業現場無人管理、沒有警界標誌、駕駛人員違規操作等現象的發生,確保了作業期間農機安全生產。20_________年全市沒有發生重大農機傷亡事故。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爲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生產加工的安全管理,依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發包方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承包協議書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生產管理。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總結會議,定期組織學習培訓及考覈相關安全生產的知識。

4.組織對鋼結構加工廠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

5.對在安全檢查過程的存在的安全隱患,發包方有權下發安全隱患通知書,並限期改正,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發包方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所造成的後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二、承包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認真執行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

2.建立健全並完善落實安全生產的三項制度,從承包方負責人到生產主管到員工,做到責任到人。

3.在生產過程中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爲,如若出現由承包方負責。

4.操作人員上崗前,承包方必須按規定爲其提供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不按規定正確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5.對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6.服從發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發包方監督檢查人員下發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技術部門的各項安全措施交底,必須認真整改、實施、落實到位。

7.承包方應在每日上班前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以及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等有針對性的進行班前安全教育講話,並跟蹤落實,認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8.嚴格遵守有關國家勞務用工制度,作業人員工作前,必須先將承包負責人、作業人數、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的複印件報予發包方備案,經覈實無誤後方可開始正常生產。

三、承包方作業人員的職責:

1.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

2.作業人員在上崗之前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防護用品,未經申請和發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挪用、破壞生產車間內的各種安全防護、機械防護的防護設施。

3.文明生產做到日產日清、自產自清、活完場清,各類材料、設備放置要安全合理,並在指定地點分類碼放,嚴禁超高。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四、事故處理:

由於承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不完善造成的傷、殘、亡事故,承包方依照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發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

五、獎懲制度:

嚴格執行發包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考覈獎懲制度》。

六、違約責任:

如違章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協議份數: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蓋章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發包方代表:____________ 承包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4

鑑於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瑞贛高速公路AS11標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福建省宏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江西省瑞金至贛州高速公路AS11合同段峽山隧道的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文件,爲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項目,在國家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責任目標

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堅決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的制度,制定各種專業和施工安全規程,做到安全機構和制度上牆,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經公安機關辦理合法手續不得私自購買、運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經發現並查實,甲方除按有關合同條款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權將相關責任人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規程》建立民爆物品庫房,並安排專人負責民爆物品的貯存、保管、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日清月結。乙方領用民爆物品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堅持用多少領多少,嚴禁多領,剩餘的民爆物品必須及時退庫。臨時民爆物品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規定,民爆物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內,對於當天未使用完畢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臨時庫房內,必須及時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庫房。

3、乙方應指定取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證照的專職爆破員負責領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領用。

4、爆破施工所領用民爆物品原則上應當天用完,如有剩餘必須當天退庫,並嚴格辦理退庫手續(如本條第二款約定)。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管理,確保民爆物品不遺失、不被盜。

6、民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雷管、炸藥混運。

7、工程結束,對剩餘爆炸物品全部退庫,按《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辦法統一處理,乙方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賣或帶走,否則,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8、所有負責和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

9、民爆物品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須有安全有效的防範措施。按《爆破管理規程》之規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須經當地公安機關按其審批權限進行審查批准方可實施。

2、乙方應該備有相應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爆破方案的設計和施工技術指導。

3、乙方爆破作業人員應經當地公安機關考覈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後,方可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時應佩戴專門的標誌,戴安全帽,宣傳員佩戴安全執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置警示標誌並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明確爆破信、記號規定,經通風吹散炮眼,檢查確認洞內空氣合格後,待爆破完畢15分鐘後,經安全員檢查爆破現場完畢,方可解除警戒、人員放行。

5、雷雨季節和有雜散電流、感應電流地區禁止使用電雷管。

6、使用導火索點火時,導火索長度應使點火人員能有足夠的時間撤離至安全位置,且導火索長度不得短於1.2米。

7、爆破作業現場嚴禁吸菸和禁止一切火源帶入現場。

8、處理盲炮須有足夠技術和豐富經驗的爆破員作業並嚴格按安全程序操作,嚴禁強行或盲目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誌,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五、工程機械、車輛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車輛和駕駛員均須持證駕駛,任何無證人員不得駕駛機車。

2、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酒後駕駛,不得穿拖鞋和赤腳駕駛,不得客貨混裝,不得開英雄車,嚴禁病車上路。

3、工程機械的操作手應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切實保證工程機械安全和人員自身安全。

4、工程車在高、陡坡地段棄土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車輛滑入坡下。

5、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時,嚴禁閒雜人員靠近。

6、操作人員離機時,應將內燃機熄火,並掛檔,拉緊手制動器。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使用腳手架作業的工程、工前務必檢查腳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狀況,以防作業人員墜落。

2、各種開挖作業,安全員及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坑壁岩土的穩定狀況,發現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預兆,施工人員應立即撒出,等險情處理後方可繼續。人工開挖基坑,必須採用支撐結構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護坑壁安全。

3、在使用電器設備施工時,工前應仔細檢查線路、電器、是否有漏電、短路及線路老化現象。臨地用電的電線接頭不得出現“雞爪”或明接頭,通電導線不得置於水中。

4、各單位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和料場,宿舍區均佩戴“胸卡”,禁止閒雜人員出入上述場所。

5、嚴格各種安全物品的請領制度,防止領用物品的丟失與浪費。

6、凡高空作業的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無論施工現場的何種施工工序,工作人員嚴禁穿拖鞋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爲。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本工程規定的各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規定要求實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起吊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檢查記錄。

七、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並做到人走火滅。

3、工地的機、車、設備、材、燃料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聽從正確的指導,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國家、行業現行安全規範規程進行施工。對於甲方、業主、監理及其它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須立即整改和執行。每月需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甲乙雙方派人共同參與。乙方每週必須進行不少於一次安全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江西省及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本責任合同爲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5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監理單位(丙方):

爲加強項目建設現場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參建各方安全生產責任、保護參建人員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項目建設施工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_______省安全生產條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階段安全生產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1、建設單位安全責任

1.1、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含安全生產資質)的施工、設計、地勘、監理等單位,簽訂經濟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方在項目建設中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1.2、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1.3、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工期。

1.4、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1.5、項目建設施工所需安全生產資金進入項目施工合同總價,並隨工程進度款同時支付。

1.6、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含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1.7、建設單位應確保建設項目開工前各項報建手續完備合法。

1.8、建設單位將安全生產管理納入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並定期組織監理、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依照合同和本協議對不符合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行爲進行處罰。

2、項目監理單位安全責任

2.1、派駐項目的監理人員應取得相應上崗資格,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的監理工程師。

2.2、項目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2.3、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滿足工程建設安全生產要求。施工過程中,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的作業活動、行爲是否符合已審批的方案要求。

2.4、對安全風險較大的施工工序、關鍵環節和大型施工機械(塔吊、施工電梯)進行重點監控和專項驗收。

2.5、應定期組織施工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督促施工單位安全作業和隱患整改。

2.6、項目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工程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或危機的,應當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絕整改或不暫停施工的,項目監理單位可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7、項目監理單位開展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的同時,應詳細留存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類記錄、指令、紀要等文件,同時整理成冊,在項目竣工後三個月內向建設單位移交。

3、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

3.1、應成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派駐項目的工程管理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其工作經歷、個人能力應滿足招標文件和施工合同相關要求。管理人員數量應滿足項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3、建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編制詳細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明確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3.4、與在同一場區內開展施工作業的友鄰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範圍和職責。

3.5、應與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明確各自安全生產管理範圍和職責。總包單位必須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對分包單位、勞務協作單位不安全作業導致的後果承擔連帶責任。

3.6、應爲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操作工人購買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3.7、項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揚塵治理等費用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3.8、特種設備應取得國家相關部門檢測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設備的管理必須做到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嚴禁帶病作業。

3.9、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包含或專項編制項目施工安全生產技術方案、施工臨時用電方案、施工期間消防防火方案、外腳手架搭設方案、模板支撐體系搭設方案、施工現場排水防洪方案、應急救援方案等。各類方案應有詳細的計算覈驗結果,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施工單位公司總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後實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邊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腳手架支撐、高大幕牆、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專項方案還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3.10、在工地危險部位設置明顯且符合規範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識,具體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機械防護棚、臨時用電設備、安全通道口、樓梯電梯口、臨邊洞口、基坑邊緣、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點、消防器材等。

3.11、對項目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等,應採取專項保護措施。對施工“三廢”排放、揚塵、噪音、光污染等應有專項治理方案,避免對周邊人員、環境造成傷害或污染。

3.12、必須對在建項目實行封閉管理,工地圍牆高度滿足相關要求;工地大門必須配備沖洗降塵設備,實行專人管理;工地大門連接市政道路處應設置交通警示標牌;對工地大門、進場道路或大門兩側各100m的市政道路衛生進行管理,確保清潔完好、排水通暢。

3.13、若設置工人生活區,生活區實行封閉管理,委派專人負責安全警衛、環境衛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對生活區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

3.14、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堅決執行管生產必須抓安全的“一崗雙責”制度。對不重視安全、不重視環境保護的項目管理人員或勞務班組實行一票否決制。

3.15、編制項目施工階段的安全應急救援方案和演練計劃,認真開展安全應急救援活動。

3.16、對進場作業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須做到“全員全覆蓋”,所有工人未經安全培訓嚴禁上崗作業。定期開展安全培訓、條件具備的每天實行班前交底。

3.17、關心項目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的身體、心理健康,定期組織身體、心理健康狀態篩查。嚴禁患有心臟病、癲癇、高血壓、恐高、肢體殘疾、心理扭曲、思想極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從事高空、臨邊、操作施工機械等高危工作,對不適應工地工作環境的帶病人員給予勸退。

3.18、施工項目部必須每天對臨時用電漏保系統、起重設備(塔吊、施工電梯)限位系統和制動系統進行測試檢查,每週組織一次覆蓋全工地的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施工單位每月對項目工地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3.19、施工項目部應組建安全維穩工作專班,編制安全維穩方案和具體防治措施。關心工人、加強溝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條件。時刻保持維穩工作的敏感性,發現不穩定因素密切跟蹤,出現不穩定苗頭及時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穩的因素擴大。

4、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合同各方違反相關規定給項目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帶來麻煩或造成不良後果,將依據本條款進行經濟處罰。

4.1、建設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造成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後果,建設單位將依據內部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做辭退處理或移交國家司法機關。因建設單位原因給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造成損失,將依據簽訂的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賠償。

4.2、項目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監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造成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或不良後果,除承擔法律規定的監理責任以外,建設單位按20__元/次的標準對項目監理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施工單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本協議規定,導致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失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項目建設處於高風險施工狀態、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等,責任施工單位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和合同違約責任以外,建設單位將另外按以下標準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4.3.1、對於安全風險較高的工序,施工單位未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審批(含專家論證),經建設(監理)方提出且拒絕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2、不按要求參加建設(監理)單位組織的項目安全隱患檢查活動,按20__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3、採用各種理由拒絕接受建設(監理)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4、不按建設(監理)單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5、對安全生產風險較大的工序,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因不執行報驗審批監理管理程序,導致安全風險加劇或無法消除,按5000元/條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6、因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失控導致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責任施工單位除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經濟賠償以外,建設單位依據安全責任事故大小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

、發生較小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一般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發生較大火災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8萬-12萬元/次進行處罰。

、發生邊坡垮塌事故,經濟損失超過10萬元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2萬元/次進行處罰;

、發生塔吊(或施工電梯)、模板支撐體系、外腳手架體系傾斜、倒塌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按5萬元/次進行處罰;

、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輕傷,按5000元/人進行處罰;安全責任事故導致人員重傷,按1萬元/人進行處罰。

、安全責任事故導致死亡1人,按5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2人,按10萬元/人進行處罰;死亡3人及以上,按15萬元/人進行處罰。

、安全責任事故和人員傷亡同時發生,按上述處罰標準累加處罰。

4.3.7、施工單位不作爲或處置不當,導致工地發生羣體事件、工人維權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按1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8、施工單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資,慫恿、唆使工人羣體集會、封堵道路大門等,以討薪爲由向建設單位施壓,謀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條件申報工程款。一經覈實,按10萬元/次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3.9、對責任施工單位進行經濟處罰後,並不能減少或轉移被處罰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被處罰施工單位還應繼續履行相關整改、恢復責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是參建三方就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達成的約定,是對各方之間簽訂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補充和完善,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協議約定內容高於主合同條款,按本協議執行;本協議條款低於主合同條款,按主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5.3、本協議僅對建設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關鍵內容進行重點約定,並不表示只完成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未提及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防火、環境保護、揚塵治理、文明衛生、城市管理、治安維穩等內容,協議各方應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執行。

5.4、本協議蓋章簽字後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施工單位退場後自動終止。

5.5、本協議一式五份,監理、施工單位各一份,建設單位二份。

5.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籤 章 欄

建設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項目經理: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章)

法人代表(簽章)

總監理工程師: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爲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安全,爲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甲方 與乙方

就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1 乙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施工管理有關規定以及北京市政府關於外地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爲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外管處註冊人員花名冊、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至施工管理部,複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並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複印件再次複印]。做到“八證統一”,即身份證、崗位證、勞動合同書、人員花名冊、工作考勤表、工資發放表、現場工作卡、宿舍牀頭卡等人員姓名統一,保證合法用工。

1.3乙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非北京市戶籍人員】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北京市政府指定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健康證等。凡因爲乙方工人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1.4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務市場管理規定及甲方其它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2.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2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人員傷亡、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並由甲方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3乙方應保證現場隱患整改率爲100%。

2.4乙方應保證因工死亡、重傷事故爲零。

2.5乙方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6乙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2.7乙方必須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7.1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乙方負責編制安全防範方案,並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跟班檢查管理。

2.7.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乙方項目經理、安全員必須持有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考覈合格證》。

乙方工人入場前一律接受乙方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和甲方組織的入場安全教育,經考覈合格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事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甲乙雙方按上述規定對新增進場人員進行教育、考覈後方可准許其上崗。

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乙方必須執行每週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本項目定於每週 進行安全活動。

2.7.3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乙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乙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

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2.7.4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並且靈敏可靠。使用前須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機械設備,由甲方組織乙方共同驗收,乙方確認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甲乙雙方按甲方規定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和防護設施進行自檢和巡檢。

2.7.5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管理制度。

2.7.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2.7.7 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2.7.8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乙方員工在施工現場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亡事故爲工傷事故。

乙方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報告,並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僞證,不準隱瞞不報。

乙方須承擔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爲何人,乙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應當承擔因爲乙方事故的善後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甲方工作的事件給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凡發生傷亡事故,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如屬乙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按雙方合同的約定處理。

2.7.9 乙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定、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現場指令。

三、安全防範

3.1乙方要對其所負責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乙方必須採取一切嚴格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妨礙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並保證建築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應的照明。

3.2 乙方必須在其承包範圍內的施工現場和作業場所,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綠色施工標準做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3 甲方可要求立刻撤走現場被他認爲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政府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任何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3.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場所,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5 甲方負責統一採購安全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加強對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負責向施工人員配備安全防護用品並監督施工人員正確使用。

3.6乙方應在簽約後30天內或安全防範措施實施前30天內,呈報安全防範方案,闡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甲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乙方的安全責任。

3.7乙方應按規定每50人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安全員檢查、貫徹安全防範方案和措施的落實。

四、消防保衛

4.1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2乙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職或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4.3凡由於乙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並負責日常管理。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5.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甲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並按甲方的要求配置統一製作的出入證。

5.2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爲,保持和平安定,保證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爲的危害,由於措施不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負責。

5.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制定的規章制度,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於此:

a安全生產;

b消防保衛;

c環境保護;

d文明施工:

e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f 門衛制度;

g 環境衛生;

h 臨建保護。

5.4乙方應自費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健康與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衛生管理人員和基本衛生設備等,並且採取措施以預防傳染病發生,並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六、 其它約定事項:

6.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配備符合資質要求的生產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相關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人員的資質要求符合相關規定,且在有效期內。現場生產負責人因事外出時必須向項目經理請假,經批准後方可外出,其他管理人員需外出時由項目部對口管理人員審覈,報項目經理審批後方可外出。如未經項目經理批准私自外出的對現場生產負責人處罰500元,其他管理人員處罰200元。

6.2爲確保施工順利進行,落實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繳納 萬(大寫:萬)元安全風險金。爲保證施工期間安全處在可控狀態,督促乙方落實安全責任,在每月進度款中按照 ‰扣安全保證金。如在工程施工過程未發生安全事故、未被政府部門、甲方處罰的在工程結束1個月內,由甲方返還乙方安全抵押金和安全保證金。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經濟及名譽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甲方進行經濟賠償。如在施工過程中被甲方處罰超過安全抵押金的,甲方將在乙方的工程款中進行扣除相應的費用。

七、 本協議書自雙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並加蓋各有關單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的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本協議書如與雙方此前就本項目簽訂的合同書、協議書補充協議書等合同性文件在內容上有不一致之處,則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書的內容爲準。

八、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人名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7

責任縣區(部門):

爲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羣衆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範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範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衆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築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於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爲基層服務、爲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爲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爲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爲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按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 市建設系統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要求,爲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以下條款:

1、甲方應給職工創造良好的安全設施,施工用電、腳手架、機械設備、臨邊、洞口等都必須要有安全防護措施,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2、工地負責人和各管理人員必須對本工地的安全生產進行全面管理,同時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根據工程進度,不斷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員工做到心中有數,預防爲主。

3、乙方應服從工地領導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情況下,甲方如強令乙方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操作,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在操作前必須對自身的安全保護設施進行檢查,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級彙報,不得冒險作業。

5、乙方應遵守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軟底鞋進行施工操作。嚴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作嚴禁打鬧和開玩笑,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乙方有違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違反規章制度等,經指出後仍不改的,甲方有權對其處罰,直至辭退,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7、嚴禁用電爐取暖、做飯、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違者罰款100~300元。

8、特殊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操作人員不得玩弄機械設備,違者按項目部相關規定處罰。

以上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後協議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9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

爲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和雙方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承包形式:全成本承包。

3、進場日期: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

4、承包內容:承包甲方的部分鑽探生產任務,科學、合理地組織施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杜絕一切安全生產事故,乙方對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安全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二、安全目標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2、 杜絕死亡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中毒、交通和火災事故。

3、 杜絕死亡事故,避免重傷事故,重傷率不超過0.3 ‰,減少輕傷事故,年因工負傷頻率不超過10‰

4、無職業病患者。

三、甲、乙雙方安全管理人員登記表

方項目管理單位 聯繫電話

單位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安全員

方單位全稱

單位負責人

安全員

施工人員總數

特殊工種數

四、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必須對乙方施工人員身份證、特種作業人員數量與有效證件(設備操作有效證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網絡體系等進行認真審查覈對並存檔,監督乙方責任人與施工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對於審查不合格施工機組不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2、負責監察監督乙方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情況。

3、負責對乙方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負責整個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於乙方存在的嚴重隱患和多次重複出現的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停工整頓處理;而因此給乙方造成的誤工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管理和生產需要甲方幫助其培訓或提供其他安全管理服務時,甲方應給予支持,並按國家規定收取費用。

6、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須積極協助搶救,並提供其他便利條件。

五、乙方安全職責

1、進場施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身份證、特種作業人員數量與有效證件(設備操作有效證書)、全體施工人員名單和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等安全管理資料,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按照施工人員名單,根據作業環境和施工特點,分工種、分崗位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安全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考試結果須報送甲方。

3、負責向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必須認真執行國家《地質勘探安全規程》、《鑽探工程安全規程》及福建省頒發的各種安全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

5、指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及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報甲方認可,登記備案。

6、按時參加甲方的安全例會,對甲方指出的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必須及時制定對策進行整改,並隨時向甲方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7、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的領導。

8、必須保證必要的安全生產措施費的投入。

9、乙方自備機具、設備及施工器材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10、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未按要求做的話,責任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接到違章罰款通知單後,要在二天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逾期不交的,每遲交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並從工程結算款中扣交。

六、安全保險措施

1、乙方必須爲所有施工人員辦理人身傷亡的意外保險。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犯安全生產規定的罰款,甲方可以在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扣減。

七、事故經濟責任劃分

1、由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員工傷、殘、亡事故,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按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亡人員及其法定供養親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2、乙方僱傭的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覈而上崗者,發生的傷、殘、亡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己完全負責。

3、由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雙方協商解決;發生分歧,按國家規定,由上級主管部門裁定後處理。

八、處罰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給予相應罰款,處罰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或者令其停工整頓;情節特別惡劣的,甲方有權將乙方施工機組清退出施工現場。

1、事故隱患嚴重,直接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而又不認真整改的。

2、隱患和違紀較多,造成事故或影響甲方安全生產評比、達標和保持文明施工的。

3、接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安全生產通知後,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成的。

4、自帶施工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備、防護用品驗收不合格而又不按要求整改使用的。

5、忽視安全生產,不按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作業的。

6、施工人員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於此類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加重處罰。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如與國家和上級規定相牴觸時,按國家和上級規定執行。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壹份備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加強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達成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協議適用的範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凡是甲方委託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適用本協議,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應當貫穿工程施工全部區域範圍的全過程。工程施工應當符合國家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

第二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督促、檢查乙方落實各種安全防護措施,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確保勞動者和設備安全。

2.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可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對屬下各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和安全保衛負責。

2.乙方應當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標和措施,改善作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條件。

3.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以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4.乙方應當按規定爲施工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

5.乙方應當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6.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的施工防護要求,採取相應的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中應設置明顯安全標誌,晝夜均能確保行人及過往車輛安全;施工現場應當設有必要的預防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設施及搶救措施。

7.現場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

8.遵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文明施工、交通衛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嚴禁參與黃、賭、毒、邪,服從安全指導,確保勞動者安全。

9.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向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應當在交底書面材料上簽字。

10.乙方應負責爲工程施工人員購買必要的保險。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財產的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賠償,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並處理善後。

11.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

12.乙方進入機房施工,未經現場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觸碰或移動機房內任何設備,如發現有上述行爲的,甲方有權處以乙方罰金___元/次。如由此發生安全事故,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之內容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若乙方在施工區域和施工過程中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做好安全措施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一切法律後果;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 變更與補充

1.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八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生效

本協議壹式_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_____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1

(以下簡稱甲方) 組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加強工地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確保爭創文明工地和標準化管理,保障施工的切身利益,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和義務,特制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 甲方職責:

1、向乙方認真傳達國家有關部門、公司所制定的方針、政策、制度,落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一切安全用具,檢查和驗收工地上的臨時電線、電器、機械、塔吊、外架、井架等一切安全設施必須符合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如外架、井架、臨時用電、防火等,並請有關部門審批。

4、項目部每半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定期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總結經驗,對存在問題落實措施,及時整改,整改有專人負責。

5、對新工人進場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辦理有關證件和崗前培訓工作。不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宣傳,和安全技術交底。

6、對違反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的進行處罰和教育。

二、班組職責;

1、班組必須認真執行和落實上級有關部門、項目部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自覺遵守各工種的安全,配合甲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2、各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地證件上崗。

3、班組長必須監督落實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教育和項目部開展的各種安全活動,協助項目部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4、乙方不準帶家屬進入工地(除項目部批准外),宿舍嚴禁男女混居,如被發現每次罰50元,由項目部跑批准的家屬和子女不準在工地裏到處亂跑,不準玩弄各種機械設備,如家屬子女由於自身原因在工地裏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項目部,保護好現場,配合甲方查明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各自共負責任及費用。

6、班組要對項目部提出的整改意見加以落實,並做到自檢、互檢,然後由項目部複查。

7、項目部以班組長爲主進行技術、質量、安全、消防等方面的交底(班組的職工由班組長負責交底),工地內發生的一切事故,全部由班組長負主要責任。

8、項目部針對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和目標制定一系列關於文明施工、落手清的獎罰條例,條例另附。

以上各條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項目部:班組: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一、 工程概況

工程項目名稱:

工程項目地址:

承包施工內容: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 管理目標

在建施工管理中,爲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確保實現我單位施工中達到無施工人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無火災事故:無重大治安和交通責任事故:無重大環境污染和重大職業病患事故的管理目標,爭創省(市)交明安全工地,保障施工生產順利進行,爲此甲乙雙方本着“安全生產、預防爲主、綜合治理” 的安全生產原則,根據“統一管理、各負其責” 的施工管理辦法簽訂本協議如下:

三、 甲方責任

1、 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爲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 嚴格檢查乙方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不得發包給不具備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的企業。

3、 在乙方進場時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經考覈80分以上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識乙方學習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4、 分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工程師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 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宊發災害、疫情的防範措施,並組識乙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6、 負責編制現場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和專項安全措施搭拆方案搭設。

7、 甲方應按規定要求,定期組識施工現場分包單位進行安全生產學習教育,對前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講評,對進期的安全生產工作以安排部署,甲方組識安全生產教育應做好詳細記錄並留有影像資料。

8、 負責編制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以上臨電設置方案、審覈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二級配電箱以下臨電設置方案,提供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對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及主要電纜進行管理和維護,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二級電箱以下的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9、 負責組識乙方參加甲方每週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四、 甲方權力

1、 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源防防控制措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的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

2、 對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未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施工隊伍不允許進場施工。乙方安全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協助乙方管理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3、 甲方有權要求立刻撤退現場內的乙方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行政主管部門及甲方發佈的安全管管理規定、制度和指令人員,無論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4、 對於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爲,甲方依據相關制定有權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罰金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拒不籤認的,加倍扣除。

5、 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及維護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進場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設備、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6、 對乙方採購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進行抽查,必須在甲方提供的合格供應商處採購,如乙方私自採購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並沒收違規採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7、 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調試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設備、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識有關部管、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8、 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廠

9、 在乙方退廠時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廠手續

10、 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

追求乙方的責任。

11、 督促乙方爲本隊職工辦理公傷保險。

12、 對乙方施工過程中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誌準。

五、關於安全生產管理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建設部和工程所在省(市)政府頒發的

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令、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

度,服從安全生產管理。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頒佈的《勞動法》和省(市)政府頒發的有關勞務用

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時辦理勞務用工登記註冊審批手續,不得私招亂僱和違法用工。

3、乙方不得將工程再分解轉包。如乙方將工程分包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備案。

因乙方原因一造成乙甲或第三方受到各種損失有乙甲單獨承擔,乙方與

第三方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

4、乙方要嚴格加強對進場員工的全面管理。進場員工必須持有與乙方簽訂

的正式勞務合同,乙方必須按規定負責發放員工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交納相關的保險費等(如乙方未給辦理和交納保險費的,甲方代爲辦理,所花費用將在乙方的工作款中加倍扣除)

5、乙方要根據自已施工工程規模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配備專職安全人

員。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達到50人及以上的要配備一至二名專職安全人員,不足50人的分包單位必須配備一名專職安全人員,安全員必須經過省(市)級政府相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並持有相應資格證書。

6、乙方的施工人員凡年齡未滿18週歲或患有“三高”病(高血壓、高血

脂、高血糖)、心臟病、神經性疾病和癲癇病患者,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從事建築施工作業。

7、乙方進入建築工地的施工作業人員(含管理人員),門必須參加公司和項目部組織的“三級”即;公司、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培訓學習,沒有經過“三級”安全培訓學習和安全知識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本工地上崗作業。分包單位必須經常對職工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不斷提升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8、乙方負責工人上下班過程中人身安全,甲方不提供交通設施,乙方組織工人結隊而

行,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馬路,不打架嬉戲,以免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如工人出現意外傷亡情況則有乙方負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9、乙方進入建築工地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項目部和分包單

位必須逐一登記造冊,按時維修保養。其中的大型機械設備【如塔吊、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和各種升降式吊籃等】除必須有正規廠家或租賃單位提供的產品和格證書外,還必須編制其大型機具安裝拆除的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在設備安裝安畢後必須經過質量安全監管部門驗收和簽發安裝合格證書後方可投入使用。

10、 乙方在建工地的臨電、臨水和臨時消防設施的配置,必須滿足現場施工需要,必須根據施工情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臨電的配置必須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標準)執行。臨電系統必須經過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工程監理、項目部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現場機械設備必須做好接零接地保護系統,執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 安全用電防護措施。

11、 乙方在高層建築施工安全管理中,必須重點抓好“三保”(即;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利用和做好“四口”即;(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通道口)、五臨邊即;”槽、吭、溝的周邊:在施屋面的周邊和框架結構樓層周邊:尚未按裝欄杆的陽臺、料臺挑平臺周邊:在工程樓梯口的樓梯邊)的安全防護設施、要嚴格貫徹相關的安全規範標準。

12、 乙方採購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所有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採購時,必須向廠家索取發票和產品合格證,入庫要有驗收單,發放勞保用品及防護用品時,要進行造冊簽名登記備案。要經常檢查並及時淘汰殘破、損壞和超期使用的勞保用品,並對作業職工正確使用勞動用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3、 乙方負責人因故需要離開現場時,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工作並書面告知甲方備案。分包單位負責人、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應經常檢查監督本單位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好自身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4、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甲方的檢查,督促和指導,甲方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對於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在甲方限期內進行整改,並及時整改情況報告甲方。對乙方整改不力或過期不整改甚至置之不理的,甲方有權給於嚴厲批評或進行經濟處罰。,

15、 分包單位對所處的施工區域,工作環境、安全防護設施、機具設備等必須認真檢查,安全問題及可能引發事故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進行整改。對於如乙方無能力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甲方回報,有甲方協調有關人負整改,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繼續施工

16、 乙方對於施工現場腳手架、安全設施、施工設備的各種安全防護、保險裝置、安全標誌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移動、如需要拆除移動的,必須經甲方施工負責人和專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行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移動。

17、 乙方特殊工種作業施工人員,大中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是按照經過有關部門考覈,在考覈成績合格以後取得操作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工作。

18、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加空線和通訊設施、設備的保護。甲方應將地下管線及障礙物情況向乙方及時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要按照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如遇有問題或情況不明時要立即停止作業、並及時向甲方彙報,保護市政設施和通訊設施是施工單位及不容辭的責任。

19、 一但有安全事故發生,乙方以最快速、最便捷的方式報甲方及項目部主管領導、詳細報告事故情況,有甲方通過正常距道及時逐級上報有關部門,並同時啓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時要做好詳細記錄或拍照存檔,甲方要及時爲事故救援提供必要的條件。

20、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或上級主管機關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和現場考查工作,不得僞證、假證或遲報、甚至隱瞞不報。

21、 乙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是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施工管理制度給予有效批評或進行必須必要的經濟處罰

六、 關於消防保衛管理

1、 乙方必須將工程的組織設計和現場臨建搭設施工方案報甲方審覈、審批。施工現場要設圍牆、大門要設門衛值班室,作業區【含設備材料存放區】、辦公區和生活區應保持安全距離分開設置,要符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中的規範和甲方企業《CI形象手冊》要求。。

2、 施工現場建立門衛值班制度,配備門衛值守人員,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配佩戴“工作卡(胸牌” ,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非施工閒雜人員隨意進入施工現場。

3、 施工現場實行逐級治安防火責任制,本着“誰施工誰負責” 的原則。確定一名治安消防負責人、組建現場搶險救援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和消防管理工作。

4、 乙方進入現場應及時提供進駐許可證和施工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建立健全施工人員花名冊,特殊工人員花名冊,並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複印件,施工隊伍應是成建制隊伍,不得私招亂僱和來路不明的閒雜人員。

5、 乙方對自已的施工人員要從嚴管理,要經常進行法制教育,施工人員不準進行聚衆賭博、打架鬥鬥毆!盜竊行騙、不準參加非法集會活動;不得進行賣淫嫖娼、觀看、傳播黃色影像等非法活動。

6、 乙方負責本單位的小型機具,貴重物品,建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防止丟失和盜竊案件發生。要特別做好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做好安全工作,注意防火防爆,並將責任書落實到人。

7、 乙方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制止違章用火用電和違章操作行爲,制定火險隱患防範措施及應急預案。

8、 不得違章停放各種車輛,隨意佔用消防車道,並對無固佔用消防車道、隨意拆除挪用消防設施的行爲,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和經濟處罰。

9、 工地發生任何重大突發事故或事件時,乙方全體人員應聽從甲方或工地項目的統一調動指揮,積極參加應急救援義務搶險隊,對立功者,甲方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10、 乙方要接受公安、消防機關和甲方保衛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問題要及時落實整改,不留隱患死角。

七、關於職業衛生和環境保護管理

1、 乙方嚴格貫徹執行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OH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標準文件要求,遵守甲方現場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的各項管理規定,並制訂相關的環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保證措施,經甲方審覈後實施。

2、 乙方組織所屬員工接受ISO14001環境管理、HO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知識講座,接受教育培訓。

3、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政府有關施工擾民、噪聲控制、揚塵控制、固體廢棄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在施工中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使以上各項降低至現行文件規定允許的範圍內。

4、 乙方垃圾清理及建築垃圾消納工作應嚴格按照甲方《污染物(揚塵、噪聲、廢水、廢棄物)控制及管理程序》和作業指導書執行

5、 乙方負責在甲方的指導下辯識所承包工程實施中的危險源,並採取絕對有效地措施;

6、 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有關施工技術質量管理、現場維護、施工用電、機械操作、化學危險品使用、保存等各項管理規定,同時注意保護女工的各項合法權益。

7、 乙方對接觸職業病危險源的現場作業工人應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護用品,並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職業健康有效證明,對無職業性健康體檢證明,乙方須對其進行體檢,有職業禁忌症者,應對其調換工種。

8、 乙方定期對工人宿舍、食堂、廁所等生活區進行清潔、消毒,定期對現場工人進行體檢並記錄,對發現有傳染性疾病或疑似傳染病時,須立即隔離並報告甲方及當地衛生防防疫部門,並配合甲方按照衛生防疫部門防治傳染病的要求採取相應的措施。

9、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超標或機械漏油污染環境,杜絕敲擊等人爲噪聲。使用機械要定期進行噪聲的檢測,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機械要及時採取維修措施,木工車間要封閉,減少噪聲、粉塵的排放

10、 乙方需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在施工中若遇古樹、歷史文物,要按照地方政府關於“古樹名木管理保護條例”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執行,嚴禁對自然環境造成破壞。

11、 加強對機動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並對機動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以保持機動車性能良好,尾車年檢合格。

12、 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施工、生活及辦公廢棄物得到有效控制與管理,本着“節約資源,減少環境污染” 的原則,確保廢棄物處理後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13、 乙方負責處理的廢棄物必須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甲方有關管理規定,進行分類處理,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

八、違章違規責任和處罰

1、 乙方在現場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地方各級政府的安全、衛生、環境、消防、治安等職能部門的監督及執法檢查,甲方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隱患、有權發出安全檢查隱患通知書或停工整頓指令。乙方應在整頓期限內立即組織相關人員按時進行整改,末進行整改或因發生經濟處罰時,乙方要負完全責任。

2、 屬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要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上報。乙方要負責按照國家的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在乙方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爲傷亡職工進行工傷認定,評殘,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賠償等善後處理工作,甲方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

3、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的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甲方不得面對事故的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應承擔承包人工傷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對因處理不當而發生的糾紛,若影響到甲方的正常工作和給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 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各種火警、火情,視其損失大小及造成的影響程度,對肇事單位處以2-10萬元罰款。

5、 在工地內出現偷盜公、私財物,對肇事者所在的單位罰款2-5萬元。

6、 乙方出現打架鬥毆或參於打架鬥毆、無論主客觀原因一次罰款2-5萬元,情節嚴重者交由司法機關處理,後果有乙方單位或肇事者本人全部承擔。

7、 乙方在施工現場的廢棄物必須及時處理,集中統一消納,禁止隨意堆放。如乙方在處理過程中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造成的環境破壞和人身傷害,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包括無償修理和恢復在施工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環境及賠償業主/甲方的損失

九、本協議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在簽訂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作爲正式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隨雙方簽訂的分包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3、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簽字或蓋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3

一、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所屬工區:

二、安全生獎罰制度協議內容:

1、 目的

爲表彰在施工過程中服從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指揮,保證安全文明施工的員工,同時對違章操作員工的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文明施工意識,特制定本協議。

2、 適用範圍

經本項目許可在本項目從事一線生產工作的務工人員;

3、 編制依據

公司《安全獎懲制度》,並結合本項目部具體情況制定。

4、 獎懲程序

4.1甲方根據當月施工情況獎勵乙方相應金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月個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當月施工日期×3元;不足50元,按50元計(月施工日期參照各工區考勤表及工程部施工日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按季發放。

4.2 乙方若在本項目施工過程中出現表4.2.3中任一違章現象則視爲違章責任者,需承擔相應的罰款。

4.2.1違章責任者處罰方式:第一次發現給予表4.2.3中相應罰款,第二次同類違章現象給予雙倍罰款,累計三次清退處理。

4.2.2違章處罰時,可根據情節與項目管理情況可多種方式並用。

4.2.3違章處罰表

序號違章現象責任人(乙方)罰金

(單位:元)

1進入現場未戴安全帽或未正確佩帶違章者本人50

2高處作業未系掛安全帶違章者本人100

3安全帶掛設不牢固違章者本人50

4酒後上現場或酒後作業違章者本人100-200

5作業時未按規定穿戴防護服裝或工作服違章者本人50

6無證或酒後駕駛廠內車輛違章者本人200

7使用損壞的電器設備、機工具違章者本人100

8私自變更安全設施或安全防護違章者本人200

9禁火(煙)區內吸菸違章者本人50

10故意損壞或破壞安全設施、安全標誌違章者本人300

11不規範用電現象或宿舍內私拉電線違章者本人50-200

12擅自挪用他人機工具、設備、材料違章者本人100

13作業現場打架違章者本人200

14無故不參加安全培訓或會議違章者本人50

15不愛惜勞保用品、故意損壞勞保用品違章者本人50

16未按操作規程或技術交底作業違章者本人50

17不服從項目管理人員管理違章者本人100-500

18其他違反公司安全獎罰條例違章者本人200-1000

4.2.4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違章行爲,可依據4.2.3表中相應條文加倍處罰,對於觸犯法律者移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4.2.5甲方向乙方開具罰單後,視罰款金額由安全保衛科將罰單交於財務部扣除當月安全生產保證基金,若罰款金額超出安全生產保證金額,乙方需自覺承擔罰款,並在三天內及時上交罰款,對罰款有疑義時,應在三天內向部門相關人員徵詢。

4.2.6安全保衛部建立安全處罰登記臺帳,處罰金納入項目安全獎懲專項資金,專款專用。

5.本制度由甲方安全保衛部負責予以解釋,自 年 月起實施。

三、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經辦人: 所屬工區:

時 間: 時 間: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爲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爲,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覈、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爲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纔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爲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5

總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爲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安全,爲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中國建築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悅居一期工程(除1#樓外)總承包工程與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須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政府部門關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川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攀枝花市外地來川人員衛生防疫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關於外地來攀枝花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爲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 分包方須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發的企業施工許可證、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需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並按總包方要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施工許可證【經年審】等有效的複印件,複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並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複印件再次複印]。

3. 分包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 市戶籍人員】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凡因爲分包方工人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自理。

4. 分包方應遵守發包方制定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後1小時內,分包方應通知發包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代表並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發包方爲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 分包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爲100%,並達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4. 分包方應保證因公死亡、重傷事故爲零。

5. 分包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攀枝花市外地來攀枝花市務工人員衛生防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攀枝花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7. 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8.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發包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 分包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跟班檢查管理。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1] 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分包單位安全資審查認可證和安全施工許可證。

2] 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培訓,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試,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覈證”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覈後方可上崗。

4] 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簽發),經考覈合格者辦理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5] 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或發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 分包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3] 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

4] 分包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發包方經理部驗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須申報發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

4] 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發包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5] 分包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的交接檢驗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採購制度。

7] 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8]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須嚴肅執行員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a、 分包方員工在施工現場於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爲工傷事故。

b、 分包方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發包方報告。並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發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僞證,不準隱瞞不報。

d、 分包方須承擔因爲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e、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爲何人,分包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發包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分包方應當承擔因爲分包方事故的善後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發包方工作的事件給發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B. 分包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本分包工程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範、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項目管理手冊”。

三、 安全防範

1. 分包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防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並保證建築工地的所有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 發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爲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當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

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機件等。

6. 分包方應提供和實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分包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准。

7. 分包方應在簽約之後30天內,呈送安全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發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此等已獲批准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規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工作場所並且張貼;還有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標語、警示牌等類似性質物,具體由發包方決定。

8. 分包方應按規定配備至少2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並執行。

四、 消防保衛

1. 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分包方應嚴格按發包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發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所簽發所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發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方的要求,發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 分包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3. 凡由於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1. 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相關規定;

2. 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發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3. 分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爲,保持和平安定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爲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4. 分包方應配合發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訂立在工地執行工作時需遵守的各項制度,工地章程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於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門衛制度;

d衛生:

e防火、其它保護臨近環境的規章;

5. 分包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6. 分包方應自費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醫務人員和急救設備等,並且採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7. 分包方應配足合格的質量檢查人員,並指定專門的質量負責人進行整個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和檢查工作,配備足夠的質量檢測工具。

六、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總包方(簽字): 分包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6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租賃方:________________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爲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爲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並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後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覈考覈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於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爲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於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於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並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_____市相關規定牴觸時應按照國家、______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租賃方:_______________

適用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7

爲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切實預防重特大惡性事故,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有效的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省、市、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按照計劃完成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山東藍天板業有限公司決定與_______________簽定二○一一年安全生產責任狀,具體內容如下:

一、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1、所分管的部門無質量、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安全事故。

2、參加公司組織的重大節日和各類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達90%。

3、按計劃參加培訓率達90%。

4、按規定出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達90%。

5、爲安全生產提供資源及時率達100%。

二、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深化安全生產的“雙基”工作;

2、嚴格遵守國家及各級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並自覺接受監督;

3、協助董事長工作,爲董事長在生產系統管理、安全生產方面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4、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組織制定和完善生產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生產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並監督、檢查各車間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

6、監督、參與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活動

7、對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風險危害等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8、參與各類事件、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工作;

9、組織並參與公司的風險控制、隱患治理、變更管理、危害分析等研究工作;

10、參加安全工作會議,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要求並做出部署。

三、獎懲

本着獎罰並行的原則,定期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總結,跟據實際情況,依照《安全生產獎罰制度》中的相關規定進行獎罰。

四、始終貫徹“誰主管、誰負責”齊抓共管形成網絡的原則,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並充分發揮其領導核心保障作用,做到計劃周密,佈置到位,檢查到位,總結評比及時,考覈安全生產要作爲重中之重、緊抓不放。

五、此責任狀一經簽訂具有法規效力。

山東藍天板業有限公司(章) 責任單位:

董事長(簽字):    部門負責人(簽字):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8

業主: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爲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需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械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

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

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制。

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

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

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侯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爲。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按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覈,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珠工程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如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爲。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失。

三、違約責任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盟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9

爲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承包人______________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現場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情況的檢查,監督乙方加強所轄標段安全隱患的監管。

二、乙方職責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落實寧安市臥龍鄉英山村、愛林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建設指揮部有關安全生產通知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駐地辦各項安全生產的監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管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監管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監管活動。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安全監管工作與“三大監控”同時進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責任制。從總監到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都要重視對安全生產監管,做到一環不漏,人人有責。總監是安全生產監管的第一責任人。駐地監理工程師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在任何時候都應監督施工單位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爲。

5、監督施工單位必須持證施工,持證上崗,遵守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工作督查,嚴禁無證施工及無證上崗。

6、加強對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監管,要禁止施工單位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爲。

7、督查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督促施工單位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完整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對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督促施工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施工現場相關的安全標誌牌是否設立。

10、督查施工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落實;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電話:電話:

日期: 日期: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0

第一條施工現場佈局及工序安排應考慮噪聲、照明控制,嚴格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避免擾民;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專用廁所,並有專人管理,嚴禁隨意大小便;生活、生產廢水及施工降水未處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壞樹木、綠地;土方外運過程,嚴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內外遺灑,同時應有避免揚塵的措施。

第二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固定式配電箱應設置圍欄並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嚴禁非專業人員接拆電線,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妨礙現場安全的用電設備。

第三條現場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備齊全、位置合理,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誌,嚴禁挪用,保證消防道路暢通;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動火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

第四條現場施工人員須統一着裝、佩帶胸卡,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紅色爲業主專用顏色),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工人酒後上崗,嚴禁攀爬腳手架,高處作業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第五條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機械安裝必須有上級主管安全部門審批的施工方案,各種施工機械的合格證、檢測證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杜絕發生高空墜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十條施工單位現場應有專門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其他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履行。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

簽字:簽字:

蓋章:蓋章:

日期:日期:

瓦工、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1

甲方:

乙方:

爲了規範公司築機(行走機械和固定機械)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築機設備的使用率、完好率,確保築機管理完善,保障公司的正常生產,預防機械事故的發生,杜絕開病車,開危險車,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特與各操作手簽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 築機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加強自身素質的提高,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公路局和路橋公司安全生產製度。對不按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的,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將對當事人進行停職處分。

二、 築機所有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機械尤其是轉向、制動系統和輪胎),各操作手必須做到勤保養、勤檢修,發生故障及時上報及時修理,不準帶病運行。設備的傳動帶、轉輪、飛輪等外露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所有設備嚴禁漏水、漏電、漏氣,不準帶病作業。機械設備發現有問題應及時上報及時修理,自己確實不能維修的由機料科安排修理工維修。對機械設備不愛惜不保養不維護的,第一次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當事人改正,第二次將進行處罰。築機各種設備操作員對工作、行駛中突然發生的各種特殊情況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和項目部,機械帶病作業的造成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施工環境情況複雜(光纜、淤泥、邊坡)應通知頂目部和公司,擅自作業造成後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三、 所有車輛必須專人駕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築機所有操作員禁止酒後作業,禁止穿拖靴上班。裝載機剷鬥嚴禁帶人,壓路機機身嚴禁帶人,固定設備操作室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對發現以上不當行爲的,第一次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並罰款200元,第二次進行停職反省。

四、 固定機械設備或攤鋪機在運輸過程中特別要注意安全,運輸前要鎖緊保險鋼絲繩,後面用鐵絲綁好仔細檢查不要在運輸中有拋落現象,檢查拖車輪胎情況,途中臨時停車前後放醒目標誌筒,整個過程中有不安全的因素及時向機料科彙報解決。對不顧安全因素不上報強行運輸的,不論是項目部或者築機人員都要進行批評並要求整改。

五、 固定機械在安裝時所有人必須帶好安全帽,安裝完好後在場地及危險部位做好醒目的安全標誌,在方便的位置放好足夠的滅火器材,並做到無電線電纜裸露在外,做到無漏電現象,電源接入時裝好漏電開關。任何時候任何情況固定機維修時必須斷電,任何未斷電維修的,發現一次批評一次罰款一次(每次100元),多次不帶安全帽和不斷電維修的,進行停職處罰。此條爲固定機械安全重點。

六、 行走機械設備停班時,應選擇安全平穩的停放點,關好駕駛室門窗、拉上制動手閘,確實要在坡道停車時,要用木頭或石頭將車輪抵牢固。此條爲行走機械安全重點,各操作手必須牢記,對坡道停車屢教不改的沒有安全意識的,進行重點教育。對私自停放外地未和項目要招呼無人看管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七、 固定機械設備停班時,必須做好攪拌缸和料斗的餘料清除工作,不能影響設備第二天的正常開工,並拉下電源總開關,鎖好操作室,做好防盜工作。

八、 築機所有設備在長時間停放時,必須間隔一段時間檢查啓動運轉,冬節時注意做好放水防凍工作,對機械不放在心上疏忽大意造成的凍裂等現象的,由操作員承擔損失。

九、 公司築機事故處理程序:築機(行走機械和固定機械)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機械事故、生產事故和交通事故,第一時間上報機料科和設備所用的項目部,事故處理以治傷救人爲第一原則,第二是保證財產安全。事故處理完後公司將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人爲的不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的、不具備施工條件的未經許可的、倒車不向後看、私自攬活行爲的等造成的事故將當根據事故的大小由當事人自己承擔所有的經濟賠償和相關法律責任。對非人爲發生的各種意外事故,由交警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鑑定,公司根據事故的性質並結合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並通知各操作手加強分析,引以爲戒,杜絕同類事故繼續發生。

十、 築機人員要認真對待安全事項,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互相提醒,加強學習,堅決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只有安全才有效益,只有安全才能做出成績。本安全合同簽訂後,各操作手要認真仔細的觀看,逐條落實,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市局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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