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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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臨時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臨時工合同(4篇)

臨時工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名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並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在用人單位中,各類職工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爲其建立各種。

對於在本企業連續工作已滿XX年的臨時工,續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也應當按照《》的規定,如果本人要求,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中明確其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本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並享受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臨時工其實是很老的一個說法,其所針對的是固定工。在一九九四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之前,我們國家企業大多是國有企業,其用工制度是將員工招入單位後就一直在該單位工作,直至退休,這就是固定工。相對於固定工,單位爲了臨時工作需要,招聘的一些員工就是臨時工。由於固定工要做到退休,所以待遇福利方面在單位經濟狀況允許的情況下通常較好;臨時工是馬上要走的,做不久的,所以待遇福利就相對較差。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出臺則改變了在中國實施了幾十年的傳統用工制度,將勞動合同的概念推向了全國。之所以說其有如此的變革作用,是因爲勞動合同制度改變了傳統的在單位一做到底的舊觀念。勞動合同提出一個合同期限的問題,使得勞動合同會面臨終止。當勞動合同終止後,單位就可以當然地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係了。

在這樣的制度下,就無所謂什麼固定工、臨時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實施近XX年時,已經很少聽到臨時工的說法了,通常在一些國有企業及國有轉制的企業還有。單位用工,只要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應該視爲是單位的正式員工,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約定、公司規章制度或者法律規定辦理

二、臨時工有無帶薪年休假

(一)我們應該明確知道帶薪年假是每一位勞動者均擁有的權利。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根據該條規定,帶薪年假的適用範圍包含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簡單的說,就是每一位當前有工作的人,無論是企業的正式職工還是受僱於小吃店的服務員,只要曾連續工作1年以上,都應該享受帶薪年假。

(二)享受帶薪年假前必須有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時間,但是該工作時間不要求必須是在當前單位的工作時間。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第五條第一款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根據這兩個條款的規定,儘管一個職工可能是剛由其它單位進入當前工作單位,但是隻要他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就享有享受帶薪年假的資格。至於他所能享受的帶薪年假的長短,則要根據他在當前單位本年度的工作時間來確定。我將以下面的案例進一步說明。假設小王自XX年7月份畢業時開始在a公司上班,後於XX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問:小王應當從什麼時候起開始在b公司享受帶薪年假?根據《實施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小王進入b公司時,已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應當具備了開始享受帶薪年假的資格。同時,根據該條第二款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爲:(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我們還可以計算出XX年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帶薪年假的天數。當年剩餘的日曆天數爲122天,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應爲(122365)5天1.67天。由於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他在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是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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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_________》的規定,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用_________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爲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勞動合同。

二、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在甲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任務。

三、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生產、工作條件: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工資標準:_________;

2._________。

五、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前的工資、醫療等各項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醫療終結後,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臨時工要求另謀職業的,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時間長短、傷殘程度付給乙方3至6個月本人工資總額的一次性補助費。

2.臨時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間與勞動合同制工人享受同等醫療待遇,並按下列情況享受勞動保險待遇:連續工作不滿6個月的,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連續工作超過6個月(含6個月),經醫院證明需要停工醫療的,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停工醫療期間不發工資。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發給一定數量的生活補助費。

3.乙方在合同期間死亡,其勞動保險待遇與勞動合同制工人同。

六、勞動紀律: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發現乙方不符合“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招用條件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未痊癒的;

(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四)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工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五)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七)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二)用工單位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參軍、考入中等以上學校或被招收爲勞動合同制工人的;

(四)用工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必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方可到臨時工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九、乙方在合同期內的養老保險基金由甲方負責按有關規定繳納。

十、其它雙方協商事項: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乙方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街道、鎮勞動部門(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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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1 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2 本協議期限爲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工作任務: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2 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 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 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 勞動報酬: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遵守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工作價值,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崗位,依法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爲 元(

人民幣)/月(大寫: ),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

5 勞動紀律:

5.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同時,愛護甲方財物,保守甲方機密,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 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6 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 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由於生產、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並應提前 1 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 經雙方協商同意, 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 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 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 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 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 均應提前 15 日通知對方。

7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 協議如有未盡事宜, 凡屬國家有規定的, 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 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 本協議雙方籤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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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省_____市_____縣(區)_____鄉(鎮)_____村(街)_____號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於:農業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

非農業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根據甲方企業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_____崗位,爲_____工種,承擔_____生產(工作)任務。其中應達到的數量(班產)質量指標爲: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和防護設施。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支付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_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的崗位,技能水平,承擔的任務等情況,定爲每月_____元。(乙方從事的工種爲全額計件工資制,經甲、乙雙方協商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爲:__________) .

(二)加班工資爲每小時_____元。法定節假日每小時_____元。

(三)乙方從事夜班工作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夜餐費。

(四)按照國家及企業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享受_____等,每月計_____元,津貼_____元,獎金_____元。

五、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以及社會養老保險均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六、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依據國家的__________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權制定廠規廠紀。

2.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甲方有權對職工實施獎勵、處分、經濟處罰。

(二)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參加企業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榮譽和政治待遇(入黨、入團、評選先進、模範等).

3.甲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爲,乙方有權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甲方義務

1.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廠規廠紀等教育、培訓、考覈與管理。

2.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工作、學習、生活條件。

(四)乙方義務

1.自覺遵守各項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2.刻苦鑽研業務技術,盡職盡責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4.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被招爲合同制工人或參軍、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專業學校的。

(四)在下列情況下,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七條(一)款規定的;

2.合同期內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5.符合國家其他規定條件的。

(五)合同期滿必須終止合同。因生產(工作)需要,可按照規定重新辦理招用手續。

(六)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及(二)款中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八、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元,賠償金_____元。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給對方帶來損害時,違約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九、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略)

十、勞動合同鑑證

本合同簽訂後,必須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仲裁機構進行鑑證。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6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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