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員工保密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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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

商業員工保密協議書(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商業祕密的範圍

第一條 乙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業祕密及甲方因履行職務而產生髮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第二條 乙方的商業祕密,主要指如下內容:

1、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推廣計劃、培訓資料、業務報表或數據、財務資料、員工結構、薪資結構、合作渠道、推廣關鍵詞等等。

2、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頁面設計、公司網站運營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後臺賬戶信息、相關的函電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頭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則乙方應在該信息發送後 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條 上述經營和技術信息,無論乙方是否採取保密措施,均不影響其商業祕密的構成。

第二章 任職期間的保密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第五條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六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商業祕密。

第三章 辦理離職期間的保密

第七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 僱傭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僱傭合同,雙方選擇按下列規定之一處理保密事務:

一、 在僱傭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僱傭合同後6個月,調整甲方工作崗位,變更僱傭合同的內容;

二、 在解除僱傭合同後2年之內,甲方不得爲自己或他人經營與乙方相同或同類的業務。

第四章 離職後的保密

第九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十條 按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離職的甲方,在離職後2年內不得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也不得自己生產與乙方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商業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

乙方第一受益人:___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員工保密協議書

由於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祕密,爲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商業祕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其中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等。

第二條職務成果

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轉讓上述知識產權。乙方應當積極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資料、研究材料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乙方對上述知識產權享有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設計人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並且,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

甲方給乙方的相應的物質獎勵和報酬有如下規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第四條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職業的工作。

第六條從事第二職業的限制

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從事第二職業。特別是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包括但不限於合夥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間接爲上述企業提供服務。

第七條祕密信息的載體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屬於甲方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任職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到甲方終止向乙方發放工資或乙方不再從甲方領取工資爲止的期間。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是指任何乙方明確表示解除聘用關係並將此種意願付諸事實的行爲,包括辭職、辭退等正常離職和非正常離職。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

乙方第一受益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商業員工保密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公司客戶資料保密協議如下:

1.商業保密

甲方所有客戶的資料(含地址、電話、傳真、聯繫人)及報價(含各種交易合同等)等任何信息;

甲方的銷售合同、銷售網絡、渠道。

其他:詳見附件。

2.保密

乙方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上述商業資料。(經公司同意的除外)

乙方在職期間,均不得將客戶資料以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更不得在外私自炒單。

乙方在離職後的任何時候,均不得與公司任何客戶發生任何交易往來。

乙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在自營或與他人聯營或掛名經營中使用甲方任何客戶資料。即便該客戶主動找到乙方,乙方仍應避嫌。

3.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應當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還應足額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泄露或自用上述商業祕密,構成犯罪的,甲方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絕不同情手軟。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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