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光伏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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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光伏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風電光伏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合同(精選3篇)

納稅人識別號:

住 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合同編號:

受託方(乙方): 電工程科學安全評價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 話:傳 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進行技術諮詢,並支付諮詢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要求和方式:

1、諮詢內容: 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

2、諮詢要求:符合電力行業及國家安全評價技術規程規範以及委託方要求。

3、諮詢方式:現場專家組查評10-12人。

第二條 安全驗收評價具體內容

1、根據設計報告,依據《安全驗收評價導則》和《火電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查評標準》對 建設項目的環境安全、地質安全、生產運行安全以及防火、防爆、防電氣傷害、防機械傷害、防墜落傷害、防習慣性違章等危險進行安全驗收評價,檢查是否達到安全要求;

2、編制 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3、對 建設項目安全運行提出必要的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對策措施及建議。

4、安全驗收評價工作分爲三個階段;

(1)第一階段:前期準備,現場查評工作,編寫出《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和《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送審版)

(2)第二階段:修改完善《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送審版)

(3)第三階段:通過政府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送審版)的專家評審。

第三條 爲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現場查評的陪檢人員;

2、通過新建工程建設項目消防驗收工作:

3、通過新建工程建設項目職業衛生驗收、壓力容器檢驗等工作;

4、其他:無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諮詢報酬及支付方式爲:

1、技術諮詢報酬總金額:貳拾伍萬元整(人民幣250000元整)。

2、技術諮詢報酬由甲方 分期 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合同簽訂後安全驗收評價專家進入現場查評前支付乙方50%費用;報告交付甲方經甲方同意,乙方開據發票後支付乙方剩餘50%費用。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爲:

開戶銀行:呼市工行石東支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石羊橋東路

賬戶:

第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評價報告不得轉借第三方。

2、涉密人員範圍:無。

3、保密期限:兩年 。

4、泄密責任:承擔國家相關法律責任。。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不得將甲方技術文件轉借第三方。

2、涉密人員範圍:現場評價人員

3、保密期限:兩年。

4、泄密責任:承擔國家相關法律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7 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爲同意。

第七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提交的技術諮詢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提交技術諮詢工作成果的形式:技術報告形式

2、技術諮詢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安全驗收評價導則》

3、技術諮詢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通過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現場驗收評審。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公司

第八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 三、四 條約定,應當由甲方承擔責任,並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並且乙方有權停止技術諮詢工作。(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 一、二條約定,應當由乙方承擔責任,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的違約金。(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九條 雙方確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和方式完成的技術諮詢工作成果作出決策並予以實施所造成的損失,按以下第 3種方式處理:

1、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承擔部分責任。具體承擔方式爲:現場審覈。

3、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諮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甲 (甲、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雙 (乙、雙)方所有。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爲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辛力堅 爲乙方項目聯繫人。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爲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 。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

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2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呼和浩特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無 。

第十五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無 方式確認後,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無 。

第十六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爲: 無 。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年 月 日

風電光伏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合同 篇2

__________:

我單位建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現已全部完工,我單位已會同設計、施工及產品供貨單位完成了對以上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內填寫的消防設施的自檢自驗工作。

本工程有關消防設計文件符合現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且現場已按消防審覈部門已審覈通過的消防設計文件施工完畢,所用消防產品均符合國家消防產品市場準入原則。經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有關單位聯合自檢自驗,結論爲合格。

故我單位認爲該工程已具備消防驗收條件,特向貴局申請消防驗收。

現委託我單位__________同志全權負責該工程的消防驗收工作,此委託權不得轉讓,委託時間截止到此工程驗收結束。

建設單位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負責人(受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設計單位此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此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建單位此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土建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消防施工單位此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消防施工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風電光伏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合同 篇3

質監站:

X項目於XX年XX月XX日開工,在上級領導的關心支持下,在各相關單位的積極配合下,順利完成了合同及設計內容,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相關規範及強制條例,相關工程技術資料準備齊全,具備驗收條件,特申請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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