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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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1

第一條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協議。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精選19篇)

第二條 本協議的各方爲: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丁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三條 公司名稱爲:               。

第四條 公司住所爲:               。

第五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 。

第六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 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元整( RMB )。

第八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人民幣              元;               %;乙方:              人民幣              元;               %;丙方:              人民幣              元;               %;丁方:              人民幣              元;               %。

第九條 甲方委託 代行其在公司中的股東權益。

第十條 合同各方應保證其出資或提供的設備爲企業或個人合法擁有的財產,不存在任何保證、抵押、質押及其他法律上的權利瑕疵,對              的投資不存在任何障礙。

第十一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               。

第十二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               。

第十三條 各方的全部出資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撫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構申請設立登記。

第十四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繳納出資並經工商登記後即成爲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權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               。

第十六條 合同各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額繳納出資導致公司不能成立時,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各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如合同一方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行爲,侵害了合同他方的正當權益造成損失的,合同一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公司的設立費用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爲準。公司依法成立後,該設立費用經公司股東會確認後由公司承擔。公司因故未能設立時,應於該事實發生之日起

日內返還合同各方已繳納的全部出資,已支付的設立費用由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責任方承擔或合同各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因一方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三)經各方協商一致同意: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各方友好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之爭議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方各持 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丙方:              (蓋章)

授權代表:              (簽字) 授權代表: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乙方:              (蓋章) 丁方:              (蓋章)

授權代表:              (簽字) 授權代表: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2

第一條 ______公司與______公司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協議。

第二條 出資雙方基本情況

甲方:

法定代表:

職務: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

職務:

法定地址:

第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______市設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

第四條 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項目爲:

第七條 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其中註冊資金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作爲投資,佔投資總額______%。乙方投資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__%,其中現金______萬元,設備______萬元。

出資方式:協議簽訂後30日內乙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設備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文件,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八條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進行下列事項:

甲方:

乙方:

第十條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十七條 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八條 公司經營期限爲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協議,甲乙雙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協議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爲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 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爲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協議。

第二十四條 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若國家處於戰爭狀態,系統應無條件服從戰爭需要。

第二十六條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文件。

第二十七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第三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保證人和協議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3

第一條______公司與______公司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協議。

第二條出資雙方基本情況

1、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______市設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

第四條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五條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其中註冊資金______元。甲方以______作爲投資,佔投資總額______%。乙方投資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__%,其中現金______萬元,設備______萬元。出資方式: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設備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文件,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八條任何一方向

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進行下列事項:甲方:乙方:

第十條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十七條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______個月,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八條公司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協議,甲乙雙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爲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在履約階段,可促使對方積極履約,並在對方有違約情形發生時,及時確定違約責任,必要時可採取有效措施,使守約方損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違約產生糾紛,自行協商不能解決糾紛而訴至法院或仲裁機構,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依據相關條款直接確定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防範訴訟舉證不利及敗訴風險。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協議

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____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爲違約金。如逾期______個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爲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協議。

第二十四條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若國家處於戰爭狀態,系統應無條件服從戰爭需要。

第二十六條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____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文件。

第二十七條保密

第二十八條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承擔。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保證人和協議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4

本發起人協議由下列各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訂立: A公司,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公司,一家依中國法律註冊設立和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發起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各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發起人身份,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共同在_________設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 公司的名稱與地址:

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名稱爲準)。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_________元;股本總額爲_________股,均爲人民幣普通股,面值人民幣_________元,公司設立時由發起人全部認購。

第四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東以其在公司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資產爲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 公司的存續期限爲永久存續。

第八條 本協議每個發起人各自向其他發起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其是根據中國法律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其有權發起設立本公司,並已得到各自章程所規定的公司內部批准或授權;

3.每個發起人將根據公司設立的審批機關、工商行政登記機關和各個中介機構的要求,簽署文件、提供資料及其他一切必要的協助。

第九條 公司發起人的出資方式和股權比例是:

1.A公司以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房屋、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土地使用權和_________元的現金出資,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總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2.B公司以人民幣現金_________元作爲出資,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總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3.C公司以人民幣現金_________元出資,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設立時總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4.D公司以人民幣現金_________元出資,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設立時總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5.E有限公司以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專有商標權出資,認購_________股,佔公司設立時總股本的百分之_________。

第十條 各個發起人同意設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簡稱“公司籌委會”),並授權公司籌委會具體負責公司設立事宜,內容包括辦理公司名稱的預先覈准登記、草擬公司設立文件、草擬公司章程、報批公司土地使用權評估確認和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報批公司設立、籌備公司創立大會、聯絡中介機構、以及其他與公司設立有關的事務。公司籌委會由各發起人共同選派人員組成。

公司首屆董事會成立時,公司籌委會工作結束。公司籌委會的費用由A公司先行墊付,公司成立後計入公司開辦費用,由公司予以償還;公司設立失敗則由發起人各方按照所認購的股份比例分擔。

第十一條 各發起人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或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司設立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繳足其所認購股份的股款。各發起人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賬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爲準。公司籌委會應聘請合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第十二條 各發起人應在驗資報告出具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召開公司創立大會,選舉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批准公司章程。

董事會應在創立大會後三十日內向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報送設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十三條 公司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A公司推薦_________名、B公司推薦_________名、C公司推薦_________名。各方同意在股東大會上投票支持按本協議約定由其他各方發起人推薦的董事候選人。

董事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公司董事長由A公司推薦的董事人選擔任。

第十四條 公司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A公司推薦一名、B公司推薦一名、職工代表一名。

第十五條 公司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首任總經理由A公司/B公司推薦的人選擔任。

第十六條 公司不能成立時,各個發起人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公司不能設立時,未足額認購股份的發起人應對已足額認購股份的發起人已經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過失致使公司或其他發起人利益受到損害的,該發起人應對公司或其他發起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其他義務,致使他方因此遭受損失,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經各個發起人協商同意,並以書面方式作出。

第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各發起人另行友好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凡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均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相關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對爭議各方均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其餘報送有關部門。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自各方授權代表簽字時起生效。

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在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E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5

轉讓出資需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框架下進行,需要確定轉讓出資的屬性,轉讓額度,以及轉讓費。

雙方協商一致,並且對轉讓過程中的權責明晰負責。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標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轉讓方與________________(注:目標公司的另一股東)在_____年合資組建了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

經協商一致,雙方就轉讓方向受讓方轉讓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額(以下稱爲本次出資額轉讓)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稱爲本協議),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資額轉讓

1.1轉讓方和受讓方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方式由轉讓方一次性向受讓方轉讓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出資額(以下簡稱“轉讓出資額”)。

此項轉讓已經獲得_________公司其他出資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同意。

1.2轉讓方向受讓方轉讓出資額的同時,其擁有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_________公司合資合同(出資協議)以及章程規定的附屬於出資額的其它權益將一併轉讓。

二、轉讓價格

2.1本次出資額轉讓的依據(如有)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第______號審計報告,基準日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確認_________公司全部出資額價值爲_________元。

2.2本次出資額轉讓的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以下簡稱“受讓價款”)。

三、支付和交割

3.1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以後的三十日內一次性向轉讓方支付受讓價款。

3.2在受讓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項支付義務以後,由雙方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出具驗證報告,該報告出具以後,轉讓出資額立即交割。

3.3轉讓出資額交割以前,_________公司累積利潤中與轉讓出資額相對應的股東應享有紅利的分配權歸轉讓方所有。

四、聲明與保證

4.1雙方對各自的主體資格聲明與保證以下各項:

4.1.1具有中國國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

4.1.2具有並能擁有必要的權利和授權簽署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訂明的義務;

4.1.3無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礙本協議自生效日起生效並對其產生約束力;

4.1.4履行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之文件訂明之義務,不會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其作爲合同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1.5在本次出資額轉讓過程中,應互相充分協商、緊密配合、積極支持。

4.2轉讓方進一步聲明與保證,本次轉讓之出資額爲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狀態、並未設定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擔保或其它第三者權益。

4.3受讓方進一步聲明與保證,受讓出資額的資金來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資金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五、轉讓方義務

轉讓方還應承擔以下義務:

5.1轉讓方有完全的權力、權利和能力簽署本協議並將其對公司擁有的一切權利及義務依據本協議轉讓給受讓方;

5.2轉讓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受讓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出資額;

5.3提供的有關資產與業務的文件和資料是真實、準確、合法有效的。

六、受讓方義務

受讓方還應承擔以下義務:

6.1本協議簽署時向轉讓方提交根據其章程的有關規定,其內部作出和出具的與本次出資額轉讓有關的有效決議和授權書(下劃線部分爲受讓方爲法人時需提交的文件)。

6.2保證按照本協議第3.1條的規定支付出資額轉讓款項。

七、保密

除非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或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批准、備案的手續,或爲履行在本協議下的義務或聲明與保證需向第三人披露,雙方同意並促使其有關知情人對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及本次出資額轉讓有關的事項嚴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8.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8.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種自然災害、市場風險、政治事件等。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十、違約責任

10.1本協議生效後,除本協議第八條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現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爲,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必須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出資額轉讓總金額的4%的違約金。

10.2如果受讓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支付轉讓款項,則轉讓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受讓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轉讓方支付相當於出資額轉讓總金額的4%的違約金。

一、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1.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解釋和履行適用中國現行公佈的有關法律、法規。

11.2本協議下發生的任何糾紛,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如協商不成,雙方應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十二、補充、修改和轉讓

12.1本協議的任何補充或修改必須經雙方作成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12.2本協議雙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十三、稅收和費用

雙方應各自承擔因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而產生的應由其繳納和支付的稅收和費用。

十四、附則

14.1本協議中使用的標題僅用作對內容的提示而不作爲對條款的解釋。

14.2雙方同意本協議替代所有原先雙方的口頭承諾而成爲一份完整反映雙方共識的協議。

14.3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同樣有效,其餘供審批之用。

轉讓方(蓋章):

_________受讓方(蓋章):

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6

第一條?______公司與______公司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協議。

第二條?出資雙方基本情況

1、甲方:

法定代表:

職務:

法定地址:

2、乙方:

法定代表:

職務:

法定地址:

第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______市設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

第四條?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五條?公司的宗旨: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項目爲:

第七條?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其中註冊資金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作爲投資,佔投資總額______%。乙方投資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__%,其中現金______萬元,設備______萬元。

出資方式:協議簽訂後______日內乙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設備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文件,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九條?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進行下列事項:

甲方:

乙方:

第十條?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方委派。董事會成員__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_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十七條?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______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八條?公司經營期限爲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協議,甲乙雙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協議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______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爲違約金。如逾期______個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爲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三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協議。

第二十四條?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若國家處於戰爭狀態,系統應無條件服從戰爭需要。

第二十六條?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______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文件。

第二十七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___________委員會按其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保證人和協議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7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爲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丙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第一條 公司概況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爲“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2.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爲: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4.責任承擔: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1.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爲:_________。

2.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爲:主營_________,兼營_________。

第三條 股權結構

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爲法人、社會公衆: (1)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_________%,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2)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__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3)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註冊資本爲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2.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爲準。

3.公司全部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4.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爲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股份公司成立後擬在國內二級市場發行約_________萬股,具體數額屆時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5.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爲其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四條 股份類別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時設定爲人民幣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五條 繳付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1.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2.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____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 4.甲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5.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6.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7.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8.以使用權出資的,在使用過程中的正常損耗由_________承擔。

第六條 出資評估

1.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_________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出資證明

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八條 籌備委員會

1.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

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2.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繫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3.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

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

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4.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正式成立。

待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九條 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東)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十條 組織機構

1.公司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_________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_________名,副總經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第十一條 發起人的權利 1.共同決定有限責任變更爲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並發表意見; 3.當其他發起人違約或造成損失時,有權獲得補償或賠償; 4.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各發起人即成爲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 5.各方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發起人和股東應當享有的權利。

第十二條 發起人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股份公司設立活動,任何發起人不得以發起設立公司爲名從事非法活動; 2.應及時提供爲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註冊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證明,爲股份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各發起人作爲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承擔發起人和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4.發起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後,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當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6.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應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7.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股份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並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股份公司成立後,列入股份公司的費用。

3.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第十四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製作。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爲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五條 合營期限

1.公司經營期限爲_________年。

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公司成立之日。

2.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

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爲,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願或不能作爲股份公司發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爲,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變更類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

經其他發起人同意,該違約方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的,可免除該責任。

3.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___%作爲違約金。

如逾期_________個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爲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4)以技術出資的,出資人對該技術的性能.價值作出擔保並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9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甲、乙、丙三方經過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爲“__________有限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__________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路_______號______樓。

三、出資

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爲:

甲方: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__萬元,所佔份額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__萬元,所佔份額________%。

丙方: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__萬元,所佔份額________%。

五、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_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後_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六、用實物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_________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七、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爲__________________。

八、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九、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十、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__________辦法承擔。

股東簽名、蓋章:

籤協議地點:

籤協議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1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我們各股東經過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__________行業。

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__________樓(房)。

三、公司股東共__________個,分別爲:__________。

四、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爲:

(    )出資(    )萬元,以貨幣方式出資。

(    )出資(    )萬元,以貨幣方式出資。

五、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_____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後_____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六、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爲__________。

七、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八、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_(指股東)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九、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__________辦法承擔。

股東簽名、蓋章:__________

簽訂協議地點:__________

簽訂協議時間:__________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11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丙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概況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爲“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2、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爲: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4、責任承擔: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爲: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爲:主營_________,兼營_________。

第三條 股權結構

1、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爲法人、社會公衆。

2、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_________%,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3、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爲準。

4、公司全部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爲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股份公司成立後擬在國內二級市場發行約_________萬股,具體數額屆時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6、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爲其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四條 股份類別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時設定爲人民幣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五條 發起人認繳數額、比例、出資方式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出資方式爲: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出資方式爲: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出資方式爲:_________。

第六條 其他出資

合同各方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爲_________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摺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條 繳付時間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設立股份公司後_________日內,應由註冊會計師對股份公司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以確認各方對股份公司的投資額及持股比例,並由股份公司向各方發給出資證明。

第八條 籌備委員會

(一)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二)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繫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三)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四)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九條 組織機構

1、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

2、股份公司設立董事會,由_________董事組成。

3、股份公司設立監事會,由_________監事組成。

4、股份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條 發起人的權利

1、共同決定有限責任變更爲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並發表意見;

3、當其他發起人違約或造成損失時,有權獲得補償或賠償;

4、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各發起人即成爲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

5、各方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發起人和股東應當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發起人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股份公司設立活動,任何發起人不得以發起設立公司爲名從事非法活動;

2、應及時提供爲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註冊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證明,爲股份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各發起人作爲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承擔發起人和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4、發起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後,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當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6、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應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7、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股份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並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股份公司成立後,列入股份公司的費用。

第十三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製作。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爲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爲,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願或不能作爲股份公司發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爲,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變更類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經其他發起人同意,該違約方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的,可免除該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爲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會決議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東大會決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新公司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新公司名稱、註冊地及註冊資本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元公司註冊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業性質新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資額爲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出資方式、出資金額及出資比例甲方以其擁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爲____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資,出資金額爲______元(具體以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評估值爲準),佔新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乙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金額爲______元,佔新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

四、出資時間及違約責任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亦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達新公司銀行賬戶。

未按期履行出資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新公司繳納尚未出資部分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新公司經營範圍公司經營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聯營。覈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覈算、共負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甲方以下列作爲投資現金:____元:廠房: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機械設備: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專利權:________元商標權:_________元技術成果:________元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爲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公司實行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爲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付出資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爲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籤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時間: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會決議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東大會決議,甲、乙雙方經友 出資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會決議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東大會決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新公司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新公司名稱、註冊地及註冊資本 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元 公司註冊地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業性質 新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資額爲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出資方式、出資金額及出資比例 甲方以其擁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爲____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資,出資金額爲______元(具體以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評估值爲準),佔新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乙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金額爲______元,佔新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

四、出資時間及違約責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亦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達新公司銀行賬戶。

未按期履行出資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新公司繳納尚未出資部分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新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經營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監事會主席 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15

甲方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地址:        

通訊地址或郵箱:        

乙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或郵箱:        

丙方:        

【律師提示】

1、合同名稱可以有多種,如合資合同,合作合同,投資協議;

2、簽約各方即爲投資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成立後即爲股東;

3、投資方信息應全面、準確。

投資各方經充分討論,友好協商,就合作投資開辦 有限責任公司一事,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以資共同遵守。

【律師提示】

1、前言部分可簡潔明瞭,也可根據各方實際情況寫明合作投資原因;

2、因公司章程多數情況下會使用工商局標準版本,對各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限制太多,本合同內容如寫得全面細緻,可成爲實質上的章程。

第一部分 公司基本情況

第一條 公司名稱

投資各方合資設立的公司爲 有限責任公司。

【律師提示】

1、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2、公司只能使用一個名稱;

3、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覈准,以預先覈准的名稱爲準。

第二條 公司住所

公司經營場所在        。

【律師提示】

1、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

2、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個;

3、公司登記須以住所爲準。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公司經營範圍爲 (如若與營業執照不符,以營業執照爲準)。

【律師提示】

1、公司經營範圍以營業執照爲準;

2、超出範圍經營有一定風險。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

公司註冊資本爲        。

【律師提示】

1、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有最低要求;

2、註冊資本可分期繳付,但須注意首期比例與分期期限,最好明確約定;

3、第三人代墊資金須瞭解相關風險。

第二部分 投資者投資情況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1、        

2、        

3、        

4、        

5、        

【律師提示】

1、股東法定人數限制;

2、股東基本信息須清楚、準確、完整;

3、有名義股東可考慮實際投資人列名與不列名的各種方式。

第六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一)出資方式與出資額、佔註冊資本比例:

某某以貨幣        元出資,佔註冊資本        %;

某某公司以設備出資,折價        元,佔註冊資本        %;

某某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經評估作價        元,佔註冊資本        %;

某某以知識產權出資,折價        元,佔註冊資本        %。

【律師提示】

1、貨幣以及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都可作爲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爲出資的財產除外;

2、非貨幣財產出資時是否需要評估應綜合考慮其費用與風險,包括市場行情變化帶來的價值變化風險;

3、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法律規定標準;

4、作爲出資的財產產權不清晰會存在法律風險;

5、出資比例應儘量避免各佔50%或各股東相加形成兩方各50%的現象,以防公司股權僵局。

(二)出資時間:

【律師提示】

1、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2、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3、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4、注意比例規定與期限規定。

(三)不能如期繳納出資的違約責任:

【律師提示】

1、明確約定比無約定更好操作;

2、可以約定各種不同的方式。

(四)公司成立後股東名冊或/和出資證明與本條不一致的,以        爲準。

【律師提示】

1、公司成立後可以出具出資證明,出資證明須與註冊登記的一致,存在與實質出資不一致的風險;

2、隱名投資人與名義股東可能存在風險。

第七條 投資者(股東)的權利義務

(一)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二)投資者(股東)按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

(三)投資者(股東)按出資比例享受利益分配。

(四)不參與管理的投資者(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律師提示】

1、表決權與分紅權可與出資比例不一致,各投資者可協商確定;

2、出資比例可分爲約定與實繳,建議約定實繳與認繳不一致的變通方式;

3、不參與管理的投資者應考慮知情權與監督權的實現方式。

第八條 公司設立事務承辦人的職責

全體投資者(股東)指定 爲公司設立事務承辦人,承辦人可親自也可委託他人辦理公司設立事務。

【律師提示】

1、指定一或兩人可提高效率;

2、辦理名稱覈准、驗資、登記等手續。

第三部分 公司股權變動

第九條 股權轉讓

(一)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二)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三)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律師提示】

1、以上條款爲法定內容,本合同可作不同約定;

2、有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關係的可考慮在此作限制約定。

第十條 股權繼承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是否繼承股東資格,須股東會討論,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方可繼承股東資格。

【律師提示】

本條非必備條款;各投資者應充分考慮公司的人和性,確定應否有此約定,以及表決權比例。

第十一條 公司增資

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律師提示】

增資認繳比例可事先約定。

第四部分 公司機構

第十二條 股東會的組成及職權

(一)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二)股東會的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職權。

【律師提示】

1、上述職權是參照法定內容,職權內容與範圍可由本合同或以後的章程約定;

2、股東會職權須與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職權綜合考慮。

(三)股東會的召開程序:

1、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2、股東會會議分爲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於每年 舉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3、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4、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6、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7、對第十五條第(二)項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8、股東會股東的表決權按實繳出資比例行使,過半數通過有效;但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律師提示】

1、會議通知時間應約定較短時間;

2、程序一經約定,須遵守,否則有致使決議無效的風險。

第十三條 董事會的組成及其職權

(一)董事會組成:

1、董事會成員爲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人;

2、董事由 辦法產生,任期 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3、董事長、副董事長由 辦法產生;

【律師提示】

1、成員最好爲單數,以防公司董事會僵局;公司較小,可只定執行董事;

2、董事、董事長產生辦法可自行約定,任期在三年內;

3、若有國有投資主體須注意職工董事人數。

(二)董事會職權:

1、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職權。

【律師提示】

1、上述職權是參照法定內容,職權內容與範圍可由本合同或以後的章程約定;

2、董事會職權須與股東會職權綜合考慮。

(三)董事會召開程序

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4、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律師提示】

1、會議通知時間應約定較短時間;

2、議事方法與表決程序宜簡單;

3、程序一經約定,須遵守,否則有致使決議無效的風險。

第十四條 (總)經理及其職權

(一)公司設(總)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二)經理的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律師提示】

1、經理可由股東或董事擔任,也可外聘;

2、經理職權應與董事會職權綜合考慮;

3、財務負責人與總經理同爲考慮重點;

4、職權設置上須防範治理僵局。

第十五條 監事會及其職權

1、監事會由 人組成。

2、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3、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4、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律師提示】

1、人員不得少於三人,不設監事會的除外;

2、監事會應有職工代表;

3、可自行約定主席產生辦法。

第十六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擔任。

【律師提示】

在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中可任選;

第五部分 合同效力

第十七條 通知地址

各投資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其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各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其他投資方,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其他投資方無法送達或者變更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變更方承擔。

【律師提示】

因地址的變更帶來的不便可能引起法律糾紛。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投資各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律師提示】

1、約定管轄地有利於各投資方清楚解決糾紛的途徑;

2、約定須明確且合法,否則無效。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投資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地爲 。

【律師提示】

1、可約定生效條件,若公司涉及到須經批准的,應約定經某機關批准後生效;

2、合同份數應考慮投資人人數以及公司與工商局等機關所需數;

3、建議約定本合同與公司章程的效力大小,並注意與公司章程的對應。

以下爲簽名(蓋章)頁

甲方:        

乙方:        

丙方:        

【律師提示】

1、自然人應親自簽署,如委託他人代簽,須備委託書;

2、法人應蓋經備案的行政公章;

3、日期準確。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16

合作伙伴:_________

姓名、性別、年齡和地址是______。

(其他合夥人應按上述順序填寫上述項目)

第一條合夥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年,從_____年至_____年。

第四條投資金額、方式和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形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作伙伴按上述順序列出)

2.所有合夥人的出資均應在__________之前繳納。

逾期未繳或未繳的,銀行利息按到期金額計算,由此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3.該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

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爲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合夥企業終止後,每一合夥人的出資應保持爲個人出資,並在時機成熟時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和債務承諾

1.盈餘分配應以______爲基礎,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諾:合夥債務首先以合夥財產償還。

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的,合夥企業債務按每一合夥人的比例承擔。

第六條出資的接納、提取和轉讓

1.職業:①本合同必須得到認可;

(2)經所有合夥人同意;

(3)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取款:①只有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允許取款;

(二)不利於合夥的,不得退出合夥。

(3)退股應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並徵得所有合夥人同意;

(四)退夥後,應當根據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無論出資方式如何,都應以貨幣結算。

(5)未經承包人同意,自願退出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出資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在轉讓期間,合作伙伴有接受轉讓的優先權。

如果轉讓方以外的第三人被接納,第三人將被視爲接納方,否則轉讓方將被視爲退出方。

第七條合夥董事和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是合夥企業的負責人。

其權限是:①在國外開展業務並簽訂合同;

(二)合夥企業的日常管理;

(三)銷售合夥產品(商品)和購買共同商品;

(四)支付合夥企業債務。

⑤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與合夥企業的管理;

(二)聽取合夥企業負責人開展業務的報告;

檢查合夥企業賬簿和經營情況;

(四)共同決定合夥企業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的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未經許可以合夥企業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如果企業獲利,合夥企業將根據實際損失賠償損失。

2.禁止合夥人從事與合夥企業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加入其他合夥企業。

4.禁止合夥人與該合夥企業簽訂合同。

5.合夥人違反上述條款的,應當賠償合夥企業的實際損失。

勸阻並不聽取所有合作伙伴的除名決定。

第九條合夥企業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企業因下列原因之一終止:①合夥期限屆滿;

(2)所有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三)合夥已經完成或者不能完成。

(四)合夥企業被依法撤銷的。

(五)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法院決定解散。

2.合夥企業終止後的事項:①立即選舉清算人,邀請_______名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二)清算後有盈餘的,按照收回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盈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的項目可以以固定價格出售給合作伙伴或第三方,價格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損失,無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合夥企業共有財產應首先用於償還損失。

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償還損失的,合夥人應當按照出資比例承擔損失。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的爭議,應當本着有利於合夥企業發展的原則,通過相互協商解決。

如果談判失敗,你可以訴諸法庭。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訂並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夥人集體協商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作伙伴:_________

合作伙伴:_________

年月日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17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規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以下各方經友好協商,一致決定共同發起設立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或“目標公司”),並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市___區簽訂本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均可單獨稱爲“出資人”或“股東”,合稱爲“各方”或“全體股東”。

第一章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1.1.本公司的中文名稱爲:“_____________”(此名稱爲暫定名,最終以工商部門覈准的爲準)。

1.2.本公司的住所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

1.4.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爲:_追求技術創新,突破現有技術的限制,隨時隨地爲人們提供快速準確而又簡單易用的搜索服務。

1.5.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爲:技術推廣服務;

計算機系統服務;

基礎軟件服務;

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廣告;

會議及展覽服務;

專業承包;

管理諮詢;

計算機技術培訓。

第二章註冊資本

2.1.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萬元整,各出資人全部以現金出資。

2.2.約定在公司章程和工商行政部門登記的認繳出資數額和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爲:____萬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乙方:認繳出資額爲:____萬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丙方:認繳出資額爲:____萬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2.3.三方另行約定實際出資和實際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實際出資額爲:____萬元,名義持股比例爲____%,實際持股比例爲____%;

乙方:認繳出資額爲:____萬元,名義持股比例爲____%,實際持股比例爲____%;

丙方:認繳出資額爲:____萬元,名義持股比例爲____%,實際持股比例爲____%;

另外____%公司股權爲甲方代持,用作股權激勵。

第三章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

3.1.出資人的權利

3.1.1.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3.1.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審覈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3.1.4.推舉_______任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本公司總經理由執行董事提名,股東會聘任,任期三年,可連聘連任。

3.1.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本公司設監事一人。

3.1.6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2.出資人的義務

3.2.1.按照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將資金及時、足額地劃入爲設立公司所指定的銀行賬戶。

出資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爲給其他出資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一方不履行出資義務的,其他履行義務的出資人有權催告,催告後仍未按時出資的,可按照其實際出資額調整股權比例。

3.2.2.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股權激勵

______承諾,在其持有的經工商登記的股權中,另行提取股權總額10%作爲公司激勵股權。

公司若要向員工發放激勵股權,由股東會確定。

當上述10%股權激勵發放完畢後,另需對其他人員進行股權激勵的,各出資人協商激勵股權來源,協商不一致的,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持股比例提供激勵股權。

3.2.4.勤勉工作

各方承諾,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盡最大勤勉爲公司發展貢獻力量,提供資源支持,其中,甲方全職參與公司經營,其餘兩方可不全職參與公司經營。

3.2.5.離職、競業限制、禁止勸誘

全體出資人承諾,非經全部其他出資人書面同意,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參與、經營、投資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企業。

全體出資人承諾,非經全部其他出資人書面同意,該出資人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後受聘於公司的員工,並促使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爲。

若各出資人有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爲,則該行爲所產生的歸屬該出資人的一切收益都歸公司所有。

3.2.6.股權鎖定

爲保證創業項目的穩定,全體出資人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並公開轉讓前,任何一方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經其他出資人書面同意的除外。

3.2.7.股權回購

.在本協議簽署之後且在公司上市或被整體併購之前,某股東觸發以下任一回購事件的,則另其餘股東有權回購該股東(指觸發回購條件的一方)的全部股權:1)某股東因故意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2)或某股東因故被判處承擔刑事責任的;

3)或某股東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的。

.回購價格由各方協商,協商不一致的,以提出回購時標的股權對應的以下兩種價格較[低]者爲準:1)期所持股權所對應的公司最近一次股權融資的估值的五分之一;

2)截至回購時,離職股東的實際出資額。

.回購方可以以發出書面通知的方式行使回購權,被回購方須在收到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配合辦理股權回購相關事項,否則視爲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3.2.8.股權繼承與分割

.各方同意:如任一出資人去世,則其繼承人不能繼承取得股東資格地位,僅繼承股東財產權益;

針對已成熟的股權遺產財產權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公司承擔),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按評估價格回購,多位股東要求回購的,回購比例由各方協商回購比例,協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受讓。

各方同意,任一股東離婚,若其股權被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其配偶不能取得股東地位。

已成熟的股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該股東承擔),並由該股東對其配偶進行分配補償,否則,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代爲回購其配偶的股權,回購比例各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回購。

3.2.9.公司在未來股權融資時,各出資人股權同比例稀釋。

3.2.10各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後,任意一方在任職期間所進行的開發、研發、創新所產生的各項技術、知識產權、代碼或解決方案的知識產權歸公司所有,未經公司書面允許,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其他用途。

第四章籌備、設立與費用承擔

4.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爲設立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這些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聘請代理機構代辦公司註冊的費用、租賃辦公場地的費用等。

4.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時,同意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支出按各出資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4.3.公司的籌備工作由全體出資人共同進行,在籌備期間各出資人應根據情況合理分工,以保證籌備工作的順利進行。

4.4.籌備期間籌備人員不計報酬。

4.5.籌備期間的籌備工作安排由甲方統一調度,各出資人應積極予以配合。

第五章出資人各方的聲明和保證

本出資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5.1.出資人各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5.2.出資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爲各出資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5.3.出資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六章本協議的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形時,本協議可解除:

6.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不包括政策法規環境的變化、社會動暴亂的發生、罷工等社會情況。

6.1.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發生後的三天內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並各自負擔此前有關本協議項下的支出。

6.2.各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並已就協議解除後的善後事宜作出妥當安排。

第七章爭議的解決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出資人各方如發生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途徑解決。

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協議的生效

8.1.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出資人各方簽字後生效。

8.2.如無相反證明,本協議首部列明的日期即爲本協議簽署的日期。

第九章其他

9.本公司的具體管理體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規定;

本協議的相關事項在公司設立後仍然有效,除非全部股東另行簽署新的股東協議。

9.2.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可採用電子郵件或快遞方式傳遞,相應地址信息以協議首部載明的爲準。

9.3.未盡事宜,出資人各方應遵守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以積極地推進本公司的設立工作。

以下無正文

各方簽字:

甲方: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簽字)

丙方:______(簽字)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18

投資人:

身份證號碼:

接受投資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投資_____有限公司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公司的信息:

1、公司地址: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公司。投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4、投資人自投資之日起分享權益、利潤,_____有限公司在_____投資之前的債權、債務一概與_____無關。(以投資之日起的會計報表爲準)。

二、投資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投資人:_____的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

三、違約責任:

接受投資方即_____有限公司,在辦理相關手續結束前(以營業執照更換爲準),不得動用_____注入公司賬戶的_____萬元驗資款項,否則可視爲違約行爲,除去必須歸還投資人_____的投資款外,還需支付違約金_____萬元。

四、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投資各方各執____份,共___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人簽字(蓋章):

日期:

接受投資人簽字(蓋章):

公司法人簽字(蓋章):

日期:

出資設立有限公司協議 篇19

企業名稱(以下稱甲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通訊地址:企業名稱(以下稱乙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通訊地址:企業名稱(以下稱丙X)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通訊地址:爲尋求合作發展,合作各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XX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爲各方發起行爲的規範,以資共同遵守。 建議在設立公司時,一定要簽訂書面的出資協議,進一步明確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預防潛在的不確定法律風險。

因爲,公司的出資人因較少考慮公司出資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往往不重視出資協議的簽訂或根本不簽訂此協議。導致出資人之間缺少出資協議的約束,權利和義務的邊界相對模糊,當公司出資活動出現與出資人預期相悖的情況時,糾紛和訴訟的可能性增加。

第一條 公司概況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爲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2、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

4、責任承擔:甲、乙、丙X以各自的出資額爲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1、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爲:

2、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爲:主營_________,兼營_________。

第三條 註冊資本

1、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出資爲_________(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形式,其中:甲方:出資額爲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額爲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丙X:出資額爲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2、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第四條 出資時間風險提示:

由於現在時常會出現股東出資不實或拖延出資的情況,所以,在簽訂出資協議時,要明確約定出資的時間,因爲股東有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的義務。

以及要明確約定貨幣出資、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財產權的轉移問題,如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若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則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需要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的依法辦理登記手續。並且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1、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2、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

4、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5、丙X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

第五條 出資評估

1、對作爲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覈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________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六條 出資證明

1、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 出資的轉讓

1、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其他股東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3、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____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4、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公司登記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東)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九條 新公司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X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X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_________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X委派_________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X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_________名,副總經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第十條 各發起人的權利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審覈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6、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發起人的義務

1、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爲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成立後,發起人不得抽逃出資。

5、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其他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二條 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爲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第十三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____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爲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條 合營期限

1、公司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公司成立之日。

2、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爲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在履約階段,可促使對方積極履約,並在對方有違約情形發生時,及時確定違約責任,必要時可採取有效措施,使守約方損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違約產生糾紛,自行協商不能解決糾紛而訴至法院或仲裁機構,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依據相關條款直接確定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防範訴訟舉證不利及敗訴風險。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____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___%作爲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爲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聲明和保證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爲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七條 風險提示:

公司在設立過程中,有關將來公司的很多資料信息都沒有采用其他措施,出資人之間依君子協定並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在出資協議中應當明確XX條款,尤其是具有特定的專利技術、技術祕密,或者具有特殊的經營方式或服務理念的公司,更應作約定。

對於公司成立後有部分股東不參與經營管理的公司,出資協議時所約定的XX條款應擴大到公司成立之後。一是避免股東利用股東身份損害成立後的公司利益;二是避免股東利用該公司的信息另起爐竈,與公司形成直接競爭關係。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XX期限爲________年。

第十八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X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風險提示:

1、對外責任。原則上,公司設立不能,股東應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2、內部責任。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如何分擔的問題;

3、對由於股東個人的過失原因造成公司不能設立致使其他股東利益受到損害的責任。 (以下無正文)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約日期: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約日期:丙X:(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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