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安裝作業協議(通用3篇)
高處安裝作業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爲安全的完成A4廳外立面廣告字的安裝,經甲乙雙方商洽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1.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並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應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2.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誌、工具、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並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1)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杆或其他安全措施。
(2)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設備,均需經當地技術鑑定或檢驗方可使用。
(3)吊裝和安裝時的懸空作業,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構件應儘可能在地面安裝組裝,並應搭設進行臨時固定、電焊、高強螺栓連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設施,隨構件同時上吊就位。拆卸時的安全措施,亦應一併考慮和落實。
(4)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5)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
(6)梯腳底部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爲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爲宜,不得有缺檔。
(7)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必須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後梯樑的強度,不應低於單梯梯樑的強度。
(8)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製成。梯寬不應大於50cm,支撐應採用不小於L70× 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並加設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爲宜。超過2m,宜加設護籠。超過8m,必須設置梯間平臺。
(9)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陽臺之間等非規定通道進行攀登,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4.施工中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險人身安全的,必須停止作業。
5.施工作業場所所有可能墜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人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及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6.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水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築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6級以上大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及颱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鬆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7.因作業必需,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並採取相應的可靠措施,作業後應立即恢復。
8.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並應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9.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高處安裝作業協議 篇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_____》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好協商、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就甲方地暖工程進行施工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施工範圍:
乙方施工範圍爲:含分水器在內的地暖結構部分,分水器之後的連接管道以及混凝土填充不包括在本合同內。
二、施工方案:
樓板地面採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九、工程竣工:
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後兩日內如未參加驗收,視爲驗收合格;
十、質量保證:乙方對安裝工程保修二年,終生負責維修。
十一、合同簽定後雙方要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不得違約,如果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對方賠償經濟損失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申請由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簽字:_________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高處安裝作業協議 篇3
爲發展市場經濟,提高加盟者經濟收入,甲乙雙方兩者公平、合理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加工安裝打火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打火機散件,回收產品,現金支付加工費。
2、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充氣設備,組裝工具。
3、有權要求乙方按市場需求加工打火機數量、式樣、時間等。
4、向乙方及時供應全套散件。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支付充氣設備、組裝工具等費用款____元。
2、按甲方要求加工合格打火機。
3、及時支付散件價款。
4、可以自行銷售成品打火機,但應及時告知甲方。
5、乙方自行選擇生產場所,保證安全生產。
在生產中如出現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負。
三、生產標準:
1、氣體飽滿無氣泡,外貌乾淨。
2、火焰均勻,火苗調火高度無斷頭。
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已做充分解釋,乙方理解無誤,簽字生效。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七、可享受免費用設備的優惠條件,具體如下:
1、乙方在甲方批發火機散件累計達 者,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可以將設備交還甲方,甲方退給乙方設備壓金款的 。
2、乙方在甲方批發火機散件累計達 者,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可以將設備交還甲方,甲方退給乙方設備款。
3、乙方在甲方批發火機散件累計達 者,若乙方終止合同,設備、工具歸乙方所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