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使用稅徵收協議(精選3篇)
車船使用稅徵收協議 篇1
稅委〔_______〕號
甲方(委託單位):_______ 乙方(受託單位):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納稅人識別號:_______
爲加強稅收徵收管理,保障國家稅收收入,做好代徵稅款工作,甲、乙雙方經協商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如下委託代徵稅款協議。
一、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委託乙方代徵稅款。
二、本協議規定,由乙方代徵以下稅款
1.代徵稅種:___________________
2.代徵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3.計稅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4.代徵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關於委託代徵稅款的規定,按照本協議規定的稅種、範圍、標準、期限代徵稅款,並依法收取甲方支付的代徵手續費。乙方收取代徵手續費的標準爲已完成代徵稅款的_______。
2.乙方應於_______終了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如實報告代徵稅款情況,並解繳已代徵的稅款(或直接將稅款繳入國庫)。
3.乙方在代徵過程中遇納稅人拒絕納稅時,應在24小時內報告甲方,由甲方依法處理。乙方不得對納稅人採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不得對納稅人進行處罰。
4.乙方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票證管理規定,領取、使用、保管、報繳有關憑證。
5.代徵稅款時,應向納稅人開據甲方提供的完稅憑證。
四、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關於委託代徵稅款的規定。有責任對乙方的代徵工作進行指導,並依法向乙方支付代徵手續費。甲方支付代徵手續費的標準爲已完成代徵稅款的_______。
2.甲方應依法及時向乙方提供代徵稅款所需要的稅收票證。
3.因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廢止或修訂致使本協議失效或部分失效時,甲方負有及時通知乙方並要求終止或修改協議的責任。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代徵稅款的情況。
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或者有關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履行義務,有權依法提起稅務行政複議或訴訟。
2.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或者有關法律規定要求乙方履行義務,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單方面終止協議。
3.因乙方責任,造成稅款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造成納稅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要求追償。
4.對乙方的稅收違法行爲,甲方有權依法處罰,不受本協議限制。
六、出現下列情況,可以中止或部分中止協議
1.乙方在代徵過程中遇納稅人拒絕納稅,乙方已經報告甲方,甲方同意中止協議的;
2.雙方商定的其他中止協議的情形。
協議中止期滿後,或中止事件消失,由甲乙雙方協商繼續履行協議或者終止協議。
七、出現下列情況,協議終止
1.協議期滿;
2.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終止協議的;
3.乙方依法解散、撤銷或者因其他原因撤銷主體資格的;
4.甲方依法撤銷主體資格的;
5.乙方有弄虛作假、故意不履行義務、嚴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爲,或者出現其他嚴重違反協議的行爲;
6.雙方商定的其他終止協議的情形。
終止協議的,乙方應向甲方結清代徵稅款、繳銷票證並辦理終止委託代徵稅款手續。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定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車船使用稅徵收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筆記本電腦配備和使用事宜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一、購買筆記本電腦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現配置電腦品牌爲:
____________,總價爲____________元。甲方承擔人民幣___捌仟__元整,乙方承擔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所承擔的款項可分期支付,首期人民幣壹仟元整,第二個月起每月交人民幣伍佰元整,直至交清餘款爲止。
二、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筆記本電腦由甲方按國家會計制度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統一入帳管理。甲方有筆記本電腦的所有權,乙方有筆記本電腦的使用權和保管義務。
三、若乙方不再爲甲方服務(包括調離學校、在學校掛靠等),須交回筆記本電腦,並執行以下具體條款:
1、乙方若一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全部金額。
2、乙方若兩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90%。
3、乙方若三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70%。
4、乙方若四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50%。
5、乙方若五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30%。
6、乙方若六週年內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退還給乙方購機時所承擔款項的10%。
7、乙方若六週年以上離校的,交出所配置筆記本電腦,甲方不再退還乙方購機時承擔所有的款項。
五、乙方在筆記本電腦使用過程中如果不慎損壞或丟失,按國家會計制度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的折舊率予以賠償。(乙方承擔部分除外)
六、原則上壹人不能配備兩臺電腦,配備筆記本電腦後,原臺式電腦將調出,用於組建新機房或作其他用途。
八、甲方有義務推進網絡、多媒體等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實現辦公、教學現代化,全面提高辦公效率及辦學水平,爲乙方提供有效的、配套的軟硬件支持。
九、乙方有義務在短期內提高計算機運用水平,充分運用筆記本電腦進行教學、備課和學習。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所產生的補充條款與本協議有等效。
十一、本協議以上條款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車船使用稅徵收協議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方便乙方(各項目)工程施工方便,甲乙雙方在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號樓門市面積平方米房屋借給乙方。
二、借用期間,甲方允許乙方合理使用。借用歸還後乙方必須給予恢復原樣。
三、借用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借用期內乙方有對此類房屋看管義務,如發生財物(門窗、電路設施等)毀損或丟失情況,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要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門窗、上下水、電、暖氣等)如有損壞按價賠償,(或從工程款中雙倍扣除)。乙方歸還時以上的設施完好無損歸還甲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必須將此房完好無損的歸還甲方。
六、借用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轉租所借房屋。
七、借用期內若乙方對借用房屋進行裝修,借用協議終止後裝修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得給予補償。
八、乙方應遵守協議約定,如乙方違約,雙倍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九、協議由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