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合同(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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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合同 篇1

甲方:

酒店合同(通用20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 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後,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範圍:五樓以下(含五樓)全部建築,共 間客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 國際商務中心開業後 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 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鑑於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西湖國際商務中心二樓約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三樓全部約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後 天內辦理完畢;並不受本條第 項的限制。

3.爲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 國際商務中心地下一、二層約 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於 %的年回報額,並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爲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後覈定爲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合同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 區 路 弄 號 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房屋用途爲 ,房屋類型爲 ,結構爲 。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 (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 (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 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爲( 幣) 元(大寫: 萬仟 佰拾 元整)。

4-2 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和電話費保證金,房屋租賃保證金爲 個月的租金,即( 幣) 元,電話費保證金暫定爲( 幣) 元,以後可按照實際使用情況協商後確定。如因乙方違約或按本合同約定而扣除的租賃保證金部分,由乙方在下次交付租金時補足。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和電話費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份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通訊費(不包含寬帶上網費)、洗衣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上述費用,計算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上費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月金的 %支付違約金。如乙方怠於支付上述費用,甲方可代乙方先行支付,費用在乙方支付的電話保證金中扣除。

5-3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寬帶上網費用由甲方支付。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乙方怠於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維修成本增加或造成其他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差額部分。該部分在乙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乙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 (甲方/甲方/委託乙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 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未能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 元/平方米( 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時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間,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輸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簽定爲危險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或經甲方提醒後未能在甲方限定時間內恢復原使用用途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月的;

(七)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12-4條物業管理等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給甲方造成較大損失,經甲方書面提醒後,仍拒不改正的。

(八)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其它侵權行爲造成甲方損失相當於 個月以上租金的。

(九) 。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租賃保證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的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租賃保證金的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補充條款

十二、其他條款

12-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 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2-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 生效。生效後的15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 (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2-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4 乙方對租賃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現狀均已全面知曉;對使用該物業所應遵守的甲方或其他物業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定均全面知悉,並同意遵守;對其附屬設施及房屋內的傢俱、電器等及在補充條款中所列的設施設備的使用辦法和性能均已全面知悉並保盡到善良管理人的義務,併合理使用。

12-5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2-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或因其他原因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 天之內搬離租賃房屋並交付於甲方,否則租賃房屋內的遺留物品視爲乙方遺棄物,甲方可自行處置。

12-7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的,

(一)、提交 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浦東國際仲裁中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2-8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區)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一份,以及 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見證方:

酒店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爲搞活_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將甲方原有的_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75萬元整體拆股作價,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新合作經營的_大酒店共計資金100萬元,甲方佔總股份49%,乙方佔總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將_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並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在合同同意簽訂後,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業經營後,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後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51萬元注入_大酒店賬務。

2、乙方在合同生效後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覈算、移交工作,並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後,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省 市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 市 路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香港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市 路386號

法定代表人:田力

甲方將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範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於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築面積爲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爲準),單價爲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並據此作爲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20xx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xx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於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爲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爲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鑑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爲合同簽訂後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後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 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並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繫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爲,乙方有權自行聯繫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後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於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並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築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後簽字確認,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複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後,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複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並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後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於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爲: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後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並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築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採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並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築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爲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爲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爲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爲考慮假日或人爲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於送達時視爲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爲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瞭解的對方關於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後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並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酒店合同 篇5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x酒店”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夥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簽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酒店經營宗旨: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爲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餐飲,經營地址:xx市xx大道商業街號門面房。

第三條 合夥期限暫定六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賬戶。

1. 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佔 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佔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佔 股份比例。

2.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 在經營過程中,如需追加投資,合夥人必須按所佔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爲放棄本合夥中佔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 設立存取款賬戶,作爲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投資所佔比例分配。

2. 因大股東在酒店經營中同樣付出努力,但未拿報酬,故酒店拿出總營業額百分之一爲大股東的活動經費。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各方同意;

2. 承擔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共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 與本酒店無關的人員不得接納入夥。

(二) 退夥

1.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 退夥需有提前個月告知合夥人併合夥人同意;

4. 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人民幣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 出資的轉讓。

1.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則按退夥方式對待。大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 合夥人三個月內從事與本酒店無關的工作,其股份必須轉讓給其他股東。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 ___________ 爲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對合夥事業進行正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定權。拓展事業,選擇合適的項目等等。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 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 每月財務,有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則否其他合夥人有權沒收其所佔股份。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 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合夥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 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與結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在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又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事業解散後15天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它利害關係的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償後如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有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是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共同協商,本着有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一式四分,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 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

酒店合同 篇6

北京外交人員房屋服務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將______外交人員公寓__樓___單元___號公寓___套租給___國駐華大使館(以下簡稱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結構、裝置或設備有缺陷由甲方負責修理並承擔費用。 雙方茲訂立租賃合同如下:

第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須按季度預付租金(外匯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幣,或外匯兌換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單後,應在三十天內一次付清。逾期須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滯納金,以補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甲方根據北京地區物價和房屋修繕費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對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進行調整,但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二條

甲方負責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電、煤氣和熱力。乙方須按儀表數據繳付電費和煤氣費。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設備維修不及時,引起水、電和熱力的供應中斷,甲方將酌情減收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對出租房屋進行定期檢查,並負責下列自然損耗的免費維修:

1.屋頂漏雨,地板糟朽;

2.門窗五金配件、門窗紗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閥門、水咀和水箱零件失靈,上下水管道、暖氣片及零件、衛生設備的修理和更換;

4.燈口、插座、電門和電線的修理和更換;

5.公用樓道的粉刷,首層每二年一次,二層以上每三年一次;

6.電梯故障的及時排除和對乘員的人身安全保險。

乙方應將承租的公寓和設備損壞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時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對出租的公寓進行檢查、維修前,應徵得乙方同意,乙方應給予必要的方便和協助。如遇住房發生水災、大量跑水、煤氣漏氣,在甲方無法及時通知乙方的危急情況下,甲方可進入乙方住宅處置。甲方要定期檢查和保養樓內的消防器材。

第五條

由於甲方對乙方承租的住房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而造成房屋結構損壞,發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如房屋大修,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甲方應給乙方提供條件大體相當的住房,乙方應按期從承租的公寓中遷出。如果乙方藉故拖延不遷出,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如發現承租的房

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六條

乙方對承租的公寓和設備有愛護保管的責任。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失或損壞要負責修復或賠償。乙方應遵守《住戶須知》(另發)中的規定。乙方對公寓住房結構或裝置設備的自然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對承租的公寓可進行下列各項自費工程:

1.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條件下,改變室內裝修原樣;

2.增添固定裝置和設備。

乙方在改變室內裝修原樣、拆除或更換原有的爐具、燈具、衛生設備等應事先通知甲方並負擔相應的損失費。在租賃關係結束時,乙方增添或更換的設備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費油漆粉刷房間。

第八條

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以對承租的公寓增加電容量。但施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不得使用超負荷的電氣設備和擅自改動供電設備。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應自行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條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壞,甲方應視房屋破壞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該公寓修復時爲止。

第十條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轉讓或轉租。退房時須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檢驗住房及其設備,確認完好(除自然損耗外)後,雙方辦理終止租賃手續。租金按終止日結算。 乙方主動申請調換公寓時,須繳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費。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滿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異議,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簽訂,一式兩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本人簽名) (本人簽名)

酒店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多次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客房部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項目及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甲方客房套及前臺大廳、地面停車場(公共使用)。

2、客房及前臺現有設備、設施及客用物品(清單附後)。

3、保安室及保安人員的配備和費用。

4、電話總機、網絡、酒店軟件、監控。

二、承包經營期限和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爲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2、承包金額:第一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元);第二年萬元整(人民幣萬元,每季度萬);第三年開始每年承包金遞增百分之二(2%)。

3、承包金採取交一季押一季的方式,乙方每季度最後一個月前向甲方交付下季的全額承包金。乙方用支票或現金方式交付均可。

4、承包金應按完稅後交付甲方。

5、乙方不得拖延承包金交付時間。每拖延一天,除應交承包金外,須另付承包金的2%作爲滯納金。

6、在承包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冷、熱水費、電費由乙方自付。水、電用量按雙方認可安裝的計量器記錄爲準,水、電費按當月實際發生數字計算費用。冷水 /噸,熱水 /噸,電 /度,由甲方代收代繳。乙方接到收費單後三日內將此費交甲方財務,逾期七日,甲方有權停止供給。

8、總機電話每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負責代收代繳。

9、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公共區域衛生及垃圾傾倒等費用3000元。

10、本協議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前交納人民幣壹佰零捌萬伍仟元整(108.5萬元)作爲押金。

11、本協議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後,乙方將設備、設施、傢俱等物品、物資還清後,甲方在十日內退還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自行解除協議,本押金不予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保證在現有狀況的情況下,應將上述範圍內的設備、設施、傢俱及現有部分低值易耗品(清單詳見附件)無償給乙方使用,協議終止後,按清單退回甲方,如損壞丟失乙方照價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2、乙方逾期十天未交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全部房屋及所有設備、設施和物品,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發生的裝修、裝飾投入,當本協議終止時,甲方對乙方不予補償,並且,乙方應完好的交給甲方。

4、甲方保證乙方承包之前的客房部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5、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承包經營提供稅務票據。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2、乙方在承包期間,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對所轄管部門的員工自主聘用和管理,負責員工的工資、保險及所發生的其他全部費用。

3、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及其他各種費用。不得逾期,否則,每日按承包金或其他費用全額的2%向甲方交付滯納金。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破壞房屋結構,確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轄區內的設備、設施的維護、維修均由乙方負責,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認真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與甲方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杜絕一切火災,治安刑事案件及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由於工作失誤或管理不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一切經濟後果,甲方因此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承包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解決,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7、乙方每月免費向甲方提供標準間客房8間/日

六、違約責任

1、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中途終止協議執行,視爲違約。凡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負責經濟賠償。

2、乙方若沒按協議規定時限,向甲方交納承包金,視爲違約,經甲方三次催繳未果,甲方按乙方自動解除本協議處理。

3、乙方不得用承包經營房屋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他人,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經營場所。

4、凡因政府行爲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雙方各自承擔風險和損失,視爲本協議終止。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在簽署地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簽署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協議簽署地:

甲方所在地

九、協議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2、乙方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簽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作爲本協議的附件交甲方存檔。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商定,作爲本協議補充條款,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酒店合同 篇8

特許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許人:(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願加盟經營品牌酒店一事,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市區(縣)(面積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品牌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爲: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於甲方所有,爲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受法

律保護。

2、乙方僅在省市 區 (面積 平方米)使用品牌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着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籤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爲:

(1)選址規劃 (2)平面佈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採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爲: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爲: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爲: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爲: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爲: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於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 人,主管人,收銀人。於開業前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爲 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並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爲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採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傢俬、服裝、牀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後,甲方收到貨款後開始組織採購,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託運或在貨物發運後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加盟保證金

1、作爲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爲,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後歸還剩餘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爲,合同期滿後,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並歸還甲方爲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合同 篇9

出租人(甲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

地 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工作單位:

單位地址:

經甲、已雙方實地看房後,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壹世界豪華裝修精緻配套公寓第_____ 層_______ 號房間(傢俱設備及家居用品附後),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上述房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乙方在租住期間,根據所租住時間享受本協議規定的優惠。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個人相關資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乙方保證在租住公寓期間不改變公寓用途,不破壞房子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爲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且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

第二章 租金和其他費用的交納與結算

第六條 該房屋每月租金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七條 自起租日開始,乙方向酒店支付 叄仟元整 押金。此押金不包含利息,在合同期滿時酒店退還給承租人。然而任何由於承租人違反合約而造成的損失,酒店應從押金中扣取一部分或全部作爲賠償。

第八條 從承租開始第一天起及以後合同期內的每個月7日前,承租人需支付下月全月租金。如有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同時還有權收取滯納金。自拖欠之日起每天滯納金金額以拖欠費用總額的3%計算,如拖欠逾期20天,則視爲承租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及滯納金。

備註:有關服務費及其他消費費用包括:物業費、公區能源費、水費、電費、電話費、清掃費、文印等特殊費用由承租方另行繳納。

第九條 甲方負責承擔房產稅、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費、租賃管理等政府稅費。

第十條 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時,甲方根據不同情況計算應付租金和應付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乙方在入住期間,在租期到期日前向甲方交納續租租金,先付後用,否則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

第三章 公寓的使用、維修和轉租

第十二條 在出租公寓內配備的所有設施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要求。

第十三條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妥善保護公寓及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更動配套設施的擺放位置或搬離出租公寓,防止不正常損壞。

第十四條 出租房間的內部、地面、牆壁、頂棚及室內的裝置,包括所有出租房間的門、窗、電器設施、排風扇、管道、線路應保持良好狀態。

第十五條 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做任何對建築結構、設備、設施的任何一部分會產生傷害、損壞的活動。

第十六條 不得在公寓內安裝隔牆、隔板和改變公寓的內部結構。

第十七條 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安裝使用除標準辦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設備、機器用品,未經事先徵得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安裝額外的電線。

第十八條 允許任何酒店授權的酒店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行出租房間檢查,並完成必要的維修與保養工作。

第十九條 除了指出酒店的地址、位置外,不得在與承租人有關的生意經營中使用酒店名稱。

第二十條 不得在出租房間或部分出租房間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條 任何時間不得在出租房間內大聲播放音樂、製造噪音。 第二十二條 不得改換出租房間入口門上現有的門鎖、栓或其他裝備,未經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額外增加門鎖、門栓或其他裝備。 第二十三條 不得在出租房間外擺放任何物品。

第二十四條 合同期滿時,歸還出租房間內的所有原有設備及物品,所有設施應保持在完好、乾淨、可出租狀態,並清理掉所有個人物品。

第二十五條 酒店將對電梯、公共照明、火警監視等系統失靈或停止運轉向承租人做出合理保證,但不能減少降低所應該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第二十六條 在任何情況下,酒店不對在出租房間內發生的丟失、盜竊向承租人做任何

保證與賠償,但可以協助承租人報案及公安機關調查。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公寓使用過程中,發現公寓本身或內部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或人爲故障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甲方維修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

第二十八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公寓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擔維修、安裝或重新添置的費用,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二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經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轉租的,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協議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公寓再行轉租。本條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章 協議的轉讓、終止、解除和續簽

第三十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要將房屋轉讓給第三人,須經甲方同意。

第三十一條 協議自動終止的免責條件: 1.發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協議無法履行;2.因市政建設需要,政府決定徵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建房屋;3.甲方的有關公寓租賃有效證件失效。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協議終止,所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 乙方人爲損壞公寓設施而不主動賠償,甲方從乙方租賃押金扣除有關費用 後,乙方不及時補足押金的;

2. 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將公寓轉租、轉借、 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改變公寓內部設施和內部結構的;

5. 乙方在公寓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爲。

第三十三條 在承租期內,雙方都有權提前終止此協議,但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扣除對酒店的所有未付帳款後,酒店應在協議終止後將承租方所付押金退還承租方。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到期或出現本協議自動終止的情況,甲方對公寓進行覈收,結算乙方所有應付賬款後,應返還乙方的預付金餘額和押金。乙方應按期遷離公寓。乙方提前辦理退房應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需繼續租用甲方公寓乙方應於協議有效期滿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原協議押金將自動轉入新協議。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本條賠款僅限於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七條 乙方擅自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或將本協議轉讓給他人的,該轉租(讓)無效,且乙方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乙方在違約期間應付租金的1倍。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規章之規定,並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相悖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後生效。

第四十條 雙方在執行合同時應保持誠意,在試圖解決任何不符合之處時應採取友好態度,並且堅持相互信任的原則。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及合同中的條款條件交由酒店、其繼任或指派人監督執行。承租人也應履行義務,嚴格執行承租承擔的責任。

甲方:乙方:日期:

酒店合同 篇10

出租商:銀城酒店

地 址:東莞市莞太大道48號

承租人:熊 雲 飛

聯繫電話: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90平方米)租給租戶營業使用,租期壹年,從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7日止,租金爲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戶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戶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戶需於每月18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戶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纔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戶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爲。

10、租戶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爲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戶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戶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爲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戶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10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戶,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爲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戶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戶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戶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戶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戶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戶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20xx年3月17日即終止,屆時租戶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商: 銀 城 酒 店 承租人: 熊 雲 飛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蓋 章: 簽字蓋章:

日 期: 日 期:

酒店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爲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爲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爲: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爲“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誌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爲,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爲兩個階段__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佈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爲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爲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爲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爲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並通過驗收,爲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覈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爲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爲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酒店合同 篇12

出租商:

地 址:

承租人:

聯繫電話:

本商場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酒店將位於酒店內大堂二樓的商場(約90平方米)租給租戶營業使用,租期壹年,從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3月17日止,租金爲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調費和電費。

二、經營範圍:

古今字書、四大名繡、宜興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寶、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書裝裱及各種工藝美術品

三、租戶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酒店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補償;酒店有義務保障租戶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租戶需於每月18日前將當月租金和其他應付費用一次性付給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將收取3%的滯納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結算,則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額5%的手續費。

3、營業時間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間。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裝酒店分機電話,酒店則按電信局標準收費。

5、租戶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掛對外宣傳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纔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6、承租人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8、租戶任何時間都不得在承租範圍內製造噪音(包括公共廣播、電視機、收音機)。

9、租戶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爲。

10、租戶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相關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11、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2、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爲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物損壞或損失,概由租戶自行承擔。

五、酒店向租戶承諾以下各項:

1、酒店爲酒店大樓的安全管理負責,並提供承租範圍內持續電力服務。

2、租戶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日10元/人執行。

3、酒店可提供製服洗滌服務給租戶,收費按酒店對外價格的七折執行。

六、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承租人應付給酒店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作爲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租戶已付清所有租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酒店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違約責任:

承租人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酒店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八、合同終止:

1、租戶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由租戶所負責的一切經濟責任。

2、如酒店或租戶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租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續約權,但租戶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酒店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租戶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20xx年3月17日即終止,屆時租戶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單獨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爲準。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管理小組組長,組織計劃

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通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酒店合同 篇14

第一條: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爲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企業經營場所: 。

第五條:合夥宗旨

秉承互利共贏、開誠佈公、利益共享、責任共擔的原則,各方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經營本項目。

第六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到期若雙方仍需合夥經營,進行協議續簽。

第七條:合夥人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性別___,身份證: ________,

現住址 。

第八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期限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比例___________。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第九條:企業法人

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爲了便於生產運營,現決定由方爲企業法人代表, 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利潤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 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十一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時,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4、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爲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夥,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爲。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的目的不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七條: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夥企業無法存續、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人的合夥關係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後,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註銷登記。

6、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7、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夥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酒店合同 篇15

出租人(甲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

地 址: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工作單位:

單位地址:

經甲、已雙方實地看房後,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壹世界豪華裝修精緻配套公寓第_____ 層_______ 號房間(傢俱設備及家居用品附後),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上述房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乙方在租住期間,根據所租住時間享受本協議規定的優惠。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個人相關資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乙方保證在租住公寓期間不改變公寓用途,不破壞房子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爲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且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

第二章 租金和其他費用的交納與結算

第六條 該房屋每月租金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七條 自起租日開始,乙方向酒店支付 叄仟元整 押金。此押金不包含利息,在合同期滿時酒店退還給承租人。然而任何由於承租人違反合約而造成的損失,酒店應從押金中扣取一部分或全部作爲賠償。

第八條 從承租開始第一天起及以後合同期內的每個月7日前,承租人需支付下月全月租金。如有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同時還有權收取滯納金。自拖欠之日起每天滯納金金額以拖欠費用總額的3%計算,如拖欠逾期20天,則視爲承租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所欠費用及滯納金。

備註:有關服務費及其他消費費用包括:物業費、公區能源費、水費、電費、電話費、清掃費、文印等特殊費用由承租方另行繳納。

第九條 甲方負責承擔房產稅、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費、租賃管理等政府稅費。

第十條 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時,甲方根據不同情況計算應付租金和應付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乙方在入住期間,在租期到期日前向甲方交納續租租金,先付後用,否則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

第三章 公寓的使用、維修和轉租

第十二條 在出租公寓內配備的所有設施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要求。

第十三條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妥善保護公寓及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更動配套設施的擺放位置或搬離出租公寓,防止不正常損壞。

第十四條 出租房間的內部、地面、牆壁、頂棚及室內的裝置,包括所有出租房間的門、窗、電器設施、排風扇、管道、線路應保持良好狀態。

第十五條 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做任何對建築結構、設備、設施的任何一部分會產生傷害、損壞的活動。

第十六條 不得在公寓內安裝隔牆、隔板和改變公寓的內部結構。

第十七條 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安裝使用除標準辦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設備、機器用品,未經事先徵得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安裝額外的電線。

第十八條 允許任何酒店授權的酒店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行出租房間檢查,並完成必要的維修與保養工作。

第十九條 除了指出酒店的地址、位置外,不得在與承租人有關的生意經營中使用酒店名稱。

第二十條 不得在出租房間或部分出租房間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條 任何時間不得在出租房間內大聲播放音樂、製造噪音。 第二十二條 不得改換出租房間入口門上現有的門鎖、栓或其他裝備,未經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額外增加門鎖、門栓或其他裝備。 第二十三條 不得在出租房間外擺放任何物品。

第二十四條 合同期滿時,歸還出租房間內的所有原有設備及物品,所有設施應保持在完好、乾淨、可出租狀態,並清理掉所有個人物品。

第二十五條 酒店將對電梯、公共照明、火警監視等系統失靈或停止運轉向承租人做出合理保證,但不能減少降低所應該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第二十六條 在任何情況下,酒店不對在出租房間內發生的丟失、盜竊向承租人做任何

保證與賠償,但可以協助承租人報案及公安機關調查。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公寓使用過程中,發現公寓本身或內部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損壞或人爲故障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甲方維修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

第二十八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公寓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擔維修、安裝或重新添置的費用,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二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給他人。經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轉租的,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租賃協議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公寓再行轉租。本條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章 協議的轉讓、終止、解除和續簽

第三十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要將房屋轉讓給第三人,須經甲方同意。

第三十一條 協議自動終止的免責條件: 1.發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協議無法履行;2.因市政建設需要,政府決定徵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建房屋;3.甲方的有關公寓租賃有效證件失效。

發生上述情形之一,協議終止,所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 乙方人爲損壞公寓設施而不主動賠償,甲方從乙方租賃押金扣除有關費用 後,乙方不及時補足押金的;

2. 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將公寓轉租、轉借、 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 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改變公寓內部設施和內部結構的;

5. 乙方在公寓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爲。

第三十三條 在承租期內,雙方都有權提前終止此協議,但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扣除對酒店的所有未付帳款後,酒店應在協議終止後將承租方所付押金退還承租方。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到期或出現本協議自動終止的情況,甲方對公寓進行覈收,結算乙方所有應付賬款後,應返還乙方的預付金餘額和押金。乙方應按期遷離公寓。乙方提前辦理退房應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需繼續租用甲方公寓乙方應於協議有效期滿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原協議押金將自動轉入新協議。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本條賠款僅限於乙方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七條 乙方擅自將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或將本協議轉讓給他人的,該轉租(讓)無效,且乙方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乙方在違約期間應付租金的1倍。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規章之規定,並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相悖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後生效。

第四十條 雙方在執行合同時應保持誠意,在試圖解決任何不符合之處時應採取友好態度,並且堅持相互信任的原則。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及合同中的條款條件交由酒店、其繼任或指派人監督執行。承租人也應履行義務,嚴格執行承租承擔的責任。

甲方:乙方:日期:

酒店合同 篇16

甲方:杭州_________大酒店

乙方:杭州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依據合同法規定,就合作經營杭州_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項目

1.雙方同意在甲方安裝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

2.雙方的合作期限爲五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雙方收益:

乙方的利益:乙方負責甲方____________設備的投資,設備:________系統,

在開通正常運行後______年內,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萬元系統服務費用。

甲方的利益,____________設備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檔次,穩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強酒店的競爭力。

4.結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額每月付款給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項,乙方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理。

甲方如有滯納行爲,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五年內,乙方對該系統的設備擁有所有權。

第六年開始該系統設備的所有權歸甲方。

2.負責提供全套安裝設備及配套設施,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應保證其所提供的設備規格、型號、質量等均符合約定。

負責合同規定期限內該系統的運營和維護保養。

該系統的設備劃歸甲方後,乙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證該系統能正常運營,並定期進行保養。

3.保證所提供設備的安全性和穩定性。

承擔由於產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保證視頻服務系統的音像質量。

5.保證片源的時效性和合法性,並保證每個頻道每星期更換一部影片。

6.系統歸屬甲方後,乙方應保證提供有效及時的片源,直至該系統不再使用爲止。

7.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乙方不得將安裝在甲方處的設備做抵押或提供擔保。

乙方對甲方的有線電視線路進行必要的改造,必須保證有線電視收看的效果,並無償提供______臺______寸數源彩色電視機。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統服務費,因視頻系統設備原因導致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投訴,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系統服務費。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系統的所有權屬乙方,但甲方擁有使用權,甲方不得自行轉讓、遷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擔保。

3.合同簽訂後派專人協助乙方在工程勘測和安裝期間的工作,並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

乙方人員由於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財物的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項目的技術、方案、協議內容保密,爲系統採用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

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設備損毀,甲方需對乙方作相應的經濟賠償。

5.爲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和良好維護,甲方無償提供設備操作間和一部工作電話,並無償爲乙方工作人員在工程施工和系統維護期間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單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協商解決。

本合同履行地爲甲方所在地。

2.違約責任:雙方均應自覺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應向非違約方承擔責任。

3.雙方發生爭議時如不能協商解決,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並需加蓋公章並經代表人簽字後有效。

附件包括合同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視頻系統技術文件、設備規格、型號、質量。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相合作,互惠互利之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安排團隊及散客入住大酒店事宜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房價、用餐標準及劃分

期間房間及價格團隊用餐標準

標準雙人間

標準單人間

其他房間

中式正餐)

西式正餐

旺季

備註:

1、已上價格均爲旺季價格,

2、旺季爲,平季爲。

3、團隊按10人5間房以上成團,含10人5間房,散客爲10人5間房以下,人數及房間數不含陪同人數及房間數。

4、以上價格均包含15%的服務費。

5、散客散客爲團隊價加元/間.天

6、團隊加牀,每張牀位收費標準爲80元/天。

二、預訂

1、團隊:乙方應將團隊的預訂計劃提前7天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將客人訂房及訂餐的詳細情況通知甲方,註明團隊名稱、人數、國籍、房間數量、抵離店時間、付款方式及特殊要求等,並有預訂負責人簽字及預訂客房和餐飲專用章爲準。

2、散客:乙方應於客人進店前3天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將客人訂房的詳細情況通知甲方。

3、乙方對團隊或散客的預訂資料若有更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免發生溝通錯誤。乙方的客人入住酒店超過預訂日期,乙方須提前二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續住,否則,甲方有權按照門市價格向客人現收房費。

4、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預訂或更改傳真後,2天內以傳真等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三、優惠

1、爲鼓勵乙方銷售,甲方給乙方如下獎勵:本合同期內,乙方所接待的旅行團隊、散客達到500人次後,房費下浮10元/間天,達到1000人次後再下浮10元/間天,依次類推。

2、甲方同意每滿16位客人免一張牀費用,32人免一間房,以此類推,但一團最多不超過兩間免費房。

3、12歲以下兒童與父母同房免收房費。

4、甲方爲乙方團隊陪同牀位提供半價優惠,提供免費陪同早餐、正餐,但每個團的陪同不得超過四人。

5、散客入住,甲方不提供給乙方陪同房。

6、散客入住,只提供西式自助早餐。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所有費用每次一次性結清。若乙方結算方式爲現付,須在客人入店時,預付所需費用,並在客人離店前將費用結清;若乙方結算方式爲匯付,則須在客人抵店前三天將所需費用匯至甲方銀行賬戶:

甲方開戶全稱:

開戶銀行:

帳號:

2、如在規定時間內,乙方不付款或有拖款現象,甲方有權不安排以後將抵達

的客人入住,並將直接向乙方客人收取有關費用。

五、違約

乙方團隊如有更改或取消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空訂,而給甲方造成損失,將按預訂房間數量收取房費。

六、合同期限:__年_月__日至__年_月__日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應保密,無論任何原因或目的均不得向第三者泄露。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編: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酒店合同 篇18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大酒店,大酒店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於市路______號,面積 平方米。

2、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 

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半年爲試運行期,不交承包金。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3。鑑於本酒店爲新建酒店,其中設備設施在甲方交給乙方後,應有一個設備試運營調試期。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給乙方半年試運營調試期,在乙方試運營調試期期間,甲方免收承包金,但試運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水、電、氣以及人工工資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試運營調試期過後,假如設備設施仍然不能達到正常運轉狀態,試運營期順延,直到設備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爲止,方可正式計算承包期及承包金。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第一年爲 元。

第二年爲 元。

第三年爲 元。

第四年爲 元。

第五年爲 元。

第六年爲 元。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開始當月5日前支付本季度承包金。

本合同生效後15日內,乙方向甲方預付第一年度第一個季度承包金。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

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此抵押金可衝抵第一年的承包金,金額爲 元。

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第六條 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甲方自行負責。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

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在保修期內,甲方負責酒店的設施設備維修,非人爲原因造成酒店裝修或設施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

2、保修期過後,乙方在正常經營活動當中設施設備的損壞,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維修恢復到位。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

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應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需賠償乙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後,甲方方可收回房屋:

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用途。

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拖欠承包金累計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

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4、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合同 篇1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政府有關法規,就甲方租賃給乙方綜合樓單元及相關部分的經營管理等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1條 乙方租賃甲方位於時代綜合樓第 層第單元及相關部分(簡稱“委託物業”)

第2條 租賃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自甲方簽定並付清時代綜合樓開發商(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房款及各種稅費時生效,如甲方未付清以上所指各項款項視同甲方違約,至甲方付清以上所指各項稅費款項並與開發商協商一致時生效。

第3條 甲方租賃物業由乙方日常經營及管理。

第4條 租賃費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7.5%的租賃費,且必須於每月10 日前將上一月的租賃費xx元(稅後收益)轉到甲方指定的帳戶內(不足一個月的,按當月應付天數除以當月日曆天數乘以該收益計付),如逾期則乙方必須每天另外按應付租賃費的20%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5條 本協議第4條中支付的租金所產生的現行各項稅費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自行去稅務單位交納。

第6條 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視爲乙方已從甲方處獲得物業的完整使用權、並完成將委託物業的管理、使用、經營及收益權交付給乙方。

第7條 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佔用委託物業,或以任何形式制止乙方對租賃物業的正常使用和經營管理。

第8條 租賃期間,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交納租賃物業的物業管理費。

第9條 租賃期間,甲方及其任何相關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酒店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的行爲。

第10條在租賃期間,酒店裝修、翻新、設備的更換、維修、購臵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承擔酒店開業所必須的水、電、線路分戶、改造的全部費用以及相關的全部稅費。

第12條 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賃經營房間所產生的水、電、環衛費、垃圾清運費、電梯營運費、通信費(包括電話費、上網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 在租賃期間,如甲方轉讓委託物業,應事先告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而甲方將物業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並保證受讓方接受本協議書的所有條款。乙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對租賃物業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14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書的約定對租賃物業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15條 乙方在對承租物業進行裝修裝飾及設備添臵前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爲乙方未對甲方出租的物業進行任何的裝修裝飾及設備添臵。

第16條 租賃期內,如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約定或單方解除協議的,以本協議書約定的租賃期扣除已履行的協議期後的剩餘租賃期的物業免費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作爲甲方違約對乙方的賠償,乙方保留向委託物業停止的供應水、電、電梯及其他經營管理服務的權利,同時,甲方還應承擔如下義務:

(1)與乙方辦理委託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並遵守酒店的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所有規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管理的行爲。

(2)向乙方支付物業單元水、電設施改造爲獨立供應的全部費用,並向乙方交納按面積分攤相關水、電費用及物業維護費用(單獨水電錶等)。

(3)每月應按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酒店經營管理費(該收費標準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作調整的,甲方應按新的標準交納)。

(4)向乙方支付熱水供應費50元/立方米(該標準經覈定作調整的,甲方應按新的標準支付)。

協議期滿後,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甲方不再承擔上述義務。

第17條 本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不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的,視爲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該物業;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不再與甲方續約的,則乙方必須在協議期滿30內將甲方的出租物業恢復原狀,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8條 本合同到期後,甲方不再與乙方簽訂租賃合同、又不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協議或甲乙雙方還未就協議履行達成一致意見的,在協商期間繼續履行協議。

第19條 乙方(或乙方入股的集團股份公司)在做上市ipo準備的適當時機,甲方同意在乙方進行ipo準備時(證監會審批時)按市場評估價(第三方資產管理評估公司評估價)入股(委託託管股份)或市場評估價賣與乙方。

第20條 租賃期間,若發生戰爭、暴亂、動亂、地震、水災、火災(火災應承擔責任)、疫情、政府行爲等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議書全部或部分無法執行的,則雙方均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其它各方。

第21條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書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都應首先通過協商解

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22條 本協議書有關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外簽訂補充協議書或協議並組成本協議書的有機部分,均具協議書同等效力。

第23條 本協議書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4條乙方違約責任:

(1)爲保證合同能正常履行,乙方先預付二年的租賃費給乙方作爲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乙方超過當月10日支付上一月的租賃費的,每超過一天須另外加付月租賃費的20%的滯納金給甲方。

(3)在租賃期間,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者經營不善造成酒店倒閉、停業、停產的,須支付年租賃費的五倍作爲甲方的損失賠償。

(4)在租賃期間,第三方(旅客、房客、酒店工作人員)在房間內財物丟失、被搶、被盜、損壞和造成他們自己人身安全、傷害、死亡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

(5)在租賃期間,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行政規章被處理或要求承擔法律責任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

(6)酒店土地使用證使用權爲四十年,乙方交付甲方的《土地使用證》必須是從乙方接手酒店時的使用權爲四十年,土地使用權每減少一年,由乙方支付給甲方2年的收益作爲土地使用權每減少一年對甲方的賠償。

(7)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解除租賃協議的,乙方負責將酒店甲方房間的水、電、線路分戶到戶(包括水錶、電錶、數字電視、寬帶網線),改造的全部

費用由乙方承擔。

(8)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解除租賃協議的,乙方負責將酒店甲方房間交給甲方,房間應有(電視、牀、櫃、衛浴應寫明廠牌、規格、標準)。

第25條 本協議書自簽字蓋章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26條 本協議書於

(以下無正文)

年 月簽署。 日

酒店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合作共贏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合夥項目:酒店;合夥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選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方式:每人出資__________萬元,共同經營管理。

三、合夥職責:

甲乙兩方作爲酒店合夥執行人共同負責、經營,合理分工。

四、投資

1、投資信息

投資人(甲方)姓名:_________投資方式:現金 投資數額:_________,所佔比例:___________。

投資人(乙方)姓名:_________投資方式:現金 投資數額:_________,所佔比例:___________。

2、出資日期

甲方分__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爲:截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經雙方認可,甲方已投資_______萬元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應再投資_________萬元;剩餘________萬元在_______年______月底投資到位。

乙方分__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爲:截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經雙方認可,乙方已投資_______萬元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應再投資_________萬元;剩餘________萬元在_______年______月底投資到位。

五、勞動管理:具體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落實由甲乙兩方共同負責。

六、財務管理:具體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落實由甲乙兩方共同負責。

七、盈利分配及虧損負擔

1、利潤分配:甲、乙雙方在扣除成本和合理開支並留足下月流動資金後,按照投資比例對當月所獲得的利潤進行分配。

2、虧損負擔:甲、乙雙方承認在合同簽訂前因裝修酒店所產生的個人債務由各人承擔,酒店開業後因經營不善所產生的虧損由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在當月進行彌補和分擔。

八、合夥期限: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一年。

九、退出合夥的條件:經對方同意協商一致或者因不可抗力一方不能承擔合夥義務。

十、合夥期滿後的財產處理:如雙方仍同意繼續合夥經營再另行簽訂合夥協議;如一方不同意繼續經營,應當在十日內對酒店價值進行評估,並按照合夥期滿時酒店評估價格值的一半在評估後十日內支付給對方;如雙方均不同意繼續經營可以按照酒店轉讓價格進行平均分配。轉讓不成時造成損失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爲: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爲均視爲違約。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酒店不能正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投資款。

4、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均同意凡因本協議條款發生糾紛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協議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夥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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