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汽車運輸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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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汽車運輸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汽車運輸合同(精選3篇)

承租方:

合同編號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爲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爲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承租汽車運輸合同 篇2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的傢俱裝飾材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公司。雙方結合實際,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貨物的種類、名稱、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傢俱裝飾材料,需要運輸材料以板材和部件爲主,其貨物性質屬於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裝,不屬於“三危”物品。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派員到甲方查看貨物及包裝,認爲可以裝運。今後每批貨物裝運前,乙方除應按甲方的發貨單上數量清點外,還應對包裝是否符合運輸條件進行驗收,如果發現不符合運輸要求,應時提出,甲方應及時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長期、不定時的運輸合同。期限暫定一年,即20xx年二月 日至20xx年二月 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在期滿前一個另簽訂合同,繼續合作。

甲方每次發貨時,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如貨物重量到達二噸時,甲方派車到甲方廠內裝貨,否則,甲方派車運到乙方指定地點裝貨。貨物交給乙方前的裝運費,由甲方承擔。

合同期間,甲方必須將自己的貨物運輸全部交給乙方運輸,乙方必須保證提供優質、高效和中等單價的服務。

乙方除自己直接運輸外,可以轉由其它運輸單位運輸,也可採用鐵路、水路運輸方式,但乙方應對甲方和收貨人負責,不因其它運輸人的責任而減少或免除責任。

三、貨物發往地、運價及到貨時間

序號 發   往   地 貨運單價(元/kg) 到達時間(天) 備   注

1 福州、晉江、廈門、漳州

2 廣州、深圳、佛山、東莞 6

3 台州、溫嶺、杭州、溫州 6

4 常州、上海、無錫 0.75

5 瀋陽、大連 0.8

6 蘭州、銀川、西寧、包頭 6

7 武漢、荊州 0.60

8 邯鄲、太原、青島、 0.65

9 南昌、鄭州、株州 0.65

10 長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雲南 0.60

12 南寧、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莊 0.65

14 烏魯木齊 1.10 9

1、上列單價是乙方提供的運輸費用的單價。乙方必須保證此表單價是成都市五城區內的中等單價。今後如遇單價調整,乙方應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兩個以上同距離的零擔運價高於上表單價的10%以上時,可以提出調整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提出兩以上同等距離零擔運價證明上列表運價的正確。雙方可根據雙方提供的運價之平均數協商運輸單價。如達不成協議,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發往地”以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的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的地點的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增加運費;如果收貨地點不在表內所標明的地點,參照表內的最近地點協商運費單價,也可參照最近地的公里數單價乘以實際運輸公里,計算運費。

3、上表內的運輸費單價,包括過路過橋費以及運輸過程中停車費等全部費用。到達目的地的下車費由收貨人承擔。

4、到達時間天,是指甲方將貨交給乙方後的次日起至乙方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爲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計了乙方運輸過程的各種情況。

5、運輸費乙方在交付貨物時,直接向收貨人收取。

四、收貨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運甲方貨物時,應根據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填寫《運單》,並標明貨物價值。乙方《運單》上的條款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爲準。

甲方應將貨物交給乙方時,還應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結帳聯和隨貨同行交給乙方。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除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隨貨同行聯交給收貨人外,《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和結帳聯應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給甲方。收貨人是個人時,應附收貨人身份證複印件;收貨人是單位時,應附單位的介紹信。實際收貨人不是《發貨單》或《提貨單》本人時,實際收貨人應持收貨人的委託書,並附收貨人與實際收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收貨人不符合上款之條件時,乙方的工作人員應與甲方聯繫如何處理。甲方應及時與收貨人聯繫。此期間超過8小時的,除不計算乙方逾期交貨外,收貨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承擔違約責任。甲方與收貨人未在三日內協商好收貨事宜,或根據甲方指意,可將貨物運回。由甲方按單程運費的1.5倍支付運費。乙方未按本條規定交結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發貨單》或《提貨單》所標明的價值及其它相關費用全額賠償。

五、貨物保價及保險

本合同之運輸均爲保價運輸,所保貨物之價值爲甲方《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所記明的價值。運輸途中的保險費,由乙方繳納。

六、貨物安全及賠償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時,應保證貨物的安全。凡發生在運輸途中的貨物滅失、損壞按下列方式處理:

1、收貨人在收貨時,應當即對貨物數量按照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數量、規格進行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滅失、短少或損壞,乙方應按照《貨運規則》填寫《貨運事故記錄》(一式叄份),由收貨人簽字,並交給收貨人一份。

2、貨物滅失、短少,按甲方在《發貨單》或《提貨單》所記明的價值,並減出滅失、短少部份的運輸進行賠償;貨物損壞,按損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況,由雙方協商賠償,協商不成,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貨物滅失、損壞之索償權,一般由收貨人行使。在收貨人不行使的情況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賠人的《賠償請求書》後的十日內,應提出賠償方案。乙方未提出賠償方案,視爲同意索賠人提出的賠償請求,並應在二十天內作出賠償,

七、違約責任

1、收貨人逾期支付運費或逾期提貨,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並由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逾期運到和逾期賠償,按日承擔100元的違約金,上述之違約,應以違約責任的本金爲限。逾期運到是因爲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戰爭造成的,免除承運人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以訴訟方式解決。根據便於訴訟和懲罰違約的原則,任何一方起訴,均可選擇原告經營所在地或被告經營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合同法》、《公路貨物運輸規則》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2、雙方爲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爲按以下方式處理:對於能及時履行,按本合同記明的電話通知對方;不能及時履行的,按本合同記明的地址用特快專遞方法通知對方,也可採取本合同記明的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對方。

3、雙方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汽車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條例、條款。甲、乙雙方本着公開、公平、互惠、互利的自願原則下,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名稱地址土石量及作業時間

1、工程名稱地址:土石方工程;

2、工程數量:土石方暫定4萬方米以上;

3、土方類別:一、二類土;

4、對車輛要求:前2後8輪自卸車。車廂爲20立方米,15輛以上

5、作業時間: 運輸時間爲全天24小時作業;

1、運輸距離:裝料場至棄料場運輸距離爲3.3公里。

2、單價:在約定運距內按每臺車元結算。

三、運費付款方式:

每輛車壓一天運費,以後每天結算一次,結清100%。如沒有付清,乙有權停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欠款及每天按銀行利息的2倍利息。

四、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當天內乙方車輛必須到場。乙方的車輛在運輸途中遇到交警、環保、城管、市政、運政一切行政處罰費用由甲方負責,如被扣車,由甲方負責提回,車輛被扣押超過12小時的,甲方需要支付乙方每車每天¥500.00元的誤工費。如是乙方車輛闖紅燈、車輛證照手續不齊、違章違規停車、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負

五、乙方所有運輸車輛統一由甲方指揮,如乙方超權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損失。

六、乙方所有車輛具備一切合法手續及保險,如發生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只提供人道主義幫助。

七、甲方負責柴油送到工地,單價以市場價¥ 元/升爲準,如起過市場價0.20元,整個運輸單價雙方另行協商。乙方也可自行到加油站加油。

八、在運輸過程中,因場地內堵車等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間壹天以上(含壹天在內),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除外,車輛、人員損失由甲方負責,每天每車按¥500.00元進行賠償,司機和管理人員每人每天¥100.00元進行賠償。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仲裁單位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十一、本協議以工程完工結算完畢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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