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貨物運輸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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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

合同號編:________

完整的貨物運輸合同(精選3篇)

簽訂地點:__

簽約時間:____._._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港口貨物作業規則》及其

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進口____在乙方港區內進行裝卸、倉儲等作業事項,甲乙雙方均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遵照執行:

一、甲方責任:

1.1 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貨物有關信息:

1.1.1 每月28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計劃;

1.1.2 提前七個工作日報告貨物、船舶明細資料及具體抵港時間。

1.2甲方委託乙方作業的貨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合法性。對於法定或約定的危險貨物、特種貨物、限制性流通貨物,甲方應在作業前兩天內提供法定或約定的完整證明文件,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1.3貨物進港前的運輸工具、裝載方式符合法律法規與乙方操作習慣,運輸工具與所載貨物應當相適應,裝卸作業應滿足乙方正常作業要求,不存在導致乙方違規作業、非常規作業、作業難度係數加大、損壞作業設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業。

1.4甲方對乙方作業有特殊要求的,應在預報中明確說明作業所需的特殊工屬具、特殊作業方式等要求,並應乙方要求派員現場指導乙方人員作業,必要時甲方還應提供特殊的作業工屬具。

1.5 按照本合同約定付清乙方所有費用。

二、乙方責任

2.1 受甲方委託在乙方港區範圍內對甲方___進行卸海輪、水平運輸、堆存、裝駁船(汽車)作業。

2.2乙方憑甲方在乙方存有樣式的提貨單和其他有效單證(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貨。如甲方變更出貨憑證式樣的,甲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並確認送達乙方,否則乙方在收到甲方變更提貨憑證通知前已經按合同約定出運貨物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3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進行作業。

2.3.1 作業過程中,乙方對甲方貨物實行單獨作業、單獨堆存。

2.3.2 乙方將裝卸、堆存的甲方貨物全部交付給甲方提貨車、船後,即完全履行貨物交付義務。

2.4貨物在儲存期間,如屬貨物自身屬性問題、內在品質問題、包裝不符國家規定標準、超過免費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託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費用條款

3.1 港口裝卸作業費用以包乾方式計收,包乾費內容爲卸海輪、港內水平運輸、___天免費堆存、裝駁船(汽車)。

3.1.1 散進散出裝卸包乾費¥__.__元/噸(含稅)。

3.2 堆存費:自卸貨之日起,免費堆存___天,超過免費堆存期後,每天按¥__.__元/噸計收堆存費。

3.3 過磅費:如甲方需要過磅,每過磅一次收取¥1.03元/噸過磅費。

3.4遇上列未列明的費用發生時,如困難作業費、增加作業內容等由雙方根據實際作業情況另行協商確定執行;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參照交通運輸部《港口收費規則》執行。

四、計費數量依據:

4.1 貨物裝卸包乾費外貿貨物以海輪提單數爲結算依據,內貿貨物以海輪運單數爲結算依據。

4.2 過磅費以實際過磅數爲結算依據。

4.3 堆存費以貨物實際出運數爲結算依據。

商檢水尺數、海輪提單數、過磅數只作爲計費依據,不作爲甲乙雙方貨物數量交接的依據。

五、費用結算及支付:

5.1 乙方在海輪作業完畢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合規的裝卸費發票;收到乙方的發票後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付清港口包乾費用。

5.2若因甲方原因暫時緩開發票,甲方應按海輪提單數先行支付95%的港口包乾費用,待開具發票後結清費用;堆存費用每月25日結算;貨物全部離開港區前付清港口所有費用。

5.3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港口費用時,乙方有權留臵與甲方未付款額相當貨值的甲方貨物。

5.4 甲方應通過銀行以電匯或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甲方採用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費用時,應承擔該種方式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六、合同變更與補充條款

6.1 雙方在履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市場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6.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未約定內容,雙方可進行協商解,若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港口貨物作業規則》(20__年發佈,20__年施行)的規定執行,或者遵循港口作業慣例實施。

6.3甲、乙雙方須確保在裝卸、堆存等過程中,遵守安全、健康、環保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並承擔安全、健康、環保責任。甲方在港口範圍內從事相關事宜,應滿足乙方安健環管理要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

七、違約責任條款

港口費用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則按日交付遲付款額萬分之八的滯納金。

八、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等信息負有保密義務。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變更、解除或終止而無效。

九、糾紛解決條款

9.1 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9.2 除正在發生爭議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雙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十、本合同約定的甲、乙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主體均包括各方的隸屬於的各分子公司、職員、代理人、受託人。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完整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爲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發貨後付款(現付)□ 貨到後付款(提付)□

2、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3、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爲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完整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爲充分有效地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提高貨運市場競爭能力,根據鐵道部有關文件精神和甲方與上海鐵路局運輸管理處簽訂的___次五定班列包車運輸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雙方合作並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寧波北站點事宜,共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將次五寶班列寧波北站點每日的四節車皮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發站寧波北(含餘姚),到站棠溪等廣東境內鐵路部門允許的到達站,車種爲棚車和敞車,貨物品類爲5號及其以上運價號的貨物(危險品除外),承包期限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考覈基數和費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每日考覈基數爲兩車(節)車皮。乙方必須於當日裝車後按考覈基數向寧波北站繳交鐵路運費及裝卸費,並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費每輛________元,每日________元,

如乙方當日裝車不足兩輛的按考覈基數兩輛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如乙方當日裝車超過兩輛的(以四輛爲限),按實際裝車數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乙方多裝車的管理費,在承包期屆滿時,可以衝抵少裝車的管理費。

第三條 保證金

爲保證協議的履行,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計人民幣叄拾萬元。在承包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責任時,甲方在____日內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乙方爲次班列寧波站點的獨家合作承包人,如將寧波北站點車輛再發包給他人經營的,承擔支付雙倍保證金的違約責任。

2.協調上海鐵路局、寧波北店及廣州各列站的關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承包經營的,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元。

3.發生班列晚點、甩車及貨損時,甲方有義務代乙方向鐵路部門進行索賠。

乙方責任:

1.嚴格按裝運規定組貨裝車,不得裝運危險品和禁運品,不得隱瞞重量及匿報貨物品名,違者依鐵路規定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及時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連續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甲方損失 ________元。

3.自覺遵守鐵路貨場規定,協調好寧波北站及廣州各列站的關係。發生貨損時,及時提供相應材料。

4.如乙方擅自終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並在三日付清拖欠的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如遇鐵道部、上海鐵路局調整班列運費價格時,則本協議運費價格相應調整。

2.乙方與甲方考覈時間與鐵路部門同甲方的考覈時間同步進行,並享受鐵路部門與甲方同等的優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取得________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權,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全僅代表和乙方各執一份,送交甲方董事會和寧波北站各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全權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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