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貨物運單
本運單經承託人雙方簽章後,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界限適用於《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價、規費的有關規定。
月度運輸合同號碼:________ 貨物交接清單號碼: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航次
起運港
到達港
約定裝船日期:
年 月 日
託運人
全 稱
收貨人
全 稱
約定運到期限:
地址、電話
地址、電話
費用結算方式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應收費用
發貨符號
貨名
件數
包裝
價值(元)
託運人確定
承運人確定
運費計算
費目
費率
金額(元)
重量(噸)
體積(長×寬×高立方米)
重量(噸)
體積(長×寬×高立方米)
等級
費率(元/計費噸)
金額(元)
總計
大寫:
覈算員:
收款章
合計
特約事項
複覈員:
裝船日期: 月 日 時至 月 日 時止
運到時間: 月 日 時止
船舶簽章
收貨人簽章
年 月 日
託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水路貨物運單說明
1.水路貨物運單一式六份,順序如下:
第一份(起運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存查聯)起運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
收費人
第二份(託運人收據聯)起運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託運人;
第三份(承運人解繳聯)起運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承運人;
第四份(到達港港口經營人存查聯)起運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達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到達港港口經營人;
第五份(收貨人存查聯)起運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達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收貨人;
第六份(提貨憑證)起運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船舶--→到達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收貨人--→到達港港口經營人--→到達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
2.水路貨物運單的擡頭均印刷或填寫承運人名稱。
3.水路貨物運單第六份用厚紙印刷,其餘五份均用薄紙印刷;印刷墨色分別爲:解繳聯爲紅色,收據聯爲綠色,其他聯爲黑色。
4.危險貨物運單第六聯用紅色紙印刷。
5.規格:長19釐米,寬27釐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