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服務合同範本(通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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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通用23篇)

乙方:

爲了明確本公司與委託人的代理服務關係,實現委託人的經濟利益,根據《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雙方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乙方自籌資金購置 牌車(桂 )自願委託甲方爲該車運輸業務的提供與該車運輸無關的相關代理事項,甲、乙雙方是提供代理服務於接受代理服務的代理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願意每月向甲方繳納 元的代理服務費(如遇到市場、物價或其他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可根據同行業收費標準調整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與乙方個人運輸收益無關聯,甲方不參與乙方的運營收益)。甲方代理乙方提供的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代辦該車證照、代買養路費、代繳稅費、代檢車輛、代買保險和索賠、協助處理交通事故等,上述代辦業務所需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1、乙方必須通過甲方代辦買足車輛的保險、人員險、第三者(不得低於50萬元的保險金額)等險種,拒絕買保險的甲方有權停止該車的一切經營活動,保險險種金額不足時由甲方代辦,費用由乙方承擔。

2、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押金,押金按車輛一個月的養路費、稅、工商費、進站費、服務費的數量交甲方,車主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繳納,但首期至少繳納一半以上,不得超過3期,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風險押金的作用在於,如乙方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違規發生事故時甲方可以動用風險押金作爲處理事故的費用支出,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損失可以從風險押金扣。乙方車輛轉出(沒有發生任何安全事故),雙方合同解除後,風險押金退還乙方。

3、乙方不得從事非法運輸,不得運輸違禁物品,化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政府禁止運輸的其他物品,不得超限超載,如有違反,由乙方負全責。

4、按時進行車輛年審,按時進行車輛的二級維護和等級評定,如果超期罰款由乙方自負。

5、乙方應定期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學習,加強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對車輛聘請的司機要在選聘時嚴格把關,不符合駕駛條件和資格的人員不得駕駛該車運營,該車駕駛人員應注意提高自身駕駛技術,必須謹慎駕駛。

四、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將下個月的養路費、稅、工商費、進站費、服務費及上級管理部門臨時性收費交給甲方,逾期不交則按每天1%計繳納滯納金,超過2個月未交所欠稅費的,乙方同意甲方扣車抵款或辦理停業直至註銷該車營業手續。

五、乙方保證不得將車輛擅自改裝或者私自轉移,確需轉移的,乙方須提前1個月告知甲方,並由甲方代辦有關轉讓手續,轉讓後該車須繼續留在甲方的,應由新車主重新與甲方簽訂委託代理服務合同。乙方私自轉讓車輛的,甲方有權停止該車的一切經營活動並註銷該車的營運證件,因乙方私自轉讓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扣該車以挽回甲方的經濟損失,並由乙方和新車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六、乙方因各種原因停業的,必須將該車的行駛證、購置證、營運證、工商營業執照及停業的有關證明材料及時交給甲方,並有甲方到各有關部門辦理停業手續,拖延不交以上證件和材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責,車輛註銷營運證後乙方要及時將車輛轉出甲方,拖延不辦轉出手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甲方有權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損害甲方的聲譽,由於乙方的行爲受到新聞媒體的批評和上級機關的處罰並使甲方的名譽和經濟受到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乙方在合同期間內單方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解約金,並須結清欠款,處理完民事糾紛和歸還牌證等;如果乙方惡意欠款達3個月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交還牌證,結清欠款。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期間如國家新法律出臺,主管部門政策發生變化,客觀條件發生變更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再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補充合同爲準,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協商不下後,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市工商運輸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2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爲: )從事運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在運輸服務期間向乙方提供運輸對象和行車路線

2、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服從甲方管理及運輸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負責運輸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及運輸物的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負責運輸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

三、運輸服務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項目部統計運輸車輛運輸路線、承載物品、運輸費用後報甲方財務部。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車輛結算期限爲半年,結算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運輸實際清單及費用,結算運輸車輛運輸期限內的費用;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章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運輸費用的支付:運費在運輸期滿一週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統計報表確定實際運輸費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運輸車輛的調配路線及車載物品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七、運輸車輛事故處理:在運輸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八、運輸車輛的維修:運輸車輛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運輸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車輛運輸合同期滿,乙方續簽合同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一週內。

十、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五千元給對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 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請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3

甲方(承運人):

乙方(託運人):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運形式

乙方委託甲方運輸(包括代理運輸,下同)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主要運輸方式爲公路運輸。

二、代表條款

1、甲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該代表變更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

2、乙方指定代表甲方處理與乙方相關貨運事宜;若有變更時需及時通知甲方。

三、計量規則

貨物重量計量單位爲噸,不足噸位按照1噸計算,此類貨物爲重貨;若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在1~3之間,按重泡貨計量;貨物體積與重量比大於3,按泡貨計算,即立方,不足1立方按照1立方計算。

四、價格條款

1、甲方所公佈的價格如有變動,則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罪行公佈價執行,如有異議應在發貨時提出。

2、乙方有權享受甲方推出的價格優惠活動,優惠方案作爲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確認按附件享受優惠,則不得再享受其他優惠。

3、本合同適用的價格不包括政府規費、緊急附加費等其他費用。

4、本合同爲與貴公司的投標性合同,具體運價根據乙方運輸貨物數量、地點及要求定價。

五、接貨及收貨

1、甲方負責在乙方指定地點接貨或接受乙方送貨,乙方要求上門接貨的需應甲方要求支付接貨費。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裝貨,告知甲方貨物名稱、性質、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大票貨物應提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甲方。對於不能安全、合法運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危險物品、違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條款

1、乙方負責包裝的貨物必須按行業有關標準進行包裝,使其適合運輸;甲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包裝。

2、甲方負責包裝貨物或協助乙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的工作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

七、託運手續

1、乙方須準確填寫有關單證,甲方建議乙方辦理貨物保價運輸,聲明貨物價值並支付保價費;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託運貨物的實際價值申報聲明價值,且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甲方收取的保價費用以乙方託運貨物的保價聲明價值爲準,貨物保價費率按甲方國內貨物保價費率表的規定計算。乙方申報保價申明價值並支付保價費,即表示乙方該對該票貨物已選擇保價服務。

2、乙方應出示或提供託運貨物所必須的相關證;對於國家規定限制運輸的物品,乙方應在交貨前完成或者委託甲方完成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手續,並附有效證件。

八、拒收條款

對已經接受委託,甲方後來發現不能安全、合法運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絕運輸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之權利。

九、事項變更

在貨物到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收貨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他費用。

十、乙方知情權

1、乙方發運大宗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啓運後,甲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乙方。

2、甲方應對乙方發出貨物的運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非甲方責任的運輸工具問題、自然災害、政府行爲、戰爭等社會異常事件)造成公路運輸等無法正常進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貨、送貨與返貨

1、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甲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超過兩日未提貨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

2、乙方或收貨人要求送貨上門的,甲方應以適當方式及時、安全的將貨物送達到收貨人處,由此所增加費用由乙方或收貨人承擔。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以合理的努力將貨物退還發貨人,因此額外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絕收貨或支付運費;該貨物被認爲是不可接受;無法合理確定或找到收貨人。如不能退還,三個月後甲方可以對貨物進行放棄、處置或變賣,且不就上述行爲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擔任何責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關費用及處理費用返還乙方。

十二、結算與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與乙方結算運輸費用(必選其一):

A、週期與限額結算,結算週期爲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於下月 10 日對賬,對賬當月 25 日前乙方必須支付所有款項。

註釋:

乙方月結費用連續兩月低於 10萬 元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月結權利,乙方應以現金方式結算。

在結算期屆滿時或乙方運輸費用達到結算限額時,甲方應將結算清單電傳乙方,乙方須在 5 天內確認(節假日順延),甲方電傳結算清單後的第 10 天前乙方應將運費結付給甲方;乙方過期未確認的,視爲默認。

因甲方開單失誤需更改運費金額,經雙方協商同意,在對賬清單上直接更改,並註明實結金額,並簽字及加蓋公章。甲方員工收款時,須憑財務出具的委託書和甲乙雙方已確認的結算清單,收款憑證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憑證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損失由乙方負責。

B、現金即時結算。

C、甲方返單後乙方付款。

D、貨到付款、由收貨人收貨時付款。

2、付款方式可採用現金、支票和匯款三種。

3、乙方或收貨人應按時足額對甲方支付服務費用。乙方或收貨人無故不支付費用的,甲方對承運貨物可以行使處置權、留置權以及其他救濟性權利;有付款義務的收貨人拒付費用所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與收貨人付連帶責任。

十三、相關責任與賠償

1、甲方從貨物收運時起到交付時止承擔安全、及時的運輸責任

2、保價與賠償。甲方爲乙方承運的貨物提供保價服務,由乙方自主選擇。雙方明確知曉,保價服務選擇與否對於貨物毀損、滅失之後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償標準如下:

A、乙方未辦理貨物保價服務而發生貨物丟損的,甲方根據丟損貨物對應運費三倍以內予以賠償,依照此方式計算得出的賠償額超過貨物實際價值的部分無效。

B、乙方辦理貨物保價服務的,發生貨物丟損,甲方按如下規則賠償: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值賠償,貨物部分損毀或滅失,按聲明價值和損失比例賠償;聲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3、甲方到貨時間一般以公佈時效,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時效誤差依據甲方承諾減免運費。運費減免不影響其他款項結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責權。

4、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約定期限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額的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因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或者導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賠的,乙方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牽連,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雙倍賠償。

十四、責任排除

甲方對下列事項不承擔責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政府行爲、戰爭的社會異常事件)帶來的相關損失。

B、貨物的自然性質、質量缺陷以及貨物的合理損耗。

C、乙方自行包裝,因包裝或容器不良、從外部無法發現而造成的損失

D、乙方自行包裝,到達時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E、乙方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運輸、缺少相關手續的限制運輸物品或危險品而造成的損失。

F、甲方包裝的非新品運輸,外包裝完好而內件短少或損壞。

G、因乙方託運承辦人或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

H、承運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一切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對所託運貨物的利益、利潤、實際用途、特殊商業價值)

十五、索賠條款

1、乙方索賠權限,貨物到達簽收後的三十日內書面提出。提交索賠資料,出具破損證明,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認可。超過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爲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賠後六十日內作出答覆。

十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均未提出異議,則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個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4

甲方(用能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節能服務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節能改造服務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內容

1.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節能改造服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節能要求:□節能率___□節能量___□節能效益__。

第二條 項目工期

2.1施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項目標準

3.1能耗基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測量與驗證方法

□_方案A:隔離改造部分:測量關鍵參數

□_方案B:隔離改造部分:測量所有參數

□_方案C:整個耗能設施

□_方案D:經校準的模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執行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項目總價

本合同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價款明細另列附件)。

第五條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項目設計

6.1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雙方根據能耗統計結果及節能潛力協商確認節能改造設計方案。

6.2雙方根據方案確定待採購的主要設備和原材料的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乙方於雙方確認後開始項目的深化設計和設備的採購。

6.3在節能改造項目實施過程中,甲方提出變更設計的,應當簽訂項目設計變更單。

第七條 項目實施

7.1乙方的節能設備和原材料到達現場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應對設備到達現場的事實予以確認。

7.2節能改造過程中,乙方發現甲方指定或提供的原材料、設備有質量問題、工程缺陷或規格差異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認爲可以繼續使用的,應向乙方作出書面確認。

7.3乙方應按照雙方確認的設計文件安裝到位,設備穩定運行後____個工作日內,雙方應進行項目竣工驗收。

7.4對竣工驗收或測量與驗證結果存在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託具有相應法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爭議事項進行檢測確認。

7.5雙方約定維保期限自竣工驗收之日起____月,維保日期爲____________(每月/季/半年)。

7.6甲乙雙方竣工驗收後,乙方應自確認簽字之日起承擔質保責任,質保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月,質保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實施節能量分享型的節能改造項目,乙方應實施分享期內的質保服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8.1甲方應提供節能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所需的交通、環衛和防治施工噪音管理等必備手續。

8.2甲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提供項目的相關資料,並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

8.3乙方運送至甲方的設備、原材料、施工工具等物品,甲方在安裝前負有無償保管義務,並應提供存放場地或倉庫。

8.4在項目施工階段,甲方應爲乙方提供項目實施的工作條件:

(1)進出甲方項目現場的通行證;

(2)項目場地在甲方專屬區域的,甲方應提供辦公和生活場所等,並負責現場保安工作;

(3)提供節能項目實施所需要的現場條件,如提供動力源、管道圖紙、清理施工現場等;

(4)爲利於節能改造項目實施而合理地調整生產經營;

(5)其他必要的條件。

8.5對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方案在收到之日起__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如甲方認爲乙方提交的設計、施工方案與合同不符,應在該期限內提出書面意見。

8.6甲方應根據項目操作規程和保養要求,對設備進行操作、維保,以保證系統與設備正常運行和滿足設計要求,並對乙方服務質量進行評價。

8.7如設備發生故障、損壞,甲方應在獲悉情況後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對乙方檢測和維保工作予以配合。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9.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節能設計方案、採購和供應相關設備,進行施工、安裝和調試。

9.2項目開工前,應將設計、施工等資料及項目計劃表提交甲方。

9.3在收到甲方確認開工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答覆甲方對設計、施工方案提出的要求或意見。

9.4項目竣工合格驗收後,乙方應對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系統的工作原理、操作規程、常見故障及處理措施等的免費培訓。

9.5乙方應做好分項驗收記錄、竣工驗收記錄、項目結算記錄、項目竣工圖,設備和系統調試記錄及報告,設備和原材料合格證等的歸檔工作。項目結算後應移交本項目檔案資料及繼續運行所必需的相關技術資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項目價款____‰的違約金。

10.2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損失。需乙方後續進場施工的,甲方承擔後續進場費用。

10.3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每延誤一日,按未支付部分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金額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0.4如乙方提供的節能改造設備存在質量問題或節能改造方案存在瑕疵,致使節能設備不能穩定運行,則甲方可要求乙方修理更換,並賠償相應損失。

10.5一方違反保密義務,致使另一方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實施許可和技術祕密許可,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載明的配貨運輸任務,並對乙方確認丙方爲承運人予以認可。爲明確三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甲、乙、丙三方應具備的條件:

(一) 甲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二)乙方必須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並具有資質的經紀人。

(三)丙方必須具有從事公路運輸的經營範圍和資質證明。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一)甲方委託乙方將下列貨物交由丙方進行配載和運輸,並向乙方支付委託費用和相關的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價值: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貨物噸/件/立方: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裝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貨物卸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批貨物運費: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支付乙方佣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合計費用: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託運的貨物必須是自有物品或有合法來源。倘若託運的貨物名稱、數量、性質與實際委託託運的貨物名稱、數量、性質不符,或屬禁運物品的,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被執法部門查扣、罰款等情形的,其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負。

(三)、甲方委託託運的貨物需要辦理海關、檢疫或其它法定手續的,甲方應通過乙方向丙方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以備有關執法部門查驗。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負。

(四)、甲方託運的貨物按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包裝的,應當按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和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負。

(五)、甲方委託之貨物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運達目的地、或者缺失、毀損,或者沒有交付收貨人的,除甲方過錯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民事責任,由丙方承擔連帶責任。並且甲方具有仲裁或者訴訟的權利。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一)、乙方必須如實向甲丙雙方反映各相對方的實際情況,如乙方有欺詐、隱瞞信息等不誠信行爲,由此給甲丙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二)、乙方有義務爲甲丙雙方保守商業祕密。否則,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有權按約定收取佣金。佣金數額和支付方式與甲方協商,合同簽訂後即視爲甲方對乙方的委託成立,不得擅自變更。

四、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

(一)、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法規禁止和有特殊審批尚可運輸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不按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的貨物。

(二)、丙方應當按約定方式在規定時間內將貨物安全運達目的地交付收貨人,並有權按約定向乙方收取運輸費用。除不可抗力原因外違約的,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三)、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貨物的安全負責。由於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貨物損失、毀損的,應按實際損失數額通過乙方向甲方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四)、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由丙方自負。

五、本合同中,甲方與乙方是委託與被委託關係,乙方僅可以接受甲方的委託,不可以同時接受甲丙雙方的委託,否則本合同無效。丙方是乙方徵求甲方同意後指定的承運人,丙方直接對乙方負責,丙方與甲方之間屬連帶關係。

六、違約責任

(一)、共同違約金:本合同項下的運輸費用作爲違約金的計算基礎,對甲、乙、丙三方均有約束力。三方中之任何一方違約或者多方違約,均應承擔運費總額_____%的違約金。

(二)、委託違約金:此項違約金僅對甲、乙雙方有約束力,以甲方應付於乙方的佣金爲計算基礎,任何一方違約,均應承擔佣金總額_____%的違約金。

七、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從以下兩種解決方式中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打√ ,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1、提交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三方簽字或蓋章(法人單位的應加蓋法人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收貨人收貨簽字(收貨人的簽單作爲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和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九、其它協商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仍然不能解決的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六十二條規定執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營運證件: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6

編 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xx年1月1日

委託人:

運輸代理入:(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線鐵路施工用石碴貨物的運輸業務及相關服務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 年12月31日止。

二、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甲方按2元/噸的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數量以鐵路運輸票據爲準,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10日內甲方通過銀行轉帳給乙方,乙方開具相應的金額的服務發票給甲方。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

(1)甲方應於每批貨物代理前1日內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交付代理運輸的貨物和真實、完整的運輸資料,國家規定應辦理運輸許可的貨物,還需提交準運批文;

(2)與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貨運人員共同驗貨;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規定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訂單指定的交貨地點;

2、乙方的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內容及時辦理貨物運輸計劃的提報或運輸變更手續,組織、監督裝、卸車(船),負責將貨物安全交承運人,由承運人送至交貨地點;

(2)代爲保價(保險),代理領票、送票;

(3)提供運輸諮詢及技術指導,提供貨損貨差索賠諮詢;

(4)根據甲方的另行委託,代理貨物出險理賠手續(有關費用另計);

四、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應按代理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2、由於甲方的責任或者甲方違反有關規定,在代理運輸的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爆炸品等違禁物品,導致乙方未能將所代理貨物送達指定地點,或者導致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機械設備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預付運雜費及支付代理服務費,應從結算時間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萬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要求,使貨物錯運到貨地點,乙方應承擔無償運至合同規定地點,並承擔因貨物逾期到達所造成的損失。

5、合同履行期間,貨物發生短少、丟失、變質、污染、損壞,屬乙方責任的,比照運輸企業的有關規定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五、免責條款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3、貨物的合理損耗;4、甲方或收貨人的本身過錯。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依級別管轄的規定,應當向鐵路局兩級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分理處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貨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關,報驗,單據傳遞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根據甲方的指示,爲甲方辦理下列全部或部分業務:進出口報關,報驗;送貨;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業務。

2.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文件。

3.單據的傳遞

(1)報關單據: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甲方負責在貨物到達當天或前1天將流轉單及報關,報驗所需的單據交至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報關,報驗手續。

(2)送貨單據:甲方委託乙方送貨,甲方負責將運輸地址,聯繫人及電話等提供於乙方,由乙方負責派車並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

(3)更改單據:對於任何更改,甲方須在報驗,報關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由此產生的實際發生的,直接費用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費用結算

乙方會根據甲方需要給甲方墊付稅款,墊付稅款限額爲_________元,超過墊付限額,乙方向甲方出具稅款墊付見證性材料等必須的資料並經甲方確認後3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墊付稅款。

運費及報關費用(具體收費比率或標準將在本協議附件中予以約定)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將帳單明細用電子文檔交給甲方,甲方每月收到乙方的帳單明細及相應見證性材料後,審覈期限爲_________天,甲方應在費用審覈無誤後10個工作日內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在乙方書面催告15日後仍不付款的,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未付款項的利息作爲違約金,但甲方支付違約金總額不應超過未付款項的1%。

甲方除按本條的規定支付乙方費用外,不需支付乙方其它任何費用或款項。

三、報關服務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爲甲方提供專人、專車服務。

2.乙方根據甲方需要,爲甲方提供限時服務,其中包括通關速度限時,結匯報關單和送貨通知單的返回限時。異地的限時通關速度爲5天,青島地區的限時通關速度爲3天,限時通關速度的前提是:甲方提供的報關單據應當準確無誤,若因單據本身有誤而造成的報關事故,乙方概不負責;若因報關單據問題而影響通關速度,乙方概不負責;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報關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乙方會在貨物正式通關完畢到海關簽發結匯報關單的_________天內返回(異地的返回時間爲_________天);送貨通知單應在送貨完畢,倉庫保管員在送貨通知單上全部簽字確認後5個工作日返回(異地的返回時間爲_________天),不籤,送貨通知單打印有誤或先送貨後補單的情況除外。但乙方應當將此種情形及時告知甲方,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4.送貨時貨物包裝異常,數量出現短缺,或者送貨通知單的簽收出現異常,乙方應於第一時間將情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若乙方未第一時間反饋甲方,出現貨損化差損失由乙方承擔。貨物在運抵甲方並經甲方接受前應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乙方若委託第三方承運貨物的則乙方應對第三方的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爲甲方提供門到門送貨服務,乙方會按照甲方的指示及時送貨上門,甲方負責安排留人接貨,卸貨。乙方未按規定或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到甲方約定地點,每逾期一天,按貨物運費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代理安排運輸的過程中,如因乙方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爲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爲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六、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30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7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爲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爲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30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文件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七、保密

1.乙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知悉或獲得的甲方情報,資料等負有嚴格保密和_________或及時歸還甲方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和_________或複製,留存。

2.不論本協議是否變更,解除,中止,本條款均有效,乙方若違反本條之規定應當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同意因本協議發生的或一切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對本協議條款如有任何修改或補充,甲乙雙方均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訂立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8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地址: 地址: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甲方指定乙方爲甲方貨物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爲:、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水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天水祁連山水泥銷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爲準。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裝貨(3)發往目的地交貨(4)收貨單位驗籤(5)將回單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4.5、由於不可抗力(如水毀、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斷)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由於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車輛損壞嚴重的並另配車輛轉運貨物,確保貨物及時到達,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爲準。

5.2、結算方法爲:每月25日爲本月發生運輸費用的結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運輸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覈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收貨方需要運輸發票的,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要求開據運輸發票,如有扣除的款項(管理費每噸2元),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資格文件、證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9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服務項目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內容及方式

2.1服務內容:乙方爲甲方提供《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

2.2服務方式:1、現場技術支持;2、電話技術支持、電子郵件技術支持;3、網絡遠程技術支持;4、系統運行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軟件免費升級。

2.3技術服務達到的技術要求及考覈驗收指標/標準: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爲依據驗收。

3.服務期限、地點及進度安排

3.1服務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後六十天內。

3.2服務地點:甲方信息中心。

4.資料的提供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組織機構圖、人員名單、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管理文檔等。

4.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

《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及相關的產品使用手冊。

5.驗收時間、地點和方式

5.1甲方在乙方服務時間內安裝調試結束後,經過一個月的試運行(雙方無修改意見後),三個工作日內在甲方中心機房進行驗收項目成果,驗收根據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爲依據驗收。

5.2甲方驗收後出具驗收報告,作爲驗收結果的書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爲壹年,自項目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間如發現服務質量有缺陷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

6.費用及支付

6.1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爲: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依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6.2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軟件預付款(合同總款的3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

6.3項目實施完成,通過甲方驗收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驗收後滿一年質保期軟件運行穩定,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餘款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7.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7.1甲方權利

7.1.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交技術服務成果;

7.1.2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7.1.3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7.1.4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7.2甲方義務

7.2.1在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未及時提供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保證軟件安裝調試有效網絡平臺;

提供上述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

7.2.3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的通知後三天內,及時做出答覆,未及時答覆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4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7.2.5按約定驗收項目成果。

7.3乙方權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後獲得報酬;

7.3.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有權在接到上述資料或開始工作的一天內,通知甲方改進或者更換。超過上述期限不提出改進或更換要求的,視爲甲方提供的資料和工作條件已符合合同約定。

7.4乙方的義務

7.4.1乙方應按約定親自完成技術服務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委託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報酬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7.4.2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場所時,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如因違反甲方廠規廠紀造成乙方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4.3項目驗收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爲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採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或任一方未積極採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實現,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責任

9.1甲方違約責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9.1.2甲方遲延支付項目報酬的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9.1.4其他約定:

9.2乙方違約責任

9.2.1乙方不能完成服務項目,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繼續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9.2.3乙方未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乙方應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期限作爲補救期。在補救期內,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約定標準。乙方如在約定的補救期到期後仍未能按標準完成服務,或甲方不同意給予乙方補救期的,甲方有權在補救期到期後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後,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雖經乙方補救完成工作,但已構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按9.2.2支付逾期違約金。

9.2.4在合同服務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約定期限書面通知甲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

9.2.5其他約定:無。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其它約定

11.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執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並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m

乙方:z保潔有限責任公司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平等互利、誠信守法、等價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m日常保潔服務。

二、合同的範圍: m候車大廳、售票廳、站前廣場、旅客進出站通道、站臺、股道衛生、辦公樓走廊的保潔。

三、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XX年1月1日起至 20xx年12月31日止。

四、合同總價: 本合同年總金額爲人民幣d元整。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後,於每月 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節假日,付款日期順延)全額向乙方支付前月的日常保潔服務費人民幣14166元整。

六、合同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及時足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

2、無償爲乙方提供保潔用水、電。

3、對乙方保潔質量應及時監督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要求乙方無條件返工。

4、教育旅客及有關人員遵守火車站內保潔制度,共同維護保潔區內環境,愛護保潔區設施。

5、積極採納乙方在保潔區內保潔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6、應爲乙方提供臨時存放垃圾的垃圾池。

7、甲方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駐現場。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進駐現場的書面通知後,要積極做好準備,準時進駐現場。

2、乙方保潔人員在業務上受乙方和甲方雙重領導。

3、乙方保潔人員保證各項工作質量。

4、乙方人員要統一着裝,衣帽整潔,進入工作現場的出入證由甲方配發,遵守甲方各項內部規章制度,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務區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承攬業務。

5、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若乙方主管負責人不在作業現場,乙方臨時負責人應接受甲方主管保潔負責人的監督指導,並按甲方的保潔工作標準進行檢查。

6、乙方教育員工愛護保潔區內建築物及室內外各種設施,注意節水節電。

7、乙方作業應遵守甲方規定的時間要求。如有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8、乙方在作業中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

9、乙方應對工作人員進行人身安全教育,發生所有人身傷亡事故時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清理股道衛生時甲方派工作人員現場對乙方的工作人員進行人身安全防護及工作指揮。

七、合同變更與終止

1、合同的變更與提前終止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2、本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合同自動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託運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運方):

身份證號碼:

車牌: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爲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爲,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同意將乙方作爲其成品外協運輸車隊之一,公路運輸甲方物資至西江碼頭碼頭或往返,乙方保障甲方產品的安全運輸;託運貨物主要爲 散貨 ,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並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託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業務,並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爲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用於履行本合同的機動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運輸保險費憑證和與車輛運輸有關的安全行駛資格憑據、司機身份證明、其它甲方要求

的證件等相關資料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時間、價格及結算方式

1、 運輸地點及時間:西江碼頭碼頭或往返乙方應在甲方規定運輸時間內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運輸時間指:自乙方車輛提貨完畢於地磅處登記的出廠時間至目的地,根據收貨有關部門反饋的到貨時間,乙方承運司機應與對方共同確認時間。

2、 價格及結算方式

由甲方至目的地(西江碼頭碼頭或往返)。一車一單。

(1) 乙方應及時將當月發生的運輸憑據於次日前全部返回甲方。

(2) 乙方將憑據交齊後,應在下月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覈實無誤後通知乙方,並提供汽運費明細表,甲方簽收記賬,應在 月內支付乙方運費。

(3) 甲方應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運費,逾期或不足額支付者則需事先知會乙方。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乙方所發生的交通及各類事故均由乙方獨自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2、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繫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保證車輛按時到場地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3、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爲國家規定有效證件齊全的貨車,以適於甲方產品運輸的品質、數量及貨物安全需要。

4、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卸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

車必須配備篷布、繩索及捆綁用的保護材料。

5、 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場地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人員和客戶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爲。

6、 乙方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時,司機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地磅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7、 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淋雨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

8、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9、 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繫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於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 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並註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1、 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2、 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生效後,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規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爲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協議項下運費總額之

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損失。

上述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對於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八條:簽署、生效及其他

1、 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滿足乙方公司的乘車需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月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爲個月。

第二條:客運服務費用及乘坐人數

2.1元/月/輛。每輛車每月服務費含工作日、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車輛數量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調確定。節假日不計算加班趟次。當月運行天數不足一個月的,依照當月運行天數除以當月自然天數折算服務費。

2.2甲方提供普通大客車。並配備三年以上駕齡的司機負責接送,每輛車限載員工以車輛行駛證覈定人數爲準,但甲方提供的普通大客車標準載客數不得少於45人。

第三條:結算方式

3.1轉賬:由乙方轉賬至甲方。

3.2時間:前月26日至當月25日截止(結算期),次月15日前結算支付。

3.3付款確認:乙方憑甲方開具的發票與甲方結賬,甲方開出3%的增值稅發票。

3.4賬戶名稱:,賬號,開戶行:

第四條:發車時間、線路及停靠站

4.1每班車發車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確認。

4.2甲乙雙方約定的線路爲此線路每日班次早晚合計不超過 班(每班指的是 —— 往返一次)。如果公司有產線調整上下班需要臨時安排協助,乙方協助安排加班車的,則每班餘外加收班次費

元。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甲方提供合格的車輛及駕駛員,須保證準時接送乙方員工上下班,在工作中做到不疲勞駕車,不酒後駕車,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車,不開超載車,行駛過程不得接聽電話(戴藍牙耳機和有線耳機除外) 、吐痰、超速, 不得向員工發牢騷, 不得闖紅燈, 如果發現駕駛員有違反上述規定的,則根據公司規章制度進行處罰。在接送過程中如發現超載,可以拒絕接送,以保證乙方公司員工的安全。

5.2甲方如因大霧、大雪、暴雨、冰凍等惡劣氣候或交通堵塞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時間延誤的,甲方不承擔責任,但須儘快爲乙方臨時調度車輛,或配合乙方做好轉車工作。如因甲方人爲原因造成未能及時接送而使乙方員工遲到的,則每發生一次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300元。

5.3如果甲方車輛臨時發生故障,不能準時接送時,甲方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並迅速爲乙方安排替代車輛,儘量不影響乙方員工的正常接送。

5.4甲方應保證乙方員工在甲方車輛上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如因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員工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根據事故處理機關責任認定,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乙方作出相應的賠償。

5.5 甲方每月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保養記錄可提供給乙方查驗,乙方有負責監督的權利,甲方車輛相關強制險、商業險必須要齊全。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5.6乙方員工在乘車過程中,不得將頭、手或身體其他部位及隨身攜帶的物品伸至汽車窗外,嚴格杜絕超載,乙方公司應協助監督執行。否則駕駛員可拒絕接送,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7乙方對員工要經常進行安全宣導,做到上下車應講文明,講秩序,要排隊依次上下車,乙方公司應派人做好現場安全管理。

5.8乙方應規定員工在各停靠點提前5分鐘等車,如因乙方員工未準時到達乘車停靠點而沒乘到車的,甲方不構成違約。

5.9乙方需要臨時調整接送時間的,應提前3個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

方臨時通知準時接送乙方員工。

5.10乙方應教育員工主動愛護甲方車輛的各項配套設施,不要在車廂內隨地亂扔雜物。如發生配套設施人爲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給甲方。

第六條:續約事宜

合同到期前,乙方若需續約,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果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否則按違約處理,違約方需支付每輛車壹萬元作爲違約金(按照實際違約車輛數) 。

如甲方出現人爲原因造成延誤情況3次以上(含3次),則甲方除了應向乙方支付相應違約金外,乙方仍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則應提交法院進行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1、 甲方委託乙方將甲方託運產品按甲方指定的地點起運,通過公路的運輸方式運至甲方的收貨人地點。

3、甲方按期支付乙方經雙方確認的運費。

二、 甲方責任:

1、 甲方在每次要求裝運日期1天前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乙方提供託運計劃,並與乙方進行電話確認;甲方對託運貨物自行辦理運輸保險。

2、 運輸計劃如有變更或調整,甲方必須提前6個小時通知乙方,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車輛因此放空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應按雙方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三、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和甲方的要求進行貨物裝載和運輸,除甲方配送的零擔外,乙方不得夾帶任何其它貨物。運輸途中,乙方不得私自轉駁貨物給其它車輛,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中途更換司乘人員。否則,由乙方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2、 乙方自甲方計劃下達24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到指定門點提貨,並於裝貨當日啓運和雙方約定到貨期限內送達指定收貨客戶(時間以裝貨次日起算);遇特殊情況逾期到達,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元。

3、 乙方必須切實保證貨物的安全,途中一切貨物短少、損壞、污染或變質,均由乙方負責賠償。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乙方應主動請求保險、公安、交警等部門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處理,並迅速與甲方取得聯繫。

4、 貨到目的地後,乙方必須覈實收貨方經辦人員的身份,經確認無誤方可卸貨,並辦妥貨物交接手續。乙方必須將收貨憑證回單及時送回甲方。若貨物錯送、被冒領,或因單證缺失引發糾紛,其經濟損失和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有義務第一時間向甲方反饋在途貨物及時動態,並依據甲方要求每日書面或電話反饋所有在途貨物動態。

四、 運費結算:

以雙方確認的運價爲準(見附表),運價如有變動(提價或降價),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後執行,否則按事先簽訂價格結算。

五、 爭議處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爭議,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違約責任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雙方需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本月內該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託運方: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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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託運人: 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聯繫人: ___________,

承運人: 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 聯繫人: ___________,

收貨人: 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重 公斤,價值:人民幣 元。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成都市 街 號

貨物到達地點: 市 街 號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xx年 月 日,貨物運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起運及到達後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託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運達後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並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 ,一份交託運人存底)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本次運輸運費 元,本合同簽訂後託運人預付定金 元,貨物到達卸貨並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後7日內支付剩餘的費用。

第八條 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後,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 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並向託運人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xx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xx市 區 路(街) 號。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14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旅客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乘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依據車票票面記載的內容乘車;

2.要求承運人提供與車票等級相應的服務並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運人過錯發生身體損害或物品損失時,有權要求承運人給予賠償。

義務:1.支付運輸費用;

2.遵守國家法令和運輸規章制度,聽從鐵路車站、列車工作人員的引導,按照車站的引導標誌進、出站;

3.愛護鐵路設備、設施,維護公共秩序和運輸安全。

二、承運人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1.按照公告的標準收取客票價款和行李、包裹的運費等有關的費用;

2.按照有關規定查驗旅客客票和檢查限運物品及危險品;

3.對於託運的旅客行李,在規定期限內無法交付的,有權依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義務:1.按照約定向旅客提供運送工具,並保證旅客於客票載明的時間、班次、座別搭乘列車和按時到達目的地;

2.爲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運送途中,承運人有義務爲旅客提供必要的設施和生活服務;

3.將旅客安全送達目的地;

4.將旅客託運的行李,包裹安全送達目的地並交付給收貨人。

第五條 車票

車票是旅客乘車的憑證。同時也是旅客加入鐵路運輸傷害強制保險的憑證。旅客應當根據自己施行的需要買票。

車票分爲兩種:

1.客票:包括軟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別加快、普通加快)、臥鋪票(高級軟臥、軟臥、包房硬臥、硬臥)、空調整票。

車票票面主要應當載明:

1. 發站和到站站名;2.座別、臥別;3.路徑;4.票價;5.車次;6.乘車日期;7.有效期。

第六條 兒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兒童乘車時,應隨同成人購買座別相同的半價客票、加快票及相應空調票(簡稱兒童票)。兒童票的座別應與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遠於成人車票的到站。超過1.4米的兒童應買全價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一名。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應買兒童票。

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單獨使用臥鋪時,應購買全價臥鋪票,有空調時還應購買半價空調票。

第七條 加快票

旅客購買加快票,必須有軟座和硬座客票。發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須是所乘快車或特別快車的停車站。發售需要在中轉換車的加快票的中轉站還必須是有相同等級快車始發的車站。

第八條 臥鋪票

旅客購買臥鋪票,必須有軟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車時還應有加快票。臥鋪票必須和客票的到站、座別相同。但中轉換車的旅客,臥鋪票只發售到換車站。買臥鋪票的旅客在中途站開始乘車時應在買票時向車站說明。

持臥鋪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車到中途站時,應另一方面行購買發站至中途站的車票。

如在列車開車1小時後臥鋪仍無人使用時,列車長可將該鋪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來臥鋪時,應要求安排同等席別的其他鋪位,沒有空位時,應編制客運記錄交送旅客,到站退還臥鋪票價,覈收退票費。

爲了維護臥車的正常秩序,每個臥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帶兒童或兩個兒童可共用一個臥鋪。

第九條 站臺票

進站接送旅客的人應購買站臺票。站臺票當日使用一次有效。隨同大人進站身高不夠1.1米的兒童及特殊情況經車站同意進站的人員,可不買站臺票。未經車站同意無站臺票進站時,加倍補收站臺票款。

第十條 傷殘軍人半價票

現役革命傷殘軍人,憑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簽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退役革命傷殘軍人,憑省、市、自治區民政部簽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僅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統一式樣。

第十一條 學生減價票

正規院校(不包括各爲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餘廣播大學、函授學校)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費回家或返校時,憑附有加蓋院校公章的“減價優特證”的學生證和國小校的書面證明,每年可買四次從院校到家或從家到院校包在地車站之間的半價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以下簡稱學生票)。

學生從實習地點回家,或從家去實習地點,憑附有“減價優待證”的憑證和院校的書面證明,可購買學生票。

應屆畢業生從院校回家,憑院校的書面證明,可買一次學生票新生入學憑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可買一次學生票。

華僑學生和港澳學生,按照上述規定同樣辦理。華僑、港澳學生如回家時,車票購買至邊境車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內其他地方旅遊或探親訪友時,在規定的次數內可購買學生票。

下列情況均不能購買學生票:

1.學生所在地有學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時;

2.學生因退學、休學、復學、轉學時;

3.學生從學校到家或從家回學校時。

第十二條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時,按下列規定辦理,並覈收退票費;

1.在發站開車前,特殊情況也可在開車後2小時內,退還全部車票票價。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

2.在購票地退還聯程票和往返票時,必須於折返地或換乘地的列車開車前5天辦理。在折返地或換乘地退還未使用部分車票時,按本條第(1)項辦理。

3.旅客開始施行後不能退票。如因傷、病不能繼續施行時,經站、車證實可退還已收票價同已乘區間的票價差額。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計算;同行人同樣辦理。

4.退還帶有“行”字戳跡的車票時,應先辦理行李變更手續。

5. 站臺票售出不退。

由於承運人責任致使旅客退票時,按下列規定辦理,不收退票費;

1.在發站、退還全部票價。

2.在中途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時退還全部票價。

3.在到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使用部價票價差額。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碼里程按起碼里程計算。

4.空調列車因空調設備故障在運行過程中不斷修復時,應退還未使用區間的空調票價。

第十三條 乘車條件

1.旅客應按車票票面指定的乘車日期、車次、座別和鋪別上車,並在票面規定有效期內到達到站。

2.旅客如在車票票面指定的乘車日期、車次於中途車站上車時,未乘區間的車票票價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車站下車(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車票有效期間內恢復施行但中途下車後,臥鋪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車途中,車票的有效期終了,要求繼續乘車時,應在有效期終了站最近前方停車站起,另行補票,覈收手續費。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條 車票簽證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車次乘車時,在不延長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間和列車有能力的條件下,可辦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車手續。辦理改晚乘車簽證手續時,最遲不超過開車後2小時。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往返票、臥鋪票不辦理改簽。

由於承運人責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記載的日期、車次、座別、鋪別乘車時,站、車應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車,座席、鋪位高於原票等級時,超過部分票價不予補收,低於原票等級時,應退還票價差額,不收票費等。

旅客在中轉下車和中途下車恢復旅行時,都應先行到車站辦理簽證手續。

第十五條 變更路徑

旅客在車站和列車內可要求變更一次路徑,但須在車票有效期間內能夠到達到站時方可辦理。辦理時收回原票,換髮代用票,原票價低於變徑後的票價時,應補收新舊徑路里程票價差額,覈收手續費。原票價高於或相等於變便的徑路票價時,持原票乘車有效,差額部份(包括列車等級不符的差額)不予退還。

第十六條 變更座別和鋪別

旅客要求變更座別、鋪別時,由票價高的變更爲標價低的不辦理。由票價低的變更票價高的,應換髮代用票,補收變更區間的票價差額覈收手續費。不足起碼里程時,按起碼里程計算。

第十七條 越站乘車

旅客在車票到站前要求越過到站繼續乘車時,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列車應予以辦理。覈收越站區間的票價和手續費。辦理時換髮代用標。不足起碼里程時,按起碼里程計算。遇到下列情況不能辦理越站。

1.列車嚴重超員;

2.乘坐臥鋪的旅客買的是給中途預留的臥鋪;

3.乘坐的迴轉車,途中需要甩車。

第十八條 檢票、驗票和收票

爲了維護秩序,保證旅客安全,旅客購票上車時,必須經指定的檢票口進站。車站對進站人員持用的車票、站臺票經確認後打票驗標記。對出站人員的車票、站臺票和團體旅客證應收回。中途下車和換車旅客的車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報銷憑證時,卡片式車票將有日期、票價的一端撕交給旅客;計算機票、代用票、區段票應撕角後交給旅客。學生票不給報銷憑證。出站人員的站臺票應將其副券撕下。

在列車上或到站發現未經車站剪口和應答而未簽證的車票應補剪、補籤,並覈收手續費。但對已使用到站的車票不再補剪、補籤。乘坐臥鋪車旅客的車票,由列車員代爲保管併發給臥鋪證,下車前交換。對於持用減價票和鐵路籤發的各種乘車證的旅客,檢票時應對照減價憑證和規定的相應證件。

第十九條 丟失車票處理

旅客在乘車前丟失車票,應另行買票。在乘車中丟失車票,應從發現丟失車票的車站(如不能判明丟失站時,從列車站發站起)補收票款,覈收手續費。

第二十條 不符合乘車條件的處理

對於下列不符合乘車的旅客,除按規定補票、覈收手續費外,還必須加收應補票50%的票款。

1.旅客無票或持有失效車票乘車時,應補收自乘車站(不能判明時從列車始發站)起至到站止車票票價。

2.持用僞造或塗改的車票每次車時,除按無票處理外,並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3.持站臺票上車並在開車後20分鐘仍不聲明時,按無票處理。

4.持用低等級的車票乘坐高等級列車鋪位、座席時,補收所乘坐區間的票款差額。

5.旅客使用半價票沒有減價憑證或不符合減價條件時,補收全價票價與半價差額。

第二十一條 雜費

1.站臺票:每張1元。

2.手續費:列車上補臥鋪每人每張5元,其他每張1元。同時發生時,按最高標準收一次手續費。

3.退票費:按應退票價計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計算)覈收2元,2元以下的票價不退。

4.送票費: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貨籤費:每個0.25元;安全標籤費:每個0.2元。

6.行李、包裹變更手續費:裝車前,每票次5元;裝車後,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詢費:當行李、包裹交付後,旅客或收貨人還要求查詢時,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費:超過免費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過每件規定重量時,按其超重倍數增收。

9.攜帶品暫存費: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爲限。超重時按其倍數增收。

10.攜帶品攜運費:從站臺搬運到廣場停車地點(由火車、汽車搬上、搬下車時,每搬一次另計一次搬運作業),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爲限,超重時按其倍數增收。

第二十二條 車票有效期間的計算和延長

1.客票的有效期間按乘車裏程計算:500千米以內爲二日,超過500千米時,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數也按一日計算。

2.臥鋪票按指定的乘車日期和車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隨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種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間,從指定乘車日起至有效期間最後一日的24點止計算。

4.改簽後的客票提前乘車時,有效期間從實際乘車日起計算;改晚乘車時,按原票指定乘車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況,四站可延長車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滿員、晚點、停運等原因,使旅客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不能到達到站時,車站可視實際需要延長車票的有效期,延長日數從車票的有效日期終了的次日起計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間內出具醫療單位證明或經車站證實時,可按醫療日數延長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過10天。臥鋪票不辦理延長,可辦理退票手續;同行人同樣辦理。

第二十三條 車票票價的計算方法

1.車票票價根據發、到站間的運價里程,按旅客票價表計算。棚車代用客車時,客票票價按硬座票半價計算。棚車小孩客票票價按棚車客票半價計算。棚車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計算。

2.享受減價優待的學生、傷殘軍人乘坐市郊、棚車小孩客票票價半價計算,不再減價。

3.計算旅客票價、行李包裹起碼里程爲: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條 旅客攜帶品範圍及超過範圍的處理

1.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特殊區段另有規定者除外);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攜帶品的長度和休積要適合於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邊,並不妨礙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攜帶品的外部尺寸(長、寬、高的總和),最大不得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的長度不得超過200釐米;重量不得超過20千克。

2.凡是危險品(如雷管、炸藥、鞭炮、汽油、煤油、電石、液化氣體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殺傷性劇毒物品等),國家限制運輸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動物以及損壞和污染車輛的物品(如:雞、鴨、鵝、狗、豬、猴、貓、蛇),都不能帶入車內。但在保證安全和衛生的條件下,可攜帶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氣體打火機5個。

(2)不超過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液。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髮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3)軍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員和獵人憑法規規定的持槍證明佩帶的槍支、子彈。

(4)初生雛20只。

3.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時,其超重部分應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品交最近前方停車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燬的危險品應就地銷燬,使之不能爲害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第二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糾紛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託、承運雙方各執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15

託運方: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品名規格單位單價數量金額(元)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_________承運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規定,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雙方就融資業務諮詢服務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提供融資服務項目的名稱:內蒙古準格爾至興和運煤重載高速公路。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融資服務的項目融資總額爲: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第三條諮詢服務費用金額

1、如經乙方與銀主協調,最終銀主按其投資總額的年固定回報率12.5%收取20__年固定回報。則甲方按總投資額(________)的0.5%×20__年=6%給予乙方獎勵(按銀主實際到位金額計付),有關該獎勵款應繳納的稅款由乙方負責繳納,由甲方代扣代繳(優惠引資獎勵稅收控制在20%以內)。甲方應同時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應金額的稅務發票。

2、如經乙方與銀主協調,最終銀主按其投資款的年固定回報率12%收取固定回報。則甲方按總投資額(118億)的0.5%×20__年=6%給予乙方獎勵(按銀主實際到位金額計付),有關該獎勵款應繳納的稅款由甲方負責繳納,。甲方應同時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應金額的稅務發票。

第四條費用支付的監控

本合同第三條所述費用由乙方授權熊利民先生監控(銀行賬戶開戶時加簽)至該項融資全部相關應付費用支付完畢時止。

第五條費用支付方式

投資款項(__________)一次性或分次性到達甲方銀行賬戶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按銀主實際到位金額的0.5%×20__年=6%以支票或其他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商業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未經甲乙方任何一方書面同意,均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泄露。否則,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與銀主的投資合作成功爲準,投資合作成功,以投資款到達甲方銀行賬戶爲準。投資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第八條一般性條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17

鑑定地點:____________

鑑定時間: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之間的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運輸服務要求

甲方提供兩輛車爲乙方提供汽車站運輸服務,車輛情況分別爲:

1、廠牌車型:____________,營運證號碼: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____________,

2、廠牌車型:____________,營運證號碼: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___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期限

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共計______天。

第三條、服務費用

合同總費用爲______元,乙方在服務期滿後6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技術狀況完好的車輛和相應的駕駛人員。正常情況下,合同中未註明的事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甲方提供的車輛和自行聘請的駕駛人員,需具備各種齊全有效的行車證件。因證件不全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全部承擔。如果甲方使用無營運證的車輛從事運輸服務活動,乙方可保留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的權利。

3、在服務期內,甲方駕駛人員按照乙方制定的行車計劃,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由乙方指定的人員在行車計劃上簽字,作爲履行合同的原始記錄。

4、負責服務期內車輛的二級維護及車輛年檢、年審。

5、負責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保險、司乘座位保險、玻璃破碎保險等。

6、如果服務車輛在服務期間內發生事故,甲方應負責事故處理,並承擔事故的賠償責任。乙方不承擔事故車輛的任何法律責任。

7、甲方嚴格按行業管理規定,即《四川省道路運輸管理條列》、《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汽車運輸經營活動,如有違反,乙方可向運政管理部門舉報。

8、甲方保證提供禮貌、周密、易懂、易接受的全方位服務,按照乙方提供的行車計劃執行。

9、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無故將服務車輛收回,如確需收回,需經雙方同意後另行提供相同型號的車輛完成運輸服務義務。

10、服務期內,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章造成的責任,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甲方不得利用服務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已提供給乙方的車輛出租、典當、抵押,甲方必須對甲方的駕駛人員行爲負責。

12、服務期間所發生的燃料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由甲方自行負擔。

13、正常駕駛時發現車輛使用異常或技術故障應停止運行並通知乙方,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確保行車計劃的執行,否則甲方必須承擔乙方的一切損失。

14、若發生事故,甲方應立即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保險公司聯繫,並通知乙方,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及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15、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報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保護好現場,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裁定責任,負擔保險公司理賠後不足的部分。事故期間不計算服務費。乙方不承擔甲方服務車事故的一切責任。

16、甲方中途如不能按約定提供車輛,甲方需退還乙方未使用期的服務費並付全部服務費10%的違約金。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制定行車計劃,並提交給甲方。

2、按照乙方宣傳的需要,負責對服務車輛進行包裝。

3、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提供駕駛人員姓名駛證號,是甲方車輛的指定駕駛員。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換駕駛員,視爲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中途退車,乙方需按實限使用時間支付甲方使用費並付全部使用費10%的違約金。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運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及證件的複印件、雙方車輛行車記錄單等附件爲合同組成部分。

3、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兩天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的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發生交通肇事後,甲方需提供能夠履行本合同運輸服務義務的車輛和駕駛人員,繼續完成行車計劃。

2、服務期間,甲方承擔妥善保管車輛的義務和責任,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及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18

客運企業(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旅行社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包租甲方客車組織一日遊活動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包車客運服務內容

車輛廠牌型號座位數數量費用標準其他

甲方負責將符合上述要求的客車包租給乙方用於組織一日遊活動使用,並配備駕駛員提供客運服務。

二、包車客運服務期限

包車期限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包車客運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包車客運服務費(含駕駛員服務費)總計________元。

(二)結算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按照約定收取包車客運服務費用。

(二)應當按照約定在包車客運服務期限內爲乙方提供車輛,保證甲方及甲方提供的車輛均具有相應的營運資質,併爲車輛投保法律規定的強制保險。

(三)應當負責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四)車輛因年檢、維修、保養、故障等原因不能出車或中途不能運營時,應當負責安排車型相同或相近的車輛替換,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五)應當爲其提供的車輛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駕駛員,在發車前由該駕駛員與乙方指派的導遊員對《一日遊行程單》進行覈對確認,並按照行程安排提供符合行業安全服務規範要求的客運服務,不得擅自改變行程。

(六)應當在車廂內明確提示乘車人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及其他禁止攜帶的物品乘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應當按照約定使用車輛組織一日遊活動,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

(二)應當按照約定支付車輛包車客運服務費用。

(三)除另有約定外,車輛使用期間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及組織一日遊活動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直接支付。

(四)應當至少提前一日預定所需車輛,並同時將加蓋旅行社公章的《一日遊行程單》(應當與告知遊客的相一致)書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行程。

(五)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旅遊行業一日遊業務規範合法經營,隨車配備持有旅遊管理部門頒發的導遊證的導遊員提供全程服務。

(六)不得提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要求,或強行要求駕駛員駛入危險地段。

(七)不得將甲方車輛轉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給第三方使用。

六、違約責任與風險負擔

(一)一方違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一方違約造成投訴、新聞媒體批評、提起訴訟等事件並給對方造成負面影響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還應當按照_________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三)車輛在運營過程中因甲方原因發生的毀損或滅失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因乙方原因發生的毀損或滅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當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解除

(一)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1.乙方遲延________天以上支付包車客運服務費用的;

2.乙方故意毀壞甲方車輛的;

3.乙方的違法經營行爲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三)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_天通知甲方,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車輛和服務,造成當日旅遊行程延誤或取消,或經乙方催告,甲方遲延________天以上仍未提供或未糾正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存在影響運營安全問題,經乙方要求,甲方當天不予調換的;

3.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爲給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一)《一日遊行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甲方的駕駛員和乙方的導遊員應當認真填寫,隨身攜帶,並由乙方向其組織的遊客公示說明。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19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爲: )從事運輸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在運輸服務期間向乙方提供運輸對象和行車路線

2、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服從甲方管理及運輸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負責運輸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及運輸物的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負責運輸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

三、運輸服務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項目部統計運輸車輛運輸路線、承載物品、運輸費用後報甲方財務部。

四、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車輛結算期限爲半年,結算由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運輸實際清單及費用,結算運輸車輛運輸期限內的費用;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章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運輸費用的支付:運費在運輸期滿一週內甲方財務部根據項目部每月上報的運輸車輛統計報表確定實際運輸費用;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運輸車輛的調配路線及車載物品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改變行車路線。

七、運輸車輛事故處理:在運輸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八、運輸車輛的維修:運輸車輛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運輸車輛的性能良好。

九、車輛運輸合同期滿,乙方續簽合同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一週內。

十、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五千元給對方。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1) 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車輛的質量性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請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爲明確雙方在承包運輸過程中承擔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運輸順利完成。

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並同意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工程內容

運輸土石方,甲方將根據工程項目所確定的地點、工程進度和運輸數量的要求,對乙方運輸任務進行統一分配、管理、調度和指揮,乙方必須服從。

第二條:工程承包運輸時間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時間爲一年,即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單價以本工程單趟運距爲1500米以內,按每立方3元人民幣計,(此爲完稅價)。

3、每次結算以計量驗收單爲準,路程以雙方共同覈實實際路程爲準。

4、付款方式:日清月結。

第三條:燃油費用

甲方負責提供充足的燃油,乙方結算燃油的費用,甲方提供的燃油不得高於市場價格。

(燃油必須符合車輛出廠要求及工作環境的要求)。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工程爆破。

2、甲方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

3、甲方無條件負責乙方司機的住房問題。

4、甲方在每月前給乙方制訂當月的土方量。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土石方運輸任務。

2、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

3、違章開車等,造成大小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六條:其他責任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必須在當天安排開工,如拖延工期,挖機甲方按 元/天賠償、汽車按 元/天賠償乙方損失。

(每月雙方可有3天的停工日)

2、甲方在正常工作中不得隨意停產,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誤工,乙方不屬違約並且甲方應按元/天標準補償乙方的損失。

3、在工程作業中,甲方爆破造成人員傷亡的,乙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確保完成爆破任務,不得影響每臺挖機每天1500立方的工作量。

5、乙方可根據甲方工程量的要求增加車輛。

6、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第二條約定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未能按時支付運輸款,乙方有權利停工,造成的誤工,由甲方承擔一切後果與責任。

7、乙方車輛在進入甲方工作區域內,甲方先付乙方託用費8000元整。

8、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工作期限,如提前解除乙方的工作期限,甲方必須無償支付乙方的託運費,並承擔一定的補償費(補償費由雙方協商擬定)。

9、在正常工作中,車輛出現需維修問題,費用由乙方自理;在維修期間,延誤甲方工程不得算乙方違約。

10、甲方制訂的工作量每月不得小於18萬方、不得大於24萬方,如增加或減少工作量,甲乙雙方必須提前一月協商解決。

乙方如不能完成甲方制訂的工作量,甲方有權不付乙方當月的工程款。

第七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生效後,除法律規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約定解除事項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義務的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合同爭議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或其簽約代表簽署後生效。

一式兩份,由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確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的車輛爲_____(車輛品牌及型號),共_____輛,具體參數及配置爲_____

。(或另行製作《車輛清單》作爲本合同附件)

1.2行車路站點線圖:_____。(或另行製作《行車路站點線圖》作爲本合同附件)

1.3行車次數及時間:_____。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保證爲甲方提供的所有班車均具備供暖、空調設施,且車輛外觀整潔,車內環境清潔,機械性能安全可靠,所有座位均安裝有座套和頭套,且每週更換一次,而且要確保客車始終擁有及時的保養和完好的車況。並保證符合車輛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要求,做到證照齊全;車輛保險手續齊全,具有足額的座位險、交強險。

2.2乙方應爲每部車輛配備司機和乘務員各一名,並確保所有的駕駛員具有真實、有效的駕駛證,並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內容,司機、乘務人員着裝整潔、職業,服務態度文明友好,司機在班車行程內應全程負責甲方乘車員工的乘車安全,班車司機應相對固定,更換司機每月不得超過

3次(不論每次更換時間長短),乙方應及時將更換後司機的相關信息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意一旦收到甲方對班車司機的投訴,並說明要求更換的理由,應即時更換該名司機。

2.3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所有班車的車型、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及發車時間,如果甲方需要調整所需的班車服務,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班車所用車輛,如發生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扣除當月車款總額的10%,並要求乙方在1日內將車輛更換爲本合同所約定之車輛。

2.4乙方保證其班車及班車司機應提前20分鐘

到達指定運輸線路的始發站。如果由於班車故障,則乙方應當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保證甲方乘客在40分鐘內及時換乘,未能及時換乘的視爲延誤,每出現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200元的延誤費;如因班車司機人爲原因,班車不能按時出發或不能按規定時刻表運行時,視爲乙方延誤。在上述情況下,甲方首站乘車員工在規定發車時間後,超過20分鐘仍未見到乙方車輛時,甲方員工可選擇出租車上、下班,並沿途通知或搭載其他員工,乙方應在24小時內爲甲方員工報銷出租車費用。

2.5乙方提供的車輛及內飾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標準和規定,乙方駕駛員在執行班車任務時禁止使用手提電話,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投訴。

第三條服務期限本合同的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驗收

4.1甲方驗收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在服務每滿______

月後,須向甲方該階段客運服務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車輛、司機及乘務員信息、每日客運詳情)的書面報告,並經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爲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五條服務費用及付款

5.1甲方支付班車的服務費,服務期限內全部車輛總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負擔所提供班車的相關費用,包括燃油費、保險費及維修保養費等。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5.2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以轉賬支票方式

於每季度首月15日前(如遇休息日或條假日,付款日期順延至收假後首個工作日)全額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運費人民幣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向甲方申請支付服務費用時,應出具國家正式票據,若未出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6.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班車服務費。

6.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資格信息。

6.3甲方需要變更任何行車路線,接送站點和班車時間及班次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6.4甲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紀律和措施,確保班車乘客按秩序上、下車就座,保持車內衛生,自覺維護班車設施,防止班車發生任何損壞。

6.5甲方乘車人員憑有效證件或識別標誌乘車,防止無關人員混入車內,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按規定地點上下車,不得攜帶寵物乘車。

6.6如乘車人員超過覈定人數時,乙方可以拒載。甲方如需臨時增加車輛,需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7.1乙方應嚴格按班車服務條款的規定爲甲方提供班車服務,乙方保證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法規要求的資質。

7.2乙方所提供的班車在任何需要修理、保養、年檢時,乙方應調撥規格及質量條件相同的臨時班車,替代原來的車輛提供班車服務,且不再向甲方另收費用。在上述情形下,乙方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且乙方提供的臨時替換車輛須經甲方認可。

7.3乙方應負責招聘、僱傭培訓及管理所需班車司機,負責支付其工資和其它必要的僱傭費用。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在行車時時速應控制在60公里(高速公路80公里)以內,確保車輛的行車安全。

7.4乙方應對班車司機的行爲負完全責任。乙方保證班車司機均已接受過有關交通規則,安全駕駛方面的培訓,包括乙方自己的安全規章及制度的培訓。一旦有任何班車司機違反交通法規、安全制度及合同約定造成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7.5如果在班車乘客乘坐或上、下乙方的班車時,因乙方原因出現任何事故導致發生甲方職工或第三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職工或第三人的損害賠償。

7.6乙方每年對駕駛員考評一次,包括安全意識、駕駛經驗、事故記錄和年度體檢等,乙方有義務將上述考評記錄、體檢結果等交予甲方檢查。

7.7爲了促進更好的服務與溝通,每月甲方員工對乙方的投訴次數不能超過5次,如果超過5次甲方將書面警告乙方。並且對於每次投訴,應在接到投訴後三日內儘快圓滿解決。如果投訴超過1個月還不能解決或者累計兩個月投訴每月超過5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則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款項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若乙方在合同期間內不按甲方規定的線路、時間、地點行車,季度累計延誤2次的,發生服務質量問題等,甲方有權扣除本季度運費的——%作爲違約金,且暫停支付運費,責令乙方盡心整改,待整改合格後,方可恢復支付運費。季度累計延誤3次以上(包括3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8.3經道路運營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4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主要義務,甲方應當自乙方不履行義務之日起七日內書面致函乙方,催告乙方,若乙方在甲方催告後三日內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合同未履行部分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特別約定

9.1當燃油價格漲跌幅度達當前價格_________________

(如:零號柴油7.14元/升,負十號柴油7.56元/升)的30%時,雙方可協商調整運費,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9.2陝西省省級單位政府採購中心作爲合同的確認方,協助甲、乙雙方簽訂並執行本合同。

第十條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

第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A.提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B.提交____________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及其它

12.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12.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爲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爲準。

12.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住所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稅號:稅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22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

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

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爲6米至6.5米這個範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

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公里以內,按每車元計算。

(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摺合爲除等於元人民幣/公里超過米視爲1公里。

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

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

不得超過中午12點。

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並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

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

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後駕車。

帶病駕車。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

如有跳槽行爲出現則賠償給甲方xx元人民幣作爲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

(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

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

1、2都視爲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後,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

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後,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未盡事宜填寫備註)

備註:

運輸服務合同範本 篇23

本工業運輸及碼頭協議(“協議”)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在中國 訂立:

甲方:_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和有效存續的外資企業,其法定地址位於中國 (“甲方”),

乙方:______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和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其法定地址位於中國 (“乙方”),

甲、乙雙方以下統稱爲“雙方”,單獨稱爲“一方”。

鑑於,甲方從事於特定液體化學品的製造與分銷,尋求同樣在中國上海化學工業園內的處理與儲存服務的專業供應。

鑑於,乙方出於建造、裝配和調試、佔有、管理和操作的目的,已在上海化學工業園內建造了處理及儲存液體化學品的碼頭、儲存和支持設施。

鑑於,甲方希望乙方提供處理和儲存服務及其它與其產品有關的物流操作服務。爲了實施這些服務,雙方約定由乙方在上海化學工業園內設計、建造、佔有和操作特別說明的設施和基礎建設,用以處理和儲存上述產品。

鑑於,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爲實現前述目的,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故此,考慮到雙方在下文中所作的立約、共同約定、保證和陳述,以及確認收訖的足額有效對價,現雙方達成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標題

各條款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對本協議的理解並無影響。

1.2 定義

本協議中使用到的下述術語將具有以下的含義:

“實際的每年吞吐量”含義見本協議5.2.1條。

“額外設施”是指超出本協議3.2.1條規定的專用客戶規格修改範圍的,對專用設施和/或共用設施進行的任何新增、改進或補充。

“雜費”含義見本協議7.5.2(a)條。

“批准”是指任何一方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中國政府部門授予的任何批准、同意、執照、許可、授權或其他認可。

“界區”是指本協議所附的專用客戶規格中描述的和圖紙中特別劃出的甲乙雙方各自的經營場所的界區。

“違約方”含義見本協議21.1.1條。

“營業日”指從週一到週五除公共假期(由中國勞動法規定並由相關政府部門不定期發佈)之外的工作日。

“法律的變更”是指下述每一種情況的發生:

(a) 在本協議生效後,對中國適用的法律,包括條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所作出的正式通過、頒佈、修訂、解釋、重新詮釋,包括對其有效性的規定;

(b) 對任何已經公佈的中國適用的法律,包括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做出變更。

“調試試驗” 是乙方依照下述4.3條所進行的,符合慣例能合理地顯示專用設備和共用設備符合專用客戶規格中約定的定性和定量技術標準的全部活動和行爲的統稱。

“調試試驗完成通知”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4.3.4 條。

“託管指示”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6.1.1 條。

“建設項目” 是指設施建設項目、包括本協議提到的專用設施和共用設施的建設,也包括設計、建造、材料和設備的採購、裝配、調試、試驗和項目管理。

“專用客戶規格” 是指附件A所附的與建設項目和操作服務的範圍、規模、技術性能等有關的約定規格。

“專用設施” 是指在專用客戶規格和圖紙中特別指明的,由乙方設計建造、裝配調試、佔有管理並且操作的專項用於向甲方提供服務的組成基礎設備的部分設施。

“專用設施接收通知”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4.3.5(a) 條。

“專用設施費”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2.1 條。

“指定的吞吐量”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5.2.1條。

“生效日期”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17條。

“環境污染” 是指與環境有關的且在設施處或其鄰近區域發生的,對環境產生的任何不利影響、破壞或損害。

“環境立法” 是指全部公開頒佈的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的環境法律和法規。

“環境標準” 是指由甲乙雙方不時約定的環境標準,前提是該標準符合中國適用的與環境有關的法律、法規。

“不可抗力事件” 是指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無法被預見的,或者即使能被預見,但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的,致使受影響的一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罷工、停工、爆炸、船舶失事、天災、污染、恐怖主義、公敵、海上交通封鎖、火災、破壞、意外事故、戰爭、動亂、軍事部門干預、起義、財產沒收、設施損壞、政府當局的行爲及法律變更。

“特殊費用”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2(b) 條。

“特殊服務”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2(b) 條。

“設施” 是指位於中國上海化學工業園區內的,由乙方設計、建造、裝配和調試、佔有、管理和操作的,在專用客戶規格的圖紙中特別說明且用紅筆標出的,擬構成或構成部分包括儀器、機器、設備、產業技術在內的整套陸上和近海的海港和儲存設施。

“設備污染” 是指有害物質對設備產生的任何不利影響。

“情勢變更情況下的費用調整”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7條。

“有害物質” 是指環境立法所定義的危險物質或有毒物質、污染物或污染。

“工業碼頭服務” 是指乙方提供的與下述有關的全部活動:(i) 設計、建造、裝配和調試、佔有設施;(ii) 操作、管理和維護共用設施、專用設施和任何額外設施;(iii)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與產品有關的操作服務。

“國際適用的工程標準” 是指專用客戶規格和一般客戶規格所載明的相關規範、慣例和標準。

“碼頭” 是指用以交付及返還產品的,包括各種船舶停泊設施、基礎建設及設備的所有那部分共用設施。

“貸款人” 是指向乙方提供資產或者以項目爲主體的融資的任何第三方。

“守約方”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21.1.1條。

“通知” 是指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發出的或收到的任何溝通,也就是說本協議第25條載明的情況在任何時候都適用。

“專用設施啓動通知” 是指甲方向乙方發出一個通知,要求乙方開始建造專用設施,並且甲方應明確提出要求乙方開始提供服務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辦公時間” 是指自週一至週五的營業日時間,即上午8:00時至下午17:00時。

“操作指南和原理” 是指本協議項下第15條提到的操作指南和原理。

“操作費”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3 條。

“操作服務” 是指根據專用客戶規格,乙方在本協議項下所進行的任何及全部與產品有關的操作。

“選擇終止日期”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20.2條。

“操作手冊” 是指甲乙雙方不得遲於調試實驗開始前6個月所共同約定的,描述碼頭的操作政策、程序和慣例的手冊。

“甲方責任限額” 是指 ______ 美元 ______ 或與之金額相等的其他貨幣。

“乙方責任限額” 是指 ______ 美元 ______ 或與之金額相等的其他貨幣。

“產品” 是指專用客戶規格中的產品描述清單上所列明的甲方產品。

“產品污染” 是指設施中的產品所發生的任何變化、惡化或損害。

“產品信息” 是指與每批由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託管貨物有關的全部及詳細的詳情和信息,包括下述細節:性質、類型、質量、成分、溫度、數量、等級、體積、重量、價值、來源、原產地、規格、產品包裝和標籤、產品的磨損標準,以及產品的危險性分類。如果產品包含氣體,除了上述內容外,甲方還應提供關於壓力等詳情。此外,還包括產品所有的物理/化學特性,包括但不限於:沸點、閃點、蒸汽壓、毒性、熔點、凝固點、粘性、水中的分解性、穩定性、腐蝕性、酸度、靜載、冶煉水平和MAC值。

“謹慎操作原則” 是指根據現有技術水平、小心勤勉地盡到注意義務,且符合有技術和經驗的人在相同或相似的環境中作出的合理預見,同時在任何情況下對任何一方而言,都應與國際石化和化工產業標準和原則一致的操作標準。

“氣動車運營”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2(a) 條。

“合理努力” 是指基於合理的判斷,根據作出決定時已知的事實,在合理的費用範圍內爲實現目的所做出的與審慎操作原則一致的努力。

“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是指專用設施啓動通知中載明的日期。

“定期維護” 是指根據下述5.6.2條且受專用客戶規格所限,對設施進行的定期的、預防性的維護或其他維護。

“服務費” 是指根據下述第7條和附件B中的進一步特別約定,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作爲對乙方根據本協議提供的工業碼頭服務報酬的費用。

“服務期” 是指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的期間,爲(a) 服務期開始日期和 (b) 協議期滿日期之間的期間。

“服務期開始日期” 以下述較晚者爲準:

(a) 乙方發出關於共用設施調試試驗完成通知的日期;

(b) 甲方依照下述4.3.5條發出專用設施接收通知的日期;

(c) 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服務年期” 是指服務期內每十二個日曆月,自一月份的第一天開始,至同年十二月份的最後一天結束,除了(1) 第一個服務年期在服務期開始日期開始,在同年十二月的最後一天結束,和(2) 最後一個服務年期在最後一年的一月份的第一天開始,至本協議有效期結束日期結束。

“上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變化” 是指在上海統計年鑑(20__上海統計年鑑表格9.2)中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指數(1990=100)” 表格上顯示的兩個最近的消費者價格指數之間的百分比變化,或者,如果該年鑑不再出版,參見其後發佈的與之內容最爲密切相關的表格或索引。

“共用設施” 是指在專用客戶規格和圖紙中用黃筆特別標註的,由乙方設計、建造、裝配和調試、佔有、管理和操作的,組成基礎建設的所有設施,其中也包括碼頭在內。乙方使用上述基礎建設和設施在共用的基礎上給甲方和乙方的其他客戶提供操作服務。

“共用設施費用”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2.2 條。

“油罐車操作”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2(a) 條。

“期限”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2.1 條。

“試驗設施” 是指與進行調試試驗有關的,作爲符合本協議4.3條所載明的期限、情況和流程的特定調試的專用設施或共用設施。

“吞吐量費用”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3條。

“吞吐量噸位”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5.2.2條。

“不定期維護” 是指對整個或部分設施所進行的任何必要修理和維護,該修理和維護是:(i) 不定期的, (ii) 超出專用客戶規格範圍的。在不損害前述一般性約定的基礎上,此種不定期維護應包括:

任何特殊的或緊急的修理或維護工作,例如對與產品相關的設備的特殊清潔工作;

爲減輕、減少、阻止或消除設施污染、產品污染或環境污染所進行的特殊或緊急的修理或維護工作;

因法律變更而需要進行的修理或維護工作;

因與產品有關的操作服務所引起的任何其他不可預見的修理或維護工作。

“公共事業費用” 含義見本協議下述7.5.1(a) 條。

“船舶"是指用於在水面上航行的,由甲方通知乙方用以向乙方交付貨物或自乙方處重新接受貨物的任何輪船、船舶或其他小船。

“工資指數的變動” 是指過去整整兩年中,在上海統計年鑑(20__上海統計年鑑表格10.6)中的“職工年平均工資” 表上“總單元”一欄全行業條目下顯示的百分比變動;如果該年鑑不再出版,參見其後發佈的與之內容最爲密切相關的表格或索引。

“有意違約” 是指 (a)故意的、出於當事人意志的、非脅迫的、非意外的違約,或 (b)協議一方的僱員、代理、轉包方和涉及本協議履行的其他人因其重大疏忽行爲,導致違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經協議另一方書面通知違約方的董事長及董事會的董事要求其依照本協議對違約行爲採取合理且切實可行的救濟措施,但違約方在接到此類通知後並沒有基於審慎操作原則採取救濟措施,且違約行爲不能得到合理救濟的;

1.3 優先權

如本協議所載條款與本協議附件所載條款存在衝突,以本協議所載條款爲準。

第二條 協議期限

2.1 期限

本協議自生效日期開始生效,自有效日期之日起20年後到期(期限)。

第三條 工業碼頭服務

3.1 一般條款

3.1.1 聘用

爲工業碼頭服務,甲方茲此聘任乙方根據本協議爲其產品提供操作服務。爲按照專用客戶規格和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處理和儲存產品,乙方同意設計、建造、裝配、調試專用設施和共用設施,並自行承擔相應的費用,並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五條和第六條提到的操作服務。

3.1.2 標準

乙方提供工業碼頭服務時應適當考慮下述條件:

包括環境立法和批准的全部法律要求;

適用於工業碼頭服務的國際適用工程標準;

審慎操作原則,及甲乙雙方約定的環境標準。

本協議提及的各標準如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的地方,乙方應與甲方協商具體適用哪個標準。

3.2 專用客戶規格

3.2.1 雙方對專用客戶規格的修改應滿足以下條件:

(a) 對專用客戶規格修改細節的記錄,雙方應以書面協議形式進行;

(b) 如有需要,應獲得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

(c) 如有需要,應延長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3.2.2 如果法律變更導致涉及共用設施的專用客戶規格需要修改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以決定和執行所需的對專用客戶規格的修改及由此所引起的服務費的調整。在乙方向甲方發出協商通知後,此種協商應立即開始。如果在通知發出後的45天內,雙方未能根據本協議7.4條對專用客戶規格的修改或對由此所引起的服務費的調整做出約定,爭議將按本協議第24條的規定予以解決。

3.2.3 如果法律變更導致涉及專用設施的專用客戶規格需要修改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以決定和執行所需的對專用客戶規格的修改及由此所引起的服務費的調整。但有以下注意事項:

(a) 沒有甲方的同意,上述專用客戶規格不得進行修改。如果甲方不同意修改,則 (i) 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對任何不符合適用的中國法律和法規要求的專用設施停止操作;(ii) 這樣的停止操作不視爲乙方違約; (iii) 甲方應對乙方因無法使用專用設施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成本進行賠償,且 (iv) 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7條不做任何扣減地支付服務費;

(b) 如果此法律變更要求不管專用設施是否正在特定時間內進行操作,或者是否是爲了碼頭其他部分不間斷的操作,涉及專用設施的專用客戶規格都應進行修改的,則本協議第3.2.3(a) 不適用,如果這種修改是公平、公正地適用於乙方全部客戶的,甲方應同意專用客戶規格和服務費的合理修改。

3.3 額外設施

3.3.1 如果在服務期內的任何時間需要任何額外設施的,經乙方同意,雙方應就該額外設施、約定的專用客戶規格及與此有關的甲方全部應付費用進行友好協商。

3.3.2 根據本協議3.3.1條,乙方應保證對任何需要的額外設施,在上海化學工業園內都有充足的土地或海洋資源加以建造。如果所需的是額外的碼頭,乙方應另外要求 (i) 碼頭的佔用率將不低於60%; (ii) 即使實行審慎操作原則,滯期費的索賠數目也已經超過在相同或相似環境下所能預計的在相似的碼頭上發生的合理的索賠數目。

3.3.3 雙方當事人應就 (i) 額外設施的建設;(ii) 與此有關的操作服務條款;(iii)與之有關的全部應付費用,簽訂一個補充合同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合同的條款應與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在實質上保持一致。

第四條 建造

4.1 通知

4.2 建造

4.2.1 乙方應按照專用客戶規格負責建設工程的設計、建造、材料和設備的採購、調試和實驗及工程管理工作。在建設工程完成後,應進行調試,以確保設施符合專用客戶規格。

4.2.2 甲方同意不參與由乙方實施的建造工程,包括選擇設計機構、建築材料和設備,及對建設工程進行管理,除非乙方另有要求。

4.3 調試試驗

4.3.1 配合

(a) 在協議生效後,乙方應儘快將其建議的調試方案交甲方批准。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或延遲批准,雙方應在協議生效後6個月內商定並完成調試。在服務期開始日期前,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進行對專用設施的調試。乙方應在服務期開始日期前進行對共用設施的調試。在調試開始前不得少於30天的時間,乙方應對最終的設施調試計劃,包括預計的調試期間,向甲方發出通知。

(b) 甲乙雙方應共同對專用設備進行所需的調試。因甲方引起的調試的延遲,乙方不負有任何法律責任。

(c) 甲方有權查看與共用設施有關的調試試驗。如果甲方不能或未查看上述調試試驗,此種調試試驗不應被延誤,在甲方缺席的情況下仍可進行。

4.3.2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調試試驗將按如下流程進行:

(a) 預調試試驗應包括規定的檢查和“幹”或“冷”功能的調試,該試驗是爲了證實每一項設備都能安全地通過調試(“預調試試驗項目”),和;

(b) 調試應包括特定的操作調試,用以證實被調試的設施或部件在一切可獲得的操作環境下能安全地進行操作(“調試項目”)。

4.3.3 乙方有權進行大量的調試以確保試驗設施滿足專用客戶規格的最低標準。對於乙方希望進行的與試驗有關的每項額外調試,乙方應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發出通知。

4.3.4 調試試驗的完成

(a) 一旦任何被調試的設施或其任何部件通過任何調試,乙方應在7天內通知甲方並提供給甲方一份調試結果的副本。

(b) 當乙方認爲被調試的設施已經通過與調試調試有關的最終試驗,且已符合專用客戶規格中約定的數量、質量和技術標準,乙方應在7天內向甲方發出完成調試調試的通知,並隨附提供與此有關的全部調試結果的副本(“調試試驗完成通知”)。 乙方有權發出調試調試完成通知,即使仍存在少量收尾工作和/或基本上不影響被調試的設施使用目的瑕疵,但乙方應在調試試驗完成通知中列明的合理時間內完成這些收尾工作和/或彌補瑕疵。

4.3.5 甲方接受專用設施

乙方向甲方發出任何專用設施的調試試驗完成通知,應適用以下規定:

(a) 如果甲方同意被調試的設施已通過與調試試驗有關的最終調試,且符合專用客戶規格中約定的數量、質量和技術標準,甲方應在收到調試調試完成通知之日起21天內向乙方發出確認通知 (“專用設施確認通知”),甲方不得無故拒絕發出上述通知。

(b) 如果甲方認爲被調試的設施沒有通過與調試試驗有關的最終調試,和/或其不符合專用客戶規格中約定的數量、質量和技術標準,甲方應儘快向乙方發出該意見的通知並隨附相關證據或證明材料,但在任何情況下該通知的發出都不得超過15天,以避免不必要地延誤服務期開始日期。

(c) 在甲方的參與下,乙方有權進行本協議4.3.3中規定的進一步調試。與專用設施有關的調試試驗的過程和按照本協議第4條發出通知的程序仍應繼續,直到甲方向乙方發出專用設施接收通知。

(d) 即使專用設施完成,如果在本協議4.3.5(b)規定的時間內,甲方未對專用設施的調試試驗完成通知提出任何異議,且未在上述4.3.5(a)條規定的時間內發出專用設施接收通知,則:

(i) 專用設施的操作將不予開始,除非甲方發出專用設施接收通知,且;

(ii) 乙方自服務期開始日期向甲方開具發票,並根據本協議第7條的規定收取專用設施費、共用設施費、操作費的權利不受損害。

4.4 修改

如果(a) 雙方意識到需要對任何設施進行修改,以在該設施的全部設計性能內實現可靠的操作,且 (b) 雙方同意在約定的日期進行此修改,雙方確認並同意根據相關設施的實際性能與全部設計性能之間的差距,相應地調整其自身職責。 這樣的修改將被不斷調整,直至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設施的設計性能。

4.5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4.5.1 根據本協議4.7條,乙方應在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完成建設工程;

4.5.2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推遲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乙方仍有權根據本協議第7條向甲方開具發票並按照原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收取專用設施費、共用設施費和操作費。

4.6 甲方延遲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如果在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乙方證明有能力提供全部操作服務,但甲方具有下述情形,無法接受乙方操作的:

(a) 因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從而延遲、妨礙、阻止或中斷甲方接受操作;或

(b) 因甲方或其承包商建設和/或調試甲方設施,從而延遲、妨礙、阻止或中斷甲方接受操作,

任何因甲方上述情形導致操作服務的開始被延遲的,乙方仍有權自服務期開始日期起,按照本協議第7條的規定開具發票,並向甲方收取專用設施費、共用設施費及操作費。

4.7 乙方延遲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

如果 (i) 乙方在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之前或當天未能完成專用設施,且(ii) 甲方證明有能力在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接受操作服務,乙方將根據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與實際服務期開始日期之間相距的天數,按下述費率每天向甲方支付約定的違約金。

第1天到第30天: 等值於美元 的人民幣/天

第31天到第60天: 等值於美元 的人民幣/天

第61天到第90天: 等值於美元 的人民幣/天

延遲超過90天的,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延遲損失。雙方最終同意上述違約金是基於對延遲行爲及其結果所產生的預期損失的一個合理估計,從而得出的賠償金額。

4.8 記錄

乙方應保持一套與實施建設工程有關的,顯示準確的竣工位置、設施尺寸和細節的最新的“竣工”記錄。經事先預約,乙方應允許甲方檢查和審覈“竣工”記錄。

第五條 操作服務

5.1 操作服務

5.1.1 爲實現本協議的目標,甲方同意聘任乙方在服務期內向其提供與甲方產品有關的操作服務。

5.1.2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及專用客戶規格提供與產品有關的操作服務。

5.1.3下述爲乙方提供的操作服務,即:

(a) 所有那些按照審慎操作原則,與設施的有序和例行操作有關的,處理和儲存產品所必需的服務,包括與下述有關的服務: (i) 停泊、裝卸、接收貨物、包括轉運, 抽水、吞吐,(ii) 儲存和處理產品;(iii) 提供產品的卸貨、搬運、包裝、裝桶服務,(iv) 運輸和分配產品,包括用管線運送產品 (v) 處置、處理和丟棄在設施處產生的廢棄物,和 (vi) 任何其他輔助或與上述有關的常規經營活動。

(b) 所有與產品運輸有關或與自船舶向處理產品的專用設施接收產品有關的那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i) 自船舶向專用設施接收產品,將產品再交至甲方界區輸油管道;

(ii) 自輸油管線向專用設施接收產品,將產品再交至甲方指派的船舶。

(c) 按照本協議5.4條規定的停泊流程, 配合甲方指定的船代爲船舶預定碼頭。

(d) 根據本協議5.6條保養和維修設施。

(e) 處置和處理在爲甲方操作期間設施處所產生的廢棄物。

(f) 每月就產品的輸入和輸出及產品的庫存爲甲方準備並提供報告;在甲方提供信息的基礎上,每月就甲方發來的與產品接收與交還的吞吐量的詢問作出處理;在每個日曆月的開始和結束時準備產品當月的庫存數量清單; 測算每月接收和/或交還的產品的數量和/或重量;根據實際盤存和書面存貨記錄準備每月的損失和/或收益報告。

(g) 應甲方的合理要求,準備和保存港口操作和設施處的吞吐量的統計記錄。5.2 指定的吞吐量

5.2.1 每一個服務年期約定的吞吐量應是附件B中載明的以公噸計算產品的指定的吞吐量(“指定的吞吐量”)。 在服務年期內卸入設施的所有產品將以公噸來表示,合計並用來計算乙方爲甲方處理的產品的每年實際吞吐量(“每年實際吞吐量”)。如果在任何服務年期,該年的每年實際吞吐量少於或等於指定的吞吐量,則不再加收額外的吞吐量費。

5.2.2 如果在任何服務年期,乙方爲甲方處理的以公噸計的每年實際吞吐量超過了指定的吞吐量,對乙方提供的與這些每年的吞吐量(“吞吐噸”)有關的操作服務,乙方應按照本協議7.5.3的規定向甲方開出發票。

5.2.3 計劃

在每月開始前不少於30天,對要被搬入和通過乙方設施的化學品的數量,甲方應作出最佳估計並書面通知乙方,包括運送的細節。基於此種估計,乙方可以協調它的活動以確保其操作服務能夠適應這樣的搬運,和/或在提供操作服務方面,乙方將與甲方一起在合理努力的基礎上解決因甲方與乙方的其他客戶之間存在衝突所引發的任何問題。

5.3 操作小時

5.3.1 正常的操作小時

根據天氣情況、中國法律和法規、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定期維護條款,乙方將按照下述操作小時操作設施,即:

(a) 爲提供碼頭操作服務,包括船舶裝卸,乙方將每天24小時,每年365天操作設施;

(b) 對於產品從設施處的任何儲油罐到甲方在上海化學工業園區的任何工廠或設施的管線運輸,乙方應每天24小時,每年365天操作碼頭;

(c) 爲提供其他操作服務,例如裝罐和貨運服務,和產品從設施處的任何儲油罐到甲方在上海化學工業園區的卡車和/或鐵路機車車輛的運輸,乙方只在營業時間內提供服務,例如,從週一到週五的0800到1700。

5.3.2 營業時間外的操作服務

(a) 如果甲方要求在營業時間外提供上述5.3.1(c)條涉及的操作服務或其他產品處理操作,它應向乙方發出通知。

(b) 甲方認可在營業時間外提供上述5.3.1(c)條涉及的操作服務和其他產品處理操作應按本協議第7.5.2(b)條計費。

5.4 停泊

5.4.1 先到先服務

雙方應按操作手冊和原理和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就執行船舶靠泊計劃相互配合。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操作手冊和原理和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船舶到達設施(無論是否是甲方的船舶)將會按照“先到先服務”的原則接受靠泊和服務。乙方保證它沒有授予也將不會授予任何合同主體使用碼頭的優先利。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對因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任何延遲、中斷或從靠泊的船舶隊伍中離開不負有責任,除非上述情形是因爲乙方的過失或乙方未履行審慎操作義務導致的。乙方對甲方或任何其他人對因上述延遲、中斷或離開所引起的任何索賠、損害、損失或訴訟,包括任何滯期損失或其他任何臨時的或永久性的船舶使用損失,不承擔責任。

5.4.2 優先靠泊狀態

(a) 緊急情況下,甲方可要求乙方偏離上述5.4.1條載明的先到先服務原則向甲方提供優先靠泊。當收到這樣的要求,乙方應立即向所有和任何根據先到先服務原則優先於甲方在碼頭停靠的第三方船舶溝通該要求及緊急情況的細節。乙方應努力與第三方船舶開啓並維持這種溝通 (i) 以確保他們同意甲方船舶優先靠泊,和(ii) 有效安排甲方船舶優先靠泊。

(b) 乙方和任何第三方因爲甲方的船舶被授予優先靠泊狀態所產生的成本和費用,甲方應根據情況立即向乙方和相關第三方予以支付。

(c) 乙方對任何第三方不能、拒絕或不願配合乙方向甲方船舶提供優先靠泊狀態所引起的成本和費用不承擔任何責任。

(d) 甲方同意乙方有權代表第三方提出相似的要求,甲方應考慮提供同樣的便利,無合理理由不應拒絕配合。

5.5 設施檢查

根據乙方事先的安排,甲方有權檢查專用設施和共用設施以確保在產品交到設施之前,上述設施處於清潔、適宜和良好的工作狀態。

5.6 維護

5.6.1 乙方負責設施的維護和保養,並承擔相應的費用,包括專用設施、共用設施和任何本協議項下包括的設備和附屬設施在內。乙方應自負費用進行所有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但清潔儲罐和處理廢水除外,上述兩項工作應按本協議7.5.2條載明的額外服務向甲方開出發票。

5.6.2 雙方應對其各自工廠和設施的計劃維護進行合作和協調,如可能他們應爲計劃的維修在同一期間停工,以儘量減少對其各自工廠和設施的操作帶來的干擾。在每個服務年期開始前不少於30天的時間,雙方應書面通知對方其將各自在其工廠和設施開展的定期維護。此種通知並無法律上的約束力。

5.6.3 儘管有前述約定,甲方可以至少提前30天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對定期維護進行任何重新安排,但 (i) 如果重新安排的工作方式或時間有違審慎操作原則,則甲方不得提出這樣的要求,且 (ii) 對於乙方因重新安排定期維護所產生的全部成本,乙方將按本協議7.5.2條中額外服務的計費標準向甲方開具發票。甲乙雙方應本着相互便利的原則就重新安排的工作進行協商。

5.6.4 乙方應本着審慎操作原則對設施進行不定期維護。對於任何擬進行的不定期維護,乙方應提前14天通知甲方,但如果當時的情況根據審慎操作原則需要乙方立即開展不定期維護,則乙方不受向甲方發出這樣一個通知的限制。

5.6.5 甲方認可甲方要求的和乙方提供的與任何不定期維護有關的服務均應被視爲額外服務,所有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根據本協議7.5.2條向甲方開具發票。如果不定期維護在一個不同的時間將會被作爲定期維護予以進行,則這些費用將做相應的扣減。

5.6.6 如果乙方擬進行任何定期維護或不定期維護,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協助甲方減少 (i) 由此所佔用的期限 (ii) 由此所產生的操作服務的中斷,和 (iii) 任何損失。 甲方應與乙方通力合作,確保上述全部維護及時、有序地進行。

5.6.7 儘管任何定期維護和/或任何不定期維護將可能暫時地影響設施的全部運作,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付款義務不受任何定期維護或不定期維護的影響,除非維護是因爲乙方的過失或未能遵守審慎操作原則所導致的。

5.6.8 在定期維護和不定期維護的過程中,乙方在任何時間依照審慎操作原則,有權 (a)將產品從專用設施轉移或遷移至其他設施,和/或 (b) 進行任何與產品有關的,其單方認爲爲了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維護所必須採取的或者是值得采取的其他行爲。

5.7 產品流量的管理、設施中的損失

5.7.1 對產品流量的管理的責任歸屬參照操作手冊中的相關條款。

5.7.2 在設施中的損失

根據第6條的規定,從乙方接受產品進入設施開始,到乙方向甲方交還產品爲止,按每個服務年期計算,對於託管的產品,雙方認可並接受總損失的最大可接受比率爲重量的0.3%。如因乙方不能勝任、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乙方的遺漏行爲,或乙方未能遵守審慎操作原則,導致終端損失的實際比率高於這個數值,乙方應按超過該比率的損失部分的商業價值向甲方進行賠償,產品的商業價值由相關進口或交貨單決定。

5.8 廢棄物

5.8.1 乙方應按照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地方標準處理和處置其爲甲方操作業務期間所產生的廢棄物。

5.8.2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在專用客戶規格的範圍內對額外的廢棄物進行處理和處置,它應通知乙方。即使有前述約定,乙方在任何時間根據審慎操作原則,有權在設施處對任何廢棄物進行此種額外的處理和處置。對任何擬進行的額外的廢棄物的處理和處置,乙方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但如果當時的情況根據審慎操作原則需要乙方立即開展上述額外的廢棄物的處理和處置的,則乙方不受向甲方發出上述通知的限制。

甲方認可甲方要求的和乙方提供的與任何額外的廢棄物的處理和處置有關的全部服務應被視爲額外服務,所有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根據本協議7.5.2條向甲方開具發票。

5.9 准入

經乙方事先安排,甲方的工作人員、代理和授權代表將被授權在全部合理的時間進入專用設施和一般設施,但 (i) 對於任何這樣的檢查,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並應盡最大可能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不便降低到最小程度,且 (ii) 所有人員尊重並遵循乙方的規定、規則和指導以及全部的政府規定。

5.10 共同儲存

乙方同意將特定產品與和其性質相同、平均質量相同以及同一等級的產品共同儲存。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對特定的產品進行共同儲存,雙方應立即進入真正的談判,以期在雙方間就乙方提供任何與此種共同儲存有關的服務及甲方就此應付費用達成一致。.

5.11 船到碼頭

本協議沒有規定乙方有義務爲甲方或代表甲方在碼頭停靠船舶、提供船舶領航服務或進行任何設施範圍外的活動。

第六條 託管產品

6.1 託管指令

6.1.1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雙方約定的電子形式向乙方提供託管指令 (“託管指令”)。託管指令應符合操作手冊中的相關要求。

6.1.2 甲方向乙方作出的所有與本協議有關的指示、要求和其他溝通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雙方約定的電子形式作出。

6.1.3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每筆託管產品,託管指令應包括與產品託管有關的全部詳細資料和信息,包括下述細節,即:

(a) 產品信息,和;

(b) 儲存設備的位置;

(c) 儲存期限,和;

(d) 貨物保險信息;

6.1.4 如甲方擬將任何不符合雙方事先約定規格的產品交至設施內,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6.2 關稅、稅費和費用所涉及的信息和文件

6.2.1 如果產品被或可能被任何政府部門徵收關稅、稅費或其他費用, 對於乙方要求的全部信息和文件,甲方應在合理的時間預先提供給乙方,以確保產品的狀態以及乙方接收或釋放產品的權利符合乙方及相關政府部門的要求。除非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另有約定,對產品進行清關或向政府部門申報、進行海關手續和清關手續的義務是甲方的單方義務。在接收和/或釋放產品之前,乙方有權檢查產品狀態,以確保產品符合適用的海關法律和法規。

6.2.2 除非乙方存在過失和/或故意,或乙方存在遺漏行爲,或乙方存在有違審慎操作原則的其他行爲,否則對乙方遭受或支付的因下述情況所產生的全部責任、罰金、處罰、稅收和關稅,甲方將承擔賠償責任:

(a) 甲方根據本協議6.2.1條提供給乙方或提供給政府部門的任何不準確或是不完整的信息;

(b) 甲方未能向乙方或任何政府機關提供其所要求的信息和文件,或者對上述信息和文件未能及時提供;

(c) 甲方未能遵守適用的海關法律和法規。

6.3 產品到達時的數量和質量評估以及測量

6.3.1 乙方有權在接收貨物時或在接收貨物之前核實產品的數量和質量是否被完整和真實地記載在託管指令中,託管產品的所有其他方面是否與產品信息一致。甲方應就決定向設施交付產品數量和質量的行爲以及授權產品裝卸的行爲單獨負責。除非因乙方未能遵守審慎操作原則或專用設施發生實際泄漏,否則乙方對產品的任何損失或產品污染不承擔任何責任。

6.3.2 任何一方可從在中國登記註冊並具備相關資質的國際公認的事務所中指派一名獨立的評估師對產品的性質進行評估。經乙方事先安排評,評估師可以在產品裝卸時出席,並評估上述產品以便查明其數量、特性、規格和質量,以及查明專用設施和共用設施是否在良好的工作狀態。

6.3.3 在產品卸貨和交至設施之前,甲方或甲方指派的獨立檢測員將取得2份一樣的樣本 (分別稱爲“甲方樣本”和“乙方樣本”)。甲方應沒有任何延遲地將乙方樣本交給乙方。

甲方應自負費用對甲方的樣本就產品數量、特性、規格和質量安排立即的檢查、評估和分析 (“甲方分析”)。乙方應按照操作守則中的條款保存乙方樣本。

6.3.4 如果乙方合理認爲,產品的質量或性質不準確或與描述的不一致,且乙方相信接收產品將可能引起設施污染或違反環境立法或適用的中國法律或政府部門的其他要求,則:

(e) 甲方應立即向乙方發出指示,對任何不合格或被污染產品做出處理建議。

(f) 乙方有權拒絕接收產品,或者如果產品已在乙方監管的設施中,乙方有權立即移走產品,相關的風險和費用由甲方承擔,或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移走產品。

(g) 對於產品交貨時明顯存在的,因產品的任何損壞或缺陷,或產品全部或部分與產品信息中載明的質量、數量或描述不符,或產品違反環境立法或適用中國法律或政府部門的要求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成本、索賠、損害、責任、罰金、違約金和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於第三方向乙方提出的此類訴訟,甲方應向乙方進行賠償。

6.3.5 甲方提供的產品信息不得作爲證明產品數量和質量的決定性證據,即使乙方在接受產品時沒有就產品信息的準確性提出任何異議。

6.4 拒絕接收貨物或進行操作

6.4.1 對於任何託管的貨物,儘管本協議下有其他約定,在下述情況下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或進行任何操作服務:

(a) 如果乙方合理認爲接收的產品不符合本協議6.1.3條提到的託管產品的詳情和信息;

(b) 如果產品到達設施時存在着明顯的損壞或缺陷狀態;

(c) 如果乙方合理認爲產品和進行操作服務將對人、財產或其他產品造成危險或損害,或造成任何設施污染、產品污染或環境污染,或存在任何設施污染、產品污染或環境污染的危險;

(d) 爲防止、減少和/或消除任何設施污染、產品污染、環境污染所帶來的影響;

(e) 爲了保護設施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

(f) 如果產品或進行操作服務與任何環境立法或任何其他法律、法規、政府機構制定的規則衝突,或者如果拒絕接收產品是爲了保證 (a) 遵守法律,包括遵守環境立法和 (b)遵守環境標準,和;

(g) 如果產品產生了任何運費、港口費、接收產品時應收取的費用、稅費、關稅、捐稅、罰金和/或本協議6.2.1約定的其他費用和成本。

對於乙方任何拒絕接納、卸下和交接產品的決定,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雙方應立即就產品卸貨的替代方案進行協商。

6.4.2 拒絕接收產品交付情況下的付款義務

即使乙方拒絕接收託管產品的交付,甲方無權折抵或減少雙方約定的與當時的服務年期有關的操作費。前述約定不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以及在本協議項下其他義務。

6.5 未能交接產品

如果甲方通知乙方將交付產品給乙方,或者按照計劃乙方應按特定的數量和/或特定的時間和/或特定的時間間隔將產品交還給甲方,如果甲方因任何原因未能依約交付產品或甲方拒絕或未能接收被交還的特定產品的,甲方應就因其未能交接產品所帶來的全部損失、成本、索賠、法律行爲、損害、責任、罰金、違約金、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承擔責任,甲方在此保證就上述事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除非該損失是因乙方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遺漏行爲或其他不符合審慎操作原則的行爲所引起的。

6.6 留置權及扣留

乙方有權留置或扣留產品、全部款項 (包括任何乙方代甲方接收的保險金)、乙方現在或將代表甲方持有的,現在已經是甲方所有的或將成爲甲方所有的文件和貴重物品,以確保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或其他任何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項下所產生的與設施中的其他產品有關的應付款項和費用。

6.7 關於所有權的爭議及查封

如果甲方與第三方就產品的所有權或接收產品的權利存在爭議,或者如果產品被查封或被做出扣押決定,乙方有權保留存在爭議的產品,直至法庭或仲裁就變更該產品的所有權或接收產品的權利作出不可逆轉的裁決或決定,這些裁決和決定應是已經相關主體充分證實,並且上述決定已經相關主體書面向乙方證實。

第七條 服務費

7.1 服務費

甲方,作爲對乙方提供的工業碼頭服務的報酬,應向乙方支付費用(服務費),細節詳見附件B。服務費應按第7條的約定予以支付,且應包括下述內容:(a)年費;(b)超額吞吐量費;(c)公用事業費;(d)附加費;(e)特殊費用,及(f)管廊架費。

7.2 年費

雙方同意,作爲對乙方提供的操作服務的報酬,甲方需按照附件B的約定支付年費。該費用的依據是在專用客戶規格中約定的標準,且應根據任何協商和/或雙方同意的修改對約定的標準進行調整。

每期的年費應當按月開具發票,並且不得遲於服務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予以支付,但應至少提前該營業日30天開出該費用的發票。

7.3 超額吞吐費

超額吞吐費是甲方在考慮超額吞吐噸的基礎上按月支付給乙方的費用。超額吞吐費的單價詳見當時公認的附件B版本中的約定。

在服務年期內的任何日曆月發生超額吞吐噸的情況時,乙方應當在該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就當月所發生的超額吞吐費開出發票。甲方最遲應在開出發票後的三十日內按照發票的數額支付費用給乙方。

7.4 公共事業費

(a) 對於乙方在操作服務中使用到的氮氣、電力、蒸汽和其他消耗品的費用,甲方應向乙方予以支付。上述費用的計費按照實際費用加5%來計算(公共事業費)。

(b) 乙方應按月對每筆公共事業費開具發票,開具發票的日期應在服務年期內的每個日曆月的第五個營業日之前或當天。甲方最遲應在開出發票後的三十日內按照發票的數額支付費用給乙方。

7.5 輔助費用及特殊費用

(a) 輔助費用應包括下列部分,即:

(i) 油罐車操作費,乙方在提供操作服務的期間提供20噸油罐車的操作(油罐車操作費)。油罐車操作費用在附件B中予以約定。

(ii) 軌道車操作費,乙方在提供操作服務的期間提供50噸軌道車的操作(軌道車操作費)。軌道車操作費用在附件B中予以約定。

(iii) 鋼筒操作費,乙方在提供操作服務的期間提供的與填充200升鋼桶和向集裝箱或卡車進行裝載有關的操作(鋼桶操作費)。鋼筒操作費在附件B中予以約定。

(iv) 鋼筒及倉儲操作費,乙方在提供操作服務期間提供的與倉儲有關的操作。鋼筒及倉儲操作費在附件B中予以約定。

(v) 輔助操作費,根據具體情況,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的任何替代的或者特殊的,超出操作服務範圍的操作方式。

(b) 根據具體情況,甲方要求乙方進行的超出操作服務範圍的任何特殊的行爲(“特殊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特殊費用(“特殊費用”)特殊費用按照當時公認的附件B版本中約定的金額以人民幣支付。

特殊費用的費率應按照第7.6條約定的通貨膨脹公式逐年調整。

(c) 每期輔助費用和特殊費用應在服務年期每個日曆月的第五個營業日當天或之前開具發票。甲方最遲應在開出發票後的三十日內按照發票的數額向乙方支付費用。

7.6 管架費

甲乙雙方確認並同意,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公共管道走廊由SCIPCor公司建造並歸SCIPCor公司所有。乙方應保證其已與SCIPCor公司商定租用所需的相關管架空間,用來爲甲方提供操作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即當乙方與scipcor公司順利達成上述商定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因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而租賃所需的管架空間所產生的全部成本(包括營業稅,另加5%)。乙方應保證充分告知甲方其與scipcor公司協商的情況,包括商定的租賃成本。

7.7 通貨膨脹的調整

7.7.1 年費根據下述公式逐年遞增,第一次調整應於20__年1月1日進行。

當年費用=上年費用__(1 + 0.3 __通貨膨脹因素)

其中:

通貨膨脹率=(40% __上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變化)+(60% __工資指數的變化)

7.7.2 超額吞吐費、輔助費用和特殊費用根據下述公式逐年遞增,第一次調整應於20__年1月1日進行。

當年費用=上年費用__(1 + 通貨膨脹因素)

7.8 情勢變更情況下的費用調整

如果一方遭受到了經濟上的困難,應通知另一方,雙方本着誠信原則進行協商後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調整變更,從而減輕通知方所面臨的經濟困難。在宣稱經濟困難的期間,雙方確認乙方可以增加或降低服務費,如果(i)存在法律變更,和/或(ii)通知方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過程中遇到材料的成本和費用顯著增加的情況,並且通過合理的努力也無法避免的(“情勢變更情況下的費用調整”)。如果發生上述任何一件事情,乙方對根據本協議7.7條擬進行的情勢變更情況下的費用調整應立即通知甲方。

7.9 逾期付款費用

如果甲方未能甲方應支付本協議項下所有款項的利息給乙方,如果不能在自截止之日起2個營業日內給齊,則應按中國人民銀行6個月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2%予以支付。自相關發票應付之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該利息應按日累積,並應每月計算複利。

7.10 稅費調整

甲方應承擔所有的稅費或那些和甲方的付款有關的,因乙方提供處理、儲存和其他物流操作服務而被法律要求乙方支付或繳納的類似費用。年費、超額吞吐費、公共事業費、輔助費用、特殊費用以及管架費每筆均應加上這些被徵收的稅費,以便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每筆費用在扣除這些稅費後等於該筆費用不含稅的數額。

7.11 產品的費率、收費、關稅及其他稅項、及第三方收費

7.11.1甲方應確保產品的交貨是免費的。甲方應負責所有與產品、產品的運輸方式及與產品有關的發生在設施外的任何及全部行爲所產生的成本,收費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及全部的費率,稅,關稅,運費,手續費,碼頭費,港口費,拖船費,進口關稅,捐稅,罰款和其他所有因交貨所因徵收的金額和所有其他因產品所產生的在到達時應被支付的或拖欠的費用、成本、收費,無論這些費用被如何命名。

7.11.2儘管有上述的約定,但在甲方給出特定的書面承諾後,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支付任何的稅費及收費,一旦乙方要求,甲方應立即將這些費用支付給乙方。

在任何給定的服務年期內,如果上海港務局退還給乙方港口費,則當上述的服務年期屆滿後,乙方應按照比例向甲方部分退還該筆費用。

7.11.3如果根據相關的中國法律、法規或政府部門的要求,由於產品和/或提供操作服務,乙方需要向任何政府部門支付任何款項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則甲方有義務直接向該政府部門提供此保證。如果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允許甲方支付上述款項或提供上述擔保,則:

(a)如果乙方支付了任何費用,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全部歸還該費用,同時連同乙方因支付該費用所產生的其他全部成本(如有)。

(b)如乙方提供了擔保,甲方應立即將乙方爲設立上述擔保所支出的全部費用歸還給乙方,並應立即向乙方提供一個其期限、格式、出具銀行等一切均能被乙方接受的 “背靠背”的擔保(該保證應是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並且符合相關要求的),以確保乙方在擔保下支付或將支付的任何及全部款項屆時將由甲方向乙方予以歸還。

第八條 安全措施

8.1 安全措施

乙方應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保證設施及相關人員的安全,包括但不限於:雙方的僱員、承包商、代理以及來訪者。所有的這些措施應符合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8.2 救濟措施

在任何時候,乙方均有權在合理範圍內從事以下行爲:

(a)採取任何措施和工作,以減輕、減少、使之最小化、阻止或消除任何實際發生的或可能產生的設施污染或產品污染或任何損害或可能損害設施和/或相關人員安全的事件或環境。“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於雙方的僱員、承包商、代理以及來訪者。

(b)採取乙方合理認爲必須採取的一切安全措施,以防止或減少乙方可能面臨的與產品有關的,包括終止操作服務和移除或處置產品處理所產生的任何索賠、損害、費用、成本、責任、罰款、違約金或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的風險;

(c)採取因任何法律變化或任何政府部門要求而需採取的必要安全措施。

8.2 協作

在任何情況下,爲協調本協議第8.2條所要求採取的任何措施,乙方應與甲方進行協商。對於因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和/或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所必須的,或有助於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的,根據本協議第8條由乙方採取的一切安全措施,乙方因其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應由甲方予以賠償。除非上述費用是由於乙方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乙方的疏忽行爲、或有違謹慎操作原則而引起的。賠償金應按外部成本加15%的管理費予以計算。對於任何擬採取的安全措施,乙方應當提前三週通知甲方,但依照謹慎操作原則,根據當時環境乙方需要立即採取該安全措施的,乙方不受發出上述通知的限制。

第九條 環境保護

9.1 遵守法律

儘管存在本協議第9.2條的規定,乙方應當遵守所有的環境立法。甲方應當竭盡所能協助乙方遵守環境立法。

9.2 環境標準

乙方應當遵環境標準。如果甲方要求遵守替代環境標準(“替代環境標準”),則乙方在滿足以下條件時應遵守該替代環境標準:

(a)在設施處遵守該替代環境標準是可行的、可被接受的,並且也符合謹慎操作原則;

(b)替代環境標準不違背環境標準的最低要求;

(c)替代環境標準符合環境立法;且

(d)替代環境標準是包含在專用客戶規格內的,並且與此有關的任何額外的費用已經雙方約定並反映在服務費中。

9.3 補救措施

乙方遵照謹慎操作原則,有權在任何時候,在合理範圍內,從事以下行爲:

(a)採取任何措施以減輕、減少、使之最小化、阻止或消除任何實際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包括爲了阻止或減少煙、塵、霧、蒸汽或其他物質的散發而需要採取的任何措施;

(b)採取乙方合理認爲必須採取的一切安全措施,以防止或減少乙方可能面臨的與環境立法有關的,包括終止操作服務和移除或處置產品處理所產生的任何索賠,且;

(c)採取因任何法律變化或任何政府部門要求而需採取的任何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

9.4 協作

對於因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和/或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所必須的,或有助於乙方向甲方提供操作服務的,根據本協議第9條由乙方採取的一切措施,乙方因其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應由甲方予以賠償。除非上述費用是由於乙方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乙方的疏忽行爲、或有違謹慎操作原則而引起的。賠償金應按外部成本加15%的管理費予以計算。對於任何擬採取的安全措施,乙方應當提前三週通知甲方,但依照謹慎操作原則,根據當時環境乙方需要立即採取該措施的,乙方不受發出上述通知的限制。這些措施的費用應當被公平地分攤給所有受此影響的客戶。

第十條 保險

10.1 產品保險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負有爲產品適當投保的唯一和獨家義務。乙方對產品不負有投保義務,或承擔與之有關的任何風險。

10.2 設施保險

乙方有義務爲與設施和/或在設施處的任何設備的設計、製造、裝配和調試、管理和操作有關的事項適當投保,該保險根據良好的管理原則足以覆蓋全部一般風險,包括一切風險、第三方責任、工傷賠償和僱主責任、損失、盜竊、火災、縱火、洪水、事故和損害。

10.3 保險證書

在服務期開始日期之日起15天內,各方都應當向對方提供證據(以保險證書複印件的形式),以證明其已按本協議第10條的規定投保,且保險已生效。

第十一條 責任與賠償

11.1 環境責任

11.1.1因環境立法和各自設施的歸屬和操作所發生的環境救濟措施,各方應各自承擔其相應的責任。

11.1.2根據本協議第11.4.2條和第21.4條的規定,因任何人員的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壞或損失所產生的全部及任何損失、費用、索賠、訴訟、損害、責任、罰款、違約金或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乙方應予以負責並對甲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進行賠償,保證其不受損害。上述人員的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害應當是由實際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或環境污染直接或間接引起,如果這些實際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或環境污染是由於以下原因產生的:

(a)乙方及其人員、僱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供應商和代表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遺漏行爲,或;

(b)乙方及其人員、僱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供應商和代表違反或者不遵守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除非是因爲甲方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遺漏行爲所引起。

11.1.3 根據第11.3條和第21.4條,甲方應當對乙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的如下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並保證其不受損害:

(i)他們因對任何實際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或環境污染作出清潔、移除、迴應及救濟措施而引起的全部費用;

(ii)由乙方承擔的因任何人員的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壞或損失所產生的全部及任何損失、費用、索賠、訴訟、損害、責任、罰款、違約金或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上述人員的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害應當是由實際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或環境污染直接或間接引起,如果這些實際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或環境污染是由於以下原因產生的:

(a)甲方及其人員、僱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供應商和代表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遺漏行爲;

(b)甲方及其人員、僱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供應商和代表違反或者不遵守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除非是因爲乙方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遺漏行爲所引起。

11.2 通知

如任何一方發現或察覺存在以下情況,均應以口頭及書面形式立即通知另一方:(i)任何實際的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ii) 任何實際的或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或(iii)在設施處,包括在碼頭或設施附近已經或可能導致需要採取環境救濟措施;或已經或可能導致任何人員受傷或死亡的;或已經或可能導致任何財產損壞或損失的其他情況。即使有前述規定,對任何緊急的情況,乙方應根據其判斷和審慎操作原則,負責作出並進行最初的反應。

根據上段,各方在按前款要求發送通知後,應共同協商、通力合作,以減輕、阻止或消除任何實際的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環境污染、或在設施處,包括在碼頭或設施附近已經或可能導致需要採取環境救濟措施;或已經或可能導致任何人員受傷或死亡的;或已經或可能導致任何財產損壞或損失的其他情況。如果可行,各方應就互相配合的反應達成一致,以實現快速、高效的解決,並儘可能減少操作中斷或使其產生的費用最小化。若甲方未能參與到商討之中,乙方採取合理的步驟來減輕、防止或消除發生的或可能發生的設施污染或環境污染或在設施處產生的其他不利情況的責任也不因此而消除,否則會損害或影響甲方在本協議第11.1.3條和第11.3條中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11.3 甲方的一般性賠償

11.3.1在不損害本協議第11.1條、第11.9條及第11.10條規定的前提下,根據中國任何法令或法律、因任何人員的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壞或損失所產生的全部及任何損失、費用、索賠、訴訟、損害、責任、罰款、違約金或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甲方應予以負責並對乙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進行賠償,保證其不受損害。上述人員的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害應當是甲方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過程中,因甲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遺漏行爲所直接或間接引起。

11.3.2甲方在本協議第11.3條項下的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都應服從以下要求:

(a)本協議第11.3條項下的賠償責任,其範圍不得超過乙方因其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遺漏行爲所引起的,或者乙方未能採取合理步驟消除的任何損失、損害、傷亡(或任何與此有關的索賠)或任何相關費用。

(b)對於本協議第11.3條項下甲方的賠償責任,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任何索賠和引發索賠的事件,或任何將可能引發索賠的事件。如果乙方在事件發生或事件的結果引發損失或損害3個月後提出索賠,該索賠是無效的。

11.4 乙方的一般性賠償

11.4.1在不損害本協議第11.1條、第11.9條規定,且遵守第21.4條的對乙方責任限制的規定,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根據中國任何法令或法律、因任何人員的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壞或損失所產生的全部及任何損失、費用、索賠、訴訟、損害、責任、罰款、違約金或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乙方應予以負責並對甲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進行賠償,保證其不受損害。上述人員的死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害應當是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過程中,因甲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的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遺漏行爲所直接或間接引起。乙方在本協議第11.4.1條項下的義務應服從第11.4.2條。

11.4.2 乙方在本協議第11.1.2條和第11.4.1條項下的責任在任何時間都應服從以下要求:

(a)考慮到本協議第11.4條,產品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應根據保險公司評估的該類產品的替代價格予以計算。

(b)本協議第11.4條項下的賠償責任,其範圍不得超過甲方因其過失和/或故意行爲或遺漏行爲所引起的,或者甲方未能採取合理步驟消除的任何損失、損害、傷亡(或任何與此有關的索賠)或任何相關費用。

(c)如果甲方根據本協議第11.4條就同一事件或相互關聯的事件所引起的損失或損壞,向乙方提起多起索賠的,乙方有權按其在各項索賠中的責任大小分配其責任比例限額。

(d)根據第11.4.2(e)條,對於本協議第11.4條項下乙方的賠償責任,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任何索賠和引發索賠的事件,或任何將可能引發索賠的事件。如果甲方在事件發生或事件的結果引發損失或損害3個月後提出索賠,該索賠是無效的。

(e)對與產品有關的任何索賠,或引發索賠的事件,或任何將可能引發索賠的事件,甲方應在或先於產品離開設施前保持環境現狀並通知乙方,否則此種索賠無效。

11.5 連帶責任

任何因甲乙雙方連帶或共同責任導致的與傷亡、損壞或損失有關的費用、損害、損失、責任、索賠或訴訟,由雙方按照本協議第11條的規定,根據各自的過錯比例予以承擔。

11.6 責任限額

根據本協議第11條,在任何情況下,雙方都不應因任何原因對對方關於從屬性的、特殊的、偶發的或間接損失或損壞負責,包括無論任何性質的利潤損失、收入損失、合同損失、商譽損失、操作費用或任何其他間接或從屬性的損失或損壞或任何懲罰性的或懲戒性的損失,無論是產生在合同、民事侵權、擔保、嚴格責任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論。

11.7 分包商等的責任

各方均應對其僱員、代理、代表、分包商、承包商和供貨商所承擔的全部義務負責。

11.8 索賠通知

在不損害第11.3.2條及第11.4.2條規定的前提下,根據第11條,任何一方有權向另一方索賠或擬進行索賠,一旦尋求索賠的一方收到關於該項索賠的實際情況或信息,則該方應立即向另一方發出通知。

11.9 不準確或不完整的陳述所引發的責任

任何一方因該方及其人員、代理和授權代表作出或提供的描述、陳述、信息、通知或指示不準確或不完整所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人員的傷亡或任何財產的損壞或損失,依照中國任何法令或法律所導致的全部及任何損失、費用、索賠、訴訟、損害、責任、罰款、違約金或費用(包括專業費用和法律費用),該方應予以負責並對另一方及其人員、代理、轉包商、承包商和代表進行賠償,保證其不受損害。

11.10 第三方索賠

11.10.1 根據本協議第21條,除非因乙方過失、疏忽、不稱職或有違謹慎操作原則所引起的損失,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所有第三方向乙方提出的下述索賠:

(a) 與甲方根據本協議委託給乙方的產品有關;

(b) 與因下述因素所引起的損壞、成本和/或損失有關:

(i) 甲方引起的;

(ii) 甲方的員工、代理和授權代表引起的;

(iii) 甲方請來的或是經甲方許可,從而登上沿着設施繫泊的船舶的第三方

(c) 根據本協議,乙方對索賠不負有任何義務的。

11.10.2 根據第21條,除非因甲方過失、疏忽、不稱職或有違謹慎操作原則所引起的損失,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有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由下述原因導致的損害、費用和/或損失的索賠:

(a) 乙方引起的

(b) 乙方的員工、代理和授權代表引起的;

(c) 乙方請來的或是經乙方許可,從而登上沿着設施繫泊的船舶的第三方

第十二條 安全措施

12.1 安全

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保設施被充分和適當地保護。這種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對適宜的柵欄、圍牆、路障、大門、鎖、巡迴閉路電視和其他安全設備的設立和適當維護。

12.2 合作

當擁有另一方的財產時,任何一方均應尊重另一方不時決定和發出的安全規定和流程。

第十三條 陳述與保證

雙方均向對方作出若下陳述與保證:

13.1.1任何一方均有充分的權利和授權及法律權利來簽訂本協議,對於本協議所提及的所有其作爲一方當事人的合同和文件,任何一方均將遵守並履行它在這些合同及文件項下的義務。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簽字的代表均是經充分授權來簽訂本協議的,雙方願受本協議約束。

13.1.2爲有效地執行和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均已履行所有必要的義務,並已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其他許可和批准。

13.1.3無論是簽訂本協議還是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均不得違反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政府法令、行政條令、判決、裁定、授權、協議或義務,或與之相沖突。

13.1.4如果一方在本協議項下做出了不真實的、誤導另一方的承諾,或其違反承諾,致使另一方遭受或者招致任何損失、責任、成本(包括法律成本)、索賠、訴訟和費用,該方願意承擔賠償責任。

13.1.5沒有任何針對其或其財產的懸而未決的訴訟,或據其所知,不存在任何威脅要提起的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調查,將可能:

(i)對其經濟狀態、經營和操作狀況產生重大的不利影響;

(ii) 對履行或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產生限制或禁止影響,或已經產生限制或禁止影響;或

(iii) 導致任何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約束力和執行力的其他行爲。此外,各方沒有違反任何本協議所涉及的業務或財產適用的法律、法規、政府指南(無論是否具有法律層面的效力)、判決、裁定、授權、協議或義務。

第十四條 保密性

14.1 保密性

14.1.1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條款和任何一方在本協議項下提供的全部信息均應視爲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該信息或其中的一部分信息,除非是爲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14.1.2除根據本協議的目的而需要合理獲得這些保密信息的人,甲乙雙方均同意限制其他人訪問此類信息。甲乙雙方均不得進行或准許他人進行,對另一方提供的任何文章和文件,包括圖紙在內的任何複製、摘要或總結 (除非爲履行其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

14.1.3任何一方應採取合理的措施以確保其工作人員、僱員、代理和承包商遵守與保密信息有關的保密義務。

14.1.4本協議第14條所涉及的保密義務的期限爲自本協議期滿或提前終止之日起15年。

14.1.5第14條不適用於存在下述情況的保密信息:

(a) 能被書面記錄證實在披露方披露之前已被接收方所知曉;

(b) 非因接收方違反本協議約定而被公衆所瞭解;

(c) 接收方是從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處取得該保密信息的,或;

(d) 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政府部門要求披露的。

第十五條 操作指南和原理

專用客戶規格中載明的操作指南和原理爲操作服務提供了進一步的條款和條件,是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及其附件包括了協議雙方就工業碼頭協議所約定的全部事宜。

第十七條 生效日期

本協議自下方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

第十八條 修訂

本協議的修訂和任何對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的變更應且僅應以書面協議的形式作出,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第十九條 放棄權利

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優先權或沒有要求另一方完全履行本協議,不視爲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爲,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第二十條 協議終止

20.1 破產

20.1.1 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進入破產、破產管理、清算,與其債權人達成和解、解散、或者進入其他相似的程序,在進入該程序後,一旦這一方收到另一方發出的通知或視爲已收到另一方的通知時,本協議將立即終止。

20.1.2 儘管本協議中載明瞭付款期限,如果甲方出現了本協議20.3條提到的一種或多種情況,所有本協議項下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費用應視爲立即到期,並應立即支付給乙方。

20.2 甲方的違約行爲

一旦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違約行爲發生(“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違約通知,要求甲方在一個特定的合理時間內糾正違約行爲。如果甲方逾期未糾正其違約行爲,經乙方至少提前21天向甲方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如果這個通知不是不合理的或者無根據的,則本協議終止。甲方的違約行爲包括下述情況:

(a) 甲方違反本協議或清楚地表明將不會繼續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b) 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其任何已經乙方通知且重要的違約行爲採取適宜和合理的救濟手段,但距乙方第一次發出該通知已逾3個月或更長的時間,甲方始終未能採取任何救濟手段的;

(c) 甲方持續且重複地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對乙方的付款義務;

(d) 甲方任何其他的違約行爲。.

20.3 乙方違約行爲

一旦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違約行爲發生(“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違約通知,要求乙方在一個特定的合理時間內糾正違約行爲。如果乙方逾期未糾正其違約行爲,經甲方至少提前21天向乙方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如果這個通知不是不合理的或者無根據的,則本協議終止。乙方的違約行爲包括下述情況:

(a)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放棄設施操作的,或清楚地表明將不會繼續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b) 乙方持續且重複地違反任何中國法律、法規、環境立法或適用於乙方的批准,且該違約行爲是重要的,已經發生3次或3次以上或已經持續了3個月的時間。

(c) 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包括專用客戶規格,乙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其任何已經乙方通知且重要的違約行爲採取適宜和合理的救濟手段,但乙方始終未能採取任何救濟手段的;

(d) 乙方沒有合理理由完全中止操作服務超過3天。

(e) 乙方任何其他的違約行爲。

20.4 不可抗力情況下的終止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連續18個月無法履行自身義務的,根據下一段,當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自身義務的一方已經收到或視爲已經收到另一方的通知時,本協議應立即終止。

如果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自身義務的一方從不可抗力事件中恢復需要超過18個月, 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約定上述恢復的時間表。屆時如果恢復工作按照約定的時間表完成,任何一方不得依照本協議20.6條終止本協議。

20.5 對服務期開始日期的預期推遲

若乙方合理地認爲,有明顯的證據表明乙方無法在被要求的服務期開始日期後90天內完成專用設施,則甲方經通知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盡最大的可能達成商定,以確保甲方能接管專用設施的建設和操作。乙方上述未能完成專用設施的行爲不得視爲違約或故意違約,但甲方應補償給乙方所有已支付、花費或繳納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與所有已完成的工作、已訂購的商品或材料或乙方因建設項目而簽訂的合同所涉及的已完成的工作有關的,支付給第三方的所有款項,如果這些款項的支出是因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和職責所產生的。除了第4.7條規定外,本協議因第20.7條終止的,乙方對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約

21.1 賠償、從屬損害

21.1.1 根據第21.1.2條,如果任何一方(“未違約方”)因另一方(“違約方”)違反本協議而遭受任何成本、費用、責任或損失,則違約方應補償未違約方,使其不受該成本、費用、責任或損失的損害。

21.1.2雙方都不應因任何原因對對方關於從屬性的、特殊的、偶發的或間接損失或損壞負責,包括無論任何性質的利潤損失、收入損失、合同損失、商譽損失、操作費用或任何其他間接或從屬性的損失或損壞或任何懲罰性的或懲戒性的損失,無論是產生在合同、民事侵權、擔保、嚴格責任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論。

21.2 提前終止

21.2.1 在不損害第21.1條的前提下,如果甲方違反協議並導致乙方根據第20.4條終止本協議的,在根據第20.4條發出的後一封通知的截止之日或視爲收到通知之日的30天內,乙方有權:

(a) 如果甲方先於服務期開始日期前違約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全部下述返還款:

(i) 所有由乙方支付、花費或繳納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與所有已完成的工作、已訂購的商品或材料或乙方因建設項目而簽訂的合同所涉及的已完成的工作有關的,支付給第三方的所有款項,如果這些款項的支出是因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和職責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在準備可行性研究和建設羨慕的前期設計和實施階段所發生的費用所對應的適宜比例。

(ii) 自乙方支付這些款項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償還這些款項之日,

(i)項中款項的利息應按固定資產貸款在市場中的利率以人民幣計算

(b) 如果甲方在服務期開始日期當日或之後違背本協議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全部下述返還款:

(i) 未支付的全部年費餘額,按終止之日與服務期開始日期第______週年之間的期限計算;

(ii) 所有因乙方預備履行本協議,根據審慎操作原則所合理發生的,乙方支付、花費或繳納的款項;

(iii) 自乙方支付這些款項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償還這些款項之日,

(iii)項中款項的利息應按固定資產貸款在市場中的利率以人民幣計算

21.2.2 在不違背第21.1條的前提下,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導致甲方根據第20.5條終止本協議的,在根據第20.5條發出的後一封通知的截止之日或視爲收到通知之日的30天內,甲方有權一次性收取相當於以下二者間差額的款項:

(a) 與實施或獲取服務以替換本協議項下服務有關的,自開始日期至______年 日,甲方合理產生的所有成本及費用;

(b) 如本協議繼續生效,自開始日期起,至______年 日,本協議項下所有甲方對乙方應付的款項

21.3 非排他性救濟措施

一方按照本協議的規定行使終止本協議的權利不得妨礙該方採取本協議或法律所允許的其他救濟措施。救濟措施是非排他性的,一方行使或無法行使一個或多個救濟措施不限制或妨礙該方行使或放棄其他救濟措施。.

21.4 損失賠償額上限

不損害本協議第4.7條所規定的責任限額::

21.4.2除了本協議21.4.3條的約定,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包括賠償責任或產品丟失或損壞責任,除了本協議4.7條項下的責任,無論是產生在合同、民事侵權行爲中,還是任何其他法理中,對於每項索賠或因同一事件或相關事件引起的連續索賠均應被限制在乙方的責任限額內,包括所有的技術、法律和其他專業費用。如果是乙方故意違約的情況,乙方的責任限額應增至乙方故意違約限額。

21.4.3故意違約限額

21.4.4對於每項索賠或因同一事件或相關事件引起的連續索賠,乙方在本協議11.10條項下的責任總額應限制在(a) 一百萬美元(US$1,000,000),或其他等值貨幣,以其中較低者計;

21.4.5不受本協議第21.4.1條的限制,且根據本協議第5.7.2條,如果乙方沒有違反審慎操作原則,則乙方對單純因產品的自然性質或產品的包裝所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乙方在本協議項下對產品的任何丟失或損壞責任應根據產品的替代價格減去殘值進行計算。

21.5 減損義務;不代表承認責任

21.5.1甲乙雙方承認在損失發生時,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最大限度內減輕各自的損失和/或潛在損失。儘管有上述規定,如果乙方能找到一個替代客戶,甲方有權對且僅對乙方與該替代客戶在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訂立的任何合同所產生的實際的、且被實現的利益在應付的損失賠償額中予以扣減。該利益應扣除乙方訂立這樣一個合同的合理成本和費用,包括直到簽訂該合同時的維護成本、市場營銷成本和重構成本。

在任何損失或損害發生後,一旦實際可能,雙方應對任何保險損失顧問開展的任何調查進行配合和協助。

21.5.2雙方均同意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付款或賠償不代表雙方已承認責任或承認任何第三方的索賠。

第22條 不可抗力

22.1 不可抗力

22.1.1 如果一方當事人因爲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或者只能在不同的時間以不同的成本履行的,其應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七(7)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同時雙方應盡最大的可能採取合理的措施減少自身的損失。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由此所產生的任何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且此種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不視爲違約。任何一方宣稱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協議,應採取合理的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最短的可能的時間裏嘗試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到影響的義務。

22.1.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造成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暫時不能履行的,則該義務的履行時間應不受處罰地自動延長,延長的時間相當於因該不可抗力所導致的延誤時間。

第23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形成、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24條 爭議解決

24.1 協商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在一方依照本協議第25條的規定向另一方發出書面協商要求後,這種協商應立即進行。如果在此通知發出後三十(30)天內,爭議未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的,經任何一方以通知的形式向另一方發出要求,爭議將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進行仲裁。

24.2 仲裁

24.2.1仲裁應選定三名仲裁員,其中甲方選定一名仲裁員,乙方選定一名仲裁員,這兩名仲裁員需在發出或收到仲裁要求的30天內予以選派。第三名仲裁員由雙方共同選定。如果雙方未能選定第三名仲裁員的,則該第三名仲裁員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席進行挑選。在選定首席仲裁員後的30天內,如果任何一方仍未選定自己一方的仲裁員,則該名仲裁員將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席進行選定。

24.2.2仲裁用英語進行,並適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但是如果任何仲裁規則與本條款衝突,包括關於仲裁員的選派條款,則本協議第24條的效力優先。

24.2.3雙方應相互合作,完全披露和提供另一方要求的與此類程序有關的所有信息和文件,僅當該另一方受保密義務約束時除外。

24.2.4仲裁裁決應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的,不得上訴並妥善處理了仲裁費用及所有相關事宜的。

24.2.5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仲裁庭根據本協議第24條作出的仲裁裁決。

24.2.6在爭議解決期間,無論該爭議是不是第24條提到的行動的對象,雙方均應在其他方面繼續履行本協議,但乙方無需繼續提供操作服務,除非甲方已足額並及時地付清了甲方根據第7條應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費用。

24.2.7本協議第24條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後繼續有效。

第25條 通知

一方根據本協議要求發出的通知或其他書信應以中、英文書寫,可由專人遞送、或以掛號信(預付郵資)、快遞或傳真的方式發送至收件方以下地址。通知視爲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式確定:

(a) 專人遞送的,在專人送達之日被視爲有效遞送,但如果另一方宣稱沒有收到這樣的通知,則宣稱已送達該通知的一方應提交被任何授權代表收件方公司接收通知的人所簽收的收據作爲證據。

(h) 通知以掛號信(預付郵資)方式郵寄的,在寄出日(以郵戳爲憑)後的第七(7)天視爲有效送達,但如果另一方宣稱沒有收到這樣的通知,則宣稱已送達該通知的一方應提交郵政當局簽發的適用掛號信郵寄標籤作爲證據。

(i) 通知交快遞發送的,在快遞發送後的第三(3)日視爲有效送達,但如果另一方宣稱沒有收到這樣的通知,則宣稱已送達該通知的一方應提交快遞機構出具的貨運單作爲證據。

(j) 通知以傳真方式發出的,在送達日(以該傳真發件人的傳真確認表上確定的日期爲憑)後的第一個營業日視爲有效送達。

爲通知的目的,各方的地址如下:

甲方

地址: ______

中國上海

郵編: ______

聯繫人: 總經理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職務: 總經理

抄送副本至:

貸款人

地址:由乙方告知

按照本協議的條款,任何一方均可隨時更改其服務地址並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26條 語言

26.1 有效性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簽署。兩種語言版本同等真實有效。各方承認業已審閱協議的兩種版本,且它們在一切重要方面完全相同。但爲解決因本協議所引起的糾紛,以英文文本爲準。

26.2 副本

本協議每種語言簽訂4個副本。

第27條 轉讓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不給予或拖延此種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利益、所有權和利息轉讓給貸款人或以其他方式向貸款人提供擔保。各方同意對這樣的轉讓和與這樣的轉讓有關的該方當事人和貸款人可能合理要求的此類其他文件予以同意。

第28條 條款效力獨立

在不違反上述27條的前提下,雙方應確保其各自繼承人和受讓人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受本協議的約束,並將代替被承繼或受讓的一方履行本協議。

第29條 履行過程中適用法律的變化

在本協議執行後,如果由於頒佈任何新制定或公佈的中國法律、條例或規定或修改或解釋任何現有的中國法律、條例或規定,而使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受到不利的實質影響,則雙方應迅速互相協商並盡其最大努力實施任何必要的調整,以把每一方從本協議獲得的經濟利益維持在不差於該等法律、條例或規定未頒佈、未修改或未那樣解釋時它所獲得的經濟利益的基礎上。

第30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第31條 協議附件列表

以下所附文件應被認爲、讀做、解釋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其規定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附件A: 專用客戶規格

附件B: 約定限期表格

[簽署頁附後]

雙方已於本協議首頁所載日期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簽訂本工業運輸及碼頭協議,以資證明。

甲方: ______

由: 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職務:

國籍:

乙方: 有限公司

由: 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職務:

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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