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快遞運輸合同(通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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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通用24篇)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區域

1.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內的物流(速遞)服務業務。

1.2服務區域:中通快遞在全國各地所開通的全部區域,超過乙方派送範圍的乙方不予派送。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自行負責所配送貨物的運單打印及分揀包裝工作,並保證運輸面單上的信息無誤。

2.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貨物晚點責任由甲方承擔。

2.3非乙方原因導致的貨物退換貨,將按實際產生的費用進行結算。

2.4因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延遲或拒絕收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5按照約定價格及時支付運費。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每天下午 17:00 前安排人員上門取件,在貨物交接時,乙方應確認貨物原始包裝完好,若發現包裝有破損請況,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包裹,乙方取件人員在快遞單上簽字後,則視爲甲方已將商品完好的移交給乙方,此後商品的完整性,安全性由乙方負責。

3.2乙方應將甲方交付的貨物完好無損的送達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單位,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乙方應無償運至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3.3如果客戶或甲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區域內改變送貨目的地,乙方有義務無償提供服務,如客戶要求跨區域改變送貨目的地,乙方需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覈實後告知乙方如何處理,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4超過乙方派送範圍的貨物,乙方不予派送。

第四條:送達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乙方的貨物時:

a.經確認貨物外包裝完好的,在回單上簽收。

b.經檢查發現外包裝破損且貨物有一定損壞的,有權拒絕簽收,乙方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在得到甲方的許可後方可將貨物退回。

4.2無法送達:貨物到達目的地,因當天聯繫不到收貨人而不能及時派送的,乙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三日內仍無法聯繫派送的,在得到甲方允許後將貨物退回甲方指定倉庫。

第五條:費用與結算

5.1本合同所稱運輸費用的計算以重量爲準,計量單位爲1kg,不足1kg按照1kg計算;計費重量的計算將以運送貨物包裝後的實際重量與體積重量的較大者爲依據;體積重量的計算公式(計泡)爲:重量(kg)=長(cm)╳寬(cm)╳高(cm)/8000運輸單價參見附件:中通價格表。

5.2每月30日前,乙方提供上月26日到當月25日明細及彙總交由甲方覈對,雙方均需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回覆確認。

5.3在費用覈算無誤後,由乙方依據費用總額開具正規行業發票給甲方,甲方在收到運費發票後的1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運費。

5.4費用的支付形式爲:支票,銀行轉賬,現金。

第六條:保險及理賠

6.1甲方自願爲價值1000元以上配送包裹買保價服務,雙方約定的保價費率爲3‰,最高報價金額爲10000元人民幣,甲方自願選擇是否保價。

6.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遺失或損毀,或延誤配送時效而引發顧客退件,經乙方確認無誤後應承擔賠償責任:

a.包裹或商品損毀,遺失的,如果甲方已購買保價服務,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如未購買保價,甲方提供交易憑證,乙方按照本單實際交易金額及快遞費賠償。如發生乙方應賠償金額的,在甲方應付乙方該期款項中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扣除的,由乙方現金補足。

b.因乙方原因造成包裹或商品破損而引發顧客拒收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補發一票快件給甲方顧客,如發生該顧客仍然拒收的情況,乙方應免除此單運費。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物理,化學變化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a.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火災,爆炸,洪水,地震,颱風,腐蝕,污染,風暴,害蟲, 自然因素,叛亂,暴動,國內混亂或類似的雙方都無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質量或缺陷造成的損失。

c. 貨物的合理損耗。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本合同所有條款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有關本合同出現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準則進行裁決。仲裁地爲上海。仲裁的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守執行。仲裁費用,執行仲裁裁決的費用由仲裁裁決書決定。

第八條:保密

履行本合同過程,甲乙雙方被提供的信息將被視爲機密,所有權只屬於提供信息方。除了國家執法機關要求或已徵得另一方書面許可外,任何一方不應向其它第三方公開機密信息。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800客服熱線電話:華北區:800- 華東區:800-華南區:800-

年1月

客戶賬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爲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大田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採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爲對方保守商業祕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大田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大田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page$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大田《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大田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甲方。

2、爲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

爲 ‰。

如甲方要爲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雪?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聲明價值。若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雪?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則視爲甲方不爲此票貨物投保。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 = 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聲明價值)× 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願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爲元/票。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雪?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爲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

(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 寄件人付費 □ 收件人付費 □ 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 可多選 ) :

□? 單票現金結算

□?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於500元的客戶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於500元,經雙方確認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

$page$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爲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爲對帳依據。$page$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 每月25日 □ 每月30日□ 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月 日

?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核對並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於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採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現金□?支票□?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爲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覈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爲甲方提供大田快遞服務。$page$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一年內爲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大田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繫付款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六、?備註: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及賬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負責人:? 負責人: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日?期:日?期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海秀中路103號風凰新村東座一樓中通速遞【海口海秀分部] 甲、乙雙方就快遞業務合作事宜,本着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根據國家經濟合同 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

1、乙方根據本協議成爲甲方快件的運作公司,爲甲方提供國內、港臺的快件服務;

2、乙方接受甲方快件時,必須保證及時送達和中轉,提供方便的查詢服務,並及時準 確地反饋甲方快件的轉運和派送信息;

3、-快正常情況下,;72個小時,快件派送到達目的地,

4、甲方有義務準備快件所需要的全部資料、物資 材料 自備 自打包;

5、甲方查件時間自交貨日起(不含當天),次日下午開始查詢,省內快件及國內快件查 詢時效爲30天內有效,省外快件爲一個月內有效,國際快件一個月內查詢有效,過期不再 接受查詢。

二、價格

1、根據雙方協商制定國際國內報價表(附件一、附件二),並嚴格按照協商的報價表執 行;

2、根據市場燃油價格及空運淡旺季的變化,乙方將會對價格做短期調整,但至少會提 前一天通知甲方。

三、付款

1、甲方應按照規定的價格(附件一、附件二)定期、足額給付乙方運費;

2、乙方每月1日前將甲方上月運費清單送至甲方,甲方在收到清單後應及時覈對,於 5日前與乙方確認並付款;

3、現金或轉帳

a.收款名稱爲:符克森

b.收款帳號:6228 4801 5601 8587 964 c.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

四、責任

1、保險

a.除非甲方特別聲明,乙方不得爲甲方購買任何保險;

b.甲方需保價之快件,國內快件每票不得超過人民幣五仟元,國際快件每票不得超 過人民幣五仟元,如確需超過此保價額,須徵得乙方同意,否則視爲保價無效; c.乙方代收取保費,保費以保價總額的3%計收。。

2、賠償

a.所有因丟失、損壞等產生的賠償都需在事情發生日後二日內知會對方,十五天內 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目的地收件客戶與派件公司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的確認書,除此 以外的賠償請求一律無效;

b.因乙方原因引起快件的丟失、損壞等,乙方也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根據有關規定 進行協商賠償,如協商未成的,則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c.國內快件按運費的五倍但最高不超過¥200元/票的標準進行賠償,文件按¥50元/ 票賠償;

d.國際件按運費的三倍,但最高不超過¥100元/票的標準進行賠償;

e.在任何情況下,賠償要求都不得超出國家有關法律及國際公約華沙公約的規定; f-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承諾或實際承擔由於丟失、損壞或延誤導致的任何 間接損失;

g.國際快件需提供的清關文件、清關稅金,一律由甲方承擔或由甲方通知收件人承 擔,因拒絕支付稅金及拒絕提供清關文件而引起的扣關、沒收或罰款者,一律由甲方承擔, 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五、不可抗力

1、雙方互不賠償因不可抗力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任何損失,注: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 於:

a.自然災害、天氣、買不到燃料、暴亂、戰爭、民間騷動、罷工、停工、宵禁、機 場或政府當局實施的操作限制:

b.其它雙方無法控制的原因,導致某方不能履行本協議。

2、當一方遭遇不可抗力時,應儘快通知對方,並盡力使這種影響降低至最低程度;

3、若不可抗力導致連續30天不能履行業務,任何一方均可提出暫停或終止本協議。

六、終止

1、任何一方如要終止本協議,須提前七天通知對方,並於通知生效日之前,完成已籤 單運輸事項及結清應付運費;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

a.-方宣告無力還債、破產、被清算、資產被接管;

b.雙方違反本協議長達30日,既未見積極補救,也未見書面說明。

3、甲方不能按時、足額給付乙方運費,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七、協議和附件

l、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必須書面形式,並有雙方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

2、雙方簽訂的各附件是本協議的正式組成部分;

3、如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爲準,特別約定除外;

4、本協議現有附件一、附件二。

八、其它

l、本協議受國家法律約束,不得有違背法律的條款;

2、如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首先應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 的,人民法院決定爲最終結果;

3、本協議自簽字日起有效期爲壹年,本協議滿壹年續合作重新籤協議合同;

4、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_速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 地址:___ 電話:____ 郵政編碼:___

鑑於乙方可以憑藉_物流速遞網絡能夠爲甲方提供貨件的快遞服務,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作爲承運人並支付相應費用,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詞語釋義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含義:

1.1 物流速遞網絡是指:由北京_快遞有限公司及其關聯的、特許加盟的、合作的等所有相關機構組成的全國和國際速遞網絡。

1.2乙方提供的快遞服務指:門到門的取件及派送服務,免費的貨件跟蹤查詢服務,有償的標準包裝服務(國際貨件提供免費標準包裝服務(木質包裝除外))等。

1.3投遞的標的物是指:甲方指定給乙方並由乙方快遞人員投遞到甲方指定地點的物品,其物品爲符合法律規定的獨立完整包裝稱爲壹件,並以此爲快遞費用計量單位。

1.4甲方的責任期間指:甲方應承擔乙方收到貨件之前和投遞對象或其代收人簽字接受之後的貨件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責任期間內,在貨件外包裝不破損的情況下,對於貨件內部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5乙方的責任期間指:乙方快遞人員從接到甲方訂單並取到甲方貨件開始,到收件人或其代收人收到貨件爲止的時間。乙方應承擔責任期間之內貨件損毀、滅失的風險。

1.6 貨件的體積重量(kg)=(貨件的)長(cm)×寬(cm)×高(cm)÷ 6000。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必須保證其委託乙方投遞的標的物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法律所規定的違禁品及法律不允許委託乙方運送的物品。

2.2爲保障甲方貨件的及時準確投遞,甲方在辦理貨件投遞委託時,應當向乙方準確提供貨件形狀、有無特殊要求、準確的取送件地址、聯繫人及電話等與貨件相關的信息,並對乙方提供的運輸單據進行詳細填寫。

2.3 甲方在發件時在運單上簽字視爲對乙方運單背面所列條款的認可。

2.4 甲方保證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同時保證貨件的委託運送皆爲甲方法人的行爲,不因具體承辦人的改變而遲付或拒付乙方服務費。

2.5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運單背面所印標準運輸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但是,該運單標準運輸條款中關於保險的內容不適用於國際運輸,關於國際貨件的保險費雙方另行商定。

2.6甲方應完成所有運單和其他清單所需文件的填寫,若授權乙方完成,則甲方有義務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及完整的信息。此外,如果甲方委託乙方投遞的標的物涉及國際運輸的,應自行取得出口所需的各種許可證和其他政府批文。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應對甲方委託的貨件進行適於運輸要求的包裝,特殊包裝材料費由甲方付(《特殊包裝材料費用表》詳見附件一)。

3.2 乙方應承擔責任期間之內貨件損壞、滅失的風險(見6.1條款)。

3.3 乙方應確保甲方貨件的安全,檢查貨件的收寄規格並負責辦理從發件之日起一個月之內有關貨件的查詢。

3.4甲方的貨件如果未能準時送達,乙方應在發現之日起48小時以內將信息反饋給甲方;如聯繫不到甲方的承辦人,乙方有權留置該貨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概不負責。

四、價格

4.1本合同所適用的價格表見附件二《×市_速遞有限公司貨件收費標準》。乙方在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修改該價格表;甲方關於價格的任何異議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5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爲默認乙方提出的條件。

4.2乙方保留徵收加急附加費的權利。當出現在訂立本合同之初不能預見的短期市場環境變化或全行業情勢變動時,如由於戰爭或禁運引起油價上漲,乙方在提前7日通知的情況下,有權徵收附加費。此種附加費均是臨時性的,並單獨列出。

4.3 乙方的服務費依據甲方的貨件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兩者之中的較高者計算。

4.4 乙方的價格表中的價格不包括海關關稅和其他各種政府賦稅。

4.5 甲方委託乙方每月派送貨件的服務費金額在5000元以內,應在乙方次月帳單出具後的日內結清帳款;但是甲方委託乙方每月派送貨件的服務費金額達到5000元時,3日之內必須結算一次。

五、對貨件的查驗權

5.1在有關的國家機關依法查驗甲方的貨件時,承運人可以打開發件人委託運送的貨件及其附帶的運送文件、資料,以供檢查;未經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承運人無權單方面檢查發件人委託運送的貨件等。發件人必須保證其委託行爲是合法的,所委託承運人運送的貨件是可以合法運送的,符合運送要求以及附帶的運送文件資料是準確、齊全併合法有效。

5.2甲方謹此確認:如果其委託行爲或委託運送的貨件違反了法律規定,則由發件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的法律責任;承運人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如果承運人因運送甲方的貨件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該後果全部由甲方承擔;如果承運人因投遞甲方委託運送的標的物而承擔了法律責任,則有權向甲方追償因運送其貨件所蒙受的全部損失。

六、違約及賠償權

6.1 如果乙方提供的快遞服務給甲方造成損害且甲方未在運單上註明保值金額並支付相應保費的,乙方應按以下標準給予甲方賠償。

A.丟件賠償

i.5公斤以內每件貨件賠償人民幣壹佰元整。

ii.5公斤以上其它快遞貨件賠償人民幣20元/公斤(毛重);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爲人民幣伍佰元整。

B.損件賠償

i.5公斤以內貨件按其實際損失的成本價值進行賠償;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爲人民幣壹佰元整。

ii.5公斤以外貨件按其實際損失的成本價值進行賠償,最高賠償標準爲20元/公斤;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爲人民幣伍佰元整。

C.晚件賠償

i.乙方負責賠償的晚件是指以下的延遲派送情況:

a.由於乙方責任,同城件延遲送貨時間超過正常時間6個工作小時以上。 b.由於乙方責任,外埠件延遲送貨時間超過正常時間3個工作日以上。

ii.符合以上2種情況的,乙方應當免除甲方當票貨件的派送費,情節較爲嚴重的按運費的2倍費用進行賠償;但是,乙方負責承擔賠償每票運單的延誤責任的最

高金額爲人民幣壹佰元整。

6.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此外,甲方對於拖欠乙方的款項,應向乙方賠償損失;乙方的損失從本合同約定付款時的第五日起計算,甲方每日賠償乙方的金額爲未付款項的1%直至付清爲止。

七、有效期

7.1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具有同等效力。

7.2任何一方如欲終止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則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終止時,任何自然延伸的權利和義務繼續有效,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八、通知與送達

8.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任何通知,均須採用書面形式。

8.2 如發出通知方的工作人員直接送交或用掛號信寄給對方,即視爲已經送達。雙方約定的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北京_速遞有限公司

8.3任何一方上述的通訊地址發生了改變,應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對方;如因改變地址的一方未及時通知對方,造成另一方無法送達相關的通知或其它文件、票據等,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地址以掛號信的方式將需要送達的物品郵寄給對方,無論其是否收到均視爲已經送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改變地址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與司法管轄

甲、乙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如果未能就爭議的問題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裁決。

十、其它約定

10.1 對本合同的內容以中文版本爲準。

10.2 對本合同的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一、附件

附件一:《特殊包裝材料費用表》

附件二

附件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5

委託方:cc(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航空、公路、國內快遞等運輸服務。

第二條:服務確認方式

1、乙方通過電話或傳真接受甲方委託,提供上門收貨、提供運單、檢查等服務。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相關貨物手續,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承運方式及服務收費標準開具工作單,依協商的承運方式、期限規定將物品運至目的地。

第三條:運送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項

1、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有合理的、符合安全運輸的包裝,應參加保險,保險費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辦理;乙方應保證在上述服務過程中貨物的安全,如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現象的,按貨物的投險申明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貨物的投險價值.甲方未參加保險的貨物若遺失、損壞,乙方按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國內貨物最高賠償額爲當票貨物運費的3倍(文件按1公斤計)。

2、 從承運貨物時,至收貨人簽收時止,乙方對貨物的遺失、短少、變質、損壞承擔全部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除外:(1)、不可抗力;(2)、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3)客戶自行包裝,因內在缺陷,造成貨物受損;(4)客戶自行包裝,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遺失;(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6)經瞭解查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3、 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產生的遺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負責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查尋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信息反饋。

2、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相關責任。

第六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快遞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選擇甲方作爲其快遞公司。

2.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一份。

3.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將乙方的資料,物件完好無損地交給收件人。

4.每項快遞業務,甲方須開具業務委託單,註明委託時間和收件時間。

5.乙方對甲方送件速度的一般要求爲:

_________公里以內_________分鐘內取件並送達;

_________— 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時內取件並送達;

_________— 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時內取件並送達;

超過_________公里面議;

特殊急件另行安排。

6.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重要單證,如提貨單,手冊,稅單等進行簽收並妥善保管。

7.若甲方送件人在途中遇突發事件,不能在規定時間抵達,須在10分鐘內通知乙方。

8.甲方送抵目的地後應立即致電乙方,並由收件人簽收並註明日期。

9.甲方的快遞價格不應超過市場平均價。

10.乙方應按約定方式及時付清款項。

11.違約責任

甲方若出現延時或遺失單證,現金,損壞物件等現象,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若乙方所委託的物件違反國家規定,所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1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有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14.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

15.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客服熱線電話:華北區:_________;華東區:_________;華南區:_________

客戶賬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爲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大田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採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爲對方保守商業祕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_________《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_________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甲方。

2.爲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_________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爲_________‰。

如甲方要爲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聲明價值。若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則視爲甲方不爲此票貨物投保。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 = 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聲明價值)× 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願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爲_________元/票。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選“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爲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 (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 寄件人付費 □ 收件人付費 □ 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 可多選 ) :

□ 單票現金結算

□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於500元的客戶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於500元,經雙方確認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爲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爲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 每月25日 □ 每月30日 □ 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核對並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於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採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 現金 □ 支票 □ 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爲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覈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爲甲方提供大田快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一年內爲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繫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六、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

負責人:_______(簽字) 負責人:_______(簽字)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海南省海口市中通速遞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海秀中路103號風凰新村東座一樓中通速遞【海口海秀分部] 甲、乙雙方就快遞業務合作事宜,本着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根據國家經濟合同 法規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

1、乙方根據本協議成爲甲方快件的運作公司,爲甲方提供國內、港臺的快件服務;

2、乙方接受甲方快件時,必須保證及時送達和中轉,提供方便的查詢服務,並及時準 確地反饋甲方快件的轉運和派送信息;

3、-快正常情況下,;72個小時,快件派送到達目的地,

4、甲方有義務準備快件所需要的全部資料、物資 材料 自備 自打包;

5、甲方查件時間自交貨日起(不含當天),次日下午開始查詢,省內快件及國內快件查 詢時效爲30天內有效,省外快件爲一個月內有效,國際快件一個月內查詢有效,過期不再 接受查詢。

二、價格

1、根據雙方協商制定國際國內報價表(附件一、附件二),並嚴格按照協商的報價表執 行;

2、根據市場燃油價格及空運淡旺季的變化,乙方將會對價格做短期調整,但至少會提 前一天通知甲方。

三、付款

1、甲方應按照規定的價格(附件一、附件二)定期、足額給付乙方運費;

2、乙方每月1日前將甲方上月運費清單送至甲方,甲方在收到清單後應及時覈對,於 5日前與乙方確認並付款;

3、現金或轉帳

a.收款名稱爲:符克森

b.收款帳號:6228 4801 5601 8587 964 c.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

四、責任

1、保險

a.除非甲方特別聲明,乙方不得爲甲方購買任何保險;

b.甲方需保價之快件,國內快件每票不得超過人民幣五仟元,國際快件每票不得超 過人民幣五仟元,如確需超過此保價額,須徵得乙方同意,否則視爲保價無效; c.乙方代收取保費,保費以保價總額的3%計收。。

2、賠償

a.所有因丟失、損壞等產生的賠償都需在事情發生日後二日內知會對方,十五天內 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目的地收件客戶與派件公司的貨物遺失或損壞的確認書,除此 以外的賠償請求一律無效;

b.因乙方原因引起快件的丟失、損壞等,乙方也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根據有關規定 進行協商賠償,如協商未成的,則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c.國內快件按運費的五倍但最高不超過¥200元/票的標準進行賠償,文件按¥50元/ 票賠償;

d.國際件按運費的三倍,但最高不超過¥100元/票的標準進行賠償;

e.在任何情況下,賠償要求都不得超出國家有關法律及國際公約華沙公約的規定; f-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承諾或實際承擔由於丟失、損壞或延誤導致的任何 間接損失; g.國際快件需提供的清關文件、清關稅金,一律由甲方承擔或由甲方通知收件人承 擔,因拒絕支付稅金及拒絕提供清關文件而引起的扣關、沒收或罰款者,一律由甲方承擔, 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五、不可抗力

1、雙方互不賠償因不可抗力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任何損失,注: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 於:

a.自然災害、天氣、買不到燃料、暴亂、戰爭、民間騷動、罷工、停工、宵禁、機 場或政府當局實施的操作限制:

。b.其它雙方無法控制的原因,導致某方不能履行本協議。

2、當一方遭遇不可抗力時,應儘快通知對方,並盡力使這種影響降低至最低程度;

3、若不可抗力導致連續30天不能履行業務,任何一方均可提出暫停或終止本協議。

六、終止

1、任何一方如要終止本協議,須提前七天通知對方,並於通知生效日之前,完成已籤 單運輸事項及結清應付運費;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

a.-方宣告無力還債、破產、被清算、資產被接管;

b.雙方違反本協議長達30日,既未見積極補救,也未見書面說明。

3、甲方不能按時、足額給付乙方運費,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七、協議和附件

l、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必須書面形式,並有雙方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

2、雙方簽訂的各附件是本協議的正式組成部分;

3、如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爲準,特別約定除外;

4、本協議現有附件一、附件二。

八、其它

l、本協議受國家法律約束,不得有違背法律的條款;

2、如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首先應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 的,人民法院決定爲最終結果;

3、本協議自簽字日起有效期爲壹年,本協議滿壹年續合作重新籤協議合同;

4、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 章 蓋 章

日月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爲乙方提供速遞服務,簽訂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區域

1.1 乙方委託甲方辦理國際國內的物流(速遞)服務業務。

1.2 服務區域:甲方在全國各地所開通的全部區域。

1.3 約定價格因市場變化需要變動,由甲方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認可簽字後按新的價格執行,同時舊價格作廢。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雙方在貨物交接時,應確認貨物原始包裝的完好,若發現包裝有破損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該貨物。

2.2 對於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2.3 將乙方交付的貨物送達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單位;

2.4 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區域內改變送貨目的地,甲方有義務無償提供服務,爲乙方提供貨運運輸、 簽收的查詢服務;

2.6 如遇需轉運EMS情況的物品,接收貨物時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後轉寄;

2.7 及時向乙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如出現異常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商議處理。在緊急情況,甲方可以自行採取有利於乙方的處理辦法,並將結果第一時間告知乙方;

2.8 爲乙方免費提供運輸面單、信封、塑料包裝袋。

2.9 若甲方變動富安承包商,可由甲方人員自行安排人員與乙方協商承接。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對所託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該包裝應符合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 如果投運易碎,易滲漏貨物及危險品等特殊貨物,應事先向甲方說明,並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倉儲保管、運輸技術資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裝、加固時,甲方有義務提供此類服務,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2認真填寫運輸面單,將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重量、體積、運輸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單位名稱、收件人、聯繫方式、郵編等信息詳細提供給甲方,如因乙方提供信息錯誤,導致貨物遺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3不得交寄易燃、易爆、易腐蝕或貨幣、非法出版物等國家明令禁止的禁運品;

3.4乙方因下列過錯造成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污染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a.在託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爲; b.錯報超重物品重量; c.貨物包裝、標誌不符合規定。

3.5按照約定價格及時支付運費

第四條:送達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達的貨物時: a.經檢驗確認貨物外包裝完好的,在回單上簽收; b. 經檢驗發現外包裝破損且貨物有一定損壞的,有權拒絕簽收,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 許可後,把貨物退回乙方。

4.2 無法送達:貨物到達目的地,因當天聯繫不到收貨人而不能及時派送的,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乙 方,3日內仍無法聯繫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許後,將貨物退回乙方。

4.3 由於甲方原因如途中損壞、派送不到等造成貨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擔運費。

第五條:費用與結算

5.1 本合同所稱運輸費用的計算以重量爲準,計量單位爲1千克,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計算。計費重量 的計算將以運送貨物包裝後的實際重量與體積重量中的較大者爲依據。體積重量的計算公式爲:重量(kg)=長(cm)×寬(cm)×高(cm)/6000 運輸單價參見附表一:貨物運輸價格表;

5.2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結算清單明細交由乙方覈對;

5.3 在運費覈算無誤後,由甲方依據費用總額開具收款收據給乙方,在收到後的5工作日內乙方支付 費用;

5.4 費用的支付形式爲:支票、銀行轉賬、現金。

第六條:保險及理賠

6.1 乙方須爲500元以上貨物支付保費,保價費率5%,最高保價金額爲10000元人民幣。

6.2 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遺失或損毀,甲方負責賠償。價值500元以下貨物,按照貨物實際損毀價值賠償 但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500元人民幣;賠償金從甲方的當月快遞費用中減除,並免除此單貨物的運費;如不足扣減時,由甲方另行支付;價值500元以上的貨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應提供協助.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應承擔由於貨物錯運等原因造成的延誤交付的責任。延誤5日以內,每延誤1個 工作日,該票貨物運輸費用減免七分之一,延誤超過七日,該票貨物運輸費用全免。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物理、化學變化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a. 不可抗拒力,包括但不限於:火災、爆炸、洪水、地震、颱風、腐蝕、污染、風暴、害蟲、自然因素、叛亂、暴動、國內混亂或類似的雙方都無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質量或缺陷造成的損失;c. 貨物的合理損耗;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本合同所有條款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有關本合同出現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議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準則進行裁決,仲裁地爲上海,仲裁語言是中文。仲裁的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守執行,仲裁費用、執行仲裁裁決的費用由仲裁裁決書決定。 除爭議事件外,雙方都應照本合同執行各自未盡的權利,履行各自未盡的義務。

第八條:知識產權

各方的名稱和商標爲各自獨有及排他的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不能在任何 品上使用雙方的商標或在產品中應用對方的知識產權。

第九條:保密

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都應向另一方提供相關操作信息、產品信息和其他營業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視爲機密,所有權只屬於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於本合同義務和職責的執行中。除本合同允許外,甲乙雙方都無權在未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前,以任何一種方式或爲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機密信息。除了國家執法機關要求或已徵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外,任何一方不應向其他第三方公開機密信息。

第十條:誠信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一切適用的法律法規,包括有關環境保護、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乙方任何關於甲方提供的服務的疑慮、意見和建議,均可向甲方項目組如實披露。

第十一條:其它

11.1 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數;“以下”“以內”含本數。

11.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生效,有效期爲一年。

11.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4 本合同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速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乙方可以憑藉××物流速遞網絡能夠爲甲方提供貨件的快遞服務,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作爲承運人並支付相應費用,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詞語釋義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含義:

1.1 物流速遞網絡是指:由北京××快遞有限公司及其關聯的、特許加盟的、合作的等所有相關機構組成的全國和國際速遞網絡。

1.2 乙方提供的快遞服務指:門到門的取件及派送服務,免費的貨件跟蹤查詢服務,有償的標準包裝服務(國際貨件提供免費標準包裝服務(木質包裝除外))等。

1.3 投遞的標的物是指:甲方指定給乙方並由乙方快遞人員投遞到甲方指定地點的物品,其物品爲符合法律規定的獨立完整包裝稱爲壹件,並以此爲快遞費用計量單位。

1.4 甲方的責任期間指:甲方應承擔乙方收到貨件之前和投遞對象或其代收人簽字接受之後的貨件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責任期間內,在貨件外包裝不破損的情況下,對於貨件內部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5 乙方的責任期間指:乙方快遞人員從接到甲方訂單並取到甲方貨件開始,到收件人或其代收人收到貨件爲止的時間。乙方應承擔責任期間之內貨件損毀、滅失的風險。

1.6 貨件的體積重量(kg)=(貨件的)長(cm)×寬(cm)×高(cm)÷ 6000。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必須保證其委託乙方投遞的標的物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法律所規定的違禁品及法律不允許委託乙方運送的物品。

2.2 爲保障甲方貨件的及時準確投遞,甲方在辦理貨件投遞委託時,應當向乙方準確提供貨件形狀、有無特殊要求、準確的取送件地址、聯繫人及電話等與貨件相關的信息,並對乙方提供的運輸單據進行詳細填寫。

2.3 甲方在發件時在運單上簽字視爲對乙方運單背面所列條款的認可。

2.4 甲方保證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同時保證貨件的委託運送皆爲甲方法人的行爲,不因具體承辦人的改變而遲付或拒付乙方服務費。

2.5 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運單背面所印標準運輸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但是,該運單標準運輸條款中關於保險的內容不適用於國際運輸,關於國際貨件的保險費雙方另行商定。

2.6 甲方應完成所有運單和其他清單所需文件的填寫,若授權乙方完成,則甲方有義務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及完整的信息。此外,如果甲方委託乙方投遞的標的物涉及國際運輸的,應自行取得出口所需的各種許可證和其他政府批文。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應對甲方委託的貨件進行適於運輸要求的包裝,特殊包裝材料費由甲方付(《特殊包裝材料費用表》詳見附件一)。

3.2 乙方應承擔責任期間之內貨件損壞、滅失的風險(見6.1條款)。

3.3 乙方應確保甲方貨件的安全,檢查貨件的收寄規格並負責辦理從發件之日起一個月之內有關貨件的查詢。

3.4 甲方的貨件如果未能準時送達,乙方應在發現之日起48小時以內將信息反饋給甲方;如聯繫不到甲方的承辦人,乙方有權留置該貨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概不負責。

四、價格

4.1 本合同所適用的價格表見附件二《×市××速遞有限公司貨件收費標準》。乙方在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修改該價格表;甲方關於價格的任何異議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5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爲默認乙方提出的條件。

4.2 乙方保留徵收加急附加費的權利。當出現在訂立本合同之初不能預見的短期市場環境變化或全行業情勢變動時,如由於戰爭或禁運引起油價上漲,乙方在提前7日通知的情況下,有權徵收附加費。此種附加費均是臨時性的,並單獨列出。

4.3 乙方的服務費依據甲方的貨件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兩者之中的較高者計算。

4.4 乙方的價格表中的價格不包括海關關稅和其他各種政府賦稅。

4.5 甲方委託乙方每月派送貨件的服務費金額在5000元以內,應在乙方次月帳單出具後的 日內結清帳款;但是甲方委託乙方每月派送貨件的服務費金額達到5000元時,3日之內必須結算一次。

五、對貨件的查驗權

5.1 在有關的國家機關依法查驗甲方的貨件時,承運人可以打開發件人委託運送的貨件及其附帶的運送文件、資料,以供檢查;未經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承運人無權單方面檢查發件人委託運送的貨件等。發件人必須保證其委託行爲是合法的,所委託承運人運送的貨件是可以合法運送的,符合運送要求以及附帶的運送文件資料是準確、齊全併合法有效。

5.2 甲方謹此確認:如果其委託行爲或委託運送的貨件違反了法律規定,則由發件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的法律責任;承運人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如果承運人因運送甲方的貨件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該後果全部由甲方承擔;如果承運人因投遞甲方委託運送的標的物而承擔了法律責任,則有權向甲方追償因運送其貨件所蒙受的全部損失。

六、違約及賠償權

6.1 如果乙方提供的快遞服務給甲方造成損害且甲方未在運單上註明保值金額並支付相應保費的,乙方應按以下標準給予甲方賠償。

A.丟件賠償

i.5公斤以內每件貨件賠償人民幣壹佰元整。

ii.5公斤以上其它快遞貨件賠償人民幣20元/公斤(毛重);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爲人民幣伍佰元整。

B.損件賠償

i.5公斤以內貨件按其實際損失的成本價值進行賠償;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爲人民幣壹佰元整。

ii.5公斤以外貨件按其實際損失的成本價值進行賠償,最高賠償標準爲20元/公斤;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爲人民幣伍佰元整。

C.晚件賠償

i.乙方負責賠償的晚件是指以下的延遲派送情況:

a.由於乙方責任,同城件延遲送貨時間超過正常時間6個工作小時以上。 b.由於乙方責任,外埠件延遲送貨時間超過正常時間3個工作日以上。

ii.符合以上2種情況的,乙方應當免除甲方當票貨件的派送費,情節較爲嚴重的按運費的2倍費用進行賠償;但是,乙方負責承擔賠償每票運單的延誤責任的最

高金額爲人民幣壹佰元整。

6.2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此外,甲方對於拖欠乙方的款項,應向乙方賠償損失;乙方的損失從本合同約定付款時的第五日起計算,甲方每日賠償乙方的金額爲未付款項的1%直至付清爲止。

七、有效期

7.1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具有同等效力。

7.2 任何一方如欲終止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則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終止時,任何自然延伸的權利和義務繼續有效,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八、通知與送達

8.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任何通知,均須採用書面形式。

8.2 如發出通知方的工作人員直接送交或用掛號信寄給對方,即視爲已經送達。雙方約定的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北京××速遞有限公司

8.3 任何一方上述的通訊地址發生了改變,應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對方;如因改變地址的一方未及時通知對方,造成另一方無法送達相關的通知或其它文件、票據等,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地址以掛號信的方式將需要送達的物品郵寄給對方,無論其是否收到均視爲已經送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改變地址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與司法管轄

甲、乙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如果未能就爭議的問題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裁決。

十、其它約定

10.1 對本合同的內容以中文版本爲準。

10.2 對本合同的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一、附件

附件一:《特殊包裝材料費用表》

附件二

附件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11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甲乙雙方就快件出口的交接及結算等問題,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1.乙方作爲甲方國際快件的承運人,同意爲甲方寄往浩羣所在世界各區域的文件和包裹的收取及派送服務。

2.乙方同意爲甲方提供標準的免費服務,包括:門到門的取件及派送服務、查詢服務等。甲方在無錫市指定的代理人所需之運單、信封、快件袋等快件物料均由乙方免費提供。

二.雙方各自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的責任和義務參照分運單(House Airway Bill)背書條款。

2.甲方按實際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報關單證及正確的貨物資料。

3.對運費到付的快件,甲方應在發寄到付快件時在分運單上註明,如果是臨時到付快件甲方應和乙方的取件人當面簽署臨時到付保函。否則,乙方將按預付處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有甲方承擔。運費到付的快件須在分運單帳號欄註明TCPCJY字樣,不需填寫帳號。

4.由於甲方在出口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物品、錯報笨重貨物重量,或違反包裝標準和規定,而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價格結算

付款方式

1.A、預付運費每月結算一次。價格按附頁計價方式進行計算。

2.B、乙方將甲方當月所寄之快件清單及結算髮票於下月初發給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快件清單及結算髮票後以現金(或支票或銀行存款劃帳)方式將運費付至乙方帳戶,甲方的付款不得遲於乙方發出清單及發票後 45 日之內付款。

四.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1.由於乙方的責任未按合同履行交運義務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的賠償責 任根據分運單背書條款。(建議甲方在發運快件貨物價值超過100美金時,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確保萬一有不可抗力等原因等因素造成的貨物損失能得到補償)

2.甲方遲延支付運費的,每拖延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合同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若甲方逾期二個月未支付款項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索違約賠償的權利。

2.甲乙雙方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歇業、清算、分立、合併或對本合同提出變更或終止,務必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對方。

六.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機構仲裁。

七.合同的效力

此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兩頁,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後有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有效期自 20xx年 12月 9 日開始,對甲方任何一單的委託承運都將有效。 除非因爲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本合同可繼續延續下去,直至合同發生變更或終止

八.其他條款:

價格見附件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 (託運方)

乙方: (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煤炭運輸事宜達成本合同書以下條款;

第一條 運輸貨物名稱:煤炭。運費單價:元人民幣(不含運輸稅)/噸。煤炭運輸過程中裝貨地點、卸貨地點發生變化時,視情況由雙方協商對運費進行調整。

第二條 甲方每月必須向乙方保證最低提供 萬噸以上的煤炭量給乙方車輛承運。如果甲方停運必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派車共計 臺,到礦場參加運輸。

第四條乙方司機必須服從甲方人員的安排在合同指定的地點裝車,並按照甲方提供承運煤炭的質量和數量保質保量、安全、準時運到甲方指定的卸貨地點,如乙方將貨物錯運到合同規定外的到貨地點,乙方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車煤炭允許有公斤的損耗)

第五條 甲方必須爲乙方車輛提供專用的煤炭裝卸場地。甲方協助落實乙方車輛停放場地和人員住宿場所。

第六條 運輸協議辦法及運費負擔:

1、運輸中車輛一切過路費和裝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運輸車輛路保(交警、路政檢查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理,確保車輛運輸暢通。

第七條 裝貨地點: 。

第八條 卸貨地點: 。

第九條運費結算辦法及依據:由甲方統一向乙方結算。具體結算時間爲:每天下午四點和上午9點將到貨車輛運費結清打入乙方指定賬戶。結算運費時憑甲方提煤單、煤礦過磅單、煤場過磅單、乙方派車單結算運費,以上票據缺一不可,否則不予結算。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起,甲方在乙方第一天的運輸中扣除五萬元人民幣運費作爲保證金(在運輸任務完成後,甲方需在5天原數退還給乙方,若乙方違約甲方拒絕退換保證金)。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1、合同簽約後,甲方及時給乙方結算,如因拖延運費結算引起車輛停運所造成的損失,按照每車每天不低於200元的標準進行賠償(具體視情況雙方協商)。

2、由於甲方無法提供煤炭運輸合同簽訂最低量而造成的車輛停工,由甲方按照每車每天不低於200元的標準進行賠償(具體視情況雙方協商)。

3、乙方車輛按甲方通知進場到達煤礦區時,應按通知啓動日期準時開展煤炭運輸作業,如果甲方不能按時提供煤炭給乙方車輛從事運

輸的,按照每車每天不低於200元的標準進行賠償(具體視情況雙方協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煤車丟失或失控,或者乙方司機在運輸過程中所出現的一切交通事故以及一切違法亂紀行爲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概不負責,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2、在合同執行期內,乙方不得隨意停車拉煤,或者不經甲方許可,乙方與甲方之外第三方的單位或個人建立業務關係。

3、在到站卸貨時如發現乙方調換煤炭、摻假等行爲,乙方應賠償該車煤的全部損失,即:每發現一車,乙方按照原煤炭價格賠償給甲方。

4、乙方妥善保管好發煤單,甲方提煤單、煤礦過磅單、煤場過磅單、乙方派車單並以此作爲結算運費的依據,如需貼封條,必須保證封條的完好,否則視情況輕重進行處罰。

5、乙方如有一臺車偷煤、換煤、丟失煤炭的,將由乙方所有簽訂合同的所有車輛共同聯保承擔賠償甲方所損失煤炭的同等價錢。

6、甲方應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隨時給乙方上調價格。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暫定一年,合同執行期限爲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車輛進場。

2、甲方必須保證乙方車輛每月25個工作日正常運行。

第十四條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約地法院裁判。

第十五條 如發生道路擁堵等嚴重影響拉運的情況,甲方應爲乙方開闢新的運煤線,乙方積極配合拉運,超出 公里時,按規定補償給乙方。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遇到新的問題,甲乙雙方可進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號: 身份證: 身份證: 代理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收件方):寧波市鎮海圓達快遞有限公司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發件方):寧波優夢源化妝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寧波市江東區中138號(明晨大廈912室)

郵政編碼:

電話 :0574-838767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爲乙方提供物流

(速遞)服務,簽訂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區域、價格

1.1乙方委託甲方辦理國內的物流(速遞)服務業務。 1.2服務區域、價格:甲方在浙江省寧波、台州、舟山、麗水、衢州、杭州等區域範圍。

1.3服務價格浙江省範圍內15公斤內10元,20公斤內15元。(舟山地區每公斤額外加收0.5元服務費)。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雙方在貨物交接時,應確認貨物原始包裝的完好,若發現包裝有破損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該貨物。

2.2對於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2.3將乙方交付的貨物送達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單位;

2.4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2.5如果乙方要求改變送貨目的地,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負責;

2.6爲乙方提供貨物運輸、簽收的查詢服務。 2.7及時向乙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出現異常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商議處理。

2.8按照雙方約定定期提供貨物運輸信息統計報表給乙方。

2.9爲乙方免費提供運輸面單、信封、塑料包裝袋;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對所託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該包裝應符合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

3.2認真填寫運輸面單,將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重量、體積、運輸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單位名稱、收件人、聯繫方式、郵編等信息詳細提供給甲方,如由於乙方提供信息錯誤,導致貨物遺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3按照約定價格支付運費。

第四條:送達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達的貨物時: a.經檢驗確認貨物外包裝完好的,在回單上簽收; b.經檢驗發現外包裝破損且貨物有可能損壞的,收貨方有權開箱驗貨,如有破損雙方簽字確認後由甲方負責賠償,或拒絕簽收,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許可後,把貨物退回乙方。

4.2無法送達:貨物到達目的地,因當天聯繫不到收貨人而不能及時派送的,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三日內仍無法聯繫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許後,將貨物退回乙方;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3由於甲方原因如途中損壞、派送不到等造成貨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擔運費。

第五條:費用與結算

5.1本合同所稱運輸費用的計算以重量爲準,計量單位爲0.5千克,不足0.5千克按照0.5千克計算。

5.2費用的支付形式爲:結款時間:每月5號-10號(月結現金)甲方需提供增值稅發票。

第六條:保價及理賠

6.1每一票件只能提出一次索賠。

6.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將按照其正常運送標準盡合理努力派送快件,浙江省內3個工作日必須到達,否則乙方有權視情況的嚴重性,向甲方要求賠償因運輸延誤而導致的經濟損失。

6.3任何索賠必須在甲方接受快件兩個星期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否則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本合同爭議的處理適用中國法律。 有關本合同出現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進行裁決。除爭議事件外,雙方都應依照本合同執行各自未盡的權利,履行各自未盡的義務。

第八條:知識產權

各方的名稱和商標爲各自獨有及排他的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不能在任何產品上使用對方的商標或在產品中應用對方的知識產權。

第九條:保密

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都應向另一方提供相關操作信息、產品信息和其他營業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將被視爲機密,所有權只屬於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於本合同義務和職責的執行中。除本合同允許外,甲乙雙方都無權在未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前,以任何

一種方式或爲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機密信息。除了國家執法機關要求或已徵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外,任何一方不應向其他第三方公開機密信息。

第十條:誠信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一切適用的法律法規,包括有關環境保護、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乙方任何關於甲方提供的服務的疑慮、意見和建議,均可向甲方項目組如實披露。

第十一條: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數;“以下”“以內”含本數。

1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生效,有效期爲一年。 11.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1.4本合同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11.5雙方如有不足之處和善協商解決:如需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期: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14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客服熱線電話:華北區:_________;華東區:_________;華南區:_________

客戶賬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爲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大田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採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爲對方保守商業祕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_________《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_________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甲方。

2.爲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_________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爲_________‰。

如甲方要爲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聲明價值。若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則視爲甲方不爲此票貨物投保。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 = 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聲明價值)× 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願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爲_________元/票。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選“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爲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 (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 寄件人付費 □ 收件人付費 □ 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 可多選 ) :

□ 單票現金結算

□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於500元的客戶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於500元,經雙方確認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爲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爲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 每月25日 □ 每月30日 □ 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核對並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於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採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 現金 □ 支票 □ 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爲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覈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爲甲方提供大田快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一年內爲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繫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六、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

負責人:_______(簽字) 負責人:_______(簽字)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一.服務項目:

1.乙方作爲甲方國際快件的承運人,同意爲甲方寄往浩羣所在世界各區域的文件和包裹的收取及派送服務。

2.乙方同意爲甲方提供標準的免費服務,包括:門到門的取件及派送服務、查詢服務等。甲方在無錫市指定的代理人所需之運單、信封、快件袋等快件物料均由乙方免費提供。

二.雙方各自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的責任和義務參照分運單(House Airway Bill)背書條款。

2.甲方按實際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報關單證及正確的貨物資料。

3.對運費到付的快件,甲方應在發寄到付快件時在分運單上註明,如果是臨時到付快件甲方應和乙方的取件人當面簽署臨時到付保函。否則,乙方將按預付處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有甲方承擔。運費到付的快件須在分運單帳號欄註明TCPCJY字樣,不需填寫帳號。

4.由於甲方在出口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物品、錯報笨重貨物重量,或違反包裝標準和規定,而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價格結算

付款方式

1.A、預付運費每月結算一次。價格按附頁計價方式進行計算。

2.B、乙方將甲方當月所寄之快件清單及結算髮票於下月初發給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快件清單及結算髮票後以現金(或支票或銀行存款劃帳)方式將運費付至乙方帳戶,甲方的付款不得遲於乙方發出清單及發票後45日之內付款。

四.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1.由於乙方的責任未按合同履行交運義務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的賠償責任根據分運單背書條款。(建議甲方在發運快件貨物價值超過100美金時,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確保萬一有不可抗力等原因等因素造成的貨物損失能得到補償)

2.甲方遲延支付運費的,每拖延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合同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若甲方逾期二個月未支付款項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索違約賠償的權利。

2.甲乙雙方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歇業、清算、分立、合併或對本合同提出變更或終止,務必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對方。

六.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機構仲裁。

七.合同的效力

此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兩頁,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後有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有效期自20_年12月9日開始,對甲方任何一單的委託承運都將有效。除非因爲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本合同可繼續延續下去,直至合同發生變更或終止

八.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年快遞運輸合同範文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航空、公路、國內快遞等運輸服務。

第二條:服務確認方式

1、乙方通過電話或傳真接受甲方委託,提供上門收貨、提供運單、檢查等服務。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相關貨物手續,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承運方式及服務收費標準開具工作單,依協商的承運方式、期限規定將物品運至目的地。

第三條:運送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項

1、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有合理的、符合安全運輸的包裝,應參加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辦理;乙方應保證在上述服務過程中貨物的安全,如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現象的,按貨物的投險申明價值賠償,不超過貨物的投險價值.甲方未參加保險的貨物若遺失、損壞,乙方按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國內貨物賠償額爲當票貨物運費的3倍(文件按1公斤計)。

2、從承運貨物時,至收貨人簽收時止,乙方對貨物的遺失、短少、變質、損壞承擔全部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除外:(1)、不可抗力;(2)、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3)客戶自行包裝,因內在缺陷,造成貨物受損;(4)客戶自行包裝,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遺失;(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6)經瞭解查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3、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產生的遺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負責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查尋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信息反饋。

2、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相關責任。

第六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1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速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乙方可以憑藉××物流速遞網絡能夠爲甲方提供貨件的快遞服務,甲方同意委託乙方作爲承運人並支付相應費用,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詞語釋義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含義:

1.1 物流速遞網絡是指:由北京××快遞有限公司及其關聯的、特許加盟的、合作的等所有相關機構組成的全國和國際速遞網絡。

1.2 乙方提供的快遞服務指:門到門的取件及派送服務,免費的貨件跟蹤查詢服務,有償的標準包裝服務(國際貨件提供免費標準包裝服務(木質包裝除外))等。

1.3 投遞的標的物是指:甲方指定給乙方並由乙方快遞人員投遞到甲方指定地點的物品,其物品爲符合法律規定的獨立完整包裝稱爲壹件,並以此爲快遞費用計量單位。

1.4 甲方的責任期間指:甲方應承擔乙方收到貨件之前和投遞對象或其代收人簽字接受之後的貨件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責任期間內,在貨件外包裝不破損的情況下,對於貨件內部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5 乙方的責任期間指:乙方快遞人員從接到甲方訂單並取到甲方貨件開始,到收件人或其代收人收到貨件爲止的時間。乙方應承擔責任期間之內貨件損毀、滅失的風險。

1.6 貨件的體積重量(kg)=(貨件的)長(cm)×寬(cm)×高(cm)÷ 6000。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必須保證其委託乙方投遞的標的物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法律所規定的違禁品及法律不允許委託乙方運送的物品。

2.2 爲保障甲方貨件的及時準確投遞,甲方在辦理貨件投遞委託時,應當向乙方準確提供貨件形狀、有無特殊要求、準確的取送件地址、聯繫人及電話等與貨件相關的信息,並對乙方提供的運輸單據進行詳細填寫。

2.3 甲方在發件時在運單上簽字視爲對乙方運單背面所列條款的認可。

2.4 甲方保證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同時保證貨件的委託運送皆爲甲方法人的行爲,不因具體承辦人的改變而遲付或拒付乙方服務費。

2.5 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運單背面所印標準運輸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但是,該運單標準運輸條款中關於保險的內容不適用於國際運輸,關於國際貨件的保險費雙方另行商定。

2.6 甲方應完成所有運單和其他清單所需文件的填寫,若授權乙方完成,則甲方有義務保證向乙方提供準確及完整的信息。此外,如果甲方委託乙方投遞的標的物涉及國際運輸的,應自行取得出口所需的各種許可證和其他政府批文。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應對甲方委託的貨件進行適於運輸要求的包裝,特殊包裝材料費由甲方付(《特殊包裝材料費用表》詳見附件一)。

3.2 乙方應承擔責任期間之內貨件損壞、滅失的風險(見6.1條款)。

3.3 乙方應確保甲方貨件的安全,檢查貨件的收寄規格並負責辦理從發件之日起一個月之內有關貨件的查詢。

3.4 甲方的貨件如果未能準時送達,乙方應在發現之日起48小時以內將信息反饋給甲方;如聯繫不到甲方的承辦人,乙方有權留置該貨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概不負責。

四、價格

4.1 本合同所適用的價格表見附件二《×市××速遞有限公司貨件收費標準》。乙方在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修改該價格表;甲方關於價格的任何異議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後5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爲默認乙方提出的條件。

4.2 乙方保留徵收加急附加費的權利。當出現在訂立本合同之初不能預見的短期市場環境變化或全行業情勢變動時,如由於戰爭或禁運引起油價上漲,乙方在提前7日通知的情況下,有權徵收附加費。此種附加費均是臨時性的,並單獨列出。

4.3 乙方的服務費依據甲方的貨件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兩者之中的較高者計算。

4.4 乙方的價格表中的價格不包括海關關稅和其他各種政府賦稅。

4.5 甲方委託乙方每月派送貨件的服務費金額在5000元以內,應在乙方次月帳單出具後的 日內結清帳款;但是甲方委託乙方每月派送貨件的服務費金額達到5000元時,3日之內必須結算一次。

五、對貨件的查驗權

5.1 在有關的國家機關依法查驗甲方的貨件時,承運人可以打開發件人委託運送的貨件及其附帶的運送文件、資料,以供檢查;未經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承運人無權單方面檢查發件人委託運送的貨件等。發件人必須保證其委託行爲是合法的,所委託承運人運送的貨件是可以合法運送的,符合運送要求以及附帶的運送文件資料是準確、齊全併合法有效。

5.2 甲方謹此確認:如果其委託行爲或委託運送的貨件違反了法律規定,則由發件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的法律責任;承運人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如果承運人因運送甲方的貨件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該後果全部由甲方承擔;如果承運人因投遞甲方委託運送的標的物而承擔了法律責任,則有權向甲方追償因運送其貨件所蒙受的全部損失。

六、違約及賠償權

6.1 如果乙方提供的快遞服務給甲方造成損害且甲方未在運單上註明保值金額並支付相應保費的,乙方應按以下標準給予甲方賠償。

A.丟件賠償

i.5公斤以內每件貨件賠償人民幣壹佰元整。

ii.5公斤以上其它快遞貨件賠償人民幣20元/公斤(毛重);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爲人民幣伍佰元整。

B.損件賠償

i.5公斤以內貨件按其實際損失的成本價值進行賠償;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爲人民幣壹佰元整。

ii.5公斤以外貨件按其實際損失的成本價值進行賠償,最高賠償標準爲20元/公斤;但是,乙方負責賠償每票運單的最高金額爲人民幣伍佰元整。

C.晚件賠償

i.乙方負責賠償的晚件是指以下的延遲派送情況:

a.由於乙方責任,同城件延遲送貨時間超過正常時間6個工作小時以上。 b.由於乙方責任,外埠件延遲送貨時間超過正常時間3個工作日以上。

ii.符合以上2種情況的,乙方應當免除甲方當票貨件的派送費,情節較爲嚴重的按運費的2倍費用進行賠償;但是,乙方負責承擔賠償每票運單的延誤責任的最

高金額爲人民幣壹佰元整。

6.2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此外,甲方對於拖欠乙方的款項,應向乙方賠償損失;乙方的損失從本合同約定付款時的第五日起計算,甲方每日賠償乙方的金額爲未付款項的1%直至付清爲止。

七、有效期

7.1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具有同等效力。

7.2 任何一方如欲終止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則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終止時,任何自然延伸的權利和義務繼續有效,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八、通知與送達

8.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任何通知,均須採用書面形式。

8.2 如發出通知方的工作人員直接送交或用掛號信寄給對方,即視爲已經送達。雙方約定的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北京××速遞有限公司

8.3 任何一方上述的通訊地址發生了改變,應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對方;如因改變地址的一方未及時通知對方,造成另一方無法送達相關的通知或其它文件、票據等,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地址以掛號信的方式將需要送達的物品郵寄給對方,無論其是否收到均視爲已經送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改變地址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與司法管轄

甲、乙雙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如果未能就爭議的問題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裁決。

十、其它約定

10.1 對本合同的內容以中文版本爲準。

10.2 對本合同的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一、附件

附件一:《特殊包裝材料費用表》

附件二

附件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18

甲方:上海圓通快遞有限公司閘北上段分公司

乙方:

爲明確雙方的義務,維護雙方的權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1、快件查詢與跟蹤;

2、如需開發票按6%徵收稅費;

3、及時公佈本網絡的有關政策法規。

二、乙方承包區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承包時間壹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款爲:上月營業額的,每月一交,每月15日前交清,繳納押金10000元(合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如拒絕付款或拖延付款,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區域。

五、乙方承包期間不得轉賣、轉租或中途退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區域並沒收全部押金及承包款。

六、乙方在甲方公司中轉的快件所產生的中轉費必須次日付清,如有拒付或拖延付款的,甲方有權不予中轉。

七、乙方承包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規定,服從公司及上海圓通總公司指示。必須統一使用圓通面單、圓通信封和圓通塑料袋,如不符合規定,甲方不予中轉。

八、雙方在經營中如發現丟件,延誤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快件遺失等情況,則按圓通網絡管理條例處理,理賠標準按圓通網絡管理條例執行,相關理賠金額及賠款時間按上海圓通總公司仲裁部仲裁爲準。

九、乙方到甲方中轉的快件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送達甲方公司中轉,乙方的派送件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準時領取並及時派送,如不按規定或者延誤產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十、乙方承包時間到期後,甲方應退還其所有押金。(注:押金在乙方的所有派件過了查詢期後再退)。

十一、爲了便於查詢,乙方每天派件的簽收回單必須當天準時上交到上海圓通閘北上段分公司,發現遺漏或者遺失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二、乙方派件中如有到付款或者代收貨款,必須當天繳納到上海圓通閘北上段分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處,如不按時上交或者不交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三、乙方如果跨區取件或者代收其他快遞公司的件到公司中轉,一旦圓通總公司或者分公司查出,,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四、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屬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一切人員配備、交通、工具、人身安全等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提供任何生活服務。乙方經營必須符合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網絡管理條例規定。必須合法經營,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經濟、名譽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並連帶承擔因乙方違反規定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

十五、乙方必須在合同終止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如需繼續承包,應及時辦理續包手續。終止合同應提前參個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權在末期二個月派公司業務員進行交接新老客戶、熟悉客戶業務情況,乙方有責任配合公司,必須坦誠相待,但快遞業務經營權還是歸乙方所有,直至合同終止。

十六、合同未定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七、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並履行合同中的各項條款。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即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19

甲方(收件方):寧波市鎮海圓達快遞有限公司 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發件方):寧波優夢源化妝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寧波市江東區中138號(明晨大廈912室)

郵政編碼:

電話 :0574-838767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爲乙方提供物流(速遞)服務,簽訂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區域、價格

1.1乙方委託甲方辦理國內的物流(速遞)服務業務。 1.2服務區域、價格:甲方在浙江省寧波、台州、舟山、麗水、衢州、杭州等區域範圍。

1.3服務價格浙江省範圍內15公斤內10元,20公斤內15元。(舟山地區每公斤額外加收0.5元服務費)。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2.1雙方在貨物交接時,應確認貨物原始包裝的完好,若發現包裝有破損情況,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該貨物。

2.2對於直接掌管下的貨物應謹慎、妥善地進行裝卸、搬運、倉儲,保證其安全和完整。

2.3將乙方交付的貨物送達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單位;

2.4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

2.5如果乙方要求改變送貨目的地,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負責;

2.6爲乙方提供貨物運輸、簽收的查詢服務。 2.7及時向乙方通報貨物運輸的進展情況,出現異常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商議處理。

2.8按照雙方約定定期提供貨物運輸信息統計報表給乙方。

2.9爲乙方免費提供運輸面單、信封、塑料包裝袋;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對所託運的貨物進行妥善包裝,該包裝應符合運輸的要求及倉儲保管的要求。

3.2認真填寫運輸面單,將貨物的名稱、性質、數量、重量、體積、運輸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單位名稱、收件人、聯繫方式、郵編等信息詳細提供給甲方,如由於乙方提供信息錯誤,導致貨物遺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3按照約定價格支付運費。

第四條:送達及退回

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達的貨物時: a.經檢驗確認貨物外包裝完好的,在回單上簽收; b.經檢驗發現外包裝破損且貨物有可能損壞的,收貨方有權開箱驗貨,如有破損雙方簽字確認後由甲方負責賠償,或拒絕簽收,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許可後,把貨物退回乙方。

4.2無法送達:貨物到達目的地,因當天聯繫不到收貨人而不能及時派送的,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三日內仍無法聯繫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許後,將貨物退回乙方;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3由於甲方原因如途中損壞、派送不到等造成貨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擔運費。

第五條:費用與結算

5.1本合同所稱運輸費用的計算以重量爲準,計量單位爲0.5千克,不足0.5千克按照0.5千克計算。

5.2費用的支付形式爲:結款時間:每月5號-10號(月結現金)甲方需提供增值稅發票。

第六條:保價及理賠

6.1每一票件只能提出一次索賠。6.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將按照其正常運送標準盡合理努力派送快件,浙江省內3個工作日必須到達,否則乙方有權視情況的嚴重性,向甲方要求賠償因運輸延誤而導致的經濟損失。

6.3任何索賠必須在甲方接受快件兩個星期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否則甲方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本合同爭議的處理適用中國法律。 有關本合同出現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法院進行裁決。除爭議事件外,雙方都應依照本合同執行各自未盡的權利,履行各自未盡的義務。

第八條:知識產權

各方的名稱和商標爲各自獨有及排他的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不能在任何產品上使用對方的商標或在產品中應用對方的知識產權。

第九條:保密

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都應向另一方提供相關操作信息、產品信息和其他營業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將被視爲機密,所有權只屬於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於本合同義務和職責的執行中。除本合同允許外,甲乙雙方都無權在未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前,以任何一種方式或爲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機密信息。除了國家執法機關要求或已徵得另一方的書面許可外,任何一方不應向其他第三方公開機密信息。

第十條:誠信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一切適用的法律法規,包括有關環境保護、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乙方任何關於甲方提供的服務的疑慮、意見和建議,均可向甲方項目組如實披露。 第十一條: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數;“以下”“以內”含本數。

1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生效,有效期爲一年。 11.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1.4本合同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當履行而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11.5雙方如有不足之處和善協商解決:如需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20

委託方:cc(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其提供航空、公路、國內快遞等運輸服務。

第二條:服務確認方式

1、乙方通過電話或傳真接受甲方委託,提供上門收貨、提供運單、檢查等服務。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相關貨物手續,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承運方式及服務收費標準開具工作單,依協商的承運方式、期限規定將物品運至目的地。

第三條:運送過程中的安全要求注意事項

1、甲方所託運的貨物應有合理的、符合安全運輸的包裝,應參加保險,保險費 ‰由甲方支付,乙方可代其辦理;乙方應保證在上述服務過程中貨物的安全,如造成貨物丟失、短少、損壞等現象的,按貨物的投險申明價值賠償,最高不超過貨物的投險價值.甲方未參加保險的貨物若遺失、損壞,乙方按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國內貨物最高賠償額爲當票貨物運費的3倍(文件按1公斤計)。

2、 從承運貨物時,至收貨人簽收時止,乙方對貨物的遺失、短少、變質、損壞承擔全部責任。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除外:

(1)、不可抗力;

(2)、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

(3)客戶自行包裝,因內在缺陷,造成貨物受損;

(4)客戶自行包裝,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遺失;

(5)甲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經瞭解查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3、 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產生的遺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負責任。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查尋貨物運輸過程中的信息反饋。

2、甲方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時間與乙方進行結帳,出現違約時承擔其相關責任。

第六條: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21

甲方: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卡瑪原創服裝服飾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

1、乙方委託甲方辦理以下業務: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按計劃發運,不得隨意延誤。

A、 國內、國際快遞服務

B、 北京市內快遞服務

2、按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爲乙方提供上門服務。合同有效期內,除法定節假日外,甲方應爲乙方提供不間斷的快遞服務。

3、乙方應注意:爲使乙方的快件安全、準確、及時到達收件方,並便於查詢,乙方每次發貨前應正確填寫快遞運單,必要時須向甲方提供與貨物有關的資料或文件。因乙方填單失誤造成運輸、派送延誤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如產生費用的應由乙方承擔。

4、甲方在收取乙方的快件後,在甲方網絡派送範圍內走甲方專線,並迅速、安全、準確的送達指定地點。甲方如在遞送過程中,因航班晚點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快件延誤,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補助措施,以減少乙方損失。但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甲方負責包裝,包裝材料及包裝方式應符合道路運輸要求,由於甲方包裝不合格造成的快件破損的由甲方負責。乙方自行包裝的貨物屬於易碎物件時,請按甲方公司要求包裝,(對於具體包裝要求,甲方應盡到提示義務)否則產生破損責任自負。

6、如甲方在遞送途中遺失乙方的快件,如未保價的快件遺失的按:0.5KG內賠償200元/票;0.5KG以上的按500元/票賠償(須提供物品價值證明)。貴重物品應予以保價,並支付保價費(費率爲保額的3%);保價物品如發生遺失,按實際保價金額作相應賠償。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快件遺失,甲方須提供有效證明方可免賠。

7、快件內不準夾帶現金、各類有價證券、黃金飾品等;不準夾帶國家法律法規禁寄的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等),違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賠償和法律責任。

8、簽收問題: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應保證把乙方的快件準確無誤的派送給收件人,在收件人允許的情況下親屬,同住家屬,同公司職員或傳達室簽收等均可視爲收件人簽收。貨物到達目的地,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方式無法聯繫到收件人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乙方,如乙方要求重新派送的,甲方應無償進行第二次派送,否則應返還給乙方。如收件人收到甲方送達的貨物時,經檢驗發現外包裝有毀損的,有權拒絕簽收,因此產生的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乙方爲貨物的送達而提供的收件方信息(包括收件客戶的姓名、地址、個人聯繫電話等)僅供甲方運輸服務使用,甲方有責任保證該相關信息只用於送達貨物爲目的的用途,並保證不泄漏給任何第三方。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保密信息的泄漏,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甲方負責相關配送商品的跟蹤查詢、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傳遞,乙方有權隨時查閱。

11、運輸面單、信封、包裝袋由甲方免費提供。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甲方提供的現行的國內快遞及國際快遞價格表執行。圓通快遞服務報價作爲協議的附件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2、運費結算方式:按月結運費的,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爲本月運費及其他的結算截止日。甲方將帳單交給乙方後,乙方必須付清全部款項。若乙方對帳單有異議,應在收到帳單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經雙方覈對無誤後,乙方在收到帳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必須將全部款項付給甲方。甲方賬號信息如下:

賬戶: ;

開戶行: ;

銀行賬號: 

甲方上述賬號如有變更,應至少於約定的乙方付款日前10日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按照上述賬號付款後由此導致的各方損失由甲方承擔。3、如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沒有付清欠款,甲方有權選擇單方終止協議,並採取必要措施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欠款。

4、甲方根據市場變化,若運價有變動應及時將信息通知乙方。甲方如未及時盡到通知義務,若運價上調,乙方仍按原價格支付延遲通知期間的運費,若運費下調,則按新價格支付。5、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額發票。乙方收到發票後支付上述款項。

三、其它

1、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進行協商。如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協議終止前的權利和義務。

3、甲乙雙方因本合同引發的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任何一方若發生變更名稱、變更聯繫方式、搬遷、離開所在地等影響本協議執行及雙方按時結算費用的情勢時,均應在情勢變更5個工作日內將情況書面通知對方。沒有履行此義務的一方應承擔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7、本協議中相關條款如有爭議,以國家郵政法爲準。

甲方: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22

編號: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甲乙雙方就快件出口的交接及結算等問題,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1.乙方作爲甲方國際快件的承運人,同意爲甲方寄往浩羣所在世界各區域的文件和包裹的收取及派送服務。

2.乙方同意爲甲方提供標準的免費服務,包括:門到門的取件及派送服務、查詢服務等。甲方在無錫市指定的代理人所需之運單、信封、快件袋等快件物料均由乙方免費提供。

二.雙方各自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的責任和義務參照分運單(House Airway Bill)背書條款。

2.甲方按實際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報關單證及正確的貨物資料。

3.對運費到付的快件,甲方應在發寄到付快件時在分運單上註明,如果是臨時到付快件甲方應和乙方的取件人當面簽署臨時到付保函。否則,乙方將按預付處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有甲方承擔。運費到付的快件須在分運單帳號欄註明TCPCJY字樣,不需填寫帳號。

4.由於甲方在出口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物品、錯報笨重貨物重量,或違反包裝標準和規定,而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客服熱線電話:華北區:_________;華東區:_________;華南區:_________ 客戶賬號: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爲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爲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大田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於禁運品的有關規定,並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採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爲對方保守商業祕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_________《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_________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並通知甲方。

2.爲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_________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爲_________‰。

如甲方要爲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聲明價值。若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並註明保險金額,則視爲甲方不爲此票貨物投保。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 = 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聲明價值)× 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願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爲_________元/票。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選“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爲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 (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 寄件人付費 □ 收件人付費 □ 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 可多選 ) :

□ 單票現金結算

□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於500元的客戶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於500元,經雙方確認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爲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爲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 每月25日 □ 每月30日 □ 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核對並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於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採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 現金 □ 支票 □ 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爲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覈對並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並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爲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爲甲方提供大田快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一年內爲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繫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六、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

負責人:_______(簽字) 負責人:_______(簽字)

關於快遞運輸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甲乙雙方就快件出口的交接及結算等問題,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務項目:

1.乙方作爲甲方國際快件的承運人,同意爲甲方寄往浩羣所在世界各區域的文件和包裹的收取及派送服務。

2.乙方同意爲甲方提供標準的免費服務,包括:門到門的取件及派送服務、查詢服務等。甲方在無錫市指定的代理人所需之運單、信封、快件袋等快件物料均由乙方免費提供。

二.雙方各自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的責任和義務參照分運單(House Airway Bill)背書條款。

2.甲方按實際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報關單證及正確的貨物資料。

3.對運費到付的快件,甲方應在發寄到付快件時在分運單上註明,如果是臨時到付快件甲方應和乙方的取件人當面簽署臨時到付保函。否則,乙方將按預付處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有甲方承擔。運費到付的快件須在分運單帳號欄註明TCPCJY字樣,不需填寫帳號。

4.由於甲方在出口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物品、錯報笨重貨物重量,或違反包裝標準和規定,而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價格結算

付款方式

1.A、預付運費每月結算一次。價格按附頁計價方式進行計算。

2.B、乙方將甲方當月所寄之快件清單及結算髮票於下月初發給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快件清單及結算髮票後以現金(或支票或銀行存款劃帳)方式將運費付至乙方帳戶,甲方的付款不得遲於乙方發出清單及發票後 45 日之內付款。

四.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1.由於乙方的責任未按合同履行交運義務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的賠償責 任根據分運單背書條款。(建議甲方在發運快件貨物價值超過100美金時,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確保萬一有不可抗力等原因等因素造成的貨物損失能得到補償)

2.甲方遲延支付運費的,每拖延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合同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若甲方逾期二個月未支付款項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索違約賠償的權利。

2.甲乙雙方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歇業、清算、分立、合併或對本合同提出變更或終止,務必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對方。

六.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機構仲裁。

七.合同的效力

此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兩頁,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後有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有效期自 20xx年 12月 9 日開始,對甲方任何一單的委託承運都將有效。 除非因爲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本合同可繼續延續下去,直至合同發生變更或終止

八.其他條款:

價格見附件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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