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運輸合同(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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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企業運輸合同(精選5篇)

乙方:

爲了共同做好甲方的貨物運輸業務,雙方依據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及有關貨物運輸等法律文件,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運輸業務範圍

1、 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包括:甲方生產和銷售的風扇、電飯煲、飲水機、微波爐、豆漿機、火鍋電器、消毒櫃等家電產品及相關的推廣品、贈品等。

2、 乙方承運的運輸業務範圍爲以下線路的公路運輸:

3、 甲方根據對乙方服務的考覈情況,有權調整其服務線路及業務量。

二、 運輸作業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對甲方下達的指令回覆、確認

(3)乙方調車到甲方指定倉庫裝貨

(4)雙方簽訂運輸合同、發車

(5)收貨單位驗貨、簽收

(6)乙方向甲方反饋到貨情況

(7)乙方整理回單交甲方結算運費

三、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 甲方通過互聯網(或電話、傳真)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運輸指令內容應包含要求到庫時間、運輸方式、汽車數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和目的地。

2、 甲方須提供運輸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續,證明文件及貨物運單。

3、 因甲方提供的工商、稅務等手續不全導致運輸車輛在途中被查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並順延運輸到達時間。

4、 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 甲方因貨源不足,造成乙方汽車停滯於甲方指定地點超過24小時不能裝貨,則每車每天300元賠償給乙方。

四、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貨物運輸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由乙方自行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予以配合。

2、 乙方接到甲方調車指令後,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調度車輛到指定倉庫。否則,甲方將根據《運輸考覈管理辦法》對乙方進行考覈、處罰。

3、 貨物裝車後,必須由雙方共同確認,同時簽訂貨物運輸協議(甲方開出的《產品送貨單》)。

4、 乙方承運車輛在途運輸過程中造成甲方的貨物被盜、被搶、損壞、散失,以及產品在運輸中遭受雨水淋溼、整車貨物滅失等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按甲方產品出廠價(推廣等其它物品按甲方覈定的價格)全額賠償給甲方。重大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金額經確認後一週內,乙方必須以現金方式繳納損失賠償金。

5、 在途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及異常情況,乙方應根據《運輸考覈管理辦法》將詳細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物流部門。

6、 乙方必須接受並執行《運輸考覈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和規定。

7、 乙方必須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車型及車輛臺數,如有調整須徵得甲方同意。

8、 貨物到達後,乙方必須將《產品送貨單》交收貨人對貨物送達日期、貨物品種數量及損壞、短少情況進行簽收。《產品送貨單》如有塗改必須有收貨人蓋章。

9、 當倉庫拒收貨物時,乙方應立即與甲方聯繫,商議貨物處理辦法。

10、 乙方承運的貨物,必須運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址及收貨人。否則,乙方須無條件接受甲方按照《運輸考覈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所進行的處罰和制裁。

11、 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不得裝載其它貨物。否則,甲方將根據《運輸考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2、 乙方必須提供可滿足甲方管理需要的計算機硬件設備。

13、 在特殊情況下,乙方有義務滿足甲方的特殊運輸需求。

五、 運輸時間要求

乙方同意甲方按《運輸考覈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運輸時間進行考覈管理。

六、 運輸服務費及違約保證金

1、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制訂本合同運費價格表。

2、 在20xx年9月1日—20xx年3月31日按照旺季價結算運費,20xx年4月1日—20xx年8月31日按照淡季價結算運費。

3、 在合同期內,如運輸市場價格發生重大變化,甲方有權對運輸價格進行調整。

4、 甲方制訂的運價爲標準車(實際貨物體積爲40立方)運價,超出標準部分的裝載體積按照比例折算。

5、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內,乙方須向甲方交付100萬元違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在合同業務終止後一個月內將運輸風險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6、 本合同在執行中,乙方因價格等原因而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將不向乙方返還違約保證金。

7、 由乙方將“產品送貨單”、“發票”等單據的原件提交甲方,甲方進行審覈並按《運輸考覈管理辦法》進行考覈,扣減運輸考覈罰款和運輸賠償金後承付運費。

七、 其他

1、本合同所引用文件《運輸考覈管理辦法》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法律約束力。《運輸考覈管理辦法》如有修改、調整,甲方應提前10天通知乙方。

2、本協議自20xx年9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8月31日止。合同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合同的重要事項及法律,另一方可向對方提出中止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運輸合同 篇2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一年,從 20xx 年 1 月 1日起到 20xx 年 12 月31日爲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運輸合同 篇3

甲方(招標方):

乙方 (中標方):

根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仙桃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方就“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資質企業”進行了公開招標,乙方通過投標已依法中標。爲了規範中標企業從事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的統一管理,進一步明確雙方各自的職責、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職責、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設部《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仙桃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的要求,甲方應規範管理仙桃市城市建築垃圾運輸的行爲及秩序,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對乙方運輸建築垃圾過程中的違法行爲實施查處,並依法對《仙桃市建築垃圾運輸資質許可證》和建築垃圾運輸車輛進行年度審覈。

二、甲方的權利

(一)甲方作爲建築垃圾的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乙方從事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行使管理權,該管理權包括:

1、督促乙方履行在投標書中的承諾,達到並符合從事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的條件;

2、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收取文明生產保證金;

3、對乙方從事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的條件進行審覈,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核發《仙桃市建築垃圾運輸資質許可證》;

4、制定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的管理規章制定;

5、對乙方從事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的全程實施監管;

6、對乙方從事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的違法行爲實施處罰,對乙方違反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規章制度及協議的行爲進行處罰;

7、對乙方的《仙桃市建築垃圾運輸資質許可證》實施年度審驗;

8、協助交警等相關部門對乙方從事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的車輛實施年度考覈;

9、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規章制度及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的其他管理權。

(二)在協議期限內,甲方有對乙方的運營實施全程監管的權利。監管內容包括:

1、運營作業秩序的監管;

2、文明施工的監管;

3、運營過程遵紀守法的監管;

4、車容車貌、車輛密閉性能狀況的監管;

5、轉載運輸規範情況的監管;

6、車輛自動密閉裝置、標識頂燈、GPS使用情況的監管;

7、建築垃圾運輸處置路線和時間的監管及建築垃圾消納地點、場地的監管;

8、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規章制度及本協議規定的乙方應履行的其他義務的監管。

9、指令乙方清除城區無主建築垃圾。

三、甲方的義務

(一)做好建築垃圾運輸政策宣傳、解釋等工作;

(二)建設建築垃圾處置場地;

(三)及時辦理乙方運輸建築垃圾的相關手續;

(四)規範建築垃圾運輸市場,對未取得《仙桃市建築垃圾運輸資質許可證》進行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處罰和取締;

(五)制定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的管理規定製定;

(六)引導並規範建築垃圾運輸市場的有序競爭;

(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甲方其他義務。

第二條 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職責

履行招標書的承諾,按照建築垃圾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誠信規範運營,協調好與各管理部門、建設、施工單位的關係,科學合理安排運能配置,根據不同時段的不同要求,保證各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按合同約定工期完成。不斷提升行業自律,配合城管渣土管理部門做好各項執法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

(一)協議期限內,在合同約定的區域內有與仙桃城區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單位簽約清運建築垃圾及按約定收取運輸費用的權利;

(二)協議期限內,在運營過程中發生的情況有向甲方提出建議的權利;

(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規章制度及本協議規定的乙方的其他權利。

三、乙方的義務

(一)履行在招標書中的承諾,確保自身達到並符合從事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的條件;

(二)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及本協議的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文明生產保證金;

(三)自行承擔服務經營項目投資、運營及維護的費用和風險。負責服務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的維護和管理;

(四)及時完成本市各建設工程項目建築垃圾運輸處置的工作,確保各建設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時間節點組織運輸,如期完工;

(五)履行與建築垃圾運輸單位簽訂的《建築垃圾運輸合同》,並承擔該運輸合同約定的法律責任;

(六)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的管理規章制度,自覺遵守本協議的規定,規範作業、文明施工;

(七)自覺接受公衆和輿論的監督;

(八)應強化對車隊、車輛的管理,確保車隊、車輛按照規範運營,對建築垃圾運輸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行爲應及時整改,並自覺接受城管執法部門及有關部門的處罰;

(九)配合管理部門及時做好清除區域內無主建築垃圾的工作;

(十)做好消除道路污染的應急預案,確保道路市容環境衛生的整潔;

(十一)每承接一筆建築垃圾運輸業務,必須主動到甲方建築渣

土管理部門辦理該項目《建築垃圾準運證》,並在運輸建築垃圾前向甲方建築渣土管理部門書面報告;

(十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規章制度及本協議規定的乙方的其他業務。

第三條 文明生產保證金

一、乙方須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在本協議生效後三日內,向甲方足額繳納其承諾應交納的文明生產保證金。文明生產保證金的保證範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二、乙方未按前款規定及時足額交納文明生產保證金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因此而解除本協議的,取消乙方的中標資格,乙方不再享有從事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的資格。

三、乙方按規定及時足額交納文明生產保證金的,在從事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過程中,因違法行爲、違反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規章制度及違反本協議規定而受到甲方處罰的,乙方同意甲方直接從文明生產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金額作爲罰款。但是甲方的處罰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程序及限度,對於乙方違反約定的行爲要求承擔違約責任也應當依照合同約定。

四、乙方交納的文明生產保證金扣除乙方的罰款後的不足部分,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補充交納文明生產保證金,確保文明生產保證金的金額達到承諾交納文明生產保證金數額。

五、本協議解除後,或本協議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簽《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專營協議》的,扣除乙方罰款後的剩餘部分的文明生產保證金,甲方須無息退還。

第四條 保密條款

一、協議雙方應對各自因工作關係獲取的對方及工作對象(第三方)的商業祕密嚴格保密,未經他方事先書面授權或同意,不得披露。

二、除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需要外,不得擅自使用、複製對方的商標、標誌、信息及相關資訊。

第五條 違約條款

一、乙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不整改則進行處罰:

(一)未實行密閉運輸建築垃圾的;

(二)運輸車輛超載運輸建築垃圾的;

(三)未經甲方許可承運未取得《建築垃圾處置許可證》單位的建築垃圾的;

(四)不按覈准時間、路線處置建築垃圾及隨意傾倒建築垃圾的;

(五)車輪帶泥、拋灑污染城市道路的;

(六)故意壓低建築垃圾運輸價格進行不正當市場競爭的;

(七)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其他違法行爲;

(八)違反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規章制度及本協議規定義務的其他行爲。

二、乙方出現前款規定的情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對處罰有明確規定,按相關規定處罰;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對處罰未明確規定的,按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規章制度及本協議的規定進行處罰。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在仙桃的建築垃圾運輸資格,並吊銷其《仙桃市城市建築垃圾資質許可證》:

(一)出現本條第一款的情形之一,多次責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進行整改的;

(二)出現本條第一款的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或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正式運營後60天內出現本條第一款的情形而被處罰(包括下達整改通知或處罰通知)3次及3次以上的。

四、違反本協議保密條款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六條 協議期限

一、本協議期限自20 年 月 日開始生效,至20 年12月31日止。協議期限屆滿後,如乙方取得的《仙桃市建築垃圾運輸資質許可證》有效期限存續的,雙方應另行簽訂《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專營協議》。

二、甲方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本協議,或吊銷乙方的《仙桃市建築垃圾運輸資質許可證》的,或本協議期滿後雙方未續簽《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專營協議》,本協議終止履行,乙方不得進行建築垃圾運輸業務。

第七條 協議約定區域

本協議約定乙方負責清運的區域以及享有收費權利的區域爲幹河辦事處及園區,以簽訂合同時仙桃市的城市規劃圖爲準,與其它區域的交界處以街道的中心線爲準。

其他事項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以及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資質企業招標文件、仙桃市建築垃圾經營性運輸規章制度作爲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八條 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運輸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深圳市萬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範圍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 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爲準。

3、 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託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爲準。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 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 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僞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後一小時內蓋章確認,並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併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後,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於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 乙方必須保證在於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並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 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於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 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並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溼、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並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剩餘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 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20萬元。

(3) 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覈實收貨人後,協助卸貨,並在場監督,由於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

(3) 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並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乙方負責複印件的補籤,並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繫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 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於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 乙方需於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於10日內核對無誤後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並審覈無誤後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爲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 履約風險保證金

1、爲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 幣 壹拾萬元整 。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對於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採取減少運 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於造成對 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 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爲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 解決,如協商不成, 可提請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深圳市萬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企業運輸合同 篇5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擔甲方指定行政區域內的全部產成品貨物的銷售運輸工作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運內容

一、甲方將冷凍食品交給乙方承運,並負責準備好貨源(包括包裝物、助成物等物資)及運輸貨單由乙方運輸。

二、甲方負責安排線路。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線路進行配送。

三、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產品運輸線路和網點。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

第二條 各方權利及義務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交給乙方的產品箱數正確,外包裝完好無損,箱體乾淨,外箱標識清楚。 2、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標準按實際使用車型、裝載量(噸)、公里數,由甲乙雙方共同覈定(非保溫車一律不得投入大於200公里長線運輸)。 3、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 4、甲方將針對乙方進行月度考覈和年度考覈,考覈結果記入檔案作爲後期續約資質之一。考覈方案見附件。 5、因線路變更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二、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並及時通知收貨人。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等,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後,產品沒有和奶站、網點交接確認前,負責產品保管責任。 2、乙方必須服從物流事業部現場調度,加強隨車人員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操作規章制度,甲方有權通知乙方,並按甲方違紀處罰規定處理。 3、乙方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線路、停靠點運行,負責每天將甲方的產品安全、保質、保量、準時送達,如有違約,除賠付產品損失外,乙方應付違約金1000元/次,且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4、甲方所規定的承運線路短時間修路須繞道行駛的,在不超過20公里範圍內乙方自行解決,超過20公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彙報,雙方重新覈定公里數。因修路原因造成的繞行,待原路恢復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乙方在承運甲方產品時,如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應及時委託中轉甲方產品並第一時間報告甲方,委託中轉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須安全行車,保障隨車人員(裝卸工)人身安全和產品安全。乙方按規定必須辦理人、車保險。運輸工具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貨物延時到達產生的違約責任,亦應由乙方負責。因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產品損失的,涉及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如發生重大傷亡交通事故乙方負主要責任的,事故處理完畢本合同自行終止。 7、乙方承諾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爲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務的隨車人員(含駕駛員及配送工)辦理合法用工手續,由於乙方僱員勞動糾紛問題對甲方業務造成影響,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且乙方將承擔由此對甲方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8、乙方需提供優質的服務,如因運輸服務質量投訴,經覈實確認責任在乙方的,每發生一次承擔違約金500元,當月發生2起以上或年內累計發生5起,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 9、承包合同期間,甲方如站點撤併或市場上下量超過核載噸位15%以上,甲方有權調整配送線路和運輸車輛,並按實載噸位覈算承運價格,但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商定調整事宜。乙方因年檢、維修、保養等原因不能按時承運的,應提前三日通報甲方以便安排。甲方安排車輛代乙方承運時,除扣除當天運輸費用外並另外收取線路總費用10%的管理費。 10、未經甲方書面通知確認,乙方不得將甲方的任何貨運業務交付第三方,如經甲方同意僱用第三方支援作業,而第三方之作業發生對甲方之任何損害視同乙方行爲,甲方將根據合同約定要求乙方進行賠償,並從乙方運輸費用中進行扣除。 11、乙方在甲方需要時,須提供完整的車輛和司機檔案(包括司機姓名,身份證,車牌,車型圖片)。乙方要設專職人員負責甲方公司裝車事宜,維持好裝車秩序並做好線路的全程監控工作。 12、乙方承擔甲方線路(自帶裝卸工),需保證甲方塑料包裝箱(包括托盤等物資)、玻璃瓶等包裝物的回收任務,若發生丟失情況,塑料包裝箱按30元/只賠償。乙方應認真做好塑料包裝箱在網點的交接、單據的填寫工作,及時向甲方反映網點信息。 13、乙方必須保證所配送的車輛具有低溫冷藏功能,並維護好車輛製冷系,配送產品到奶站、網點時車內溫度爲8度以下,確保產品冷鏈的完整性。每天裝貨前30分鐘打開車輛製冷系統,車廂內必須配備溫度實時跟蹤儀,以監控產品冷鏈的完整。網點檢查和投訴每發現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將處以 壹仟 元的罰款,並賠償產品損失。累計3次投訴,本協議自行終止。

第三條 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經雙方覈定乙方承擔由 經 至 的配送線路,車型擬定爲_____________,費用(含駕駛員工資、裝卸費、過境費等乙方車輛一切有關運營費用)確定爲___________元/日(如涉及多條線路運輸,詳見附件線路報價表)。簽訂此合同時油價 元/升,市場油價漲跌幅度大於10%時,方可協商調整。

二、甲方按月兌付乙方月運費(含駕駛員工資、裝卸費、過境費等乙方車輛一切有關運營費用)。結算時乙方提供正規運輸,票到財務後一個月內運費打到乙方賬上。

三、客戶簽收回單是甲方支付乙方運費的必要條件,凡乙方無法提供客戶簽收回單的發貨,視爲未完成。委託運輸超過3天仍不能提供客戶簽收原件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及未付出的運費中扣除相應訂單金額。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貨物,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 乙方無充分理由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產品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車輛將乙方違約的託運貨物發出,並收取乙方違約金 元/次。

三 、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次。

四、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凍損等,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五、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簽定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六條 合同終止

一、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對方。否則視爲違約。

二、因乙方違反相關考覈規定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任何對本合同的變更、改動,必須通過書面提請並經雙方簽字方可有效。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備註

甲 方: 乙 方: 委託代理人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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