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公司資產轉讓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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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亦即當事人一方將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現象,也就是說由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債權人,由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不過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種法律現象。合同轉讓,有的基於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發生,此類轉讓稱爲法律上的轉讓,如被繼承人死亡、作爲遺產內容將合同權利義務移轉於繼承人有於法院裁決面發生。此類轉稱爲裁判上的轉讓:有的基於法律行爲面發類轉稱爲法律行爲上轉讓,如遺贈人通過遺囑將其合同權利又務轉讓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轉讓人與受讓人通過訂立轉讓合同面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其中,通過轉讓合同而轉合同權利,屬於債權讓與;通過轉讓合同面轉讓合同義務,稱爲債務承擔。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簡單的公司資產轉讓合同5篇範文,歡迎借鑑參考。

簡單的公司資產轉讓合同5篇

簡單的公司資產轉讓合同5篇(一)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爲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簡單的公司資產轉讓合同5篇(二)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 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爲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 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 評估基準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 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 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 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衆假期除外)。

8. 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 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給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 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給乙方。

2. 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 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 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

轉讓資產

1. 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 流動資產:爲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

產品售後安裝及其他售後服務的安排

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並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並未有規定),甲方仍處於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後安裝或其他售後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後,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他售後服務。

2. 爲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他售後服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

3.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爲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個公曆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數據爲終局數據。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數據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爲準。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爲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爲準。

第七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 根據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後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爲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元人民幣爲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爲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數據,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至交割日,以甲方爲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適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於轉讓價格總額扣除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________經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

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 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文件;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爲及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年____月____日爲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文件均獲簽署。

2. 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 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 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 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 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 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包括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義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後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負擔。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 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 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爲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他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 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爲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範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4. 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 甲方保證,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製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並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並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係的權利要求。

6. 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 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爲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至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8. 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採取任何行爲,亦不忽略任何行爲,使上述保單成爲無效或可能成爲無效並保證在交割日後,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爲乙方。

9. 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 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 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 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 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 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於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祕密。

15. 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 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 甲方爲有關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善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並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後果。

18. 即使在交割日後,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 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 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 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 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 在交割日後,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

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爲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碼後視爲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爲送達日期。

2.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須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爲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 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 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 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 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 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簡單的公司資產轉讓合同5篇(三)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XXXXXXXXX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爲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簡單的公司資產轉讓合同5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公司的全部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省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國資局)現依法授權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資產,乙方在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政府)提供優惠政策的前提條件下,同意購買該資產。現雙方議定資產整體出售價格爲人民幣萬元。該價格包括甲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價款及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及在轉讓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稅費。

二、公司資產包括如下:

1、位於 ,地號爲 的 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年。

2、座落於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

3、現存於公司上述廠址內所有機器、設備、設施(包括設備資料及所有原公司檔案資料、備品備件及辦公用品)。設備、房屋清單明細詳見審計事務所驗資報告之所附關於公司的資產明細,其中被評估資產確認明細表頁,被評估資產確認彙總表1份。

4、公司所屬 註冊商標。

三、公司在本合同簽定前所發生的一切的債權債務(其中包括欠職工工資、社會統籌保險金及稅費)不在本次協議簽定的轉讓資產以內,由甲方自行處理。如發生由此所引起的訴訟和糾紛,由甲方予以處理,如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並無查封,並且甲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相應有關所購資產產權及協議簽字前所有乳品公司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損失。

五、在本協議簽定後,乙方並將約定第一期款項到位後,甲方承諾在十五日內負責爲乙方辦理新成立公司相關的工商登記註冊、稅務登記、衛生許可證、銀行開戶、用電、用水過戶、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及國資局劃拔整體資產劃撥單、環保等新公司權屬無爭議及生產經營所需相關證照,並註銷原公司工商.稅務.土地等相關產權登記。

六、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

(一)乙方新設企業自投產之日起享有以下稅費優惠政策:

1、水資源費三年不徵收。

2、環保涉及收費項目,除國家明令禁止的項目外,由環保部門負責辦理環保手續,涉及環保治理的,從低從寬收取費用。

3、保證滿足乙方所需水、電等能源供應,同時保證單位價格爲當地最低水平。

4、有關稅收的優惠條件以合同協議附件爲準。

5、享受最新優惠政策。

(二)供應方面,政府承諾:

1、收購價格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新辦企業與其他企業間因供應方面發生的問題,如出現其它企業有壟斷性傾向、惡意擠壓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爭購時,政府應依法干預制止,政府應支持乙方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與乙方簽定協議。

(三)負責協調商業銀行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提供貸款。

(四)政府允許乙方對所受讓的資產進行利用和再開發。

1、由於佔地面積受限、建築物設計佈局老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擴大發展,在境內擴(新)建工廠需要徵用土地時,政府承諾以最優惠的政策和配套條件爲乙方提供。

2、由於現廠址所處地理位置,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改變土地使用功能,並享有再開發收益權,但需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優惠政策政府召集有關主管部門協調落實,並以辦公會議紀要形式予以確認。

七、付款期限及資產轉讓交接手續。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將第一期款項100萬元付至國有資產管理局。

2、待新設立公司成立後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現款 元。

3、甲、乙雙方共同承認的甲方銀行貸款。雙方約定,待公司正式運行後,甲方按排由銀行與新公司另簽訂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轉貸合同,乙方承擔並支付簽訂新的轉貸合同本金及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此轉貸衝抵總收購資本,在三年內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幫助乙方在銀行辦理一年期以上貸款,其中50%付給甲方做爲衝低收購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額利息由乙方支付。

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工本費由乙方負責)。資產清點工作雙方共同進行,甲方應提供資產明細清單,清點應有書面記載,以上工作在協議簽定15天之內完成。

八、其他約定

1、爲保護和促進雙城市經濟建設發展和維護經濟穩定,乙方承諾在新設立企業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置原企業職工,新設立公司具有獨立用工權。

2、原公司對外簽訂的資產租賃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終止,由乙方新辦企業與原承租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合同主要內容按原租賃協議基本不變。如遇乙方新辦企業遷址或擴建廠房,租賃合同即行終止,具體辦法依新簽定協議爲準。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並在約定期內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甲方應按資產轉讓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協議所約定的款項,如仍不能交付,則乙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損失。

3、政府應保證乙方的供應,如有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4、

十、本協議設附件 份,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附件包括:

1、國資局出具的授權甲方轉讓國有資產委託書。

2、轉讓資產明細清單。

3、土地使用權屬證明(權證和土管局證明)。

4、房屋產權證明(權證和房管局證明)。

5、政府辦公會議紀要。

6、有關稅收的優惠條件。

十一、本協議的履行地約定爲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則提出異議的一方可選擇其中一個履行地爲管轄地向法院起訴。一方起訴後,另一方約定履行地自動取消。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付本10份,相關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簡單的公司資產轉讓合同5篇(五)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nxyc第二毛紡織廠破產清算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經與德海(nx)土蓄產品股份有限公司平等協商,就乙方收購原nxyc第二毛紡織廠破產資產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合同標的

1、 本合同所稱轉讓資產是指甲方破產中全部廠房建築物、機器設備、部分流動資產、土地使用權等有形資產。

2、 本合同所涉及轉讓資產的名稱、品種、規格、質量狀況、數量及資產狀況詳見nx瑞衡資產評估公司出具的《nxyc第二毛紡織廠資產評估報告書》並由甲、乙雙方共同製作《資產清單》(一式四份)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一 。

二、 收購價格

乙方收購甲方以上資產價格總額爲人民幣4000萬元(大寫:肆仟萬元)。

三、 付款方式與期限

1、 乙方應與本合同生效後十日內,向甲方指定開戶銀行帳戶匯入人民幣1500萬元(大寫:壹仟伍佰萬元),該項資金到戶後雙方即可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2、 餘款2500萬元(大寫:貳仟伍佰萬元)乙方應在甲方向乙方正式移交資產後一個月內匯入甲方指定開戶銀行帳戶。

四、 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本合同附件一《資產清單》所稱述的資產數量及資產狀況均屬實,且《資產清單》所列資產均爲甲方合法所有或者依法有權處置。

2、 本合同履行後的破產企業(原nxyc第二毛紡織廠)債務等事項,與乙方權益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聯繫。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成立後承擔合同附件一所列資產的保管義務以便其在交付時與本合同附件一《資產清單》所稱述的資產數量及資產狀況保持一致。

3、 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或過戶手續。

4、 本次資產收購行爲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權利主張。

5、 乙方完成本次收購後應籌資對所收購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並且繼續生產毛、絨、棉等紡織產品,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6、 乙方對收購企業的用工,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甲方原有職工700人左右,其中技術骨幹、勞模、先進工作者、復轉軍人、雙職工優先安排。乙方應按國家愛勞動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依法與被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五、 資產的移交和責任

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所轉讓的破產(包括房產 、土地使用權書等)移交日爲本合同開始生效後甲方首批付款後的第三日,甲方應按附件一《資產清單》向乙方逐項移交,移交完成後,甲乙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蓋章確認。資產交付後的風險及責任由乙方承擔。《資產移交清單》爲本合同附件二。

2、 甲方向乙方移交的土地、房產、應包括有關界圖、產權證書。

3、 乙方在甲方雙方完成後,有權使用收購的資產(但全部收購付清前乙方對收購的資產無處分權,不得抵押、質押)。資產移交簽字之前,水、電、通訊等費用由甲方負擔,移交簽字後由乙方負擔。

4、 甲方向乙方移交的資產,實物與移交清單有缺少的,缺少部分按評估值從收購款中扣除。

5、 經雙方同意,可聘請第三方即中介機構監證移交。

六、 違約責任

1、 乙方如未能按期足額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時,一個月內應按逾期部分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所有破產財產。

2、 乙方如未能按期如數移交所轉讓資產,應按乙方已付款的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所受的所有損失,並向守約方支付部分價款的25%的違約金。

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雙方協商結局,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 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被依法撤銷後,本合同項下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由nx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原二毛主管上級行使和承受。

八、 其他

1、鑑於本合同收購資金數額巨大,乙方要承擔很大風險,因此乙方收購行爲需要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相應優惠政策,具體內容詳見《收購所需優惠政策》,該項爲本合同附件三,需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審批,在區政府未獲批前,本合同暫不生效。

2、二毛廠生活區暖氣供應。甲方同意將正在建設中的採暖鍋爐和管網建成後的全部資產無償移交乙方,乙方必須保證每年按yc市規定價格按時向原二毛廠生活區供暖,否則,視爲乙方嚴重違約。生活區的收費、物業管理等實物均由二毛生活區的物業管理部門負責。具體收費辦法和標準由乙方和二毛廠生活區物業管理部門另定協議。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也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nx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書和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十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其餘報送nx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有關部門備案。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資產清單》

附件二:《資產移交清單》

附件三:《收購所需優惠政策》

附件四:yc第二毛紡織廠資產權屬證明

1. 土地使用權證複印件(含相關界圖及說明)

2. 房產證複印件(含相關界圖及說明)

3. 水、電、氣管道、線路等原設計圖紙。

附件五:

附件六: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2.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轉讓方:

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帳號: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帳號: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20xx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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