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產權轉讓合同(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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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1

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河北省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管理暫行規定》等規章的規定,本合同當事人遵循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通用19篇)

一、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及其委託的經紀會員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的會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的會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爲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標的賬面價值______________萬元,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元,涉及土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涉及職工安置______________人,涉及銀行債權______________元。該標的轉讓行爲已經_______批准。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標的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並報______________批覆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

四、債權、債務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土地使用權使用方式

本合同標的坐落場所的土地性質爲____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______________

六、標的轉讓及價款支付情況

甲方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對轉讓標的公開徵集受讓方後,以______________方式將標的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款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____內,乙方_______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指定的______________賬號將合同價款付清。採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_____爲保證條件,分________次,分別在________付清。

七、產權交割

乙方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的指定賬號支付合同價款或首付款後,甲方將編制好的《產權轉讓交割單》提交給乙方,由乙方憑此清單逐項覈對與驗收,覈對無誤、驗收完畢後,由甲、乙雙方及其經辦人員在該清單上蓋章、簽字方視爲交割完成。

八、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在報名受讓時,通過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交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當合同履行後,乙方交付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保證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保證金數額的補償;若甲、乙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證金扣除乙方相應交易費用後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_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並報產權交易機構備案後生效。

十二、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後,由______________負責,於______________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河北省產權交易中心廊坊辦事處憑交易合同及《產權轉讓交割單》出具產權成交確認書。 十五、其他

本合同共______頁,附件_____件(共 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及委託的會員各執_____份;產權交易機構備存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企業名稱)於x年x月x日在深圳市設立,註冊資金爲人民幣x萬元。甲方佔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甲方願意將其佔(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 甲方佔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已投資人民幣xx萬元。現甲方將其佔(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以人民幣xx萬元轉讓給乙方。

2、 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名稱)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 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的比例分享(企業名稱)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 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企業名稱)在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企業名稱)的投資人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調解中心進行調解。一方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仲裁。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即成立並生效。本協議生效後依法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市監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市監局、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3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

審覈機構:產權交易所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一、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與甲方關係:

資產總額:

債務總額:

淨資產:

土地面積 m 2 ( 畝)

建築面積 m 2

機械設備: 臺/套

供電 kva

供水 噸/日

轉讓價格:

轉讓方式:

(單位:萬元)

(資產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職工安置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_______人由_______安置,離退休職工_______人由_______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三、產權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及辦法

1.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詳見本合

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產權交割及有關手續的辦理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爲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後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審覈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5.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審覈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_______%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________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爲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並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_______%的違約金等費用後,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審覈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爲違約並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後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並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衆利益。

八、合同糾紛的處理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爲工作日外,均爲日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計量貨幣爲“人民幣”。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爲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並報審覈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審覈機構留存壹份。副本_______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並經青島產權交易所審覈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企業名稱)於x年x月x日在深圳市設立,註冊資金爲人民幣x萬元。甲方佔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甲方願意將其佔(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 甲方佔有(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已投資人民幣xx萬元。現甲方將其佔(企業名稱)100%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以人民幣xx萬元轉讓給乙方。

2、 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名稱)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 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的比例分享(企業名稱)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 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企業名稱)在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企業名稱)的投資人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調解中心進行調解。一方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仲裁。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即成立並生效。本協議生效後依法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市監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市監局、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5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

審覈機構:產權交易所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一、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與甲方關係:

資產總額:

債務總額:

淨資產:

土地面積m2(畝)

建築面積m2

機械設備:臺/套

供電kva

供水噸/日

轉讓價格:

轉讓方式:

(單位:萬元)

(資產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職工安置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_______人由_______安置,離退休職工_______人由_______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三、產權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及辦法

1.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詳見本合同附件。

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產權交割及有關手續的辦理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爲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後的 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審覈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5.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審覈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_______%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________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爲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並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_______%的違約金等費用後,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審覈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爲違約並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後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並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衆利益。

八、合同糾紛的處理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爲工作日外,均爲日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計量貨幣爲“人民幣”。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爲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並報審覈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審覈機構留存壹份。副本_______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並經青島產權交易所審覈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6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和有償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承租的企業產權住房承租權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承租的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道(路)_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門____號,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的企業產權住房承租權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甲方首先確保該房產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產權明晰,手續齊全合法, 土地產權清晰, 市政規劃不受影響,不存在單位房屋侵權、不存在房產查封凍結、不存在繼承人共有、不存在家庭共有、不存在交易時租賃等情況, 產權清楚無糾紛、無抵押、無設定他項權力,若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交易後如發現產生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承租權、所有權轉移之前的有關產權、債權、債務等的糾紛仍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該企業產住房承租權轉讓的成交總價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定金______元於簽訂本協議時交付,剩餘房款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有關付款的時間與金額按下列約定方式辦理:

第五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的_____日內協助乙方辦理完過戶手續。乙方房款付清後,甲方要確保在付款三天之內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該房產內的戶口遷出。

第七條 在辦理交易手續時,甲乙雙方應提交所有相關證件,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各項費用。在驗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該企業產住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除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另有約定外,均應由甲方支付。

第八條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期間,不得拆除的房屋裝修及附屬設施,若被損壞被拆除,則除應按被損壞、或拆除的住房裝修及附屬設施估值賠償給乙方。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約定付款的,應按逾期應付款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應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逾期應付款的___%計算。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按下列[一] [二][三]款約定向其追索違約責任(不選定的劃除):

一、乙方除應支付上述滯納金外,還應按逾期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並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應付款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或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部分,均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第十條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住房交乙方進行驗收交割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約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驗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計算。逾期___天后,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一] [二] [三] 款內容處理(不選定的劃除):

一、甲方除應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終止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價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價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違背本合同各條款原則的基礎上,可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補充條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審覈同意並出具《准予公有住房差價交換通知書》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選定下列一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

1 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前該公有住房承租權轉讓已經其同住成年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均與乙方無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該住房所在地_____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產權交易暫行規定》等規章的規定,本合同人遵循自願、等價有償、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 本合同的雙方人及其委託的產權機構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開戶銀行: 帳號: 委託交易代理機構: 法定代表人: 委託經辦人: 開戶銀行: 帳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編: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開戶銀行: 帳號: 委託交易代理機構: 法定代表人: 委託經辦人: 開戶銀行: 帳號:

二. 標的和價款

本合同所稱標的是指甲方投資於 經雙方當事人依法協商一致,以人民幣(大寫) 元的價款,由甲方有償轉讓給乙方。此項價款是依據 而確定的。

三. 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依上述所列具價款的數額,經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和期限支付:

四. 交易基準日

經甲、乙雙方約定,以 年 月 日爲產權(股權)出讓與受讓的交易基準日。

五. 清算交割

本合同的標的成交後,甲、乙雙方同雲南省交易中心,在 日內辦妥標的的結算及有關權證的交割。

六. 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取得××產權交易中心的交易鑑證後,在 日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七. 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當清算交割後,甲方將已收到的定金給乙方,或在清算交割時抵作價款。當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若甲、乙雙方均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返還給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標的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標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份金額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給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份。

八. 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九. 合同爭議解決處理

在要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向××產權交易中心或海南省人民政府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申請調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約定申請仲裁,沒有約定仲裁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條款不能履行的。

3.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與××產權交易中心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後生效,並在××產權交易中心存底。

十一. 費用結算

1.甲方應向其委託的產權經紀機構支付佣金計人民幣(大寫) 元。

2.乙方應向其委託的產權經紀機構支付佣金計人民幣(大寫) 元。

3.上述佣金由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日內支付完畢。

十二.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及××產權交易中心簽字蓋章,××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鑑證書後生效。

十三. 其他

本合同共 頁,附件 件(共 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產權交易中心留存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使用須知

一、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合同法》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制定的示範文本。合同條款均爲示範性條款,供產權交易各方當事人選擇採用。當事人可按照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

二、 爲更好地維護合同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對於不涉及本合同條款所述情形的事項,用“本處空白”表示。

三、 轉讓方:指能夠依法出讓產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四、 受讓方:指有權以有償方式受讓產權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如涉及的是自然人,請在當事人概況中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受讓方爲外國及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臺灣地區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該產權交易行爲應當符合國務院公佈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

五、 經濟性質:對應轉讓方、受讓方的營業執照所確定的類型填寫。

六、 轉讓標的:本合同所稱產權交易指資產所有權及/或股權的有償轉讓行爲,其轉讓標的包括非公司制企業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資權益,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以及依法能夠進行交易其他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實物、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的所有權。

七、 本合同第四、第五條是對第一條的具體約定,如有關交易不涉及其內容的,請在相關條款中註明“本處空白”。

八、 轉讓價格:爲當事方按照浙江產權交易所規則依法確定的交易價格。國有產權的轉讓,應依法委託具有合格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國有資產評估,轉讓價格應以該評估值爲依據確定。

九、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本合同經產權交易雙方及/或代理其進行產權交易的各自的經紀機構簽字或蓋章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除外)

十、 浙江產權交易所鄭重聲明:本合同範本僅供在本交易所進行產權交易的雙方當事人根據其實際情況選擇使用。本交易所不承擔因製作並提供本合同範本而被要求承擔的任何保證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本合同範本條款內容完備、保證交易雙方簽約目的的真實、保證交易雙方的簽約主體資格適格、保證交易雙方爲簽訂本合同而做出的聲明及承諾以及提供的文件資料真實準確等一切保證責任。

十一、 本合同示範文本如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出臺的規定發生衝突,以相應的規定爲準。本示範文本將隨規定的改變而作相應的修改。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主體資格證號: 註冊地址/住所:

經濟性質: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主體資格證號或身份證號:註冊地址/住所:

經濟性質: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9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深圳市寶安區是由甲方個人投資設立的企業,出資額人民幣 元,現甲方自願將該企業的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產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產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願將深圳市寶安區產權以人民幣元轉讓給乙方,轉讓後,乙方取得深圳市寶安區所有權。

2、日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二、保證條款

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產權擁有完全有效的所有權,保證該產權沒有設置質押,並免遭受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企業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承擔風險及虧損。

四、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解除本協議,當事人簽訂的變更或解除協議書、聲明書,經公證後方可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

2、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六、有關費用: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經深圳市寶安區公證處公證,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其它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承讓方:

年 月 日於深圳市寶安區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10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地訂立。

鑑於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金爲人民幣 萬元。甲方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佔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並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 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准,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鑑於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於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範圍、評估結果爲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爲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鑑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餘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並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於 年 月 日向 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徵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爲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 %作爲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爲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後,若發現屬於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生效。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爲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鑑證後,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 (簽章)

年 月 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11

其甲方:_X,男/女,_X族,_X省_X市人,現居住_X。身份證號:_X。乙方:_X,男/女,_X族,_X省_X市人,現居住於_X。身份證號:_X。

在(寫明合同上房屋基本情況)住宅一套,共付款人民幣_X元整(¥_X元)。現鑑於多種原因,爲明確上述房屋產權,以免以後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那該房屋產權由甲方全部持有,甲方借用乙方名義以便申請銀行貸款。

2、其房屋產權屬於甲方個人財產,在甲方付清貸款後,乙方無理由將產權變更到甲方名下,乙方在遇到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該房屋產權進行處理。

3、其協議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屬於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4、該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不得撤銷。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協議當事人簽字:甲方:乙方:(手印)(手印)簽訂時間:年月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12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重慶市經營性國有產權轉讓暫行辦法》制定的示範文本。合同條款均爲示範性條款,供產權交易各方 當事人選擇採用。當事人可就本合同簽訂補充協議。

二、爲更好地維護合同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對於不涉及本合同條款 所述情形的事項,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表示

三、出讓方:指能夠依法轉讓經營性國有產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四、受讓方:指有權以有償 方式取得產權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

五、企業類型:按出讓人、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所確定的類型填寫。

六、標的:非公司制企業、有限責 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業、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依法能夠進行轉讓的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經營性國有產權。

七、出讓價 格:爲當事人按照規定程序產生的成交價格。國有資產的轉讓應依法進行國有資產評估,並以評估價格爲基礎確定。

八、職工的安置方式:按有關規定,約 定妥善安置出讓企業職工的事項。

九、合同效力本合同經產權出讓方、受讓方簽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 的,依照其規定。

重慶市國有產權轉讓合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出讓方):註冊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企業性質: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代理會員: 電話:

乙方(出讓方):註冊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企業性質: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代理會員: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重慶市經營性國有產權轉讓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 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甲方將所擁有(持有)的有償轉讓給乙方。該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該轉讓標的的評估基準價爲人民幣 元(大寫)。

第二條 職工安置方案甲方的職工安置方案爲:(任選一條)(一)乙方負責安置甲方的 (在職、離退休)職工。(二)乙方不負責安置甲方的 (在職、離退休)職工。(三)甲方負責安置甲方的 (在職、離退休)職工。(四)其它:

第三條 債權、債務處理方案甲方在轉讓前的債權債務處理方式爲: (任選一條)(一)甲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二)乙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三)其它:

第四條 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一)轉讓方式和轉讓價格甲方將上述產權以人民幣(大寫) 元(即:人民幣(小寫) 元) 轉讓給乙方。(二)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任選一條)1.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匯入重慶聯交所結算中心帳戶;2.乙方採用分期付款方式, 將轉讓價款中的 %(不低於30%)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匯入重慶聯交所結算中心帳戶,剩餘部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付清,並 提供 擔保。

第五條 產權交割(一)經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相關文件資料編制《財產交割清單》移交給乙方,乙方覈驗查收。財產交割清單需雙方簽字蓋章。(二)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 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所提供表冊與對應的轉讓標的一致性負責,並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書、 批件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四)

第六條 轉讓稅費負擔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的費用: 乙方應該承擔以下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一)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支付價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乙方按轉讓金的%支付違約金。(四)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 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則雙方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五)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 約金不足以補償其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償付守約方其經濟損失的差額部分

第八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無 法實現的。(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 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四)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 合同變更或解除致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參照本合同

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按下 列第 種方式解決:(任選一種)(一)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向產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簽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 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交易基準日雙方約定交易基準日爲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甲、乙雙方代理會員各執一份,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留存一份用於備案。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法人印章)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法人印章)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13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爲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設備、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爲: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爲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爲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爲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爲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爲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爲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13、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以中文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住所:

電話: 郵編:

開戶銀行: 賬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編:

開戶銀行: 賬號:

鑑於:

1.甲方爲中國合法公民,身份證號碼: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標的企業四川省自來水有限公司(下稱標的企業)是合法存續的、並由甲方合法持有 96% 股權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註冊證號 ;

3.乙方爲於 年 月 日依中國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爲四川省屬國有企業,註冊證號: ;

4.甲方擬轉讓其合法持有的標的企業的51%股權;乙方擬收購上述51%股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

方向乙方轉讓其擁有的四川省自來水有限公司的股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股權轉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定義與釋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如下:

1.1 轉讓方,是指 ,即甲方;

1.2 受讓方,是指 ,即乙方;

1.3股權轉讓:是指甲方將其持有的標的企業的 51%股權轉讓給乙方;

1.4轉讓價款:本合同下甲方轉讓所持有的股權,自乙方獲得的該股權的對價。

1.5知識產權,指標的企業擁有、被許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識產權,該知識產權不論是否在中國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轄區法律下得到保護、創立或產生,包括所有專利及其申請以及任何司法管轄區法律下產生的所有類似權利(合稱“專利”);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商號、服務名稱、品牌名稱、商業佈置權、標識、互聯網域名和公司名稱及類似性質的一般無形資產 (合稱“標識”);登記和未登記的版權及就其進行的登記和申請(合稱“版權”);標的企業的概念、觀點、研究與開發、專有技術、方案、發明、創作、製造與生產流程與技術、技術數據、程序、設計、圖紙、規格、數據庫、客戶名單、供應商名單、價格與成本信息、業務與營銷計劃和建議等其他專屬或保密信息(合稱“商業祕密”);標的企業的所有軟件和技術;以及上述各項的複製文本或有形載體。

1.6知識產權許可,是指標的企業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及其他人授予標的企業的使用該人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

1.7特許經營權,是指有權利當局授予個人或法人實體的一項特權。

1.8重大不利影響,是指在標的企業的財務或業務、資產、財產、收益及前景中發生的,依據合理預計,單獨或共同將導致任何改變或影響,而該等改變或影響會對(i)歷史的、近期或長期計劃的業務、資產、財產、經營結果、標的企業的狀況(財務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擬進行的轉讓事項,(iii)標的企業的價值,(iv)或轉讓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義務的能力等,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9評估基準日,指甲方委託具有合法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評估並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的基準日,指 年 月 日。

1.10登記機關: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地方授權機關;

1.11股權轉讓完成:是指甲乙雙方將股權轉讓事宜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或在股權託管機構辦理完畢轉讓手續並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1.12過渡期:是指合同簽訂日至股權交割日的期間。

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在本合同中,應適用如下解釋規則:

1.13期間的計算:如果根據本合同擬在某一期間之前、之中或之後採取任何行動或措施,在計算該期間時,應排除計算該期間時作爲基準日的日期。如果該期間最後一日爲非營業日,則該期間應順延至隨後的第一個營業日終止。

1.14貨幣:在本協議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幣時均指中國法定貨幣。

1.15包括:指包括但不限於。

第二條 產權轉讓標的

2.1本合同轉讓標的爲甲方所持有的標的企業的51 %股權。以下均稱股權。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轉讓標的所認繳的出資255萬元人民幣已經全額繳清;

2.3轉讓標的上未作過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在該股權上設置質押、或任何影響股東權利行使的限制或義務。轉讓標的也未被任何有權機構採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

第三條 標的企業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標的企業四川自來水有限公司是合法存續的、並由甲方合法持有其 96 %股權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3.2標的企業擁有在下列範圍內經營的、合法的批准或許可文件:

(1) ;

(2) ;

(3) 。

3.3標的企業擁有如下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和房產所有權:

(1)土地使用權

土地性質:(劃撥/出讓)

位置: 省(市) 區(縣) ;

面積: 平方米;

土地使用證號:

(2)特許經營權

特許經營內容: ;

特許經營區域及範圍: ;

特許經營的期限: ;

(3)房產所有權位置: 省(市) 區(縣) ;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產證號: 。

3.4標的企業擁有下列固定及非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標的企業所擁有的所有機器、設備、設施、產品、在產品(包括設備資料及所有標的企業的檔案資料、備品備件、辦公用品)等。

3.5標的企業擁有下列知識產權或無形資產:

(1) ;

(2) ;

(3) 。

3.6 標的企業的全部資產經擁有評估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出具了以 年 月 日爲評估基準日的號《資產評估報告書》。(見附件 一 )

3.7標的企業不存在第3.6條所述《資產評估報告書》中未予披露或遺漏的、可能影響評估結果,或對標的企業及其產權價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項。

3.8標的企業已將相關的權屬證書、批件、財務報表、資產清單、檔案資料、印章印鑑、建築工程圖表、技術資產等文件資料編制《財產及資料清單》。(見附件二 )

3.9甲乙雙方在標的企業擁有上述資產及《資產評估報告書》評估結果的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各項條款。

第四條 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

4.1 甲方依法就本合同所涉及的標的企業股權轉讓事項已召開了股東會,並形成轉讓標的於乙方的決議。

4.2 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受讓甲方所擁有的轉讓標的事項,已依法履行了批准或授權程序。

第五條 股權轉讓方式

5.1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經甲乙雙方協商,採取協議轉讓方式進行。

第六條 產權轉讓價款及支付

6.1轉讓價格

以評估報告爲依據,雙方議價後,甲方將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 萬元〖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轉讓給乙方。

6.2計價貨幣

上述轉讓價款以人民幣作爲計價單位。

6.3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由於標的企業目前使用的部分資產的所有權還未過戶到標的企業,這樣可能爲以後的經營帶來一定的風險。甲方務必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產權的過戶手續。其付

款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乙方將轉讓價款中的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在順利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後五日內乙方將轉讓價款中的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甲方將標的企業目前使用但未過戶到標的企業的資產全部過戶到標的企業後,乙方將轉讓價款中的 %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合同生效後 年,確定甲方不存在任何隱瞞標的企業重大不利影響後,乙方應將轉讓價款剩餘的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

第七條 股權轉讓的交割事項

7.1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協助配合標的企業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7.2股權轉讓完成後 日內,雙方應商定具體日期、地點,辦理有關財產及資料覈查驗收工作。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3.8條規定的標的企業的《財產及資料清單》,將標的企業的資產及清單、權屬證書、批件、財務報表、檔案資料、印章印鑑、建築工程圖表、技術資產等,由乙方覈驗查收。

7.3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的完整性、真實性;所提供表冊與標的企業真實情況的一致性負責,並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八條 過渡期安排

8.1本合同過渡期內,甲方對標的企業及其資產負有善良管理義務。甲方應保證和促使標的企業的正常經營,過渡期內標的企業出現的任何重大不利影響,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作出妥善處理。

8.2本合同過渡期內,甲方及標的企業保證不得簽署、變更、修改或終止一切與標的企業有關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標的企業承擔《資產評估報告書》之外的負債或責任,不得轉讓或放棄權利,不得對標的企業的資產做任何處置。但標的企業進行正常經營的除外。

8.3除非甲方未盡足夠的善良管理義務,標的企業有關資產的損益均由乙方承擔。

8.4本合同過渡期內,標的企業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 債務處理方案

9.1乙方受讓股權後,標的企業法人資格存續,原標的企業的債務仍由標的企業承擔。

9.2本條所稱標的企業的債務指《資產評估報告書》中記載和披露的債務。《資產評估報告書》中未披露的債務,無論是甲方或標的企業過失遺漏還是故意隱瞞,均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0.1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處分權;

10.2爲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爲真實、準確、完整的;

10.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10.4轉讓標的未設置任何可能影響產權轉讓的擔保或限制等。

第十一條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1.1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違背中國境內的產業政策;批准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讓產權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均應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 的 %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轉讓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延遲支付期間應付價款的每日萬分之 計算。逾期付款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承擔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及標的企業因此遭受的損失。

12.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4標的企業的資產、債務等存在重大事項未披露或存在遺漏,對標的企業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或可能影響產權轉讓價格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3.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所述違約情形的。

13.3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14.1本合同中的行爲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有關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15.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16.1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公司存檔一份,報登記機關一份。

合同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轉讓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日受讓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月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15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務院《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黑國資辦運發[20xx]30號《關於加強全省產權交易管理的通知》,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就有關產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產權轉讓的標的、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產權的名稱及價款

甲方將其擁有的 廠(公司)的 產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將產權價款 次通過 付清給甲方。

分期付款的具體時間和數額是:

第二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給乙方的 產權沒有設置抵押,擁有合法處置權,並免受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其所擁有的 廠(公司) 的 產權於 年 月 日 向 作抵押。現甲方已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同意文書附後),將該產權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轉讓後乙方對該產權擁有有效的處分權,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3、甲方轉讓產權所涉及的債權、債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方式處置:

4、經甲、乙雙方協商,對轉讓企業的職工按以下方式安置:

5、乙方分期付款須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或財產擔保,欠付價款按不高於國家規定的法定同期同檔次利率計付利息,逾期不能付清的,由甲方收回出讓產權,乙方要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在未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價款之前,無權處置本合同約定的標的物。

6、轉讓產權過戶及其費用支付

(1)、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由方憑本合同到有關部門辦理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

(2)、產權過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 承擔。

7、產權轉讓成交手續費及其支付方式

(1)、產權轉讓成交手續費由 方按有關規定以成交額的百分之 支付給 ,共計 幣 元。

(2)、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所規定的比例和金額將手續費一次向 付清。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須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並報 備案。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4、合同中約定的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甲、乙雙方有一方不能按期支付產權價款或交付產權,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第五條 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由 調解,如協商調解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A)、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附則

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並經審查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七、附件:共 份

1、產權轉(受)讓批准文件;

2、企業職代會決議或股東大會或授權董事會決議;

3、出讓方案;

4、資產評估報告書及覈准或備案文件;

5、企業審計報告書(整體轉讓時提供);

6、資產轉讓清單;

7、其他材料:

出讓方:(公章) 受讓方:(公章)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電話: 郵編: 電話: 郵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公章)

經辦人:

年月 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16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_____

審覈機構:產權交易所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一、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與甲方關係:

資產總額:

債務總額:

淨資產:

土地面積 m 2 ( 畝)

建築面積 m 2

機械設備: 臺/套

供電 kva

供水 噸/日

轉讓價格:

轉讓方式:

(單位:萬元)

(資產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職工安置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_______人由_______安置,離退休職工_______人由_______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三、產權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及辦法

1.乙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詳見本合

同附件 。

2.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產權交割及有關手續的辦理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爲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後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審覈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5.其他約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審覈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_______%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________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爲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並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_______%的違約金等費用後,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審覈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爲違約並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後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並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衆利益。

八、合同糾紛的處理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爲工作日外,均爲日曆日。

2.本合同使用的計量貨幣爲“人民幣”。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爲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並報審覈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審覈機構留存壹份。副本_______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並經青島產權交易所審覈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正式生效。

出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經紀機構(蓋章):________ 受讓方經紀機構(蓋章):________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______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______

審覈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審 核 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審覈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17

標的企業: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住所:

電話: 郵編:

開戶銀行: 賬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編:

開戶銀行: 賬號:

鑑於:

1.甲方爲中國合法公民,身份證號碼: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標的企業四川省自來水有限公司(下稱標的企業)是合法存續的、並由甲方合法持有 96% 股權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註冊證號 ;

3.乙方爲於 年 月 日依中國法律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爲四川省屬國有企業,註冊證號: ;

4.甲方擬轉讓其合法持有的標的企業的51%股權;乙方擬收購上述51%股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擁有的四川省自來水有限公司的股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股權轉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定義與釋義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如下:

1.1 轉讓方,是指 ,即甲方;

1.2 受讓方,是指 ,即乙方;

1.3股權轉讓:是指甲方將其持有的標的企業的 51%股權轉讓給乙方;

1.4轉讓價款:本合同下甲方轉讓所持有的股權,自乙方獲得的該股權的對價。

1.5知識產權,指標的企業擁有、被許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識產權,該知識產權不論是否在中國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轄區法律下得到保護、創立或產生,包括所有專利及其申請以及任何司法管轄區法律下產生的所有類似權利(合稱“專利”);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商號、服務名稱、品牌名稱、商業佈置權、標識、互聯網域名和公司名稱及類似性質的一般無形資產 (合稱“標識”);登記和未登記的版權及就其進行的登記和申請(合稱“版權”);標的企業的概念、觀點、研究與開發、專有技術、方案、發明、創作、製造與生產流程與技術、技術數據、程序、設計、圖紙、規格、數據庫、客戶名單、供應商名單、價格與成本信息、業務與營銷計劃和建議等其他專屬或保密信息(合稱“商業祕密”);標的企業的所有軟件和技術;以及上述各項的複製文本或有形載體。

1.6知識產權許可,是指標的企業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及其他人授予標的企業的使用該人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

1.7特許經營權,是指有權利當局授予個人或法人實體的一項特權。

1.8重大不利影響,是指在標的企業的財務或業務、資產、財產、收益及前景中發生的,依據合理預計,單獨或共同將導致任何改變或影響,而該等改變或影響會對(i)歷史的、近期或長期計劃的業務、資產、財產、經營結果、標的企業的狀況

(財務或其它)及前景,(ii)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擬進行的轉讓事項,(iii)標的企業的價值,(iv)或轉讓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義務的能力等,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9評估基準日,指甲方委託具有合法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評估並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的基準日,指 年 月 日。

1.11股權轉讓完成:是指甲乙雙方將股權轉讓事宜記載於股東名冊並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或在股權託管機構辦理完畢轉讓手續並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1.12過渡期:是指合同簽訂日至股權交割日的期間。除非另有明確規定,在本合同中,應適用如下解釋規則:

1.13期間的計算:如果根據本合同擬在某一期間之前、之中或之後採取任何行動或措施,在計算該期間時,應排除計算該期間時作爲基準日的日期。如果該期間最後一日爲非營業日,則該期間應順延至隨後的第一個營業日終止。

1.14貨幣:在本協議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幣時均指中國法定貨幣。

1.15包括:指包括但不限於。

第二條 產權轉讓標的

2.1本合同轉讓標的爲甲方所持有的標的企業的51 %股權。以下均稱股權。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轉讓標的所認繳的出資255萬元人民幣已經全額繳清;

2.3轉讓標的上未作過任何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在該股權上設置質押、或任何影響股東權利行使的限制或義務。轉讓標的也未被任何有權機構採取查封等強制性措施。

第三條 標的企業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標的企業四川自來水有限公司是合法存續的、並由甲

方合法持有其 96 %股權的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3.2標的企業擁有在下列範圍內經營的、合法的批准或許可文件:

3.3標的企業擁有如下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和房產所有權:

(1)土地使用權

土地性質:(劃撥/出讓)

位置: 省(市) 區(縣) ;

面積: 平方米;

(2)特許經營權

特許經營內容: ;

特許經營區域及範圍: ;

特許經營的期限: ;

(3)房產所有權

位置: 省(市) 區(縣) ;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房產證號: 。

3.4標的企業擁有下列固定及非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標的企業所擁有的所有機器、設備、設施、產品、在產品(包括設備資料及所有標的企業的檔案資料、備品備件、辦公用品)等。

3.5標的企業擁有下列知識產權或無形資產:

(1) ;

(2) ;

(3) 。

3.6 標的企業的全部資產經擁有評估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出具了以 年 月 日爲評估基準日的號《資產評估報告書》。(見附件 一 )

3.7標的企業不存在第3.6條所述《資產評估報告書》中未予披露或遺漏的、可能影響評估結果,或對標的企業及其產權價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項。

3.8標的企業已將相關的權屬證書、批件、財務報表、資產清單、檔案資料、印章印鑑、建築工程圖表、技術資產等文件資料編制《財產及資料清單》。(見附件二 )

3.9甲乙雙方在標的企業擁有上述資產及《資產評估報告書》評估結果的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各項條款。第四條 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

4.1 甲方依法就本合同所涉及的標的企業股權轉讓事項已召開了股東會,並形成轉讓標的於乙方的決議。

4.2 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受讓甲方所擁有的轉讓標的事項,已依法履行了批准或授權程序。

第五條 股權轉讓方式

5.1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經甲乙雙方協商,採取協議轉讓方式進行。

第六條 產權轉讓價款及支付

6.1轉讓價格

以評估報告爲依據,雙方議價後,甲方將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以人民幣(大寫) 萬元〖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轉讓給乙方。

6.2計價貨幣

上述轉讓價款以人民幣作爲計價單位。

6.3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由於標的企業目前使用的部分資產的所有權還未過戶到標的企業,這樣可能爲以後的經營帶來一定的風險。甲方務必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產權的過戶手續。其付

款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生效後五日內乙方將轉讓價款中的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在順利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後五日內乙方將轉讓價款中的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甲方將標的企業目前使用但未過戶到標的企業的資產全部過戶到標的企業後,乙方將轉讓價款中的 %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合同生效後 年,確定甲方不存在任何隱瞞標的企業重大不利影響後,乙方應將轉讓價款剩餘的 %即:人民幣(小寫) 萬元,支付甲方。

第七條 股權轉讓的交割事項

7.1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協助配合標的企業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7.2股權轉讓完成後 日內,雙方應商定具體日期、地點,辦理有關財產及資料覈查驗收工作。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3.8條規定的標的企業的《財產及資料清單》,將標的企業的資產及清單、權屬證書、批件、財務報表、檔案資料、印章印鑑、建築工程圖表、技術資產等,由乙方覈驗查收。

7.3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的完整性、真實性;所提供表冊與標的企業真實情況的一致性負責,並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八條 過渡期安排

8.1本合同過渡期內,甲方對標的企業及其資產負有善良管理義務。甲方應保證和促使標的企業的正常經營,過渡期內標的企業出現的任何重大不利影響,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作出妥善處理。

8.2本合同過渡期內,甲方及標的企業保證不得簽署、變更、修改或終止一切與標的企業有關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標的企業承擔《資產評估報告書》之外的負債或責任,不得轉讓或放棄權利,不得對標的企業的資產做任何處置。但標的企業進行正常經營的除外。

8.3除非甲方未盡足夠的善良管理義務,標的企業有關資產的損益均由乙方承擔。

8.4本合同過渡期內,標的企業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 債務處理方案

9.1乙方受讓股權後,標的企業法人資格存續,原標的企業的債務仍由標的企業承擔。

9.2本條所稱標的企業的債務指《資產評估報告書》中記載和披露的債務。《資產評估報告書》中未披露的債務,無論是甲方或標的企業過失遺漏還是故意隱瞞,均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10.1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轉讓標的擁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處分權;

10.2爲簽訂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均爲真實、準確、完整的;

10.3簽訂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審批、公司內部決策等在內的一切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10.4轉讓標的未設置任何可能影響產權轉讓的擔保或限制等。

第十一條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11.1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轉讓標的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違背中國境內的產業政策;

批准手續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讓產權的前提條件均已滿足。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均應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 的 %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轉讓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延遲支付期間應付價款的每日萬分之 計算。逾期付款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承擔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及標的企業因此遭受的損失。

12.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割轉讓標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4標的企業的資產、債務等存在重大事項未披露或存在遺漏,對標的企業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或可能影響產權轉讓價格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轉讓價款的 %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3.1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現本合同第十二條所述違約情形的。

13.3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管轄及爭議解決方式

14.1本合同中的行爲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有關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15.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

16.1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壹 份,公司存檔一份,報登記機關一份。

合同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轉讓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日受讓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月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18

甲方(出讓方):註冊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企業性質: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代理會員: 電話:

乙方(出讓方):註冊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企業性質: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代理會員: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重慶市經營性國有產權轉讓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資共 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甲方將所擁有(持有)的有償轉讓給乙方。該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該轉讓標的的評估基準價爲人民幣 元(大寫)。

第二條 職工安置方案甲方的職工安置方案爲:(任選一條)(一)乙方負責安置甲方的 (在職、離退休)職工。(二)乙方不負責安置甲方的 (在職、離退休)職工。(三)甲方負責安置甲方的 (在職、離退休)職工。(四)其它:

第三條 債權、債務處理方案甲方在轉讓前的債權債務處理方式爲: (任選一條)(一)甲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二)乙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三)其它:

第四條 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一)轉讓方式和轉讓價格甲方將上述產權以人民幣(大寫) 元(即:人民幣(小寫) 元) 轉讓給乙方。(二)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 (任選一條)1.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將轉讓價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匯入重慶聯交所結算中心帳戶;2.乙方採用分期付款方式, 將轉讓價款中的 %(不低於30%)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匯入重慶聯交所結算中心帳戶,剩餘部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付清,並 提供 擔保。

第五條 產權交割(一)經雙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相關文件資料編制《財產交割清單》移交給乙方,乙方覈驗查收。財產交割清單需雙方簽字蓋章。(二)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表冊 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以及所提供表冊與對應的轉讓標的一致性負責,並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書、 批件的過戶和主體變更手續。(四)

第六條 轉讓稅費負擔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甲方應承擔以下的費用: 乙方應該承擔以下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一)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合同,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逾期未支付價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三)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向乙方按轉讓金的%支付違約金。(四)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 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則雙方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五)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 約金不足以補償其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償付守約方其經濟損失的差額部分

第八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無 法實現的。(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 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四)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因 合同變更或解除致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參照本合同

第八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按下 列第 種方式解決:(任選一種)(一)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向產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簽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 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交易基準日雙方約定交易基準日爲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甲、乙雙方代理會員各執一份,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留存一份用於備案。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法人印章)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法人印章)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產權轉讓合同 篇19

其甲方:,男/女,族,X省X市人,現居住。身份證號:。乙方:,男/女,族,X省X市人,現居住於。身份證號:。

在(寫明合同上房屋基本情況)住宅一套,共付款人民幣X元整(¥X元)。現鑑於多種原因,爲明確上述房屋產權,以免以後發生糾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那該房屋產權由甲方全部持有,甲方借用乙方名義以便申請銀行貸款。

2、其房屋產權屬於甲方個人財產,在甲方付清貸款後,乙方無理由將產權變更到甲方名下,乙方在遇到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該房屋產權進行處理。

3、其協議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屬於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4、該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不得撤銷。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協議當事人簽字:甲方:乙方:(手印)(手印)簽訂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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