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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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1

轉讓方:(簡稱甲方)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精選20篇)

地址:

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地下車位使用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下車位的位臵、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將車位c區地下層編號爲的個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費元(人民幣,下同)。乙方在本協議簽定時一次性支付轉讓費。

二、地下車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費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在乙方所購商品房交付給乙方的同時,將地下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應付款項,本協議繼續履行的,地下車位交付日期相應順延至買受人付清相應款項後7天內,順延期限不視爲交付逾期。地下車位今後若需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爲繳納。

2、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確認單》上簽字,即視爲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完成。若甲方書面通知後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前來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或逾期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的,視爲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已完成。

三、地下車位質量的處理

1、地下車位的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觀狀況爲標準。

2、地下車位交付時,乙方對地下車位質量(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除外)有異議的,乙方應書面提出,並給予甲方合理的修復期間,該期間不視爲甲方交付遲延。甲方修復完成後書面通知乙方驗收,逾期不驗收的,視爲乙方已驗收並完成地下車位的接收。若乙方對修復後的地下車位質量仍有異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3、對交付時或交付後發生的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雙方產生爭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則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將此車位另行轉讓。

2、甲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則應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車位。

五、特別約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

1、地下車位僅作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車位上搭建任何臨時建築物,日常使用時應遵循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且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2、乙方擁有地下車位的使用權,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購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政府對之另有規定的,按政府規定執行;國家或政府對人防工程範圍內的車位使用和權屬有特別規定的,使用期間應從其規定。

3、甲方轉讓的地下車位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爲停放車輛的部分車位,乙方對此情況已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4、根據工程施工圖的標識,車位區域內(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爲停放車輛的區域)可能預設了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設施、設備會對乙方正常使用車位產生一定的影響,乙方已對該情況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5、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於施工方案優化的需要,調整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等設施、設備的安裝位臵,對地下車位的正常使用產生影響的,甲方應在該施工方案調整後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天內,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內退還乙方支付的轉讓費(不計息),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損失。乙方不解除協議的,則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6、如因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劃或設計調整等原因導致地下車位並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交付地下車位遲延的或無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規定使用期限內,乙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地下車位使用權的,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地下車位轉讓的,本協議效力及於受讓方,乙方的權利義務由受讓方承受。

2、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轉讓方(簽章): 受讓方(簽章):

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2

甲方: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單位電話:_________

售樓部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證/護照號:_________

國籍:中國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

購買房號:_________

甲方以合法方式取得位於廣西梧州市長洲區大旺路6號“梧州濱江學府”項目土地使用權。經批准,甲方在上述地塊建設了地下停車場(在戰時可作爲人防工程使用)。現甲方應乙方要求提供車位並許可乙方使用,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同意將車位有償交乙方使用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書:

第一條、車位基本情況

1、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編號爲“梧州濱江學府”項目地下第號車位,車位的用途系用於停放小型汽車。

2、乙方在簽署合同之前已對本合同所涉車位的性質、位置和配套設施設備以及該車位的長度、寬度、高度、面積範圍、周邊環境佈局、商業、交通和使用功能等所有物業狀況、法律狀況以及政策與市場風險均已充分了解,並確認沒有異議,乙方承諾事後不對此提出任何異議。

3、乙方基於本合同而享有對該車位排他的、獨佔性的使用權,使用權的年限按政府批准的該項目土地使用年限爲準(截止至2083年1月30日止)。

4、若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今後規定可以通過補繳地下空間土地出讓金的方式或其他方式獲得地下車位產權的,辦理車位產權所需的土地出讓金及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自行繳納,同時辦理車位產權證的手續和所有交易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辦理和承擔;若政府要求甲方統一收取後繳納的,甲方有權代爲收繳相關款項,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期限將該費用交由甲方繳納;若乙方未按規定繳納該費用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和後果。

5、若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的規定,購買該車位所在建築區劃特定要求的商品房後才具備使用該車位的資格的,乙方應當根據該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取得相應資格。若乙方不具備相應資格或該資格變更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後果;甲方有權依法終止本合同收回車位,雙方按本合同第八條第1款約定結算。

第二條、合同價款:

1、該車位按個計價,甲方給予乙方優惠後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_________元)(車位原價爲人民幣_________拾萬)

2、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轉讓價款:在簽訂合同之日起一次性付清車位款計人民幣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_________元)。

(2)銀行按揭:定購車位時支付_________元整,剩餘車位款計人民幣: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元)以銀行貸款的方式在簽訂本合同後20日內支付。(如在前述20日內無法通過上述方式支付的,乙方應當在前述20日期限屆滿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餘款);

3、分期付款:定購車位時支付_________元整,在簽訂本合同後日(不可超過合同簽訂後的180日)內支付車位款計人民幣: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_________元)。

第三條、交付期限:

1、乙方付清全款後,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約定的車位交付乙方使用(未付清車位轉讓款的,車位交付期限順延)。車位的風險和費用自該日期轉移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交接手續,該日期視爲乙方接收日,車位的風險和費用自動轉移由乙方承擔。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政府相關政策調整的影響,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延期。

3、如乙方在約定的交付日期前無論因任何原因未按合同約定付清全款、物業服務公司收費及其他所有費用,而甲方仍願履行合同時,甲方無須通知乙方即有權按乙方累計逾期天數相應順延交付期限;同時,該車位損毀、滅失的風險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自約定的交付日期起由乙方承擔。

4、本合同簽訂後,若今後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要求車位須繳納公共維修基金、稅費或其他費用的,由乙方按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標準繳納;若政府要求甲方統一收取後繳納的,甲方有權代爲收繳相關款項,乙方應當按甲方通知期限將該費用交由甲方繳納;若乙方未按規定繳納該費用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和後果。

第四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有權不經通知將該車位另行處理,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另行承擔賠償責任(含車位再次賣出後的甲方差價損失)。甲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乙方發生逾期付款將喪失甲方給予的車位價款折扣優惠,乙方須在約定的車位交付期限前按照折扣前的價款總金額補足價款。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履行交付義務的,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逾期不超過30天的,則自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的日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30天的,乙方有權自該30天屆滿後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書面通知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另與他人簽訂本合同項下的車位使用合同;乙方未在該期限內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視爲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自逾期之日起至甲方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的日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六條、車位建築質量的處理

1、車位的建築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時的外觀等爲標準。對質量問題,乙方應當在車位接收時書面提出。

2、乙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改變地下空間主體結構、拆除地下空間所屬設備設施或者採用其他方法危害地下空間的安全和使用效能(包括但不限於向地下空間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等),如有相關違法違規行爲,乙方須負責恢復該地下空間原狀並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因此造成政府主管部門處以的任何處罰);若因此導致甲方承擔任何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若乙方拒絕承擔責任或賠償的,甲方有權收回並處置該車位用於抵扣相關賠償款,不足抵扣的乙方應繼續賠償。

3、乙方不得擅自對車位加建或改變其外觀,結構、用途,否則乙方應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包括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侵權賠償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如屬必需改變的,乙方應徵得原設計單位、政府有關部門、甲方及物業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並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因乙方使用不當、對該車位進行改造、裝修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出現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承擔有關責任和修復費用。

4、乙方應在交付日對該車位建築安全質量進行驗收,如有異議應當在交付日起算3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所提異議不成立的,視爲甲方已按約定日期合格交付該車位。除乙方在驗收期限內提供當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外,乙方不得拒絕或拖延接受該車位交付,否則即視爲甲方已在約定日期將該車位交付乙方。

5、乙方不得因其車位內或附近存在地上、地下公共設備、共用設施(包括但不限於給排水管道、通訊管道、燃氣管道、窨井、窨井蓋、供電設施等)而向甲方提出任何解除合同、索賠或其他權利要求,並且乙方不得損毀或破壞、改動及改建前述公共設備、共用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相關事故或設施設備損毀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6、由於維護公共利益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上下水、煤氣、暖氣管道、煙道、電路設施、公共污水井的檢查、維修等)或相鄰車位維修,甲方或物業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有權進入乙方所購車位,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因乙方原因,包括作爲及不作爲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需相鄰權人配合維修,乙方應自行與相鄰權人協商維修事宜,若因相鄰權人不配合導致無法維修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維修單位或人員應在維修完成後恢復原狀。

7、乙方同意爲毗鄰權利人所有的車位在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建造、通行、修繕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便利並不得彼此向毗鄰權利人及甲方提出任何權利主張或賠償。

8、乙方在使用道路中應當遵從甲方的提示及物業公司的管理,並不得以任何理由實施阻斷道路、封閉道路、圈佔道路、毀損道路設施、隨意停放車輛及其他妨礙道路正常使用的行爲,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設的橋樑。

第七條、物業服務及公共規約:

1、乙方使用該車位僅限於停放汽車,嚴禁用於擺放除汽車以外的任何物件,不得影響小區的環境衛生,不得改變甲方交付時車位的現狀,並必須遵守桂林彰泰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下稱物業公司)的物業管理規定。如乙方違反規定,物業公司有權採取相應措施進行制止,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

2、乙方應自車位交付使用起每月向物業公司交納車位物業服務費,交費標準爲50元/月·位,該費用用於地下停車庫的場地設施維護和照明用電和燈泡、地面清潔等開支。該費用不含車輛保管費。

3、車位交付使用後,乙方須憑本協議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登記手續,用業主IC卡錄入車輛信息和使用信息等(每張卡工本費元,遠程卡費用另計),如IC卡遺失,必須及時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掛失手續,重新補卡,以免造成損失。

4、乙方可以採取有償或無償方式將所購車位許可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

5、乙方將車位許可第三人使用(無論有償或無償)時,爲便於對實際使用人的服務,應事先通知物業公司,並告知第三人在物業公司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6、乙方出租車位時,車位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繳納並承擔繳納的連帶責任;乙方轉移車位使用權的,需交清轉移之前的車位物業服務費。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若本合同簽訂後,政府部門或有權機關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的規定認定本合同無效或應當終止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由乙方向甲方結算支付已使用期限的車位使用費。

(1)車位年使用費=合同約定合同總價÷簽訂合同之日起的土地使用年限;

(2)按同地段車位租賃的市場價格向甲方支付在此期間的車位租賃費;

(3)上述第(1)(2)項租賃費不一致的,以較高者爲準。甲方扣除該車位使用費後,應將乙方已支付的車位使用費餘額無息返還乙方。

2、若政府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法規、政策的規定,對車位或車位所在建築區域進行徵收、徵用的,乙方應當予以配合並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責任。

3、本條上述各款雙方同意爲獨立性條款,不因本合同的效力而受任何影響。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2、使用期限內,乙方轉讓車位使用權的,本合同效力及於其受讓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承受,乙方應當在轉讓後3日內將相關轉讓合同報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備案,相關資料報備之前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仍由乙方繼續承擔。

3、因履行本合同、補充協議或與之有關的一切事由導致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的,出賣人的違約責任總額不超過買受人已實際支付的購房款總額的3%。

4、若因買受人未按約支付合同約定的任一款項、或該車位被查封、預查封等原因導致雙方發生糾紛的,出賣人爲實現債權或解除合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送達費、執行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均由買受人承擔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的人民法院管轄。

6、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解除的,除雙方補籤協議予以免責外,解約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本合同爲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經手人:_________

審覈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3

轉讓方: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受讓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地下車位使用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下車位的位臵、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將____車位C區地下層編號爲的個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費元(人民幣,下同)。乙方在本協議簽定時一次性支付轉讓費。(學生打架調解協議書)

二、地下車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費及其他應付款項後,在乙方所購商品房交付給乙方的同時,將地下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應付款項,本協議繼續履行的,地下車位交付日期相應順延至買受人付清相應款項後7天內,順延期限不視爲交付逾期。地下車位今後若需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爲繳納。

2、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確認單》上簽字,即視爲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完成。若甲方書面通知後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前來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或逾期辦理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的,視爲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位使用權交付手續已完成。

三、地下車位質量的處理

1、地下車位的質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觀狀況爲標準。

2、地下車位交付時,乙方對地下車位質量(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除外)有異議的,乙方應書面提出,並給予甲方合理的修復期間,該期間不視爲甲方交付遲延。甲方修復完成後書面通知乙方驗收,逾期不驗收的,視爲乙方已驗收並完成地下車位的接收。若乙方對修復後的地下車位質量仍有異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3、對交付時或交付後發生的導致乙方無法使用地下車位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雙方產生爭議的,以地下車位所在地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書面質量評定意見作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付款,則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將此車位另行轉讓。

2、甲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則應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費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車位。

五、特別約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1、地下車位僅作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車位上搭建任何臨時建築物,日常使用時應遵循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規定,且繳納相應的管理費用。

2、乙方擁有地下車位的使用權,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購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後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政府對之另有規定的,按政府規定執行;國家或政府對人防工程範圍內的車位使用和權屬有特別規定的,使用期間應從其規定。

3、甲方轉讓的地下車位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爲停放車輛的部分車位,乙方對此情況已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4、根據工程施工圖的標識,車位區域內(包括人防工程設施範圍內經批准設計用途爲停放車輛的區域)可能預設了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設施、設備會對乙方正常使用車位產生一定的影響,乙方已對該情況充分了解並無異議。

5、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出於施工方案優化的需要,調整通風、排水、消防及配電等設施、設備的安裝位臵,對地下車位的正常使用產生影響的,甲方應在該施工方案調整後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天內,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的,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內退還乙方支付的轉讓費(不計息),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損失。乙方不解除協議的,則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6、如因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劃或設計調整等原因導致地下車位並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則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交付地下車位遲延的或無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規定使用期限內,乙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地下車位使用權的,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無效。地下車位轉讓的,本協議效力及於受讓方,乙方的權利義務由受讓方承受。

2、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地下車位轉讓協議書地下車位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簽章):受讓方(簽章):

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4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註冊號: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本人]姓名/[企業名稱]: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住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小區編號爲的車位使用權(以下簡稱該停車位)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小區編號爲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該停車位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二、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爲¥元(大寫:人民幣元整),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當日內付清。乙方所選擇的付款方式爲,該轉讓價格不含乙方以後支付的停車場管理費。

三、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乙方檢驗合格後應在《停車位交接書》上簽字,乙方簽字後視爲完成該停車位的交接。該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年限爲20年,自甲方將該停車位交付給乙方之日起算。20年轉讓期限屆滿後,甲方同意將該停車位無償提供給乙方繼續使用,直到該小區所佔用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年月日)屆滿之日止。

五、甲方就該停車位使用權,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

六、該停車位只能用於停車,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

七、乙方取得停車位使用權後,在本合同約定的剩餘使用年限內,可將該停車位轉讓或出租給他人使用,但必須向甲方或取得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轉讓或出租。乙方應將和他人訂立的轉讓或出租合同送甲方或已取得甲方授權的物業服務公司備案。如系轉讓,乙方應保證受讓方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

八、乙方憑甲方開具的收款票據和《停車位交接書》到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登記手續,按規定支付停車場管理費。

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交付停車位,應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幣50元(伍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本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三十天後,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通知到達之日起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已付款的1%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時間交付款項,應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幣50元(伍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如逾期超過三十天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按應付款的1%支付違約金。

十一、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爲、社會異常變動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

十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停車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共兩頁,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無正文)

簽署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項目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____停車位一個。

二、付款方式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整(即)(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爲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三、車位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具體位置以抽籤爲準,該車位的交付日期以實際交付日期爲準。

四、使用管理

1、該協議簽訂後,車位抽籤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給予必要協助。

2、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爲,乙方應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4、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聯繫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車位號碼:_____,乙方車牌號碼: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車位使用費: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每月:_____元,總計:_______元,乙方一次行給付所有月份的費用。

三、甲方收取的費用只限於該停車位場地使用費用,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借用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乙方車輛應自行保險,對車輛發生碰撞、劃傷、丟失等現象,乙方自行與物業溝通報案或出具相關證明,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 如有需要,允許甲方可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協議,同時甲方需退還乙方剩餘月份的使用費。

五、 若乙方將車輛出入證遺失請及時到物業處報失並補辦。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電話: 日期: 電話: 日期: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7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其在南昌市小區地下停車位(停車位編號和具體位置:_)。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爲人民幣元整(大寫: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約時一次性付清購買費用。

四、甲方有義務結清本合同簽訂之日前的所有物業管理費用。

五、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六、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業管理公司一份備案,效力等同。

七、本協議塗改無效。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二、車庫明細圖的有效複印件;

三、原購車位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8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自願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千禧龍花園地下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的地下停車場,編號:

該車位爲劃線分隔,無封閉,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任何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小區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該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捌萬柒仟元整(8.7萬元),本協議簽訂及所有轉讓手續辦妥後乙方一次性付全款。

2.甲方收到乙方轉讓款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的權益)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3.轉讓後,甲乙雙方需到小區物業公司備案。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小區物業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手機號碼:手機號碼:

年月年日日月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9

甲方: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

乙方: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

根據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項目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____停車位一個。

二、付款方式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整(即)(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爲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三、車位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具體位置以抽籤爲準,該車位的.交付日期以實際交付日期爲準。

四、使用管理

1、該協議簽訂後,車位抽籤等相關事宜,由乙方負責,甲方給予必要協助。

2、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爲,乙方應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4、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聯繫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其在南昌市小區地下停車位(停車位編號和具體位置: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爲人民幣元整(大寫: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約時一次性付清購買費用。

四、甲方有義務結清本合同簽訂之日前的所有物業管理費用。

五、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六、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業管理公司一份備案,效力等同。

七、本協議塗改無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年 月 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1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一、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位於市區號車位。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車位總金額爲(人民幣)貳萬元整。

二、甲方確保提供給乙方的該車位原始收據及相關材料(如該車位上一次買賣協議)齊全、真實有效。

確保該車位無任何其他權屬爭議(含:如屬共有財產,則甲方已經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產權糾紛、經濟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車位交接前存在的他權屬爭議、產權及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乙方確認於本協議生效之日付清甲方該車位轉讓款人民幣貳萬元整,由甲方出具收條。

四、甲方確認於乙方支付該車位轉讓款人民幣貳萬元整。

將關於該車位的原始收據原件及相關材料(如該車位上一次買賣協議)交付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條。如今後乙方進行車位的'產權變更辦理,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五、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協議。

如甲方違反協議,則守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已付款項,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貳萬元;如乙方違反協議,守約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已交付的該車位權屬憑證原件,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貳萬元。

六、本協議雙方確認簽字後即日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車輛,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__________編號爲________汽車車位。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車位的.銷售特徵爲:[現售車位]/[預售車位]

四、乙方在簽訂本合約三天內一次性付清汽車位使用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憑繳費清單領取汽車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權。如在約定時間內未付清全部使用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________%的違約金。

五、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作爲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六、乙方使用汽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讓的地下車位按有關規定,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享有與所購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權(不享有土地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八、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九、甲方有權先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視爲認可甲方之委託車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轉讓、繼承的權利,涉及相關手續的變更,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變更協議,並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關的手續費,手續費按原車位轉讓價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繳的物業維修專項基金在簽訂本轉讓合同時按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約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協議更改無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1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青島仟和置業有限公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隆海.東方華庭小區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乙方受讓的停車位位於地下負一層號,具體車位位置以平面附圖爲準,車位大小不小於2.5米_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東方華庭小區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違約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使用權轉讓金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爲第(1)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並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全部轉讓金(定金自動轉爲車位轉讓款)。

2、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延遲付款,自乙方應付款之日起七日內仍未支付完畢全部車位轉讓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且有權將乙方所定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還。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定金後,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不得將該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否則雙倍返還定金。

3、使用期間,乙方須與本小區物業公司簽訂《停車服務協議》並承擔使用該車位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法律法規對此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讓的車位系自用小客車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將該車位使用權出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的,須將出租或轉讓範圍限定在本小區內並書面告知物業公司,乙方對第三方履行本協議約定之乙方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4、如遇戰爭、抗擊自然災害等國家人防緊急狀態,乙方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不得阻撓國家行爲實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使用權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須注意使用並維護該停車設施,如因乙方過錯致使停車設施損壞或致其他侵權行爲,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並交納相應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約收存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島仟和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位於“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第 號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

二、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的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約定轉讓的停車位使用權定價爲人民幣: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價格不含該地下停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車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續

1、雙方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該車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續,乙方取得通行卡視爲甲方辦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車位款的,甲方有權暫不辦理。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視爲甲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應當自約定交付日起承擔相應的費用。

五、甲、乙雙方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對該購買的地下車位不享有產權,但享有與房屋主體同等年限的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等相關事宜作出具體規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國家法律政策或相關地方規定處理。

2、乙方購買的地下車位僅作爲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地下停車位分佈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4、乙方付清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車位後,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爲乙方享有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權利憑證。

5、如該地下停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今後若遇政府因戰爭或其他原因需要徵用防空設施,或關於停車位使用權的政策發生變化,該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按政府要求辦理收回時,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6、若今後出臺通過補繳稅費等形式獲得地下車位產權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並且乙方要求辦理所購的地下車位權屬證書的,由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辦理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產權證所需支付的費用及所所有稅費。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權屬證書的協助義務。

7、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9、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10、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1、乙方未徵得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書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項下全部轉讓價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權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他人。

12、甲方已經委託鄭州新世紀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乙方所購的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認可並接受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對乙方所購地下車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於管理方式、管理費用及其支付,具體以物業服務協議爲準。

13、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庫);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總額 0.1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甲方未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轉讓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3、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六、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爲)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乙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車位號碼:_____,乙方車牌號碼: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車位使用費: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每月:_____元,總計:_______元,乙方一次行給付所有月份的費用。

三、甲方收取的`費用只限於該停車位場地使用費用,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借用關係,不構成保管關係。乙方車輛應自行保險,對車輛發生碰撞、劃傷、丟失等現象,乙方自行與物業溝通報案或出具相關證明,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 如有需要,允許甲方可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協議,同時甲方需退還乙方剩餘月份的使用費。

五、 若乙方將車輛出入證遺失請及時到物業處報失並補辦。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1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某小區地下停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某小區幢與幢之間的地下停車庫,編號爲號的停車位,具體車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位平面附圖爲準,車位大小不小於2.5米5米。該車位爲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小區”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權;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小區”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即元)(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付款方式爲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約收存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小區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住所:住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17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其在南昌市小區地下停車位(停車位編號和具體位置:____)。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爲人民幣元整(大寫: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使用期滿若國家法律規定允許自動續期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

3、該車位使用權的轉讓費爲________¥元(大寫:元)。乙方應當在本協議訂立時一次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該轉讓價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車位期間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等)。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並且乙方付清轉讓費後10日內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將車位交予乙方使用時爲乙方辦理使用車位停車證明並向物業管理公司出具相關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規定將轉讓價款付清的,延期超過二十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將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5、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上述車位僅作爲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6、乙方所受讓的車位目前按有關規定,暫時不能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若本協議訂立後國家法律政策規定允許辦理相應權屬證明的,甲方及時與乙方配合辦理。

7、本協議經雙方簽章,並在乙方付清轉讓價款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18

一線城市小區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地下停車位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於____________,編號爲____________ 號地下停車位,車位面積以現有的房產證爲準。

該車位爲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小區開發商劃好車位分隔線。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與該車位土地證同等年限的所有權。

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小區地下停車位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位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爲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付清全部車位轉讓金。

(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轉讓後的物管費由乙方承擔,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車位物管費,該筆費用以該小區物管確認金額爲準)

2、甲方收到乙方車位轉讓金後,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3、轉讓後,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該協議簽署後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乙雙方在房產局辦理車位房產證過戶手續當天,甲方移交車位藍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並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1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位於“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第 號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

二、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的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約定轉讓的停車位使用權定價爲人民幣: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價格不含該地下停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車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

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續

1、雙方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該車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續,乙方取

得通行卡視爲甲方辦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車位款的,甲方有權暫不辦理。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視爲甲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應當自約定交付日起承擔相應的費用。

五、甲、乙雙方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對該購買的地下車位不享有產權,但享有與房屋主體同等年限的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等相關事宜作出具體規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國家法律政策或相關地方規定處理。

2、乙方購買的地下車位僅作爲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地下停車位分佈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4、乙方付清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車位後,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爲乙方享有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權利憑證。

5、如該地下停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今後若遇政府因戰爭或其他原因需要徵用防空設施,或關於停車位使用權的政策發生變化,該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按政府要求辦理收回時,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6、若今後出臺通過補繳稅費等形式獲得地下車位產權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並且乙方要求辦理所購的地下車位權屬證書的,由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辦理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產權證所需支付的費用及所所有稅費。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權屬證書的協助義務。

7、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9、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10、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1、乙方未徵得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書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項下全部轉讓價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權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他人。

12、甲方已經委託鄭州新世紀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乙方所購的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認可並接受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對乙方所購地下車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於管理方式、管理費用及其支付,具體以物業服務協議爲準。

13、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1%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庫);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總額0.1%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甲方未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轉讓價款0.1%的逾期違約金。

3、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六、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爲)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乙方(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地下車位轉讓合同最新 篇20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爲了方便乙方在x停放車輛,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地下停車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汽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x編號爲 汽車車位。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商定的汽車車位一次性定價爲人民幣 元整(大寫)。(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車位的銷售特徵爲:[現售車位]/[預售車位]

四、乙方在簽訂本合約三天內一次性付清汽車位使用費共計人民幣 元,按時劃款到甲方銀行賬戶。經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收款銀行帳戶爲: 。

憑繳費清單領取汽車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權。如在約定時間內未付清全部使用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五、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作爲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六、乙方使用汽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讓的地下車位按有關規定,無法辦理產權證、土地證手續,但享有與所購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權(不享有土地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八、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

九、甲方有權先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視爲認可甲方之委託車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乙方享有轉讓、繼承的權利,涉及相關手續的變更,乙方須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變更協議,並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關的手續費,手續費按原車位轉讓價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繳的物業維修專項基金在簽訂本轉讓合同時按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因解決本協議爭議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保全費、訴訟費、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十三、本合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合約一式兩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四、本協議更改無效。

附:一、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複印件;

二、車庫明細圖的有效複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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