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屋永久轉讓協議(通用3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6.87K

拆遷房屋永久轉讓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拆遷房屋永久轉讓協議(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因政府舊城改造,坐落於五家渠房屋已於通知徵收。該房屋房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土地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房屋套內面積: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一直由甲、乙雙方父母持續居住,房屋此前系甲方單位分配的房屋,現政府已經下達徵收通知,並由甲方代表全體家庭成員在《徵收補償協議》上簽字,現甲、乙雙及其他家庭成員共同協商,就房屋的徵收補償後所得的財產分割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對價補償金及支付

1、本協議簽訂後,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___180000)。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5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___100000),待房屋徵收補償款發放後5日內支付剩餘的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___60000),產權調換所得的房屋所有權登記至乙方名下後支付最後的貳萬元(¥:_________________20000)。

(二)徵收補償款歸屬

1、房屋拆遷後,所得的全部貨幣補償款(包括但不限於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及其他補償和獎勵)均歸乙方所有,相應的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2、產權調換所得的房屋,其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3、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無權就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兩項財產主張任何權利。

(三)協議各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領取徵收補償款並協助其辦理產權調換所得房屋的所有權登記手續。

2、乙方有義務根據本協議第一條約定向甲方的按時、足額支付對價補償金,並承擔徵收補償及房產登記的所有費用。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協議約定內容向甲方支付對價補償款,甲方有權按照對價補償款的15%主張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協助領取補償款及房屋產權登記的義務,乙方有權主張其繼續履行,並按照對價補償款的15%主張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補充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補充約定,並作爲主合同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並經公證機構公證後發成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剩餘兩份留存公證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實際上,房屋分割簽訂協議需要包含很多的內容,比如說雙方所分割的財產份額,以及房屋的所屬人是否同意的證明,以及房屋登記生效協議所屬協議的具體位置,和房屋的總價值財產證明,還有很多的有效信息證件需要在分割協議中有所體現。

拆遷房屋永久轉讓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因自辦企業或種植果園,同甲方協商。甲方將自己所擁有的責任地有償轉讓給乙方使用,該地面積3.45畝(東西長約10.75米,南北長約218米)東鄰李全,西鄰關堂,南至水泥大路,北至關丙英。特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原意將關岱嶽村城道地耕地永久性有償轉讓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願意付給甲方永久性轉讓土地補償費十萬元整。

三、轉讓後乙方在使用該土地時,如與四鄰發生因界畔不清等糾紛時,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擔,乙方自行處理國家組織管理審批事宜,甲方不負責任。

四、雙方交款簽名捺印後即視爲一次性永久轉讓,轉讓後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土地使用意圖。更不能反悔,如有反悔,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投入的2倍損失,如乙方反悔,甲方不予返還乙方的土地轉讓費。

五、甲乙雙方自轉讓之日起原土地上的任何事物都歸乙方所有,並主動將原政府和村委會發給的承包書自動消除。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捺印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七、甲方負責提供該地土地承包手續複印件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中證人:

年 月 日

拆遷房屋永久轉讓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一塊閒地永久性轉讓給乙方使用,並達成如下協議:

1、該宗土地的位置、四至界限及面積,在景洪工業園區曼棟老下側,土地面積0.37畝,四至界限,東以排水溝爲界,南以巖罕章橡膠林爲界,西以村集體地爲界,北以巖應醒牆爲界。

2、轉讓方式:甲方將該宗土地永久性轉讓給乙方,即20xx年12月10日直到永久。永久屬於乙方所有,任何人無權改變。

3、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該宗土地轉讓價爲13萬元(壹拾叄萬元整),地上所有橡膠樹及其他樹不作賠償;付款方式,簽訂合同後一次性付清。

4、自該合同生效後,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如建房商業用地等。乙方有權轉給他人承包,出租、轉讓和永久性高價轉讓等。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該宗土地使用權。

5、該宗土地如有糾紛,有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的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6、如國家建設徵用、公路擴大建設徵用,其他企業建設佔用等由乙方負責處理,所有獲得賠償金額多少與甲方無關,

7、辦理該合同的全部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負責辦理該合同的任何費用。

8、該宗土地如果以後國家允許辦證,那麼由甲方負責將該宗土地的使用證辦到乙方戶頭上,乙方協助甲方辦理相關事項,費用由甲方負責。

9、土地四至界限已協議上說明,乙方只能在該宗土地範圍內使用,不得跨越界線避免糾紛。

10、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該合同條款,雙方不得違約。若甲方違約,非法干預乙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權,擅自變更和改變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甲方違約金按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後續投入資金之和的50倍賠償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則資金不退還,外加處罰本金50倍的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自保留一份直到永久,村民小組保留一份,村委會保留一份,見證存檔。

1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村小組蓋章、村委會蓋章後生效。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後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村小組(蓋章):

村委會(蓋章):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