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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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精選21篇)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於 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 畝(附詳細資料爲附本)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甲方先期提供如下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證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賬務,所屬權無爭議。

1、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

2、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複印件,但須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

3、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權證分割。

4、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

二、雙方定下轉讓意向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萬元,雙方即以共同名義召開與本宗林地林權轉讓相關的村民大會,討論並百分之百通過本宗林地林權轉讓給甲、乙雙方的決議,明確本宗林地林權轉讓費應付給村民部分的支付方式及分配方案(造分配花名冊),分配方案應包括所有搬遷戶和非搬遷戶;組織會議並達成結果的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本協議書籤訂考察認定後10個工作日內辦妥。該會議形成的資料要交一套給乙方長期保存。之後,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再向甲方支付 萬元。

三、甲方對其支付給村民的轉讓費承擔全部責任。如發生轉讓費低於當地保護價應補償差額之類的事情,均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如因此類事情發生糾紛,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生產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並依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與原村、組集體或者原承包戶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須全額退還乙方的預付款並按本協議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 萬元的違約責任。

五、本協議的轉讓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必須提供證據以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林地上的林種是商品林(速生林、經濟林、能源林)若甲方轉讓的是生態養護林地 ,視爲轉讓無效。轉讓期屆滿之時,相關權利人依據屆時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協商後續或者善後事宜

六、林區道路由甲方建設。甲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甲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鄉、村、組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鄉、村、組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本宗轉讓面積爲 畝,轉讓價格定爲每畝 元。實際面積以林地林權證登記面積爲準。

八、甲方應提供其名下在 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複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於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爲乙方申領新林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預付款及保證金後,乙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將餘款付清給甲方。若有延誤,乙方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至款項支付完畢。

十、因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了 萬元預付款,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地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及村組、農戶均不得干涉;此事項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十二、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徵用,所得土地補償費由甲方與原承包戶協商享有;林地林權附着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但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不滿兩年被徵用的,須從所得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剩餘年份轉讓費給乙方,乙方可在保證金中扣除此款。

十三、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協議書中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事項在外)。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公證後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十六、甲方本人或者直系親人有企業的需提供項目可行性報告、企業證照、產權證、資產負債表、財務報表、政府批文等原件。

十七、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第八條約定甲方應當提供的相關資料在簽訂協議書時尚不能完全齊備,甲方保證在 年 月 日之前齊備包括流轉給乙方的林權證在內的所有資料交付給乙方。如果超出此期限,每超過一個月,甲方須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至全部資料交齊爲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2

立協議雙方: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使該林地發揮更好的經濟效益,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確定本協議、訂立條款如下:

一、林地轉讓範圍及界邊:

1、武定縣獅山鎮椅子甸村委會畢租村民李鵬成同意將楊家墳箐(林權證爲楊家墳箐)林地(果園)依法轉讓給彭志榮經營使用。

2、轉讓林地的林類爲經濟林,總面積爲:地界邊範圍以林權證上的爲準。

東至: 箐 ,南至: 界 ,

西至: 交界。,北至: 箐 ,

3、轉讓範圍:包括林地的經營使用和林地內現有的林木、果樹、建設設施,水電設施以及林地腳下的蓄水塘。

二、林地的使用要求:

1、本林地用於畜牧養殖、種植業,乙方在開發使用土地時應遵守國家林業部門、土地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

2、在林地轉讓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收回或者佔用,在此林地範圍內的一切權益歸乙方享有。

三、轉讓期限及價款:

1、轉讓期限以林權證上的期限(62年)爲準,到2077年12月31日止。

2、9.5畝林地轉讓費每年爲人民幣:8421.00元,總價爲人民幣:捌萬元整(¥80000.00元)。

3、付款方式:協議簽訂後一次性支付林地轉讓款大寫:柒萬伍仟元整(¥75000.00元),餘款伍仟元待國家政策允許林權轉讓時甲方將林權證轉讓過戶到彭志榮名下後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需要甲方出面辦理或處理有關事宜的甲方必須出面處理解決(包括出具或辦理相關文件資料、證明材料等),乙方必須在協議簽訂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轉讓款柒萬伍仟元給甲方。

2、甲方需確保所轉讓的林地、道路、水、電等的產權清晰、四至明確沒有權屬糾紛,甲方還需辦理完善、縣、鄉鎮、村委會、村組到村民的籤認會議文件等相關手續,否則

發生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3、乙方在轉讓期內依法享有該林地的使用權、經營管理權;在轉讓期內該林地內所產生的一切權益歸乙方所有(若國家或企業單位徵用、佔用的土地賠償費屬甲方的份額部分及土地上的附屬設施和林果等所有的補償、賠償費都由乙方所得),如果需要以甲方或者村組名義賠付的,由甲方出面辦理代領給乙方享有。轉讓期內乙方有權自主經營使用或轉租、轉讓經營,並享有繼承權。

4、乙方享有林地內及周邊道路、水利、電力等資源的使用權不承擔前期任何費用,需要另外接水、接電、修路的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負責協調佔地、接點等相關工作。

5、甲方應告知村民不得在乙方轉讓的林地內任意開挖、種、殖、砍伐樹木或破壞堵塞道路、破壞水電設施等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的行爲。如有發生,甲方需出面制止協調解決。

6、本林地的林類爲經濟林,在辦理林類變更、林權證轉讓過戶、流轉等所產生的各種稅費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履行上述所立條款,若一方違約,除賠償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給守約方支付總轉讓金額的20%的違約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1、以上所有條款及後附文件資料複印件爲協議的組成部分;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執一份,村小組執一份,公證機關存檔一份;

4、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轉包而來,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於20xx年7月7日簽訂山地轉包協議書(附件一)。現甲方把轉包而來的山地經營權及其已經種下的桉樹和杉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34年7月7日。

三、轉讓期內,在林地內所種植的一切經濟林木屬乙方所有。轉讓期內,乙方爲了方便運輸經濟林木在林地內開公路,或者經過村裏的公路時,如遇那丟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進行干擾,由甲方出面進行調解處理。

四、轉讓價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金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壹仟捌佰元正(4018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貳拾萬壹仟捌佰元(20xx00元),餘下的壹拾玖萬元(190000元)在20xx年3月30日前付清。剩餘的壹萬元作爲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後付清。

六、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面積以林業地圖爲準,四至範圍及面積見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附件二)。林權證編號爲:B451000391431,宗地號:326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須向對方支付拾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本協議每位當事人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4

[遂]森資轉字第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件》及《縣商品林林木、林地轉讓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     鄉(鎮)     村   組,小地名: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積畝的      (林權證號: )進行轉讓。

二、轉讓期限

轉讓年限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

支付轉讓價格金額: ,支付時間    。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後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範圍內開荒、採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轉讓期內守法經營,不得改變林地的性質,在不損害甲方的權益的前提下,可以將剩餘的轉讓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必須告知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4、轉讓期內,林地資源被依法徵、佔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

2、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5

轉讓人(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林地的基本情況

轉讓林地位於勐滿鎮曼賽囡村委會上中良村民門桑,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人爲門桑,面積爲:400畝,轉包給乙方,主要經濟林木爲橡膠,使用期終止日期爲2037年1月1日。

二、轉讓林地用途

本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用於非林建設。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法獲得轉讓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轉讓後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轉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轉讓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轉讓期內,有權將合同約定範圍內的林地和林木進行再轉讓,在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5)受讓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轉讓期內繼承經營。

2、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轉讓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爲。在轉讓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爲時,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及時、足額支付林地轉讓費。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本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應在20xx年11月10日前停割該轉讓橡膠林地,並不得對該橡膠林木進行破壞性強割,同時應保持橡膠林地的膠碗、膠架、防雨設施完好無損。

2、移交橡膠林地時該橡膠林地的割膠物資(膠碗、膠架、防雨設施等)一併無償移交給乙方。

3、乙方自20xx年11月30日起,經甲、乙雙方清點並確認具體橡膠株數。

4、轉讓期滿後,轉讓林地上的橡膠林木由乙方自行處理,所得收益歸乙方。

四、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本合同約定林地價按實際有效株數計算畝數,橡膠樹按每有效株360.00元/株計算,具體株數以雙方實際清點並簽字確認的數量爲準,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給甲方定金20(大寫:貳合萬元整),待甲方停割後,乙方再支付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給甲方,剩餘的資金於20xx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籤補充協議。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6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原則,就橡膠林地轉讓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於 村民委員會轄區內橡膠林地,面積約 畝,轉讓給乙方管理經營。橡膠林地的具體四至範圍是: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期限:共 年,即二○一四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總轉讓價款爲 ,小寫: (若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 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價款 ,小寫: ;相關產權證明辦理完成後 日內向甲方支付剩餘價款,小寫: 。交款後,轉讓範圍內的全部地上物歸乙方所有,並由乙方自主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轉讓的橡膠林地屬商品經濟林地,且具有完全的處分權,如因甲方轉讓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在合同期限內,甲方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係,做好確認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內,如原有設施不足,乙方根據需要,在林地範圍內開通道路,修築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等生產必備之條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時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或出租該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該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費用。

5、乙方子女享有繼承權。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

7、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9、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甲方不得進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內,乙方要做好轉讓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五、轉讓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徵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告知甲方,雙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轉讓款。

七、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繼續轉讓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30天內告知甲方。合同期滿時,林地內的橡膠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標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合同期限至橡膠收割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合同期限。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爲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萬元,並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爲甲方違約,按合同(八.1)條處罰。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7

甲方(出讓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自然人 □農民合作社 □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法人 □事業法人 □其他 _______

乙方(受讓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類型:□自然人 □農民合作社 □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法人 □事業法人 □其他 _______

爲規範集體林權流轉行爲,維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特定術語和規範

(一)本合同所稱的集體林權流轉是指在不改變集體林地所有權、林地用途 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質的前提下,林權權利人將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經營權,依法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行爲。

(二)集體林權流轉應當遵循依法自願、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任何組 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進行林權流轉;林權流轉不得改變林地所有權的性質和林業用途,不得破壞林業綜合生產能力和林業生態環境;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 合同規定的剩餘期限,集體統一經營管理林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 70 年。

(三)受讓方須有林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 得土地經營權,應當進行資格審查和項目審覈。

(四)林權流轉以登記的宗地爲最小單元,除流轉合同另有約定的,林地上 的林木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應當與林地經營權一併流轉。

(五)家庭承包林地的林地經營權流轉,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依法採取出租

(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林地經營權,並向發包方備案。再次流 轉林地經營權,應經承包方書面同意(原流轉合同有明確同意再流轉條款的視爲書面同意),並向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備案。

(六)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獲得的,需經依法登記取 得林權類證書,方可流轉林地經營權,並向發包方備案。再次流轉林地經營權,應告知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

(七)未實行承包經營的集體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統一經營。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並公示,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依法流轉林地經 營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再次流轉林地經營權,應告知林地所在的集體經濟 組織。

(八)林地經營權流轉期限爲五年以上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林地 經營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條 流轉標的物及流轉方式

(一)經自願協商,甲方將不動產單元號/林地宗地號: ,共計 宗林地,共計 畝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出讓給乙方,出讓期限共 年。

林地宗地流轉信息表 不動產單元號/林地宗地號 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 地塊名稱(小地名) 林班號 小班號 面積(畝) 公益林/商品林 人工林/天然林樹種 流轉方式:出租、轉包、 入股、其他 起始日期 終止日期

(二)流轉林地上的附屬建築和資產情況現狀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轉處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林地林木交付乙方。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雙方協商後確定以下列 種方式進行計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經營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爲 元,面積 畝, 共計爲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併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 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爲 期,每期 年,每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後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元,共 元。以後每 年於當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3.以實物或者實物折資方式: 。 4.其他方式: 。

(二)公益林或天然林流轉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由□甲方□乙方受償, 或者 。

(三)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原則約定定金事宜。如需支付定金,應在本合同生 效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作爲合同定金。採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後 日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後一期的流轉價 款中抵扣。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權流轉價款。 有權要求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二)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後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

(三)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 流轉後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甲方應當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提供所流轉林地範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並配 合乙方(受讓方)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

(五)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 區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 產品。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徵佔用的,有權 依法按規定或約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

(四)應當做好造林培育,其採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 不得閒置丟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五)依法承擔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責任,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工 作。

(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地林業管理規定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林地 用途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質,不得破壞林業綜合生產能力。 

第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依法投資改良土壤,建設林業生產附 屬、配套設施。

(二)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再次流轉林權。

(三)出讓方 □同意 □不同意 受讓方將受讓的林權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擔 保。

(四)本合同期限內,因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流轉的林地、林木及 地上附着物有關補償費的歸屬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 自動終止,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權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 90 日 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後 日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三)合同期滿後,該流轉林地範圍內留置林木的處置方式:

□與有權收回該流轉林權的權利人協商展期 年,支付價款或實 物 。

□經有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資質的第三方評估後,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 收買。 □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無償收回。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期滿後,流轉期間受讓方投資建設的附屬設施處置方式: □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的主體無償處置。□經有資質的第三方評估,由有權收回流轉林權支付價款購買。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情形發生涉及產權變動的,當事人應當及時辦理 不動產登記相關手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繳 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爲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 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合 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 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流轉價款的 ‰作爲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自宜林地造林綠化約定期滿 日後,乙方不履行造林綠化約定的, 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未造林綠化的林地。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 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 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約定採用如下方式解決:□提請當地農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讓方、受讓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 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可另附件): 。

(二)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蓋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出讓方、 受讓方、林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縣級林業主管部門__、__ 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8

甲方:

乙方:

1. 爲了維護甲乙雙方的自身權益,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誠信、合作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2. 甲方將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樹歸甲方所有。甲方在辦理過戶前負責砍伐原有林地桉樹,砍伐期爲本協議簽字付款後 月。

4. 粵林證字 第 號,編號 林權證,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除原有桉樹外),使用權利人 轉讓費 萬元人民幣。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轉讓費萬元人民幣,辦理過戶給乙方姓名等手續,依收據爲證(若過戶不成功,甲方全額退還乙方)。待林權證過戶給乙方姓名後,乙方將剩餘款項及時轉到甲方賬戶上。

5. 林地面積、四至及林權證及其附圖爲準。

6. 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地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7. 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8.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託人一份,乙方一份),簽字付款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9

甲 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繫電話:

乙 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爲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鑑於本合同甲方爲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林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林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二、轉讓期限

租期爲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款

經雙方協商評估,林地轉讓價款計人民幣______元/畝/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須在每年農曆年最後一天(年三十)前以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合計人民幣 (大寫: ) 元付清給甲方。若逾期兩個月不付,作自動放棄,甲方可終止本合同,同時對乙方作合同違約處理。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要確保轉讓林地無林權糾紛,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確保是林權所有者真實轉讓願望表達,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山場的林地所有權證。

2、確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國家重點公益林、省級重點公益林),以國家驗收爲準,同時出具有關證明。

3、確保林地爲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負責處理現有林地木材的處理)。

4、若出現山權糾紛,由甲方負責,並負責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5、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合理開發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轉讓的山場範圍內經營。不得越界開發,在合同經營期限內所轉讓山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全權負責,如造成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在合同期限內,若乙方未完成轉讓經營事宜,在合同期滿後,將由甲方無償收回使用。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產,切實加強防範措施,若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負。

4、乙方經營該山場進行生產、林地培護、安裝設施等所需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獲得山場承包經營權後,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等行爲。乙方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6.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與服務。

8. 在合同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後補償費的分配約定:屬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如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補償及林木補償和青苗補償費等均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林地各項補償手續,以儘快取得徵用補償金。

七、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地震、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八、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業服務管理中心一份。

九、經協商,決定__(需或否)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

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併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並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林地、林權面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林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苗木約______________株,林權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山場現有林木蓄積量爲:____立方米。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爲:

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林權的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轉讓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

⑴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

⑵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畢《林權證》後________日內,乙方應將該林地及林權轉讓費人民幣大寫:(小寫:),存入甲乙雙方在北京銀行密雲支行開具的共管賬戶內;

⑶甲方如約履行甲方義務,且在半年內不存在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所述行爲時,乙方應將雙方共管賬戶內所存的“林地及林權轉讓費”交付甲方。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並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於):

⑴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⑵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複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⑶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⑷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等;⑸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⑹乙方認爲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4.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林地、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至乙方名下,轉讓稅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展。

6.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爲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爲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爲;

7.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採石等。

8.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9.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10.甲方需爲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爲8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糾紛),詳細情況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域的道路通暢並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用鎮、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按林木林地轉讓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林地轉讓後,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範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綜合經營開發,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在轉讓期限內,附着於該林地山場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等歸均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徵收、徵用、佔用的,所有林權證範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轉讓期限屆滿後,該林地山場的所有權、使用權、林果補償等權益按當時國家政策執行,附着於該林地山場建築物、構築物等建築設施歸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徵收、徵用、佔用等,其建築設施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爲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後______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定金,且在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____%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由____承擔。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訂地:北京市密雲縣鼓樓東大街20號辦公樓。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交公證處份,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份。

簽約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主管機關(簽章):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11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其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爲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流轉林地概況(詳見附件一)

1、 流轉林地地類:無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轉方式:有償流轉,只流轉林地的使用權,林地的所有權不流轉。

3、 流轉期限:月日止)

4、 流轉林地座落:

5、 流轉林地林權證號:

6、 流轉林地、地塊、四至、面積:東:南 北。

二、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包括種植中草藥等)。

三、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依法自主決定以轉讓方式進行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2)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後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仍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2)本合同是甲方經大家商定後確定、而且後代子孫無爭議,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合同期限內,甲方應確保林地及周邊原有道路有權無償使用和乙方根據林地經營需要新開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讓林地範圍內),如有他方干擾應負責給予解決,並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經營過程中治安問題,解決乙方與村民發生的爭議等問題。

(5)尊重並確保乙方自主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協助乙方道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林業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登記、備案,在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和採伐林木手續時,甲方應提供相關證件協助乙方辦理,直至辦理完畢、變更林權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流轉後,林地所有權不變,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權、乙方種植林所有權。

(2)依法享有流轉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方合作,將承包經營權入股等,從事林業生產。

(3)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轉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5)受讓方人亡故,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維持流轉林地的駕家林用途。

(2)落實農林種植和管護措施。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流轉林內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爲。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爲時,已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時足額支付林地流轉一切費用。

(6)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剩餘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向縣林權管理機構申請林地轉備案登記,或持原“林權證”共同申請林權變更登記。

2、流轉期限屆滿,甲方林地轉讓同等價格歸乙方繼續受讓,若乙方不再受讓經營本合同項下的林地,則山上的油茶樹等林木,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後,可無償贈給甲方經營。

3、林地流轉期限內,乙方有權享受國家政策優惠或政策項目補助金、補助費。

4、林地流轉期內,若國家或有關部門徵用該塊地時,地上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5、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農自己辦手續採伐,不能延誤乙方的整地時間,流轉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採伐時間限定爲 。

四、 林地使用轉移

1、 甲方確認其對該林地擁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權屬,並未對該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作任何處置。

2、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需提交能夠證明其擁有該林地及林木權屬證書的複印件,經乙方確認後作爲附件。

3、甲方確保該宗林地權屬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以正常履行,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4、該林得符合林業生產用地規劃。

5、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記在乙方名下,並辦妥《林證權》

五、 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轉價款: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本合同約定林地轉讓價格款按40年每畝 元計算,轉讓面積畝,共計元(大寫:)。乙方支付每筆款項,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或收條作爲憑證。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所轉讓林地及林木權屬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

2、該宗林地的使用權流轉中相關方的權利義務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含林權變更事宜)。

3、如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不能進行管理生產,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款項及相關損失(因國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擾,造成乙方林地經營受阻,甲方應承擔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若因道路通行證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其它後果由甲方承擔。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賠償給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存在瑕疪,違約方須全額賠償守約方損失。

7、甲方違約應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未及時充分賠償,乙方有權從應交甲方的合同對價中留置扣賠相應的金額。

七、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成的提請鎮人民政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關方、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林權共有人(簽章): 監證單位(蓋章):

(注:自然人簽字的同時,加按手印)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1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東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爲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爲 元/畝,合計 元。支付的時間爲 。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 元。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13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爲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類型: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爲: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髮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佔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

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爲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

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

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

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爲,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

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後,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後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1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______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森林類別____________,地類____________。

2、轉讓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爲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光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爲____________元畝,合計____________元。支付的時光爲____________。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______

4、本林地轉讓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15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所有權:((以下簡稱丙方)

鑑證方:(以下簡稱丁方〕

乙方根據企業興辦發展的需要,甲、丙、丁方爲支持乙方企業發展,將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使用權、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權的集體土地林業用地永久轉讓給乙方,經共同協商,現就有關轉讓事宜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地點及面積:詳見附表。

1、林權證編號:____________的所屬山地,面積爲______畝,實測爲______畝;

2、林權證編號:____________的所屬山地,面積爲______畝,實測爲______畝;

以上合計畝,界址以土地林權證界址爲準,(按國家測繪標準實地測量面積爲準)。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小,則甲方退差價給乙方;如實際測量面積比林權證上面積大,則乙方補差價給甲方。合同簽訂以後,林地面積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轉讓時間:

長期。

三、轉讓價格:

該宗地面積______,每畝______元,轉讓金額合計爲______元。鑑於該土地已轉讓出去,資金已分配給農戶無法收回,考慮到原受讓方已付出資金5萬元,經協商,現受讓方公司同意另外付5萬元用於處置此矛盾,相應爲保障現受讓方利益,轉讓時間爲長期。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支付轉讓金額的10%,界址挖清無異議時再支付30%,待甲方將林權證流轉給乙方之日再將餘款付清。甲、丙、丁方應將所有轉讓山主戶名列成花名冊,包含山地面積、金額、林權證編號、戶主住址及聯繫電話等,付款時所有轉讓山主必須簽字或蓋章(按印),並將所轉讓山主身份證複印件與付款花名冊一同交給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應符合下列條件:

①擁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確定之使用權,並未對該土地使用權作任何處分,包括未將該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權屬清晰,沒有任何土地糾紛。

②非爲已確定爲生態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尋求任何理由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並有義務阻止無關人員擅自進入林地燒荒、放牧、採礦、挖土等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行爲。

3、甲、丙、丁方應配合所屬鄉(鎮)人民政府及林業站,積極協調對林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做好護林防火、防盜伐、防盜竊、山林糾紛和林區治安等工一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4、甲、丙、丁方協助乙方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甲、丙、丁方將轉讓林地範圍內外的'必經道路提供給乙方長期無償使用,確保乙方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開或拓寬運輸道路時,所開的路或所拓寬的運輸道路在甲、丙、丁方轄區範圍內的,甲、丙、丁方應負責做好疏導工作,保證該路開通或拓寬。在開路或擴路過程中,涉及到甲方轄區內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爲乙方長期無償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協助辦妥轉讓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及邊界確認工作。

7、在合同經甲、乙、丙、丁各方統一簽字後,由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林地變更登記手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

8、甲方和丙、丁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當地農民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關係,解決乙方與當地農民的矛盾和其他糾紛,爭取上級優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業做大做強。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協助乙方獲得各項稅費減免優惠。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受讓山地後,享有充分自主權,有權對土地進行各種項目的開發利用,包括養殖、種植、科研、實驗、現代農業休閒、旅遊設施等一切開發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損失由損失造成方加倍賠償。甲方在合同簽定之日起30天內自行處理轉讓土地內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視爲甲方放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權、使用權等一切權益均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許乙方在受讓土地上進行開發建設,包含工作辦公房、職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閒型建築物等。

2、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轉讓土地方及當地農民就業,但就業人員必須服從企業安排,遵守企業規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經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租賃或部分轉、租賃,或與第三方合作經營等。

4、乙方可根據企業發展規劃對土地進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閒山莊、築壩、挖池塘、坡地種植物或莊稼等各種活動。

5、在甲方對本林地的使用權、所有權到期後,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將本轉讓土地的使用權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全部歸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許,甲、丙、丁方均同意將本轉讓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歸乙方享有,並辦好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流轉,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6、合同簽訂滿60天后,轉讓地內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設施設備、水池、建築物及其他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

七、相關事宜

1、甲方所受讓範圍內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與甲、丙方一次性轉讓成功並支付了該外地插花山的轉讓金給甲方,如發生爭議、矛盾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補償解決該插花山,如甲方處理不當,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甲、丙、丁方允許並保障乙方能自由、無償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國家政策性變動需建基礎設施而徵購乙方已受讓範圍內的土地時按以下約定處理:

(1)林地上固定設施的補償及林木補償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等一切財物均歸乙方所有。

(2)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與徵地單位解決轉讓金及補償等問題。

(3)甲方和丙、丁方應協助乙方做好被徵用的受讓土地內苗木、設施設備、建築物、土地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

(4)在乙方未與徵地單位協商好徵用的受讓土地內的經濟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設施、設備、建築物等一切財物的賠償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與徵用土地的單位簽訂徵地協議,否則視爲違約、無效。

(5)如果被國家徵用林地面積較大而嚴重影響乙方規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轄範圍再轉讓林地給乙方。

八、其他

1、本協議自共同簽章(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相關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16

甲方(出讓方): ;住址: ;

乙方(受讓方): ;住址: ;

爲規範山林流轉行爲,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願將以下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況

1、地址:

2、面積:

3、山界: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轉讓期限:

2、轉讓後的用途:

三、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總價格爲 萬元整(¥ ),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先支付總價格的5%作定金,金額爲 萬元整(¥ )。其餘金額待甲方辦理好林權證,並把林權證交給乙方時,乙方一次性把剩餘金額交付給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筆款項時,乙方要出具已收款憑證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後,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3、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並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採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 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應向對方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3、如果乙方沒有按時支付合同款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山林地並其上所有資產,已付款項不再退還。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未經甲方同意該林權證不得抵押不得轉讓,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七、其他事項

1、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17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權方):

爲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經濟,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轉讓(以下簡稱“林地轉讓”)給乙方等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且發包方(丙方)同意的情況下,達成以下條款。

1、轉讓林地、林木的基本情況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轉讓的林地位於 ,總面積約 畝。

1.2具體的林地面積和四至界限、面積及相關情況確定:

2、轉讓期限及乙方經營管理權

2.1轉讓期限50年,從 年 月至 年 月,具體日期以林權證爲準。

2.2轉讓期內,乙方享有受讓林地的林地使用權,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有權根據需要經營林地,處理林木,並再次流轉,受國家法律保護;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礙乙方對林地、林木的經營管理。

2.3自本合同簽訂並林權證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轉讓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對受讓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經營權,有權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護、採伐、造林等。

3、流轉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用於非林建設。

4、三方權利義務

4.1甲方權利義務

4.1.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讓費。

4.1.2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和林木應符合以下條件: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違反乙方對該林地的造林規劃種植其他植物,否則乙方有權清除,甲方承擔清除費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採伐,否則視爲盜伐行爲,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辦理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所需之相關文件、資料。

4.1.6 乙方有權就本合同內容、簽訂過程、有關附件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辦理見證或公證,甲方有積極配合和協助的義務。

4.2 乙方權利義務

4.2.1轉讓期內,乙方對受讓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經營管理權(包括協議授權第三方承包經營或轉讓)。

4.2.2轉讓期限內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權和地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有權根據生產經營計劃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採伐、管護、造林等。

4.2.3乙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轉讓費。

4.2.4乙方林地發生火災後,丙方必須及時依法組織羣衆撲救,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規民約予以承擔。

4.2.5轉讓期內,該林權享有依法繼承權,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4.3丙方權利義務

4.3.1丙方對此合同內的林地,林木的流轉有關事項有知情權。

4.3.2丙方應無條件支持此合同的執行。

4.3.3如乙方依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所轉讓林地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闢林道,防火帶,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4.3.4丙方同意甲方將林地和林木有償轉讓給乙方。在合同期內,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納任何費用。

4.3.5在簽訂本合同前丙方應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轉讓

5、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畝〃年,按合同面積計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對於被轉讓林地上的可變現的林木,由乙方統一辦證,按照市場價格,由甲方丙方參與,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外統一銷售,銷售淨收入作爲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價值支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特別約定:若一年內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採伐銷售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則甲方應返還乙方當年支付的租金並承擔 當年租金50%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林木不能採伐銷售,則乙方繼續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生長量歸甲方所有。

5.2 對於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安排,在兩年內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轉讓金的支付方式。

由於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數較多,丙方對這些情況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轉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爲支付。其方法爲:乙方按甲方的人數、畝數計算應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轉讓數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賬戶,由丙方再次支付,並將支付憑證返回給乙方。特別約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項,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

6、其他事項

6.1 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包括防火帶),以及屬丙方管理範圍內、乙方生產經營過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關林業設施等,丙方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丙方應爲乙方生產、經營提供通行等便利。

6.2 因第三方徵地所獲之補償金,屬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林木補償以及林地勞力安臵補償的部分,歸乙方所有;屬土地所有權補償金的部分,歸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餘年限和相關標準從土地徵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3 地下礦產資源歸國家所有,但國家在開採礦產資源時,對乙方生產及林木造成損失而賠付的賠償金,應全部歸乙方所有。

6.4 轉讓期限屆滿,本合同林地和林木無論以何種形式流轉,乙方均享有優先權。

6.5 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林地和林地轉讓費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補償費用,補償甲方遲收轉讓費的損失。

7、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7.1 合同各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雙倍土地租金。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

8、附則

8.1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業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權方)

代表: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18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爲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爲。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19

轉讓人(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林地的基本情況

轉讓林地位於勐滿鎮曼賽囡村委會上中良村民門桑,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人爲門桑,面積爲:400畝,轉包給乙方,主要經濟林木爲橡膠,使用期終止日期爲2037年1月1日。

二、轉讓林地用途

本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准,不得用於非林建設。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法獲得轉讓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轉讓後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轉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轉讓林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轉讓期內,有權將合同約定範圍內的林地和林木進行再轉讓,在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5)受讓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轉讓期內繼承經營。

2、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轉讓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爲。在轉讓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佔濫用林地行爲時,應採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及時、足額支付林地轉讓費。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本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應在20xx年11月10日前停割該轉讓橡膠林地,並不得對該橡膠林木進行破壞性強割,同時應保持橡膠林地的膠碗、膠架、防雨設施完好無損。

2、移交橡膠林地時該橡膠林地的割膠物資(膠碗、膠架、防雨設施等)一併無償移交給乙方。

3、乙方自20xx年11月30日起,經甲、乙雙方清點並確認具體橡膠株數。

4、轉讓期滿後,轉讓林地上的橡膠林木由乙方自行處理,所得收益歸乙方。

四、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本合同約定林地價按實際有效株數計算畝數,橡膠樹按每有效株360.00元/株計算,具體株數以雙方實際清點並簽字確認的數量爲準,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給甲方定金20(大寫:貳合萬元整),待甲方停割後,乙方再支付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給甲方,剩餘的資金於20xx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籤補充協議。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2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爲了可持續開發雞籠山生態資源,落實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規劃,好望角林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擬對雞籠山腹地進行種植、畜牧、旅遊休閒深層次開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於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永久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爲附件)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畝,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爲準。該宗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衛星航拍圖),其地理經緯度座標分別爲。

二、甲方先期提供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雙方訂下轉讓協議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萬元作爲訂金。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爲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前述訂金轉爲轉讓林權款後,乙方應在60工作日內將餘款付清給甲方。

四、甲方與該林地周邊的羣衆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因開發該林地與周邊的羣衆產生的矛盾糾紛,或需要承包、租賃相鄰屬於其他集體的林地,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與周邊林地集體協調解決矛盾或承包、租賃事宜,若因甲方故意製造障礙,影響乙方的開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付相應的補償。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時,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甲方應提供該宗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複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於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乙方因深度開發該宗林地,需要丙方辦理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丙方須積極爲乙方向好望角省林業廳辦理好各項行政許可事項,併爲乙方爭取相關的政策、財政扶持資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於 年 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萬元訂金,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徵用,所得土地補償費歸乙方享有;林權附着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

十三、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 20萬元違約金。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丙方見證後,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協議書範本 篇21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爲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爲。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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