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個人住宿協議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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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個人住宿協議書 篇1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租用於乙方使用,乙方承擔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出租個人住宿協議書(精選3篇)

第一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房屋設施設備見備註。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

自日起至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本人住宿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爲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乙方每房屋租賃到期後,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在合同時間內搬離租賃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先租。

如乙方續租,需在合同期滿提前一個月交納續租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

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1)水、電、閉路電視費、燃氣費、電話費、垃圾費,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

用。

2)因目前房屋所在小區不繳納停車費、物業費和取暖費等,此協議租金不含以上費

用,如果政府有關部門徵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乙方應積極協

助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維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以及設施損壞

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事故或人生傷害的由乙方自負。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3%的違約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無故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或口頭同意,轉借、轉租、裝修、承租房屋。

2)損壞承租房屋或設施,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口頭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家庭住房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以居住的房去經營。

5)合同到期內提前一個月,沒有交納下次房租費,視爲不租,合同無效。

甲方有權

租給他人,乙方要配合甲方租房、看房。

6)逾期未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如乙方租期未滿需退房,甲方概不退還押金。

第七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驗收時雙方共

同參與,如水、電、傢俱、電器、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三日內向雙方說明。

2、乙方在租房期間水、電、傢俱、電器損壞,由乙方承擔配件維修費用。

3、乙方應於房屋租期滿後,將承租房房屋及附屬設施、傢俱電器設備交還甲方。

應保

證房屋及設施、水、電、傢俱、電器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垃圾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將押金退還給乙方,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理。

第八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遷,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的計算,多退少補。

3、不可抗拒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情況。

4、本院停放車輛不收任何費用,丟失車輛由車主自己承擔相應損失。

第九條:押金

水、電、傢俱、電器信譽保證押金,房屋押金爲,合同簽訂之日起繳納,房租期滿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原數退還乙方。

甲、乙雙方驗收水、電、傢俱、電器能正常使用後由甲方驗收簽名。

乙方需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補充條款內容。

補充條款內容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備註:傢俱與電器清單:

大衣櫃、小衣櫃、牀(2張)、席夢思(2張)、沙發、茶几、電視櫃(2張)、牀頭櫃、餐桌、餐椅(4把)、電腦桌、空調(2個)、彩電、機頂盒、冰箱、熱水器、洗衣機(均爲甲方所有)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個人住宿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計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元,按_____結算。______________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人民幣_____元作爲押金,合同終止時,甲方把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五、房屋租賃期爲________,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甲方負責所租房屋產權事宜,乙方不承擔因甲方因素引起的連帶責任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柳州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c

出租個人住宿協議書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 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買進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 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 項,該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 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 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 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 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 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爲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 價款、國內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 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 合計額。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內價格變動 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 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 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爲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 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乙方指定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 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 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 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 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 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 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 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 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 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 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 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規定 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 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爲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 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 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人民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乙方委託_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民法典》及《民法典》的 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徐州鼓樓區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略);

3.租賃設備確認書(略);

4.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 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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