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房屋承租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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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房屋承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物業房屋承租合同(精選3篇)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 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將坐落在       房屋租給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積爲     平米)。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爲 年,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按照先交後用的原則,簽訂合同後五日內一次付清 年 月至 年 月 年房屋租金     元整(     元整)。

3.2 擔保金在合同簽訂五日內交清,擔保期限爲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後一個月內,無違約責任和應承擔出租方損失及欠費的,擔保金退還。

3.3房款中包含物業管理費,水、電、暖氣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經營過程中人爲發生的室內水、電、暖等設施的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維修。

四、出租方職責:

4. 出租方保證對其所出租的房屋擁有合法產權和獨立的處分權,並且出租行爲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4.2租賃期間出租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質量,如因質量問題對承租方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並承擔直接損失。

4.3出租方應爲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審查所需要的產權證明。

4.4出租方有權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政府規定及社區意見,對所涉及的安全、環境、衛生、人員健康、計劃生育、用工狀況等內容進行監督與指導。

五、承租方職責:

5. 承租方必須按約定的履行時間交納租金。

5.2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並自行辦理經營必備的各種手續(包括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費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建時,必須經過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費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賃期內,將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轉出租的,需經出租方同意,並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變經營業務,必須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移交過程中停業期間,不延長租賃時間和扣減租金,仍執行原租賃期限和租金價格。

5.4、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因素而使房屋或設施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5.5、承租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綜合治理、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如有違反,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承租方必須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做好門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掃雪打冰工作。不得違反克拉瑪依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如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5.6承租方僱來的外來人口必須持有克拉瑪依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辦理的外來人口暫住證。

5.7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煙火嚴格遵守安全規定,不得有誤,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自負。

5.8承租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克拉瑪依有關規定,市局有關文件和規劃對房屋進行拆除的,雙方都應服從,本合同終止,費用及損失各自承擔。

5.9承租方應安全經營,自行承擔經營場所內的安全保衛責任,因承租方原因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的賠償。

5. 0承租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各類安全、環境衛生、消防檢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區提出的各類不符合安全、環境衛生、消防規定的整改通知,按時整改。

5. 承租方應維護出租方聲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依法用工,保障僱員合法權益,避免人身傷害,承擔相應責任。

5. 2承租方“獨立經營,自負其責”,與甲方不存在連帶的經營、安全、勞動用工等經濟及勞務等責任,所有糾紛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損害或損失的,承租方應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

六、違約責任:

6.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其中有下列( )(2)(3)情形的,承租方應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項費用)的雙倍金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按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 )承租方交付租金時間逾期(按合同約定的交付租金時間計算)3個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過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內所產生的應由承租方自負的水、電、暖等各項費用有一項費用或多項費用超過半年時間,未向有關部門交付的;

(4)承租房屋內發生過刑事案件或其它違法活動的(被公安機關文書確認爲主),

(5)承租房屋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轉租、承包給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賃合同,並按已付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要求支付違約金:

( )租賃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2)租賃房屋因出租方產權糾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1 因城市規劃拆遷、國家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損失各自負責。

7.2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7.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

地址: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單位賬戶:

單位開戶行:

年 月  日

承租方:

地址:

企業法人或委託人:

電話: 

年 月  日

物業房屋承租合同 篇2

出租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代理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代理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其他:】: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

該房屋權屬證明名稱:編號:__

該房屋建築面積: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平方米。

該房屋權屬證明記載用途:__。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屬文件中列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屬文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憑據。

二、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限共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日通知甲方。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租金爲:元;本合同期內租金總額爲:元。

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四、押金及其他費用的約定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押金。押金爲__元。甲方收取押金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費用由方承擔;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用由方承擔。

租賃期內,因該房屋租賃產生的稅費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承擔。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房屋租賃押金。

其他約定:

五、成交方式

甲乙雙方系通過以下第種方式成交。

自行成交。

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提供服務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稱爲:

備案證書號爲: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提供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爲註冊證號

六、關於房屋轉租與出售的約定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

租賃期間,甲方出售該房屋的應在出售前日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七、關於甲方交房的約定

甲方應於_年_月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後視爲交付完成。

甲方延遲交房超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甲方自約定交房時間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向乙方每日按已付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八、關於乙方付款的約定

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向甲方如期支付租金。

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超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應付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使用的狀態,並承擔乙方正常使用下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或故障的修復義務;甲方不承擔房屋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義務。

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絕賠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但未覈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爲。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租賃期內,甲方提前收回該房屋或乙方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屬甲方違約的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租賃到期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屬文件中所列物品交還給甲方,乙方應當保證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結清應由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

甲方保證已如實介紹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出租該房屋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及有權決定此租賃事宜。乙方保證已對上述房地產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租賃該房屋。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關於租賃期間房屋被徵收的約定:

十、登記備案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甲方□乙方按相關規定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租賃期內,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在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變更手續。

租賃期滿房屋續租或者租賃終止的,由□甲乙雙方共同□甲方□乙方在期滿後三十日內到原租賃登記備案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延續或者註銷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補充約定

十三、附則

本合同所列地址爲各方準確聯繫地址,相關文書送達到該地址,即視爲送達給其本人。任何一方地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相關方,否則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和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物業房屋承租合同 篇3

房屋租賃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當事人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省、市)___(區、縣);門牌號爲____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_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租金總額爲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

出租方簽字____;

承租方簽字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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