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賃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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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承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房屋承租賃合同(通用3篇)

承租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農業科學院京區單位出租房屋規範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中國農業科學院京區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服務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協商,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 .

該房屋爲:□樓房/□平房 間,使用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 種: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 .

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 .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經營活動不得影響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環境,應保證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設總體規劃和區域功能佈局的要求。

第四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爲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續租

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雙方商定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若合同期滿前兩個月時,乙方未作續租表示,則甲方有權在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帶新客戶進入乙方所租房間內察看,並另行出租該房間。

第六條租金及保證金

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總額人民幣元整,¥元整,租金總計 元整,¥ 元整。

在合同簽訂日,乙方應交納 元保證金如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未有違約行爲,終止合同時,甲方退還其保證金。

第七條租金支付方式

□年付

付款日期:.每次期滿前七日內將下期租金繳付甲方。

□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年月日,支付元整。

剩餘款項分別於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承租人逾期繳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的滯納金。

第八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乙方承擔等費用,按□每月/□每季度實際發生額繳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繳費通知後七日內,將本期費用繳付甲方。

乙方不能按期繳付上述費用,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和延緩繳納日期,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將採取必要手段進行催繳。

第九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保證標準用水、用電和取暖。

對房屋的主體結構和框架負有安全責任,負責房屋主體與框架的維修。

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後,有權臨時終止使用樓內的任何公共設備、設施,可以進入乙方租用的房間進行有關檢查、維修或改建工程

若甲方在檢查中發現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隱患,不再具備出租條件的,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第十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與甲方簽訂租賃協議時,出具能夠證明其獨立民事主體資格的材料原件,並向甲方備案複印件。

承租期間,乙方營業執照或居民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等相關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一個月內向甲方備案複印件。

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備案主營業務,主營業務變更後一個月內要及時向甲方變更備案。

涉及農資經營、涉農類信息諮詢、技術轉讓或農產品、保健品經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在其簡介、宣傳資料、網站、技術資料、名片的地址欄,通訊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郵政管理局開立的不涉及中國農業科學院的其他信箱,並及時向出租方備案以上材料必須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顧客提示牌

在經營活動過程中,乙方必須使用國家工商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國家編制機構及其他法定名稱登記管理機構登記註冊的正式名稱,不得擅自冒用中國農業科學院或下屬單位名稱,侵害中國農業科學院名譽權和知識產權。中國農業科學院的名稱包括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農科院、農科院、中農科、以及所有中國農業科學院下屬研究所的名稱等。具體行爲包括但不限於:

在承租方的公司簡介、宣傳資料、網站、技術資料、公司地址中出現、使用以上名稱。

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稱。

在產品包裝上印刷以上名稱。

在經營過程中,以口頭形式或默許使用以上名稱。

其他能夠誤導消費者誤以爲承租方爲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所或下屬企業行爲。

在承租期內,乙方每年年檢後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書面年檢合格證明文件,以做備案。年檢未合格者,合同自動終止。承租期爲起租日至年檢未合格日。

乙方如對所租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需將裝修、裝飾計劃和方案報甲方,待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且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安全問題。若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乙方添置的新物除可移動的傢俱和裝飾物外,其他一切改建、增建的固定物從安裝之日起即爲甲方所有。

經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自設燈箱、戶外廣告牌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及場地生產、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不得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存放武器彈藥、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不得從事其他損害出租方權益和廣大農民及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乙方須遵守甲方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甲方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對所租賃房屋的防火、防盜負安全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時,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給農科院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名稱權和名譽權等無形財產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如有下列行爲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及租賃物,並不負違約和賠償責任,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侵犯中國農業科學院及下屬單位名稱權、名譽權和知識產權。

以簽約公司正式名稱之外名義經營所租場所。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轉讓、承包或以其他形式給第三人使用

擅自改變所租房間的用途、房屋主體結構、私搭亂建、室外佔地經營等或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拖欠租金及其它應繳費用達30天以上的。

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

違反本合同附件二《承諾書》中的承諾的。

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所租房間及設備完好地交還甲方,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後,乙方應在 天內搬離。

第十二條免責條款

因發生地震、颶風、暴雨、市政規劃建設及其他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按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期內,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甲方及乙方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規定將按年租金的 %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上級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附件

入戶前乙方應履行以下程序:

:提交企業執照複印件:提交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提交機構代碼證複印件:簽訂安全防火協議書

出租方承租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證照號碼: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房屋租賃合同範文閱讀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門牌號爲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元。

租金總額爲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房屋承包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人: 承租人:

證件編號: 證件編號: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

3、租金按月繳交。乙方須每月――日前將當月租金交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後,只開具普通收款收據給乙方作爲憑證,甲方不負責提供任何稅金髮票

4、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 天的寬限期,從第 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 %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檯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爲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檯出售給與櫃檯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爲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爲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檯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檯,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 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 元。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 .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房屋承租賃合同 篇2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爲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樓房爲___室___廳___衛;平房爲_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傢俱____;樓層:___;結構:____;朝向: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權屬:________ 其他條件: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三條 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製做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簽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爲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字並拒絕支付看房費。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祕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爲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爲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三)應保證爲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覈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六)應保證爲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七)收取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八)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委託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出租人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看房並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七條 費用與佣金

(一)看房費

看房費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實際發生的費用。

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爲: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納看房費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費用費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 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____。 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佣金)。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並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看房費、佣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八條 轉委託

乙方將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約支付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按照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於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

(六)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爲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爲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或所介紹房屋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任何權利瑕疵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託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簽約代表: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地點:

使用說明:

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爲中國消費者協會委託______律師事務所擬定,爲建議使用。

2、凡承諾使用《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的經營者,有義務應消費者的要求使用。

3、選擇 “爭議解決”方式中提請仲裁方式時,應填寫所選擇仲裁機構的法定名稱。

4、《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本中相關條款,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考慮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實際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屆時,請選用新的版本。

房屋承租賃合同 篇3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情況:

出租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

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後住。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

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餘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爲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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