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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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鎮江東惠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9篇)

地址:鎮江市解放北路228號1705室

電話:0511-85088059

承租方: (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鎮江市房屋租賃條列》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座落在鎮江市第一樓街6B號(3樓)309-314室(以下簡稱該房屋),建築面積218.66M2,用於經營品牌商品(商標爲省或國家著名商標)兒童早教中心。

二、租期從20xx年7月3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即:1年10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伍仟元整,並於當月(季)初10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一萬伍仟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乙方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並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甲乙雙方在租賃房屋事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租賃房屋地點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 鎮江 市 大路 鎮 閘南街41號 的住房一套(建築面積500平方米,使用面積400平方米)及所屬院子和附屬設施設備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形式及期限

1、租賃形式:按年租賃一次性包乾的形式。

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爲一年(乙方可根據施工因素等原因,經雙方協商後,提前終止合同或延長租期)。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總數額爲 叄萬 元,月標準 2500 元,交付租金的週期爲 年付 。

2、甲方收乙方押金 20xx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房屋打掃清潔,交還鑰匙後,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20xx元。

3、乙方因施工因素等原因可以提前撤離或遲延撤離,雙方同意租金以上述月標準計,按實際租賃期間計算。

第四條 租賃房屋的所有權及添附

1、甲方承諾租賃房屋手續合法,產權清晰,無任何爭議,甲方有權獨立處分房屋(若有共有人,甲方承諾已經取得了全體共有人的授權)。乙方對租賃房屋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用於非法目的。

2、在不影響租賃房屋主體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對租賃房屋進行改造、改善或者增設他物。乙方對房屋進行的裝修,在租賃到期後附屬的不可移動、不能拆除(或拆除後利用價值不大)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3、乙方有權將房屋用於辦公、居住及其他用途。

第五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互相尊重和幫助,互不干擾對方的工作和生活。

2、如因甲方房產歸屬、房產史等原因,當地政府或個人對此提出的任何行政處罰和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解決而不得影響本協議的履行。

3、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好房屋周邊的各種社會關係,確保乙方的工作、生活和車輛進出等不受外界干擾。

4、按照乙方入住前的需要,甲方應配備滿足乙方需要的供電照明、給水排水設施和停車位,確保供電照明給水排水條件滿足乙方的日常工作、生活的需求。

6、甲方負責乙方水、電、停車位使用的聯繫等工作,確保乙方的水、電、停車位使用正常。水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數量以實際水電錶發生數量爲準。停車位無償使用。

7、租賃期間,如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需要修繕維護的,由甲方負責。

8、爲便於辦公、居住和生活,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對甲方房屋進行局部改造,改造施工由乙方自行安排,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房屋租賃到期後,乙方撤出乙方所有人員物件,保證房屋主體結構不存在嚴重安全問題,清理房屋後將正常使用後合理狀態的房屋移交回給甲方。

10、租賃期滿或協議解除,甲方要確保乙方的所有人員和物品能按時撤出而不受任何影響。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租賃雙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違約方須賠償給對方違約金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妥時,雙方約定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宜

在租賃期內如有政府行爲拆遷等,甲方如數退還乙方剩餘房租費,並協助乙方尋找同等面積的新住房。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件1:身份證複印件;

以上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電話:_______ __ 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鎮江市大港新區 _ ;位於第___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爲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還。乙方如果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 千 百 拾元整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半)支付租金給甲方。另付元押金_____元

第六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六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第九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爲押金。

第十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爲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第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爲: 度;(2)電錶現爲: 度;(3)煤氣表現爲: 度。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 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 _____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市_ _區_ (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出租實測建築面積爲_ 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結構爲__ ___。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___ ___。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 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 ______年_ __月_ 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 __年___ 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元人們幣。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 _______等費用由___ ___承擔。

5.3 ____ _____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 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2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3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3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使用甲方依法可對外出租/轉租之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章:租賃房屋

1.1甲方同意將坐落在江蘇省崑山市錦溪鎮錦東路705號廠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房屋用途爲工業。該房屋房地產權證號爲:昆房權證錦溪字第23100540。該房屋以現有建築現狀交付給乙方(20畝空地不在乙方承租範圍內)。該房屋的具體情況爲土地用途爲工業,房屋建築面積約爲平方米,配備有用電負荷爲KVA的電力設備。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現場查驗過該房屋,對該房屋及其現有狀況及水、電、消防等所有相關配套設施狀況已充分了解,並予以確認;

1.2乙方承諾租用該房屋作爲工廠廠房使用,所經營行業經政府部門批准,且需向甲方備案。經備案,如乙方改變該房屋用途,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

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制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若未經政府相關部門批准開業,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向甲方承諾,遵守國家和崑山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乙方保證在未獲得政府有關部門覈准前不得開業,開業前將審批覈準的開業資料交甲方備案,備案後不得擅自改變備案使用用途。

第二章:租賃期限

2.1該房屋的租賃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限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式租金起算日爲年月日;

2.2甲、乙雙方約定的該房屋交付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應當同時支付全額履約保證金即個月的租金;

2.3甲、乙雙方應在年月日,按本合同1.1條約定的方式,由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抄記水電等表具計量數)。雙方簽署交接憑據,即視爲甲方已履行將該房屋合格地交付給乙方的義務;

2.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租賃期屆滿前90日,甲方可以重新進行該房屋出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將該房屋展示給其他求租者(以不妨礙乙方正常經營爲前提)等,乙方應予充分配合。在此情況下,甲方可以提前一天通知的方式,陪同相關求租者查看房屋,乙方可指定專人予以陪同;

2.5租賃期滿之前,乙方有意續約的,應當在不遲於租賃期滿前9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但該申請不影響租賃期滿前90日內甲方的重新招租工作,除非甲方書面同意續約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須於租賃期滿90日前完成甲、乙雙方簽訂續租合同工作)。

第三章:裝修

3.1租賃期內其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飾裝修工程費、物業管理費、裝修押金、水電費、公攤水電費、電話費、寬帶網絡等因使用該房屋所產生的費用都由

乙方繳納,本合同及其附件中規定乙方履行的一切義務和約束,均不得免除。

3.2乙方因經營需要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不得損壞房屋原建築結構、承重、外觀及相鄰部位結構和外立面。如果甲方發現租賃房屋的主體結構因乙方的原因發生損壞,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進行修復;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在自甲方要求其修復並恢復原狀之日起的15日內啓動修復工作,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若乙方的修復工作不符合操作規範或在啓動修復工作後的合理時間內未完成修復工作,則甲方有權以其認爲合適的方式,自行或委託他人進行修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乙方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或者進行改建擴建的,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由甲方向有關部門報批的,則應由甲方委託乙方申請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且經有關部門批准前擅自動工的,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復原,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該房屋內乙方裝修後可移動的添附所有權歸屬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或提前解除/終止前應予拆除,逾期不拆視爲放棄,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3.4乙方對該房屋進行的裝修應當遵守房屋所在地相關房屋管理機關及物業管理公司相關裝修管理規定,並繳納裝修管理費,服從甲方和/或物業管理公司對於建築垃圾(由此產生的建築垃圾清運由乙方承擔)、裝修時間、停車及裝修人員等方面的統一安排。

3.5租賃期間乙方應當對施工人員和第三方安全負責,並不得損壞房屋及相鄰部位的相關設施。因裝修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責任。

3.6甲方向乙方明確,除該房屋現有設施設備供電供水之外,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煤、電話、蒸汽、排污、綠化設施、垃圾清運、網絡寬帶等配套設施,由乙方自行申請,需甲方配合協調的,甲方應予以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若需提高水、電、消防現狀各項配套標準的,由乙方自行申請,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將給予相關配合。

第四章:租賃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4.1乙方應自本合同約定的乙方計租起始日起算該房屋租金;

4.2甲乙雙方同意租賃費用如下計算:

首年(即租賃期開始計算租金日起之365日)年租金爲人民幣元整/年(租金不含稅,乙方如需開票稅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每年在上年年租金基礎上遞增。

4.3甲、乙雙方約定的該房屋合同簽訂之日,即年月日,之前乙方需支付第一筆費用,即個月租金及相當於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共計相當於個月租金的費用:人民幣元整,以後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天支付,首期房租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即年月日支付,下期房租支付日期爲年月日,以此類推,房租先付後用。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以甲方開戶銀行賬戶收款日爲準)。乙方連續15天未付租金,甲方有權中止本房屋租賃合同,並且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4.4甲方收取租賃費用的指定銀行及賬號: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五章:物業管理及相關費用

5.1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的一切活動,應遵守本合同及附件中的規定,以及本房屋所在物業的所有具有法定效力的規約,並承諾根據前述文件約定使用該房屋;

5.2租賃物業管理費爲元/月,與房租一併支付給甲方。自年月日起,乙方應

當依約繳納與該房屋有關的所有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設施安裝費、水費、電費(包括配套容量的基本用電費)等。

5.3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應維護消防通道的暢通,不得堆放佔用消防通道。

5.4乙方如需註冊公司,由乙方自行申請,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章:履約保證金

6.1乙方應於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總計人民幣元整;

6.2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6.3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將房屋清掃乾淨交還甲方。履約保證金按本合同的規定在乙方退場一個月後,甲方確認乙方撤場後未發生人爲損壞廠房等問題(自然損耗外),乙方對於甲方或第三方無任何債務責任,且乙方辦妥以該房屋爲營業地址的工商註銷或變更手續及其他相關注銷後15個工作日內無息歸還。如果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退場時及/或退場後,乙方應承擔任何根據本合同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金額,乙方須將其應承擔的責任金額交付甲方。如乙方不承擔或喪失承擔責任的能力,則甲方無需徵得乙方的同意,可將履約保證金抵償乙方按照本合同應承擔的責任金額,並有權通過法律途徑就履約保證金不足抵償部分進行抵償,如乙方不及時辦理變更或註銷手續的,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保險

7.1乙方應當自行向資信度良好的保險公司購買相應的保險,其包括但不限於財產險、責任險和公衆責任險等等。保險期應與租賃期相同,以維護乙方財產及其消費者人身利益。

第八章: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8.1租賃期間,該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等,由乙方負責;

8.2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備進行日常檢查、養護,但應至少提前1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應儘可能的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不受影響或干擾;

8.3乙方另需對房屋所處之公共區域進行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按規定應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待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該公共區域內裝修、增設部分的維修責任由乙方承擔;

8.4乙方如在該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承載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並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罰款或其他損失的,所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5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外牆及屋面附加任何物件,塗刷任何塗料或作出任何外觀更改。對房屋的使用不得產生噪音、輻射、低頻、視覺、光、粉塵等不符環保法規和政府要求的污染。若發生上述情況,乙方負責維修整改,產生的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及相關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九章:租賃區域管理

9.1爲切實維護甲方雙方及全體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乙方承租租賃區域應遵循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相關規定;

9.2乙方應盡法律規定的納稅義務,並以經營者的身份接受有關政府部門的檢查;

9.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9.4乙方不得在該租賃區域範圍內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或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和社會普遍道德及社會習俗、習慣的活動。

第十章:清場及該房屋的歸還

10.1因下列情形導致的本合同終止/提前解除時,乙方應及時搬遷騰空房屋,並將該房屋及其設施完好無損地按交付時的狀況交接給甲方:

(1)合同租賃期屆滿,雙方不再續租的;

(2)因甲方違約行爲而達到乙方行使解除權條件,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違約行爲而達到甲方行使解除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單方終止合同的。

10.2如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提前解除後乙方不能按時搬出該房屋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當年租賃年度該房屋日租金(當年租賃年度租賃費/365)的2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並支付相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等相關費用;

10.3如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提前解除後乙方不能按時搬出該房屋逾期達到5天的,視爲乙方自動放棄該房屋內的裝修和所有物品,甲方有權從該房屋中將乙方的棄物任意處置,並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取實際發生的清場費用。清場完畢前,乙方仍須按10.2條支付房屋佔用使用費和相應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等相關費用;

10.4乙方如在搬離該房屋的過程中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和損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法律責任

11.1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的一切活動,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符合公序良俗和社會普遍道德觀及社會習俗、習慣,否則,甲方有權予以糾正。乙方拒絕配合的,則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包括但不限於下屬風險自行負責:

(1)違法經營;

(2)經營性債務、虧損;

(3)勞動用工風險;

(4)不可抗力風險;

(5)刑事案件導致的損失。

11.2乙方有下述違約行爲,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於甲方及相關方繳清房租,相關房屋使用費及其他經濟責任,乙方需另外支付相當於當年六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爲違約金。除違約金外,因乙方違約而本合同被解除的,履約保證金不再返還乙方: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變更房屋用途、經營範圍;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裝修、更改、拆除該房屋或公共區域結構、設施、設備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轉包、轉租、轉借給第三方;

(4)乙方欠繳本合同約定的租金15天;

(5)乙方欠繳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費用達15天;

(6)乙方對該房屋的使用產生了噪音、輻射、低頻、視覺、光、粉塵等不符合環保法規和政府要求的被投訴並被查處,經甲方提醒並給予限期內仍未改正的;

(7)乙方具有其他可能導致對甲方或第三方嚴重損害行爲或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爲,經甲方書面告知仍未改正的;

(8)乙方超本合同租賃紅線範圍使用該房屋的室內外空間的;

(9)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或外立面損壞不及時修復的;

(10)乙方使用房屋進行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公序良俗和社會普遍道德觀及社會習俗、習慣的活動,經甲方書面通知,仍不整改的。

(11)乙方所經營行業因違反當地法規不能註冊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

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以掛號信形式發向另一方後,合同即行解除,

乙方應在15天內返還該房屋,15天后該房屋歸甲方接收。如乙方拒絕返還房屋,則甲方有權強行清場,房屋內的物品及添附由甲方作爲廢棄物處理,並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取實際發生的清場費用。

11.3甲方有下述違約行爲,乙方即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未使用房屋期

間已繳納的租賃費等所有應退費用。在乙方清場並結算完畢各項費用後返還履約保證金並支付相當於當年六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爲違約金: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書面催告後15天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第一章第1.1條出租房屋情況的約定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11.4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或一方違約,但拒絕主動承擔違約責任的,若守約方通過訴訟解決時,其合理支出的律師費用應當作爲一方損失而有權向另一方索償;

11.5若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繳納本合同約定的租金及租金以外的

其他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按所欠繳的租金和/或其他費用金額的千分之5/日計算收取滯納金至乙方繳納之日止。如欠繳租金或欠繳其他費用超過15天,甲方有權採取不限於斷水、斷電、等措施,因此給雙方造成的損失和支出均由違約乙方單獨承擔;

11.6租賃期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應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 通知乙方。甲方應賠償乙方相當於當年六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爲違約金, 並支付乙方搬遷費用及相關損失費用;

11.7租賃期內,乙方如需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應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通 知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相當於當年六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爲違約金,甲 方收取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予返還。若未予提前6個月通知甲方,按提 前通知時間與6個月之間相差的時間進行租金賠付;

11.7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積極協助乙方租賃區域內二次裝修的消防、環保報批、施工和驗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11.8由於一方經營中的債權債務等原因,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章:免責條款

12.1乙方同意甲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均無需就以下事宜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因租賃區域內發生任何自然災害、盜竊、搶劫、刑事犯罪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乙方遭受損失或損害;

(2)發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災禍,致使房屋不能使用,或者其中任何設施出現故障或不能正常運行,或者水、電、煤氣等供應中斷;

(3)因進行日常保養或故障搶修而引起的水、電、煤氣或其他公共設施等供應的中斷;

(4)由於非甲方的原因,而給乙方或其他租戶或承包商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侵權方直接賠償;

(5)因甲方改建、改造房屋或其任何部分,造成部分公共區域不能使用,

導致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水準暫時下降的;

(6)非甲方控制的第三方行爲導致的原因;

(7)本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8)本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9)本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在(7)、(8)、

(9)項的情況下,拆遷補償款中,明確由房屋承租人享有的款項,由乙方享有;其餘款項則由甲方享有);

(10)本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13.1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訂立、生效、履行、修改、解釋和終止均應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糾紛或索賠,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

妥善解決,雙方同意將其提交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敗訴方應當承擔勝訴方因此支付的包括律師費在內的相關訴訟費用。

第十四章:基準條款

14.1本合同簽訂時,甲乙雙方各自承諾均爲合法成立、正常經營之有限公司,籤本合同提供給對方的證照資料完善、有效、無虛假,併爲此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

14.2本合同簽訂之前甲乙雙方的口頭合同、解釋或廣告均以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爲準。

第十五章:生效

15.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且本合同簽訂後並按合同約定首期租金和保證金到位後,合同方可生效。

第十六章:其他約定

16.1乙方不得以房屋用途及其他任何理由,作爲拖欠租金及拖欠租金後解除

合同拒絕返還房屋的理由。在事先獲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該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對外轉租。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三年內,不出售該房屋。如確需出售該房屋,則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如乙方不行使該等優先購買權,則甲方應當確保乙方在該房屋出售後,應享有的租賃權益不受侵害,否則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諸如裝修、停工及搬遷損失。

16.2本合同中甲方的權利義務無條件的轉移給該項目公司後,該項目公司必 須保證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乙方不得以變更爲由,不履 行合同。

16.3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以其投入的全部機器、設備等作 爲其履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的擔保;

16.4在租賃期間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變更聯繫地址及通訊方式,應當及時 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備案。因聯繫及通訊方式發生變化不及時書面通知 對方備案造成溝通障礙(書面函件不能送交等)導致的一切經濟及法律 責任由未履約方承擔;

16.5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的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16.6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 與本合同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16.7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日期:年月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條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說明

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___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作爲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本合同頁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協議。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定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一、 甲方將坐落地址爲 大祥區二紡機新村家屬區14棟1單元202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爲生活用房。

二、 裝飾情況: 簡單 ,房屋的格局爲 2 室 1 廳 1 衛。

三、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爲(一年未到期提前解除合同,甲方不退還室內財物押金)

2、租期從年月年

3、甲乙雙方經議定,租金每月爲元整(大寫: 捌佰元整)。乙方採用以下付款方式:季付。乙方在租賃甲方房屋期間,向甲方交納室內財物押金爲 20xx元整(大寫:__貳仟_元整)。

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但在相同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在甲方與乙方結清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等全部費用,乙方向甲方當面交接合同上所寫的室內財物,確認無東西損壞,並恢復房屋內清潔後甲方即將室內財物押金退還乙方。請乙方保留好租期內交納各項費用的交款憑證。

四、 其他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所用的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等由乙方承擔。

2、甲方的現有物品均能正常使用,若乙方在居住過程中損壞由乙方自行修理,若人爲因素導致不可再使用者,乙方負責按價賠償。

3、起租時衛生間水錶顯示爲個字。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提前2日內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租賃用途爲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銀川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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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直轄市、市、建制鎮的房屋租賃。

第三條 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擔人居住或提供給其他人從事經營活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均應遵守本辦法。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辦法將承租房屋轉租。

第四條 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對亨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管理和經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第五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於違法建築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它租賃條款。

第八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第二章 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合同條件;

(九)違約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 個月提出,並經出租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

出租人在租賃期限死亡的,其繼承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履行承租。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一)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二)困抗力致使租賃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三)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因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章 租賃登記

第十三條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簽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十四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十五條 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書面租賃合同;

(二)房屋所有權證件;

(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四)城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出租委託代管房屋,還須提交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

第十六條 房屋租賃中請經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鎮的房屋租賃申請,可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委託的機構審查,並頒發《房屋租賃證》。

第十七條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爲合法有效的賃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爲經營場所合法的賃證。租用房屋用於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爲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第十八條 嚴禁僞造、塗改、轉借、轉讓房屋租賃證。遺失《房屋租賃證》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第四章 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 房屋租賃人當事人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享有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出租人在租賃期限內,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徵得承租人同意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依照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承租人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合同。

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一)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二)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三)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計6 個月以上的;

(五)公有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閒置6 個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七)故意破壞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五條 以營利爲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土地收益上繳辦法,應當按照財政部《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徵收管理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

入基於財政問題的暫行規定》的規定,由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代收代繳。國務院頒發有新的規定時,從其規定。

第五章 轉租

第二十六條 房屋轉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爲。

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徵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出租人可以從轉租中獲得收益。

第二十八條 房屋轉租,應當訂立轉租合同。轉租合同必須經原出租人書面同意,並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二十九條 轉租合同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協商約定的除外。

轉租合同生效後,轉租人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並且應當履行原租賃合同規定承租人的義務,但出租人與轉租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轉租期間。原租賃合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轉租合同也隨之相應的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

(一)僞造、塗改《房屋租賃證》的,註銷其證書,並可處以罰款;

(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可以罰款;

(三)未徵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爲無效,沒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房屋租賃管理工作人員絢私舞弊、貪污受賄的、由所在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未設鎮建制的工礦區、國有農場、林場等房地產租賃,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六條 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註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註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個月繳納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帳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 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爲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爲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爲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___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爲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爲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爲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爲__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爲_____元/平米/月。每年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房租,以後每年租金均在當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爲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爲原則。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爲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方大門以北房屋予以出租,對本校師生經營書店,經過競標,由 租賃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提供房屋壹間。

2、負責房屋及其它設施的維修(非人爲因素造成),保證水電線路暢通。

3、不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安全和衛生等檢查。

二、乙方責任

1、只許經營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圖書、學習資料、報刊、雜誌、音像製品、音體美用材、文具。

2、自覺遵守暫住人口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師生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3、違法經營所造成的後果,負全部責任。

4、水電費自理,水費每月按 方交納。

5、室外宣傳張貼內容、樣式須報學校批准。

6、不準在經營場所內外打牌、下棋,並保持清潔衛生。

7、要愛護室內外設施,如損壞照價賠償。

8、因疏於管理出現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9、對甲方提出的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問題,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賃費 ,簽定合同時交納。如不按時交納,每天按上交金額的2%交滯納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對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變更經營內容及項目,甲方立即與乙方中止合同,而無須再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必須保證學校內只允許乙方有權經營本合同中規定的圖書、學習資料、報刊雜誌,音像製品項目,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經濟賠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1.房屋名稱、規格、等級、間數、面積、單價、金額、地面質量

2.房屋租賃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出租

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承租方使用居住。

3.租金交納時間:

有國家統一規定租金標準的,按國家統一規定簽訂,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合同代表人雙方協商議定。

4.房屋租賃規定: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合同對房產新的所有方繼續有效;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將租賃房產轉讓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2)承租方有保護公共財產的義務,不得擅自亂開、亂改、亂建。

(3)承租方在租用房屋院內,建設廁所、廂房、平房、栽植樹木等必須做到不礙四鄰的通風、透光、人行、排水、修房、環境衛生等,否則要承擔由此而引起

的一切責任。

(4)承租方必須服從國家統一規劃,因國家建設需要搬遷時,必須立即搬遷,如若有意刁難,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任何一方如需調換房屋時,必須在一個月以前告知對方協商解決,在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6)承租方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5.承租方的責任:

(1)按規定時間,及時交納房租費。

(2)保護公共財產,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建房屋,無故損壞房屋財產,負責修復或賠償。

(3)擅自將房產轉租或進行非法活動,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4)出現問題(漏雨、傾斜等)及時告知出租方,否則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6.出租方的責任:

(1)每年春季對出租房屋普查一遍,對應該整修的必須及時全部整修,保證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住。防止漏雨、倒塌事故的發生。

(2)必須按合同規定質量,提供出租房屋,內外牆皮整齊完整,不漏雨、不傾斜,如因出租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因房屋失修,出租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對因國家建設需要搬遷的承租戶,必須按國家搬遷規定妥善進行安排。

7.本合同正本兩份,出租、承租方各持一份,副本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出租、承租雙方協商同意修訂。

出租方:______(蓋章) 承租方:______(蓋章)

鑑證機關: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鑑證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房出租給乙方作住宅用途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金按 元/季或 元/年結算(一次性付清),由乙方在每季或每年結束前的 5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繳付下一季度或下一年度租金。上述租金未含租賃稅,租賃稅由乙方承擔並向有關部門交付。

三、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交清當季或當年房屋租金並交付 元押金給甲方。房屋租賃期滿,乙方結清應支付給甲方的一切租金、費用及按合同規定的條款履行無誤後,甲方應於乙方交回承租房屋之日起5天內將押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四、在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合同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2.甲方負責向物業反映房屋主體結構自然損壞情況並通知物業及時維修。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五、租賃期內,乙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拖欠金額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逾期1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2.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或,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訂立書面協議,改建、增加設備、設施、施工等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有權對工程進行監督。

3.不得將房屋轉租或分租。如違反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房屋使用權,本合同在轉租或分租之日起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愛護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設備,發現房屋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因乙方違反安全規定使用家電設備及廚衛設備而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使用房屋不當或者人爲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5.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6.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及違禁品。負責房屋防火、防盜及衛生工作,乙方爲防火責任人,因防範不善引起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

7.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8.租賃期屆滿或依法依約解除合同之日五天內,應清空房屋交回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甲方原有裝修及乙方自行投入的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以補償;乙方自有嵌裝在房屋的設備、設施拆走時,應修復好原牆體。乙方逾期交還場地或清空場地的,乙方同意甲方對放置房屋內的物品作爲廢棄物進行處理。如乙方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2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訂合同。

9. 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承租房屋的物業管理費、電視費、衛生費、水費、電費、煤氣費、通訊、網絡等使用費用;逾期支付乙方需按相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六、違約責任:

1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並解除合同:

(1)、乙方拖欠租金從應繳之日起計達十五天仍未繳交的。

(2)、乙方利用其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3)、乙方將房屋轉租和分租的。

(4)、擅自進行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室內裝修的。

2.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乙方逾期交回租賃房屋和設備的,甲方除限期乙方遷出和補交佔用期租金外,並有權按佔用期內租金總額的100%收取違約金。

七、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同時選擇兩種無效)解決:

1(具體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租賃期內,如因國家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租賃物業不能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於5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十、本合同以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貳份,甲乙雙方執一份。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第一條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身份證號碼:;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爲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清單》爲(甲方)同(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煤氣罐

二、暖氣管道

三、熱水管道

四、燃氣熱水器型號:

電熱水器型號:

五、空調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電錶現數: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合同各方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法規政策和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市 區 路 號位置(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實測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乙方實際向甲方租賃的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包括 層至 層及租賃房屋樓頂、院落面積 平米,停車位 個。

該房屋的地形位置圖和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甲方作爲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或合法轉租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甲方保證房屋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擔保物權和債權,房屋現狀不屬於違章建築,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築要求和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並已合法通過相關驗收;也未被法院或其他政府機構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電煤等現有配套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要約定的相關事項,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總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和房屋交接但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的驗收依據(自然損耗和折舊完成、合理磨損除外)。

二、 租賃用途

2.1甲乙雙方同意,租賃該房屋作爲酒店及酒店相關配套經營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房屋所在地有關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覈准錢,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20xx年3月1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該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7月1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甲方給予乙方免租金裝修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調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賃期限也相應順延。

3.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將全部租賃房屋交給乙方,並由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局部交房、交房存在主體結構或配套設施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均不視爲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確認書不作爲完全交房依據;交房日自完全交房開始計算)。甲乙雙方簽署房屋交接確認書但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於產權問題、房屋抵押、擔保或債務糾紛應承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

3.3租賃期限屆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3.4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對該房屋的優先租賃權。

四、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前五個租賃年度租金範圍不變,租金爲 元/年(大寫 萬元/年),租金單價爲 元/平方米/天。第六個租賃年度( 年 月 日)開始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礎之上遞增 %,爲     元/年(大寫: 萬元/年),之後五年不變,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調高租金;乙方無須支付除本合同租金以外包括物業管理費在內的任何費用。

4.2在簽訂本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定金10萬元,甲方收取定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此定金在免租期限結束後有乙方應付首期租金中扣除。

4.3首期租金乙方應按如下方式支付:房屋租金按月度支付。該房屋全部交付乙方後並免租期結束5個工作日內將首月的租金(衝減定金)餘額 萬元人民幣給付甲方。 以後乙方應於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本月度租金。

4.4甲方應於每月1日前將房屋所在地稅務機關認可正規房租發票交付到乙方財務部,以便乙方安排付款。如果由於甲方未能按時將發票交付到乙方財務部而導致乙方付款遲延,乙方不承擔拖欠租金引發的違約責任,無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5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取銀行轉賬、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4.6甲方確認收取租金的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乙方將合同約定的租金匯入如上銀行視爲乙方完成付款義務。如甲方賬戶變更應於乙方付款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否則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 配套設施及其相關規定

5.1租賃期間,因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熱能、供暖設施、通訊等與酒店經營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以上費用由乙方直接向政府相關部門支付,則甲方應給與乙方單獨的水電等讀表,並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相關手續,該房屋甲方已出租其他租戶的水電費用有其自行向甲方繳納,與乙方無關。若上述費用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物業公司代收,則甲方或甲方委託物業公司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公用事業規定的相應費用標準收取(代徵代收不應該超額徵收),甲方應於乙方應付款日前5五日向乙方提供服務費發票和事業部門相應收款收據。甲方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水電供暖等相關能源每天24小時連續不中斷的正常使用(政府部門原因除外),如因甲方直接或間接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水、電、供暖等,乙方有權暫停支付租金或直接從租金中扣除相關損失(按每天1萬元計算)。

乙方依據實際租賃面積分擔能源費用和相關損耗費用。

5.2公用配套設施及設備的約定及施工約定相見附件三: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水電供暖等現有配套狀況和乙方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有關事宜。

5.3輔助用房:租賃區域內場地、租賃房屋樓頂及該房屋院落中的區域和所有輔助用房由乙方免費使用,其中包括已建 平方米(一合同附件圖紙勾畫爲準),根據營業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場地內或建築物內外搭建輔助用房,無須支付另外費用,輔助用房使用期限與本合同期限一致。

5.4該房屋廣告位約定:乙方租賃房屋後,可自行決定在乙方大堂門口位置、弄堂消防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樓頂任意位置甲方、乙方租賃區域外牆區域任意位置發佈乙方公司標誌廣告,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期限按本合同有效期執行(廣告申請、製作費及日常費用由乙方承擔)。但不得損壞甲方房屋主體結構,並須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租賃區域建築物的廣告發布權歸乙方所有。

5.5停車場地:甲方租賃乙方範圍內的場地和院落供乙方作爲停車場免費使用,停車場地使用期限與本合同期限一致。

5.6在房屋租賃期間,與房產及土地有關的稅費和房屋保險費等由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費用。

5.7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由乙方負責,除此之外發生的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用配套設施如水、電等維護費、改造費和增容費等)均有甲方自行承擔。與水、電、供暖、有線電視、排污等市政配套設施相關的歷史欠費,甲方應於交房前跟相關部門結清: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乙方也有權直接從需支付的房租等費用中扣除。

5.8在合同中約定由甲方協調相關單位或由甲方辦理的項目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從而造成工期延誤的,經乙方書面確認後甲方同意相應延長免租期。

5.9房屋交付後,因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承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出現阻礙事由,致使乙方無法正常裝修施工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目的正常對外經營的,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在阻礙事由存續期間,甲方免收乙方租金(如爲免租期或開業準備期則該期間順延);如遇上述情況,自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之日起滿10日,甲方仍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款項,並支付等同於合同當年租金的違約金,以及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六、 房屋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主體結構及原有附屬設施有損壞或障礙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或更換;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柒內進行維修並於叄日內修復,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爲修復或更換,所需費用(以發票爲準)在房租中扣除,因此影響乙方經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出租房屋。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出租房屋及設施完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隱患或者經房屋鑑定專業機構鑑定不能滿足乙方改造爲酒店使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也可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根據自身使用要求對租用房屋進行加固和改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對該房屋應定期進行檢查、養護時,應提前叄日通知乙方。檢查維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避免對乙方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

6.4甲方爲保證乙方對該租賃房屋建築裝飾的設計和改建工作順利進行,甲方同意提供租賃範圍內所有建築物的建築、結構、水、電、暖、氣等各專業竣工圖紙,以及歷年來建築改建、擴建、拆除等情況的相關圖紙和資料。乙方應在工程改造完成後將改建圖紙交甲方存檔。如果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附件所列文件導致乙方工期延遲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順延,如果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同意賠償;對因乙方超標排放污水、煙塵、噪音而引起的罰款、整改費用由乙方負責。

6.5在乙方裝修和經營期間,涉及與周邊居民或相鄰各方投訴矛盾的,則甲方應當負責平息有關糾紛和協調周邊關係,保證乙方工作順利進行不因此而蒙受損失。

6.6乙方辦理消防、環保、工商等相關手續時,甲方應積極給予配合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6.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對出租房屋所在大樓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爲前提。

七、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的10日內返還該房屋。

7.2乙方返還房屋應符合正常使用的狀態,期間乙方所做的裝修無須復原,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承擔的費用。乙方裝修所添置的可以分離的設施、設備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處置權。

八、 轉租、轉讓、交換和抵押

8.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經營需要出租客房或轉租部分場所;同意乙方因經營需要將該房屋全部轉租給乙方的關聯方(指與乙方有直接、間接股權投資或特許品牌授權關係),甲方同意配合辦理與該關聯方的相關租賃手續;如整體轉租給非關聯方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乙方在該租賃房屋所在地已經或將要設立下屬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體自動變更爲該下屬子公司和分公司,甲方開具發票及支付租金都以該子公司和分公司名稱爲準。

8.2租賃期間,甲方抵押該房屋,應當至少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本租賃合同內容,不影響乙方的承租權。

8.3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出售處置該房屋,或因資不抵債、銀行等抵押或質押需要處理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8.4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該房屋發生轉讓、所有權關係變更,甲方必須保證本租賃合同仍然生效,並繼續履行。

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世的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甲方應本着誠信公平原則如實告知甲方已知或應知的房屋拆遷、徵用信息,如政府部門對該房屋有徵用、拆遷意向時,則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時告知乙方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雙方同意,如出現當地政府部門有拆遷意向:

9.2.1如在房屋交接前或乙方交接房屋後尚未進行裝修改造前,如乙方知曉當地政府部門有拆遷意向時,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乙方也可以選擇延遲交付房屋或者先行撤場,待確定該房屋無拆遷風險後進行房屋交接或重新進場。

如遲延交房或乙方撤場後該房屋最終確定被拆遷,則雙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協議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如最終該房屋確定爲無須動遷的,則雙方根據乙方進場或重新進場的時間確定起租期、免租期和租賃期限;

9.2.2如在乙方進行房屋裝修後,如乙方發現當地政府部門有拆遷意向的,甲方同意乙方參與與動遷房的動遷補償談判,屆時,乙方有權獲得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殘值(含二次裝潢)和經營損失的補償(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行,含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費用、經營損失等,其中甲方確保乙方可獲得賠償的損失應不低於拆遷前12個月營業總收入的20%),甲、乙、拆遷方(三方)未達成書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單方面與拆遷方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甲方承諾對屬於乙方的動遷補償款全部歸乙方,甲方不作任何截留。

9.3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貳倍支付違約金;如給對方造成損失,而支付違約的違約金不足以補償該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9.3.1甲方未按合同附件二約定的標準按時向乙方全部交付該房屋,遲延30日仍未交付的;

9.3.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9.3.3甲方未按時繳納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有甲方繳付的費用,嚴重影響乙方經營使用的;

9.3.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害無法修復的;

9.3.5乙方未按照約定擅自整體轉租房屋、轉讓該房屋全部承租權且其轉租結果無法挽回的;

9.3.6乙方每次遲延支付租金,當甲方每次向乙方發出書面催款通知二次後,乙方自第二次收到該催款通知超過60天仍未付款的;

9.3.7本合同簽訂後,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若甲方單方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個月向乙方提出,經乙方同意且向乙方承擔當年房屋6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和賠償金後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違約擅自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的裝修原值(人民幣 萬元)。

9.3.8本合同簽訂後,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下,若乙方單方面變更、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並向甲方承擔相當於當年房屋6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後方可解除合同。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對房屋所做的不可分離的固定裝修歸甲方所有。

十、 違約責任

10.1因甲方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等情況,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全額賠償(包括裝修改造、酒店用品購置、設備購置及配套設施、經營損失等所有費用),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當於本合同當年租金總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乙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

10.2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害,造成乙方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完全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違約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返還保證金,每逾期一天,按應返而未返保證金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拖欠租金的0.05%支付違約金。

10.5若甲方出租的房屋沒有土地使用權、產權證或者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用途、產權證的房屋類型不符合商業用途導致乙方無法在該房屋所在地辦理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的,甲方承諾負責辦理該房屋類型變更手續或儘快辦理產權證,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此延誤租期免費順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責賠償。若因此無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甲方除賠償乙方所有實際投入外,還需按租賃期間存續內租金金額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6在合同期內,甲方(包括甲方自己或引進的其他第三方原因)不得再次引進同類(住宿業)商戶或酒吧等有重大噪音污染的行業。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貳佰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費,並消除該商戶;

10.7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有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十一、財產保險

11.1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乙方負責辦理裝修、自行添置的設備等財產保險並承擔費用,房屋物業及公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負責辦理承擔費用。任何一方不辦了財產保險,免除因對方導致己方財產損失的責任。

11.2雙方辦理保險時應將對方作爲共同被保險人且各方辦理的保險條款含有如下條款:“各方被保險人應視爲相互獨立的實體,如同每一方在其保單利益下擁有獨自的保單。被保險人一方違反保單約定或未盡保單義務,不影響被保險人其他方面的保單權利。當損失事故涉及被保險人任何乙方、被保險人代表、員工時,保險人同意放棄對上述各方的追償權。”如甲方保險條款中未能增加以上條款,因乙方原因導致的房屋物業和公用設備損失,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責任。

11.3發生保險事故,由甲、乙雙方按各自實際損失向保險公司投保額中獲得的理賠款,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及追償責任。

十二、其他條款

12.1本合同所有書面通知均需以書面方式送達到甲乙雙方聯繫地址,任何一方變更聯繫地址需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12.2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12.3甲方出租給乙方房屋如已設立公司、代表處、分支機構等(簡稱“法律實體“),甲方需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將該法律實體遷出該房屋以便甲方及時設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如甲方未能及時將該法律實體遷出該房屋所在地導致乙方無法在該房屋設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甲方同意相應順延的免租期給乙方,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2.4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後的30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並承擔相關費用,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犯變更終止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

12.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6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規定索賠。

12.7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2.8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七分,甲方執三分、乙方持四分,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聯 系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籤 約 時 間:

籤 約 地 點: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經 辦 人:

聯 系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籤 約 時 間:

籤 約 地 點:

合同附件:

1、 產權證(及出租方)營業執照和個人身份證複印件(蓋公章複印件2份)。

2、 房屋土地及房屋產權證或授權證明(產權證人蓋公章複印件2份)。

3、 土地宗地圖、租用房屋的平面圖、場地院落平面圖(產權人蓋公章)。

4、 租用房屋所在範圍的土地紅線圖(產權人蓋章)。

5、 配套設施和附屬設施狀況(附件二)。

6、 輔助用房平面圖(產權人公章)(附件三)。

7、 電、火檢驗合格證書複印件。

8、 原房屋竣工圖紙(如有,複印件蓋章)。

9、 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如有,複印件蓋章)。

10、 停車場平面圖(蓋章原件)。

11、 廣告位平面圖(如有,蓋章原件)。

12、 房屋交接單(空白)。

附 件 一

該房屋的平面圖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家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於 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應保證該房產真實合法有效並本人有權利出租該房屋。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自年月年月爲 ,乙方將租賃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同意。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

1、甲方按每月租金人民幣屋租金。乙方應提前五天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下半年租金。

2、甲方交付房屋組乙方使用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小寫 元整)。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四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乙方應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空調費、網絡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五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1、租賃期內,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非人爲造成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壹個月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對甲方重大損失的,甲方除追究乙方賠償責任外,還可依據情理解除合同,並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3、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後果乙方自行承擔: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時間支付租金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4、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及押金退還乙方。

2、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扣除50%保證金。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交付租賃房屋時,雙方應將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

2、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合同到期當日遷離,即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3、房屋及設施設備使用過程中,由於乙方使用不當而適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屬於乙方的全部物件。搬遷後3日內房屋內如仍有餘物,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鎮江房屋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 區 房屋(總樓層爲平方米。

第二條 租期: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爲 年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用途使用。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第四條 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爲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 租金、押金及其它費用支付:

出租房屋的月租金總額人民幣(港幣) 元(大寫)。乙方應於每月 日(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本合同規定允許押金擔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押金,即人民幣(港幣)元(大寫)。雙方同意押金不能當租金使用,在租期屆滿且乙方不再續租,甲方在乙方結清水電等各項雜費後,將押金退還給乙方,否則甲方不退還租金。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六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費、乙方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房屋管費(本體維修基金)、水電費、衛生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煤氣費。該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租賃稅款及房屋租賃管理費由乙方支付(乙方交租賃稅完稅發票需交複印件給甲方保存)。

第七條乙方應按時交付各項費用(含租金),如因拖欠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就拖欠部分按日收______的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______天或拖欠各項費用(含租金)超過__________元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

第九條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做好防火防盜防煤氣泄露等工作,並對該房地產及有關設施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施。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損毀,應負責修繕或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條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經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應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終止期不得遲於原乙方的租賃期限,乙方並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房屋再行轉租。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幣(港幣)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條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還押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需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將出租房屋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十五條如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依法或依據本合同之規定單方解除合同時,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地產,沒收押金,並向乙方追索拖欠之租金、雜費及其他損失,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約通知的兩日內結清各項費用,移交房地產,並將自己的物品全部搬離該房地產,逾期辦理的或欠租超過一個月又無法聯絡乙方的,甲方可以直接收回該房地產,並將房內未搬離的物品作廢品處理。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及可預期的收益。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條款如有增刪,可在合同附頁中列明,附頁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合同登記機關執 份,有關部門執 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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