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務業發展情況調查報告

來源:瑞文範文網 1.81W

根據市委批轉的《市政協工作要點》,按照發展現代服務業專題調研方案,我們組織部分委員和有關部門同志,圍繞發展我市信息與科技服務業進行了專題調研。調研組聽取了市信息辦、科技局等部門的情況彙報,實地考察了科技創新公共服務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外包基地、信息傳輸服務業等建設情況,邀請有關職能部門、20多位專家學者和企業負責人分別進行了座談研討,並赴成都等地學習考察信息與科技服務業工作的經驗。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科技服務業發展情況調查報告

一、發展現狀

隨着我市工業化、城市化的不斷推進,市委、市政府把大力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作爲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在應對金融危機的過程中,更是把發展現代服務業擺在突出位置來抓,不斷提升產業承載力和輻射帶動力。信息與科技服務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市信息與科技服務業呈現持續上升的發展態勢,在推動我市經濟產業結構升級上,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一)信息與科技服務業規模不斷擴大,成爲經濟發展重要推動力,我市現代信息服務業的銷售收入122.8億元,其中電信傳輸和信息內容服務業78.8億元,軟件業44億元。信息傳輸服務業方面,固定電話用戶(含公用電話和小靈通)發展到113萬戶(城市電話戶數73萬戶,農村電話戶數40萬戶),移動電話戶數爲357萬戶,農村已基本實現村村通電話,計算機互聯網用戶數爲35萬戶,廣播電視綜合覆蓋率達100%;軟件服務業發展迅猛,全市聚集了我省近90%的軟件企業,合肥市軟件企業實現的軟件銷售收入佔全省軟件收入的85%;作爲“中國服務外包基地城市”之一,我市共有100多家服務外包企業,實現產值近10億元,目前正在加緊建設三個服務外包產業示範園,其中安徽服務外包產業園經省政府批准,是國家級服務外包基地示範園區、國家級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中心。

圍繞科技創新型試點市建設,目前,我市各類科技服務機構發展到1000多家;科技企業孵化器12個,其中國家級5個,在孵企業600家,轉化科技成果900餘項;合肥科技創新公共服務中心初步建成,促成產學研交易項目47個,交易額4900萬元;“中國(合肥)自主創新要素對接會”,展覽規模28000平米,參展項目5000多個,219個自主創新合作項目簽約,總投資988億元;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初步形成“一帶”(高新技術產業帶)、“三區”(高新區、經開區、蜀山區)、“多園”的空間佈局。

(二)政府牽頭,統籌規劃,資源共享,引領行業發展

由於信息資源、科技資源和創新要素的配置上存在多頭管理、部門分割、重複建設、資源分散等問題,爲優化整合實現資源共享,往往需要政府出面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建立共享平臺。

1、大力推行電子政務,整合信息服務業資源

發達地區的經驗表明,電子政務建設是信息產業發展的強大動力。作爲全國信息化試點城市,電子政務是我市信息化的切入點,也是信息化建設的龍頭。目前,我市已基本建成滿足信息化發展需要的信息基礎設施框架。統一電子政務專網、統一政務處理平臺、統一機房、統一管理機構“四統一”的合肥建設模式成效明顯,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尤其是政務資源的開發利用取得了較大進展。覆蓋全市的電子政務專網,實現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縱橫互聯”目標,縱向實現了市、縣(區)、鄉鎮(街道)的互連互通,橫向實現同級單位之間的受控互訪。電子政務應用不斷深入,以“中國·合肥”門戶網站爲龍頭,以縣區、市直部門101個子網站羣爲支撐,重點突出政務公開、在線辦事,“12345市長熱線”、“114陽光政務”、“數字電視”等信息資源都得到了有效整合,通過稅務、社保、公安、土地、文化、教育等近百個各類政務應用系統,市民足不出戶就可以聯繫辦理稅務、社保、醫保、土地、教育等公共事務,鼠標一點就能實現諮詢、求助,提出意見和建議。全市政務信息資源得到了有效共享,從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重複建設,降低了建設成本。

2、打造公共服務平臺,切實把科技優勢轉化爲經濟優勢

初步建成合肥科技創新公共服務中心並投入運行,“中心”具有科技成果轉化、知識產權保護與交易、科學儀器設備共享、科技文獻信息、科技創新合作、專業技術、投融資等七大服務功能。“中心”堅持政府主導、省市共建、資源共享、創新服務的原則及公益性運作模式,在集聚各類科技資源和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提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和科技輻射能力上取得了顯著成效,成爲產學研合作的重要載體,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爲國家專利技術(合肥)展示交易中心。

“中心”彙集了科技成果1485項,儀器設備1176臺(套),技術需求1503項,備案專利1610項,重點企業571家,知名專家2053人以及與合肥支柱產業相關的國內外文

獻等科技資源,實現了“找文獻、找儀器、找項目、找資金、找政策、找專家、解難題”的“一站式”科技服務功能。

至底,“中心”爲企業提供的成果和專利推介、交易服務、知識產權保護服務、科技合作服務、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科技文獻查新和檢索、推介服務以及科技諮詢、培訓、輔導等服務累計近10萬人次,其中70%以上爲企業用戶。

3、不斷優化發展環境,政策體系初步形成

近幾年,我市陸續出臺了《合肥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若干政策(試行)》、《合肥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若干政策(試行)實施細則》、《合肥市進一步推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等指導性文件,明確了信息與科技服務業發展重點,並在服務外包、科技企業孵化器、中介服務等領域給予稅收、租金、土地、補貼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加上國家和省發佈的相關產業扶持政策,以及即將出臺的《合肥市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2020)》,在我市已初步形成促進信息與科技服務業跨越式發展的政策支持體系。

二、存在問題

近年來,我市信息與科技服務業發展雖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相對發達地區城市而言,我市信息與科技服務業的數量不多,規模不大,機構不佳,效益不高,速度不快,人才匱乏的問題仍較爲突出,總體上尚處於起步階段。

(一)總量偏小,發展速度不快,缺乏核心競爭力

我們調研了國內幾個城市,軟件及信息服務業銷售收入和同比增長,成都市爲427億元、同比增長38%,大連市爲306億元、同比增長42.3%,廈門市爲145億元、同比增長31.8%,而我市爲122.8元,同比增長24.6%。與成都、大連和廈門市相比,無論是總量和增速,我市均明顯偏低,且增速尚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在人均信息資源佔有率方面,我市與其它城市也相距甚遠,信息服務業產值低、行業資金投入小、人員投入和經營規模不大,雖然涌現出科大訊飛、科大恆星等一批優秀軟件企業,但與東軟、浪潮、聯想等企業相比,產值相差很大,缺乏競爭力,缺少技術較爲先進、管理水平較高、生存能力較強,具有行業領先作用的龍頭軟件企業。

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存在規模小、數量少、結構不合理等問題。風險投資公司、投資管理公司、科技人才公司、產權交易公司等要素類專業服務機構比重偏低。很多企業每年要申請數十件甚至更多專利,而全市專利代理機構只有十餘家,專利申請時間過長,給企業權益保護帶來不便,也影響了專利代理機構的信譽。由於科技風險的投資和退出機制沒有形成,以及發展環境、自身管理水平等因素,合肥地區風險投資公司發展緩慢,全市共有8家風投公司,可八年後,數量不增反降,目前僅有7家尚在運營,7家的註冊資金總額還抵不上發達地區1家風投公司的規模,這顯然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旺盛的市場需求,也嚴重製約了我市科技成果產業化和創新型企業的發展。

(二)資源共享存在障礙,有待進一步整合

由於缺乏長遠的統籌規劃,信息產品和服務沒有統一的標準規範,以及行政條塊分割和行業利益的存在,造成信息語言和技術不兼容,信息多口採集、重複輸入以及多頭使用和維護,影響了數據的準確性,部門與部門之間、系統與系統之間信息難以交流與共享的現象仍然存在,從而阻礙了信息服務業發展。

科技創新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剛處於起步階段。“中心”資源體系還不夠完善,與科技資源豐富的高校院所、大型企業研發中心尚未建立有效的共享機制,資源分類不夠清晰,科技服務機構入駐較少,缺乏個性化專項服務,社會各界對中心的作用和功能瞭解不夠,關注不多,宣傳推廣力度還有待大力提高。

(三)發展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

信息與科技服務業涉及教育、勞動、財政、稅收等廣泛領域。目前,各級政府相關政策陸續出臺,但還沒形成有效的政策體系,關於信息與科技服務業扶持措施有待進一步細化,已有的政策有些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信息化管理體制不健全。信息化建設資金總量不足,吸引投資不夠,投入結構不合理。由於我市信息化工作以電子政務爲突破口,市級信息化專項資金主要投入到市直機關電子政務建設,整體效益侷限性較大,低水平重複建設未能杜絕,對社會信息化、企業信息化、行業信息化建設投入較少,信息化對工業化的帶動作用不明顯。

科技服務業管理體制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我市部分科技中介機構隸屬於政府職能部門,屬財政差額或全額撥款單位,其行爲往往帶有濃厚的部門行政色彩,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市場行爲,他們憑藉先天優勢掌握着大量科技資源,擠佔了民營科技中介機構的發展空間。同時,我市大多數科技中介機構經營行爲單一、孵化類較多、條塊分割嚴重、業務交流合作積極性不高,渠道不暢。經濟資源、人才資源和知識資源沒有得到充分挖掘,先進技術成果不能及時轉化爲現實生產力,限制了科技中介機構的業務擴展和組織發展,使之難以完成高質量的多功能服務。這些充分說明我市科技服務行業建設缺少整體規劃和有效的調控手段,制度建設缺少總體框架設計和有效執行環節的安排。

(四)人才資源短缺,素質有待提高

人才隊伍建設跟不上信息與科技服務業快速發展的需要,人才資源結構不合理。信息服務業國際化複合型高端人才、it行業軟件應用人才嚴重短缺。科技服務業缺乏既熟悉科技、又懂經濟、會管理的複合型人才。中高級人才的培訓機構較少,社會培訓機構水平參差不齊,培養專門人才的能力不足,產業部門與教育培訓部門人才供需互動機制尚未形成,在職教育、職業資格認定製度不完善,也未建立有效的引進機制,致使企業發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約。

三、幾點建議

(一)關於發展信息服務業的建議

1、制定信息服務業的專項規劃,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計劃,以“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實驗區”爲載體,大力發展電子信息產業,深化信息技術在傳統產業中的應用,紮實推進社會領域信息化,健全完善信息化發展的政策體系。

2、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的融合,政府牽頭,鼓勵電信運營商積極參與本地企業信息化項目建設,並做好對企業的宣傳工作;政府給予一定的政策和資金,支持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在企業現有信息化手段基礎上,推進移動信息化在各行各業的應用;促進高新企業及電子製造等企業與電信運營商進行對接,政府牽頭制定高新、電子製造、系統集成等企業名錄,爲電信運營商在信息化服務項目中進行軟硬件選型提供參考,有利於扶植本地高新技術企業。

3、通過政策扶持和重點投入,進一步加快服務外包示範園區建設,努力在示範園區內發展一批規模大、效益好,能對全市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起引領和示範作用的企業。

根據《合肥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若干政策》,儘快出臺合肥市服務外包專項政策和實施細則,重點對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示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外包人才培訓、辦公用房租賃、市場拓展活動等方面給予財政支持;同時,儘快落實《關於共建中國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的協議》中有關合肥市1:1配套資金。

4、統籌規劃我市網絡建設,穩步推進第三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3g)。將第三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納入合肥城鄉建設整體規劃,環保部門出臺支持3g網絡基站建設相關政策,政府出面做好基站選址、建設協調等工作;對3g網絡終端、業務和服務實行政府採購,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科研院所、商業機構、辦公場所等率先推廣使用3g手機、3g上網卡、3g上網本等業務和信息化服務;新聞媒體加強對3g網絡建設和應用宣傳,加強基站建設的正面宣傳,引導羣衆正確認識和對待基站輻射,消除誤區,爲3g網絡基站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5、整合電子政務信息資源,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出臺我市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規範和促進市縣(區)各級行政機關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推動政務信息資源優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建立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提高信息共享效率,支持業務協同,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

6、打破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發展的壁壘,加快建立依託電子政務信息資源的電子商務示範平臺,探索符合我市市情的電子商務組織模式和運作模式。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已經覆蓋到稅務、工商、公安、醫療衛生、教育和社會保障等衆多領域,絕大多數企業和個人數據、詳細信息分佈在這些系統中,這爲開展電子商務提供了有效的支撐能力,也爲電子商務發展中產品規範、推廣渠道、安全、監管、信用等突出問題提供了很好的解決路徑。

7、強化人才培養與引進。研究完善軟件人才培訓的鼓勵政策,建立軟件人才培訓費用政府補貼制度。加快建設以安徽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中心爲基礎的“中國服務外包人才培訓中心(合肥)”,建立健全服務外包人才知識體系,支持服務外包人才培訓課程開發工作,牽頭組織各相關單位進行專題調研和課程開發,對所需資源和資金給予一定協調和財政支持;同時,切實推進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學分互換”合作計劃,組織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培訓機構對接,建立人才培養戰略合作聯盟,重點支持ibme.t.p和cmu-hp等國際合作培訓項目實施;爲進一步擴大培訓規模,在原有人才培訓支持資金基礎上,對與hp、ibm等跨國公司合作的高端人才培訓項目給予專項支持。

爲切實解決大學生就業問題,鼓勵服務外包企業主動接納大學生實習並給予資金支持;參照北京、上海等地的有效做法,研究完善個人所得稅、經濟住房、創新創業資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二)關於發展科技服務業的建議

1、儘快制定我市科技服務業發展規劃。在摸清全市科技服務業情況的基礎上,從新的戰略高度,制定發展我市科技服務業的總體規劃,指導和規範全市科技服務業發展。

2、在孵化器建設方面,政府對投資發展孵化器的企業給予土地優惠、稅收優惠、孵化器建設及運維補貼、種子資金或孵化資金等方面支持;爲創業企業提供工商註冊、稅務登記、社保辦理等“一站式”註冊服務;加強各孵化器與各高校、各級人才中心的聯繫,爲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諮詢,讓更多的大學生、高校教師、科研人員、海外人才等創業主體深入瞭解、參與創業;通過孵化器協會等組織,加強各孵化器之間的交流合作,促進全市整個孵化器行業的發展;爲孵化器引入諮詢公司、投資公司、金融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中介機構,併爲中介機構提供相關扶持。

3、科技創新公共服務中心應與高校院所、大型企業研發中心建立科技資源共享機制,整合科技成果、儀器設備、實驗室、專家等資源,充實“中心”各類數據庫資源,並整理成詳細的名錄向社會公佈,爲高校院所和企業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政府對提供設備服務的單位應予以補貼並制定相關收費政策。

4、轉換機制,引進和培育科技服務機構。制定科技中介機構發展指導意見,將掛靠政府各職能部門的各類中介機構剝離出來,保持科技中介機構的“獨立”地位,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類科技中介機構,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科研單位、高等院校充分利用科研設備和人才優勢,興辦各類科技中介機構,重點引進國內外具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優秀科技服務機構。

5、營造環境,形成科技服務網絡體系。成立科技服務行業協會,協調各中介機構的業務,溝通信息,加強行業自律,推進科技中介機構的資信認證和績效評估工作;發揮科技服務行業協會作用,制定落實優惠政策,吸引各類科技服務機構向科技創業產業園區集聚,向品牌化、規範化、國際化發展。

借鑑北京等地的經驗,建立政府投入獎勵機制,每年從市財政拿出一部分資金,建立諮詢服務專項資金(北京市每年每個專項資金不低於100萬元);設立合肥市服務業專用稅收發票,在所得稅上,允許智力勞動的勞務支出打入成本,減少諮詢服務業的稅收成本。

6、大力培育專業性科技風險投資機構,加快中小科技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設立市級風險投資引導資金,以政府示範性引導資金拉動全社會各類資金投資設立風險投資機構,擴大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增強風險投資機構的資金實力,引導風險投資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

配合我市高科技發展規劃,政府出資、銀行參與,成立專業性信用擔保機構並設立信用擔保基金,不以盈利爲目的,擔保的風險項目限定本地區有發展潛力的高科技項目,對銀行向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貸款提供一定比例的擔保,鼓勵銀行向風險性大的高技術項目提供先期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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