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租賃房屋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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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租賃房屋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及單位:

簡易租賃房屋合同(通用3篇)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業坐落地點及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位於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用途爲__________,房屋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見附件。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爲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的驗證依據。

二。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限共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未經協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約。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若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爲人民幣____元整/月(此價格不含相關稅費),乙方應同時交納首期租金____元給甲方。

2.該房屋租金按____支付,支付時間爲____ ,以甲方實際收到爲準。

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須按實際居住日交納租金並承擔違約責任。

四。租賃條件

3、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爲。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若擅自轉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及丙方的違約責任。

6、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或其內部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聯絡進行維修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7、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需要對出租房屋或屋內設施進行裝修或改動,須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合同期滿時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結構性設施,甲方也無須對以上設施進行補償。

五。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

2.乙方應在期滿當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給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視爲放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若乙雙方中的一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六。違約的處理

1.乙方違約的處理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拖欠房租壹個月以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年租金20%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據實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及物業管理費等有關費用達壹個月時,甲方有權用押金支付上述費用,乙方承擔造成的一切後果。

(3) 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未能將設施完好的房屋及時交給甲方,乙方應按原日租金的貳倍按實際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租賃期內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預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不予退還。

九。特別約定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簡易租賃房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爲_____________(月/年)。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爲其放棄該權利。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個月的租金。

以後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月的租金。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設備完好,如出現設備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設備,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脫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爲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爲,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_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租金外,還應按拖欠天數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的標準爲:拖欠租金的______%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的,應支付_________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爲,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該支付_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九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爲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公安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三條:房屋產權證複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複印件爲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易租賃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擁有合法出租權的房屋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之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產、租賃區域

甲方將位於萊陽市旌陽路的臨街門面房四間,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租賃權。

3、乙方經甲方與原租房主協商,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轉讓費支付方式

1、轉讓費共計 元,包括店內設施桌、椅、板凳、冰箱等所有設備(不包括店內商品),一次性繳納給甲方(包括當年租金)。

2、房屋年租金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一年租金爲8萬元,提前一個月繳納給甲方,甲方出具收條。

3、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一年的租金8萬元,提前一個月繳納給甲方,甲方出具收條。

4、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工商、衛生等執照,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必須登記爲家樂大骨面的牌子(因本牌名已註冊),合同到期後乙方不在經營此店,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此店名。

第四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承租之前的任何歷史欠費都由甲方負擔,與乙方無關。 乙方交納以下費用: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燃氣等費用。

第五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六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經營飯店,不得經營電腦。

2、因乙方經營不善在不影響甲方的利益情況下,經甲方答應許可後,乙方可以將房屋對外轉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5)拖欠房租累計1個月以上。

2、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八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2)拖欠房租或各項費用累計1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10%支付甲方滯納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萊陽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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