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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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通用19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東莞市南城區晶城3棟401。 裝修情況爲:精裝修

第二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2日,共計12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1200元/月,大寫:壹仟貳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1日前;簽訂合同當日支付當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銀行帳戶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2400元(大寫:貳仟四百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20xx年5月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相關物品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轉租

(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

第十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1200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號________室;房型規格________;居住面積平方_________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爲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爲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等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東莞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六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六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2個月的月租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____樓________的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租金、押金方式

該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千________百元整。乙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給甲方。在上期房租到期前一週內支付。押金爲________元整。租賃期滿且乙方不再續租,甲方在確定屋內家電傢俱設施沒有損環切乙方已經繳納起試用期間的各種費用。甲方將租金退還乙方。

三、雙方權利

1、該房屋用途爲住宅用房,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家居家電等設施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並賠償損失。

4、房屋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乙方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5、租賃期間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行事,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爲違約金

6、如果乙方不能正常交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押金不退。

8、租賃期滿而乙方不再續租,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四、其他約定

(一)屋內傢俱家電及其他設施(1)牀鋪一個。(2)櫃子一個。(3)電腦桌一個。(5)空調一臺。(6)熱水器一臺。(7)電視一臺。(8)房間鑰匙兩把。(9)燃氣IC卡一張。(10)櫥櫃、抽油煙機。(10)座便器、洗手盆。花灑等。(11)窗簾等。

(二)當前的水、電、氣等表狀況:(1)水錶現爲________度;(2)電錶現爲________度;(3)燃氣現爲________度。

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從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生效。

乙方入住日爲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5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關

電掛: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有效日期至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電掛: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經辦人 鑑(公)證機(章) 年 月 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7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李 融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4223228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東莞市南城區晶城3棟401。 裝修情況爲:精裝修

第二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2日,共計12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1200元/月,大寫:壹仟貳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1日前;簽訂合同當日支付當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銀行帳戶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2400元(大寫:貳仟四百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20xx年5月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相關物品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

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轉租

(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

第十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1200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 身份證: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房位置: 面積: 平方米

1、租賃期限:租賃期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在租賃期內,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租賃合同,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還。

2、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年 元,乙方租賃五年,不開發票,付款方式爲半年一交,上打租,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交給甲方租金。

3、租賃期間由甲方負責每年交納采暖費。乙方負責交納物業費、水電費、衛生費,以及和營業有關的一切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此房屋轉租,不得在此房進行違法活動,如果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和干擾以至於引起的不良後果,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5、租賃期間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盜,保衛安全,以及門前三包,如乙方原因引發火災,盜竊,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的經濟損失。

6、本合同簽字前甲乙雙方各自核對對方證件,簽字後生效。

7、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以此爲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個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 個月 元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後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每月 日前支付。

第三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進行維修。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爲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壓金除外)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壓金不退)

第八條 補充協議:

甲方出租屋只適應居住,如乙方在出租屋內做了違法之事所產生的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爲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本,供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但不適用於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的租賃關係。簽訂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

三、接受他人委託代理出租房屋的,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出示委託人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權限。

四、租賃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設備,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賃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租賃雙方應按規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託的機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七、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應在落款內簽字、蓋章,並註明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爲:樓房_______室_______廳_______衛,平房__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___________,其他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爲第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爲: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年__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爲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爲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爲: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爲(□乙方恢復原狀/□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爲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爲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爲,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簽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關係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或代理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持證經紀人員應填寫以下內容:

房地產經紀機構(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以下簡稱該房屋)將坐落於珠海市灣仔海關6棟403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 甲方出租本房屋每月租金爲人民幣20xx元,需按月交付;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4000元,並付清當月房租;每月 日前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按期支付月租金。租金直接打入工商銀行賬號(中山銀海支行):20xx003101000042712,戶名:張瑩瑩。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租賃期內,房屋的主體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 2、租賃期內,甲方若需轉讓或出售該物業,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並賠償一個月租金,作爲解除合同之補償金;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房租或減少屋內設備; 4、租賃期內,乙方拖欠租金超過7日,甲方有權停止供應水電,拖欠超過14日,甲方有權利強行收回房屋,押金不退。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期內,乙方有權使用房屋及室內一切設備,同時承擔房屋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 2、租賃期間,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不得私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私拉電線,如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4、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保證牆面和地面的整潔,如嚴重影響牆面和地面整潔的,乙方在退租前需恢復原貌。 5、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屋內設備(傢俱、家電、門窗、廚衛設備和其他的配套設施等)的完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6、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轉租或在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犯罪活動,乙方應執行遵守公安機關、消防和海關等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的各項規定,負責本房屋的防火安全等工作,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7、租賃期內,乙方若需提前退租的,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不退押金,作爲解除合同之補償金。 8、租賃期內,乙方須提供有效證件(身份證、暫住證)及相關複印件,甲方覈實後留存複印件。 合同期滿後處理: 1、租賃期滿退租時,如乙方有違背第五條規定所述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維修、賠償費用; 2、租賃期滿,若乙方未續約的,乙方要將自己的私人物品全部搬出,恢復房屋原貌; 3、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 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7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

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

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備註:1、甲方提供房屋設備如下:房屋鑰匙3套;空調3臺;冰箱、洗衣機、電視機、煤氣爐、熱水器、飲水機各1臺;

2、水費和有線電視費用繳納銀行賬號:(農業銀行,4435401100142054;戶主:張瑩瑩)上述銀行存摺均由乙方代爲保管並按期主動繳納費用,期滿退租時需交還甲方。電費和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向灣仔海關財務處繳納。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

電話: ; 身份證號碼: ;

電話: ;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簽約地: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層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證書號:__________),並經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 ,該房屋建築面積爲 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爲人民幣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爲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採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作爲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爲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爲_____天,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發佈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佈局、結構、建築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爲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

2、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租賃房屋的位置及面積數量

甲方將所屬位於----市--東路----商城地下一層,建築面積 平方米,租賃給乙方做使用。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即擁有本合同標的物的管理權、使用權。

二、 租賃期限

1、起租日期應以乙方的正式開業日期爲準。

2、起租日期前不少於四個月時間用於乙方的各種裝修、調試、大進貨、 招商等等開業準備工作。

3、具體計算交納房租時間以乙方的正式開業日期爲準。

4、租賃期從---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共十年。

三、 租金數額

1、租金第一、二年總計金額爲 萬元/年。

2、第三年至第十年爲 萬元/年。

3、本合同所涉及幣種爲人民幣。

四、 租金交納方式及時間

1、租金爲每季度交納一次。

2、原則先交後用,於上一季度的最後七天交下一季度租金。

3、首期租金在開業後第二個月的前三天交納。

4、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五、 水、電費的計算

1、 乙方租賃面積內水、電錶獨立安裝,單獨計費;乙方使用電 梯的電費、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並接入乙方的電錶。

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逾期不能結算,甲方有權停電、停水,在此期間所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物業管理費先服務後交費,需另外再簽訂協議。

六、 房屋的改造及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經甲方同意乙方方可 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基礎上對承租區進行局部改造和裝修,所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定期對房屋進行維修保養,保證乙方營業、辦公和生活環境不受影響。

七、 物業管理

由甲方所屬的----物業管理中心負責對商城進行物業管理。

1、甲方必須確保乙方水、電的正常供應,並負責主配電房正常運 轉的管理、維護保養。

2、乙方負責超市內部水、電及空調主機房的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3、甲方不得無正當理由在乙方營業時間內停電、停水。由於甲方物業管理原因停水、停電其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停電、停水時間補償給乙方相應時間內的房租,停電、停水時間超過三個小時,乙方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

4、電力部門、自來水公司、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電、停水甲方不負責任,但電力部門、自來水公司停電、停水需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5、由甲方協調有關部門允許在----商城前門正常停放車輛,並負責車輛管理,廣場停車場內不準作爲貨物出租車停車場及對外用於其他經營,並達到車輛擺放整齊及商場進出口暢通。

6、甲方負責商城內其他業主營業時間及其他事項協商,行使統一 管理。乙方經營時間及管理由乙方自己安排,甲方不得干涉。

7、甲方全面負責消防設施的配置、檢查、驗收、使用等工作。

8、甲方正常維修應限制在2次/年內,並需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9、甲方的物業管理項目明細必須在乙方裝修前告知乙方,涉及乙方內容需按乙方要求辦理。

10、甲方必須無償爲乙方提供足夠、醒目的店名位置。

11、甲方須無償提供乙方相當的廣告位置。

12、籌備期間甲方給乙方無償提供300平方米左右辦公用房一處。

13、甲方須一次性解決乙方的排水問題,不留後遺症。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計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_____元作爲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爲____________,從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租用客房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用房號:

____________賓館______樓______室,共______間房。

第二條租約: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爲期年______個月______天。

第三條房租價格: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天每房定價爲____________元,合計爲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預付租金: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預付______個月______天,合計爲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付款事項:

除預付租金外,乙方所有的費用可簽單入帳,月結一次。乙方應於每月月終(30日前)前來前廳部辦理結算,以付清當月全部帳目,與此同時乙方同意付清下月的續住預付租金,否則作爲自動退房處理。賓館有權把該房的物品遷移至行李庫保存,待領,並終止協議,原房另行出租。

第六條優惠項目:

乙方可憑本飯店長住房房卡享受下列優惠條件:

1、免費早餐(時間______時至______時),各餐廳均可。

2、免費使用游泳池、健身房和桑拿浴室。

3、商務中心各項服務均可獲______%的優惠。

4、洗衣可獲______%的優惠。

5、在各餐廳、咖啡廳和酒吧用餐,均可獲______%的優惠。

6、卡拉OK可獲______%的優惠。

7、免費贈送當日報刊。

8、免費登記或確認車、船票和飛機票(航空公司手續費除外)。

9、凡經常住房訂房者,其房費可獲20%的優惠。

第七條所租客房未經飯店前廳部同意

不能分租或轉租他人。

第八條乙方在賓館內住宿,必須向服務檯出示有效護照或居留證件,並填寫住宿登記表

乙方短期外出,須通知服務檯,返回賓館時應當重新到服務檯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在外出期間,如有朋友、同事要求入住該長包房時,請事先通知甲方並憑乙方書面證明和住宿者本人有效證件到服務檯辦理來賓住宿登記手續。

第九條客房內增住其他客人須經賓館前廳部同意併到服務檯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客房內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客房內嚴禁使用電爐或者其他功率在500瓦以上的電器設備。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如因乙方使用

保護不當而造成客房建築、設備的損壞等情況,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租約期滿

在當時房價及上述各條款沒有更改的情況下,同時雙方也無其他異議時,本協議書可自動延長一年。期滿退租或甲方收回自用均應在協議終止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各方並立即辦理退房協議手續,否則作續租辦理。乙方如在租約(合同)期內退房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銷售部,否則應補償賓館15天的空房費。

第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

用中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約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守信。

一、物業情況

1、 甲方房屋坐落在

2、 建築面積 平方米,裝修情況 室內

2、設計用途:

二、租賃期限即租金情況

1、租賃限爲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爲人民幣 元(大寫: 元/月),按 個月付一次。先付後住,其中一次付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乙方付款後,由甲方出具收據爲憑,以後每次付款必須提前15天,依次類推。

三、其他費用

1、租賃期限內的公共衛生間用水、電、通訊、有限電視、電梯電費、空調費、物業管理費、租房稅費等均由 方承擔費用,費用承擔方按實際使用量結算,並按繳費單數據金額直接向有關部門繳納。

2、申請電話的費用由 方承擔,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租賃期間電話費由 乙 方承擔。

3、如乙方需要提供發票,則甲方儘可能提供相應如餐飲、服務業、交通等發票。

四、押金

1、乙方需向甲方交電費、電話費及財產押金共計 元(大寫: 元)。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押金後應予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錢將房屋完好地向甲方交割清楚,並付清使用乙方應付費用,甲方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等任何費用。

五、交房時空調、電錶讀數

1、空調流量表度數 ,電錶度數 。

2.其它: 。

六、甲的義務

1、甲方須按時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並確保相關設施主機、正常使用,同時確保房屋內外結構等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

2、甲方應確保對該房屋是有出租權利,如在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的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它影響乙方權益的事情時,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它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合約使用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而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責賠償責任。

3、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進行裝飾及添臵固定設備(但裝修圖紙需經甲方確認),並協助乙方辦理房屋裝修審批及其他涉及房屋使用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如果在合同期滿時,不再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5、在合同期滿時,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是否繼續租賃該房屋,如果房屋還再準備在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6、本房屋爲辦公用房,如乙方需要辦理營業手續,甲方應提供相應證件配合乙方辦理。

七、乙雙方義務

1、 在入住時應檢查甲方房屋室內設備是否完好。如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提供,由甲方負責修復和配臵,以後則由乙方負責。

2、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應付費用,如乙方未能在約定日期一週內支付,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而無需支付乙方任何損失及裝修補償金。

3、 乙方不得利用所租進行違法活動,若違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視乙方無續租權。

4、 在租賃前滿後,乙方將房屋交還甲方時,房屋情況與屋內設施設備應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如有多處打通的應該按原件予以分隔,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維修及賠償責任。

5、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6、 如乙方不能租該房屋,則應在合同期滿前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簽訂租賃合同。

7、 如乙方不能租該房屋,則應在本合同期滿前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營業執照地址也應變更)。

八、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甲方提供充好的房屋設施,保證用電暢通,並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好有關租賃手續,乙方不得損壞甲方裝修設施及財產,如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如甲方提供裝飾設施及財產物品自然折舊則與乙方無關。

2、本房屋出租爲 ,如乙方因公需要進行再裝修的,須甲方書面同意。如甲方在合同未到錢收回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裝修損失及違約金;乙方承租時(不管合同期滿或者未滿),屋內固定無條件賠償給甲方。

3、乙方合同期滿如不續租,也未通知甲方自行鎖門離去,甲方有權入室清理,乙方遺留物件不予保留。

九、違約處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合同(且過錯方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爲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爲 元(大寫 元)。 若違約金不足彌補過錯損失,則違約方還需要將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簽定本合同,甲乙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明或有權出租合法證明。

十、免費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情況。”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8

甲 方(出租方):

乙 方(承租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廣元市 房屋,共計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乙方用 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並交納租賃保證金。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首年租金每月每平方米___元,

合計月租金爲人民幣(大寫): 整(¥: 元)。租金按 結算,乙方應在 前將下季度租金交付給甲方。如乙方每逾期交付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總額的3%/日的標準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乙方租賃期滿一年後,從第二年度起,租金由甲方按照市場行情進行調增,增長幅度原則上不低於上年度租金__%。如當年度租金不需要調增,最低不低於上年度租金標準。

從第二年度起,乙方應向甲方所交納的租金數額,由甲方在當年度租金交納前,書面通知乙方。租金交納的時間和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按本條第一款約定執行。

三、乙方向甲方繳納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按三個月房屋租金計算(大寫): 元整(¥: 元)。租賃期滿,乙方若不再續租或有其他情況造成租賃合同終止的,乙方將房屋完好退還甲方,在甲方認可房屋未受人爲破壞的前提下,憑甲方出具的收條領取退還的保證金(不計息)。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損壞租賃房屋行爲或者拖欠房租達1個月的,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且乙方還應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

四、租賃期限爲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在5日內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結清相關費用,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在租賃期滿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雙方續簽租賃合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享有租賃權。

五、房屋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屋在出租時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出租房屋及其附着物的質量、安全、消防等若出現影響使 用功能及安全隱患時(因乙方裝修或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除外),經乙方提出後,甲方負責與乙方協商維修等事宜。

3、如需出賣、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在租賃期間,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4、按照雙方約定的期限交接房屋時,雙方應在交接清單上簽字。

六、房屋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租賃房屋內涉及各種設備添置及其他費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2、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和有關部門審覈批准前,乙方不得對租賃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或對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拆除、改建、亂搭亂建,不得改變、破壞租賃房屋周圍景觀及配套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租賃房屋的水、電、設施、設備及店鋪招牌等須按相關管理部門和甲方要求的統一標準及規定進行安裝,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無條件允許相鄰門面(或房屋)水、電等管線線路通行。

4、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或分租,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將解除租賃關係,無條件收回房屋,並將乙方所繳納的房屋租賃保證金作爲違約金不予退還。

5、乙方所租賃的房屋,其經營活動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政管理的相關規定,並違法經營造成處罰概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除應遵守國家和政府區域劃分經營的統一規定外,所從事的經營業務,須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的,應自行按規定報批。並按有關要求取得相應證照後方可營業。如因未報批、或從事政府部門禁止經營的業務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爲原因使房屋或設施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或者予以修復。

7、乙方應對甲方和有關部門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8、在租賃期內,乙方應接受房屋所處區域的物業管理,並承擔因政府行爲而形成的相應責任(如創衛、創優門前三包、治安安全等)。

9、在租賃期內,如房屋出現安全險情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維修要求。如雙方一時不能達成維修協議,乙方應停止使用房屋。如乙方繼續使用,而發生以外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七、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 屋並不予退還乙方租賃保證金。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或與第三方調換使用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故意損壞房屋的。

4、以承包入股聯營、貨櫃出租等名義,將房屋轉租的。

5、拖欠房租累計金額達壹個月或累計拖欠租金合計金額達___ 元。

6、其他嚴重損害出租人權益的。

八、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1、不按約定期限交付房屋的。

2、不按雙方約定的維修協議維修房屋的。

3、房屋經安全機構鑑定存在安全隱患的。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須按年向廣元市房地產經營公司華宇物業管理分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和垃圾處理費。

2、乙方租賃期滿或甲方解除租賃合同後15個日曆天內,乙方未返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有權收回所租賃的房屋;乙方未將其租賃房屋內屬自有的物品、設備等移出該租賃房屋的,視爲乙方放棄對其自有物品、設備的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不向甲方要求給予任何補償。

十、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年租金總額的10%作爲違約金。

十一、乙方所租用甲方的房屋,經裝飾改造後所添附部分,終止或解除合同後,不可移動或無法拆卸的部分爲甲方無償所得,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拆毀。若乙方拆除,造成甲方房屋損壞,應恢復原貌。對乙方因裝飾、裝修所租賃房屋支付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施、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所租房屋因城市建設需拆除或其它非甲方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時,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提前終止合同事宜。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甲方):二郎廟村

承租方(乙方):

爲充分利用閒置資產,解決當地部分農民就業問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二郎廟村國小校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學校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學校坐落在二郎廟村 社,場地佔地 畝,校舍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

二、租賃起付日期和期限

1.20xx年6月18日至12月31日作爲乙方籌建、培訓、建修、設備安裝調試期,不收取租金。租期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租賃期5年。

2.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學校,乙方享有優先權; 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學校租金爲 元/年。

2、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以後每個年度租金必須於上一個租賃年度期滿一個月前交清。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四、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學校場地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需甲方協調的,甲方應予以支持,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屋結構,費用由乙方自負。

4.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1年租金。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1年租金。

5.租賃期間,如因產權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6.租賃合同簽訂後,如甲方或乙方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貳分,雙方各執壹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20xx年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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