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合同補充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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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合同補充合同 篇1

甲方:

出租合同補充合同(精選3篇)

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爲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甲方收到房屋款後應該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據憑證。

2、在履行租賃合同過程中,非乙方原因,房屋或其附屬設備設施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甲方收到乙方關於維修通知____日內仍不履維修義務的,乙方可自行維修,因此產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租賃期內,甲方出售租賃房屋的,應該提前__個月告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該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該的賠償責任:

1)甲方對所出租房屋不具備完全處分權或者出租的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的;

2)甲方未盡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影響房屋居住情形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合同補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鑑於雙方於20__年7月31日共同簽署了《土地出租合同》,現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土地出租合同》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租賃物的具體情況:

1、具體地址。

2、後附:廠房具體情況一份和設備的清單一份。

二、裝修、新建廠房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

1、乙方根據實際生產經營需求新建廠房,對甲方現有廠房進行裝修,增設、增加附屬設施和設備,但是必須告知甲方。

三、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合法生產經營,乙方具有自主經營權、管理權、決策權,但是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重大決策時,甲方有知情權。

四、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權合法,並且能夠正常使用,保證其提供的廠房、房屋及設備等享有完全所有權,並保證廠房、房屋和設備等的使用安全,若因此產生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五、租金的支付方式。

雙方經過協商,1、雙方簽訂協議生效後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租金按乙方淨利潤的22%計算,第三年租金按乙方淨利潤的24%計算,第四年租金按乙方淨利潤的26%計算,第五年租金按乙方淨利潤的28%計算,第六年至合同終止時租金一律按乙方淨利潤的30%計算;每年12月底結算租金。

六、租賃期內,甲方委派代表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相關事宜,並進行財務年度審覈,按雙方約定代表甲方收取租金。

七、租賃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其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八、甲方任何時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原因致使廠房、設備、設施被執行,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給乙方進行賠償。

九、租賃期內,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十、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乙方的水、電正常使用、路暢通,並出面協調和處理相鄰關係和村民委員會關係,若甲方怠於履行或不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十一、甲方若出售該租賃物,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十二、租賃期間,乙方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即租賃物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合同效力)。

十二、租賃期內,乙方可對廠房進行裝修,裝修風格、裝修材料及裝修施工人員由乙方自行選定,甲方不得干預;合同終止,屬不可拆除部分歸甲方所有,乙方增添的經營設施、設備及動產部分及可拆除的不動產歸乙方所有。

十三、租賃期內,因甲方的原因或甲方需提前收回租賃物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十四、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爲、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財產或房屋毀損,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賠償。

十五、租賃期內,遇到政府徵收、徵用等行爲,根據被徵收、徵用的財產的所有權來確定賠償的受益人。

十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應交付租賃物。

其他: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乙方以加蓋合同專用章爲準)之日起生效。本補充協議及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未選擇時默認爲第2種方式)

十八。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本合同用中文製作,合同的書寫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年月日

出租合同補充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

出租人:______

承租人: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章的規定,爲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租賃櫃檯進行經營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櫃檯的基本情況

出租人將以下櫃檯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約定從事經營活動。

地 址

位置

櫃檯長、寬、高(米)

經背而積(平方米)

裝修及配套設施

其他

第二條租賃期限

從___年___月___日出租人將櫃檯交付承租人使用,到___年___月___日收回,租賃期共______年零______個月。

第三條租金標準、租金總額、支付方式等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

2.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4.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賃櫃檯的用途

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租賃櫃檯的交付

租賃櫃檯交付的時間、方式及驗收:

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租賃櫃檯的使用

承租人按照______方法使用租賃櫃檯。

第七條租賃櫃檯的維修

1.出租人應履行租賃櫃檯的維修義務。

雙方也可以約定在租賃期內,租賃櫃檯的維修按以下方式處理:

出租人的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的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

由於維修責任方未履行維修義務的,另一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維修責任方承擔。

2.因維修租賃櫃檯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對承租人造成損失的,賠償損失。

因承租人過錯致使維修租賃櫃檯的除外。

具體約定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租賃櫃檯的改善或增設他物

1.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櫃檯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

改善或增設他物不得因此損害租賃櫃檯。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櫃檯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出租人同意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對費用、改善要求等內容進行約定。

具體約定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合同期滿,對租賃櫃檯的改善或增設的他物的處理辦法是: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租賃櫃檯的轉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櫃檯。

承租人未經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

轉租期

間,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人對租賃櫃檯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出租人有按照約定收取租金的權利;

(2)出租人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經營發展需要,制定有關經營場所管理制度的權利;

(3)出租人有督促承租人誠信守法經營的權利;

(4)出租人有查驗承租人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各類經營許可證的權利;

(5)出租人有在日常檢查或接受投訴舉報中發現承租人有涉嫌違法問題的線索,及時報告或移交有關監管部門處置的權利;

(6)出租人有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承租人違法違規經營行爲的權利;

(7)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櫃檯租賃期滿後,如消費者要求出租人賠償,出租人先行賠償後,有向承租人追償的權利;

(8)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

2.出租人義務

(1)出租人有按照約定交付租賃櫃檯給承租人使用的義務;

(2)出租人有依法領取營業執照,誠信守法經營的義務;

(3)出租人有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櫃檯符合約定的用途,以保障承租人正常經營的義務;

(4)出租人有不得隨意改變經營場所用途和佈局,不得無故干涉承租人正常經營的義務;

(5)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承租人有按照約定使用出租人提供的櫃檯(攤位、鋪位、商位等)和服務依法自主經營的權利。

(2)承租人有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的權利。

(3)承租人有在出租人將租賃櫃檯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時,在合同履約期內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

(4)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櫃檯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承租人有權要求減少租金或者免予支付租金。

因租賃櫃檯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本合同第一條中約定的租賃櫃檯及設立櫃臺的場所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有權就租賃櫃檯存在的瑕疵請求出租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6)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義務

(1)承租人有按照約定交納租金的義務;

(2)承租人有在租賃櫃檯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以及其他許可證書的義務;

(3)承租人有誠信守法經營,自覺遵守出租人各項管理制度的義務;

(4)承租人有不得以出租人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義務;

(5)承租人有執行進貨查驗,不銷售假冒僞劣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不作虛假宣傳的義務;

(6)承租人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櫃檯的義務;

(7)承租人有租賃期屆滿歸還租賃櫃檯的義務;

(8)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約定時間提供租賃櫃檯的,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_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經催告後在______日內仍未提供租賃櫃檯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出租人未按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租賃櫃檯的,按(年/月)租金的_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

履行義務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設立櫃臺的場所水電、消防、安全、衛生、供暖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經催告後在______日內仍無改善的,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的,按(年/月)租金的_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承租人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__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經催告後在______日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櫃檯,致使租賃櫃檯受到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租賃期屆滿,承租人未按約定歸還租賃櫃檯的,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__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4)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蓋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電話: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

電話:

郵編:

簽訂時間:

承租人(蓋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

電話:

郵編:

簽訂地點:

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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