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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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目前我國的房屋租賃制度還不夠完善,加之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對於合同法以及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知識的欠缺,從而導致許多糾紛的出現,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書,歡迎參考閱讀。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書格式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書範文一

出租方:_________(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 _ 承租方:_________(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

爲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 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 甲方將座落在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蓮花路號的房屋,建築面積㎡,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 元整,並於當月5號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二個月房租 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 後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水電費、衛生費、由乙方負責交納。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5%加收滯納金;如拖租金達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 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 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並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 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 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 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 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書範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 深圳 市 南山 區 房屋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乙方租用房屋時間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該出租房的租金爲每月 人民 幣 仟 佰元整,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房屋押金 人民 幣 萬 仟 佰元整。押金屬乙方所有,如乙方違約或致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租約期滿結算後餘額退回給乙方(不記息)。

第四條:交租方式爲每月一次,即 人民 幣 仟 佰元整。每次交納房租爲當月 日前。乙方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部分*1%/天)加收滯納金。

第五條:1、租賃期間,每月的管理費、水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電視管理費及衛生費等均爲乙方負責。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5 天的。

2、租賃期滿,乙方須按時將房屋原狀歸還甲方。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續租週期默認爲一年,月租金依市場行情另行商議,其他合約內容不變。續租以下一租賃週期的第一月租金支付、確認爲生效。

3、租賃期滿或終止,乙方須迅速搬走全部屬於乙方的家俬以辦理結清手續。若終止滿三天,乙方家俬仍未搬走,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遷出時,必須將所有鑰匙、卡證等如數交還給甲方。

4、租期未滿,甲乙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滿時解除合同,當事人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

第六條:乙方租賃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功能。

第七條:乙方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特區有關係列規定,嚴格遵守社會公德。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室內及周邊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安全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如故意或過失所造成毀損,應負責修茸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第七條:如發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級部門徵用房屋或土地等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概不負責。

第九條:本合同所列及未列各項費用,均不含稅,也不能提供租金等相關費用發票。如有相關稅費發生,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若乙方違反合同所約束的條款,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代表簽字,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簽字(名)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附室內主要附屬設施、表底及其他:

1、電器:空調*2、冰箱、彩電、洗衣機、廚衛全套、有線及網絡等設備;

2、傢俱:衣櫃*2、牀*2、沙發、餐桌+4椅、茶几、電視櫃、鞋櫃等;

3、表底及其他:水、煤氣/月、有線電視 /月,電話網絡、衛生費等以實際發生計算;交付鑰匙 把、門禁卡 張。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書範文三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居住人數爲: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爲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爲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

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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