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精選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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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1

甲方: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精選27篇)

乙方: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華南國際建材市場商鋪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於大亞灣西區上揚華南國際建材市場-4棟17、17號通間商鋪,建築面積爲90平方米。

二、租金標準和期限

1、租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平米35元;

2、租期計算每年租金萬仟佰拾元,每年分兩期繳納租金,在租期第一個月十天內交納半年租金,每半年應交租金萬仟佰拾元。

三、物業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元,乙方自用的水、電按實際用量向本市場共識交付,以上費用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付清。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每間繳交押金叄仟元作爲履行保證金,租賃合同期滿後該保證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五、合同約定期滿一個月前甲乙雙方可協商續期與否,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期權利。

六、合同租期滿後,甲乙雙方未能將續租事宜達成一致,在乙方應繳交各項費用已結清之後,甲方在7天內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乙方應限時退還所租賃商鋪給甲方。

七、承租方權利義務

1、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轉讓門面則應報甲方變更租期合同辦理變更手續,乙方不得將商鋪私自轉讓。

2、乙方在本商鋪只能經營五金、潔具、陶瓷,不能做非法經營。

3、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卷閘門,如有特殊需要需提交申請,經甲方公司同意後方可變更,費用由乙方承擔付清,另按照卷閘門的造價交納押金,在合同期並由乙方回覆原裝後退回此押金。

4、乙方在租賃期如有損壞所租賃的物業設施必須等價賠償。

5、乙方必須遵守公司制定的市場管理條例,遵守安全消防規則。

八、出租房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市場管理條例進行監督。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已交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

1)擅自改變商鋪結構及使用性質,擅自轉租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擅自在商鋪內生活煮飯、砌牆住人、在商鋪外晾曬衣服。

2)逾期未繳交租金、物業管理費達一個月。

3)嚴重違反本市場管理條例。

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雙方任何一方損失的,雙方不承擔責任,雙方儘量減少損失。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並且乙方已繳清保證金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條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 (層/廳) 號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 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 ;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 %計 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 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 (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物資的用途及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元。承租人交納押金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承租人返還租賃物資後,押金退還承租人。

第六條 租賃物資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一、承租人對租賃物資要妥善保管。租賃物資返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資損壞、丟失的,要按照雙方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辦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償付賠償金。

二、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及費用由____人承擔。

第八條 出租人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人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九條 租賃期滿租賃物資的返還時間爲: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出租人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人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返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爲,除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人還應向出租人償付違約期租金___%的違約金。

4.其他違約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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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 | 承租人 |鑑(公)證意見: |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

|住所: 住所: |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

|電話: |電話: |

|傳真: |傳真: |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 |賬號: |經辦人: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年 月 日 |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5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________市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爲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第四條 保證金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相關事宜見《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保證金合同》。

第五條 保險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每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8.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10.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10._________.

甲方(章):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市場登記證號碼: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第第三方(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市場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人(市場提供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場內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_______市場_______交易區______號,形式爲(□攤位□檔口),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爲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滿。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爲每(□月□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爲:

1、□一次性交付、□2、分期交付、□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不得將攤位轉租給第三人。

第五條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於_____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第六條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和天然氣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應符合以下使用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________元。在租賃期內,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出租人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天然氣、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臺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准入臺帳。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臺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對承租人記錄臺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爲記錄服務。

(5)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統一配置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設施;

(6)按規定配置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設施,配備檢測人員,提供檢測服務。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成立商品准入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爲,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管理部門。

第十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覈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僞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電器具,須經出租人同意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承租人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臺賬登記備查。

(6)承租人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臺帳,記錄完畢歸檔的臺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出租人代爲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衛生,不在攤臺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承租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年)租金的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攤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出租人未按約定提供准入空白臺帳;對承租人委託保管的商品准入臺帳保管不力造成損壞、遺失,給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三防”設施不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_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後____個月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_____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衛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時收集、記錄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資料和臺帳,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辦仍不予以辦理,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從出租人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9)對年度信用等級爲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爲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

第十二條其他

(1)出租人制定的各項市場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承租人同意遵守。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共______頁,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租人______份,承租人______份。

出租人:承租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市場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本市場生意興隆,維護_______________市商品交易秩序,加強對商品市場的監督管理,促進商品市場的發展,在維護雙方利益,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以下租賃合同。

一、甲方將______市場首層______號店(檔)租給乙方經營 。租期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爲期 ______年。

二、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交合同押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履行合同條款,合同期滿後,甲方憑乙方押金單如數歸還給乙方。

三、甲方租給乙方的店(檔)______月租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並在每(______月,季,半______年)1~10號繳交(上述三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取項打√),逾期繳交按費用總額每天支付滯納金5%,超期30天者,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押金不予退還。

四、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不含裝修期),乙方必須10天內到位經營(只准自己經營,不經甲方同意,不準中途退店或檔),逾期者,甲方收回店(檔)另作安排。

五、甲乙雙方均遵守(深圳市經濟特區商品市場條例)和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尤其爲安全防火的有關法律法規,做好防火工作,保障市場安全生產。同時乙方嚴禁在店(檔)內從事“黃、賭、毒”等違法行爲。

六、乙方只准在店(檔)內經營(店鋪在建築結構內經營,檔位在劃線內經營),服從監督部門和市場工作人員管理,如果不服從管理者,經多次調解無效者,甲方有權收回店(檔)。

七、租賃期滿,甲方如繼續出租店(檔),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中途轉讓店(檔)者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辦理轉讓手續,甲方收取手續費____________元。

八、市場店(檔)產權歸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按價賠償,店(檔)內如要進行裝修或改變經營項目和用途者,應書面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費用由乙方負責,合同期滿,甲方對該費用不予補償,所置裝修歸甲方所有。

九、乙方必須服從國家城市建設需要,如果政府需要拆遷店(檔)時,乙方應無件按時搬遷,不得以任何藉口拖延時間,無理取鬧,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十、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和經營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按市、區、街道辦計劃生育的政策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十二、甲方租給乙方的店(檔)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從而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解釋權屬甲方;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解決或補充合同,並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華南國際建材市場商鋪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於大亞灣西區上揚華南國際建材市場C-4棟N17、S17號通間商鋪,建築面積爲90平方米。

二、租金標準和期限

1、租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平米35元;

2、租期計算每年租金萬仟佰拾元,每年分兩期繳納租金,在租期第一個月十天內交納半年租金,每半年應交租金萬仟佰拾元。

三、物業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元,乙方自用的水、電按實際用量向本市場共識交付,以上費用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付清。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每間繳交押金叄仟元作爲履行保證金,租賃合同期滿後該保證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五、合同約定期滿一個月前甲乙雙方可協商續期與否,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期權利。

六、合同租期滿後,甲乙雙方未能將續租事宜達成一致,在乙方應繳交各項費用已結清之後,甲方在7天內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乙方應限時退還所租賃商鋪給甲方。

七、承租方權利義務

1、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轉讓門面則應報甲方變更租期合同辦理變更手續,乙方不得將商鋪私自轉讓。

2、乙方在本商鋪只能經營五金、潔具、陶瓷,不能做非法經營。

3、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卷閘門,如有特殊需要需提交申請,經甲方公司同意後方可變更,費用由乙方承擔付清,另按照卷閘門的造價交納押金,在合同期並由乙方回覆原裝後退回此押金。

4、乙方在租賃期如有損壞所租賃的物業設施必須等價賠償。

5、乙方必須遵守公司制定的市場管理條例,遵守安全消防規則。

八、出租房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市場管理條例進行監督。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乙方已交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

1)擅自改變商鋪結構及使用性質,擅自轉租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擅自在商鋪內生活煮飯、砌牆住人、在商鋪外晾曬衣服。

2)逾期未繳交租金、物業管理費達一個月。

3)嚴重違反本市場管理條例。

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合同雙方任何一方損失的,雙方不承擔責任,雙方儘量減少損失。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後,並且乙方已繳清保證金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有空閒院子一處,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將院子北面以圍牆爲準。(東西_____米,南北_____米),以及已建設房屋一間;院子西面大門及 路口通道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爲五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每年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後首付租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爲雙方遵守此合同,特制定以下幾條規定:

1、甲方無償提供乙方租賃院子內三相電和電錶的安裝及水源使用,水電費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所租賃院子使用範圍乙方只承擔乙方所租賃地塊的租金,由甲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事情及任何稅費均由甲方自己承擔;

3、乙方在該院子使用期內,可自行設計廠房車間,甲方無權干預;

4、乙方在租賃院子內所有建築物和設備設施,租賃到期後乙方可將所有地面設備設施全部搬走。

5、租賃期內,如因甲方原因或國家規劃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使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另籤合同;

7、合同期內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條例,如有違約賠償對方___________元違約金;

8、此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在有空閒院子一處,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願將院子北面以圍牆爲準。(東西 米,南北 米),以及已建設房屋一間;院子西面大門及 路口通道租賃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爲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每年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後首付租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爲雙方遵守此合同,特制定以下幾條規定:

1、甲方無償提供乙方租賃院子內三相電和電錶的安裝及水源使用,水電費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所租賃院子使用範圍乙方只承擔乙方所租賃地塊的租金,由甲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事情及任何稅費均由甲方自己承擔;

3、乙方在該院子使用期內,可自行設計廠房車間,甲方無權干預;

4、乙方在租賃院子內所有建築物和設備設施,租賃到期後乙方可將所有地面設備設施全部搬走。

5、租賃期內,如因甲方原因或國家規劃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使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另籤合同;

7、合同期內雙方共同遵守合同條例,如有違約賠償對方______元違約金;

8、此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1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爲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第四條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相關事宜見《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保證金合同》。

第五條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每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

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市場登記證號碼: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12

合同簽訂人: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農貿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鐵西天元農貿市場(以下簡稱鐵西早市) 交易區 攤位,具體位置以商戶與市場協商的具體位置爲準,面積 ㎡,市場規劃要求經營範圍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交付至 年 月 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該攤位租金爲人民幣 (小寫: )元整,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或分次繳清租金。

第四條 攤位的轉租

乙方轉租攤位,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私自轉租,乙方所交管理保證金甲方全部扣除,乙方的保證金不能作爲第三方的管理保證金。同時由第三方向甲方繳納轉租剩餘總租金10%的轉讓費以及攤位保證金。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必須經甲方簽章方爲有效),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

第五條 攤位的調整

在市場運營過程當中,甲方對乙方均不做任何獨家經營以及嚴格經營範圍劃分的承諾,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乙方不得無理糾纏,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終止協議。如因市場需要甲方對攤位進行調整,甲方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擴充攤位的行爲甲方無需向乙方通知,擴充攤位數量的行爲乙方也無權過問。調整攤位,乙方可以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於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保證金。

第六條 廣告宣傳

市場內建築物即附屬物屬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市場內張貼廣告,如需做廣告宣傳申報市場管理辦公室由市場管理辦公室統一策劃進行製作,進行區域內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暖、衛生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爲:

1、 電:市場內有分支電錶的商戶,電費按照每月電錶實際用電度數*1元計算由甲方管理人員收取;沒有分支電錶的商戶按照每月甲乙雙方均認可的用電數估值*1元計算由甲方管理人員收取,副食、麪點、蛋糕區櫃檯電費按10元/月每節櫃檯收取。

2、 水、暖、衛生費、治安費: 一次性繳清。

第八條 管理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管理保證金 元整或者直接把試營業期間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或者訂金轉成此合同保證金。在租賃期內,管理保證金由甲方管理。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以及早市規章制度和早市經營場所設施和設備的保障。

下列情況下,甲方可有權自行動用保證金進行處置或者處罰: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違反早市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或者損壞早市設施以及早市設備的。 甲方使用管理保證金先行處置或者處罰後,可以要求乙方在___3__日之內予以補足。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

(5)制止乙方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部門規定的衛生、工商、稅務等營業證、照,但是辦證費用及日後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2)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3)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4)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5)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成立商品准入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爲,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在甲方覈准的經營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管理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甲方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消防安全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僞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甲方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乙方需使用用電器具,必須先經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乙方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乙方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臺賬登記備查。

(6)乙方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臺帳,記錄完畢歸檔的臺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甲方代爲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乙方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乙方應服從管理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衛生,不在攤臺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乙方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

第27條要求。

第十一條 責任的劃分

1、因供電部門檢修或者調度造成市場停電所導致的乙方經營或者商品受到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2、經營者亂拉電線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因經營者忘記關水龍頭而導致自己或者其他商戶受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多次違章屢教不改,不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甲方有權擅自將其清除出場,攤位另行安排,所有後果乙方自擔。

5、乙方不按期繳納租賃費、稅費、電費、水費、衛生費、採暖費、治安費超過規定期限半個月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停業以及搬出市場。

6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乙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7攤位交付後__1__個月內,乙方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累計停業___1__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9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___10__%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

償損失的責任;

10乙方不服從甲方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衛生的統一管理,經甲方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承租方不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乙方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對嚴重失信經營者或者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入市場經營資格。乙方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甲方有權將其清退出市場。

第十二條 其他

(1)賣熟食或者直接入口食品的商戶如果因爲產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制定並且張貼明示的各項市場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守。

(3)以上合同文本所涉及的款項全部交清方爲有效。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2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東勝區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2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方___1___份,乙方____1__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解釋權歸鄂爾多斯市農貿批發市場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鐵西早市”)所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13

合同編號:           

服 裝 市 場 租 賃 合 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規範市場經營行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市場經營攤位(以下簡稱攤位)的有關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攤位概況

第一條 乙方承租的攤位位於甲方市場   樓   區第   號至第   號攤位。

第二條 乙方承租的攤位計租面積爲     ㎡(計租面積爲攤位面積乘以係數1.2)。

第三條 乙方承租的攤位只能用於經營        品牌     產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產品,或以其他方式變更本條約定的攤位用途。

第四條 乙方經營的品牌應當符合甲方市場的總體規劃要求。

第二章攤位租賃期限

第五條 乙方承租攤位的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章租金繳納方式與期限

第六條 攤位租金標準爲    元/月·㎡,合計(大寫)

第七條 上述攤位租金乙方分    次付清,按照下列時間與金額支付:

時間金額(元)大寫  

年  月  日前¥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年  月  日前¥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八條 電費按實際使用量按月支付。

第九條 乙方營業員服裝費按實支付。

第四章履約保證金制度

第十條 甲方市場實行保證金制度,乙方應當於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另行繳納保證金,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銷售商品等經營活動的履約擔保。

第十一條 保證金交納標準爲:攤位面積100㎡以下的     元/戶;100㎡以上(含100㎡)的     元/戶。

第十二條 保證金用以保證對本合同、市場管理規定的執行及現行賠付制度的實施,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收乙方因違約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依據先行賠付制度代乙方支出的款項;保證金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爲先行賠付支出的款項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 甲方扣收保證金後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扣款的事實和理由,乙方應當於收到通知後七日內補交與甲方扣收金額相等的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電。

第十四條 一般情形下合同期滿或被解除之日起延後一年,甲方將剩餘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但不計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向消費者承諾的保修期限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的,保證金返還時間以乙方承諾的最長保修期限延後一年返還,但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 乙方承租數個攤位並且租賃合同的期限不一致的,全部保證金按照最遲到期的期限延後一年返還,但不計利息。

第十七條 乙方承租攤位的面積或者期限變更的,保證金的金額或者期限應當做出相應的調整。

第五章攤位的交接

第十八條 乙方按合同付清保證金和首筆租金之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攤位。

第十九條 甲方將攤位交付乙方時,雙方應當對該攤位進行檢查交接,交接清單一式兩份,雙方簽章後各執一份。

第二十條 乙方交還攤位時甲方以交付攤位時的交接記錄作爲依據檢查驗收。

第六章攤位裝修規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攤位進行裝修或者翻新裝修,最遲應當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設計圖紙以及電器線路圖、電器設備安裝清單、施工時間與工期計劃,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市場的非營業時間裝修,以免影響他人的正常營業。特殊情況下乙方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方可在市場營業時間裝修。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裝修過程中應當保證攤位設施設備完好,保證消防及市場其他公共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擅自進行裝修施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並採取阻止施工以及施工材料與設備進入市場、切斷施工用電等措施;乙方不聽勸阻強行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二十五條 乙方裝修所使用的工具、設備與材料應當符合安全、消防、環保和其他相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章規定外,乙方還應當遵守市場管理規定中有關裝修的其他規定。

第七章先行賠付制度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經營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做出明確的三包承諾,並按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銷售服務工作。

第二十八條 甲方在市場內實行先行賠付制度,即乙方因出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出現質量問題與消費者發生爭議時,先由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自行處理。乙方應當向消費者承擔責任,但拒絕、逃避或者無力承擔的,甲方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場管理規定先行代爲承擔責任。

地二十九條 甲方代爲承擔責任後,有權從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中扣除因代乙方承擔責任而發生的費用,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依法追償。

第三十條 先行賠付的條件、程序、方式與範圍等具體規定按照甲方的市場管理規定執行,該項規定乙方已經瞭解並且沒有異議。

第八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管理規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有權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乙方違法法律法規和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爲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罰款、查封貨物等措施。

地三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本合同以及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爲提出整改意見,在市場範圍內予以口頭或者書面公開通報批評。

地三十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租賃的攤位提供日常的維護服務,保證設施完好,有償提供水、電及配套設施的服務。

第三十四條 甲方負責市場內的公共衛生,配合公安、工商機關維護市場的經營秩序。

第三十五條 甲方可以對乙方的營業員提供有償培訓,實施日常營業行爲規範監督與管理。

第九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六條 乙方有權在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內獨立開展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招聘或者辭退營業人員,但是乙方營業人員進入市場工作時應當向甲方辦理登記手續,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第三十八條 乙方及乙方的營業人員在經營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何甲方的市場管理規定,乙方在銷售時必須開具本市場專用票據。

第三十九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四十條 乙方應當愛護攤位設施以及市場的公共設施、設備、不得擅自變更、增減和挪用。

第四十一條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攤位出租、部分出租、轉讓、出借、相互交換、抵押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變相做出前述行爲。

第四十二條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攤位用途。

第四十三條 乙方經營的商品應當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在市場內展示的樣品的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室內環境保護的國家標準。

第四十四條 乙方租賃期滿後,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繼續承租原經營攤位。但甲方按市場發展需要,要求乙方調整經營品牌,乙方應當予以調整,否則不再享有優先繼續承租權。

第十章合同的變更與續訂

第四十五條 甲方爲適應服裝消費市場發展需要,對本市場的規劃、攤位的佈局、裝修的設計以及其他方面進行更新、改造、調整的,可以變更乙方承租的攤位位置和麪積。

第四十六條 甲方按照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變更本合同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變更方案,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甲方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四十七條乙方在租賃期滿後續租原攤位的,最遲應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就續租的期限、攤位的用途、攤位的租金標準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辦理續租手續。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向他人出租。

第四十八條 乙方不續租的,應當在租賃期滿之日前5日內與甲方辦理結算、檢查、驗收、交接等退出市場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章 合同的解除

第四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市場因甲方的過錯不能正常供應水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超過15日;

(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提出的合同變更方案乙方不能接受。

第五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吊銷經營資格;

(二)出售假冒僞劣產品或欺詐、坑害消費者;

(三)嚴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勸告限期糾正而拒絕糾正;

(四)私自出租、轉讓、出借、交換、抵押攤位或者變更攤位用途,或者以任何方式變相做出前述行爲;

(五)拖欠攤位租金、水電費或者保證金任何一項超過15日;

(六)故意或者因過失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者使甲方聲譽受到嚴重損害。

第五十一條 任何乙方在沒有合同解除權的情形下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最遲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應按照本合同第十三章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清理

第五十二條 合同期滿辦理結算、攤位交接手續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乙方在合同期間所售商品的售後服務義務仍需繼續履約。

第五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合同的,剩餘的攤位租金和保證金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五十四條 合同期滿之日或者提前終止後3日內,乙方應當完全搬離承租的攤位,將攤位按現狀交還甲方,甲方對乙方的裝修不予補償。

第五十五條 乙方裝修攤位時經甲方同意增設的物品除吊頂、地面以外,在不損壞攤位結構的前提下可以拆除,其它按照正常使用後的現狀無償交還甲方。

第五十六條乙方因使用攤位或者拆除增設物品不當造成損壞的,應當負責修復或者賠償損失。

第五十七條 乙方逾期佔有攤位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攤位租金標準,按日雙倍支付逾期佔有攤位的租金,或者由甲方在應當退還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第五十八條 乙方逾期佔有攤位超過7日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所佔攤位內的物品進行清理、封存、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九條 乙方實際租賃或者佔用攤位的起止日期以甲乙雙方辦理書面交接手續的日期爲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條 乙方未按時足額支付攤位租金、電費或未按時補足保證金的,應當按照拖欠費用金額每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第六十一條 乙方員工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甲方有權按照該規定的標準從保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十二條 甲方未按約定交付攤位的,應當按照已收攤位租金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十三條 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或者乙方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實際租賃天數計收攤位租金,剩餘的攤位租金和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予以退還,並按剩餘攤位租金的百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第六十四條 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或者甲方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乙方剩餘的攤位租金和保證金作爲違約金,甲方不予退還。

第六十五條 違約方承擔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六條 因自然災害、政府行爲、罷工、戰爭、火災以及市場設備設施意外損壞等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免除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四章  市場管理規定

第六十七條 甲方爲了規範管理市場,制定《服裝市場管理規定》 (本合同中簡稱市場管理規定)作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應向乙方出示市場管理規定,提示乙方仔細、認真閱讀本合同以及市場管理規定的內容。乙方在已經完全瞭解並同意接受上述全部內容的基礎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第六十九條 甲方於本合同簽訂時將市場管理文本一份交付乙方,供乙方及其員工隨時閱讀了解。

第七十條 甲方可以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或者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市場管理規定進行適當修改和完善,但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及時在市場內公示。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 其他事項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項,按照市場管理規定執行。

第七十三條 乙方爲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企業機構代碼證的複印件並加蓋乙方公章;乙方爲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複印件。上述資料作爲本合同的附件由甲方存檔備查。

第七十四條 乙方委託代理人代爲簽約的,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同時向甲方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第七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保證本合同記載的雙方地址、電話、傳真、郵編的真實性與準確性。任何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傳真、郵編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乙方按照本合同記載的對方地址、電話、傳真或者郵編髮出的通知不能送達的,由對方承擔責任。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市場存檔各一份。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十八條 特別約定(如無特別約定應當註明“無”):                                   

出租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合同審覈:出租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附件: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市場管理規定》一本、《消防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授權書、企業營業執照、商標註冊、稅務登記證、質量認證、檢測報告

3、攤位交接記錄:                                                 

交接時間攤位狀況交付人接受人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1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市市場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就編號爲▁▁▁▁▁▁▁▁▁▁的《____________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簡稱《租賃合同》)中保證金的具體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第一條保證金的管理保證金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市市場協會)管理,並計取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條乙方保證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租賃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計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三條乙方保證金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轉交第三方的,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並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第四條乙方保證金應用於以下第______種情況:

1、《租賃合同》終止後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應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爲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爲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不予返還。

4、《租賃合同》終止後乙方拖欠稅費或行政管理機關罰沒款的,甲方有權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進行支付。▁▁▁▁▁▁▁▁▁▁▁▁▁▁▁▁▁▁▁▁▁▁▁▁▁▁▁▁▁▁▁▁▁▁▁▁▁▁▁▁▁▁▁▁▁▁▁▁▁▁▁▁▁▁▁▁▁▁▁▁▁▁▁▁▁▁▁。

第五條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必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在《租賃合同》終止後甲方按照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應保存好相關憑證。

第六條乙方保證金的補足在租賃期限內使用乙方保證金的,乙方應在使用後▁▁▁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補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

第七條乙方保證金的返還《租賃合同》終止後▁▁日內,如甲方確認乙方無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之情況的,保證金及利息應全額返還乙方。

第八條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證金或補足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九條甲方保證金支付方式甲方在市場內收取租戶保證金的,應採取市場整體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對應保證金,數額爲市場當______年租金總額的▁▁▁%(2-5%),以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甲方保證金應於每______年▁▁▁______月▁▁▁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證金使用後,應於▁▁▁日內補足。新設立的市場應於開業後三個______月內向第三方支付保證金。

第十條甲方保證金應用於以下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與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及利息等額的保證金。

2、▁▁▁▁▁▁▁▁▁▁▁▁▁▁▁▁▁▁▁▁▁▁▁▁▁▁▁▁▁▁▁▁▁▁▁▁▁▁▁▁▁▁▁▁▁▁▁▁▁▁▁▁▁▁▁▁▁▁▁▁▁▁▁▁▁▁。

第十一條第三方的權利義務

1、妥善保管甲、乙雙方支付的保證金,保證金應存入指定銀行的指定帳戶,不得轉存、隱匿。

2、確認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證金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據。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三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市場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定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1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爲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爲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爲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爲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爲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爲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爲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_______市場_______交易區______號,形式爲(□攤位□檔口),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爲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滿。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爲每(□月□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爲:

1、□一次性交付、□2、分期交付、□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不得將攤位轉租給第三人。

第五條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於____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第六條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和天然氣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應符合以下使用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________元。在租賃期內,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出租人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天然氣、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臺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准入臺帳。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臺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保村期不少於________年。對承租人記錄臺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爲記錄服務。

(5)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統一配置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設施;

(6)按規定配置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設施,配備檢測人員,提供檢測服務。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成立商品准入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爲,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管理部門。

第十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覈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僞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電器具,須經出租人同意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村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承租人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臺賬登記備查。

(6)承租人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臺帳,記錄完畢歸檔的臺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出租人代爲保管,保村期不少於________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衛生,不在攤臺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承租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年)租金的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攤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出租人未按約定提供准入空白臺帳;對承租人委託保管的商品准入臺帳保管不力造成損壞、遺失,給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三防”設施不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_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後____個月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_____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衛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時收集、記錄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資料和臺帳,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辦仍不予以辦理,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從出租人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9)對年度信用等級爲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爲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

第十二條其他

(1)出租人制定的各項市場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承租人同意遵守。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共______頁,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租人______份,承租人______份。

出租人:承租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17

出租方:證號:地址:聯繫電話:

承租方:證號:地址:聯繫電話:

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方自願將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區號,面積,房屋出租給承租方用於附屬設施及設備如下:水、電設施齊全;

二、租賃期限

租期爲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

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承租方不得因經營虧損等原因拖欠租金。

五、房屋維修和裝修

1、該房屋的正常維修由出租方負責。在房屋需要維修時,承租方應及時提出,出租方應儘快完成維修。

2、承租方在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時,必須徵得出租方同意,並嚴哥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房屋裝修管理規定》,裝飾裝修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終止後承租方不得破壞房屋的裝修,並無償交付給出租方,否則必須將房屋恢復原樣。

六、雙方權責

(一)出租方

1、應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經營場地或房屋交付承租方,在交付時,應將該房屋的配套設施設備一併交付。

2、應當履行該房屋的正常維修。

3、保證水、電通暢並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4、監督承租方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各項管理規定。

(二)承租方

1、應當以妥當的方式方法使用經營場地或房屋,受護經營場地和房屋。

2、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將經營場地或房屋再轉租給第三人。

3、應當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4、應安期交納水、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

5、嚴格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的變更和終止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2、因不可抗拒導致該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3、因城市建設、城市規劃等原因需要變更或終止合同的,雙方可以變更或終止原合同。

八、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維修義務時,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附維修清單及發票)由出租方承擔。

(二)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照經營場地的性質和約定的用途使用,人爲原因致使經營場地和房屋收到損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2、未盡妥善使用和保管義務,造成經營產地毀損、滅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不能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不可以亂停放車輛和佔道經營,如違約,出租方將無償收回房屋。

4、承租方未能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有權收回房屋,逾期每天按租金5%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發生糾紛或爭議,雙方應依據本合同和《民法典》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一致時應請求仲裁機構處理裁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簽定地點:簽定地點:

固定電話:固定電話: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18

出租人(甲方):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______號攤位,面積______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牆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

第三條:攤位租賃費爲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租賃費按年繳納,首期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交付,餘下交費日期爲每年的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以現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等費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__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後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水、電、氣、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牆、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範圍經營及製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擡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_____年內出現1~2起影響較大,給一戶農民造成______元以上或幾戶農民造成______元以上損失拒絕賠償、或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衛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爲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_______市場_______交易區______號,形式爲(□攤位□檔口),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爲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爲每(□月□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爲:

1、□一次性交付、□2、分期交付、□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不得將攤位轉租給第三人。

第五條 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於_____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第六條 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 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和天然氣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應符合以下使用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________元。在租賃期內,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 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天然氣、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臺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准入臺帳。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臺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對承租人記錄臺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爲記錄服務。

(5)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統一配置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設施;

(6)按規定配置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設施,配備檢測人員,提供檢測服務。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成立商品准入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爲,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管理部門。

第十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覈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僞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電器具,須經出租人同意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承租人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臺賬登記備查。

(6)承租人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臺帳,記錄完畢歸檔的臺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出租人代爲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衛生,不在攤臺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承租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年)租金的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攤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出租人未按約定提供准入空白臺帳;對承租人委託保管的商品准入臺帳保管不力造成損壞、遺失,給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三防”設施不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_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後____個月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_____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衛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時收集、記錄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資料和臺帳,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辦仍不予以辦理,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從出租人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月□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9)對年度信用等級爲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爲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其他

(1)出租人制定的各項市場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承租人同意遵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共______頁,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租人______份,承租人______份。

出租人:                   承租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20

出租方:

承租方:

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面積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用於.附屬設施及設備如下:水、電設施齊全;

二、租賃期限租期爲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承租方不得因經營虧損等原因拖欠租金。

五、房屋維修和裝修

1、該房屋的正常維修由出租方負責。在房屋需要維修時,承租方應及時提出,出租方應儘快完成維修。

2、承租方在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時,必須徵得出租方同意,並嚴哥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房屋裝修管理規定》,裝飾裝修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終止後承租方不得破壞房屋的裝修,並無償交付給出租方,否則必須將房屋恢復原樣。

六、雙方權責(一)出租方

1、應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經營場地或房屋交付承租方,在交付時,應將該房屋的配套設施設備一併交付。

2、應當履行該房屋的正常維修。

3、保證水、電通暢並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4、監督承租方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各項管理規定。

(二)承租方

1、應當以妥當的方式方法使用經營場地或房屋,受護經營場地和房屋。

2、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將經營場地或房屋再轉租給第三人。

3、應當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4、應安期交納水、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

5、嚴格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1、合同的變更和終止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2、因不可抗拒導致該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3、因城市建設、城市規劃等原因需要變更或終止合同的,雙方可以變更或終止原合同。

八、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的違約責任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維修義務時,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附維修清單及發票)由出租方承擔。

(二)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照經營場地的性質和約定的用途使用,人爲原因致使經營場地和房屋收到損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2、未盡妥善使用和保管義務,造成經營產地毀損、滅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不能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不可以亂停放車輛和佔道經營,如違約,出租方將無償收回房屋。

4、承租方未能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有權收回房屋,逾期每天按租金5%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發生糾紛或爭議,雙方應依據本合同和《民法典》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一致時應請求仲裁機構處理裁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簽定地點:簽定地點:

固定電話:固定電話: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2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_____第一條 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層/廳) _______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____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爲____________。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年____個______月;其中免租期爲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______年/半______年/季/______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____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______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_____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_____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________.。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_____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______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______年租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出租人: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市場商位租賃經營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市場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商位所屬市場名稱爲: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市場名稱登記證號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商位總數爲_________個,市場開業時間爲_________,設置佈局見附件“市場設置佈局平面圖”。

第二條商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商位位於市場_________區_________號,形式爲,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商位租賃期限爲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滿。

第四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爲每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爲:

1.一次性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商位的轉租

承租人轉租商位,應事先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第三人對商位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六條商位的裝修、維修及陳列規範

1.承租人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的,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雙方應對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條件和租賃期滿後對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作出約定。

2.租賃期內,商位的維修按以下方式處理:出租人的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的維修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位的陳列規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商位的調整

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對市場划行歸市進行調整而對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積等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商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於___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消費者權益保證金。承租人已對商位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的,出租人應予以合理補償。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出租人對商位的用途、方位、面積等進行調整,須事先與承租人達成一致。未達成一致的,不得擅自調整。

第八條廣告宣傳

出租人應對市場進行適當的廣告宣傳,提高市場的知名度。每年的廣告費用投入應不低於市場年租金收入的_________%。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_________負責,物業管理費用的承擔方式爲_________。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應符合以下使用條件:____________。

第十條財產保險

市場設施的財產保險由出租人辦理,保險費用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經營商品的財產保險由,保險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第十一條消費者權益保證金

商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_________元。在租賃期內,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由_________管理。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日之內予以補足。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____。

第十二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僞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爲

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統計市場交易情況,並定期向當地統計、工商部門報送

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爲或者流動經營行爲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人義務

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在依法覈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租賃期屆滿後,出租人繼續出租商位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有權瞭解物業管理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義務

依法經營,誠信經營,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

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

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

經快速定性檢測爲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市場的關閉

市場因故關閉的,出租人應當提前六十日通知承租人,雙方應於_________日內結清有關財務手續。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商位的,每逾期一日,按租金的____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商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未按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商位的,按租金的_____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租金_____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_____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商位交付後_________個月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_________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營業執照,或被處以罰款三次以上,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商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因過錯造成商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雙方不願協商、調解的,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

出租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23

出租方:

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

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方自願將市廣場區號,面積,房屋出租給承租方用於附屬設施及設備如下:水、電設施齊全

二、租賃期限

租期爲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

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

四、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承租方不得因經營虧損等原因拖欠租金。

五、房屋維修和裝修

1、該房屋的正常維修由出租方負責。在房屋需要維修時,承租方應及時提出,出租方應儘快完成維修。

2、承租方在對該房屋進行裝修時,必須徵得出租方同意,並嚴哥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房屋裝修管理規定》,裝飾裝修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終止後承租方不得破壞房屋的裝修,並無償交付給出租方,否則必須將房屋恢復原樣。

六、雙方權責

出租方

1、應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經營場地或房屋交付承租方,在交付時,應將該房屋的配套設施設備一併交付。

2、應當履行該房屋的正常維修。

3、保證水、電通暢並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4、監督承租方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各項管理規定。

承租方

1、應當以妥當的方式方法使用經營場地或房屋,受護經營場地和房屋。

2、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將經營場地或房屋再轉租給第三人。

3、應當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4、應安期交納水、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

5、嚴格遵守鄒城市億豐時尚購物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的變更和終止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2、因不可抗拒導致該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3、因城市建設、城市規劃等原因需要變更或終止合同的,雙方可以變更或終止原合同。

八、違約責任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維修義務時,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照經營場地的性質和約定的用途使用,人爲原因致使經營場地和房屋收到損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2、未盡妥善使用和保管義務,造成經營產地毀損、滅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不能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不可以亂停放車輛和佔道經營,如違約,出租方將無償收回房屋。

4、承租方未能安期支付租金,出租方可有權收回房屋,逾期每天按租金5%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發生糾紛或爭議,雙方應依據本合同和《民法典》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一致時應請求仲裁機構處理裁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簽定地點:簽定地點:

固定電話:固定電話: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2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爲了貫徹落實市區領導提出的“妥善安置下崗職工多渠道增加再就業崗位”的指示精神甲方決定將本市場其中的1200平米大廳及市場內房屋以優惠的價格,低廉的租金承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議:

1.乙方自願承租甲方攤位_____個或房屋_____間,面積_____平米,租金每年_____元,攤位租賃費每年_____元。租金預交五年,一次交清。

2.租賃期間,水費每月_____元、電費每度_____元、清潔費每月_____元、大廳冬季取暖費三個月_____元。乙方按要求定期向甲方交納;預期遲交各項費用按_____%收取滯納金。

3.工商、稅務自理。

4.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事故工作。

5.市場內不準隨意接電、改電,如需接改電源必須經甲方同意後由甲方專業人員實施。嚴禁使用電爐燒水煮飯。

6.保持本攤位衛生整潔,做到商品擺放有序,垃圾隨時清理,保持防火通道暢通。

7.本着熱情、誠懇、周到的宗旨與顧客搞好買賣關係,避免與顧客發生衝突,遇事協商解決。

8.甲方給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及方便條件並落實安保措施,甲方歡迎乙方提出各項合理化建議。

9.乙方應嚴格執行以上各項條款,如乙方違約經協商不果時甲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同。

10.如果發生不可預料的地震、洪水等天災,甲方無責賠付發生各項損失。(備註:_ 如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應從解除合同之日算起至合同約定租期截止之日爲止,按租金的120%退還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11.如本協議未想到或未預見到的事情發生時,由甲、乙雙方本着和平共利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爲搞好____________市經濟增加農民的收入,現經甲乙雙方多次地商一致同意,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願意把位於名山安定堂武館前面魚塘前(即蛇頭前面) 隊的田地租給乙方開發使用,面積約1.5畝

二、租用期限爲壹拾伍年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年租金爲7000元/畝,每滿五年增加約500元畝。

三、使用前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押金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如乙方在租賃期間無違反本合同情況則合同期滿後,甲方應將押金退回給乙方。

四、乙方所付給甲方的租金是按年度計付。規定必須在使用場地前三天先效足一年度租金後乙方纔能使用,否則按應交租金總額5%收取乙方滯納金,如果逾期三個月不向甲方繳交租金,甲方則不經終(停)止執行此合同,乙方在甲方地場上所有全部投資建設歸甲方所有,作爲對乙方違約處理。對於乙方在甲方的各種經營項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租用甲方場地前要同時搞好周邊的排污、排水設施。不能影響周邊的農戶、農田排灌水。乙方在租用甲方場地期間如遇有界線糾紛時甲方負責解決。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由甲方及時解決並減免相應租金。

六、甲方所收乙方的租金爲純收金額,對於乙方在租用甲方場地期間所發有各種費用開支包括甲方應向國家應納稅收全部由乙方負,甲方一律不承擔此責任。

七、乙方在租用期內,由於政府行爲,國家要徵用該場地時,地上的建築物及經濟損失賠償妝乙方所有,但土地補償費用歸甲方所有。對於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遷各種在甲方場地上不可可移動設施及建築物。

八、違約責任:乙方在租賃期間,如甲方擅自終止使用合同,不將場地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賠償乙方在該場地上的所有投資及各種設施折損失。如乙方擅自終止合同或有其它違約行爲。甲方則有權終止合同使用並同時沒收乙方在甲方場地所有投資的各種設施,和押金歸甲方全部所有。

九、乙方在合同租用期限間可部轉租,甲方無權干涉,但甲乙雙方合同不變。

十、合同期限滿後,如乙方向甲方提出續租的,租金雙方另義再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租用,如乙方不再續租,在租用場地上的投資建築物(動產除外)歸甲方所有。

十一、乙方在經營期內不得將場地作爲經濟抵押。否則按違約合同處理。

十二、上述合同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以上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數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代表各執貳份。並報名山村委備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26

甲方(出租人):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身份證:_____經營品類:_____

一:租賃場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的攤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乙方經營期間更換經營類別,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2、菜市場營業時間爲:_____

二:租賃期限和租賃費繳納

1、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租賃期內乙方共需向甲方繳納場地租賃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攤位使用費、衛生費、水電費、工商、稅收等一切相關費用)爲______元/______年,支付方式爲:先付費後使用。

3、本協議履行期屆滿之後,雙方如有意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協議期滿前______個月重新簽訂新書面租賃協議書,同等條件下,以承租方優先爲原則。

三: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必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應做到每日收市清場和日間清場工作,做到清場徹底,無經營用具和貨物堆放、日間無攤位經營。如清場不徹底,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除每次每例_____元,直至扣完。協議期間,一旦保證金有減少,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無故補不足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四: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時向乙方提供協議約定的經營場地,保證乙方經營活動的開展。負責菜市場公共部分照明用電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場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場日常規範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的任何義務或者違反菜市場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已經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勸阻之後仍屢教不改,累計超過三次的,甲方有權收回場地。

五: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承租期間必須合法經營。在經營期間,出現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或者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失,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獨自承擔民事責任。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於用水、用電、煤氣以及打架鬥毆等行爲造成的人身傷亡等),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亂接電線電器或者操作不當等引起火災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點經營,不得在非指定區域擺攤設點,不得佔用人行道、停車道和綠地擺放物品。

5、乙方應按規定的時間出市、收市。收市後應清理場地,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堆放經營用品。

6、乙方應負責攤位的經營過程中的保潔,應自備垃圾容器,不得隨意亂扔亂倒污物,垃圾污水要隨產隨清,嚴禁污水、污物亂倒、亂堆,收市後做到攤收場淨。

7、乙方應主動維護菜市場治安秩序。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尋釁滋事和從事違法活動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爲;不得佔用行車道、不損壞露天菜市場設施,若有損壞,應負責修繕或賠償;不得在承租的場地內搞永久性建築;不喧譁,不影響和妨礙臨近單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創建或其他活動需要休市幾天時,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租金不予退還。若因政策要求停辦菜市場時,租金可按實際經營日進行結算。

9、甲方只負責出租場地,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風險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簽字:_____ 乙方簽字: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建材市場租賃合同(商鋪) 篇2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規範市場經營行爲,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市場經營攤位(以下簡稱攤位)的有關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攤位概況

第一條 乙方承租的攤位位於甲方市場_____樓_____ 區第_____號至第 _____號攤位。

第二條 乙方承租的攤位計租面積爲__________㎡(計租面積爲攤位面積乘以係數1.2)。

第三條 乙方承租的攤位只能用於經營 品牌 產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產品,或以其他方式變更本條約定的攤位用途。

第四條 乙方經營的品牌應當符合甲方市場的總體規劃要求。

第二章 攤位租賃期限

第五條 乙方承租攤位的租賃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章 租金繳納方式與期限

第六條 攤位租金標準爲__________元/月·㎡,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上述攤位租金乙方分_____次付清,按照下列時間與金額支付:

第八條 電費按實際使用量按月支付。

第九條 乙方營業員服裝費按實支付。

第四章 履約保證金制度

第十條 甲方市場實行保證金制度,乙方應當於簽訂本合同之日向甲方另行繳納保證金,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銷售商品等經營活動的履約擔保。

第十一條 保證金交納標準爲:攤位面積__________㎡以下的_____元/戶;_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_㎡)的__________元/戶。

第十二條 保證金用以保證對本合同、市場管理規定的執行及現行賠付制度的實施,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收乙方因違約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依據先行賠付制度代乙方支出的款項;保證金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爲先行賠付支出的款項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 甲方扣收保證金後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扣款的事實和理由,乙方應當於收到通知後七日內補交與甲方扣收金額相等的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電。

第十四條 一般情形下合同期滿或被解除之日起延後一年,甲方將剩餘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但不計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向消費者承諾的保修期限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的,保證金返還時間以乙方承諾的最長保修期限延後一年返還,但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 乙方承租數個攤位並且租賃合同的期限不一致的,全部保證金按照最遲到期的期限延後一年返還,但不計利息。

第十七條 乙方承租攤位的面積或者期限變更的,保證金的金額或者期限應當做出相應的調整。

第五章 攤位的交接

第十八條 乙方按合同付清保證金和首筆租金之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攤位。

第十九條 甲方將攤位交付乙方時,雙方應當對該攤位進行檢查交接,交接清單一式兩份,雙方簽章後各執一份。

第二十條 乙方交還攤位時甲方以交付攤位時的交接記錄作爲依據檢查驗收。

第六章 攤位裝修規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攤位進行裝修或者翻新裝修,最遲應當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設計圖紙以及電器線路圖、電器設備安裝清單、施工時間與工期計劃,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市場的非營業時間裝修,以免影響他人的正常營業。特殊情況下乙方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方可在市場營業時間裝修。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裝修過程中應當保證攤位設施設備完好,保證消防及市場其他公共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擅自進行裝修施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並採取阻止施工以及施工材料與設備進入市場、切斷施工用電等措施;乙方不聽勸阻強行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二十五條 乙方裝修所使用的工具、設備與材料應當符合安全、消防、環保和其他相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章規定外,乙方還應當遵守市場管理規定中有關裝修的其他規定。

第七章 先行賠付制度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經營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務做出明確的三包承諾,並按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銷售服務工作。

第二十八條 甲方在市場內實行先行賠付制度,即乙方因出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出現質量問題與消費者發生爭議時,先由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自行處理。乙方應當向消費者承擔責任,但拒絕、逃避或者無力承擔的,甲方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場管理規定先行代爲承擔責任。

地二十九條 甲方代爲承擔責任後,有權從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中扣除因代乙方承擔責任而發生的費用,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依法追償。

第三十條 先行賠付的條件、程序、方式與範圍等具體規定按照甲方的市場管理規定執行,該項規定乙方已經瞭解並且沒有異議。

第八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管理規定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有權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乙方違法法律法規和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爲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罰款、查封貨物等措施。

地三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本合同以及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爲提出整改意見,在市場範圍內予以口頭或者書面公開通報批評。

地三十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租賃的攤位提供日常的維護服務,保證設施完好,有償提供水、電及配套設施的服務。

第三十四條 甲方負責市場內的公共衛生,配合公安、工商機關維護市場的經營秩序。

第三十五條 甲方可以對乙方的營業員提供有償培訓,實施日常營業行爲規範監督與管理。

第九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六條 乙方有權在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內獨立開展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狀況招聘或者辭退營業人員,但是乙方營業人員進入市場工作時應當向甲方辦理登記手續,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第三十八條 乙方及乙方的營業人員在經營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何甲方的市場管理規定,乙方在銷售時必須開具本市場專用票據。

第三十九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四十條 乙方應當愛護攤位設施以及市場的公共設施、設備、不得擅自變更、增減和挪用。

第四十一條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攤位出租、部分出租、轉讓、出借、相互交換、抵押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變相做出前述行爲。

第四十二條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攤位用途。

第四十三條 乙方經營的商品應當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在市場內展示的樣品的有害物質不得超過室內環境保護的國家標準。

第四十四條 乙方租賃期滿後,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繼續承租原經營攤位。但甲方按市場發展需要,要求乙方調整經營品牌,乙方應當予以調整,否則不再享有優先繼續承租權。

第十章 合同的變更與續訂

第四十五條 甲方爲適應服裝消費市場發展需要,對本市場的規劃、攤位的佈局、裝修的設計以及其他方面進行更新、改造、調整的,可以變更乙方承租的攤位位置和麪積。

第四十六條 甲方按照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變更本合同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變更方案,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甲方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四十七條乙方在租賃期滿後續租原攤位的,最遲應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就續租的期限、攤位的用途、攤位的租金標準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辦理續租手續。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向他人出租。

第四十八條 乙方不續租的,應當在租賃期滿之日前5日內與甲方辦理結算、檢查、驗收、交接等退出市場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章 合同的解除

第四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 市場因甲方的過錯不能正常供應水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超過15日;

(二)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提出的合同變更方案乙方不能接受。

第五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 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吊銷經營資格;

(二) 出售假冒僞劣產品或欺詐、坑害消費者;

(三) 嚴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勸告限期糾正而拒絕糾正;

(四) 私自出租、轉讓、出借、交換、抵押攤位或者變更攤位用途,或者以任何方式變相做出前述行爲;

(五) 拖欠攤位租金、水電費或者保證金任何一項超過15日;

(六) 故意或者因過失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者使甲方聲譽受到嚴重損害。

第五十一條 任何乙方在沒有合同解除權的情形下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最遲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應按照本合同第十三章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的終止和清理

第五十二條 合同期滿辦理結算、攤位交接手續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乙方在合同期間所售商品的售後服務義務仍需繼續履約。

第五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合同的,剩餘的攤位租金和保證金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五十四條 合同期滿之日或者提前終止後3日內,乙方應當完全搬離承租的攤位,將攤位按現狀交還甲方,甲方對乙方的裝修不予補償。

第五十五條 乙方裝修攤位時經甲方同意增設的物品除吊頂、地面以外,在不損壞攤位結構的前提下可以拆除,其它按照正常使用後的現狀無償交還甲方。

第五十六條乙方因使用攤位或者拆除增設物品不當造成損壞的,應當負責修復或者賠償損失。

第五十七條 乙方逾期佔有攤位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攤位租金標準,按日雙倍支付逾期佔有攤位的租金,或者由甲方在應當退還的保證金中予以扣除。

第五十八條 乙方逾期佔有攤位超過7日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所佔攤位內的物品進行清理、封存、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九條 乙方實際租賃或者佔用攤位的起止日期以甲乙雙方辦理書面交接手續的日期爲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條 乙方未按時足額支付攤位租金、電費或未按時補足保證金的,應當按照拖欠費用金額每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第六十一條 乙方員工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甲方有權按照該規定的標準從保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十二條 甲方未按約定交付攤位的,應當按照已收攤位租金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十三條 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或者乙方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實際租賃天數計收攤位租金,剩餘的攤位租金和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予以退還,並按剩餘攤位租金的百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第六十四條 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或者甲方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乙方剩餘的攤位租金和保證金作爲違約金,甲方不予退還。

第六十五條 違約方承擔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六條 因自然災害、政府行爲、罷工、戰爭、火災以及市場設備設施意外損壞等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免除違約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四章 市場管理規定

第六十七條 甲方爲了規範管理市場,制定《______________服裝市場管理規定》 (本合同中簡稱市場管理規定)作爲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應向乙方出示市場管理規定,提示乙方仔細、認真閱讀本合同以及市場管理規定的內容。乙方在已經完全瞭解並同意接受上述全部內容的基礎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第六十九條 甲方於本合同簽訂時將市場管理文本一份交付乙方,供乙方及其員工隨時閱讀了解。

第七十條 甲方可以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或者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市場管理規定進行適當修改和完善,但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及時在市場內公示。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 其他事項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項,按照市場管理規定執行。

第七十三條 乙方爲法人或者其他經濟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企業機構代碼證的複印件並加蓋乙方公章;乙方爲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複印件。上述資料作爲本合同的附件由甲方存檔備查。

第七十四條 乙方委託代理人代爲簽約的,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同時向甲方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第七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保證本合同記載的雙方地址、電話、傳真、郵編的真實性與準確性。任何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傳真、郵編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乙方按照本合同記載的對方地址、電話、傳真或者郵編髮出的通知不能送達的,由對方承擔責任。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市場存檔各一份。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十八條 特別約定(如無特別約定應當註明"無"):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合同審覈: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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