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車租賃合同(精選12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2.33W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1

農用車租賃合同

農用車租賃合同(精選12篇)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爲工程施工的需要,租賃乙方一輛        。車號:        負責此段麪人員接送,及其它臨時工作。爲加強安全施工的管理,確保工程安全施工的落實,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加強乙方駕駛員安全操作教育,督促乙方做好安全駕駛。

2、甲方負責解決乙方駕駛員的食宿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要隨時配合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工作。

2、乙方定期保養維護機械,不得耽誤甲方日常工作。

3、在安排過程中, 乙方若不服從甲方調配, 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

租賃期限及租金

自        年          月        日至工程結束止。機械租賃費 每月。

四、機械燃油、維修與稅金

燃油由甲方負責供應。機械維修與保養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稅金由乙方支付。

五、安全管理

在工作中,如由乙方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負。由甲方安排指揮失誤造成的損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生效。

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爲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協議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爲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

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爲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出租人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承租人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滿足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決定租賃乙方機械設備。雙方本着公平、合理、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設備名稱:____________

二、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

三、租賃單價:按每月每臺____元租賃。

四、付款方式:租賃費按照滿月月終結算,並在月終15日內付清租賃費用,若不能按約付款,甲方按照實際欠款數額每日以__________的千分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租賃費不含稅金,甲方付乙方機械租賃費的同時,乙方必須提供收款憑證。五、調機運費:首次進場運費由甲方承擔,費用共計爲___________元退場運費由乙方自理。

六、租賃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期限暫定一個月,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必須進場。

七、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要變更機械使用工地必須提前告訴乙方,但乙方必須完全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二次搬遷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機械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不得將該機械進行抵押、轉讓或拍賣。

九、在租賃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及機械的傷害由甲方負責。

十、機械租賃期間,機械每月“累計純作業時間”按照__________小時計如超過__________小時,超過部分應按_________元/小時支付租賃費給乙方。租賃期間機械所用油料由乙方自理。正常情況下因機械故障造成停工,每月不得超過2天時間,超過部分按照____元/小時從機械租賃費中扣除。如因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造成機械臺班浪費,甲方要按照實際情況從租賃費中扣除機械誤工費。其他屬於甲方責任的任何原因或天氣原因造成的停工不減扣租金。租賃期間駕駛員及乙方管理員等食宿、交通費用及司機工資等由乙方自理。“累計純作業時間”指一月中機械工作時間的總和,以小時計。

十一、甲方不得令機械從事違法作業,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十二、乙方機械及人員在正常工作安全保證情況下必須完全服從甲方的任何工作安排,乙方無權拒絕,並必須保證機械的使用效率,如果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有權單方面清理出場,費用按照__________元/小時結算。機械使用臺班每日雙方代表現場籤認,做爲最終租賃費用結算的依據。

十三、機械的養護、保管等由乙方負責,並不計費用。

十四、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再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爲乙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數量、基本情況詳見清單:

二、雙方約定車輛租賃費爲______________元/月/輛,合同簽定後日內一次性支付。

三、協議期限爲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業務以外的營運行爲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2、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租賃金.

3、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啓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所租賃車輛正常保養、上保險(三者50萬以上)及年檢負有責任。

5、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維修費、高速通行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2、提供證件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年檢、保險及索賠修理受損車輛;

3、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八、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天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5

工地用車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職務: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二條 乙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石、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乙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甲方司機負責。

第三條 乙方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如車輛設備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甲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甲方自負,如果致使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乙方不但不給付甲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甲方每天還要償付乙方  元違約金。

第四條 租用期定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屆滿乙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  日前向甲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第五條 租金每月爲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第六條 所用燃料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甲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乙方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車牌號:

爲了切實做好項目施工的各項工作,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1、租車項目名稱:

2、工作地點:

3、車輛租用價格標準:

(1)項目工地施工用車計費:________元∕天。

(2)長途用車:_______元∕公里。

4、結算方式:

項目完成後按在工地的實際天數及長途用車的公里數結算租車費用。

5、項目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吃、住,督促乙方遵守交通規則;

(2)協助乙方解決用車過程中的對外聯繫事宜;

(3)項目完成核實項目的用車天數及長途用車的公里數,作爲租車費最終結算的依據;

(4)在項目用車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情況及時預付必要的費用;

(5)根據項目回款情況,及時向乙方支付租車費。

7、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如因乙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要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出車任務;

(3)用車過程中,乙方應有安全行車措施,並按甲方的要求配備相應的安全物品;

(4)乙方應保證安全行駛,應履行與公司簽訂的《車輛租賃安全協議書》中的全部條款。

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聯繫人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司機):

聯繫人(工程部經理):

日期: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出租方(汽車公司): 營運許可證號:

地 址:

承租方(旅行社):

業務許可證號: 地 址:

出租方(汽車公司)與承租方(旅行社)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就旅遊接待用車的租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車輛情況、行程安排與費用結算

1、承租方至少必須提前一天將用車情況及行程以書面的形式傳真給出租方,出租方收到傳真後必須仔細覈對確認內容,並及時簽字蓋章回傳確認。出租方確保按承租方有求提供優質優惠的租車服務。

《租車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作爲每一筆租車合同業務的確認。每一項租車業務的確認都必須在出車前雙方簽字蓋章,傳真確認。如有特殊原因在用車前不能傳真確認的,承租方用車部門或個人和出租方必須以短信確認,並都以電話告知承租方租車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對於不能在用車前進行傳真確認的任何一方,必須在次日補上傳真確認件。

2、雙方進行業務確認的印章式樣爲:

出租方: 承租方:

3、《租車合同》必須雙方進行以上蓋章確認方可起效,沒有此蓋章確認的租車合同,承租方與出租方產生的任何債務糾紛,承租方皆不負責。

4、費用結算

出租方指定賬戶如下:

(1)對公賬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2)其他賬戶(私人賬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3)出租方委託收款人姓名: 。聯繫話: 。身份證號碼: 。

二、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出租方必須保證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車輛爲經當年年檢合格並具備合法營運資格的車輛,且確保該車輛車況良好、安全、清潔,確保該車輛必須通過當年的“法定年檢”,車輛必須按全額座位數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每個座位保額不低於20萬元)。

2、如遇政府徵用出租方車輛或有徵用計劃的,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消息)提前1—3天告知承租方,若因出租方通知不及時造成承租方無車可用、影響行程的,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所委派的司機必須具有甲方所租車輛的合法有效的駕駛資格,持有合法駕駛證和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技術良好。

4、出租方及其司機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以及旅行社與旅遊者簽訂的合同行程表的服務內容履行用車服務義務;出車前必須作好車輛的保養及清潔工作,確保用車安全,接團車必須提前十分鐘到達指定地點,並且提前十分鐘開好空調,保證話筒及車上電視的正常使用。在接團期間必須安全行駛、熱情服務,不得刁難導遊領隊和遊客,不得要求導遊向遊客推銷合同約定之外的購物及其他需要另行付費或各種不用付費的旅遊項目。

5、行車路線依據旅遊行程表而定。如果旅行社與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重新修改行程表,在總旅遊線路不增加的情形下,行車路線依據新的旅遊行程表而定。對於旅遊行程中二地之間的行車路線,當有多條行車線路可選時,應按照方便、快捷、舒適的原則選擇行車路線。如果行車過程中前方道路出現不能通行或難以通行的情況(如地震、塌方、洪水等自然災害或車禍),必須改道行駛,出租方及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也不得以此爲由增加租車費用。

6、在行程中出現車輛故障及安全事故,出租方及其司機必須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乘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如發生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出租方及其司機必須立即組織救治與善後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出租方必須及時調度其他車輛,以保證乘客繼續完成旅遊行程或者安全返回。

7、出租方根據行車經驗及道路安全、阻塞等情況,可以對承租方提出的接送集合時間提出建議更改。出租方出車前要檢查車子,因車輛發生故障、司機操作或判斷失誤及故意行爲等原因造成誤點、行程受阻、行期推遲,耽誤遊客遊覽、吃飯、住宿,耽誤遊客乘坐車船、飛機等造成旅行社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預訂服務項目取消的損失、新增的服務項目費用、給遊客的撫慰金和賠償金等)遊客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出租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賠償責任,旅行社有權扣除其租車費或違約保證金。

8、在旅遊行程中因各種原因(含旅行社原因)導致發生違反旅遊合同約定,造成遊客權益損失時,出租方及司機應積極配合旅行社及導遊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9、因出租方及司機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導致的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如果承租方因此被遊客投訴及經濟索賠,致使承租方對遊客承擔經濟賠償或被行政管理部門處罰造成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承租方有權扣除出租方相應的車費或違約保證金,並有權向旅遊、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門舉報。

10、租車期間非因承租方過錯,出租方的車輛損失及司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由出租方負全部責任。

11、承租方有義務於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日期內付清租車費。

12、因出租方司機違章駕駛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後果由出租方及司機本人自行承擔。

13、出租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是屬於出租方自己管理的車輛,原則上不得調用其他旅遊公司或旅遊運輸公司的車輛,如需調用出租方必須向承租方提前聲明,提供並保證符合本合同第二項中1、2則內容所需資質予承租方。如出租方調用其他旅遊公司或旅遊運輸公司的車輛不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造成承租方損失的,由出租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4、出租方提供車輛給承租方時,司機需在車上播放《旅客乘車安全溫馨提示》宣傳片。

15、出租方提供車輛給承租方時,需要爲導遊人員設置專用的座位。“導遊專座”應設置在旅遊客運車輛前乘客門側第一排乘客座椅靠通道側位置。

三、如出租方需要承租方提前支付租車費的,出租方必須在簽訂本協議時向承租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保證金。如在完成接團服務後支付租車費,則不需要支付此款項。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經雙方協商後可續約。

承租方合作協議簽訂負責人: ,聯繫電話:,承租方租

訂車業務負責人:,聯繫電話:,手機:傳真:。

附件:

一、出租方加蓋公章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二、出租方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三、出租方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

四、車輛險保單複印件。

出租方(汽車公司)蓋章: (承租旅行社)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一輛作爲運輸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車輛類型:所有人:所有人地址:額定載客/貨:車輛保險情況:車輛年審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爲元/月,每月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承租方單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四、承租方職責:

1、因承租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承租方承擔,包括租賃期間的路橋年票;

2、按規定支付出租方租車費;

3、承租方租賃期間調度出租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並支持出租方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紀律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五、出租方職責:

1、出租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3、出租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承租方能正常用車;

4、出租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出租方允許(出租方不予制止視爲允許)承租方人員駕駛,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後果均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出租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承租方的調派,隨叫隨到,服務熱情周到;

6、出租方按車輛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7、出租方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必須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給出租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如超過時間,出租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承租方使用,否則承租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承租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爲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蓋章)出租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日期:日期: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爲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

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爲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爲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爲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戶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機動車保險條例>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戶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爲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 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爲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爲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

甲方將牌車輛,車牌號碼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年個月天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爲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附則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地表人:法定地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工作需要租用甲方車輛,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租車協議:

1、車輛狀況

甲方提供__色____車__輛,車號_____,甲方保證該車已依法繳納各項行政規費。

2、租用期限

______年__月__日起,一般情況下,租用期限爲本工程工期,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雙方協商決定。

3、費用及結算

日租金爲___元/車,此費用爲乙方支付的使用費用,甲方車輛行駛中的各項規費、各項保險費以及甲方駕駛人員工資、燃油費、維修費等甲方自負,過路、橋費由乙方承擔。

4、甲方及其駕駛人員必須服從乙方的出車安排,因不服從管理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依據損失扣除車輛租賃費用。

5、甲方及其駕駛人員在合同期內出現任何人身及財產糾紛,無論是否與車輛使用有關,乙方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乙方應給予甲方必要及合理的車輛維修保養時間,以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車輛大修及維修時間超過一日的,乙方有權扣除維修期間的租金。

7、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農用車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承租方:

一、公司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年,租金包括駕駛員工資每月萬元。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繳納租金。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爲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韓巖兵,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磴口縣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磴口縣汽車租憑合同登記表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