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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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精選17篇)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就編號爲▁▁▁▁▁▁▁▁▁▁的《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簡稱《租賃合同》)中保證金的具體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第一條 保證金的管理

保證金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場協會)管理,並計取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條 乙方保證金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租賃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三條 乙方保證金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轉交第三方的,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並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第四條 乙方保證金應用於以下第▁▁▁▁▁▁▁▁種情況:

1、《租賃合同》終止後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應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爲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爲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不予返還。

4、《租賃合同》終止後乙方拖欠稅費或行政管理機關罰沒款的,甲方有權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進行支付。

第五條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必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在《租賃合同》終止後甲方按照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應保存好相關憑證。

第六條 乙方保證金的補足

在租賃期限內使用乙方保證金的,乙方應在使用後▁▁▁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補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

第七條 乙方保證金的返還

《租賃合同》終止後▁▁日內,如甲方確認乙方無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之情況的,保證金及利息應全額返還乙方。

第八條 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證金或補足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九條 甲方保證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場內收取租戶保證金的,應採取市場整體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對應保證金,數額爲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以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 甲方保證金應於每年▁▁▁月▁▁▁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證金使用後,應於▁▁▁日內補足。新設立的市場應於開業後三個月內向第三方支付保證金。

第十條 甲方保證金應用於以下情況:

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與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及利息等額的保證金。

第十一條 第三方的權利義務

1、妥善保管甲、乙雙方支付的保證金,保證金應存入指定銀行的指定帳戶,不得轉存、隱匿。

2、確認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證金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據。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三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層/廳)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乙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面積 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 ;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相關事宜見《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保證金合同》。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每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 %。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依法亮證照經營。

3、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 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 等費用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 %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 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 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在租賃期限內場地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 方 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證《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合同編號爲_______)的順利履行,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問題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商標法》等有關知識產權方面法律、法規的培訓,在進貨渠道及商標使用方面對乙方進行指導,提高乙方保護知識產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第二條 甲方有權收取乙方有關商品來源的證明文件並建立經營商品商標檔案;有權審查乙方提供的商標註冊證明以及其他認證標誌證明的有效性、商標註冊人的授權經營證明或代理關係證明以及其他證明進貨渠道的憑證。

第三條 乙方在市場內經營商標侵權的商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並配合工商等執法部門查清侵權商品的來源和數量,視情況對乙方採取市場公示欄曝光、停業整頓、沒收保證金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市場場地租賃合同》。

第四條 乙方因銷售商標侵權商品已被甲方處理過,再次銷售商標侵權商品又被甲方發現、被有關執法部門查處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市場場地租賃合同》。

第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本補充協議的約定,配合甲方對其有關商品來源證明文件的審查。

第六條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聯繫地址:

乙方:

聯繫地址:

就本協議第一條所指的拍攝用途(“宣傳片拍攝”)之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有關用途

(1)用途名稱

宣傳片拍攝

(2)使用時間時間

a) 20xx 年 6 月 19日下午至晚上

二、乙方的責任

(1)由20xx年 6 月 19 日,乙方 場地租與甲方,作爲本宣傳片拍攝場地。

(2)乙方允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在租用時間內可以出入拍攝場地;

(3)乙方需積極配合甲方拍攝場地使用,並提供拍攝所需的電力。

(4)乙方將容許甲方在拍攝期間可以移動拍攝內的物件,以確保場景的適合性;

(5)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衆透露本協議的內容和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得到的有關甲方的任何保密性商業信息。

三、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及時與乙方溝通拍攝所需及安排。

(2)甲方應確保在拍攝期間內場地的乾淨、整潔與安全。如若損壞乙方場地內所用物品,照價賠償。

(3)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或公衆透露本協議的內容和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得到的有關乙方的任何保密性商業信息。

四、費用和支付

(1)甲方總共應支付人民幣 元整(大寫 ),作爲乙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指服務的費用;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向乙方支付現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作爲預付費用,乙方應在收到款項後提供相應的收據;

(3)甲方將在整個拍攝結束後將剩餘費用(即人民幣 佰元整(大寫 ),以現金的方式支付予乙方。乙方應在收到款項後提供相應的收據;

(4)除本協議規定之外,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各自承擔由於其各自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責任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中國法律規定的有關稅費和政府規費;

(5)甲方在按照本協議規定向乙方全數支付了有關費用後,對乙方不再負有任何支付義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位於雅居樂劍橋郡幼兒園二樓舞蹈室,進行跆拳道訓練。房屋建築面積50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承租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應書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承租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租手續,逾期告知視爲放棄。

2.3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租賃標的物滅失或不適於繼續使用,本合同自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額爲:2萬人民幣(¥20xx0.00元)。(見附件)

第四條:甲乙雙方租賃該場地的相關規定

4.1在乙方如約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由甲方支付出租場地的供暖費用。

4.2乙方負責出租場地內財產設施的保管。

4.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免責,並互相協助爭取相應補償。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 租給乙方使用,面積 平方,庫房產權爲甲方所有,乙方擁有使用權。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對庫房支配權。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月日止。

第三條:庫房租金:自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每年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租金,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整(¥ 元),庫房租金每年年租金上漲壹萬元,

第四條:乙方負責庫房的地平和屋頂的修護費用,如乙方租賃使用期未滿兩年,甲方需給乙方補貼元.如使用期超出兩年甲方不給予乙方補貼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應嚴格遵照合同約定執行。

2、雙方若在租賃期間違約,違約方向另方賠付元損失。。

3、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自願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東莞市塘廈鎮大坪村廠房宿舍租賃給乙方使用,面積約____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該廠房期限爲三年,即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前30天爲裝修期,裝修期內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時間爲____年___月__日。

三、廠房與宿舍每月租金共計爲人民幣玖仟元(¥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和第一個月的租金________元。合約期滿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費用之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五、乙方應於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將廠房出租給乙方作生產用途使用。如乙方用於其他用途,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手續。

七、甲方爲乙方提供用電用水。電費按供電公司標準收取。水費按自來水公司標準收取。

八、乙方應保持廠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隨意拆改建築物、設施、設備。如乙方需改建或維修建築物,須經甲方同意方能實施。

九、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並負責租用廠房內及公共區內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如發生違法行爲,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按國家政策法令正當使用該物業,並按要求繳納工商、稅務等國家規定的費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規劃時,雙方應配合新的規劃執行,甲方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對方都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十二、如發生自然災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動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滿後,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於有效期滿之前三個月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羽毛球場及其配套場地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的羽毛球場及其配套場地,面積平方米,

其中羽毛球場平方米,配套場地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標準爲:元/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於支付。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乙方的使用進行監督。

2、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使用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使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使用產生的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租賃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不得將使用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如需轉讓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從事違法活動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5、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場地內的配套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場地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場地的,應按300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鑑於甲方作爲出租方同意將場地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房屋概況

1.場地房屋地址:。

2.該房屋實測建築面積爲平方米,場地面積爲平方米,房屋類型爲,結構爲。其他約定:。

3.場地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場地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場地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場地房屋來源證明文件),場地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來源證明名稱:,場地房屋所有權人姓名或名稱:。

4.該場地房屋共有人情況爲以下第種情形:

(1)該場地房屋無共有權人,甲方對該場地房屋擁有全部所有權和處分權,且該場地房屋不存在任何其他共有權人。

(2)該場地房屋共有權人爲:,甲方承諾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取得共有權人同意,並對其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5.該場地房屋抵押情況爲以下第種情形: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爲:

抵押登記日期:年月日,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向乙方出具抵押權人同意該房屋出租的有效文件。

1 6.該場地房屋現有設施:

7.租賃的場地房屋由方負責內部裝修、改造、翻新等使用功能的完善工作。 8.乙方租賃場地房屋的使用目的:。

二、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交付日期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場地房屋及相關設施設備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交付時,應具備下列全部條件,並由雙方履行下列手續,簽署相關《場地房屋交割清單》等房屋交接文件:

(1)雙方同時對該場地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清點,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場地房屋交割清單》所列物品。

(2)移交該場地房屋鑰匙等其他物品。

(3)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租前該場地房屋水費、電費、煤氣費、供暖費等相關費用的已繳清證明文件。

(4)其他:

2.租賃期限爲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免租期(裝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無需承擔該場地房屋租金,但需承擔並繳納水費、電費以及因乙方使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三、租金及支付

1.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標準按照下列第種方式執行:

(1)租金標準爲: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元整(¥:),該場地房屋租金標準在本合同期限內不變。

(2)其他約定方式:

2.租金支付期限

雙方協商同意,場地房屋按照(□月/ □季/ □半年/ □年)方式支付。

2 3.租賃押金

甲乙雙方確認本款(□適用/□不適用),若適用的,乙方對場地房屋租賃押金的支付及退還按照下列約定執行:

(1)場地房屋租賃押金爲人民幣元整 (?:),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時一併支付。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場地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租金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前,乙方有權將押金轉爲本合同項下應付的等額租金。

4.乙方於簽署合同後日內向甲方支付元作爲定金。如果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如果甲方單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租賃期開始後,定金作爲租金使用。

5.等日常費用(包括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上網費等)由方承擔。

6.租金支付及結算辦法:

7.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價款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正規等額發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所租場地房屋交付乙方使用。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影響場地房屋使用的因素,甲方應當負責消除。

2.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場地房屋的主體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3.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場地房屋的情況下,甲方應定期對所租賃場地房屋進行檢查和維修。

4.租賃場地房屋應由甲方負責維修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進行裝修、改造、翻新(如需要)過程中,不得破壞所租場地房屋的主 3 體結構,不得將場地房屋內不屬於乙方的財產作爲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債務擔保。

2.乙方保證按時交納租金和水、電等生產生活費用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六、違約責任

1.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者違反合同規定,即視爲違約,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由於違約方違約而造成的損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時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電、煤氣、暖氣等驗收滯後,使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則所延誤的時間視爲乙方免租期。

3.甲方應保證乙方使用過程中所需的水、電、煤氣、暖氣等生產生活條件的正常供應,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應免除此期間乙方的房租。

4.其他約定:

七、合同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變更解除合同。但因一方違約導致另一方變更解除的情況除外。

2.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乙雙方的原因而導致該場地房屋不適合使用或無法使用時,則甲方應於兩個月內修補損害及恢復原狀,乙方不承擔修復期間的場地房屋租金等其他費用。如該場地房屋在受損後的兩個月內沒有被修復或重建,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有關房屋租金和其他費用,據實結算。

3.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並賠償相應的損失:

(1)不能提供場地房屋或者提供的場地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的。 (2)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3)租賃場地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4)租賃場地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4.甲方在租賃期間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否則乙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繼 4 續履行合同,並追究甲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

八、合同的續簽與終止

1.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限屆滿時,乙方如需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續簽合同的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簽權。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續簽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且乙方未續租的,雙方同意就裝飾裝修按照下列第

方式約定處理:

(1)乙方增添的且已形成附和的房屋裝飾裝修及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甲方應按乙方的裝飾裝修、設施設備成新率的殘值對乙方予以補償,具體金額屆時雙方另行協商或以評估機構評估結果爲準;對於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乙方可拆除,或由雙方另行協商同意歸甲方所有,並由甲方按照裝飾裝修、設施設備成新率的殘值對乙方予以補償。

(2)其他約定:

3.所租用的場地房屋,如遇國家規劃需要拆遷的,雙方協商一致後,乙方服從或退出,本合同終止。終止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交租金。

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折算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簽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爲準。

十三、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籤 署 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稅號: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及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租房屋位置、面積與用途

1.1乙方承租甲方位於房屋,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

1.2上款所稱房屋是指由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場地、房屋及其配套設施。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允許乙方提前進駐裝修,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間不收取租金。)

2.2承租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應書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承租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辦理續租手續,逾期告知視爲放棄。

2.3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租賃標的物滅失或不適於繼續使用,本合同自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每年租金額爲:元人民幣(¥元)。

3.2付款方式:自年起,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4.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同時繳納元履約保證金。

4.2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依約退還房屋並結清各項費用。乙方若有欠款現象(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煤氣費、應向甲方支付的款項等),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應及時補足。若無任何欠款,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後15天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4.3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返回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租賃該房屋的相關規定

5.1在乙方如約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由甲方支付出租房屋的供暖費用。

5.2乙方負責出租房屋內財產設施的保管和保險。

5.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免責,並互相協助爭取相應補償。

第六條:房屋的裝修和維護保養

6.1甲方負責該房屋的建築質量達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統、電力供應及供暖系統完好等)。

6.2乙方在足額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後即可進駐裝修。乙方裝修不得拆改主體結構,在地面、牆體及棚頂打釘鑽眼加大荷載時不得損壞建築的結構;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房屋內設施。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合同期內,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約保證金等其他費用超過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因乙方違約而導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繳納的房屋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將不予返還。

7.3雙方在合同期內,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處理

8.1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十五日交還該房屋,並將存放的自有財產物資及時處置。如逾期不歸還或未處置的財產物資,視爲乙方同意甲方代爲處置。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端解決

9.1雙方產生爭端,應友好協商,互諒互讓,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通則

10.1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保證金

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

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產權所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產權所有位於:_____市_____縣_____街_____巷_____號的門面房屋租賃給乙方,房屋建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實際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他費用說明

1:租金按月以現金方式支付,以先付後租方式,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出示相應有效收據憑證。

2:合同有效期內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元。

3:水電費用按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5號前交上月水電費用,甲方應出示相應水電有效收據憑證。

4: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爲履約保證金和財務押金,在正式入住後5日內將第一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元支付給甲方。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當月頭5天內交付。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無違約行爲或把房內財物丟失、損壞的情況,甲方須如數退回押金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及設備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有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自設除外)。

2:甲方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和相關手續。

3:甲方保證房屋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的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補償。

4: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人民幣經濟損失費(押金的50%),並清除該商戶。

5: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明覆印件。

6: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7: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出售)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產權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8: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已出租的房屋設定抵押,該抵押物被依法處分給第三方的,第三方應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9:租賃期間,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雙倍返還乙方押金;如乙方須退房,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10:租賃期間,若乙方由於個人發展原因將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此合同對甲方和第三方繼續有效。

11: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並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甲方使用,並繳清負責的費用,經雙方移交無誤,甲方須退回押金於乙方。

12:甲方出售商鋪,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無需提供其他費用。

13:乙方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 內進行經營或辦公,如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非法經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經濟損失。

14: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租賃房屋及相關設施有合法使用權。 15:乙方按合同內容及時繳納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16: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17: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者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爲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爲準)由房租扣除。

第五條: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非甲方責任的無法正常營業情況下,要待房屋重新裝潢完畢後開始營業再計算租金。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5: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違約

1:甲、乙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繳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3: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違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應提供有效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有效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所有複印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訂合同如下:

一、 出租廠房情況

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

2、 廠房租賃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租期2年。

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二、 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 甲方雙方約定,該廠房含辦公樓租金以2年一次性付清,付清的金額是人民幣壹拾壹萬整(¥110000元)此合同生效。

2、 租期期間,使用該廠房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後如續租,租金按每年5%遞增。

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5、 廠房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不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6、 廠房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7、 廠房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8、 廠房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還。

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四、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 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爲▁▁▁▁▁▁。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爲▁▁▁▁▁▁;租金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爲▁▁▁▁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爲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爲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水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僞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爲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自願協商,甲方同意將位於場地租賃給乙方做戶外廣告牌設置發佈,並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期

1、租賃期限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止。

2、租賃期滿,如甲方願意出租,在同等條件下(含安全、租賃費等項)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____天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爲乙方放棄續租權。

二、租賃價格及租金支付

1、廣告位租金爲___________元/年,合計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乙方以年爲單位向甲方繳交租金,先付後用。即合同簽訂即付第______年的租金,第______年開始前一個月付清下_____年租金,逾期不付時甲方有權處罰滯納金______元/天,超過______天不付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雙方義務及責任

1、甲方只負責提供指定牆面,所有投入費用乙方全部承擔。乙方的設計、安裝施工方案須經甲方許可。乙方投入的資產屬乙方所有。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外牆廣告位有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戶外廣告牌的絕對安全,並做好相關防雷設施。戶外廣告牌的安全是乙方廣告經營的生命線,乙方承諾:將戶外廣告牌設備實施財產保險。如發生因戶外廣告牌安全問題損壞甲方房屋及傷害到他人等人員傷亡事故的責任(含樓面及樓下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租賃期間,乙方所租場地轉讓他人,必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進行轉讓,乙方無權私自轉讓給他人,否則轉讓無效,甲方有權收回所租場地。

4、租賃期間,乙方在所租場地要規範安全施工,確保甲方樓面、廣告牌的承重及牆體的安全。如因廣告牌施工等方面造成的滲水、漏水或廣告牌承重壓力致使樓面或牆體的開裂等損壞,乙方負責全部維修、維護等相關費用。

5、乙方保證發佈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否則應獨立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6、合同期滿,乙方應保證將牆面恢復原樣,不得有損毀現象。

四、不可抗力條款

1、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該廣告位被損毀及不能使用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在租賃期內,如遇政府行爲要求撤銷廣告畫面而終止履行協議的(包括政府口頭通知),則按廣告實際發佈天數計算租金,多收取的租金費在解除協議後_____個工作日無息退還乙方。

五、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______室;房型規格;居住面積平方______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沐浴空調冰箱彩電洗衣機微波爐吊扇音響vcd

b: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收回、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1)乙方擅自將、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而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爲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且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如若人爲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場地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憑甲方____________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憑場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於________________。

二、租憑時間

乙方租憑甲方____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憑 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憑____等地終止日期至 年____月____日。

三、租憑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在專用期間,甲方應確保場地設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憑場地重複租憑給第三方。

(三)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部門計價標準,據實覈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簽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憑場地進行租憑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二)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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