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場地租賃合同(精選17篇)

來源:瑞文範文網 1.76W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精選17篇)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屬物,乙方用於商業經營用途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本合同租賃物爲 號 共計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和附屬場地。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上述權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賃物的房屋共計 層,其中一層面積 平方米、負一層面積平方米(以雙方共同測量數據爲準)。詳見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該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二。

1.3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設備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有線電視線路、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2臺)、貨梯(一臺,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設備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三。

1.4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場地包括租賃物部份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停車位,以及門前場地、員工通道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將本合同租賃物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時應簽訂交接清單,註明本合同租賃物的詳細狀態。甲方保證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爲利於乙方的裝修等開業籌備工作,甲方提供月裝修期,裝修期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並且保證水電等的供應,乙方承擔裝修期相應的水電及其它一切費用。

2.3優先租賃權。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或租賃物繼受人是否繼續租賃該商場。乙方如決定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續租的租賃協議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

2.4 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甲方或租賃物的繼受人將租賃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出售,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2.5撤離期。合同到期或雙方根據合同約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約定的撤離日後15日內撤出。在撤離期內,乙方將所有權屬於乙方的設備設施及貨物清除出租賃房屋。在撤離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用。

第三條 附屬設備設施及甲乙雙方維護保養責任

3.1 有關水電方面

3.1.1甲方應於交付租賃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不少於210KV的電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並將電源接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按裝計量表,由乙方獨立控制。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並能滿足上述設備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櫃等供電設備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3.1.2 甲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前”(“表前”:指甲方主供設備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表後”:指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設備設施)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後”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若因甲方維保不當或欠費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乙方在裝修及消防報審過程中發現原有消防系統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並負責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如甲方未能及時修復,乙方爲不影響經營,可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確認後先行墊資對不完善的消防系統按照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乙方墊付的費用,經協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賃費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項時須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清單和相應的合法發票。

3.2.3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乙方應對其租賃物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若因甲方或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甲方或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 有關自動扶梯、貨梯

3.3.1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2臺。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進行維修保養,承擔全部費用,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完好並且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若因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3 甲乙雙方共用貨梯一臺,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養,使用及維護保養費用各半承擔。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啓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設備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第四條 租賃費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賃費用 本條所定義的租賃費用,包括租賃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等費用(本條另有約定的費用除外)。租賃費用爲 萬元/年(其中房屋租賃費爲萬元,設備設施費租賃費爲萬元),租賃費用採取“先付後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於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繳納下半年租賃費用,甲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按乙方支付的金額向乙方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甲方如延遲出具發票,乙方有權相應順延下期租賃費用的支付。

4.2 水電費甲方爲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按月向甲方交納水電費,單價以同期供水供電部門公佈的用水用電單價爲準,線損按實際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甲方應提供同期供水供電部門的水電費單價表及乙方使用水電明細表。甲方在收取電費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甲方如延遲提供發票,乙方有權相應延遲交納水電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水電費發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費用,逾期按日元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供水、供電等有關部門就水電費給予甲方的優惠政策乙方同樣享受。

4.3 中央空調使用費包括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的水耗、電耗、燃料、水處理費、送新風費及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等所有費用。按月結算,先用後付。甲方在收取製冷費用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

4.4 商場停車位及周邊場地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場外物業管理費萬元整,乙方經營涉及政府部門的費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負責。

4.5 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定金萬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定金轉爲租賃保證金,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退還(不計息)。

4.6 租賃期內,除本條明示的收費項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費項目向乙方收取本條約定項目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租賃物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甲方有權出租。在租賃期內,甲方任何產權方面的變動均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2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租賃物在租賃期內不得另行出租給第三方,保證不因租賃房屋發生的產權糾紛、產權變動以及與他人的糾紛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經營使用。甲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做出有礙乙方營業的行爲。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3租賃期內,租賃物產權如轉移,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繼受人受本合同約束,繼續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並協調好租賃物繼受人與乙方的關係,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需得到乙方的書面認可。

5.4甲方應努力承擔作爲出租方的義務,在乙方相關手續及事務辦理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儘可能的協助。租賃期內,甲方負責處理因租賃物的相鄰關係,乙方有協助的義務;租賃物如因政府規劃等原因需拆遷,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拆遷方面的權益。

5.5甲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應對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5.6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所在大廈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於自營,或租賃、出售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類似的項目或廣告宣傳。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7甲方應保證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賃期內能安全、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由於房屋本身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負責修復,若乙方因此受到間接或直接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甲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經協商乙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可從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設備設施在相應的質量保證期內安全、正常地使用,並將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承租租賃物的用途爲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能按時繳納,每天按元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3租賃期間,乙方在不改變租賃物內部結構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對商場櫃檯佈置、經營格局等作合理調整,並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乙方如確需對房屋結構、設備設施進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須將方案交甲方審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築結構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設備設施或其它財產,費用由乙方承擔,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後,由乙方對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進行拆除並恢復該租賃物原狀。

6.4承租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租賃物部分轉租給第三方,乙方有權將商場的專櫃展臺等租賃給廠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②本合同發生終止時,分租合同也相應終止。乙方保證作爲承租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甲方不因該轉租行爲而使本合同項下的利益受到影響,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5乙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對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賠償。甲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乙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6.6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於自營或租賃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甲方現有經營範圍相同的或類似的項目及宣傳(如:餐飲、服飾、食品超市等)。

6.7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房屋及設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中第1.5款,延遲交付租賃物,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中第3.2.1款,延遲提供消防驗收證明,應免除乙方延遲期間的租賃費用。延遲提供達7天以上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日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按年租賃費用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7.5 乙方違反本合同、6.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萬元。

7.6 乙方違反本合同4.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並賠償甲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7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8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條款外,任何一方單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的,均視爲嚴重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對方一年租賃費用的違約金。

7.9除本協議違約責任有特別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七天內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泄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泄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須支付違約金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免責條約

9.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甲乙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條款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縣)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雙方各執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後十五日內,雙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關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授權人):

地址: 地址: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 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項目

3、租賃時間爲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場地租金每年 元,租金繳納方式爲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設備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於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並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僞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範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後,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後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爲,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20xx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物業的有關事宜,在自願、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投資購買的位於路18號 負1 層計1285㎡商場,用途:商業服務(商鋪),結構:混合,層高:6.2M。

第二條 商場租賃期限:

1、起算日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終止日期:從起算日期計算至五年止。

第三條 租金支付

(一)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20xx年1月1日,乙方可提前進場裝修並完成商場經營的一切事宜。在此期間,除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外,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20xx年1月1日起,,租金爲每月70元/㎡。後期租金按每年5%遞增,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時間爲每季10日前。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無本物業產權的任何糾紛;如因該物業未清事項影響乙方經營,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且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響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使用事項。如因甲方干預或設置障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據實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物業管理、維修和養護

1、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並達到設計要求。

2、房屋管理期內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由乙方自進場之日起負責。

3、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稅費

合同簽訂時,相關稅法規定甲方承擔的稅收爲:租賃業營業稅及城建教育附加5.6%,房產稅12%。

第七條 所有權轉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將物業進行銷售,需在銷售前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受讓方應將交易合同副本在處置後五個工作日內交乙方建檔登記,依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辦理相關手續,逾期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對物業的處置行爲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有效。如因甲方處置物業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據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若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並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內,若乙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在叄個月內,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上浮60%計算支付違約金;叄個月至陸個月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雙倍計算支付違約金。連續超過陸個月,應支付甲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且甲方可單方終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信守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變更,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份條款不能繼續時,應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且該仲裁爲一局終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肆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專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間爲叄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鋪位位置與面積

1、乙方租賃的場地爲: ,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積爲 平方米。

2、本合同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均按本合同確認的建築面積計算。

第三條:租金與管理費收費標準

1、乙方鋪位繳交租金每月標準爲: 。

2、乙方物業管理費月繳費標準爲: /㎡人民幣(含公用照明、水電、冷氣、通風等),即: ㎡× 元= 元,大寫: 元/月。在運營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運營情況作出適當的價格調整。

3、電費爲: 元/度,在運營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供電局的價格作出適當調整。

第四條:押金、租金的繳交時間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繳交一個月的租金作爲押金,共計: 元人民幣。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違反本合同和商場的有關管理制度,期滿時乙方向甲方結清有關費用,甲方免息將押金退回乙方。

2、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同時向甲方繳交壹個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共計:______元人民幣。之後乙方仍按簽訂日日期來繳交租金和物業管理費,若乙方逾期5天以上(含5天)仍未繳交的,甲方按每天1%的月租金和管理費總額收取乙方滯納金。

3、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繳交一個月的租金作爲完善合同經營範圍約定保證金和售後服務保障押金,共計: 元人民幣。此保證金是乙方用以保證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所銷售的商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許可生產和銷售的商品,也必須是在與甲方簽訂許可的經營品牌範圍之內的商品。如有違規進場商品,經甲方勸退無整改時的處罰保證金。如乙方無視甲方通知整改,甲方將視乙方違約情節輕重有權用以處罰乙方,並保留解除租賃合同和清退乙方出場的權利。乙方在被清退出場、或自願放棄租賃經營退場後,此違約保證金餘款隨即變更爲延續保障正常售後服務的售後服務保障押金。當乙方在所售商品三包期內能正常履行所售商品的售後服務期結束後,甲方將退還乙方此款。如乙方在所售商品三包期內不能正常履行所售商品的售後服務時,甲方有權使用此款項妥善處理客戶在三包期內所享有的售後服務權利。(注:乙方如經甲方同意轉讓給第三方租賃經營時,此款項自動轉入第三方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

第五條:裝修管理

1、乙方(含乙方聘請的裝修施工人員)裝修必須先提交裝修設計方案給甲方審批,甲方確認併爲乙方辦理好批准裝修通知書後,雙方一同記錄電錶數、鋪位明細,同時,確認簽字及移交鎖匙;

2、乙方進場裝修前要辦理繳交裝修保證金貳仟元給甲方,並與甲方簽訂裝修管理協議。經甲方驗收,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及裝修管理協議後,甲方無息返還乙方繳交的貳仟元裝修保證金。如乙方違反了甲方的裝修管理規定,給甲方商場造成了損失,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乙方的裝修保證金甲方不退回給乙方,預以沒收。

3、乙方租鋪2個以上(含2個)需要拆牆或拆鋪位的,須確定復原方案並經業主同意,同時乙方需繳交復原費給甲方,由甲方轉交業主。期滿乙方復原並經甲方和業主確認後,由業主無息返還復原費給乙方;若期滿乙方不復原,則復原費歸業主所有。

第六條:商場管理

1、乙方進入本商場經營要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國稅、地稅等經營手續證照,並按時繳納相關稅費和申報年檢。

2、乙方必須遵守本物業所公告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凱里國貿商場管理制度》的規定。

3、甲方對乙方因違反本協議及商場的有關規定,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採取:口頭規勸指正、書面通知、律師函、暫停其商鋪水電使用、以本公司或商場名義封其鋪位、公告等方式來提醒和制止乙方違規行爲,責令改正確保商場及大衆業主利益。

4、如乙方違反商場制度,嚴重影響商場運作、聲譽、業主的公共利益時,甲方在提請業委會和本鋪業主或本商場10個以上商家的同意後,有權單獨終止本合同並收回鋪位,不需承擔違約責任。若乙方因此有造成甲方或其它商家損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賠償,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轉讓

1、乙方已展開經營,但確需轉讓且找到接管第三方,須書面向甲方申請,在甲方同意後,向甲方繳交轉讓費壹仟元,否則,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私自轉讓的,甲方有權封閉該鋪位,直至完善規定手續爲止。

2、爲確保商場運營正常,杜絕炒鋪行爲。在本協議期限內一旦發現乙方轉讓是屬於炒鋪行爲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責令乙方改正。

第八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甲方有權制定修改本商場物業管理規定和《凱里國貿商場管理制度》。

2、爲確保凱里國貿商場開業後運營和管理正常,甲方有權重新制定實施商場整體改造、招商、策劃、管理方案。

3、有權制止乙方因違反商場的物業管理和《凱里國貿商場管理制度》的行爲。

4、根據本合同約定,有權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物管費及相關費用。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約,甲方有權收回鋪位。

6、乙方要退租,需在合同期滿後,甲方纔退還乙方之前所繳納的押金;若在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強行退租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己交付的押金。

7、租賃期內連續3天或累計5天不營業,甲方將向乙方提出書面通知給予警告;若乙方在一個月內累計15天不營業,甲方有權收回鋪位,單方終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需退還。

8、向乙方(或業主)提供商鋪的自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9、提前將裝修方案和注意事項及限制條件告知乙方和其使用人。

10、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鋪位是合法的。

11、對所涉及乙方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遵守本商場公告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凱里國貿商場管理制度》。

2、依據本協議按時向甲方及本商場物管公司每月交納租金、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費用。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所有設施設備不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須事先向商場物管處申請,獲得批准方可使用,並按約定期限恢復原狀及功能。造成損失的,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修復。

4、對員工、使用人及來客等有告知商場規定和制度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引起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凱里國貿商場管理制度》,或造成商場損失、損害的,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賠償責任。

5、租賃兩個鋪位以上,含兩個需拆中間牆和鋪位的,應事先與有關業主確定位置和原貌,並且與業主確定復原費並繳交,期滿後有復原原位義務。

6、保證不利用本鋪位及商場公共地方從事非法經營、非法傳銷及其它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7、保證按國家消防部門所制定條例來執行本鋪的消防責任,按甲方要求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嚴格用合格消防材料裝修,遵守商場消防條例,配合消防有關部門和商場舉行的消防演習。

8、保證依法向有關部門申領合法營業執照,依法經營和向有關部門繳交各項收費。

9、保證所有從業人員不帶貓、狗類動物及攻擊性的動物、寵物進入本商場,更不得在本鋪位飼養貓、狗類及攻擊性的動物、寵物。

10、對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稅收、債權債務等依法承擔。

11、所涉及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及追究責任

1、未交租金和管理費超過10天或以上的。

2、從事非法經營、傳銷及犯罪活動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第三方承租者的。

4、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鋪位的結構用途及改變和侵佔公用部份,經甲方書面通知,仍不糾正及在限定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5、2次違反商場的管理制度,甲方提請業委會或業主或附近10個商家以上同意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雙倍索賠己交的費用

1、不按時向乙方交付鋪位使用超過10天或以上的。

2、重複租賃其他方的。

3、租賃期內,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本鋪轉讓第三方承租者的。

4、租賃期內,商場及本鋪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以上條約雙方均要嚴格執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實施使對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爲,並經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仍無法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應支付而未支付之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壹萬元作爲補償。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注:附表一:簽約項目),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爲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爲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爲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爲的默認。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爲: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爲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爲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爲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爲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戶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爲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爲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爲: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爲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爲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爲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爲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爲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戶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爲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爲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爲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爲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爲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爲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爲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爲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爲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戶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爲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爲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稅費

甲方負責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其他稅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爲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爲。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爲,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爲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屬物,乙方用於商業經營用途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本合同租賃物爲 號 共計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和附屬場地。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上述權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賃物的房屋共計 層,其中一層面積 平方米、負一層面積 平方米(以雙方共同測量數據爲準)。詳見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該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設備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有線電視線路、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2臺)、貨梯(一臺,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設備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場地包括租賃物部份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停車位,以及門前場地、員工通道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租賃物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時應簽訂交接清單,註明本合同租賃物的詳細狀態。甲方保證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爲利於乙方的裝修等開業籌備工作,甲方提供 月裝修期,裝修期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並且保證水電等的供應,乙方承擔裝修期相應的水電及其它一切費用。

2.3 優先租賃權。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或租賃物繼受人是否繼續租賃該商場。乙方如決定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續租的租賃協議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

2.4 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甲方或租賃物的繼受人將租賃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出售,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2.5 撤離期。合同到期或雙方根據合同約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約定的撤離日後15日內撤出。在撤離期內,乙方將所有權屬於乙方的設備設施及貨物清除出租賃房屋。在撤離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用。

第三條 附屬設備設施及甲乙雙方維護保養責任

3.1 有關水電方面

3.1.1 甲方應於交付租賃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不少於210KV的電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並將電源接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按裝計量表,由乙方獨立控制。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並能滿足上述設備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櫃等供電設備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3.1.2 甲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設備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表後”:指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設備設施)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後”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若因甲方維保不當或欠費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裝修及消防報審過程中發現原有消防系統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並負責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如甲方未能及時修復,乙方爲不影響經營,可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確認後先行墊資對不完善的消防系統按照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乙方墊付的費用,經協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賃費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項時須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清單和相應的合法發票。

3.2.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乙方應對其租賃物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若因甲方或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甲方或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 有關自動扶梯、貨梯

3.3.1 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2臺。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進行維修保養,承擔全部費用,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完好並且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若因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3 甲乙雙方共用貨梯一臺,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養,使用及維護保養費用各半承擔。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啓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設備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第四條 租賃費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賃費用 本條所定義的租賃費用,包括租賃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等費用(本條另有約定的費用除外)。租賃費用爲 萬元/年(其中房屋租賃費爲 萬元,設備設施費租賃費爲 萬元),租賃費用採取“先付後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於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繳納下半年租賃費用,甲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按乙方支付的金額向乙方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甲方如延遲出具發票,乙方有權相應順延下期租賃費用的支付。

4.2 水電費 甲方爲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按月向甲方交納水電費,單價以同期供水供電部門公佈的用水用電單價爲準,線損按實際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甲方應提供同期供水供電部門的水電費單價表及乙方使用水電明細表。甲方在收取電費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甲方如延遲提供發票,乙方有權相應延遲交納水電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水電費發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費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供水、供電等有關部門就水電費給予甲方的優惠政策乙方同樣享受。

4.3 中央空調使用費 包括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的水耗、電耗、燃料、水處理費、送新風費及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等所有費用。按月結算,先用後付。甲方在收取製冷費用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

4.4 商場停車位及周邊場地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場外物業管理費萬元整,乙方經營涉及政府部門的費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負責。

4.5 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定金 萬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定金轉爲租賃保證金,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退還(不計息)。

4.6 租賃期內,除本條明示的收費項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費項目向乙方收取本條約定項目以外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租賃物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甲方有權出租。在租賃期內,甲方任何產權方面的變動均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2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租賃物在租賃期內不得另行出租給第三方,保證不因租賃房屋發生的產權糾紛、產權變動以及與他人的糾紛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經營使用。甲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做出有礙乙方營業的行爲。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3 租賃期內,租賃物產權如轉移,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繼受人受本合同約束,繼續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並協調好租賃物繼受人與乙方的關係,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需得到乙方的書面認可。

5.4 甲方應努力承擔作爲出租方的義務,在乙方相關手續及事務辦理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儘可能的協助。租賃期內,甲方負責處理因租賃物的相鄰關係,乙方有協助的義務;租賃物如因政府規劃等原因需拆遷,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拆遷方面的權益。

5.5 甲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應對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5.6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所在大廈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於自營,或租賃、出售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類似的項目或廣告宣傳。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7 甲方應保證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賃期內能安全、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由於房屋本身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負責修復,若乙方因此受到間接或直接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甲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經協商乙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可從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設備設施在相應的質量保證期內安全、正常地使用,並將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承租租賃物的用途爲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能按時繳納,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3 租賃期間,乙方在不改變租賃物內部結構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對商場櫃檯佈置、經營格局等作合理調整,並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乙方如確需對房屋結構、設備設施進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須將方案交甲方審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築結構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設備設施或其它財產,費用由乙方承擔,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後,由乙方對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進行拆除並恢復該租賃物原狀。

6.4 承租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租賃物部分轉租給第三方,乙方有權將商場的專櫃展臺等租賃給廠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②本合同發生終止時,分租合同也相應終止。乙方保證作爲承租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甲方不因該轉租行爲而使本合同項下的利益受到影響,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5 乙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對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賠償。甲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乙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6.6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於自營或租賃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甲方現有經營範圍相同的或類似的項目及宣傳(如:餐飲、服飾、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房屋及設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中第1.5款,延遲交付租賃物,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中第3.2.1款,延遲提供消防驗收證明,應免除乙方延遲期間的租賃費用。延遲提供達7天以上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4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按年租賃費用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7.5 乙方違反本合同、6.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萬元。

7.6 乙方違反本合同4.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並賠償甲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8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條款外,任何一方單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的,均視爲嚴重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對方一年租賃費用的違約金。

7.9除本協議違約責任有特別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七天內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泄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泄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須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免責條約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甲乙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條款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 (縣)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雙方各執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後十五日內,雙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關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授權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 期: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7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 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項目

3、租賃時間爲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場地租金每年 元,租金繳納方式爲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設備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於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並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僞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範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後,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後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爲,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20xx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乙方:

年 月 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場__________位置設置賣場,場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後,乙方可獲得__________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後,施工由_____方負責。

第二條 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開業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櫃(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爲(現合作經營面積_____ 平方米,_____戶,合作者姓名_____ ,經營品類__________ 其餘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並視情節予以處罰(合同簽定之後如不報請甲方批准另行租賃經營,每戶或每一單品罰金_____萬元,超過_____戶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於期滿前_____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櫃(架),應於_____日前提出撤櫃(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撤櫃(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並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爲、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條 營業項目與方針

(1)乙方經營項目以_____爲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審覈後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項目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於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僞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並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並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櫃檯、貨架閒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覈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還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總計:_____ 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繳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場地交付之日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繳納租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通過綜合考覈同意乙方繼續經營,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個月交付,第三年以此類推。

C.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考覈,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並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後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電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調費用。

(4)甲方對客戶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計收。

(5)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_____‰的滯納金。

(6)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間:

A.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結清。

B.如以後的空調費、採暖費、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第六條 保證金

(1)保證金:爲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爲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爲維護商業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業步行街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業步行街後,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_____天后,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爲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業步行街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爲,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考覈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2)甲乙雙方議定每期_____個月,營業目標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營業總額爲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營業總額爲_____元整。

(3)乙方的營業情況每_____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鑑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 促銷

(1)甲方爲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儘量配合,並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爲,甲方如認爲乙方的促銷行爲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 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於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侵權行爲,並不得陳列銷售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導致甲方承受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並可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終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後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 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後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設備,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並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後方得營業,日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設備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設備,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僱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爲,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戶的設備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後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戶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誌的設置應符合甲方的整體佈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一條 廣告

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審覈並收取一定費用後可辦理。

第十二條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櫃(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於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四條 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餘額及保證金餘額,並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餘租金,並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A.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範圍經營

B.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C.乙方違反本合同十(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D.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週內累計達3次以上

E.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本商場及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爲。

F.如乙方因其行爲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G.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H.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I.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及步行街內打架鬥毆、聚衆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爲

J.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2)條約定的

K.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可終止合同,解除乙方賣場經營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於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爲拋棄其所存留於專櫃(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於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並依法追訴。

第十五條 續約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如欲續約,應於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另訂合同。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滿

(2)因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約定可終止

(3)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終止情形

第十七條 租賃賣場的交還

(1)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予續簽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日後三日內將承租賣場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等以良好、整潔、清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2)租賃賣場交還前,乙方應將物品自行負擔費用搬出承租鋪位。否則,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3)租賃賣場交還時,乙方裝修等不可拆除的設施歸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復承租鋪位原狀的,乙方應予恢復,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聯絡與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訊聯絡方式爲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訊聯絡方式,如有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後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B.雙方之間任何關於本合同向對方的通知行爲,均以書面形式進行方爲有效。但對於全體承租人均有約束力的內容,甲方有權以公告、佈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2)爭議解決: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起公訴

B.本合同的管轄法院爲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協商處理,必要時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支付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無效,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的房屋及場地,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的房屋及場地自行安排用途,甲方不得隨意阻撓和干涉。

三、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使用的方式,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每年 月 日前交納給甲方。

五、租賃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集體或個人對乙方所承租的土地使用提出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六、在租賃期內,涉及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租賃期內,若國家需要,按政策徵用土地,屬乙方在租賃後建設的建設及生產物,其補償完全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應尊重乙方在租賃房屋及場地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經營活動,乙方利用租賃房屋及場地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全部歸乙方。

八、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如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到甲、乙雙方合同目的的實現的,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合同,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影響到乙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九、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租賃,應交回租賃房屋及場地,乙方所建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如果設施移交給甲方,雙方應公平合同協商補償事宜。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專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間爲叄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鋪位位置與面積

1、乙方租賃的場地爲: ,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積爲 平方米。

2、本合同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均按本合同確認的使用面積計算。

第三條:租金與管理費收費標準

1、乙方鋪位繳交租金每月標準爲: 。

2、乙方物業管理費月繳費標準爲: /㎡人民幣(含公用照明、水電、冷氣、通風等),即: ㎡× 元= 元,大寫: 元/月。在運營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運營情況作出適當的價格調整。

3、電費爲: 元/度,在運營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供電局的價格作出適當調整。

第四條:押金、租金的繳交時間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繳交兩個月的租金作爲押金,共計: 元人民幣。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違反本合同和商場的有關管理制度,期滿時乙方向甲方結清有關費用,甲方免息將押金退回乙方。

2、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同時向甲方繳交壹個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共計:______元人民幣。之後乙方仍按簽訂日日期來繳交租金和物業管理費,若乙方逾期5天以上(含5天)仍未繳交的,甲方按每天1%的月租金和管理費總額收取乙方滯納金。

第五條:裝修管理

1、乙方(含乙方聘請的裝修施工人員)裝修必須先提交裝修設計方案給甲方審批,甲方確認併爲乙方辦理好批准裝修通知書後,雙方一同記錄電錶數、鋪位明細,同時,確認簽字及移交鎖匙;

2、乙方進場裝修前要辦理繳交裝修保證金貳仟元給甲方,並與甲方簽訂裝修管理協議。經甲方驗收,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及裝修管理協議後,甲方無息返還乙方繳交的貳仟元裝修保證金。如乙方違反了甲方的裝修管理規定,給甲方商場造成了損失,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乙方的裝修保證金甲方不退回給乙方,預以沒收。

3、乙方租鋪2個以上(含2個)需要拆牆或拆鋪位的,須確定復原方案並經業主同意,同時乙方需繳交復原費給甲方,由甲方轉交業主。期滿乙方復原並經甲方和業主確認後,由業主無息返還復原費給乙方;若期滿乙方不復原,則復原費歸業主所有。

第六條:商場管理

1、乙方進入本商場經營要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國稅、地稅等經營手續證照,並按時繳納相關稅費和申報年檢。

2、乙方必須遵守本物業所公告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場管理制度》的規定。

3、甲方對乙方因違反本協議及商場的有關規定,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採取:口頭規勸指正、書面通知、律師函、暫停其商鋪水電使用、以本公司或商場名義封其鋪位、公告等方式來提醒和制止乙方違規行爲,責令改正確保商場及大衆業主利益。

4、如乙方違反商場制度,嚴重影響商場運作、聲譽、業主的公共利益時,甲方在提請業委會和本鋪業主或本商場10個以上商家的同意後,有權單獨終止本合同並收回鋪位,不需承擔違約責任。若乙方因此有造成甲方或其它商家損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賠償,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轉讓

1、乙方已展開經營,但確需轉讓且找到接管第三方,須書面向甲方申請,在甲方同意後,向甲方繳交轉讓費壹仟元,否則,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私自轉讓的,甲方有權封閉該鋪位,直至完善規定手續爲止。

2、爲確保商場運營正常,杜絕炒鋪行爲。在本協議期限內一旦發現乙方轉讓是屬於炒鋪行爲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責令乙方改正。

第八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甲方有權制定修改本商場物業管理規定和《商場管理制度》。

2、爲確保商場開業後運營和管理正常,甲方有權重新制定實施商場整體改造、招商、策劃、管理方案。

3、有權制止乙方因違反商場的物業管理和《商場管理制度》的行爲。

4、根據本合同約定,有權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物管費及相關費用。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約,甲方有權收回鋪位。

6、乙方要退租,需在合同期滿後,甲方纔退還乙方之前所繳納的押金;若在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強行退租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己交付的押金。

7、租賃期內連續3天或累計5天不營業,甲方將向乙方提出書面通知給予警告;若乙方在一個月內累計15天不營業,甲方有權收回鋪位,單方終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需退還。

8、向乙方(或業主)提供商鋪的自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

9、提前將裝修方案和注意事項及限制條件告知乙方和其使用人。

10、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鋪位是合法的。

11、對所涉及乙方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遵守本商場公告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場管理制度》。

2、依據本協議按時向甲方及本商場物管公司每月交納租金、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費用。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所有設施設備不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須事先向商場物管處申請,獲得批准方可使用,並按約定期限恢復原狀及功能。造成損失的,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修復。

4、對員工、使用人及來客等有告知商場規定和制度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引起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商場管理制度》,或造成商場損失、損害的,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賠償責任。

5、租賃兩個鋪位以上,含兩個需拆中間牆和鋪位的,應事先與有關業主確定位置和原貌,並且與業主確定復原費並繳交,期滿後有復原原位義務。

6、保證不利用本鋪位及商場公共地方從事非法經營、非法傳銷及其它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7、保證按國家消防部門所制定條例來執行本鋪的消防責任,按甲方要求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嚴格用合格消防材料裝修,遵守商場消防條例,配合消防有關部門和商場舉行的消防演習。

8、保證依法向有關部門申領合法營業執照,依法經營和向有關部門繳交各項收費。

9、保證所有從業人員不帶貓、狗類動物及攻擊性的動物、寵物進入本商場,更不得在本鋪位飼養貓、狗類及攻擊性的動物、寵物。

10、對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稅收、債權債務等依法承擔。

11、所涉及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及追究責任

1、未交租金和管理費超過10天或以上的。

2、從事非法經營、傳銷及犯罪活動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第三方承租者的。

4、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鋪位的結構用途及改變和侵佔公用部份,經甲方書面通知,仍不糾正及在限定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5、2次違反商場的管理制度,甲方提請業委會或業主或附近10個商家以上同意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雙倍索賠己交的費用

1、不按時向乙方交付鋪位使用超過10天或以上的。

2、重複租賃其他方的。

3、租賃期內,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本鋪轉讓第三方承租者的。

4、租賃期內,商場及本鋪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以上條約雙方均要嚴格執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實施使對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爲,並經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仍無法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應支付而未支付之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壹萬元作爲補償。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資產名稱與地點

甲方將其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的場地(詳見雙方覈對的圖紙),含辦公室,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年,出租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續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每年計人民幣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元),每期支付六個月的租金,本協議生效後先付六個月的租金,自第七個月開始支付第二期租金,以此類推。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稅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保養

乙方應合理、妥善使用租賃財產,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財產損壞的(不包括水泥場地),由乙方負責修繕並承擔相關的維修費用。

若因租賃物自然原因而損壞的,則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事項,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 租賃期滿,甲乙雙方結清所有費用後,甲方收回租賃物,本合同終止。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場地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租賃情況

1、甲方同意將一樓超市無購物通道西側 平米場地租給乙方使用。

2、乙方經營項目

3、租賃時間爲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場地租金每年 元,租金繳納方式爲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水、電、取暖等設備條件。

2、甲方對乙方從業人員有培訓、指導、管理的權利。

3、甲方負責乙方店內產品廣告宣傳事宜。

4、對於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管理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並建議乙方調換或辭退。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

2、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

3、依法經營,明碼標價,不出售過期僞劣產品,確保質量,如因商品質量問題引發投訴或遇職能部門檢查不合格處以罰款時,所涉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對場地的使用及維護權利,但不具有所有權,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設施。

5、乙方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甲方各項規範要求,文明服務,禮貌待客,如因服務不周引發投訴和糾紛,按甲方有關條例處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場變化不能正常經營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滿後,乙方需再續合同要經雙方協商後再行簽訂手續。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要認真履行合同,如出現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終止合同行爲,由違約方向對方賠付__元違約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的場地租賃事宜,並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面積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位於 (詳見附圖的紅線範圍),租賃場地建築面積約爲 m2(按雙方覈實的最終面積爲準)。

第二條:租賃場地的用途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用途爲 功能,乙方合同期內如要改變其經營項目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條:租賃期限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期限爲 年,租期從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金金額及其它費用的繳納方式

: 注:乙方同意自行承擔以上涉及的租賃稅費,並於每月 日前繳交下月的稅費。

二、物業管理費:包括中央空調電費及設施維護費、電梯電費及維護費、消防及供電設施維護費、公共照明電費、公共水費、公共衛生清潔費、保安秩序管理服務費;另外,場內的空調的開啓時間爲早上: ,關閉時間爲晚上 : ;商場經營時間爲早上 : 至晚上 : (如遇天氣狀況改變時進行調整)。

三、月租繳費方式及應繳費用:

1、租金實行先交付後使用的原則,即乙方須於每月 日前繳交下月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稅費等費用;

2、乙方須按規定準時向甲方交納各項費用,逾期不交以日按欠費金額的 ‰ 向乙

方收取滯納金,逾期7天仍未繳交上述費用,甲方收回鋪位另行出租,並沒收乙方保證金及相關費用;

3、乙方委託甲方代爲收取水電費。乙方用電、用水按所租場地電錶、水錶實際抄表度數計付,每度電單價? .00元,每度水單價?.00元(若物價局或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價格變動,此單價隨之變動);

四、保證金的繳納:

爲確保甲方物業在乙方租賃期結束後完整歸還,乙方在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三天內須向甲方交付? .00 元場地保證金。其中? .00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於年 月 日甲方不計息退還給乙方。租賃期結束後如乙方無違反合同之規定並完整交還場地,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 .00 元保證金原數(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五、在租賃期內優惠:

爲支持乙方的品牌投資以及順利過渡,乙方從簽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享受爲期個月的免租金、免管理費的優惠(免租期內不含場內水、電費、廣告位電費和市政收取的垃圾清運費);

六、場地交付標準:

1、甲方以現時的場地設施設備交付。另外,涉及乙方對租賃店鋪二次裝修及功能改變所產生的消防改造及報建,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乙方支付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2、合約期內,甲方提供商業廣場戶外廣告位按實際的用電損耗收費。宣傳內容需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發佈。

第五條: 其他自理費用

一、乙方除合同規定要求交付的費用外,還須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報批有關手續以及繳納應繳費用,甲方配合提供相關辦證資料;

二、乙方自行申報布裝有線電視線、電話線、網線(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店鋪外線路的佈置),並依時繳納應交費用;

三、乙方使用甲方戶外廣告位期間,須自行向市政或其它有關部門申報登記,並按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間租賃場地的裝修及維護保養規定

一、乙方不得損壞建築主體結構(含樑、柱、樓板),如若改動須涉及以上部位的,應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經得甲方同意後方能施工,否則,由此而產生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進行裝修前或經營期間需對租賃場地進行整改裝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裝修管理規定,並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及設計圖紙,且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另外,乙方首次進場對租賃場地進行拆除裝修時,應以不損壞現有配套設施設備爲裝修原則,並歸還屬於甲方的設施設備;

三、乙方首次進場裝修須交付裝修保證金人民幣? .00 元,裝修完畢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回;

四、乙方人員進場裝修時必須辦理入場工作證,並遵守管理規定;另外,乙方場地的

裝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運,若乙方委託甲方清運的,需另行繳納清運費用;

五、乙方裝修期間,甲方有權對其裝修事項進行監督,乙方應按照有關《裝修管理規定》文明施工;

六、乙方鋪內裝修材料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進行裝修,並且乙方在裝修期間應做好鋪內的防火工作,詳見與甲方簽訂的《防火安全承諾書》;

七、乙方應依法經營,並按照國家對商鋪的消防要求做好店鋪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若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火災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違反國家對店鋪使用的經營管理規定,導致被有關職能部門全部查封的,其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並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溯法律責任。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監督乙方守法依約經營;

2、按合同規定收取租金、管理費及其他合同明確的費用;

3、因檢修設備設施、衛生清潔、救災、排除危險防火檢修等原因進入承租方租賃場地範圍進行工作的,須預先知會乙方;

4、有義務保障乙方在守法依規經營的情況下不被幹涉而自主經營;

5、甲方不定期派專業設備維修人員對租賃場地內的配套設施設備進行檢修,如發現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有權要求乙方維修使其至正常使用或照價賠償;

6、甲方在租賃期內有權對租賃場地的產權進行變賣,但變賣後必須確保該合同如期履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法依約正常使用租賃的物業,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準時按量繳納租金、工商管理費、稅收等費用;

2、接受及協助甲方進行統一管理,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3、合理使用、積極維護租賃場地和設備設施,確保整體安全及美觀;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租賃場地內甲方的配套設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5、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對租賃場地私下轉租或分租;

6、須按時按照甲方規定時間開啓戶外廣告燈,開啓時間爲晚上 : ~ :時,時間可根據氣候的變化適當調整,另外,乙方在廣告位使用期內不得進行對外出租,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廣告位的使用權;

7、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計 個月內必須正常開業(即至 年 月 日前),否則,乙方每逾期開業一天,甲方有權處以乙方? .00元/天的違約金;

8、租賃期間,下水管道由乙方負責維護並承擔費用,乙方須繳納涉及該場地的公共設施維護公攤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除本合同的其他規定外,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

二、租賃期間,未經另一方同意,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遞減方式計算,即:

合同期的前三年(即從簽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間)違約一方應按合同未履行部份租金的 %向守約方作出賠償;於合同期內第三年後至第五年(即從 年 月日日至 20_ 年 9 月 31 日)間解除合同的,違約一方應按合同未履行部份租金的 %向守約方作出賠償;餘下年份(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間解除合同的,違約一方應按合同未履行部份租金的 %向守約方作出賠償。涉及乙方已交租金部分雙方按日結算。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租賃期間,如遇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作違約,租金及其他費用按日計清結算。

第十條:租賃期屆滿的處理

一、乙方是否繼續租賃場地,均須於租賃期屆滿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繼續租賃場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並且承租價格不高於當時出租給商戶的合同價格,雙方重新簽訂新的場地租賃合同,否則視作乙方放棄續租權;

二、乙方不繼續租賃場地,須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出,遷出前須結清甲方的款項,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稅務部門辦理好停業手續;遷出時乙方有權取回屬於乙方的設施設備、貨物、傢俱、辦公用品等,但前期由甲方投資的設施設備不得取走且不得拆除並損害建築物本身之結構及設施。另外,乙方逾期遷出的,乙方除不要求甲方退還保證金及放棄對未遷出物品的所有權(物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外,還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對本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四會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在協商或訴訟未獲解決前,雙方必須繼續按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帶《物業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承諾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前就本合同標的而簽訂的所有合同、協議均作廢;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現就租賃______省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位於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商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設備處理、租金、定金交納

1、甲方將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商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租賃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原與_______簽訂的租賃合同終止。

2、乙方第________年向甲方付租金人民幣______萬元,以後每年租金在上年標準上遞增______、每年租金分_____次預付。按照先付款後租用的原則,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和以後每______個月期滿前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個月租金。

3、屋內原有可移動的設備另按有關協議處理。

4、爲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應交甲方定金_____元(不計息),合同終止,如乙方無違反合同行爲,甲方應如數將定金退還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將定金抵作乙方所欠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場地來確定經營項目。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但裝修應符合_______等國家標準。

2、乙方不論經營什麼項目,不得以“________”命名。有關經營的營業證照由乙方辦理。乙方證照必須具獨立法人資格,不得掛靠有關的費用。做到合法經營(國土稅、租賃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應按期、按數向甲方交納租金。合同期內,乙方將場地轉包轉租,須經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對外簽訂合同,不得以承租的房屋對外作抵押。

4、乙方承擔自己在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

5、合同終止,乙方對場內、外的裝飾,不得拆除。

6、乙方應加強消防、防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凡因乙方發生火災等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7、乙方應遵守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招聘非本地戶口人員應到甲方辦理《流動人口證》,到公安部門辦理“暫住證”。

8、合同期內,乙方負責聘用甲方職工_______人。甲方職工如違反乙方規定不適宜上崗的,乙方有權對其作多餘人員安排,但乙方應負擔不少於其本人基本工資的______%爲職工生活費。

9、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租賃的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對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需要對外協商關係時,經乙方請求,給予必要的協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責對房屋屋面的正常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及時維修對乙方造成損失時,甲主應負責賠償。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所出現的經濟或其它民事糾紛責任。合同期內,遇天災、水患等對乙方經營造成影響和損失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一方需要變更合同內容時,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

2、由於政策規定或城市規劃建設需要,致使甲方不能出租房屋或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時,可以終止合同執行。其善後工作由雙方協商處理。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租賃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或擅自轉租房屋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終止合同執行。除乙方賠償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出租的房屋,終止合同執行。除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元外,所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2、甲方違約,如甲方終止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內容時,甲方除賠償乙方違約金_______元外,對乙方原收購的設備、設施,甲方應按賣價,按實際經營時間折價付給乙方(按________年折算),對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六、其他規定:

1、商場外東向場地從商場北牆起至南牆止,爲甲、乙雙方共同場地。原則上由乙方作客庫停車使用,但雙方不得在此地段從事經營性停車業務,乙方不得超出所承擔場地經營。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____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免租期爲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協議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爲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爲租金支付方式;籤協議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協議或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協議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協議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戶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籤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籤):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籤):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 的場地租賃事宜,並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面積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位於 (詳見附圖的紅線範圍),租賃場地建築面積約爲 m2(按雙方覈實的最終面積爲準)。

第二條:租賃場地的用途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用途爲 功能,乙方合同期內如要改變其經營項目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條:租賃期限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期限爲 年,租期從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金金額及其它費用的繳納方式

: 注:乙方同意自行承擔以上涉及的租賃稅費,並於每月 日前繳交下月的稅費。

二、物業管理費:包括中央空調電費及設施維護費、電梯電費及維護費、消防及供電設施維護費、公共照明電費、公共水費、公共衛生清潔費、保安秩序管理服務費;另外,場內的空調的開啓時間爲早上 : ,關閉時間爲晚上 : ;商場經營時間爲早上 : 至晚上 : (如遇天氣狀況改變時進行調整)。

三、月租繳費方式及應繳費用:

1、租金實行先交付後使用的原則,即乙方須於每月 日前繳交下月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稅費等費用;

2、乙方須按規定準時向甲方交納各項費用,逾期不交以日按欠費金額的 ‰ 向乙

方收取滯納金,逾期7天仍未繳交上述費用,甲方收回鋪位另行出租,並沒收乙方保證金及相關費用;

3、乙方委託甲方代爲收取水電費。乙方用電、用水按所租場地電錶、水錶實際抄表度數計付,每度電單價¥ .00元,每度水單價¥ .00元(若物價局或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價格變動,此單價隨之變動);

四、保證金的繳納:

爲確保甲方物業在乙方租賃期結束後完整歸還,乙方在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三天內須向甲方交付¥ .00 元場地保證金。其中¥ .00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於 年 月 日甲方不計息退還給乙方。租賃期結束後如乙方無違反合同之規定並完整交還場地,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 .00 元保證金原數(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五、在租賃期內優惠:

爲支持乙方的品牌投資以及順利過渡,乙方從簽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享受爲期 個月的免租金、免管理費的優惠(免租期內不含場內水、電費、廣告位電費和市政收取的垃圾清運費);

六、場地交付標準:

1、甲方以現時的場地設施設備交付。另外,涉及乙方對租賃店鋪二次裝修及功能改變所產生的消防改造及報建,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乙方支付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2、合約期內,甲方提供商業廣場戶外廣告位按實際的用電損耗收費。宣傳內容需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發佈。

第五條: 其他自理費用

一、乙方除合同規定要求交付的費用外,還須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報批有關手續以及繳納應繳費用,甲方配合提供相關辦證資料;

二、乙方自行申報布裝有線電視線、電話線、網線(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店鋪外線路的佈置),並依時繳納應交費用;

三、乙方使用甲方戶外廣告位期間,須自行向市政或其它有關部門申報登記,並按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間租賃場地的裝修及維護保養規定

一、乙方不得損壞建築主體結構(含樑、柱、樓板),如若改動須涉及以上部位的,應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經得甲方同意後方能施工,否則,由此而產生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進行裝修前或經營期間需對租賃場地進行整改裝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裝修管理規定,並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及設計圖紙,且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另外,乙方首次進場對租賃場地進行拆除裝修時,應以不損壞現有配套設施設備爲裝修原則,並歸還屬於甲方的設施設備;

三、乙方首次進場裝修須交付裝修保證金人民幣¥ .00 元,裝修完畢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回;

四、乙方人員進場裝修時必須辦理入場工作證,並遵守管理規定;另外,乙方場地的

裝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運,若乙方委託甲方清運的,需另行繳納清運費用;

五、乙方裝修期間,甲方有權對其裝修事項進行監督,乙方應按照有關《裝修管理規定》文明施工;

六、乙方鋪內裝修材料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進行裝修,並且乙方在裝修期間應做好鋪內的防火工作,詳見與甲方簽訂的《防火安全承諾書》;

七、乙方應依法經營,並按照國家對商鋪的消防要求做好店鋪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若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火災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違反國家對店鋪使用的經營管理規定,導致被有關職能部門全部查封的,其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並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溯法律責任。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監督乙方守法依約經營;

2、按合同規定收取租金、管理費及其他合同明確的費用;

3、因檢修設備設施、衛生清潔、救災、排除危險防火檢修等原因進入承租方租賃場地範圍進行工作的,須預先知會乙方;

4、有義務保障乙方在守法依規經營的情況下不被幹涉而自主經營;

5、甲方不定期派專業設備維修人員對租賃場地內的配套設施設備進行檢修,如發現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有權要求乙方維修使其至正常使用或照價賠償;

6、甲方在租賃期內有權對租賃場地的產權進行變賣,但變賣後必須確保該合同如期履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法依約正常使用租賃的物業,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準時按量繳納租金、工商管理費、稅收等費用;

2、接受及協助甲方進行統一管理,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3、合理使用、積極維護租賃場地和設備設施,確保整體安全及美觀;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租賃場地內甲方的配套設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5、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對租賃場地私下轉租或分租;

6、須按時按照甲方規定時間開啓戶外廣告燈,開啓時間爲晚上 : ~ : 時,時間可根據氣候的變化適當調整,另外,乙方在廣告位使用期內不得進行對外出租,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廣告位的使用權;

7、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計 個月內必須正常開業(即至 年 月 日前),否則,乙方每逾期開業一天,甲方有權處以乙方¥ .00元/天的違約金;

8、租賃期間,下水管道由乙方負責維護並承擔費用,乙方須繳納涉及該場地的公共設施維護公攤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除本合同的其他規定外,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

二、租賃期間,未經另一方同意,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遞減方式計算,即:

合同期的前三年(即從簽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間)違約一方應按合同未履行部份租金的 %向守約方作出賠償;於合同期內第三年後至第五年(即從 年 月 日日至 20xx 年 9 月 31 日)間解除合同的,違約一方應按合同未履行部份租金的 %向守約方作出賠償;餘下年份(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間解除合同的,違約一方應按合同未履行部份租金的 %向守約方作出賠償。涉及乙方已交租金部分雙方按日結算。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租賃期間,如遇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作違約,租金及其他費用按日計清結算。

第十條:租賃期屆滿的處理

一、乙方是否繼續租賃場地,均須於租賃期屆滿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繼續租賃場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並且承租價格不高於當時出租給商戶的合同價格,雙方重新簽訂新的場地租賃合同,否則視作乙方放棄續租權;

二、乙方不繼續租賃場地,須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出,遷出前須結清甲方的款項,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稅務部門辦理好停業手續;遷出時乙方有權取回屬於乙方的設施設備、貨物、傢俱、辦公用品等,但前期由甲方投資的設施設備不得取走且不得拆除並損害建築物本身之結構及設施。另外,乙方逾期遷出的,乙方除不要求甲方退還保證金及放棄對未遷出物品的所有權(物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外,還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對本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四會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在協商或訴訟未獲解決前,雙方必須繼續按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帶《物業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承諾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前就本合同標的而簽訂的所有合同、協議均作廢;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商場場地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人:______省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現就租賃______省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位於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商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設備處理、租金、定金交納

1.甲方將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商場場地出租給乙方,租賃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從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甲方原與_______簽訂的租賃合同終止。

2.乙方第_______年向甲方付租金人民幣______萬元,以後每年租金在上年標準上遞增______ 。每年租金分_____次預付。按照先付款後租用的原則,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和以後每______個月期滿前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個月租金。

3.屋內原有可移動的設備另按有關協議處理。

4.爲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應交甲方定金_____元(不計息),合同終止,如乙方無違反合同行爲,甲方應如數將定金退還乙方;如乙方有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將定金抵作乙方所欠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場地來確定經營項目。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但裝修應符合 _______等國家標準。

2.乙方不論經營什麼項目,不得以“________”命名。有關經營的營業證照由乙方辦理。乙方證照必須具獨立法人資格,不得掛靠有關的費用。做到合法經營(國土稅、租賃費由甲方承擔),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3.乙方應按期、按數向甲方交納租金。合同期內,乙方將場地轉包轉租,須經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對外簽訂合同,不得以承租的房屋對外作抵押。

4.乙方承擔自己在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

5.合同終止,乙方對場內、外的裝飾,不得拆除。

6.乙方應加強消防、防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凡因乙方發生火災等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一切責任。

7.乙方應遵守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招聘非本地戶口人員應到甲方辦理《流動人口證》,到公安部門辦理“暫住證”。

8.合同期內,乙方負責聘用甲方職工_______人。甲方職工如違反乙方規定不適宜上崗的,乙方有權對其作多餘人員安排,但乙方應負擔不少於其本人基本工資的______%爲職工生活費。

9.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繼續租賃的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對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需要對外協商關係時,經乙方請求,給予必要的協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責對房屋屋面的正常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及時維修對乙方造成損失時,甲主應負責賠償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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