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商場租賃合同(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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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1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精選18篇)

身份證號:

地 址: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物業的有關事宜,在自願、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投資購買的位於路18號 負1 層計1285㎡商場,用途:商業服務(商鋪),結構:混合,層高:6.2M。

第二條 商場租賃期限:

1、起算日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終止日期:從起算日期計算至五年止。

第三條 租金支付

(一)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20xx年1月1日,乙方可提前進場裝修並完成商場經營的一切事宜。在此期間,除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外,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20xx年1月1日起,,租金爲每月70元/㎡。後期租金按每年5%遞增,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時間爲每季10日前。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無本物業產權的任何糾紛;如因該物業未清事項影響乙方經營,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且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響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使用事項。如因甲方干預或設置障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據實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物業管理、維修和養護

1、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並達到設計要求。

2、房屋管理期內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由乙方自進場之日起負責。

3、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稅費

合同簽訂時,相關稅法規定甲方承擔的稅收爲:租賃業營業稅及城建教育附加5.6%,房產稅12%。

第七條 所有權轉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將物業進行銷售,需在銷售前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受讓方應將交易合同副本在處置後五個工作日內交乙方建檔登記,依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辦理相關手續,逾期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對物業的處置行爲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有效。如因甲方處置物業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據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若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並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內,若乙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在叄個月內,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上浮60%計算支付違約金;叄個月至陸個月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雙倍計算支付違約金。連續超過陸個月,應支付甲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且甲方可單方終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信守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變更,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份條款不能繼續時,應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且該仲裁爲一局終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肆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專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間爲叄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鋪位位置與面積

1、乙方租賃的場地爲: ,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積爲 平方米。

2、本合同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均按本合同確認的建築面積計算。

第三條:租金與管理費收費標準

1、乙方鋪位繳交租金每月標準爲: 。

2、乙方物業管理費月繳費標準爲: /㎡人民幣(含公用照明、水電、冷氣、通風等),即: ㎡× 元= 元,大寫: 元/月。在運營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運營情況作出適當的價格調整。

3、電費爲: 元/度,在運營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供電局的價格作出適當調整。

第四條:押金、租金的繳交時間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繳交一個月的租金作爲押金,共計: 元人民幣。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違反本合同和商場的有關管理制度,期滿時乙方向甲方結清有關費用,甲方免息將押金退回乙方。

2、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同時向甲方繳交壹個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共計:______元人民幣。之後乙方仍按簽訂日日期來繳交租金和物業管理費,若乙方逾期5天以上(含5天)仍未繳交的,甲方按每天1%的月租金和管理費總額收取乙方滯納金。

3、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繳交一個月的租金作爲完善合同經營範圍約定保證金和售後服務保障押金,共計: 元人民幣。此保證金是乙方用以保證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所銷售的商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許可生產和銷售的商品,也必須是在與甲方簽訂許可的經營品牌範圍之內的商品。如有違規進場商品,經甲方勸退無整改時的處罰保證金。如乙方無視甲方通知整改,甲方將視乙方違約情節輕重有權用以處罰乙方,並保留解除租賃合同和清退乙方出場的權利。乙方在被清退出場、或自願放棄租賃經營退場後,此違約保證金餘款隨即變更爲延續保障正常售後服務的售後服務保障押金。當乙方在所售商品三包期內能正常履行所售商品的售後服務期結束後,甲方將退還乙方此款。如乙方在所售商品三包期內不能正常履行所售商品的售後服務時,甲方有權使用此款項妥善處理客戶在三包期內所享有的售後服務權利。(注:乙方如經甲方同意轉讓給第三方租賃經營時,此款項自動轉入第三方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

第五條:裝修管理

1、乙方(含乙方聘請的裝修施工人員)裝修必須先提交裝修設計方案給甲方審批,甲方確認併爲乙方辦理好批准裝修通知書後,雙方一同記錄電錶數、鋪位明細,同時,確認簽字及移交鎖匙;

2、乙方進場裝修前要辦理繳交裝修保證金貳仟元給甲方,並與甲方簽訂裝修管理協議。經甲方驗收,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及裝修管理協議後,甲方無息返還乙方繳交的貳仟元裝修保證金。如乙方違反了甲方的裝修管理規定,給甲方商場造成了損失,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乙方的裝修保證金甲方不退回給乙方,預以沒收。

3、乙方租鋪2個以上(含2個)需要拆牆或拆鋪位的,須確定復原方案並經業主同意,同時乙方需繳交復原費給甲方,由甲方轉交業主。期滿乙方復原並經甲方和業主確認後,由業主無息返還復原費給乙方;若期滿乙方不復原,則復原費歸業主所有。

第六條:商場管理

1、乙方進入本商場經營要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國稅、地稅等經營手續證照,並按時繳納相關稅費和申報年檢。

2、乙方必須遵守本物業所公告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凱里國貿商場管理制度》的規定。

3、甲方對乙方因違反本協議及商場的有關規定,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採取:口頭規勸指正、書面通知、律師函、暫停其商鋪水電使用、以本公司或商場名義封其鋪位、公告等方式來提醒和制止乙方違規行爲,責令改正確保商場及大衆業主利益。

4、如乙方違反商場制度,嚴重影響商場運作、聲譽、業主的公共利益時,甲方在提請業委會和本鋪業主或本商場10個以上商家的同意後,有權單獨終止本合同並收回鋪位,不需承擔違約責任。若乙方因此有造成甲方或其它商家損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賠償,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轉讓

1、乙方已展開經營,但確需轉讓且找到接管第三方,須書面向甲方申請,在甲方同意後,向甲方繳交轉讓費壹仟元,否則,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私自轉讓的,甲方有權封閉該鋪位,直至完善規定手續爲止。

2、爲確保商場運營正常,杜絕炒鋪行爲。在本協議期限內一旦發現乙方轉讓是屬於炒鋪行爲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責令乙方改正。

第八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甲方有權制定修改本商場物業管理規定和《凱里國貿商場管理制度》。

2、爲確保凱里國貿商場開業後運營和管理正常,甲方有權重新制定實施商場整體改造、招商、策劃、管理方案。

3、有權制止乙方因違反商場的物業管理和《凱里國貿商場管理制度》的行爲。

4、根據本合同約定,有權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物管費及相關費用。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約,甲方有權收回鋪位。

6、乙方要退租,需在合同期滿後,甲方纔退還乙方之前所繳納的押金;若在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強行退租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己交付的押金。

7、租賃期內連續3天或累計5天不營業,甲方將向乙方提出書面通知給予警告;若乙方在一個月內累計15天不營業,甲方有權收回鋪位,單方終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需退還。

8、向乙方(或業主)提供商鋪的自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9、提前將裝修方案和注意事項及限制條件告知乙方和其使用人。

10、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鋪位是合法的。

11、對所涉及乙方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遵守本商場公告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凱里國貿商場管理制度》。

2、依據本協議按時向甲方及本商場物管公司每月交納租金、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費用。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所有設施設備不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須事先向商場物管處申請,獲得批准方可使用,並按約定期限恢復原狀及功能。造成損失的,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修復。

4、對員工、使用人及來客等有告知商場規定和制度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引起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凱里國貿商場管理制度》,或造成商場損失、損害的,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賠償責任。

5、租賃兩個鋪位以上,含兩個需拆中間牆和鋪位的,應事先與有關業主確定位置和原貌,並且與業主確定復原費並繳交,期滿後有復原原位義務。

6、保證不利用本鋪位及商場公共地方從事非法經營、非法傳銷及其它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7、保證按國家消防部門所制定條例來執行本鋪的消防責任,按甲方要求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嚴格用合格消防材料裝修,遵守商場消防條例,配合消防有關部門和商場舉行的消防演習。

8、保證依法向有關部門申領合法營業執照,依法經營和向有關部門繳交各項收費。

9、保證所有從業人員不帶貓、狗類動物及攻擊性的動物、寵物進入本商場,更不得在本鋪位飼養貓、狗類及攻擊性的動物、寵物。

10、對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稅收、債權債務等依法承擔。

11、所涉及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及追究責任

1、未交租金和管理費超過10天或以上的。

2、從事非法經營、傳銷及犯罪活動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第三方承租者的。

4、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鋪位的結構用途及改變和侵佔公用部份,經甲方書面通知,仍不糾正及在限定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5、2次違反商場的管理制度,甲方提請業委會或業主或附近10個商家以上同意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雙倍索賠己交的費用

1、不按時向乙方交付鋪位使用超過10天或以上的。

2、重複租賃其他方的。

3、租賃期內,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本鋪轉讓第三方承租者的。

4、租賃期內,商場及本鋪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以上條約雙方均要嚴格執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實施使對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爲,並經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仍無法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應支付而未支付之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壹萬元作爲補償。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注:附表一:簽約項目),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詳見 商鋪分佈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每年日前向甲方繳納年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戶的整體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甲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戶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雙方確定後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4.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於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甲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爲,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經甲方審覈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七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4

出 租 方:劉躍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承 租 方:王興權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物業的有關事宜,在自願、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投資購買的位於路18號 負1 層計1285㎡商場,用途:商業服務(商鋪),結構:混合,層高:6.2M。

第二條 商場租賃期限:

1、起算日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終止日期:從起算日期計算至五年止。

第三條 租金支付

(一)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20xx年1月1日,乙方可提前進場裝修並完成商場經營的一切事宜。在此期間,除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外,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20xx年1月1日起,,租金爲每月70元/㎡。後期租金按每年5%遞增,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時間爲每季10日前。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無本物業產權的任何糾紛;如因該物業未清事項影響乙方經營,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且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響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使用事項。如因甲方干預或設置障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據實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物業管理、維修和養護

1、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並達到設計要求。

2、房屋管理期內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由乙方自進場之日起負責。

3、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稅費

合同簽訂時,相關稅法規定甲方承擔的稅收爲:租賃業營業稅及城建教育附加5.6%,房產稅12%。

第七條 所有權轉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將物業進行銷售,需在銷售前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受讓方應將交易合同副本在處置後五個工作日內交乙方建檔登記,依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辦理相關手續,逾期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對物業的處置行爲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有效。如因甲方處置物業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據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若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並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內,若乙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在叄個月內,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上浮60%計算支付違約金;叄個月至陸個月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雙倍計算支付違約金。連續超過陸個月,應支付甲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且甲方可單方終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信守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變更,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份條款不能繼續時,應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且該仲裁爲一局終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肆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 方:×××××

丁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場是×××××大廈,坐落在  市  路  號,該商場的建築面積爲×××,附該商場的平面圖。

1-2 甲方爲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以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場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場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爲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場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場的使用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也可進行相應調整,但甲方承諾不得將商場出租給與乙方經營範圍(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場租賃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上述期限屆滿後,本合同繼續延長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長期限屆滿後,則本合同再次繼續延長  年,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該場商場的租金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總價款的  %,餘款在甲方交付租賃物後 個月內支付。

4-3 進場時間爲經甲、乙雙方確認可以進場裝修並由甲方發出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

五、租賃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商訂後以補充協議確定。

六、商場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的裝修如涉及商場主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進行。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及本合同5-2條款所列設施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但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場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場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以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丙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場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場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7-4 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及土地使用權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賃期內,如政府收回該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必須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承擔乙方的利息損失。

7-6 租賃期內,如租賃標的物具備出售條件的,則必須售與乙方,同時另行簽訂買賣合同,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即爲購房款,對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7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場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場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場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8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場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場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及承擔利息外,還應承擔裝修費用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乙方利用商場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規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場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場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場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申請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絕乙方的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年年租金的違約金。如甲方的該等行爲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除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

10-2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

致使商場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場導致的損害除外。

10-3 甲方違反7-7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

10-5 租賃期內,甲丙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場的,或將房地產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應予退還,且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經營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10-6 甲、乙雙方均承諾放棄向仲裁機構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請降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權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則除返還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擔相應利息外,還需承擔乙方爲履行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且支付給乙方  萬元的違約金。

11-2 丁方願意爲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提供擔保。

11-3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11-6 甲、丙方應提交與本次交易有關的甲、丙方之間的合同、丙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丙方的文書。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6

訂立合同各方:

出租櫃檯方:        商店(商場),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櫃檯方:        (個體工商戶或單位),以下簡稱承租方。

擔保方:

爲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檯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檯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櫃檯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

第二條 租賃櫃檯的期限和經營範圍。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營範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檯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覈准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檯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檯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檯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檯或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不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爲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檯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爲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稅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爲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其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經      公證(或鑑證)機關公證。合同正本一式   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   份,送       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     (蓋章)

代表人       (蓋章)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承租方:       (蓋章)

代表人:       (蓋章)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擔保方:         (蓋章)

代表人:        (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訂立合同地點:

訂立合同時間: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7

甲乙雙方爲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着明確權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屬物,乙方用於商業經營用途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1.1 本合同租賃物爲 號 共計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和附屬場地。甲方有義務爲乙方提供上述權證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賃物的房屋共計 層,其中一層面積 平方米、負一層面積 平方米(以雙方共同測量數據爲準)。詳見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該租賃房屋平面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設備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系統、有線電視線路、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2臺)、貨梯(一臺,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調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設備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賃物的附屬場地包括租賃物部份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停車位,以及門前場地、員工通道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爲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本合同租賃物交付乙方。甲乙雙方在交付時應簽訂交接清單,註明本合同租賃物的詳細狀態。甲方保證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爲利於乙方的裝修等開業籌備工作,甲方提供 月裝修期,裝修期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並且保證水電等的供應,乙方承擔裝修期相應的水電及其它一切費用。

2.3 優先租賃權。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或租賃物繼受人是否繼續租賃該商場。乙方如決定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續租的租賃協議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2.4 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甲方或租賃物的繼受人將租賃房屋及附屬設備設施出售,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2.5 撤離期。合同到期或雙方根據合同約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約定的撤離日後15日內撤出。在撤離期內,乙方將所有權屬於乙方的設備設施及貨物清除出租賃房屋。在撤離期間,甲方不收取租賃費用。

第三條 附屬設備設施及甲乙雙方維護保養責任

3.1 有關水電方面

3.1.1 甲方應於交付租賃物的同時向乙方提供不少於210KV的電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並將電源接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按裝計量表,由乙方獨立控制。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並能滿足上述設備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櫃等供電設備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3.1.2 甲方應對本租賃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設備至乙方租賃房屋的配電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五。

3.2 有關消防方面

3.2.1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租賃物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滅火機、滅火箱等)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年檢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驗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裝修及消防報審過程中發現原有消防系統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並負責通過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驗收。如甲方未能及時修復,乙方爲不影響經營,可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確認後先行墊資對不完善的消防系統按照當地消防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進行修復或完善。乙方墊付的費用,經協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賃費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項時須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清單和相應的合法發票。

3.2.3 甲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消防系統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乙方應對其租賃物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維護,確保其正常安全使用,並通過消防部門年檢。若因甲方或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甲方或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 有關自動扶梯、貨梯

3.3.1 甲方應在交付租賃物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2臺。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和年檢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進行維修保養,承擔全部費用,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完好並且通過有關部門的驗收。若因乙方維保不當,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過年檢的,乙方應按合同第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3.3 甲乙雙方共用貨梯一臺,由甲方負責維護保養,使用及維護保養費用各半承擔。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啓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設備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

3.4 有關中央空調

3.4.1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調服務,中央空調每年首次啓用和停用的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經營需要協商制定,確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關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內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設施的租賃費,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調、消防設施、電梯等設備供乙方使用。租賃房屋內是乙方獨立使用的甲供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維修保養,保修期外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應把相應的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但乙方應根據公用事業部門及其他單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該設施的日常使用費用。

第四條 租賃費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賃費用 本條所定義的租賃費用,包括租賃房屋、附屬設備設施等費用(本條另有約定的費用除外)。租賃費用爲 萬元/年(其中房屋租賃費爲 萬元,設備設施費租賃費爲 萬元),租賃費用採取“先付後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於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繳納下半年租賃費用,甲方在收到租賃費用後5個工作日內按乙方支付的金額向乙方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房屋租賃專用發票。甲方如延遲出具發票,乙方有權相應順延下期租賃費用的支付。

4.2 水電費 甲方爲乙方租賃部分單獨安裝水電錶。乙方按該水電錶的計量數字按月向甲方交納水電費,單價以同期供水供電部門公佈的用水用電單價爲準,線損按實際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甲方應提供同期供水供電部門的水電費單價表及乙方使用水電明細表。甲方在收取電費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甲方如延遲提供發票,乙方有權相應延遲交納水電費。乙方在收到甲方水電費發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費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供水、供電等有關部門就水電費給予甲方的優惠政策乙方同樣享受。

4.3 中央空調使用費 包括中央空調主機及末端設備的水耗、電耗、燃料、水處理費、送新風費及維修保養費、人工費等所有費用。按月結算,先用後付。甲方在收取製冷費用的同時,應向乙方提供等額增值稅發票。

4.4 商場停車位及周邊場地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場外物業管理費萬元整,乙方經營涉及政府部門的費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負責。

4.5 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繳納定金 萬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個半年租金,定金轉爲租賃保證金,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退還(不計息)。

4.6 租賃期內,除本條明示的收費項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費項目向乙方收取本條約定項目以外的費用。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租賃物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甲方有權出租。在租賃期內,甲方任何產權方面的變動均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2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租賃物在租賃期內不得另行出租給第三方,保證不因租賃房屋發

5.3 租賃期內,租賃物產權如轉移,甲方應保證租賃物的繼受人受本合同約束,繼續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並協調好租賃物繼受人與乙方的關係,做好相關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需得到乙方的書面認可。

5.4 甲方應努力承擔作爲出租方的義務,在乙方相關手續及事務辦理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儘可能的協助。租賃期內,甲方負責處理因租賃物的相鄰關係,乙方有協助的義務;租賃物如因政府規劃等原因需拆遷,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取得拆遷方面的權益。

5.5 甲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應對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5.6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租賃物所在大廈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於自營,或租賃、出售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相類似的項目或廣告宣傳。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7 甲方應保證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賃期內能安全、正常使用,並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由於房屋本身的工程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負責修復,若乙方因此受到間接或直接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損失,甲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經協商乙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可從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設備設施在相應的質量保證期內安全、正常地使用,並將廠商資料提供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乙方承租租賃物的用途爲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能按時繳納,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

第七條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3 租賃期間,乙方在不改變租賃物內部結構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對商場櫃檯佈置、經營格局等作合理調整,並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乙方如確需對房屋結構、設備設施進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須將方案交甲方審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築結構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設備設施或其它財產,費用由乙方承擔,產權歸乙方所有。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後,由乙方對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進行拆除並恢復該租賃物原狀。

6.4 承租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租賃物部分轉租給第三方,乙方有權將商場的專櫃展臺等租賃給廠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②本合同發生終止時,分租合同也相應終止。乙方保證作爲承租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甲方不因該轉租行爲而使本合同項下的利益受到影響,否則視乙方違約,乙

6.5 乙方承諾嚴格按本協議履行義務,如未履行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損失,致使該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對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賠償。甲方對第三方提出的要求,應積極應對,儘可能減少該項責任,否則,乙方有權對擴大的損失予以拒絕。

6.6 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於自營或租賃給第三方用於經營與甲方現有經營範圍相同的或類似的項目及宣傳(如:餐飲、服飾、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甲方可代爲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除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外,乙方應自行負責上述房屋及設施。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中第1.5款,延遲交付租賃物,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中第3.2.1款,延遲提供消防驗收證明,應免除乙方延遲期間的租賃費用。延遲提供達7天以上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4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按年租賃費用總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7.5 乙方違反本合同、6.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萬元。

7.6 乙方違反本合同4.2款,乙方應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滯納金,並賠償甲方的損失,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租賃費用的違約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實施賠償。

7.8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條款外,任何一方單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的,均視爲嚴重違約,由違約方支付對方一年租賃費用的違約金。

7.9除本協議違約責任有特別約定外,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七天內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泄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泄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須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免責條約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 免責條約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時,租賃費用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和解除

甲乙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條款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 (縣)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雙方各執四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生效後十五日內,雙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有關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

12.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場是__________大廈,坐落在_________ 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該商場的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附該商場的平面圖。

1-2 甲方爲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以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場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場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爲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場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場的使用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也可進行相應調整,但甲方承諾不得將商場出租給與乙方經營範圍(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場租賃期限爲: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爲_________年;上述期限屆滿後,本合同繼續延長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止;上述延長期限屆滿後,則本合同再次繼續延長_________年,既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該場商場的租金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總價款的_________%,餘款在甲方交付租賃物後_________個月內支付。

4-3 進場時間爲經甲、乙雙方確認可以進場裝修並由甲方發出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

五、租賃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商訂後以補充協議確定。

六、商場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的裝修如涉及商場主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進行。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及本合同5-2條款所列設施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但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場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場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以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丙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場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場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7-4 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及土地使用權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賃期內,如政府收回該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必須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承擔乙方的利息損失。

7-6 租賃期內,如租賃標的物具備出售條件的,則必須售與乙方,同時另行簽訂買賣合同,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即爲購房款,對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7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場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場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場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8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場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場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及承擔利息外,還應承擔裝修費用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乙方利用商場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規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場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場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場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申請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絕乙方的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年年租金的違約金。如甲方的該等行爲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除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

10-2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

致使商場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場導致的損害除外。

10-3 甲方違反7-7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

10-5 租賃期內,甲丙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場的,或將房地產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應予退還,且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經營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10-6 甲、乙雙方均承諾放棄向仲裁機構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請降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權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則除返還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擔相應利息外,還需承擔乙方爲履行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且支付給乙方  萬元的違約金。

11-2 丁方願意爲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提供擔保。

11-3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11-6 甲、丙方應提交與本次交易有關的甲、丙方之間的合同、丙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丙方的文書。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1、甲方是位於東莞市東城區東縱路208號萬達廣場(下稱“萬達廣場”)室外步行街 號鋪(下稱“該商鋪”)的合法產權人。

2、甲方擬出租/乙方擬承租該商鋪。

鑑於前述情形,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等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該商鋪租賃及相關物業管理等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該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該商鋪的位置:萬達廣場室外步行街 號(附圖)。

2、該商鋪的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建築面積數爲本合同項下的租金、物業服務費等款項、費用計取基數。

3、該商鋪的租賃用途:乙方承租該商鋪用於經營(商品類別) 或其他經營用途。

二、租期和開業

1、本合同租期爲: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下稱“進場裝修日”)將該商鋪按現狀(即毛坯房的方式)移交給乙方,屆時雙方應簽署交接確認書。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爲乙方的裝修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支付租金(即俗稱免租裝修期)。

3、乙方應在免租裝修期內完成裝修。乙方在免租裝修期內需交納物業服務費,需承擔免租裝修期內該商鋪發生的能源費等相關費用,並應在進場裝修前向該商鋪所在商場的物業服務公司(大連萬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預付。

三、租金

1、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爲: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 元人民幣(大寫: 整)。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 元人民幣(大寫: 整)。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 元人民幣(大寫: 整)。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爲 元人民幣(大寫: 整)。 以上租金均不含物業管理費、採暖費、能源費、租賃稅及乙方經營產生的費用。

2、租金支付期限:

(1)雙方約定,每壹個月爲一個計租期;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個計租期的租金。

(2)其中第一個計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乙方應當在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可以現金或銀行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交到甲方書面指定的賬戶之日爲乙方的實際付款日。

4、本條約定的乙方付款方式、實際付款日的確定,適用於乙方就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或費用,其中應向管理公司支付款項或費用的賬戶由管理公司另行書面指定。

5、甲方收款帳戶爲:開戶行: ;戶名: ; 帳號: 。

四、物業管理及物業服務費、冬季採暖費和能源費

1、乙方保證遵守管理公司對萬達廣場及該商鋪的《經營管理公約》,遵守《經營承諾書》、《消防安全責任書》,及與管理公司達成的“租戶手冊” 中的物業管理內容。

2、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應當向管理公司交納該商鋪的物業服務費。該商鋪的物業服務費爲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平米8元人民幣,即每月物業服務費爲 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 )。如日後物業管理費遞增或減少,由乙方自理。物業服務費每3個月爲一個計費期。乙方應在每個計費期結束15日前向管理公司交納下一個計費期的物業服務費。

3、乙方應承擔租賃期限內該商鋪發生的水、電等能源費用(實行分戶計量),水、電費實行電卡充值。

五、保證金

1、爲了確保本合同下各款項、費用按時足額交納,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納租金保證金、物業服務費保證金、經營質量保證金。

2、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兩個月的租金保證金 元人民幣。(大寫: 整)如乙方未能如約交納租金的,甲方有權從租金保證金中直接予以扣抵或扣罰,不足部分仍有權向乙方追索。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7日內補足租金保證金;逾期未予補足的,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該商鋪,商鋪交還按本合同第八條執行。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乙方在經營期間因商品質量問題而引起顧客投訴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3、合同終止時,雙方辦理完撤離手續後的10日內,由甲方及物管公司將租金、物業服務費保證金餘額無息返還;在乙方辦理完撤離手續30日後,管理公司將經營質量保證金餘額無息返還。

六、遲延履行違約金

乙方延期向甲方或管理公司交納其應付款項或費用,則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收取遲延履行違約金,該違約金以遲延應付款項或費用金額每日3‰計算,從應付之日至實際全額付清之日。

七、該商鋪的使用

1、該商鋪的裝修:乙方就該商鋪的裝修方案應事先交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審查同意後實施。甲方和管理公司應當在收到裝修方案後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意見,否則視爲同意。

乙方裝修時應當遵守萬達廣場有關裝修管理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公司有權對乙方不合理的裝修行爲予以指正或制止。

前述甲方和管理公司的審查同意行爲或者管理公司的指正或制止行爲,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並不導致甲方或管理公司因此對乙方裝修承擔責任。

2、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管理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防火、防盜、用電等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否則責任自負,造成他方損害的應予賠償。

3、乙方應當在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萬達廣場的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其良好使用狀態。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或故障,乙方應當及時自行修復或給予賠償。

4、在租賃期內,乙方保證按期足額向甲方付清租金的情況下,在甲方的書面同意下,乙方有權轉租或分租。屆時,租金由甲方與丙方協商,相關轉讓費由乙方與丙方協商。

5、乙方承諾:如果乙方的行爲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乙方應當無條件給予賠償。

八、該商鋪的交還

1、本合同終止後的7日內,乙方應當在保護該商鋪牆面、天棚、地面裝修完整性的前提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損耗除外)交還甲方。乙方應在撤離該商鋪時將商鋪內自屬物品清理完畢,逾期作爲放棄物品,甲方有權任意處理。

2、乙方在撤離該商鋪前應當結清所有對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應付款項或費用。

3、因乙方原因導致其未能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7日內完成撤離,並將符合約定條件的該商鋪交還甲方的,由此造成甲方與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還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日租金水平雙倍的佔用費。

九、優先購買權、承租權

1、在租賃期限內,如甲方轉賣該商鋪,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有關該商鋪轉賣條件通知後15個工作日內做出答覆,並在30日內與甲方達成相關協議,否則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將該商鋪轉賣給第三人,則甲方保證本合同內容得到受讓人知曉並繼續適用受讓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的享有優先承租權。

十、稅費

乙方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部門規定承擔並繳納相應稅費,租金不含任何稅費。

十一、合同終止與解除

1、如甲乙任意一方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或違約,雙方自行協商以書面形式擬定賠償條款。

2、如乙方違法經營或危害社會秩序,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無需支付補償。

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理由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4、本合同項下租期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果乙方願意續租,應在租期屆滿30 日 前與甲方另行達成續租協議。

5、甲方出售房屋,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6、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特別約定

1、爲了萬達廣場商業步行街商鋪整體經營效益,甲方授權管理公司對需要合併經營的區域進行統一規劃和調整,乙方知曉並接受此安排。

2、商鋪使用人應自行取得在該商鋪進行經營所需的所有證照,並承擔相應費用,如需甲方提供協助的(如提供房產權證等權屬證明的),甲方無條件予以協助,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3、如乙方同時承租該商鋪相鄰商鋪,乙方應另行與該相鄰商鋪所有人簽訂租賃合同。甲方同意乙方將商鋪間隔牆拆除以合併經營區域,但乙方應在該商鋪交還前恢復間隔牆。

4、乙方應知悉並遵守《經營管理規約》,守法經營,與鄰友好,遵守管理公司的各項合理規定。如因乙方不遵守上述約定產生的糾紛,一概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結業前須將營業執照等與該商鋪相關證件全部撤銷處理,若未處理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該商鋪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繼續使用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對方責任或損失。

十四、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的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該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管理公司地位和身份

管理公司作爲該商鋪所在商場物業服務的提供方,不影響本合同中甲、乙雙方的主體地位和相關權利義務,不因此爲甲方或乙方承擔任何責任。甲、乙雙方同意管理公司有權援引本合同的有關條款,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十六、通知

1、甲、乙雙方按照下列內容送達通知或文件,可視爲送達:

(1)甲方住址:

郵編:

(2)乙方住址:

郵編:

任何一方變更以上內容,應當及時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裝飾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爲了促進裝飾城的市場繁榮,實現“統一管理、劃區經營”的經營理念,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裝飾城商鋪出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坐落地址:xx縣襄河鎮南屏路888號、裝飾城 幢_____號商鋪,建築面積 ㎡

第二條、乙方租用上述鋪面用以經營 業種(品牌),如轉作經營其他業種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租賃期間不得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第三條、租賃期限: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方式及經營保證金:

一、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1 種方式繳納租金

1、按年交納,先付後用,於每租約年 30日前支付下年的租金:

20xx年20xx年月日爲免租期;

20xx年20xx年月/米2/月,年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 ),20xx年 月 日前支付;

20xx年20xx年月/米/月,年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 ),20xx年 月 日前支付;

2、元/年,三年一次性交納,先付後用,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

二、乙方在簽約時一次性繳納經營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 元整(¥ )。此經營保證金是爲了保證乙方遵循市場的統一管理、合法經

營和按時繳納水電物業等相關費用方面,在合同到期後60天內經甲方確認沒有任何遺留問題後無息退還。

第五條、市場物業管理費用、水電費、維修費等繳費辦法:

1、市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經物價部門覈定,收費標準是0.65元/m2/月,一年一收。

2、水電費:按相關規定進行預交,甲方於合同期的租約年度與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3、維修費: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導致租賃房屋構造及附屬設施損毀的,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乙方無權提前退租;若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乙方有義務提前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協議變更手續,否則視爲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經營保證金,並有權收回所租房屋。

2、如乙方在合同期滿後續租,須提前三個月書面申請,並協商續簽租賃協議。逾期,視爲乙方自動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七條、甲方職責:

1、在乙方履行相關手續並交清相關費用的情況下於 20xx年 3月 1日前將本鋪面交付乙方使用;

2、對市場進行統一的規劃和編制,進行統一招商,並負責市場整體形象的包裝及對外進行宣傳、推廣;

3、搭建電子商務平臺,建立網絡宣傳中心,爲經營戶做好品牌宣傳服務;

4、負責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及氛圍、清潔暢通的道路,向市場內經營戶和消費者提供便利的購銷場所;

5、負責正常的房屋和市場內建築共用部位的維護、管理等;

6、負責市場內所有車輛的正常通行及停車場有序管理;

7、負責市場內水電等日常事物運營和管理;

8、統一經營和調度市場內物流配送;

9、保障市場內良好的治安秩序;

10、協助乙方辦理在裝飾城進行合法經營有關的各種手續。

11、甲方有義務積極地爲乙方向政府等相關部門爭取相關的經營優惠政策;

12、其它相關事宜。

第七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在裝飾城進行經營活動必須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自覺維護裝飾城的整體形象,且不得在市場內隨意張貼懸掛宣傳物品。

2、乙方必須依約交納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如有拖欠,乙方願意按照下列第①條承擔責任:

①超過30天,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不予退還乙方的經營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另行追償。

②超過30天,甲方有權從經營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 7日內乙方必須補足經營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追償。

3、乙方如需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須書面申報方案經甲方同意,並交納裝修保證金 元給管理公司,不得破壞房屋內外結構,經驗收合格,扣除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 元后,管理公司將剩餘的裝修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須徵得管理公司同意,並由管理公司協助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管理公司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雙方願意按照下列第

①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後5日內將租賃房屋在清潔、完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還甲方。乙方承諾若不按時交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房屋,並將乙方的物品搬出,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將逾期房租從經營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償。在甲方確認沒有任何遺留問題後無息退還經營保證金。

②甲方按約定將房屋交予乙方,但該房屋的後期經營和管理必須服從盛大裝飾城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及業主公約。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爲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規定使用,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須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積極配合並參與市場安全管理。

7、乙方須對其經營場所內的所有財產辦理相關保險,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愛護城內一切公共環境及設施,自覺遵守社會公德。

第九條、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商鋪後 60日內,乙方應將房屋裝修完畢並投入經營。逾期不開業經營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權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三收取乙方違約金。超過30天,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協議,所交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過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協議簽訂地的行政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交由人民法院裁決。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11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物業的有關事宜,在自願、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投資購買的位於路18號 負1 層計1285㎡商場,用途:商業服務(商鋪),結構:混合,層高:6.2M。

第二條 商場租賃期限:

1、起算日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終止日期:從起算日期計算至五年止。

第三條 租金支付

(一)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20xx年1月1日,乙方可提前進場裝修並完成商場經營的一切事宜。在此期間,除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外,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20xx年1月1日起,,租金爲每月70元/㎡。後期租金按每年5%遞增,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時間爲每季10日前。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無本物業產權的任何糾紛;如因該物業未清事項影響乙方經營,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且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響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使用事項。如因甲方干預或設置障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據實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物業管理、維修和養護

1、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並達到設計要求。

2、房屋管理期內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由乙方自進場之日起負責。

3、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稅費

合同簽訂時,相關稅法規定甲方承擔的稅收爲:租賃業營業稅及城建教育附加5.6%,房產稅12%。

第七條 所有權轉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將物業進行銷售,需在銷售前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受讓方應將交易合同副本在處置後五個工作日內交乙方建檔登記,依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辦理相關手續,逾期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對物業的處置行爲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有效。如因甲方處置物業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據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若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並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內,若乙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在叄個月內,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上浮60%計算支付違約金;叄個月至陸個月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雙倍計算支付違約金。連續超過陸個月,應支付甲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且甲方可單方終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信守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變更,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份條款不能繼續時,應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且該仲裁爲一局終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肆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

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人代表: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租賃商鋪的位置、面積

商鋪位置:本合同租賃商鋪(以下簡稱“____商鋪”)位於成都市天長路_________號“______”商業廣場_________區_________樓________號商鋪。

租賃面積(以建築面積計算):_________平方米(以產權監理處出具的測量報告爲準)。

第二條 租賃商鋪經營範圍及要求

經營範圍:承租方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僅限於經營_________。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超範圍經營屬違約行爲。(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經營要求:商鋪的經營人只限於本合同書的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轉租或以聯營、承包等其它形式變相轉租屬違約責任。(詳見本合同第九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爲: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賃商鋪的租金、物業代管費及遞增標準

租金標準:商鋪的單位租金標準爲:¥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月租金總額爲:¥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物業代管費標準:商鋪的單位物業代管費標準爲:¥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月物業代管費總額爲:¥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遞增標準:商鋪的租金和物業代管費在免租期滿後開始正式計算,由正式計算之日的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及物業代管費按__________%的增幅遞增。租金及物業代管費繳納時間:商鋪租金和物業代管費按季結,由承租方每季的前_________日內將本季度租金及物業代管費交付給出租方或出租方的授權委託人(授權委託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付款方式:轉帳或現金。

免租期: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在合同期內由於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則乙方不再享有此免租期。

第五條 履約保證金

本合同書籤定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三個月租金和物業代管費作爲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承租方所繳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若承租方未有違約行爲,則由出租方全額退還。如在合同期內由於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終止,乙方所繳納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其他收費標準及期限

商鋪交付使用後,由於裝修、經營活動產生的水、電、氣、通訊等費用及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並由承租方自行向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收費標準及期限:管理費(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_________元/平方米/月,總計_________元/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辦理商鋪交接時,承租方需預________個月管理費。水、電、氣費:計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水、電、氣費履約保證金及裝修違約金:按照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水、電、氣費及管理費交納期限:每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第七條 商鋪交接時間

交房時間:出租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商鋪交付承租方裝修和使用,承租方需書面簽收。

第八條 裝修約定

承租方保證在簽定本合同後,於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進場裝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裝修完畢並開始營業。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

1、承租人拖欠商鋪租金及物業代管費達_______天及以上的;

2、承租人拖欠水、電、氣、管理費達_______天及以上的;

3、承租方逾期開業達_______天及以上的的。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收回商鋪,且承租方應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包括律師訴訟代理費):

1、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商鋪或擅自歇業的;

2、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擅自超範圍經營的;

3、 承租方擅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 承租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5、承租方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或其它原因終止,承租方逾期不搬遷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發出《限期搬遷通知書》。在送達承租方(或授權文件簽收人)簽收後或出租方向本合同所載明承租方之通訊地址郵寄《限期搬遷通知書》兩週後,出租方可在公證處的現場公證下對商鋪內的財物進行清理並搬遷,異地封存。出租方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和物業代管費的,屬違約行爲,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日承租方逾期交付水、電、氣、管理費,屬違約行爲,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日。

根據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開始營業日期承租方逾期開業屬違約行爲,應按日租金(每月按_____天計算摺合)的雙倍按天向出租方給予賠償。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商鋪供承租人使用的,應償付承租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日。出租方無任何理由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_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並且賠償承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實際損失。

第十條 其他

承租方在商鋪所在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相關入駐手續。在承租方領取鑰匙後,商鋪正式由出租方移交至承租方使用,直至雙方期滿或合同終止。

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在租賃期內,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賃的商鋪,出租方應協助承租方且承租方應配合出租方辦理換籤手續,即終止本合同,由承租方與商鋪新的所有權人在本合同基礎上重新簽署租賃合同。租賃期內商鋪的維修由承租方自行進行並承擔相關費用,但承租方應承擔因維修而造成商鋪原有牆體結構、管線設施被破壞的責任。

租賃期未滿,若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承租方不得拆走裝修物及其附屬物。承租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質量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因此引起的糾紛,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出租方因此受到損失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承租方須書面授權商鋪日常工作人員作爲文件簽收人以便於雙方各種來往文書的簽收。

承租方若有意在合同期滿後繼續租賃,須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書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請。

本合同未盡條 款,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以達成的書面補充合同爲準。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雙方各執______份出租方授權委託人備案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委託代表: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承租方:(簽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委託代表:

簽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下稱“甲方”):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

承租方(下稱“乙方”):

營業執照/身份證號:

鑑於:

1、甲方是位於蚌埠萬達廣場(下稱“廣場”)室外步行街 期 號鋪(下稱“該商鋪”)的合法產權人。

2、甲方擬出租、乙方擬承租該商鋪。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該商鋪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商鋪概況

1、 位置:室外步行街 期 號(詳見附圖)。

2、 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面積數爲該商鋪租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計算基數。

3、 租賃用途:經營商品類別爲 ;品牌爲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前述經營商品類別及品牌。

二、 租期和開業

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下稱“進場日”)將該商鋪按屆時現狀移交給乙方,乙方同意在進場日開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和開業籌備,屆時雙方簽署交接確認書。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無需支付租金,僅需承擔進場日起商鋪發生的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和裝修押金、裝修保證金。

三、 租金

1、 商鋪租金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爲 元/月·㎡,年租金爲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爲 元/月·㎡,年租金爲 元(大寫: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爲 元/月·㎡,年租金爲 元(大寫: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爲 元/月·㎡,年租金爲 元(大寫: )。

5)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爲 元/月·㎡,年租金爲 元(大寫: )。

6) 備註: 租金均不含物業服務費、能源費及公共能源費。本合同項下租金等費用均爲人民幣。

2、 租金支付

自計租日起,每 個月爲一個交租期。乙方應在本合同簽署 日內支付第一個交租期租金,之後應在每個交租期屆滿 日前支付下一個交租期租金。乙方以現金或雙方另行商定方式支付租金。乙方付款日以甲方收到款項之日爲準。

四、 物業管理服務

1、 乙方保證遵守廣場《經營管理公約》,遵守《經營承諾書》、《經營管理手冊》、《消防安全責任書》,及與物業服務公司達成《物業管理協議》等文件規定。

2、 乙方承擔並直接向物業服務公司交納該商鋪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標準爲____ 元/月·㎡,月物業服務費爲 元(大寫: )。

五、 保證金

作爲乙方按期足額交納租金、履行承租人義務的擔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相當於 個月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即 元(大寫: )。如乙方未能如約交納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欠租或損失賠償金,不足部分仍有權向乙方追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7日內補足租金及保證金;逾期未補足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 遲延履行違約金

1、 若乙方逾期交納租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或物業服務公司支付應付未付金額0.3%的遲延履行違約金。

2、 乙方如在合同期內,因個人原因經營不善應提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撤場申請,在經過甲方審批後方可退場,否則不予退還租金、保證金。(已交租金、保證金均不予退還)

七、 商鋪使用

1、 乙方應事先將該商鋪裝修方案提甲方審查同意方可實施裝修。

2、 乙方應執行《裝修管理協議》、《裝修管理手冊》和廣場裝修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該商鋪所在整體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積極配合竣工驗收。

3、 乙方應積極辦理該商鋪經營手續,確保開業日前完成工商、稅務等開業所需審批。

4、 乙方應嚴格遵守廣場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及防火、防盜、用電等規定,否則責任自負,並應賠償由此造成損失。

5、 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廣場各項設施設備,保持該商鋪良好使用狀態。如造成損壞或故障,乙方應及時修復或賠償。乙方應爲該商鋪內其自有物品、設備等財產辦理保險,並投保該商鋪經營的公衆責任險,並保持前述保險在租賃期限內持續有效。

6、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或分租該商鋪。否則轉租或分租行爲無效,相應收益均由甲方享有。

7、 乙方保證合法經營,不損害他方合法權利。否則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乙方均應自行全部賠償。

八、 商鋪交還

1、 本合同終止後7日內,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到進場日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損耗、拆除將導致該商鋪牆面、地面、天花受損的裝修部分除外),以清潔狀態交還甲方。

2、 乙方應在交還該商鋪前結清租金、物業服務費、能源費等全部費用,否則甲方或物業服務公司有權阻止乙方撤離其物品;由此導致損失和責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3、 乙方未能按約定交還該商鋪,每延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終止時日租金兩倍的佔有使用費,且甲方有權採取封門、自行清理鋪內物品等強制措施,因此導致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 續租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若乙方希望於本合同完結後繼續租賃該房屋的,應於租賃期滿前30天書面通知產權方,續租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否則,視爲乙方放棄優先租賃權。

十、 稅費

甲乙雙方依法各自承擔該商鋪租賃及經營涉及的稅費。

十一、 合同終止與解除

1、 任何一方無法定或約定的理由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

2、 租期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不返還履約保證金及乙方已交納的其他款項,並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屆時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如合同在計租日前解除,則以第一個交租期租金作爲計算違約金的標準,下同)。

4、 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租金、物業服務費、能源費等乙方應按實際發生租期結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屆時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5、 發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爲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乙方無法定或約定理由擅自提出解除合同(包括擅自撤場行爲)的;

2) 乙方遲延支付租金、物業服務費、能源費等費用超過15日的;

3) 乙方未能在開業日前完成裝修或未能在開業日正式營業;或未經甲方同意,在經營期間以任何理由在一個月內擅自歇業、關門兩天,或一季度內擅自歇業、關門三天;

4) 乙方擅自對該商鋪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嚴重破壞行爲;或擅自改變經營商品類別、品牌;或擅自轉租、分租;或實施張貼非經營性文字或圖片等嚴重損害廣場形象、聲譽行爲;或發生嚴重違反廣場管理制度行爲且未按物業服務公司要求限期糾正;或從事違反消防、環保、經營等法律法規行爲的。如甲方按照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在甲方解除通知送達後15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乙方無異議認可該解除通知,本合同於甲方書面解除通知確定。

十二、場地所有權

租賃期內如房屋所有人轉讓房屋產權,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通知

甲、乙雙方按照下列內容向對方發出通知或文件,視爲有效送達對方:

甲方聯繫地址:

郵 編:

乙方聯繫住址:

郵 編:

任何一方變更以上內容,應當及時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租賃服務部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人: 吉安市新世界物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 經營管理的吉安市新世界廣場 場地,面積約 平方米,用於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 時 分起至 年 月 日 時 分止。

第三條 續租

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協議,租金標準同本協議。

第四條 租金(先付租金後使用原則)

租金共 元,實行 支付制,以現金爲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條 保證金

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乙方在交場地租賃費的同時一併支付保證金 元。乙方商業活動結束後,甲方驗收場地達到交付給乙方前狀態後,保證金不計總金額退還。

第六條 保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爲: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爲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對場地進行管理,規劃和控制,功能等區域的劃分。

4、對乙方商品及財物不承擔任何保管、維護責任;若乙方商品發生倒塌、脫落等類似情形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物有損害的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獨自承擔。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自行辦理場地商業活動的有關行政許可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稅票。

3、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

甲方書面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4、在租賃期限或在場地未完全交付前(包括在移交過程中),因電線、電纜、堆放物、障礙物等因素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法律責任由乙方獨自承擔。

第九條 協議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的,應提前 3 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爲理解除除租賃手續,並按照租金的 30% 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

第十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爲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爲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爲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爲的默認。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爲: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爲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爲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爲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爲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戶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爲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爲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爲: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爲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爲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爲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爲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爲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戶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爲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爲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爲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爲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爲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爲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爲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爲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爲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戶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爲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爲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稅費

甲方負責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其他稅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爲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爲。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爲,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爲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 商鋪的位置和麪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 市 區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爲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爲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爲準。

1.2 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於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於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於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爲未及時制止並不表示對乙方行爲的默認。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爲: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爲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爲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爲開業起屆滿兩年後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爲: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爲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費

4.1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爲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爲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後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 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 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 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爲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 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採取分戶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佔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爲計算剩餘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爲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爲: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 保證金

7.1 爲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 爲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於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當於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 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 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衝抵,其衝抵金額相當於乙方前述欠費。該等衝抵並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爲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後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爲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於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後,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後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 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曆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 續租

10.1 如果乙方願意在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於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爲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戶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覆,則視爲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 進場移交

11.1 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 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 乙方進場後,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爲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於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後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 商鋪的使用

12.1 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並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並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爲加以制止並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 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 乙方應在其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 乙方應自行爲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 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爲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 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後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爲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爲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爲乙方自願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採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後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爲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戶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採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爲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後三日內做出答覆;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覆的,視爲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後,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稅費

甲方負責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其他稅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後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於25%】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爲剩餘期間的租金。

16.3 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 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爲。

16.3.3 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 在經營期間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於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爲,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後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 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 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並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後六個月後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並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於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爲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爲剩餘期間的租金。

16.5 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 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後,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餘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 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 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 方:×××××

丁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場是×××××大廈,坐落在  市  路  號,該商場的建築面積爲×××,附該商場的平面圖。

1-2 甲方爲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以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場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場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爲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場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場的使用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也可進行相應調整,但甲方承諾不得將商場出租給與乙方經營範圍(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賃期限

3-1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場租賃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上述期限屆滿後,本合同繼續延長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長期限屆滿後,則本合同再次繼續延長  年,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該場商場的租金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總價款的  %,餘款在甲方交付租賃物後 個月內支付。

4-3 進場時間爲經甲、乙雙方確認可以進場裝修並由甲方發出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

五、租賃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商訂後以補充協議確定。

六、商場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的裝修如涉及商場主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進行。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及本合同5-2條款所列設施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但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場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場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以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丙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場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場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7-4 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及土地使用權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賃期內,如政府收回該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必須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承擔乙方的利息損失。

7-6 租賃期內,如租賃標的物具備出售條件的,則必須售與乙方,同時另行簽訂買賣合同,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即爲購房款,對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7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場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場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場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8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場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場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及承擔利息外,還應承擔裝修費用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乙方利用商場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規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場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場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場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申請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絕乙方的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年年租金的違約金。如甲方的該等行爲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除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

10-2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

致使商場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場導致的損害除外。

10-3 甲方違反7-7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

10-5 租賃期內,甲丙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場的,或將房地產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應予退還,且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經營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10-6 甲、乙雙方均承諾放棄向仲裁機構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請降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權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則除返還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擔相應利息外,還需承擔乙方爲履行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且支付給乙方  萬元的違約金。

11-2 丁方願意爲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提供擔保。

11-3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11-6 甲、丙方應提交與本次交易有關的甲、丙方之間的合同、丙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丙方的文書。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簽字:             簽字:

家居商場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丙 方:

丁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場是×××××大廈,坐落在 市 路 號,該商場的建築面積爲×××㎡,附該商場的平面圖。

1-2 甲方爲該商場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3 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以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場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場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爲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場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場的使用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也可進行相應調整,但甲方承諾不得將商場出租給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賃期限

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場租賃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爲 年;上述期限屆滿後,本合同繼續延長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長期限屆滿後,則本合同再次繼續延長 年,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該場商場的租金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7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總價款的 %,餘款在甲方交付租賃物後 個月內支付。

4-3 進場時間爲經甲、乙雙方確認可以進場裝修並由甲方發出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

五、租賃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商訂後以補充協議確定。

六、商場的裝修及維修

6-1 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的裝修如涉及商場主體結構的,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否則乙方不得擅自進行。

6-2 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及本合同5-2條款所列設施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但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6-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商場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場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以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場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場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7-4 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及土地使用權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賃期內,如政府收回該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必須退還相應的租金及承擔乙方的利息損失。

7-6 租賃期內,如租賃標的物具備出售條件的,則必須售與乙方,同時另行簽訂買賣合同,乙方已交納的租金即爲購房款,對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7-7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場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 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 乙方對商場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8-6 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場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8 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 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場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場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及承擔利息外,還應承擔裝修費用等乙方爲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乙方利用商場從事非法活動的。違反本條款規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9-3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場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場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場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 如甲方對乙方的裝修申請未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或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絕乙方的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年年租金的違約金。如甲方的該等行爲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的,則除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

10-2 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場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場導致的損害除外。

10-3 甲方違反7-7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0-4 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

10-5 租賃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場的,或將房地產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納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應予退還,且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整個合同期限內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經營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10-6 甲、乙雙方均承諾放棄向仲裁機構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請降低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的權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須保證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則除返還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擔相應利息外,還需承擔乙方爲履行合同實際發生的費用,且支付給乙方 萬元的違約金。

11-2 丁方願意爲本合同項下甲方的義務提供擔保。

11-3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爲準。

11-6 甲、丙方應提交與本次交易有關的甲、丙方之間的合同、丙方的房地產權屬證明及政府有關部門對丙方的文書。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四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合同各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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