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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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

出租方(下稱“甲方”)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通用17篇)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號 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於______年 月 日訂立位於北京 大廈 座 房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一、租賃房產

1.甲方合法擁有座落於 大廈 房(下稱“該房產”),該房產的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含公攤面積)。

2.該房屋設施及甲方提供的裝修、房屋平面圖及房屋狀況見本租約附件一。

二、租賃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約的規定,承租該房產作爲辦公用房,租期 個月,自________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個月的免租期。自 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間免收租金。但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額繳納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

乙方租賃該房屋須同時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費用:

電費: 管理費: 電話費: 車位租費: 衛星天線費: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築平方米 的價格向甲方承租該房產(此租金不包含傢俱、電器、通信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停車費)。該房產每月租金爲 元,即(大寫) 幣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預付,乙方須在每 到期前5日內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幣種支付至如下賬號,甲方提供正式票據。有關銀行匯款的有關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開戶行: 賬號: 戶名:

四、租金及物業管理費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開具 元人民幣轉帳支票,作爲租賃押金(相當於一個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財務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項後,向乙方提供可作爲入賬的發票。

2.在本租約履行期間,若因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未依約交納租金和其他費用,或乙方人員人爲因素,對該房產、及該房產所在大廈的設施、設備造成損害,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從租賃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補償,並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向其發出的扣除通知書後15日內將租賃押金予以補齊。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3.當本租約期滿時,乙方將該房產及設施依約完整交還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押金(不計利息)如數歸還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繳清應繳納費用,則甲方有權在扣除相應數額後,將租賃押金餘額退還乙方;押金不足時,甲方將書面通知乙方要求補足,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內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五、管理費及其他

1.該房產租賃期間的其他與該房產承租使用相關費用由乙方按照《××大廈物業管理公約》(下稱“管理公約”)的規定以及××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公司”)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如數繳納。

2.該房產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關部門規定需由該房產產權人(甲方)繳納的與該房產出租相關的稅費,由甲方繳納。

六、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本租約,《管理公約》及管理公約制定的一切有關管理該房產及大廈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及××大廈的公共部位與公用設備,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約》和《用戶手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有必要適當的採取預防措施,以防該房產遭致破壞。

3.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週內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並應承擔由此而致的修繕費用及賠償費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該房產用途或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該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並得到乙方同意後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或 甲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爲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未經同意而進入乙方所租賃的房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追索賠償。

6.事前未經甲方和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結構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將該房產內的固定裝置與設備擅自移動或拆除。也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對該房產的裝修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爲原則。

7.租賃期滿,乙方如欲續租需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另行議定續約事宜並簽署新租約。

8.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後果。

9.租賃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10.乙方的員工親友、訪客及其受許可人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爲、違約行爲、侵害行爲,均視作乙方自身的行爲,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出租方的權力與義務

1. 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自行申報交納與該房產和出租該房產有關的稅費,並保證該房產的通水通電。

2.因非乙方責任而致該房產的屋頂、主要結構、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氣管道、電纜等固定裝置和設備損壞時,甲方承擔相應的修理費用。在出現以上情形的損壞時,乙方在一週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並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安排修繕工作。在確認甲方確有過錯的情況下,甲方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3.甲方可在租賃期滿以前一個月內,在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陪同意欲承租該房產的人員進入該房產內進行察看。

4.在乙方違反本租約的情況下(詳見違約責任),甲方予以糾正並要求賠償。

5.若本合約期滿或提前終止與解除後十日內,乙方仍未將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財產和自置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則作乙方放棄權利處理,屆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委派人員將乙方的上述財產與物品予以處理,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6.甲方有權授權代理人並由甲方授權的代理人代爲交付該房產、收回房產、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賦予的其它權利。

7.爲使該房產處於適當維修狀態,甲方負責維修該房產的任何瑕疵,除非該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當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轉讓該房產(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兩週內通知乙方。在此種情況下,第三方應如本租約的原簽署方一樣,完全接受本租約。

八、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大火、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約或不能按本租約約定的條件履行本租約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發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約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議決定是否解除本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約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約。

九、違約責任

1.雙方同意遵守本租約的規定,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約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該損失應經有關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確認。

2.本租約所定租期開始後,若甲方單方終止本合約,則甲方需向乙方雙倍返還其根據第三條第1款的規定收取的租賃押金;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不予退還。

3.若乙方未能依約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賃押金,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繳付。乙方逾期10日內未能繳付租金或租賃押金,乙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繳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爲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賃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4.除上述第3款規定外,乙方違反本租約的規定,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書面通知其更正後20日內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約(租約解除之日爲甲方或甲方授權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約的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並視作乙方單方終止本租約,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將不予返還。

十、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 本租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 凡因執行本租約而發生的或與本租約有關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若本租約的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爲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租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該租約其他條款。

2、凡有關本租約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需以書面形式爲準,並採用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或傳真任一方式傳遞至本租約之首所列雙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傳遞至該房產所在地地址。雙方在該書面信函專送15日後即視爲函件已經收到。

3.本租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約的附件。本租約的附件以及經業主授權通過的《××大廈物業管理公約》和管理公司關於管理××大廈和該房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租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租約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約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見 證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坐落於( )的套房1—6層計 平方米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作爲辦公場所及員工住宿。

二、甲方將上述套房交付給乙方使用時,乙方必須在開始計租之日起按年度一次性向甲方交納租金。從計租之日起,水電費、煤氣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寬帶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計租之日爲 年 月 日開始。租金前三年爲每年128000.00元,後兩年按10%遞增。年租金爲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應當在每年度租期屆滿前10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四、租賃期滿時,乙方如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五、乙方承認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時,本套房完好無損。合同期間,乙方按裝修要求自行出資進行裝修,不得影響房屋主體結構。退租時及時搬出傢俱、用品等,如未及時退出,則由甲方處理。

六、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又不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②乙方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提前收回房屋。

③租賃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甲方確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向乙方作出違約補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九、補充條款: 。

甲 方(簽訂): 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等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坐落於東山大道卓越廣場B座 的套房 110 平方米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作爲辦公場所。

二、合同簽訂時,乙方應一次性付給甲方押金 元(不計息) 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中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一次性無息退還。

三、甲方將上述套房交付給乙方使用時,乙方必須在開始計租之日起按季度預付的租金。以後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甲方交納租金。從計租之日起,物業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寬帶費、停車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計租之日爲 年 月 日開始。租金每季度爲 元(人民幣大寫: )。乙方採取按每個季度爲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預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給甲方,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租期屆滿前10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五、租賃期滿時,乙方如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續租租金按照當時的市場行情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續租第 年起租金按不高於3%-- 5 %遞增。

六、乙方承認在交付使用本套房時,本套房完好無損。合同期間,乙方保證房屋結構及其裝修飾物完好,不任意破壞,造成破壞的願意修復原狀並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不續租時也必須完整無損交付給甲方。如有毀損要按甲方要求恢復或清理乾淨。退租時及時搬出傢俱、用品等,如未及時退出,則由甲方處理。

七、租賃期間,不得改變房屋用途,安全問題由乙方完全自負並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和樓紀樓規,不得影響鄰里生活、辦公,不得在本租房內進行從事違法違紀和危害社會公德活動。

八、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式交由他人使用。

九、違約責任:

①乙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又不續租的,甲方有權沒收其押金;甲方未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又不續租給乙方的,甲方除退還給乙方全部押金之外,另補償乙方壹個月租金。

②乙方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提前收回房屋,扣收押金。

③租賃期間,如一方確有特殊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並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償金。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一、補充條款:乙方裝修:1、按物業的規定提供裝修圖紙一式兩份,裝修期間的物業水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2、水電佈局要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同意的方案、才能施工。3、乙方不續租退出時不破壞裝飾裝修,如有破壞必須按甲方要求清理乾淨。4、第一次裝修期間不收租金。

十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簽訂): 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爲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願意將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xx市路號房。

2、用途:。

3、使用面積(按建築面積計,下同)xx平方米,內含廚房間,衛生間間;房內設備有:電錶xx個,檢漏開關xx個,電話線xx條,電話機臺,(號碼:),洗手盆xx個,抽水馬桶xx個,淋浴器xx個,光管支,插座xx個。

第二條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爲xx年,即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 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爲人民幣(小寫:xx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閱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衛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xx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小寫:xx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費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爲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並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後,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xx元(小寫:xx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xx元(小寫:)(國際長途:xx元/部;國內長途:xx元/部;市內:/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於開辦獨立覈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執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經甲方批准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後,其牆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後,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築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爲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5

寫字樓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簽訂位於北京**大廈商業物業 * 層*單元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第一章 承租區域與用途:

1.1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 (以下簡稱“承租單元” ),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按 (以下簡稱:面積):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見附件一平面圖上以陰影顯示承租區域。

1.3 承租單元經營範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賃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等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築 面積 ㎡計算,月標準租金爲人民幣 元/㎡。

(日標準租金=月標準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爲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三個月租金。

3.1.2 合同簽約後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三個月的租金,起租日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爲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續後乙方應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當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費用見附件1。

3.1.4 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乙方須按3.1.1條款約定的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將差額補齊。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爲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過應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滯納金,甲方除有權收回承租房外,乙方還須支付:應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滯納金、同時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2 保證金

3.2.1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1個月的標準租金和1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爲支付租賃房屋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付費用,則甲方應於租賃期終止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2.3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爲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業管理中心的物業管理費、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衝抵或賠償費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

3.3 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用

3.3.1 物業管理費月標準爲: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元/月)。

3.3.2 不足月物業管理費按下列辦法計算:

(物業費月標準×12÷365)×租用面積×本月實際天數

在承租期內,乙方除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

3.4.2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與交付租金辦法和時間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匯款方式交納租金、保證金及物業管理費等過程中產生的手續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月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 、 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甲方應盡義務的手續。

4.2 雙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標準辦理交驗手續。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廈統一安裝的商業入戶門,乙方在裝修時不得改動,如必須改動應徵得甲方、物業管理中心的同意並取得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

4.4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5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中心要求客戶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閱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戶手冊》的規定。

4.6 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8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9 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戶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爲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4.10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 無論屬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無需把承租房屋恢復到原交房裝修狀態。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6

租賃合同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爲證。

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爲大廈的業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公共設施”指爲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爲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

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計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說明合理調整理由。

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六章 押金

6.1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爲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

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承租單元僅作爲辦公用途。

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爲演播室或用於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戶或用戶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爲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

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

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爲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爲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爲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

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保安、防火、環境、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衛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大廈配套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大廈水牌和標識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爲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說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大廈轉讓和糾紛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爲有效。

13.7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轉讓、分租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 交還

15.1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爲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爲。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爲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爲準)爲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爲準。

20.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7

出租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爲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爲大廈的業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爲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爲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 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說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爲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 承租單元僅作爲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爲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戶或用戶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爲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 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 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 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 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 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爲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聚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爲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 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爲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 保安、防火、環境、衛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衛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 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 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爲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說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 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爲有效。

13.7 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 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 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 交還

15.1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 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爲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爲。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爲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爲準)爲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 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 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 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爲準。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8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寫樓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寫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寫樓的位置和麪積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的,作爲之用,合計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第二條租賃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爲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甲方將於年月日前通知乙方進場裝修。

3、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爲準。

4、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後,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爲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第三條租金和租賃保證金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爲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樓宇的租金爲每月元人民幣,大寫:(乙方內部衛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爲人民幣元(大寫:);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爲人民幣元(大寫:);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爲人民幣元(大寫:);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爲%。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元人民幣作爲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爲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第四條物業管理和管理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衛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爲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爲元/月(大寫:)。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

第五條免租期及裝修

1、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爲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個月爲免租期,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後,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元人民幣(大寫:)。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後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後,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範並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並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關設備。

4、負責對租賃場地作定期安全檢查。

5、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乙方有在所租賃的範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收取違約金。如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爲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爲,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稅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附件:1、乙方租用場地建築面積平面圖。

2、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表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9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爲證。

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衛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爲大廈的業主、租戶、用戶及其客戶、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戶、用戶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爲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戶、用戶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爲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戶和用戶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

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計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兌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說明合理調整理由。

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爲止。

第六章 押金

6.1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爲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

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承租單元僅作爲辦公用途。

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爲演播室或用於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戶或用戶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爲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

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說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

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

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爲止。

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戶進入承租單元視察。

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本合同的、印花稅、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爲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0

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乙方的義務: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收取違約金。如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爲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八條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條合同終止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爲,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爲,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稅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寫樓租賃合同範本20__寫字樓租賃合同(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爲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爲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爲準。

三、甲方爲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爲______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爲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爲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爲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______元人民幣爲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爲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爲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籤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三十二、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1

寫字樓租賃合同模板  寫字樓就是專業商業辦公用樓的別稱,嚴格地講,寫字樓是不能用於住人的。下面是應屆畢業生網整理的寫字樓租賃合同範本,歡迎!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中國北京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大廈(下稱“大廈”)之租賃單元作爲營業用房事宜達成一致,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單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將大廈寫字樓的第 層 室(以下簡稱“租賃單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約定的條件承租租賃單元。  租賃單元的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具體位置及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圖所示(該圖僅供確定其位置之用,陰影部分表示該租賃單元位置)。  

第二條 租賃用途  租賃單元僅可作爲乙方辦公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爲___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  

第四條 改造、裝修及改造裝修期  

1.改造及裝修  

1.1 如果乙方需要對租賃單元或大廈其他單元的結構或設施進行改造及裝修(以下稱“改造及裝修” ),應提前將改造及裝修方案提交甲方審查,甲方在獲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裝修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對該改造及裝修方案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明確地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裝修給大廈造成的現實或潛在的危害及威脅對甲方負有告知義務。  

1.2 乙方有權使用自己的裝修商,但該裝修商應具備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從業資質或許可。甲方在合理的範圍內協助乙方及其裝修商從政府部門得到進場裝修的相關許可證明。空調消防系統工程及公共區域機電工程須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商進行。  

1.3 乙方進行改造及裝修的費用 (包括甲方爲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裝修而對大廈的設施設備或其它建築物等進行改造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1.4 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應負責騰空並將租賃單元恢復至承租時的原狀,或在甲方完成恢復原狀工作的情況下,對甲方爲完成該項工作所支付的費用予以全額補償。  

2.裝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裝修改造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此期間內佔用租賃單元不計租金。但須支付租賃單元裝修改造期的物業管理費、其它雜費和與裝修有關的費用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託的裝修公司未能按時將租賃單元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北京或相關政府部門報批,或改造及裝修方案未能通過消防部門或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或不符合大廈物業管理規定,或因隱患可能給大廈造成現實或潛在的危害,或未能將前述的改造及裝修方案及時交付大廈物業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裝修期的延誤,改造及裝修期將不順延。同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必須與大廈物業管理公司辦理租賃單元的正式移交手續後方可開始裝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賃單元的一切法律責任、保險、雜費、物業管理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其它各項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1 租賃單元租金標準爲每日曆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____元(不含物業管理費)。月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內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個月的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計算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2 首期租金屆滿後,乙方應於每月的首內支付當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和抵消租金。  

2.租金調整: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進行租金調整。  

3.保證金:  

3.1 乙方應於交納首期租金的同時另向甲方繳付相當於______個月租金的保證金,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保證,保證金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  

3.2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證金抵償  由乙方之違約行爲造成的甲方損失。保證金不足補償的部分,由乙方補足。甲方扣除保證金後,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後內將保證金補足到上述

3.1款約定的數額。  

3.3 當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協議解除本合同時,若乙方全部繳清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歸還了甲方所租單元,甲方應當在內將乙方已交付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4.公證費、印花稅及登記費:  甲乙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各自支付租賃過程中產生的與租賃有關的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合同印花稅、登記費及其它有關費用。  

5.付款方式:  

5.1 乙方應將有關租金費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項按時以人民幣付至甲方指定的銀行及賬戶。甲方有權變更指定的銀行及賬戶。  

5.2 乙方應以人民幣支付所有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雜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  

6.物業管理及物業管理費:  

6.1 大廈的物業管理由甲方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管理機構”)負責或自行負責。  

6.2 租賃單元的物業管理費爲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日曆月人民幣______元,即每月物業管理費爲人民幣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因運營成本變化而相應調整相關費用,該種價格上漲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以及當時的市場行情。  

6.3 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機構所制訂的物業管理規定。在交納首期租金的同時須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支付______個月管理費保證金,計人民幣______ 元,及首期______個月管理費,計人民幣______元,首期管理費的計算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4 首期管理費屆滿後,乙方應在支付當月租金的同時按時支付當月的管理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減和抵消管理費。  

6.5 乙方應在管理機構發出付款通知書的內按管理機構所定的收費標準和付費方法按時將每月的電費、電話費及其它因乙方佔有並使用租賃單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積而發生的費用交予管理機構。  

6.6 當本合同期限屆滿而乙方不願再續租,若乙方全部繳清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費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歸還了甲方所租單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應在內將管理費保證金(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租賃單元內的保安  

1.對租賃單元內發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員故意或嚴重過失而發生的任何失竊及搶劫事件而給乙方或乙方的顧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賃單元內的人員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租賃單元內發生保安方面的問題後,在乙方通知管理機構時須即時做出反應,以儘量減少或避免對乙方的損害。  

2.乙方爲加強租賃單元內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爲配合乙方加強針對租賃單元的保安工作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  

3.乙方應將其已知或應當知悉的可能導致客戶人數大量超出平常人數的事件或其它異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時間內事先通知管理機構,以便管理機構維持正常辦公秩序。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六條款的約定,或因其它過失而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乙方應對甲方負有全額賠償的責任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2

出租方: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 房

地產(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事宜,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並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租賃物之概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物業位於 ,

用途爲 性質,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作寫字樓辦公室之用,共計 平方米。租賃物業現狀及其他情況: 按現有狀況出租(場所內物品清單見附件) 。

二、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須在20xx年 月 日前交付給乙方使用。

三、 租金及租金的繳付

1、年月年月 元/月(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

2、每月繳付租金一次,乙方應於每月的1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當期租金,若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則順延。

3、爲保證乙方合理履行本租賃合約,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繳交人民幣 元(相當於首月租金的兩倍作爲租賃保證金 元及第一個月的租金 ),且該保證金不計利息。租賃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依約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對租賃物及公用配套設施檢查無損並在乙方未拖欠租金且結清所有費用後15天內,甲方退還保證金給乙方。

4、甲方指定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

開戶行:

銀行帳號: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銀行賬戶繳款。若甲方賬戶有更改應該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否則因甲方賬戶取消、錯誤、更改等原因而導致乙方逾期繳納租金,應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租賃物修繕事宜

1、甲方在簽定本合同前已經投資對租賃物進行裝修,租賃物內現有設施按合同附件清單爲準。在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卸亂建。如乙方需要對租賃物室內進行裝修及其他加(擴)建工程,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所進行的施工不損壞建築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甲方可予允許,裝修費用及其他施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須承擔租賃物的管理和日常保養、檢修的責任,如因乙方使用租賃物不當或人爲疏忽管理造成租賃物及附屬配套設施損毀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如屬建築物本身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必須及時修理,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期間,甲方不收取該期間的租金。

3、租賃期滿乙方退還租賃物或雙方依約提前解除合約時,乙方將租賃物及附屬配套設施交還甲方,對室內固定不移動設施(水電、消防、通訊等)乙方不得拆除。乙方應在合同終止當天將室內移動物品清理完畢,逾期不再清理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五、租賃期間有關費用的承擔

1、租賃期間,該租賃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水電費、電話費、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等政府部門收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租賃稅由 方承擔。

六、本合同續期

租賃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該租賃物的,按甲方的租賃條件下,乙方享有租賃優先權。

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未另行簽訂續期合同但乙方仍繼續使用租賃物的,乙方仍應按時繳付租金,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盡義務之條款繼續有效。

七、合同變更及解除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須變更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予變更;雙方確須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約定處理。

2、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且必須履行以下義務:按時將租賃物交回給甲方使用,清償的租金及其他本合同中約定的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

3、甲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且必須履行以下義務:退還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乙方在甲方退還保證金五天內將租賃物交回給甲方使用。

4、如乙方在租賃物內發生的財物被盜、人身傷害或其他意外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變更、解除或租賃物毀損及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期間,因政府城市規劃和建設發展需要徵用租賃物的,甲方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甲方應一次性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無條件收回上述租賃物,甲方所收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擅自改變租賃物的租賃用途,或擅自改變、損壞房屋結構的(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的除外);

(2)乙方或乙方轉租的第三人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應繳費用(水電費、租賃稅等)達15天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無條件收回上述租賃物,甲方所收乙方保證金予以退還,甲方還需另外向乙方賠償兩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

(1)甲方的租賃物出現使用問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超過1天的;

(2)因甲方原因導致租賃物被查封、關停使用。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租賃物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於____年___月___日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以下無正文)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3

出租方或出租單位(甲方):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

承租方或承租單位(乙方):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貴陽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 甲方所出租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貴陽市南明區花果園大街1號花果園項目 區 棟 層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買賣合同編號: ,房屋所有權人姓名: ,共有人姓名: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 該房屋租賃期限爲: ____年,自 ____年 月 日至 ____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____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爲交付完成。租賃期限內,乙方自行承擔物業服務費、水電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二)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甲、乙雙方對該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押金

(一) 第一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二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三年租金 元/月/平方,第四年起在第三年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 %。

支付方式:按□/季/□半年/□年支付。付款方式:(□現金/□銀行匯款/□轉賬支票),簽約當日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次房租、房屋租金從房屋實際交付時起算,乙方需提前15日向甲方支付下一次□/季/□半年/□年的房租。

(二)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行該合同的保證金(相當於 個月租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保證金不能充抵房租,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乙方無違約,房屋租賃保證金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後,甲方應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 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定。

(二) 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 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老化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0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轉租

乙方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轉租人的租賃行爲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 同解除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一個月房租做爲違約金並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 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2、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4、其他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爲;5、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第七條

乙方可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在不破壞建築主體結構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整合改造。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也不得侵害任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租賃期滿,裝修殘值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 乙方拆除裝修,將房屋恢復原狀後交還甲方。

2、 乙方不拆除裝修,裝修殘值歸甲方所有。

3、 乙方不拆除裝修,甲方補償乙方裝修殘值款後,裝修殘值歸甲方所有。

乙方違反甲方意願或違反物業管理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裝修的,除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外,甲方可以不退乙方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樣,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所指"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業主規約》、《裝修管理手冊》及其它規範性文件。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租賃期內,甲方在乙方無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向乙方返還保證金並賠償乙方的裝修損失(合理折舊後)。

2、 租賃期內,乙方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3、 乙方應按時向甲方繳納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 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4

甲方(原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前終止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爲負責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後,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於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50平方米3、室內現有設施:電器如下:空調三臺、日光燈十盞、飲水機三臺。

傢俱如下:辦公桌十張、窗簾五套。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文件。

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

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年。

自年0月0日起至年0月0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五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五、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辦公使用。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寫字樓的使用用途。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前三年的租金爲人民幣5000元月(大寫:伍仟元整)。

三年後,每年租金在年前的基礎上遞增0%。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第一期租金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五日支付,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七、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

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物業管理費,租金稅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抵押金人民幣0元(大寫:

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以後,甲方應於結清費用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八、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持該房屋符合約定用途。

因房屋及所屬設施瑕疵或損壞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維修。

對其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負有賠償責任(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4、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5、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6、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爲經同意自行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7、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2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必須經過甲方同意。

未經甲方同意簽訂的轉租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轉租、轉借改房屋,訂立的合同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年0月0日。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和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變更、解除和終止。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5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一、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乙方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5日內向甲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二、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滯納金。

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十三、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

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5%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

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5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

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滯納金。

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四、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鄞州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鄞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八、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簽約日期: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6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廣州格蕾斯商務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天 河區天 河路 230號萬菱國際中心47樓出租給乙方作辦公 用途使用,建築(或使用)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享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議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注: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 (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 (月、季、年)的第 二十 日前按 現金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三個月月租金數額),乙方在租賃期間,履行約定義務無誤的,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後依照合同約定將保證金無息退回乙方。乙方在租賃期間存在違約行爲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於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須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聯繫地址、電話並保證上述資料真實合法(若爲公司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等證照),不得提供虛假資料,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將上述場地用於工商註冊的,合同終止時須報房管局、工商局、國稅、地稅並辦理公司地址變更。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後另行招租,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如乙方已繳清全部租金及其他費用並無違法行爲,將租賃地址變離大廈地址、全套證照變更完畢並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乙方搬遷後十五天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如數(免息)退還乙方。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不得在房屋的外立面或公用部分增設公司廣告、招聘、產品廣告,乙方擅自增設的,甲方有權制止並要求乙方拆除,由此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及其它應由甲方代繳之費,每逾期一日,按所欠繳金額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拖欠租金或其他應繳之費十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另行招租,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2.租賃期屆滿,如乙方繼續租賃,應在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先簽訂續租協議,經甲方同意,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新的租賃合同;如乙方無意繼租的,乙方應於期滿或合同解除之日起兩日遷出該租賃房屋,將該房屋所有鑰匙及甲方在屋內擁有的設施設備完好無缺交還,否則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有權處理。乙方逾期不搬遷的,乙方應承擔逾期期間的租金及月租金百分之三/日之違約懲戒金;逾期不搬遷超過5日的,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四條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它損失的,乙方應一併承擔。 第八條 其它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乙方之損害行爲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一併承擔:

1.乙方未能繳足租金或其他應繳之費的,經甲方短信或電話通知催繳上訴款項,乙方在10天內仍未能繳足的;因違法行爲被執法部門處罰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租賃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分租的;

第九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 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未盡事宜及上述內容有變化時,雙方可以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糾紛司法管轄地爲租賃物所在地。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簡單寫字樓租賃合同協議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位( )____室,面積________m?,房屋所有權證號: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

2.房屋產權爲甲方所有。

第二條租期

1.租期爲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租金

1.房屋租金爲每年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____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於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甲方應於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3.甲方保證房屋證件齊全真實,無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因出賣、抵押等產生的房屋權利糾紛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並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絡、消防設施,對自然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6.房屋或其內設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而損壞,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內進行維修,若超過兩天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並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 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 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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