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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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精選15篇)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____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爲實欠租__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爲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爲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甲方爲乙方提供傢俱和電器如下:

電器類:

空調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冰箱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彩色電視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洗衣機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熱水器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抽油煙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煤氣爐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類:

牀______張,(其中,雙人牀____張;單人牀____張;上下牀____張)

書桌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

沙發______套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

茶几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_)

餐桌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_)

餐椅______張,(具體狀態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2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覈准的經營範圍爲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檯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度,電錶表底數爲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爲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爲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覈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八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爲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 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爲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作爲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 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3

協議編號: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爲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爲________元,第三年爲________元,第四年爲________元)

3.爲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爲_________,付款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爲_________,付款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爲_________,付款時間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爲_____度,電錶底數爲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協議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檯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爲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檯出售給與櫃檯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檯(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爲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爲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覈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檯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檯,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協議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協議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或租給他人,視爲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視爲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協議,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爲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爲不定期,租金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爲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協議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協議,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協議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協議;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租賃數量:X輛。車牌號:

二、租賃期限:自20xx年9月10日開始,計劃租賃至20xx年9月9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三、驗收方法

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一萬元,大寫一萬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

五、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六、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 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範圍: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爲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 承租方:(章)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傳真: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6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納轎車一輛,載人數爲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週一、三、五爲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爲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祕室安排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並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 出租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7

甲方(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 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 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 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複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 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 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 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 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爲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 車輛歸還及續租

4.1 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爲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 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 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 車輛維修

5.1 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 車輛保險

6.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 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 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 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 違約責任

7.1 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爲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7.2.1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7.2.2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7.2.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爲。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 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 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爲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爲(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 爭議的解決

9.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全部合同

10.1 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爲準。

10.2 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合同附件爲《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複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10.5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爲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 承租方: 授權代表人: 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甲2號佳境天城大廈2層 地址:

電話: 010-58209999

傳真: 010-58209666

聯繫人: 手機號碼: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手機號碼: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車輛屬性

1.乙方將其所有的機動車頭及掛車一輛(以下簡稱該車輛): 牽引車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掛車車號: 車架號:

以 萬元的價款轉讓給甲方;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次月起每月支付購車款 元於乙方, 個月內付清。

2、自乙方將該車輛過戶給甲方之日起,甲方爲該車輛辦理相關營運證件,同時,甲方將該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一)租賃期限

合同生效日之規定:甲方在其註冊登記區域進行危險品( )車輛申報,甲方收到車輛新的證件後,並將所有車輛證件交與乙方時,合同方可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支付方式

1、 如下支付方式適用於合同有效期前四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按照每月( )(含稅金)支付給甲方作爲當月車輛租賃費用,甲方每月前五個工作日須將上個月的租賃發票開具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發票覈對無誤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在此期間,因乙方的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向甲方出具相關說明文件後,乙方有權要求將車輛過戶給乙方並終止本合同,乙方承擔過戶相關的費用。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該車輛在合同生效期間,只能由乙方合理進行生產使用,確保車輛良好、安全行駛,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參加各項安全教育。該車輛不得進行除乙方外的其他活動。

2、不承擔乙方租用該車輛期間引發的包括但不限於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運輸貨物損壞所造成的賠償或補償責任,與甲方無關,而均由乙方承擔。

3、按合同約定提供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4、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對乙方的司機進行定期危險品運輸安全培訓,對乙方押運員進行培訓、考覈。

5、甲方應負責對乙方貨運車輛的營運服務管理,代辦車輛營運證的年度驗審服務;代辦車輛保險;代辦貨物運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車輛產權完全屬於乙方,乙方獨立覈算,自負盈虧,若因甲方主體發生變遷或有其他債務糾紛等,該車所有權仍完全歸乙方所有。

2、自行承擔租賃期內該車輛的包括但不限於燃油費用、過橋過路費;該車輛的駕駛員及押運員均由乙方聘用,且與甲方無勞動關係。乙方應將其聘用的駕駛員及押運員的身份證複印件、聯繫方式、以及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報甲方備案。

3、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爲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協助甲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5、乙方每月須及時支付甲方的租金。

五、保險條款

1、乙方的車輛必須參加甲方指定的三項保險,即“強制險”、“商業險”、“駕駛員人身保險”,(貨物運輸責任險)否則甲方不予接納或有權終止管理。

2、乙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將派專人協助乙方處理。

六、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甲乙雙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若有甲方引起的,甲方須將購車剩餘款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或無償將車輛過戶給乙方。

七、合同的變更,延續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前,基於雙方協商,可另行簽署延期合同。

2、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9

出租方:

地址:

電話:傳真:

經辦人:手機:

承租方:

地址:

郵編:

電話:傳真:

經辦人:手機: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汽車長期租賃(帶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準:租期、押金、支付、行駛里程限制

1、出租方同意將年月日至年(以下簡稱租賃期間)出租給承租方使用,併爲該車配備駕駛員。車輛由出租方保管,出租方駕駛員每日在承租方指定時間開至承租方指定地點,並接受承租方指示開往他處,但車輛行駛區域限湖南省境內。

2、承租方以方式 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預計共爲人民幣元(含稅帶司機),以實際結算爲準。承租方應在_____年___月____號前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 餘款_______元在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剩下的所有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日數,每日加收租金_______%的滯納金,但不超過逾期租金的_______%。

3、租金增項:

(1)駕駛員每週工作5天,休息2天。具體休息時間由承租方提出提前通知承租方駕駛員。因此,租賃期間內工作日折算爲_______天,租金爲人民幣(大寫金額)_______(小寫金額)¥_______元/輛/天。若駕駛員休息日內承租方需要安排工作則亦按¥_______元/輛/天計算。

(2)駕駛員每天工作時間爲_______小時。承租方承擔司機工作期間_______元/天的餐費補助

(3)出租車輛在租賃期內限行_______公里,超出按¥_______元/公里計算,作爲車輛磨損費計入租金中。用車結算明細格式詳見附件,承租方將簽字確認。

(4)油費、路橋費,停車費、駕駛員去外地(__城市以外)食宿費由承租方承擔,去外地餐費按¥_______元/餐計算、住宿費可按¥_______元/晚結算。

(5)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根據以上實際增發的項目進行結算,由承租方統一支付。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租方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規定不能通行和停車的區域及其它違反交通法規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

2、 車輛只限出租方駕駛員駕駛,駕駛員連續駕車4小時,有權休息1小時。

3、 交通事故出險時,出租方免費負責處理,並提供同等車輛替換。

4、在租賃期內,租賃車輛出租方負責保管。

5、提供車輛設備齊全,車輛及駕駛員有效證件齊全,保持車況良好及車輛的整潔與安全防護。

6、出租方駕駛員在租賃期限內不隨意拖延工作時間,不拒絕乘載客戶,不違章。

7、出租方在車輛租賃時間內,允許承租方在車身兩側粘貼廣告噴畫,廣告由承租方製作安裝。在租賃到期後由承租方負責把車身廣告清除,如造成車輛油漆損壞的則承租方負責賠償或修復。

8、車輛全額保險費、養路費、車船稅、車輛保養維護費、司機的工資等費用由出租方自行負擔,承租方僅支付第一條中註明的租金及實際發生的租金增項。

9、若因出租車輛出現事故導致人身財產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解決並賠償;若承租方因此承擔損失的,出租方應負責全額補償。

10、出租方應承諾其具備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所有資質資格,否則將視爲具有過失。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 租金按合同規定,司機每天早下班,(其中包括小時午餐時間),超時超公里、承租方按合同額外向出租方支付費用。

2、 如需要駕駛員在外加班過夜,承租方按規定承擔駕駛員(食、住宿)等。

3、出租方駕駛員的接待工作需保持熱情的服務態度,如承租方對駕駛員不滿意,承租方有權讓出租方提出調換司機,出租方將盡快給予安排。

四、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車輛出現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協議時,承租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

1、要求出租方立即提供同等檔次代替車輛;

2、解除本合同,租金費用按天結算,多退少補,同時出租方應按租金總額的_______%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2、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付款義務超過十五天,出租方有權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如在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賠償對方。

五、全部合同

附件<>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全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 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纔有效。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任何一方的註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10

此協議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

(1)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共同制定。

一、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酒店方同意將號房間出租給承租人(以下簡稱出租房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租金不變。

2.酒店爲承租人提供_______部分機電話。因線路原因,如承租方需加直線電話,分機電話將相應減少。

二、承租人同意

1.自起租日開始5天內,向酒店支付相當於一個月租金的押金。此押金不包含利息,在合同期滿時酒店退還給承租人。然而任何由於承租人違反合約而造成的損失,酒店,應從押金中扣取一部分或全部作爲賠償。

2.從承租開始第一天起及以後合同期內的每個月5日前,承租人需支付相當於每間每天___________元的全月租金。該價格不含電話費。電話費及其它費用應在每月月末支付。如有拖欠,將自拖欠之日起,每天加罰2%的滯納金,如拖欠逾期30天,則視爲承租方單方終止合同。

3.在承租期內沒有酒店的書面同意,不得轉換、轉讓或分租部分房間給其他人。

4.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

5.不得使用出租房間進行任何非法及不道德活動。

6.未經徵得酒店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間做出任何改變。

7.出租房間的內部、地面、牆壁、頂棚及室內的裝置,包括所有出租房間的門、窗、電器設施、排風扇、管道、線路應保持良好狀態。

8.在接到酒店書面通知七日之內,賠償不論是由於承租人疏忽還是由於承租人的服務員、職員、工人、客人或租人無法控制的因素造成的任何損壞的原有設施的更換費用。

9.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做任何對建築結構、設備、設施的任何一部分會產生傷害、損壞的活動。

10.在出租房間內不得安裝使用除標準辦公用品以外的任何設備、機器用品,未經事先徵得酒店書面同意,也不得安裝額外的電線。心須配電的辦公設備,必須徵得酒店批准同意,由酒店派電工進行安裝。

11.允許任何酒店授權的酒店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進行出租房間檢查,並完成必要的維修與保養工作。

12.除了指出酒店的地址、位置外,不得在與承租人有關的生意經營中使用酒店名稱。

13.不得在出租房間或部分出租房間內存放易燃物、大量物品或做飯。

14.任何時間不得在出租房間內大聲播放音樂、製造噪音。

15.不得改換出租房間入口門上現有的門鎖、栓或其他裝備,未經酒店書面痛意,也不得額外增加門鎖、門栓或其他裝備。

16.空調系統運轉時,請保持門窗在關閉狀態。

17.不得在出租房間外擺放任何物品。

18.合同期滿時,歸還出租房間內的所有原有設備,所有設施應保持在完好、乾淨、可出租狀態,並清理掉所有個人物品。

19.分機電話不可做傳真機使用,如承租方需安裝直線或傳真機,須徵得酒店同意並由承租方支付相應費用。

三、特別提示

1.酒店將對電動扶梯、電梯、公共照明、火警監視、空調系統的失靈或停止運轉向承租人做出合理保證,但不能減少降低所應該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2.在任何情況下,酒店不對在出租房間內發生的丟失、盜竊向承租人做任何保證與賠償,但可以協助承租人報案及公安機關調查。

3.酒店應爲承租方提供信件、報紙傳遞、清除垃圾、衛生清潔等服務,併爲出租房提供電視機一臺、電視櫃一個。

四、裝修承諾

酒店在承租方租期內,可能對酒店的某些部分進行裝修,屆時酒店將保證承租方員工正常出入,對因施工給承租方可能造成的影響,請承租方給予諒解,但不能減少所應該付的租金或部分租金。

五、終止協議:

在承租期內,雙方都有權提前終止此協議,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扣除對酒店的所有未付帳款後,酒店應在協議終止後將承租方所付兩個月押金退還承租方。

六、未盡事宜:

雙方在執行合同時應保持誠意,在試圖解決任何不符合之處時應採取友好態度,並且堅持相互信任的原則。

七、本合同及合同中的條款條件交由酒店、其繼任或指派人監督執行。承租人也應履行義務,嚴格執行承租承擔的責任。

酒店授權代表:承租人代表簽名: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方式簽訂此合同,甲方將 出租車租給乙方,租期爲壹年,租車開始時間20xx年1月10日至終止時間20xx年1月10日。(租金柒萬元整)乙方在承租期間應按下列條件執行。

一、押金爲人民幣貳萬元整(¥20xx0.00元)。

二、租金每月第一個月爲6200元,其餘每月5800元。

三、乙方租金必須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乙方如要不按日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四、甲方負責提供車輛的營運手續,但是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檢車、保險、二保、繳費、修車費等,甲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不得酒後或醉酒駕駛車輛,如要有類似情況讓甲方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押金全部扣除,不予返還。

六、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一切事宜如(交通事故、被盜被搶、車輛起火、死亡)等由乙方全權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乙方在承租期間不得轉租,不得隨意破損車輛任何部位,車到更換機油時,必須更換,上述事宜如有違背。甲方將解除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八、甲方交給乙方車時,車輛狀況一切完好,無碰撞部位,四條輪胎完好,車輛任何部件完好,乙方在返還車時,

九、乙方在租車期間,不到期,擅自不租,甲方將押金全部扣除,作爲補償。

十、國家有一切政策和乙方無關。

十一、乙方如果有交通事故,碰撞和車輛造成車輛損壞在修理時修復原樣用原廠件,如有不一樣按原價從押金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須每年繳納強險、商業險、保額在30萬元以上,車上人員乘客險,如不交這些保險後果自負,甲方任意處理。

十三、乙方違反上述中的規定條件,甲方有權即刻解除車輛合同,押金不予返還。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如乙方違約,乙方負全部責任,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擔保人:

見證人:

年 月 日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爲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爲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爲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爲。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爲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爲準)。

2、租用車輛爲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爲,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1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租賃物

本協議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爲 汽車一輛 ,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協議首次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租賃期滿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續約 年,即租賃期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第三條 租金

1.雙方協定,租金爲 元(人民幣)/月(含稅),一年一付,即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計: (人民幣)(含稅)。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瑕疵,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內,由於甲方事前隱瞞車輛真實情況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租賃期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 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14

出租方:

承租方: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爲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爲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爲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汽車長期租賃合同條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雙方就車輛的長期租賃合作事宜共同協商,並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其中包括本車的行駛證、購置稅證、年檢牌等。

2. 向承租方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並指定車輛所在市提供定期維護保養,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4. 負責提供車輛所在市區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5. 提供給承租方的租賃車輛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6. 承擔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8.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9. 不委派司機只負責租賃車輛的機油、制動液、發動機冷卻液、輪胎氣壓等常規檢查項目。出現簡單機械故障時,由承租方負責通知出租方,併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如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到達的,由出租方負責處理。

10.負責出租車輛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車損險、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並向承租方提供複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證件。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爲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改裝車輛。

5 在車輛及車輛鑰匙由承租方保管時,停駛車輛盜搶,由承租方承擔不高於保險公司不能理賠部分的5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除此之處的情況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6.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承租方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及時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 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10.負責租賃車輛發生的日常費用(其中包括汽油費、補胎、停車費、洗車費)。

11. 負責按期歸還租賃車輛,需續租的,可經雙方協商繼續租用,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內且尚未簽訂續約條款期間,照原價計收租金。

第五條 租金、租期及結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爲:人民幣¥ 元

3.租賃車型:

4.所有價格已含稅。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開具相應、合法、有效發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發票必須與稅務機關登記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國家稅務法律規範的,承租方對價款不予結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出租方承擔,如給承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出租方必須賠償。

5.承租方提車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個月租金 ,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隨時提車,出租方必須適駕車輛交付給承租方。雙方續租則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 承租方租期未滿一月按本合同約定月度租金折算後的日租結算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如出租方應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時理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任何一輛租賃車輛達不到正常行駛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或車輛維修期超過6小時的,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補償承租方遭受的損失。

4、如出租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協議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因承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 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租賃車輛所有權轉移後,所有權取得方即自然成爲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並承擔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將租賃車輛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必須事先與出租方達成書面協議。

3. 任何一方註冊信息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4. 出租方經營許可證被吊銷、註銷或暫時失效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終止。承租方須在一週內歸還租賃車輛,租金計算以車輛正式歸還時間爲準。

第十條 合同附件

《汽車租賃登記表》等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爲補充條款。也可將變更事項登記在合同變更記錄內(經雙方指定經辦人簽字確認),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一條 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戶: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商鋪長期租賃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

乙方:

爲了美化室內環境,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委託甲方承包乙方室內花卉觀葉植物租擺業務,爲明確甲乙雙方責任和權益,特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租擺觀葉植物數量、規格及租金見下表:

二、服務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金額每月 元,付款方式應在植物進場後 日內提前支付租金。(支行帳號:346x81)

三、乙方權利及義務:

1、提供擺放場地及無償提供水資源,並對其植物有保管義務,如有遺失,應照價賠償。

2、乙方對甲方花卉租擺數量、品種、規格及質量進行指導監督,在合同範圍以外需加擺放植物數量,應及時同甲方協商,擺放後應立即簽訂附加合同。

3、乙方如需更換擺放位置及品種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未經甲方允許,私自搬運更換位置,造成花卉死亡和套盆損壞,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工作人員應遵守乙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進入與租擺業務無關區域,不做與租擺無關的事。

2、甲方工作人員在擺放植物及日常維護時,應注意安全,不得損壞乙方設施,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做到人走場淨。

3、甲方保持擺放植物美觀、葉面清潔無塵,並據季度變化及其它植物作定期或不定期更換。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單方面違約提前終止合同,需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額爲合同期總額百分之三十。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屆合同期滿兩日內雙方未提出異議,此合同自動延長一年,如有未盡事宜,雙方代表協商解決。(以此合同爲準)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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